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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鹿城清风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2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 强化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理论学习,提高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工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谋划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 加强党性教育。通过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工委领导班子个人党性修养。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分散自学、社区走访调研、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3. 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党工委会议、办事处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流程、会议要求、会议执行等流程。严格按照拟稿、核稿、定稿、上会的议事流程。议事内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2天发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在会议上首先由发起人针对议题进行解释说明,接着由分管班子成员针对该议题进行补充发言,再由其他班子成员一一发表意见,最后由主要领导进行发言,体现决策流程的合法性、集体性、科学性。

4. 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通过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自查、组织提出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党工委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好人主义,敢于动真碰硬、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目的。会后,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情况汇报。

5. 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制定《党工委会议、办事处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明确各类会议记录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做到各类会议分开记录。规范记录会议的讨论过程,会后通过录音完善记录内容,准确反映会议的整个流程和全部内容。严格按照记录内容形成会议纪要,报全体班子领导审核后存档。

(二)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6. 加强对上级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传达贯彻。紧扣办事处工作实际,通过党工委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参加市级重要会议后,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党政办负责整理近期专项、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班子学习。

7. 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绩效考核方案日常考核(试行)》《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科室、社区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贯彻“三项机制”,确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鲜明导向,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

8. 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认真贯彻落实昆委〔2017〕44号《关于深化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制度保障,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常态化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科室与社区的配合度,对“三定方案”以外的安全、信访、教育等条线工作不推不扯,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城市管理运作机制,在党的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努力发挥作用。 

(三)针对“落实‘263’专项行动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9. 建立健全“263” 专项行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整治中山路茶楼、酒吧超范围经营KTV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科室、社区、城警联动职责,落实责任,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四)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0. 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轮训、专题交流等集中学习十九大。根据书记项目“红色领跑者培养工程”,开展单月学习教育、双月实务交流,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督促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进一步丰富学习十九大的形式,除做好支部书记上党课、主要领导及基层宣讲员十九大宣讲、“十九大理论学习达人挑战赛”等各类学习活动外,还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圣地、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

11. 分类指导抓好党建工作。通过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探索先进、一般、后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规律和普遍问题,根据不同层次分类指导基层党组织。制订党建每月主要工作提示单,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每月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书记论坛”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五)针对“党工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 切实扛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成立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上级文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出台相关考核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绩效考核,强化引导功能,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三、党的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方面

(六)针对“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13. 加强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主业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区两委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党建引领全局工作的观念,通过开展“一区一品”社区服务品牌创星活动,增加绩效考核中党建工作的占比(由15%调整到30%)等,促使社区把工作重心放到抓党建、抓服务上。

14. 加强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召开党务工作者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排摸党务工作者基本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党务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对后进社区党务工作者进行分类指导,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15. 从严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调整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党组织活动等占比。做好每季度基层党组织的督查考核工作,并形成相关报告进行通报。充分利用“党组织健康体检”、“党员积分考核”等手段做好党员管理和监督工作。对于出国境党员,按要求做好请假、续假手续,如出国境满5年,则按程序办理停止党籍。

(七)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6.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与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严格执行签到制,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

17. 规范社区党组织活动,丰富党日活动形式。要求社区将党组织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将党建工作融入事务性工作中,确保集中精力抓党建。多样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参观“昆山之路”专题党性教育室、过集体“政治生日”、慰问贫困家庭等,让党员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实效,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党员的身份意识。

18. 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如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概念的知晓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进一步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指导。

(八)针对“党工委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9. 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昆山市中层干部任职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中各项环节程序的规范制度。2018年7月选拔了8名中层副职干部,相关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城管委、市人社局审批。

20. 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和后备梯队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办事处中层干部梯队结构。通过民主推荐、竞争性上岗等形式,选拔了8名年轻中层副职干部,其中含90后2名,使得后备干部梯队更加合理。

21. 多措并举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制定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情况合理分配人员待遇。贯彻“三项机制”,加大针对性培养力度,选派优秀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团委、妇联、工会等的凝聚作用,关心关爱正向激励。

(九)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的整改

22. 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制订了《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车改方案》、《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其中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昆山市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实施。

23. 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完善考核制度中对工作效能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责任,让各级领导干部担负起考核责任,真正做到考核讲原则不讲面子。

24. 制度化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市“三定方案”,理清办事处权责清单,对于“三定方案”以外的职责,经主要领导签批《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文件批办单》,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梳理一批工作制度,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绩效考核方案日常考核(试行)》《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财务操作办法(试行)》《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以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十)针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5.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分析形势、明确目标、部署计划,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填报昆山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对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责任到领导,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

26.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党工委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领导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科室、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指导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7. 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党工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明确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逐级传导责任压力。

28. 加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考核细则,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

(十一)针对“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9. 规范采购类、工程类招投标程序。成立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货物服务类采购工作小组、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工程类项目招标评审小组,制定《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零星工程施工及采购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办事处服务和货物类采购工作的管理及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环节的流程运作。

(十二)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30.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原三个街道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整理,摸清具体情况,清理固定资产明细,对未记账的进行补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岗位、人员、职责。做好固定资产新增、核销整改工作。

31. 理顺集体资产权责、规范集体资产出租。协调高新区相关部门对部分已归并高新区代管的资产通过会商理顺归并资产权属。与财务科对接资产账册,通过财政专线软件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集体出租资产安全环保监管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营性集体资产的出租管理,同时不定期的对出租资产进行走访,了解经营情况。

(十三)针对“超范围使用党建为民服务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

32. 规范各类专项经费使用。制定《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财务操作办法(试行)》。明确各项经费的来源,严格按照市级各类专项经费使用要求,加强各项经费的使用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十四)针对“财务管理制度缺失,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3.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制定《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财务操作办法(试行)》。对货物采购、项目建设、接待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日常费用审批流程和报支手续。

34. 规范停车费收缴返还制度。制定《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两费”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返还款已调整至物业收缴款内支出。

(十五)针对“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35.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制定《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财务操作办法(试行)》。通过选聘、招聘等形式增加财务工作人员,同时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凭证、账簿及时处理且完整、规范,并得到妥善保管。

(十六)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6. 强化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制定《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财务操作办法(试行)》。推进“科室归口、责任明确、专人报销”的预算模式,促进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2-36608256;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028号C座;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kstlcsgldgw@163.com。

 

                                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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