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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怎么写]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30日对冕宁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28日向主要负责人罗晓英和冕宁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按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关于“理论武装抓得不紧”问题

关于“部领导班子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未设立理论学习中心组,长期以来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理论学习,造成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弱化。未会同宣传部门对相关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部务会缺少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学用结合不紧密,政策法规掌握不深不透,在贯彻落实上还有差距。”

一是已成立县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2023年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5月19日制发《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截至目前,已召开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二是于2023年8月和2023年12月,会同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建15个督查组,对19个乡镇(街道)党(工)委,51个县直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冕各单位采取查看记录、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了2023年度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跟踪问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形成15份督查报告、1份综合情况通报材料。三是结合组织系统作风建设年行动,制定部机关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必学内容,在部务会、党建月会、“组工学堂”上开展系统、全面学习。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议事制度不规范”问题

关于“制定的部务会制度未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议事范围。部务会和部长办公会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一些重要事项由部长办公会议定。”

一是已于5月19日修改完善部机关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组织原则、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明确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纳入部务会议事范围。二是在部务会、“组工学堂”、干部大会上均对“三重一大”知识开展了集中学习。三是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记录部务会、部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严格执行新修订议事制度,2023年召开部务会20余次、部长办公会12次,其中涉及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近80个,均在部务会上集体研究决定。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

关于“部务会无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记录,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无计划、年终无总结。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多数干部不清楚意识形态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缺乏有效举措。”

一是部务会专题研究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制定县委组织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全县组织工作要点内容。12月底已形成县委组织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初步拟定部机关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成立县委组织部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工学堂开展意识形态相关知识学习10余次。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材料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工作、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召开党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年度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五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培训课程,举办第31期县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意识形态作为结业考试内容,统筹设置乡科级进修班、乡科级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专题研讨班、干部夜校等重要班次意识形态培训课程,组织外出北京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陕西延安干部学院办学,切实提升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能力。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四)关于“抓党建促发展上有差距”问题

1.关于“在主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组织保障、人才保障方面做得不够,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储备不足,引才留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2023年6月对19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进行全覆盖分析调研,形成19份专项调研报告,1份综合报告,对15名口碑较好、工作实绩较强的35岁以下年轻干部给予提拔使用。二是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年轻干部红色薪火工程的意见》,专题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1次,县委书记带头与年轻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6名年轻干部围绕工作领域和岗位谈工作、谈感悟,进一步了解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三是完成2022年第二批、2023年第一批引进人才笔试、面试、档案审查、体检、顶岗实习等全环节,招聘人才21名,征集上报2023年第二批引进人才岗位需求2个。2023年组织35名专家人才代表赴外休假疗养休假,召开专家人才代表新春座谈会,发放慰问金5万元,推荐州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4名。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人才政策落实不到位,招才引智工作有短板。”。

一是于2023年6月12日印发《冕宁县联合多领域专家人才组团下村到户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完成19个乡镇(街道)服务需求汇总,完成专家服务团组建,有序推进开展实地服务活动,发挥专家人才实际效能,强化人才培养使用。二是成2022年第二批、2023年第一批引进人才笔试、面试、档案审查、体检、顶岗实习等全环节,招聘人才21名,征集上报2023年第二批引进人才岗位需求2个。三是树立问题导向,围绕人才政策完善补充方向,加强与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交流,探讨依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的通知》,围绕“人才类别、人才引进、人才稳定、人才培养”四大板块,逐步出台我县人才政策。不断提高人才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在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工作部署中,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全州组织工作要点,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县组织工作要点,明确“部长总把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股室长具体抓落实”责任体系,多次商议、修改完善后上报冕宁县2023年组织工作要点,提出“早谋划、盯重点、创A项”等10余项创新性举措。二是结合冕宁实际,认真制定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实施“强堡垒、树旗帜、亮身份、作表率”党建工程,开展“凝心铸魂、固本强基、品牌创树、补短强弱、骨干培育”五大行动,完成彝海村红色美丽村庄、丰乐村基层党建示范基地建设。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主动与相关县级部门在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中沟通协调不够、协同推进不力,部分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资金划拨不及时,推进滞后。”

