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29日至8月14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巡视。9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接到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并向厅机关、厅属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通报。厅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了以邬公权同志为组长、涂高坤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17日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和任务分工,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厅领导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各责任处(室、局)细化整改方案,抓好具体贯彻落实。该方案下发后,厅党组一方面督促各牵头厅领导和责任处(室、局)按要求抓好整改,另一方面按照上下联动的原则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落实整改要求。10月20日,我厅召开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对全省系统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工作进行了再次部署;10月21日,又召开厅党组扩大会,对各责任处(室、局)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9方面23项问题中,已落实整改17项,正在整改5项,拟进行整改1项。自巡视组进驻我厅以来,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和已发现的其他问题,已经依法依规处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相关责任人55人。
一、落实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意见(暂行)》,进一步理顺驻厅纪检组“三转”后厅党组和厅机关纪委的相关职能,明确机关党委办公室为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部门,强化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责任和厅机关纪委的职责,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业务职能和监督方式。
二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把落实“一岗双责”与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融合,11月4日认真组织召开了“严以用权”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并筹划开好年底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是厅领导通过到分管处室和厅属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会、讲党课和到地市调研等方式,加大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力度,密切协同地市党委、纪委共同加强对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
2.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监督责任也不到位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充实了厅直属机关纪委干部力量配置,已将原在驻厅监察室协助工作的同志调整到厅党办专门负责厅机关纪检工作,下一步还将统筹考虑调整充实。
二是在10月20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上,督促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组织和编制部门争取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梅州市纪委正在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调整为由市纪委派驻征求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
三是探索开展对地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巡查工作。已草拟了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并初步征求了省委巡视办的意见,现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拟于明年3月底前出台;明年4月底前,印发《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方案》;5月底前,组织实施巡查工作。
(二)关于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够强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厅党组抓党建的主业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力度,明确每年第一季度召开厅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谋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督促厅党组成员、厅各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在11月4日召开的厅党组扩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11月11日,全体厅领导参加了省委组织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报告会。11月19日,又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观看了《准则》和《条例》辅导报告视频。
三是督促厅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厅党组制定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参加联系点的党建活动,加强对联系点党建工作的调研督导。
四是今年10月份各位厅党组成员和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均自觉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厅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在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进一步深入查找“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要重点汇报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同时,已明确将履行党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纳入今后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关于违法违纪案件依然呈易发多发趋势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1月4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调整充实了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拟于12月至明年1月完成对厅机关、厅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规矩的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9月23日,通过讲解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形式,对厅机关干部、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财务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了一次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专题培训。11月19日下午,我厅举办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专题法制讲座,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方面是严肃处理了厅属两个单位严重违纪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促请各地对国土资源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今年7月份以来,全系统已有55人受到了处理。其中,移交司法处理8人,纪律处分2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21人,批评教育4人。
四是加大力度预防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目前正组织专门力量,一方面是与省纪委协调收集近几年查处的我省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涉土违法违纪案例;另一方面是对闲置地处置不力和城市新区建设中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和深刻剖析,从中发现涉土领域容易产生腐败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土地管理中的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此项工作在年底前要取得初步成效。
(四)关于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严重,执法不力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力度,严肃查办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案件。厅执法局在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预防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案件依法严肃查处。集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1-10月,全省立案查处违法用地28106宗,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65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875万平方米,罚没款54357万元,复耕土地12282亩,复绿土地25901亩。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9人,已落实党纪政纪处分10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8人,已追究刑事责任79人。转办违法线索193宗,发函督办案件25宗。公开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今年以来直接查办案件4宗、挂牌督办案件10宗、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6宗。各地级以上市共挂牌督办案件189宗,公开通报案件93宗。加大对违法用地的约谈问责力度,今年省政府约谈地级以上市政府2个,我厅约谈县(市、区)政府5个,各地级以上市共约谈县(市、区)政府37个,各县(市、区)政府共约谈镇街级政府416个,问责54人。9月29日还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并派出5个督导组,对6市30县分片包干开展督导,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将提请省政府启动问责程序。
二是转变方式,努力实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充分运用在线巡查系统落实常态化监管工作,每月对各地在线巡查系统移动终端上线情况和巡查报送违法事件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地报送的巡查发现违法事件进行了实地抽查和督办。加大全省卫片执法检查频率,从今年起,每季度开展一次全省卫片执法检查。我省第二季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全省共有实际违法用地20478亩,与2014年度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目前第三季度卫片执法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利用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地方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排名倒数的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问责,并相应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等。从2015年开始对存在违法用地的产业园区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和用地指标奖励。
三是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执法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监督,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交流学习,2011年至今已组织5期业务培训,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今年12月开展的全省视频培训,还将继续抽调各地执法监察人员参加省厅办案组,通过以案带训提高基层执法监察人员办案水平,运用多种形式提升基层执法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检查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持续跟踪督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中厅层面提出的23项整改任务和4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对整改中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的问题和新查摆出的问题,已列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台账,加大力度持续整改。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厅属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监督力度和内审工作。开展了对地图院、储量评审中心、测绘院、质检中心、技术中心2012-2014年财务收支使用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完成了厅机关和厅属单位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内部审计落实整改工作,相关内控制度更加完善。严肃查处了厅测绘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该院原院长没有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并在全厅范围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密切协同地方党委、纪委共同加强对系统单位作风建设的检查指导。在年度对地级市局领导班子和成员考核时,注重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考核。
