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军民融合办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办室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等巡察整改有关文件,向全办干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教育引导全办干部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巡察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增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军民融合办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办常务副主任陈绍曦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并于3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推动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办常务副主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先后主持召开6场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问题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责任,抓好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任务,全力推进整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经办室务会议研究,并与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干监室、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多次沟通汇报,研究制定《市委军民融合办领导班子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提出10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推动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建章立制到位、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召开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市委军民融合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抓好执行,2021年1-4月,共组织召开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安排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14人次,书面交流发言2人次;中心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16篇。二是印发《2021年市委军民融合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贯穿学习全过程,共列出14个学习专题。
2.关于“方案制定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对需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的文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加强协调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方案制定并印发实施。根据省海防办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出台了市海防委工作规则和市海防办工作细则。二是将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列入办内部绩效管理指标。三是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3.关于“协调指导县级理顺职能尚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切实加强对县级履行职能的协调指导,针对蕉城区因区委主要领导空缺导致区海防委尚未调整到位问题,加强与蕉城区委、区政府和区海防办的沟通协调,2020年12月底,蕉城区已印发文件,完成区海防委组成调整。
4.关于“指导推动‘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2020年省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办领导赴寿宁、福鼎、福安、霞浦等地调研,核查2020年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对项目已无法继续推进的或与2021年省重大项目申报导向不一致的,退出重大项目管理。二是建立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进度滞后项目情况,并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年度对各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加大指导推动力度。三是加强“民参军”工作推进力度,开展企事业单位信息征录,编制“民参军”指导手册,加大军工“三证”宣传力度,联合北京航天情报与信息研究所组织开展军工“三证”等培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军工“三证”办理工作。
5.关于“指导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发展创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锆镁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组织专家对锆镁新材料产业企业“民参军”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梳理“民参军”产品体系。将相关研究中心向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纳入国防科技创新资源库。三是认真学习全省国防科技工业推进会汇编材料,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工作经验,指导推进锆镁新材料产业企业加快“民参军”步伐。
6.关于“开展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训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本地企业“民参军”专项培训工作,制定市本级年度培训计划,与北京航天情报与信息研究所签订合作协议,今年开展3场培训活动,内容包括保密实务培训、国防知识产权推广及国防专利申报咨询培训等,通过培训,推动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民参军”工作。二是继续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军民融合培训及专场对接活动。
7.关于“部分海防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强调研督促。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一线调研推动海防项目建设,督促项目所在地乡镇及项目业主抓落实,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全面清理推进滞后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完工5个项目,1个项目已报请省海防办待按程序批复调整,2个项目正在抓紧施工中。二是加强项目申报把关。针对以往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出台文件明确申报项目必须取得用地用林用海等主管部门意见和完成路基勘察后方可上报,认真做好、严格把关2021年海防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获批后能够顺利实施、按期完工。
8.关于“保障经动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经动中心规范化建设,根据“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精神,以及国家、省国动委经动办的要求,对依托公司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预案编制、日常办公和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指导该公司完成新一轮的合同书签订并顺利通过国家经济动员中心挂牌复检。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轮经济动员中心申报工作,已完成摸底申报工作。
9.关于“支前资金拨付不够及时高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前开展支前项目摸底,收集驻宁部队支前项目需求,目前已完成项目摸底工作,下步将根据部队需求研究确定支前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确保2021年支前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支前项目跟踪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主动加强与省国动委支前办、市财政局沟通对接,在《宁德市市级支持驻宁部队生产生活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到期后出台正式管理办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工作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办室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三是待全市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下发后,第一时间根据市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明确考核内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分析研判报告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党内通报。二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精神,每半年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市委报送分析研判报告,注重反映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提升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建议,确保报告质量。
