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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中共廊田镇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韶关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8日至12月16日,韶关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对廊田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廊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廊田镇党委高度重视韶关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全盘接受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聚焦病灶,对症下药,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成立韶关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召开班子扩大会议3次,通过逐条认领、剖析根源,明确目标、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了《廊田镇党委关于韶关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确保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4月7日,廊田镇召开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带头,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加强指导检查,全程跟踪督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工作落脚点。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周到各部门了解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与各分管领导重点分析整改工作难点、堵点,提出推动整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不定期到村走访群众,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镇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手段,要求班子成员多次入户走访,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次召开重点项目专题推进会,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现场办公,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紧盯重要领域,紧扣关键环节,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并完善了项目管理流程和政府采购等2项制度,把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措施

  1.在“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学用结合有差距”方面

  (1)针对“廊田镇党委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研讨不够深入,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廊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制定了《2023年度廊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按计划开展学习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自学3次。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三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精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关于全面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的令》等内容;四是2月至8月已召开四次“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镇林长制工作,组织各级林长学习《广东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1号)关于全面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的令》《韶关市林长令(2023年第1号)关于深入推进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的令》《廊田镇林长相关配套制度》以及省、韶、乐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2.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部分重点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1)针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加强对项目企业督促协调力度。自2022年12月起,已落实每月定期对重点项目实地督导调研工作制度,对整年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镇领导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现场交谈督促,已制定阶段性固投任务及建设目标,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二是已成立廊田镇租地领导小组,租地小组成员每日下村开展租地工作,目前已租836亩土地,升压站工程建设已封顶,廊田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均在稳步推进。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存有弱项”问题。

  一是廊田镇党群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乐昌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指引要求,对办事大厅全面“过筛子”,进行全面整改,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目前,我镇党群服务中心已建设成为“韶关市标杆大厅”。廊田镇党群服务中心应进服务事项434项全部进驻;二是廊田镇6月份聘请了征地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廊田镇征地工作及纠纷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廊田镇征地工作严格履行征收土地预公告,认真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及青苗清点工作,依法开展征地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农民的知情权。

  针对“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重新对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任务台账进行梳理,对部分工作任务措施进行了优化细化,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时限;二是重新对各村(社区)现有悬挂的牌子进行了排查,对未经备案的牌子寻找相关政策文件,对符合悬挂要求的牌子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悬挂要求的牌子进行撤除。目前我镇合计登记备案牌匾44类,其中,新登记了关心下一代办公室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2类,撤除“民兵营”一类牌匾;三是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文旅公〔2021〕85号)中有关标准指引要求,附件《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达标情况表》第15项要求,设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牌。四是根据2020年3月31日乐昌市人武部《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连正规化建设标准》要求,在村(居)大门悬挂“民兵连”牌子,在民兵连办公室悬挂“民兵连办公室”牌子。

  3.在“乡村振兴工作有短板,打造‘粤北粮仓’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开展脱贫户信息摸底排查不扎实”问题。

  一是村级每月对辖区内脱贫户进行摸排走访,镇级每季度组织脱贫户大走访。通过入户走访、村干部结合所掌握村民及其家庭成员收入和生产生活条件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筛查、分析致贫原因或返贫风险,逐村逐户了解农户收入支出、产业就业、就医入学、住房饮水等情况,切实掌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当前生产生活现状,摸清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效需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及时根据每月上报的摸排台账在系统上更新相关信息;二是持续关注各脱贫户的生活状况,严格按照每月摸排结果在系统上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处理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现象。

  (2)针对“未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问题。

  一是全面压实廊田镇镇级林长巡林和村级林长巡林责任,按要求完成季度任务,林业工作组定期督查各级林长巡林,指导扎实开展巡林护林防灭火工作,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人员、护林员分时分片加大频次开展巡山工作;二是我镇先后开展了三次墟日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发放森林防火警示案例宣传单,森林防火环保袋;各村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签订,在镇区范围悬挂了300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截至今年6月底已开展3次墟日林长制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发放乐昌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指引、松树瘟疫-松材线虫病宣传单。结合林长巡林,加强对松材线虫巡查,林业工作组对第三方施工队疫木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森林有害成灾问题,及时上报市林业局沟通解决;四是通过定期提醒镇村河长开展巡河工作。今年以来,我镇级河长巡河106人次、巡河率100%,村级河长巡河799人次、巡河率100%,极大地提高了镇村河长巡河完成率,进一步压实巡河责任。针对河道水面漂浮物事宜,我们采取经常性工作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河长日常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开展2023年全镇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行动,行动时间是4月15日至5月15日,通过行动,清理河道60公里、清理垃圾71吨。

