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6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清远市林业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林业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迅速、扎实向前推进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市林业局党组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净化自身“肌体”和优化机关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直面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林业工作相结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局党组深入学习、深刻把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对照研究,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切入点,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组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分别牵头抓好各项整改的督促指导。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明确自身职责、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
(三)坚持求真务实,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家跃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堵漏洞,局本级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14项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转化好、应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发展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清远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采取逐项销号的方式,确保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归零。整改工作在市林业局党组领导下有序推进,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七大方面21个问题整改完成(其中2个问题阶段性整改完成)。
(一)政治建设力度不足,党组监管缺位方面
存在问题一:党组包揽一切,班子建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从2020年4月开始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分开召开。党组会议主要讨论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局务会议讨论一般性日常工作。
二是在2020年4月2日印发了《清远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明确议题收集的程序、时间和报送格式要求,确保议题质量。11月20日,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林场班子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各林场也于11月底前制定了本单位班子议事规则,并已报局党办备案。从制度上杜绝会议临时动议情况。
三是在2020年11月5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清远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A、B岗制度》,9个直属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各自的“A、B岗制度”。
四是在2020年11月12日修订印发了《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管纳入到年度党廉考核中。
存在问题二:落实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领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5月,佛冈县重设县林业局,至此在我局积极协调下,我市所有县(市、区) 均有设置林业局(或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关进敏副专员亲自到佛冈县参加成立挂牌仪式,认为这是清远对林业工作、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具体表现。12月14日下发了《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林业部门对变化的图斑进行核查。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社会、生活、生态空间和谐发展。
二是2020年10月27日成立了市林业局“清远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12月3日局务会议决定在中介超市直选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清远林业“十四五”规划,及早做好规划部署。
三是2019年12月4日,清远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已于2020年1月份投入使用。按市政府要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一期)已整体移交给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管理。
四是2018年8月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2018年10月通过了省级验收。改革期间,我市林场系统能保持平稳,2000多人的林场队伍没出现到省、市政府的上访事件。
五是自2019年以来,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做好创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各项活动,努力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2020年10月,《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评审。12月30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暨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推进会,市委书记殷昭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林俊钦到会指导,充分肯定了清远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存在问题三:对下属林场指导与监督管理不力,党组监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在2020年11月26日印发了《清远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对林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联系。2020年局直属单位党委全力以赴抓好支部“六有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党务方面的培训2次,局各基层党组织参与培训人员达70多人次,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培训23人次。以创建“六有”支部为契机,局直属单位党委11月对直属单位在职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水平。2020年12月30日,局机关支部等15个在职支部被市直工委评为“六有”合格党支部。
二是加强对林场的日常监管,2020年7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11月20日,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委集体约谈了涉及问题的4个林场领导班子,就“党建业务不熟”“林场经营管理不善”“吃喝问题突出”“林地出租审核管理不严”“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批评,要求立行立改。2020年11月下旬,对市属9个林场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林场工作实际梳理了15个方面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进度。12月31日经局务会议同意,正式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涉及13个方面的内容,强力规范国有林场日常管理。
(二)对思想建设引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马虎应付方面
存在问题四:学习教育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根据市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列为学习重点,2020年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21次。12月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家跃检查了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并在班子会议上进行了点评。
二是及时跟进学习、补学中央文件、精神。2020年11月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制定了补学内容清单,要求对未及时跟进学习的中央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补学。至12月底,局机关党员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已完成了补学内容的学习。
三是要求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1月2日,局机关两个在职支部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对巡察发现的“对中央文件、精神学习不及时”“学习心得体会从网上抄袭”问题进行了剖析整改。要求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要对党员干部提交的发言材料、心得体会进行审核把关,如再有发现抄袭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一律党内通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11月20日,在对9个林场的集体约谈中,就理论学习的问题,要求所有林场党组织也要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对容易存在的共性问题作出整改。