12.关于“舆情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工作文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路线图,及时搜集、研判、处置。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机制,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关于“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退还违规津补贴,1名退休干部已退还2020年7-10月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市融促会)兼职取酬7840元。另1名退休干部到市融促会工作,没有兼任职务,而是市融促会聘用的一般工作人员,不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情况,该同志已于2020年7月辞职。二是责成市融促会加强《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的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在所属协会开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退还市融促会2020年9月使用市融促会车辆往返福州接送人员产生的过路费、燃油费665元。二是规范公务用车保障,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向平台申请公务用车出行,在公车平台无法提供车辆的情况下,通过向租车公司租车的方式,解决用车保障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2020年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15.关于“车辆维修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考虑到相关费用3568元均用于车辆本身,责成市融促会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杜绝管理漏洞。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我办及市融促会已按要求补齐会议通知、会议公示单等材料。二是举一反三,组织财务人员对单位成立以来的所有报销单据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巡察之后的报销单据,查缺补漏。三是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严格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办《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报销原始凭证和相关附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手续、报销开支清单归账附入完整。四是责成市融促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把发票报销关,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五是当事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2020年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17.关于“科目列支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不熟悉行政会计业务的会计予以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初已解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确使用会计科目。对因工作马虎、多次出现失误的财会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18.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激活原海防账户资金。原市海防办账户被冻结,影响了海防资金拨付。经协调市财政局、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同意,撤销冻结的原市海防办临时账户,已于2020年11月11日正式开设启用海防专用存款账户,确保资金可以正常拨付。二是梳理下拨海防维护资金。组织对市海防办转隶之前遗留的2017年度海防维护费的拨付情况进行梳理核查,按照海防基础设施维护费标准予以分解下达。三是核查项目情况。对两个项目存续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拨付,资金已退缴市财政。四是加强维护经费管理。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每年联合财政部门及时将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海防基础设施维护专项经费预算直接分解下达,无需经过海防专户,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19.关于“报销附件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补齐室务会议记录的三份报价单等材料,市融促会已按要求注明2020年5月购买的木制品画框和6月书画装裱、装框等内容的用途。二是要求经办人员加强财务业务学习,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票据报销的审核把关,进一步抓好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责成市融促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严把发票报销关。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已将2019年11月购买的手机柜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明确2020年3月购买的三台联想电脑和7月购买的保险箱使用(管理)人。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和管理,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的更新维护,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1.关于“重要事项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规范办室务会议,按照《市委军民融合办会议制度》《市委军民融合办室务会议事规则》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室务会会议议题收集和组织安排工作,对重大议事事项,认真做好会前沟通协调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把年度党建工作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室务会议研究,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研究制订2021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并提交办室务会议审定。
2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办室务会议,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掌握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打牢思想基础,提升运用民主集中制的能力。严格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办室务会议事规则》,今年以来,共召开办室务会议11场,均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二是规范做好室务会议记录。责成办综合科做好会议记录,详实记录会议讨论过程,确保会议记录要素完整。
23.关于“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宁委融办〔2021〕11号),对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统一调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24.关于“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1月11日召开办室务会议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总结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阶段工作。召开办室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二是印发《2021年度市委军民融合办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25.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市委军民融合办《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的贯彻执行,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委军民融合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动态调整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优化风险防控措施。
26.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召开办室务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开展谈心谈话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谈心谈话作为沟通思想、消除矛盾、增强团结的重要措施。二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订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1月下旬和3月上旬,开展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工作,办常务副主任与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合计28人次。三是做好谈话记录工作,参与谈话人员做好谈话笔记,及时填写谈话记录表并签字,上交办党建办存档。
27.关于“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2021年2月3日、3月9日分别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4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36条批评意见,没有出现“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2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织全组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履职能力。二是坚持即知即改,1月11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委军民融合办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强化会同归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的力度,做到归口监督单位的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全覆盖。三是跟踪推进巡察整改。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沟通,指导督促市委军民融合办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29.关于“支部工作计划制定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订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内容涵盖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献礼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双报到”服务工作、落实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以及年度“三会一课”计划等内容。经支委会讨论并向全办党员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印发《市委军民融合办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宁委融办党〔2021〕2号)。