一是积极与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召开专题会议3次,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跟进问效。二是对2023年度申报的集体经济项目着力强化前期论证工作,组织集体经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项目评审会逐一评审23个集体经济申报项目,组织业务部门现场查看、调研论证,逐一审查土地性质等要素情况,落实方案联审联签,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可行性研判,最终确定2023年度7个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三是召开集体经济项目推进会2次,完成2019-2022年度25个集体经济项目县级审计,做好2022年度7个项目现场验收,根据审计和验收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完善。石龙镇石龙村冻库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全面完工,年底已实现收益3.6万元;复兴镇花果村雪桃项目增加种植面积达88亩。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激励干部担当尽责有差距”问题

1.关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上办法措施不多,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确运用《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让党性强、满怀激情干事的干部得到重用,坚持在森林草原防灭、防汛防地灾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3年以来共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63人。落实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二是印发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按月派遣党建重点工作,明确当月抓党建促中心工作任务清单,建立“1+3+N”主题党日提醒制度,促进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切实发挥“两个作用”,2023年打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翻身仗。三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春节、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591名;分别划拨党费47万支持防汛减灾工作;投入资金40万培育党员“致富新星”20名。组织中青班、乡科级干部进修班、乡科级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专题研讨班等培训班21期,培训党员干部共计1359余人次。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组织部自身表率作用发挥不好,因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不到位,在州委组织部2021年度组织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中被扣分。”

一是部机关已于2023年2月组建了由部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及2名优秀年轻组工干部组成的县委组织部防火驻村工作队,驻扎在联系点宏模镇优胜社区协助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于6月15日顺利完成防火驻村工作返回原岗位工作,助力联系点宏模镇实现了全年无森林草原火情的成绩。二是通过组工学堂、工作例会集中学习近期护林防火、防灾减灾最新文件精神。结合联乡工作,部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优胜社区开展政策宣传、环境整治、走访慰问等活动4次。三是进一步加强抓党建促森林草原工作力度,在联系点宏模镇优胜社区开展示范点打造,成立了优胜社区前期火情处置小组临时党支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突击队、党员义务巡逻队各一支,评选党员先锋岗6个、党员中心户45户,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作风建设仍需加强”问题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杜绝,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依然存在,工作不重实效、浮于表面,对基层落实情况督导不力。”“工作调研存在就近不就远、就好不就差的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作风建设年”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开展重走长征路、“组工阅读”“读书分享会”活动,围绕“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效能大提升”主题。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坚持精文减会,召开会议同比减少4%、下发文件同比减少5%。二是于2023年7月围绕“作风建设”年行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1次,收集心得体会20篇,全体组工干部对照7个方面进行查摆,发现问题86项、提出措施125条。部机关全年撰写信息800余篇,其中《冕宁县:下足“三个功夫”全面提升党员教育培训质量》等108篇被共产党员网、《四川组工动态》等媒体刊物推广。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冕组通〔2023〕51号)文件,开展流动党员全覆盖摸排,建立558名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流动党员及时纳入组织管理。结合庆七一“八个一”主题活动,实行“1+N”联系流动党员模式,发放“党员学习包”《流动党员活动证》,明确党建联络员,加强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联络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四是按照党员兜底培训要求,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平台,搭建“指尖”上的党员之家,向流动党员推送学习资料开展交流学习,进一步抓好流动党员节假日返乡集中培训。五是于2023年6月16日印发《2023年冕宁县委组织部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分工方案》(冕组办〔2023〕4号),部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完成《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协同治理的研究》等16项课题的调研。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冕组通〔2020〕85号文件规定的‘每季度联系、规范参加组织生活、落实党员外出报告制度’等措施和要求未完全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印发《冕宁县自发搬迁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自发搬迁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总体要求、主要原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职责等相关要求。查找联系县外迁入自发搬迁党员87名,全覆盖完成自发搬迁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对7个100户以上的自发搬迁聚居区单独组建7个流动党员党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6名,实现自发搬迁流动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的目标。二是结合“先锋冕宁”、流动党员微信群等互联网优势,构建集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掌上支部,实现动态管理、远程连线,让流动党员“离乡离土不离党”,加强与流入地各级党组织的沟通联系,选拔自发搬迁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参与当地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让每名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当地治理,找到组织“归属感”。三是通过“先锋冕宁”微信公众号、流动党员微信群,推送省州县委有关工作安排及其它学习资料23期,组织进行线上学习讨论,要求流动党员每月定期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属地支部报告学习情况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常态化组织开展坝坝会、饭后座谈会、现场交纳党费等活动,听取流动党员意见建议,解决其“愁难急盼”问题76件。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工作重‘显绩’、轻‘潜绩’,对组织、党建外的工作用心用力不够。”