存在问题五: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由党办牵头,各业务科室搜集、研判、梳理出各部门的风险点,提交给党办汇总,目前已形成《2020年清远市林业局意识形态工作台账》。
二是2020年11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判涉林意识形态领域方面存在问题,分析研判近期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对所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抓好部署。
三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季度局党组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涉林方面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年1月5日向各县级林业局和市属林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涉林舆情管控工作的通知》,未雨绸缪重大活动期间的涉林舆情管控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四是在2020年9月10日,经市政府办公室批准,我局微博账号已注销。经市政府办公室评定,2020年第三季度我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及微博各项指标合格。全年通过清远林业、清远创森微信公众号以及清远市林业局政府官网等媒体发送网络小视频、林业信息56条,宣传林业工作正能量,讲好清远林业故事。
存在问题六: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天堂山林场分别于2010年6月、2019年8月开通了OA系统。
二是2020年8月,在全局机关各科室启用内部OA系统,并在局直属系统全面启用粤政易APP,原各部门微信工作群已在2020年10月30日停用。
(三)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党建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方面
存在问题七:直属单位党委指导带动不力,未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10日局直属单位党委制定印发《清远市林业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并制定了换届提醒台账,对半年内任期届满的党组织进行提醒。
二是11月11日印发了《中共清远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委员会群团工作领导制度》。12月24日,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分别听取局机关工会、局妇委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明年群团工作进行了部署,将群团工作纳入2021年市林业局党建工作要点。
存在问题八:对党建业务不够重视,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6月局直属单位党委要求各直属单位对2019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7月20-30日对直属单位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至11月,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均已按要求制定了2021年发展党员台账。2020年局直属系统新发展党员4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7名。
二是2020年10月29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专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明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每月收缴一次党费。
存在问题九: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科长工作岗位混岗问题,并已下发科长岗位调整任职通知,做到对号入座、专职专岗。
二是从2019年起,严格按照《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拟提拔的干部均已征求纪委监委、计生部门意见。
三是从2019年起,我局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原则、条件和程序进行,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四是2020年11月25日我局拟定了“关于请求放宽市直国有林场领导岗位限制调整的请示”上报市政府办,但受编制限制,该项工作无法一步到位。
五是近年,我们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岗位绩效激励,全年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有50人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方式取得大专以上文凭,4人取得林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5人取得林业专业中初级职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问题,为林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存在问题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规范,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阶段性整改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2020年8月3日制定下发《清远市林业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由于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大,预计该项工作需要持续到2021年下半年完成。
二是2020年1月起,我局提拔的5名干部均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25号)的要求,严格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工作。
(四)作风建设乏力,“四风”问题突出方面
存在问题十一: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享乐之风未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从2020年11月起,局机关用车已严格规范用车审批单制度,每次用车必须填写《清远市林业局公务出差审批表》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做好车辆使用审批、登记台账。
二是龙坪林场、笔架山林场班子分别于11月25日、30日就“吃喝问题突出”等问题提交了检讨书。2020年7月局机关修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12月31日正式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要求公务接待必须有接待函,公务接待必须附接待清单,菜品、人数等。
存在问题十二:敷衍应付,形式主义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7月和11月,局领导两次带队到市属林场,就市委巡察中指出我局“巡察整改敷衍了事”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结合林场工作实际和上次内部巡察有关情况,梳理了15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属林场举一反三、逐项进行自查自纠。11月底,各林场均提交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二是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基层党组织“广东党建云”培训暨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提出了规范会议记录的整改要求。11月10日,局直属单位党委检查了各直属单位在职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特别针对党组会议记录胡乱的问题,从12月31日开始,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分别由局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局办公室主任记录。统一规范记录要素,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以及党组成员以及其他与会人员在党组会、班子会讨论的表态意见和表决结果过程等重要信息要完整记录清楚。
三是12月3日在局党组会上,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针对“民主生活会弄虚作假”“检查材料涉嫌网上抄袭、谈心谈话记录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了剖析,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家跃同志要求班子成员引以为戒,认真按要求开展谈心,实事求是撰写个人心得体会。每位班子成员也就该问题逐一表态,坚决整改。
存在问题十三:工作马虎,官僚主义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8月14日清远市林业局党组会议,原则同意英德林场铁溪分场结合林场经济状况,用两年时间分批补发在职和退休人员2014年度住房维修基金。
二是从2020年6月开始,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每月报送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并在局务会议上通报支出进度情况。11月20日,局机关纪委、局规划财务科分别组织林场班子、财务人员学习有关财政预算支出等方面的法规文件。12月31日正式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对财政资金的有序有效使用进一步进行了规范。为了杜绝林业专项资金弄虚作假的现象,2020年11月我局已启动对林业专项资金内控管理系统的部署和测试,加强对林业专项资金申报、使用以及报账全过程的监管。