  (3)针对“‘粤北粮仓’根基未筑牢”问题。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摸清我镇撂荒地底数,建立台账,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开展早禾田撂荒地水渠修复工程,极大地提升种粮积极性;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对王屋村、东庄村等村进行重新核查,王屋村地块属于三类地,未种粮食已种桉树;东庄村地块用于水稻育种,不影响粮食生产。根据指引,我镇对三类地定期巡察,严禁三类地种植粮食作物,同时,我镇加强与第三方公司的协作,提升土壤调理剂的施撒率,解决了土壤酸度偏高问题;三是重新核实撂荒耕地复耕情况及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名单,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进行地力补贴核减328.26亩,已复耕达标的恢复发放;四是全镇省二调共排查出可复耕撂荒耕地286.49亩,目前已全部动员复耕完成,其中新寮村53.7亩流转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水稻,王屋村1.26亩由农户自行复耕种植水稻,早禾田村104.78亩,铜坑村17.45亩流转村民种植中草药,白平村21.67亩由农户自行复耕种植水稻,农庄村0.48亩,楼下村82.98亩,示范牧场4.17亩不属于廊田镇管辖;五是开展耕地“进出平衡”项目,截至2023年8月,完成耕地恢复495亩。

  4.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意识不强,社会治理基础较为薄弱”方面

  (1)针对“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积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韶、乐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将信访维稳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全国“两会”、清明、端午、五一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值班值守及每日“零报告”制度,未发生人员到省进京上访情况;二是完善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制度。自2023年1月起工作日安排领导班子在镇综治维稳中心接访,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32批58人次。目前综治中心正拟迁址重建,将逐步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接访及矛盾纠纷调处场所建设;三是对于梳理发现的重点信访及矛盾纠纷问题,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通过党政领导带头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职责,主动协调各单位、部门参与,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合理攻坚,形成强大的合力,今年已协调化解多宗重点信访案件;四是经镇村多次协调处理,廊田镇王屋村王屋组部分村民反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目前大部分征地补偿款已下发分配,部分有异议的村民至今未领取补偿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信访人思想动态较平稳。

  (2)针对“社会治理距离全面构建‘打防管宣’新格局差距明显”问题。

  一是廊田镇党委将反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保障有力。2022年,廊田镇诈骗案件万人发案数14.16,低于全市同期平均水平15.65;滞留缅北人员核减率提升42.86%;韶关市委考核验收小组对临街商铺、案件高发村 (居)、社区等场所进行反诈宣防检查,90%以上的群众对反诈宣传知晓,考核验收综合得分100分。经韶关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2022年12月27日,解除廊田镇突出问题挂牌整治措施,给予摘牌;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诈宣传。2023年以来,我镇结合圩日开展反诈宣传活动6场,派发反诈宣传册4000余份,通过反诈知识宣讲、宣传展板、进校园活动等形式线下宣传覆盖9000余人次。此外,镇村干部通过各村(社区)工作群、村民群、乡贤群积极转发反诈宣传视频及链接,完成上级部署的宣防指令,线上宣传覆盖180598人次,形成良好的反诈宣传氛围;三是继续开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逼投劝返工作,2023年核减1名滞留人员,完善现存6名重点人员“一人一档”,对其亲属定期开展走访,持续宣贯劝返政策。

  (3)针对“重点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每月对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加油站、加气站等危化品企业以及学校、托管等人员密集场所,并建立好隐患排查台账,做好跟踪记录;二是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今年开展山洪防御灾害演练1次、消防演练3次,并通过廊田圩日摆摊发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宣传资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群众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意识;三是成功创建府前路、农民东街等72家场所三合一示范街,完成违规住人清理工作,并按规定全套配备逃生窗、逃生软梯、烟感、应急灯等设施设备;四是联合镇执法队开展委托执法3次,对镇区内的三合一、三小等56家场所开展检查,发现隐患5处,现场已要求整改,并定期复查;五是提高学校的安全意识,不定期加强对中心幼儿园危楼拆除工程防护网、警戒线等安保设施的巡查,保障学生安全;六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河岸围栏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点及时设置警示牌,并登记上报,目前沿河围栏损坏处已修复完成,后期将加强对河岸围栏的维护与检修,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4)针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认定较为随意”问题。

  一是认真查看设计与施工图,开展实地走访,已重新按实际情况修改了填报错误的风险认定表;二是对各村分管负责人员开展削坡建房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指导,谨防再次出现认定错误的情况;三是研究制定乐昌市廊田镇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四是加强宣传,利用直联进村入户为群众普及农村削坡建房整治知识,强化群众监督。

