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7月16日,茂名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茂名市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1日,茂名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茂名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巡察整改以来至2020年7月10日,共组织集中学习42次,涉及学习议题133个,组织交流发言5次,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18年11月9日、2019年9月29日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2020年4月28日、6月8日分别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组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党组议事决策的程序规则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遵守的规则进一步明确,从思想上强化了党组核心领导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组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自巡察整改以来至2020年7月10日,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0次,涉及“三重一大”议题309个。二是2018年11月9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茂名市商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茂名市商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党组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2018年3月4日、12月3日,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口岸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明确党组对口岸服务中心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要求,研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
(二)班子凝聚力不足,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分别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于2018年7月10日、2018年11月9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突出党组领导地位。要求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自巡察整改至2020年7月10日,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0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309个。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内部沟通,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前,局领导班子都进行简单的交流,特别是局主要领导,每月都找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谈一次话,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和困难。四是尊重干部职工的主体地位,认真研究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对于干部职工反映比较集中的开办饭堂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四是加强工会建设。2020年6月8日、7月10日,局党组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工会建设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完成工会改选,研究制定了《茂名市商务局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工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茂名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茂名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巡察整改至2020年7月10日,共组织集中学习42次,学习议题133个,组织交流发言5次。自2020年2月起,我局党组创新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在原来领学的基础上增加了专题发言环节,每次一人领学后指定两人进行专题发言,促进了学习效果。三是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工委通知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都认真组织会前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会议,把每个环节作细作实,不漏一个环节,重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认真落实整改,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建立整改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清单落实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先后组织完成了2次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及时收集汇总国家、省、市招商引资政策,编制印发了《茂名市招商引资政策汇编》,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宣传。二是及时研究制定外贸进出口奖励政策,鼓励各地提升进出口份额。分别于2018年、2019年制定出台了《2018年外贸进出口增长奖励资金安排计划》《2019年外贸进出口增长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督促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出台相应的奖励资金配套政策,促进各地培育外贸新增长点。三是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分别是于2018年11月9日、2019年8月13日、2020年4月14日、7月1日、3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党组对党建工作主动履责不够,较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党组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分别于2018年12月3日、2019年11月25日、2019年4月22日,2020年7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18年9月20日,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9年12月3日,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局党组要求局机关党委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认真做好党建各项工作。
(二)开展政治教育活动缺乏实效,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了学习培训。2018年7月9日,我局举办了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工委业务骨干来为我局党务工作者上课。2018年11月2日,局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和记录要求。2018年11月8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可祥为二支部和口岸服务中心支部党员主讲了一堂党务工作培训课。二是及时督促检查。2018年10月26日,机关党委突击检查二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本,党员们都能按整改要求做好记录。2018年11月8日下午,机关党委检查了口岸服务中心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确保了政治教育活动的实效。2019年10月17日,召开了先进典型教育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录像片。2019年10月22日,局召开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会议,邀请茂名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李坤凤副教授作了党史、新中国史宣讲报告会,制作了党史新中国史宣传专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共和国功勋模范等的先进事迹及茂名市党史教育宣传片。2019年10月28日,我局召开了形势政策教育会议,原市贸促会专职副会长、现二级调研员何俊作了题为《了解外贸新形势新政策,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形势政策报告。为大力弘扬抗“疫”一线广大工作者果敢勇毅、担当大爱和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使抗“疫”英雄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深入人心,2020年6月19日,市商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公益专题片《战“役”一线党旗红》。2020年7月6日,局机关党委举行了《谈谈商务机关文化建设》专题辅导党课,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润星主讲。局机关和投促中心、口岸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活动。2020年6月22日,全体党员来到广东南路革命化州纪念馆,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重温了入党誓词,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可祥为全体党员作了题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的专题党课。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党务培训,提高党建业务水平。2018年7月9日,我局举办了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2018年9月,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了市委党校培训。