3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印发《市委军民融合办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宁委融办党〔2021〕1号),4月7日召开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步骤实施。避免出现评定意见雷同、表格填写、盖章不完整的情况。
31.关于“会议记录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补齐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党支部召开的每次会议、开展的每次活动,及时做好记录、留下影像痕迹。对未能及时记录的会议做好录音,会后及时补充完善。今年以来,共召开3次支部党员大会,均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2.关于“干部考察工作方案个别内容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指出的我办2019年10月10日制定的《关于晋升一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工作方案》中出现“公示期间需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错误表述的问题,经我办核查,该问题属于表述错误,在此次职级晋升具体执行中,我办是在组织考察环节进行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我办立即对该错误表述进行纠正,并举一反三,对单位成立以来制订的其他干部考察工作方案逐一排查,未发现同类错误表述。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抓好贯彻执行,提高干部业务能力,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3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正在开展1名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规范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办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33.关于“考察谈话人数统计有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对2019年12月3位同志考察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统计人数进行纠正,并进行归档。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准确理解考察谈话人数统计范围等各项统计指标,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纪实表。三是将工作人员工作规范化考核列入办内部绩效管理指标,对因工作马虎、多次出现失误人员,采取绩效扣分、效能问责等办法予以惩戒。四是办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34.关于“撰写考察材料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二)》的意见,1名同志晋升四级调研员考察材料使用其晋升一级主任科员的考察材料进行简略概括。就此情况写个说明并存档。二是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全面规范撰写考察材料,规范开展职级晋升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4名科级干部的组织考察,考察材料均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要求规范撰写。三是办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35.关于“机关工作存在保密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保密学习教育,召开办室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保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参加保密知识竞赛,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项保密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保密自排查工作,查缺补漏,提升单位保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外聘人员保密教育管理,落实好签订保密承诺书等措施。单位涉密文件均由单位保密员流转,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知悉范围。四是针对未配置保障专车、存在保密安全风险的问题,发函协调市政府办公室予以配备应急保障公务用车,规范保障工作,杜绝泄密风险。
36.关于“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对2019年7月以来主题党日活动纪实表如实进行补充。二是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均按要求规范填写主题党日活动纪实表。
37.关于“党务公开程序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市委军民融合办《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市委军民融合办党务公开审查表》,增加“保密审查”一栏,对需公开的党务,由办党建办提出公开内容,负责信息公开的综合科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经办分管领导及常务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予以公开。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
38.关于“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查摆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并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对今年以来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提交室务会议研究讨论,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印发《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三是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在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39.关于“检视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认真抓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办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向办领导班子作自我检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委军民融合办高度重视,依规依纪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涉及科级干部5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840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部分海防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8个滞后海防项目中,1条海防路因前期财审、招投标等工作滞后,项目建设相应滞后,目前全线已完成水泥硬化,因与乡镇其他项目道路相连,计划近期同步铺设沥青路面后完工;另1条海防路项目道路里程较长(5.2公里),总投资大、乡镇相应配套的资金较多,因所在乡镇财政2020年较项目申报时困难,存在资金缺口,导致前期财审、招投标等工作滞后,项目建设相应滞后,虽经我办多次协调督促,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目前仍在抓紧施工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组织深入项目一线调研,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督促项目所在地乡镇党政主官抓落实,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1条海防路计划于6月底前完工,另1条海防路计划于11月底前完工。二是将海防项目建设特别是滞后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市对县军民融合绩效和“平安海域”创建考评重要内容,与今后的项目申报、评先争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整改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深化推进。市委军民融合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有序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军民融合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个城”,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一)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军民融合工作的能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贯穿军民融合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
(二)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室务会议事规则,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跟踪协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整改到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结合起来,结合贯彻中央、省、市“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宁德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用好巡察成果,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930001,电子邮箱:ndjmrhbxczy@163.com
中共宁德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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