  5.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 廊田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责任未压实,未做到‘四个纳入’”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了廊田镇村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2022年廊田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均针对意识形态方面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领导的述职报告内容。2022年度党委主要领导述职报告也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将意识形态纳入2023年廊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5月9日的廊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应知应会知识;五是坚持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今年已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学习传达了乐昌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分析研判了我镇意识形态工作。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措施

  1.在“对民生领域投入精力少,推动问题解决较为缓慢”方面

  (1)针对“农村饮用水工程推进不力”问题。

  经镇水务组现场了解发现目前这几个村仍然使用原旧管网进行供水,目前供水正常,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东庄村大路下、温家等4个自然村纳入乐昌自来水公司管网扩网工程已完成,暂未通水,需乐昌自来水公司与项目业主完成相关事宜及交接后即可以通水,目前仍使用旧供水管网供水;二是铜坑、岩前两村的“三同五化”项目已由设计方做出初步设计,因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需乐昌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据乐昌市水务局的信息反馈目前项目待审批,另外岩前村新增水源项目已经动工,截至7月3日,新水源的施工工程已完成了取水陂建设,该项目由岩前村委会负责实施。下一步我们督促村里加强管理,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另外镇里亦积极联系上级水务部门协调铜坑、岩前“三同五化”改造项目推进进度以及东庄四个自然村扩网通水。

  (2)针对“环境污染治理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巡查,对涉及环保问题的养殖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建立涉及环保问题的问题清单台账,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目前铜坑村、岩前村等养殖场已完成排查整改,现持续跟踪监管;三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同配合执法。

  2.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违规发放补贴时有发生”方面

  一是通过组织镇党政办与财政所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了对“公函制”作为公务接待基本准则的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以及个人接待活动不属于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如因公务外出需要接待单位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公函告知接待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报销相关经费等,并坚持把“无公函不接待”原则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我镇因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需要,产生了挂点单位成员、医护等类别的工作人员在镇职工饭堂签名使用平餐的情况;二是通过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关于印发<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制度>的通知》(乐财行〔2019〕107号)文件,规范了镇干部差旅费报销程序,加强了财政所报账资料审核力度,凡因公出差人员,需事先填写好《廊田镇干部职工差旅申请表》,对因临时决定出差的需在回单位后的两天内补办好手续;三是已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禁发放规定之外的各种津贴补贴。

  3.在“工作作风不够严谨,行政执法存有偏差”方面

  (1)针对“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了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信息填报错误、照片不合规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修正;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已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对各村排查业务员开展了5次培训,每周定期在工作群内及直联会议上通报各村自建房排查工作进度,要求各村从严从实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摸排;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实地核查工作。

  (2)针对“落实拆违控违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主动与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加强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学习,规范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拆除流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参与,联合镇执法队和农业办加大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力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与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年度相关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开展违建治理。综合施策,重点攻坚,结合我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及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精准拆违行动,有所侧重筛选位于各级国有储备用地、规划征收区域土地、城市市政道路规划建设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筑,以及自建房排查工作中、沿街商铺楼梯乱搭建、加层、扩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二是及时核实2021年至2022年违法用地信息,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按照最新的卫片判定标准,已将8宗整改完毕。下一步,我镇将未完成整改的15宗违规用地分层分级、由易到难逐项推进,积极主动与各单位的对接协调,借助村“两委”班子力量,加大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与群众沟通,争取早日完成整改。

  (3)针对“行政执法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2023年公务员招录2名执法人员已到岗,2024年拟招录法学专业执法人员;二是已完成对执法队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廊田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业务培训,参与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培训、乐昌市司法局执法培训;三是已印发实施《廊田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案审会对以廊田镇人民政府名义立案查处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审核决定;四是我镇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增办结的执法案件共21宗,现已公示21宗;五是全面核查2022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现有处罚不规范现象,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违反《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我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后果、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是否主动采取消除措施、积极配合取证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火面积的大小并不是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唯一标准。

  4.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资金资产存在流失风险”方面

  (1)针对“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全”问题。

  一是通过组织镇财政所人员学习巩固《廊田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了镇财政所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村集体会计资料的审核把关,加强会计全过程监督,做到全程规范,手续完备,从源头上控制白条入账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会计核算,强化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村集体违规开支,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