三是12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批阅上级重要文件时要提出明确意见,督促经办科室及时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指示。同时,局办公室要加强领导批示的落实和文件传阅、归档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
(五)纪律建设不紧,干部监督不严管理不力方面
存在问题十四: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20日和12月3日,分别组织各林场班子、局科长以上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规范清远市各级党组织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廉政谈话的格式、内容,明确要求突出预防性。
二是2020年11月2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2020年11月下旬,局领导带队到市属9个林场对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9个林场均能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是2020年12月下旬,局机关各科室重新进行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制定了防控措施。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重新签订了岗位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
存在问题十五: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19日下午,局领导对相关出国(境)违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要求他们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2020年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了证件管理和出国(境)办理程序,不漏任何一个环节,坚决杜绝未经审批出国(境)的情况发生。
三是2020年11月新收取干部出国(境)证件3份。目前,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林场班子成员共60人已将持有的出国(境)证件交到局党办保管。
四是明确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审批手续。
存在问题十六:干部监督管理不力,被立案查处人数众多。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黄家跃同志为局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上廉政党课。10月23日和10月29日已举办了两场干部学法培训班,参加人数约65人次。
二是2020年11月12日重新修订完善《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规定》,下发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是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谈话提醒。
(六)反腐败斗争工作力度不足,存在较大廉洁风险方面
存在问题十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2月印发了《关于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要求各直属林场从2020年5月起的公务活动实行公务卡结算;从2020年1月,各直属林场每月初向市局报送上一个月的银行存款和现金存量,及时了解各林场的资金情况。2020年11月20日对巡察发现大额使用资金的银盏、天堂山、笔架山、龙坪4个林场进行了约谈,责令作出整改。12月31日印发了《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减少日常开支的现金流;12月10日召开林场财务工作会议,组织局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文件,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从2019年4月18日起,我局已不再发放森林防火值班补助。2020年11月5日局党组会议责令防火科提供领取防火值班补贴人员名单,并要求领取补贴的在职在编人员全部退还。
存在问题十八:办公楼维修频繁,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经核查,涉及的维修单据附有维修明细清单。11月19日,局分管领导就“办公楼维修频繁,管理混乱”的问题约谈后勤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局后勤负责人提供了维修保养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并表示虚心接受批评,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把好质量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12月7日印发了《清远市林业局日常维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和相关科室填写《设施设备维修单》按程序报批,严格审计、确保质量、厉行节约。
存在问题十九:林地出租审核管理不严,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已阶段性整改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2020年11月19日,龙坪林场与承租方陈文英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租金每十年递增5%,递增起算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起。银盏林场班子就“签订工程合同没有提交班子会议进行研究”一事,于11月13日向局机关纪委提交了书面检讨,并附上了当事人的个人检讨书。11月20日,局领导对涉及该问题的3个林场班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11月20日,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林场班子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要求“三重一大”项目必须提交林场班子集体讨论。各林场于11月底前均制定了本单位班子议事规则,并已报局党办备案。
二是2020年8月开始天堂山林场已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对有异议的4家涉及在职职工亲属承包的林地作解除合同处理,现已完成地上物清点工作,正与业主进行补偿协商。由于该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只有待资金筹措到位完成补偿后,才能正式解除原合同。
(七)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存在问题二十:落实省委巡视我市整改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19日,局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局党组举一反三做好市委巡察我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成立了市委巡察市林业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家跃任组长。到2020年底,共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和4次局务会议,听取各责任科室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已经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审议销号。
存在问题二十一:审计问题整改不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笔架山林场审计查出问题,2018年10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家跃已对笔架山林场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认真进行整改,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违纪事件。
二是据调查,根据广东省林学会粤林学字﹝2018﹞13号、粤林学﹝2019﹞12号文件精神,蓝丰公司的营造林资质证书有效期可顺延至2019年12月31日。现该公司已经按规定更换了新证。
三是正式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要求对有不良记录和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林场在开展政府采购过程中应设定限制参与的条款。林场在开展自行采购时,要将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排除。
四是为了杜绝林业专项资金弄虚作假的现象,2020年11月我局已启动对林业专项资金内控管理系统的部署和测试,加强对林业专项资金申报、使用以及报账全过程的监管。
三、持续强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始终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实在、效果再明显,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深化激发林业事业发展的新动能。
一是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收尾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推动尽快解决;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打好持久战、攻坚战。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坚决防止利益输送,深化内部监督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三公”经费、征占用林地等关键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是持之以恒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严格整治“四风”,着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严防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反弹,维护好林业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866323;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城五号区林业大厦602室;电子邮箱:qylydb3866323@126.com。
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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