一是已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校园”教育活动6次。二是部务会加强老干、关工等工作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向全县19个乡镇(街道)分别划拨1万元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结合实际开展关爱工作,年底根据工作情况开展量化考核,对发挥作用好的乡镇(街道)追加适当工作经费。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老干工作仅停留在走访慰问层面,对如何创新开展老干工作、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发挥老干部余热方面思考不深、举措不多”

一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开展专题培训3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引导老干部支部、学习组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收看网上报告会12场次。二是建立完善1支银发人才队伍,3支五老志愿者服务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引导银发人才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参与爱国主义、森林草原防灭火、禁毒宣传、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活动20场次。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乱象多”问题

1.关于“长期未开展审计监督,内控制度不完备,预算、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缺失。差旅费报销存在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报销标准审核不严的情况。无函接待、超次数接待问题时有发生。资产管理不规范,有的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一是已健全完善《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往来款项管理、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内容,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审核各类经费报销。二是专题组织开展财务制度、差旅费、接待费等经费使用相关文件学习2次,并充分利于工作例会、组工学堂常态化开展财务制度学习6次,各类经费报销严格按照报销审批要求层层审核把关,杜绝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等情况。三是严格执行接待工作相关规定,杜绝无函接待、超次数接待等问题的发生。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已及时规范做好各类资产登记入账等工作。四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会计制度》《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冕宁县财务管理制度》《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相关制度文件,完成了本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努力加强财务业务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部机关工会2018年至2021年未收取会费,2018年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13万元。”

一是按年度收取工会会费,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加强工会活动组织。二是常态化强化工会业务学习,机关工会委员会专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三是严格执行慰问金、活动组织经费标准,开展工会会员生病、白事等日常慰问13次、组织工会活动4次。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预算安排不合理,未统筹考虑年度结余资金和工作需要,造成部分预算结余资金逐年增加。”

一是在2023年度预算时已统筹考虑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实际,细化资金使用计划,每个项目均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尽量做到精准预算。2022年度结余资金4.01万元已于2023年2月及时上缴财政,2023年全年预算数1703.05万元,决算数1703.05万元,当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二是对于离退休管理费、特需费等需跨2个会计年度使用的经费,均按当年预算当年使用完成的原则,杜绝跨年度预算造成资金结余。三是已健全完善部机关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收支、执行、决算等各环节规范操作程序。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部分预算资金长期未用。”

一是在2023年度预算时已统筹考虑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实际,做好项目资源需求和预算分析,填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尽量做到精准预算。2022年结余的项目资金4.01万元已于2023年2月及时上缴财政,2023年全年预算数1703.05万元,决算数1703.05万元,当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二是本年度预算的各项资金已按年初预算、工作进度有序使用,全年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7%以上,杜绝了预算资金长期未使用的情况。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一是已健全完善部机关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收支、执行、决算等各环节规范操作程序,2023年预算时,综合分析上年度“三公”经费收支情况,结合本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精确预算。二是在《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已健全完善机关接待费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报销程序等规范要求并严格执行。2023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全年接待费支出为0.7万元,已杜绝接待费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生。三是已建立健全部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全年支出为9.98万元,已杜绝车辆运维费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生。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2020年7月以来一直以单据移交清单代替现金日记账,现金支取、结存金额较大。”

一是已健全完善部机关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使用范围、限额,借支程序等内容,规范现金管理。二是立行立改,从2023年1月起规范登记现金日记账。三是在2023年春节已转变慰问方式方法,开展离退休干部、困难党员等群体慰问工作的方式方法,除极少数现场实地慰问使用现金方式,其他全部采取转账方式进行,杜绝现金支取、结存金额较大的情况。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离退休干部慰问、困难党员慰问长期以现金发放,个人代领金额大,有廉洁隐患。”

一是收集服务管理老干部社保卡账号2080人,春节慰问以打卡方式发放慰问金62.4万元。二是印发《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冕组通〔2023〕1号),领导带队现金慰问44人,打卡慰问243人;印发《关于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通知》(冕组通〔2023〕47号),领导带队现金慰问77人,打卡慰问227人,在走访中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关于“往来款清收清算不及时,预存燃油费、过路费金额过大,且长期不清算。应向职工收取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每年由单位垫支后未及时向职工收取。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公务用车审批不规范。”

