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5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武江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武江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接受巡察体检,及时发现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也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科、处)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抓好任务分解,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四大类51项整改事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等。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整改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做好总协调;党组成员指导分管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局政工科加强检查督促,做好定期整改情况综合;各相关股(科、处)室“对症下药”,立行立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一)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每次召开的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集中学习会等重要会议上,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再研究其他会议议题,确保第一时间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三是安排专人如实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编印会议纪要。
(2)针对“理论学习内容不够全面”问题。一是实时更新《武江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课题计划表》,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些重要文件纳入了“第一议题”学习和专题学习研讨。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在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专栏学习、举办读书会、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学习活动的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一是完善《武江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根据武江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按照《武江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2.在“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滞后”问题。一是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程序等内容,通过组织全区统一、镇(街)驻点跟班学习、区直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轮训,提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2022年,共开展3场全区行政执法培训,所有镇街完成到区市场监管局跟班学习,区直单位就各自下放事项对镇街开展业务培训。二是督促推进各镇(街)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系统,大大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录入进度和精准度。三是严格按方案要求对镇(街)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及考核,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提醒函》,印发全区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2)针对“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行政执法年度数据的考评工作。二是常态化多途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平台上线率及录入率明显提升。三是通过实地督查、工作群不定时提醒等方式,推动进度较为缓慢的单位,有序解决督查发现问题。
3.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政策未落实到位”方面
(1)针对“服务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引导、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共31件,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3件,充分维护了村(社区)的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利用现场服务与非现场服务。每月现场坐班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在所管辖村(社区)公布法律顾问的手机号码、微信二维码,建立法律顾问群等,通过非现场服务,为群众及时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化。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信访条例讲座、以案说法、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373场,有效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2)针对“工作日志审核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工作日志审核确认程序。根据系统操作程序制定村(社区)工作日志审核确认程序操作指南,由司法所组织村(社区)负责审核工作人员就日志审核确认程序进行指导、培训,每月28日前上报日志审核确认情况。二是公律股加强对日志确认情况的检查。2022年的村居工作日志已完成确认。
4.在“人民调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宗数较少”问题。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武江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方案,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利用考核督促推进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按要求每年度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与区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庭所共建”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多元解纷工作。
(2)针对“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监督指导不力”问题。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2022年12月,完成韶关市协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企业调委会的监督指导。积极对各调委会开展实地走访,聚焦调解制度建设,实现分类指导。三是开展《人民调解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意识。
(3)针对“行政复议调解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坚持应调尽调。立案前,了解申请人的实质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现场调解。在审理中,利用听证、现场调查等方式,听取双方意见并释法明理,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促成调解。二是加大多元聚力解纷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模式,邀请检察院、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化解工作7次,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找准方向,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新收申请复议案件59宗,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9件,化解率为83%,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
5.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对社矫对象的监督教育流于形式”问题。一是依法规范、科学的制定或调整不同的人群、不同案件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方案,全区完成整改全体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方案达到100%,达到了预期的矫正效果。二是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了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风雨之后见彩虹”心理课堂、全区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幸福从心开始”心理团辅教育、家庭走访单亲母亲、帮困扶助爱心教育、韶关博物馆红色文化基地实地参观教育以及法治线上教育等活动,真正做到培育社矫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增强改造信心,搭建起顺利回归社会的桥梁。三是举一反三。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班,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全面排查整治,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整改落地有声。四是在信息化核查、电话报告、当面报告、个别教育谈话和实地走访等严格管控,联合检察院对全区各司法所183宗社区矫正案件的进行监督检查,提升了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
(2)针对“社矫档案不规范”问题。一是突出重点,深入涉及问题司法所实地检查、督查。逐一检查存在问题,严格督促并落实整改工作。依法严格规范日常管理,重点、全面梳理、自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内容,坚持“实时更新”,强化执法档案规范化、工作台账精细化,杜绝社矫对象的实地查访等各环节、全流程不实行为。二是督促并检查司法所严格落实、执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指引》工作要求,实行“一人一档”,及时规范入档,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着力建章立制。研究出台并印发《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定期督导工作制度》,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指引,平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从而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3)针对“社矫对象监管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协调会议,从解决问题、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稳定的角度出发,攻坚克难,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加强联动,联合检察院等部门,将企业社矫对象纳入形成家庭、企业、社区和社会共同监管的服务体系模式管理,形成强大综合监管执法力量。三是强化对重点企业对象进行核查比对、活动轨迹等监管工作,严格外出审批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四是重点时节夯实安全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了日报告制度,严防在矫对象脱管、漏管,杜绝社矫对象重新犯罪。