2018年9月、10月中旬,我局三名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2018年10月18日-23日,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可祥参加在延安举办的全省商务系统党务领导干部党性锤炼班。2018年11月6日-10日,我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曾玉琼参加在贵州遵义举办的全省商务系统党务领导干部党性锤炼班。2018年11月8日,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我局党务整改工作的需要,李可祥主讲了一堂党务工作培训课。二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8年7月10日、11月9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2018年7月10日,局机关党委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2019-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18年10月31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发展党员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局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11月2日上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文件(包括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市直工委《发展党员归档材料填写式样资料汇编》)等精神。2018年7月9日、11月8日组织了专题培训。2019年10月,一支部按程序通过了2名同志入党,梁理、字君昌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四是认真开展党费收缴自查。2018年6月,局机关党委开展了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完善党费支出相关表格记录手续。2018年11月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并就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进行了部署。2018年11月8日下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可祥在党务工作培训课上,就我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外资企业党建工作长期瘫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2018年8月7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2020年4月28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再次对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二是加强外资企业党建工作。2018年9月,局机关党委收集了外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资料并将有关资料上报茂名市“两新”组织党工委。2018年10月8日,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可祥率领相关人员到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党支部调研和指导党建工作。2018年11月,局机关党委根据“两新”组织有关工作需要,组建了社会组织微信群,利用微信加强沟通联系,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2018年11月8日,局机关党委通过微信向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党支部转发《关于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该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及时报送学习情况。2018年11月13日,局机关党委通过微信群向我局指导的各社会组织发出《关于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配合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两个覆盖”等有关工作部署,努力实现“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通过微信向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党支部转发《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流程图》的通知,要求该支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至今,每季度都向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党支部转发市委组织部季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的通知,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指导。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2018年9月20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听取了2018年以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年9月6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坚决同腐败和“四风”问题作斗争。要求要强化廉洁意识,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加强扶贫干部的组织管理,坚决防止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组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2018年、2019年、2020年,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均签订《茂名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三是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茂名市商务局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给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谈话提醒笔记本,规范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四是组织了廉政谈话提醒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五是加强警示教育。自巡察整改以来至2020年7月10日,共组织警示教育5次,2018年10月11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八楼会议室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两面人”戒》、《“两违”的疯狂》。2019年10月12日,局机关党委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暨警示教育会议,观看了市纪委监委制作警示教育片《切记:官商两条道》和《底线不容践踏》。
(二)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对纪委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机关纪委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三是完善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写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自巡察整改至2020年7月10日,局中层以上干部共开展谈话活动112次,谈话提醒人员117人次。
(三)队伍管理“宽松软” 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了日常管理,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建立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补充规定,落实科室每日考勤登记。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上下班秩序的通知》,认真落实《机关工作纪律日常管理制度》《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三是在科室门前张贴了办公室人员在位(去向)公示表,实行办公室人员在位情况公示制度。四是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纪律作风监管,落实了水东港口岸联检大楼口岸办公室值守制度。
四、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培养欠缺梯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沟通,在人员编制、选拔选拨使用和横向交流方面给予支持。以党组名义向市编办递交了《关于调整茂名市商务局机构设置的请示》。二是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向市人社局及时报送《茂名市商务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积极解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问题。自巡察整改以来至2020年7月10日,共接收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名。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去基层乡镇村挂职锻炼。自巡察整改以来至2020年7月10日,共选派3名年轻干部去挂职锻炼,提拔使用年轻干部5名。
(二)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文件汇编》、《茂名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熟悉人事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按照人事工作规范程序和要求做好人事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至2020年7月10日,共选拔任用干部8人次,职级晋升21人次。三是坚决执行干部选拔选拨任用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四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规定和要求完成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五是组织了人事档案资料填写回头看,对部分人事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对“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分别于2018年12月3日、2019年6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二是制定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细则及规程。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写印发了《茂名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严格按照防控手册进行资金分配。