一是已健全完善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往来款项清收、清欠、核销、账务处理等内容,规范往来款项管理。二是已及时清算往来款项,燃油费、过路费预存不超过10000元/次/辆,且按季度报销;由单位垫支的医疗、失业保险、个税等已及时清收,以后将按月或按季度向职工清收。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凡纳入公务卡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除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均使用公务卡或使用转账方式结算,(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由报销人作情况说明,经分管副部长审签,财务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才能报销)。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出差股室按要求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分管部领导审签之后报送至机关事务局,办公室同步做好出差电子台账登记,不断加强部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具体,党风廉政风险排查走形式。”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部班子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由常务副部长牵头落实。2023年,县委组织部召开三十一期组工学堂,专题学习党风廉政知识5期。部机关于2023年6月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涵盖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各方面,共谈话40余人次、收集谈心谈话记录13份。二是严格按照《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工作要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聚焦廉政风险排查中的重大环节联合县纪委开展全县廉政风险大排查工作,收集规范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33份。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巡察工作责任不到位,作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巡察力度不够,未建立抽调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拟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机制,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缺位,没有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落实组织部门责任,推动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机关党建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聚焦每轮巡察重点,遵循“巡什么事、抽什么人”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和县人社局联合发文,从11个单位抽调13名熟悉党建、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干部参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中,限期到位,要求参与巡察工作人员全脱产开展巡察工作。二是组建巡察人才库,在准入条件和分类建好上下功夫,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方式,把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从各单位选定入库熟悉财务、项目、审计等领域知识的干部111名。三是压实督导责任,印发《冕宁县组织部工作“1+5+N”联系指导方案》,对乡镇(街道)、单位(部门)实现全覆盖联系指导,对所联系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四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把领导班子抓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部班子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识不强,同派驻纪检组工作沟通交流少,主动向派驻纪检组通报相关情况不到位。派驻纪检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履职尽责不到位。”

一是加强与派驻县委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合理安排部务会召开时间,提前邀请派驻县委纪检监察组列席。纪检组干部列席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召开部务会27次,纪检组列席12次。二是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强化对县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监管不严,干部监管还存在盲区。”

一是对惠安镇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进行专门督促,对办证后未及时上交的进行批评教育。经查2019年5月1日,陈逢江(惠安镇副镇长)持港澳通行证前往香港旅游。在出境前,陈逢江未按规定将个人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交县委组织部保管,出境旅游也未报组织批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县纪委监委对陈逢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出台《冕宁县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了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次数及时间,规范申领出国(境)证件的审批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审批、备案、登记工作,专柜保管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出国(境)证件。三是组织组工干部学习《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在新任职干部任前谈话中再次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及时上交个人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干部档案审核管理有漏洞,任免审批表填写存在工作经历不完整、任免时间不准确、签字审核缺失以及部分干部有关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按规定规范完成63人任前审核程序,“回头看”审核档案1600余卷,重做“专审表”440余份,更新干部信息600余人次。二是督促干部补充缺少材料7000余份,开展集中学习《工作条例》等文件2次。三是6月全覆盖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届中分析研判,印发文件规范非换届期间村(社区)“两委”委员调整工作,今年以来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14名,调整撤换不胜任不称职村干部2名。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体检,着力提升村级班子战斗力,选树先进党组织,对1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提升。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还需加强”问题

1.关于“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对非涉改村设置常职干部分析研判不足,造成村(社区)常职干部配备不够合理。”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县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届中分析的通知》(冕委办发〔2023〕39号),6月份全覆盖开展乡村班子届中分析研判,更新村(社区)“两委”班子基本信息台账,摸清班子运行情况。二是参照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常职干部配备原则,提出优化常职干部配备建议,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逐步增加常职干部职数配备。三是制定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计划,印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招录11名社区工作者,其中泸沽镇招录7名。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还有短板,部分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不能满足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工作需要。”

一是印发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件,明确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以来已划拨经费354.7266万用于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划拨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新建260平方彝海镇彝海村党群服务中心,2022年底已竣工投入使用。二是划拨6万元工作经费到泸沽镇,持续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工作。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未规范设置部分基层党组织,县直属机关工委下属10个机关党委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步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村级党委、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委员未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配备。”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印发《关于设立部分县直部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设立9个机关纪委,卫健局机关党委已撤销。二是建立基层组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梳理实际情况后印发《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党(工)委下设党组织的通知》规范设立村级党委15个、党总支73个、党支部58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配齐书记、委员。三是印发《关于规范非换届期间村(社区)“两委”委员调整工作的通知》,加大对村后备干部选育力度,补齐配齐村级“两委”成员14名。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换届工作台账。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短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率分别为72%和92%,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未实现全覆盖,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镇(街道)管理。”