6.在“未严格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方面
(1)针对“对尚未定稿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问题。一是对来函内容,准确分析判断其为普通征求意见还是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尚未定稿请求合法性审查件一律作退件处理,不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杜绝出现普通征求阶段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的问题。2022年我局共收到58件合法性审查件,无部门将未定稿的事项向我局征求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对定稿事项合法性审查时严格按照合法性要求审查。
(2)针对“未按照流转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问题。一是加强对合法性审查文件的学习,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送审程序和要求,畅通与部门间的沟通,严格按照流转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对未经区政府或政府办流转程序同意转至我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的事项一律作退件处理,不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22年我局共收到58件合法性审查件,其中1件未经政府同意由政府或政府办转办,将审查件直接发至我局征求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已作退件处理,不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7.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已落实党组每年两次以上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二是印发了《武江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调整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办公室定期组织业务股室规范、清理工作群和电子邮箱中的工作任务部署、工作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等信息传递,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性质等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制止,及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群成员因工作原因调离的及时调整。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查表》和《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各股室在报送宣传信息稿件时,严格按照《韶关市司法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修订版)和武江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新闻稿件审查报送工作的通知》实行领导审签和保密审查制度,在报送电子版的同时附上领导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版,以及保密审查表复印件,报送办公室校对后呈报相应信息平台发布。
(2)针对“对意识形态领域文件未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派生定密,存在泄密风险”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武江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晰了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安排、监督考核等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了《武江区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二)对“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升,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方面的整改
1.在“工作作风不扎实”方面
(1)针对“部分规章制度照搬照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及时落实整改。针对区社矫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懈怠,工作作风不细致,不严谨的现象,分管领导组织社区矫正股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知识,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法纪观念。二是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杜绝该类似情况发生,并坚持警钟长鸣。在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就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进行业务规范,强化作风建设,主动担当实干,跟上新形势、适应新要求,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标对表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为完成武江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2)针对“工作材料雷同”问题。一是强化担当,在坚定信念上当标杆。通过“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多次强调,与干部谈心谈话,狠抓廉政思想建设,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大力整治不良风气。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武江区司法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增加了“工作材料出现雷同、照搬照抄等情况的,每次扣1分”,评分项目,纳入干部评先评优的考核指标,强化工作作风建设。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建立健全了《武江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会前准备好会议议程、印发学习资料等,政工科安排专人如实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确保会议流程按部就班、记录真实规范,并及时编印会议纪要。
(4)针对“公章保管不善”问题。一是建立《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工会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章使用流程。二是加强公章的管理使用,落实专人负责,并对工会公章使用进行造册登记。
2.在“为民服务主动性欠缺”方面
(1)针对“信访公布事项不全面”问题。于2022年5月制作了《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办信指引等宣传展板共8块,放置于信访接待大厅内,内容包括武江区网上信访平台网站及操作方法、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和处理程序、办理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善了我区信访公布事项,使群众了解《信访工作条例》具体内容、权利义务、信访渠道、信访程序等内容,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使群众认识到要通过正确的渠道、合理的方式反映诉求,提高了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提升了区信访局干部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武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2)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定量服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制度及服务时长,并及时录入日志。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值班2688次,到村(社区)服务总次数1659次,共开展法治宣讲373场,村(社区)法律服务总时间10993小时,月服务平均时间10.41小时,均比2021年提高。二是加强司法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对未及时完成当月工作的法律顾问进行提醒或督办。三是建立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加强考核检查,对考核评分靠后的律师予以淘汰。2022年已淘汰两名考核评分靠后的律师。
3.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针对“韶关市康正公证处基本户未按规定纳入财务核算”问题。一是与中友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设独立账套对康正公证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对康正公证处自恢复办证业务开始并注册基本户以来的所有经济事项单据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系统进行会计核算。
(2)针对“内部控制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意识,明确对需要调整的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说明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管理库存现金,明确对库存现金进行日清月结,并做好事项说明。
(3)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武江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经行为,按月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及时资产负债表等报表数据核查统计工作。
(4)针对“报账审核不严谨”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费用报销指南》,加强报账审核,对超标准等不规范行为不予报销。二是完善授权支付事项流程,代发事项需附上银行回单,完整体现资金流动去向。
4.在“经费使用不规范”方面
(1)针对“多笔党建活动经费在无活动方案情况下支出使用”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财经行为。二是建立《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党建经费的审核,严格经费使用报销程序,明确活动事项无方案不予报销。
(2)针对“工会费用在公用经费列支”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二是建立《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经费开支管理,加强公用经费与党建经费的收支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5.在“公务接待把关不严格”方面
(1)针对“公务接待费报销无接待清单或接待审批表”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和《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接待审批手续,明确公务接待报销需“五单合一”方可报销。二是加强对公务接待标准相关文件的学习,制定《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费用报销指南》,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针对“部分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接待或陪餐人数超标准”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对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审批,做好事前审批,对超标等不规范现象不予审核批准。