  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立即对2018年至今的各项合同进行自查,对未签名盖章的合同项目资料进行完善;二是完善了《廊田镇新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建设工程项目有关规定,根据办法规定按流程进行工程合同签订,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3)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对盘盈的资产进行入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要求往后在固定资产采购环节,进行采购必要性分析,采购计划列入年度预算、采购环节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验收等制度,对实际的采购项目、采购金额、采购数量、经费来源、申请理由等据实填写,并由经办人、分管业务领导、镇长审核签字,层层把关,确保有计划、有目的、有需求的增加;在固定资产使用环节,按规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对于新购、调入的资产,在取得发票、合同、验收单和付款单据等原始凭证后应尽快进行账务处理,在固定资产处置环节,对于处置、调出的固定资产,及时跟进账务处理;三是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加强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到每一笔资产都详细记录,现固定资产台账和系统数据相符。

  (4)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并完善我镇50万以下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印发了《乐昌市廊田镇50万以下工程类邀标操作指引(试行)》《乐昌市廊田镇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试行)》两份方案;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在建各项目单位开展座谈,强调严抓工程质量,要求镇相关工作人员及项目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和工程验收的把控;三是对项目管理人员和验收小组成员组织开展项目流程和工程验收工作培训;四是制定了在建工程全过程流程台账,逐一排查近期的工程资料,总结问题,针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过关,手续资料完善。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措施

  1.在“党建工作抓得不严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镇党委对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每季度召开总结例会。对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完善的具体表现进行分析,对相关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会上开展党务工作内容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组织委员业务能力,并明确每季度不定期抽查,加大支部工作手册的检查频次;二是不定期抽查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已于3月22日、3月25日、5月23日、6月2日,分别抽查了廊田、沙洲、葫芦坪、岩前、龙山、农庄等村党组织的2022年支部手册以及直属第二党支部、卫生院党支部、社区党支部等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并督促其完善支部工作手册。目前,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工作手册基本完善。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在班子碰头会上强调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对谈心谈话记录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逐一督促整改;二是整理并归档2018年、2020年领导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相关记录;三是对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涉嫌造假的材料追根溯源,落实整改责任到人,从严从实落实好工作要求。

  2.在“发展党员程序缺失,党费收缴不规范”方面

  (1)针对“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及时查漏补缺。6月9日再次在组织委员会议上,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加强业务指导。目前,已将2021年和2022年16名拟吸收预备党员和26名拟转正党员的党委会议情况进行补充完善。二是现党建办已安排一人专职负责跟进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议题已上党委会,相关人员已完成政审,8月11日已安排第一批转预备及转正的议题,正逐步规范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

  (2)针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不齐全”问题。

  3月11日、6月9日在组织委员会议上,再次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各党支部配合完善近几年新发展党员档案。目前已完善2020年、2021年新发展党员档案28份。今后工作中,党建办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专人负责,对党员发展、党员档案管理严格把关。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3月10日召开组织委员第一季度例会时,再次强调党费收缴规范性,并由党建办对未规范党费收缴的党组织进行督促;二是供销党支部、粮所党支部人员分流到镇直属离退休党支部及社区党支部,并联系相关党员收缴齐党费,今后工作中,党建办加强于离退休支部党员的联系,按要求收缴党费。

  3.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部分环节实施不够严谨”方面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近3年股级干部提拔资料开展全面检查,已将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完毕。2023年4月19日召开部门会议,对提拔程序中资料归档遗失、党委会议记录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进一步加强党建办工作人员对股级干部提拔工作的培训学习,对每个提拔程序责任分工到人,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完善纪实材料,确保归档资料的规范性、严谨性。

  (四)对“镇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方面的整改措施

  1.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多发易发”方面

  一是镇纪委总结近年来我镇出现较高频次的案件,有针对性地节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印制并发放给各村直联会上学习,并结合纪委委员包干制度,入户进行开展廉政法规的宣传,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忌心存侥幸、知法犯法;二是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全体镇村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紧盯重要节假日,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抽查,谨防“节日病”发生;三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廊田镇青年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寄语新青年守廉洁初心、扣好“第一粒扣子”;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3月31日在镇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会上通报乐昌市纪委监委近年来查处发生在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标准审视自身、查摆问题、剖析病源,并通过开展集中研讨,提出加强党性锻炼、坚守共产党人初心本色。结合每周直联会议,深入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提醒党员干部主动排查自身工作职责、岗位性质等情况,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对易发风险领域,尤其是财经纪律等方面,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打招呼,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六是通过下发廉洁提醒函、镇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韶关市委第五提级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省委、韶关市委、乐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镇党委做起,持续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要求,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照单履责、述职述责、定期报告等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五是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韶关市委乐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廊田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631001;电子邮箱:lt5631001@126.com;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府前路3号;邮政编码:512221。

                                                                             中共乐昌市廊田镇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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