一是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18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1名,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期,1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二是对照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提供的2223家非公企业和126家社会组织基础信息,与州、县税务局、人社局提供的有报税纳税记录、缴纳社保10人以上的名单进行对比,将符合条件的33家非公企业和119家社会组织纳入党建管理台账。三是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整合在职党员干部、熟悉党建工作的退休干部等力量,选派两新党建指导员63名,推动党的工作全覆盖。四是于2023年2月16日印发《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冕宁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综合委员会的批复》,将原隶属于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的7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关系划转至“小个专”综合党委,进一步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巡察组到组织部联系的宏模镇延伸了解发现,乡镇党建工作薄弱,党建月会流于形式。”

一是宏模镇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对4名材料雷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修改完善发言材料;高质量组织召开2022年度宏模镇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按季度对宏模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加强对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指导,全面严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联乡领导定期到联系乡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40余次,半年听取宏模镇党建工作汇报。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部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灯下黑’”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其他部门要求多,对本部门降格以求,没有发挥好组织部抓党建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结合组织系统作风建设年、冕宁县干部作风整顿、主题教育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督促全体组工干部以及全县党员干部持续优化作风、改进作风。二是坚持组织部机关党建与全县基层党建同部署同谋划,结合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制定部门年度抓党建促中心工作清单,确定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三是着力加强组织部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冕宁实际打造组织工作党建品牌,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过政治生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各项部机关制度机制,着力提高党建月会质量。四是部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2023年以普通党员参加支部活动11次。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普通党员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落实不好。”

一是已于2023年6月第十六期组工学堂系统性组织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严格执行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制发县委组织部谈心谈话纸,并于6月集中开展了部班子之间、分管领导与股室(中心)负责同志之间谈心谈话。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支部日常工作不严谨细致。”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开展换届,改选支委委员,规范换届各项程序和手续选优配强部机关支部委员。二是全面复核、完善部机关发展党员材料,坚持举一反三做好2023年度2名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三是明确支部党建月会、支委会等会议记录6项记录要素,2023年度召开党建月会12次,“主题党日”1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及时规范完善记录。四是支部书记、纪律委员加强部机关支部各项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4月、6月县级层面党建调研督导中,重点对本部门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县管党费管理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明确党费会计、出纳分设原则,强化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制度,加大党费工作监督指导力度,明确党费支出均上部务会集体研究原则,按年度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二是坚持将党费业务知识纳入历次党务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重要内容,并开展重点知识测试确保培训实效,已举办农村党务干部、机关党务干部、“两新”党组织及离退休支部书记培训办等班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费工作的通知》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排查整顿工作,全覆盖清理排查整顿离退休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农村后未足额交纳党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费收据、收缴明细复核工作。四是组织各乡镇(街道)、教育、卫健系统按规定设立党费专户,规范党费收缴程序,规避廉洁风险。五是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率,优先使用预算经费开展走访慰问,不足部分再按规定从党费中列支,2023年度预算慰问经费已在七一走访慰问中使用完毕。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四、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作风建设年行动、干部作风整顿等工作,持续深化巡查整改成果,建立好常态化长效机制,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动我县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不折不扣执行上下功夫,推动分管领域、分管股室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州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把廉政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列入各类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多方位加强对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的学习领会,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坚持用理想信念固本强基,筑牢正风肃纪思想防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不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任人唯贤,知人善用,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落实好管党治党重要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精准识别储备一批表现突出干部。坚持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能者“上有方向”、庸者“下得服气”、下者“下亦有为”。深入实施年轻干部红色薪火工程,动态建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专业干部蓄水池,实行能进能出、优进绌退、动态管理。

(三)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体系建设相结合,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重点,梳理完善部机关相关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形成保障组织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注重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作风建设年”行动有机结合,与“清廉机关”建设一体推进,引导全体组工干部树牢标杆意识,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继续发扬不怕苦、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的姿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真正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4-6723737;来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四大班子五楼县委组织部办公室,615600;电子邮箱:zgmnxwzzbbgs@163.com。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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