(二)涉嫌违规划拨拔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落实《茂名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规范资金划拨程序,严格专项资金审核。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标准、要求和程序做好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三是对不符合申报标准和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对基础档案不完善、缺少申报材料、审批环节记录等的项目,坚决不划拨资金。
(三)资金使用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专人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评价,发现违规现象立即责令整改。三是项目完成后,联合市财政局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六、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
(一)重复装修,铺张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充分进行前期论证,科学制定装修、维修计划并严格按程序审批。二是成立了工程项目监管小组,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三是按程序和标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过关。四是工程结算的支付费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没有合格的验收报告不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项目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规范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标准和程序,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与市建联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的沟通联系,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四是严格对工程项目支付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三)涉嫌分拆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定组织招投标。二是严格审核参加招投标企业的资质和实力以及规范经营情况,防止不正规企业或不法企业参与招投标。三是成立项目监管小组,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正规,质量保证。四是加强工程款管理,严格工程款支付手续。工程款支付必须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杜绝现金往来。
(四)落实省建项目不及时,造成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与投资信息化平台承办方和市信息中心沟通协调,按计划推进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目前,投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完成,二是落实专人负责,由市投资促进中心的潘柏华专门负责投资信息化平台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七、对“下属单位管理不严,口岸服务中心存在较多问题”的整改
2018年3月14日、8月17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口岸服务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3月14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和研究口岸服务中心工作情况。会议要求,要加强对口岸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中心的运作,包括人员、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口岸服务中心的职责,中心应服务于口岸建设,服务于局内部事务及口岸物业管理等工作。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按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局办公室负责,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口岸服务中心和属下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委托,争取在2018年4月份完成2017年度审计,向局党组作专题报告(已完成)。二是口岸服务中心有关财务制度要重新制定完善,由口岸服务中心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先报局办公室和人事科审核,再报局领导审定(已完成)。三是口岸服务中心的人事工作,包括新招人员、招聘临时工,签订合同等要报局党组研究通过,不能自行决定。四是口岸服务中心财务开支要实施计划管理,除日常开支(人员工资、福利、水费、电费)外,单笔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开支计划要先报局办公室财会审核,再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单笔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开支计划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单笔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开支计划要报局党组审定。五是加强规范口岸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按程序规定管理使用。六是财务开支记账严禁出现“白头单”等不规范情况。
(一)口岸服务中心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茂名海港外轮供应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水东港联检大楼的办公场地已按市场价追缴补交21个月的租金,共 20664.00元。二是已按市政府要求将茂名海港外轮供应服务有限公司移交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口岸服务中心已完全不参与经营。三是口岸服务中心已按照省商务厅标准和要求落实粤港两地车辆牌照指标使用费用和固定利润分配等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标准已与中共茂名市纪委茂名市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沟通。
(二)违规出租办公场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口岸服务中心租给茂名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口岸综合楼五层由于租用合同到2025年2月,合同期未满,暂按合同条款管理。待合同期满后,参考市场行情,重新制订租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租赁手续。
(三)存在乱收费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8年3月14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口岸服务中心服务收费问题进行了研究,要求口岸服务中心停止向企业收取劳务费。原组织服务我市企业参加广交会收费问题,立即停止,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落实。参考省的模式由新成立的茂名国际商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组织实施,推进这项工作开展。
(四)口岸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按照2018年3月14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抓好整改。一是规范口岸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研究制定了《茂名市口岸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茂名市差旅费报销制度,制定了《因公出差审批表》,加强报销审核管理。三是组织了差旅费违规报销清理清查,违规人员退回多报差旅费0.92万元。四是口岸服务中心食堂已于2018年7月停办。
(五)违反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1月1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省纪委关于4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2020年3月6日,传达学习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省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会议强调,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会议要求,要充分认清作风问题事关工作成效,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机关党委、各支部要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标准规定查找问题,以刀刃向内的魄力抓整改。一是严格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茂名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发放制度,严禁公款私用。2018年5月30日,局党组书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山市部分党员干部涉赌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警醒,认真吸取教训,做到遵纪守法,不做不该做的事,做好该做的事,为群众作表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并向基层延伸。二是口岸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违规设置并发放的全勤奖已全部退回,共3.9万元。三是口岸服务中心班子已退回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共7.8万元。四是口岸服务中心为职工小区垫付的职工车棚款14.4万元已全部收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2272056;邮政地址:茂名市光华北路10号;电子邮箱:rsk2272056@163.com 。
中共茂名市商务局党组
2020年7月10日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