6.在“固定资产管理缺位”方面
(1)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一是针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报废处置。二是针对年代久远、手续缺失的固定资产,核查清楚后,提请进行统一处置。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财务人员及时对盘亏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目前,已完成一批盘亏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实行标签化管理。二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台账。三是积极开展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针对“已拍卖的公务用车账上未及时核销”问题。一是健全完善《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对报废、无偿划拨、拍卖等形式处理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财务核销处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核销工作。二是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三)对“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党支部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方面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一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和“两新”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了强调部署,丰富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制定了《武江区司法信访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清单》,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分管领导定期与挂点司法所干部谈心谈话,以党建实效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武江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范围,规范了讨论报告、事项备案等环节。二是健全完善了《武江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时做好随时报备和按月报备,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2.在“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1)针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武江区司法信访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安排计划表》,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读书会、学习会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锤炼党性。三是将退休党员也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范围,表扬优秀党员,评定不合格党员,在全局范围内明确公示民主评议结果。
(2)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扎实”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2022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必谈,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二是按照工作方案,会上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要点。三是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的撰写,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的思路、措施和办法。
(3)针对“党支部选举程序不严谨”问题。一是成立武江区司法信访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为11月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领导保障。二是制定《武江区司法信访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任务,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为今年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提前谋划。
(4)针对“发展党员相关资料不完善”问题。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了查漏补缺,要求我支部现有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各1名)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入党考察关。
(5)针对“收缴党费基数核算不准确”问题。通过参加区党务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并积极对接区直机关工委,根据党费收缴规定,对2021年下半年的党费重新进行核算,已重新对照新工资重新核算了收缴党费基数。
3.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1)针对“党组讨论决定不严谨”问题。一是通过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韶关市武江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严格按照《武江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要求,党组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组书记应最后表态,原原本本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设立单位干部考察监督小组,2022年4月我局考察股级干部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考察对象必须回避考察组工作人员参与考察工作。
(3)针对“2019年9月提拔股级干部时,党组出具的廉政鉴定未见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问题。一是根据区干部考察有关要求,规范人员提拔、评先表彰等需要纪检监察组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书有关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对选拔股级干部相关材料进行了差缺补漏,对缺少材料及时补充完善。
4.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1)针对“2019年全年未见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情况,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下半年未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情况”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使命感,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在党组会议上研究部署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并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常态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曹吾林、杨伟波同志的先进事迹、观看廉政微电影《桥》观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针对“对基层司法所干部缺少关心关爱,‘抓早抓小’不及时”问题。一是按照《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局领导班子到挂点联系基层司法所进行走访调研,收集问题并帮助司法所解决困难。二是2022年9月开展了以“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对《勤廉风范》《廉润南粤》《红色家规》等教育读本、观看廉政微电影《桥》等方式,将警示警醒教育延伸至基层司法所,增强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
5.在“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排查上一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查找问题存在原因,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四)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在“未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方面
针对“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存在党组书记首位表态的情况”问题。一是制定了《武江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党组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最后由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二是党组决定重大问题,召开正式会议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效表决,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
2.在“‘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方面
针对“部分财务支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利的制约、监督。二是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明确一名局领导班子分管财务工作,严明财经纪律。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多元化开展学习教育,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二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组织建设专题研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监督指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勇于纠正。四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本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自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把好资产、资金管理,积极开展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廉政用权。
(三)建制度,促进长效发展。运用好巡察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与时俱进,查漏补缺,及时研究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着力工作创新,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梳理,做到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标本兼治,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目标,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550309;邮政编码512026;电子邮箱sgwjsf@163.com。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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