2.关于个别基层单位领导顶风违纪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严肃查处厅测绘技术公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该公司总经理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取消副处级待遇),责令清退了违规发放领取的个人奖金福利,并在全厅范围给予通报批评。
二是认真核实查处系统个别单位领导顶风违纪的问题。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已经查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存在问题已经落实整改。
3、关于机关办企业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正在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清理工作。10月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各地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情况清理排查工作,对排查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未脱钩行为的,指导地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及时纠正未脱钩行为。根据各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清理排查情况,目前全省只有两家土地评估机构存在人员、财务、职能未脱钩的行为。为此,我厅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情况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在12月底前纠正未脱钩行为,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土地价格评估规范管理的指导。在发文部署全省土地评估机构脱钩情况清理工作的同时,对各地加强和规范土地价格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土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脱钩改制后的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不得通过行政权力向脱钩后的机构收取有关费用,亦不得为机构介绍客户,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的,要完善土地利用中介机构选聘机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遴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各地规范管理。
4、关于对土地管理方面的大事难事深入调研、战略性应对措施不够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逐一研究制定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措施。自2012年以来,我厅共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项。截至今年10月15日,10项下放事项中除“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外(此事项国务院拟决定取消),其他9项均已印发相关通知,对下放事项名称、承接主体、审批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和办理时限、监督检查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目前正在进一步指导承接单位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实施。
二是深化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专项整改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性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闲置土地整改工作。10月10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闲置土地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对土地闲置方面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问责结果,部署强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切实扭转我省闲置土地存量大的被动局面。10月29日,我厅召开全省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督导会议,全面了解各地闲置土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如何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进度、落实闲置土地整改标准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督促各地建立加快闲置土地处置的倒逼机制,确保按时完成闲置土地和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开展闲置土地整改工作现场督导,由厅领导带队赴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等市开展闲置土地整改实地督导工作。同时,10月30日下发了《关于对广州等11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督办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5〕2341号),对未处置的闲置土地面积超过1500亩的清远、江门、湛江、中山、肇庆、惠州市,以及闲置土地处置率较低、进展较慢的广州、梅州、茂名、揭阳、云浮市进行督办。截至11月17日,已整改处置到位20871亩,占已认定闲置土地面积的62.4%。15宗闲置土地典型案例中,已处置完毕的有9宗816亩,剩余6宗1266亩均已制定处置方案,正在开展处置工作。为了督促落实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的整改,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对2009年至2013年平均供地率尚未达到60%的遂溪县、徐闻县和雷州市,暂停下达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外的2015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工作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实施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常态化惩处机制,通过暂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力度。着力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起草了《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贯彻意见》稿,待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政府意见并上报省政府审定后下发。
三是着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开展。为了深化“三旧”改造配套政策,增强政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厅已结合2014年下半年土地专项审计工作的整改意见,起草了《深入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稿,重点补充了“工改商”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待进一步征求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建立用地倒逼机制,将“三旧”改造与新增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总结2014年度改造任务考核和奖惩工作基础上,优化多因素评价法,合理确定各地2015年度改造目标任务,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地市执行。开发运行“三旧”改造项目监管系统,实现“三旧”项目全程动态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目前该系统已通过专家验收,并在东莞、阳江两地进行试运行。
(六)关于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不够好的问题
1、关于有的大事不经党组讨论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正着手修订完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工作规则》,重视加强党组会对重大业务工作的研究,对所有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做到充分酝酿、充分讨论,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对党组研究确定的事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党组决策有力执行。同时,在涉及干部人事工作方面,加强厅主要领导和其他成员之间的沟通酝酿,并注意听取相关处室(单位)的意见,形成成熟意见后再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很不规范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经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了解有关党组会议记录的制度规定,因目前没有明确规定需参会人员在党组会议记录本上签名的要求,我厅已经规范完善了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定制并使用了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建立了党组会议签到登记制度,对党组会议原始记录会后均由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签字,对于会议过程尤其是会议讨论内容的记录也更加详实。
3、关于大局意识不够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继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进一步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全面深刻地理解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创新实践和信念意志,进一步增强每位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了党组会议组织形式,着力提升民主决策水平。对于列入党组会讨论的重大工作议题,均要求汇报处室在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在会上进行汇报,为厅党组决策提供更为详实的依据;会前将有关议题通报给党组成员,做好会议讨论准备,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质量。
4、关于批评和相互批评不深入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在厅党组会上已要求党组成员在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时,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全面查找存在不足,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使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记录中,注重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同时,要求党组成员加强平时的交流和沟通,常态化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促进团结,共同推进班子建设。
(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关于有的重要岗位用人违规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组织部《关于机要干部管理规定》要求,涉密文件继续由办公室机要专职干部负责传递、报送,?其不在岗时由其?B?角同志(中共党员,办公室正式在编干部)负责。此外,自?10?月?12?日起,?普通公文也一律由办公室正式在编干部、中共党员负责传递,其不在岗时由其B角同志(中共党员,办公室正式在编干部)负责。
2、关于交流力度不大的问题。
正在进行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在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交流轮岗。根据规划处处长空缺的实际情况,近日已将耕保处处长轮岗到该处。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拟于2016年第一季度开展,厅人事处正在研究提出此次交流轮岗的原则,待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再按照原则制订交流轮岗具体方案报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积极协调推进系统内领导干部的交流轮岗和系统内外的干部交流,拓宽干部成长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大“上机关下基层”交流锻炼力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3、关于监管力度不强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参与对地级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机制,坚持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探索开展对地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巡查工作,在2016年5月底前,组织实施巡查工作。
二是加强厅领导与对口市局领导班子的联系,切实了解地级市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工作、党风廉政等方面的表现。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驻厅纪检组和地方纪委、组织部、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市局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进一步健全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的预先提示工作机制。重点探索在干部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有关信息提示功能。
4、关于有“圈子文化”的现象的问题。
正在进行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持续抓好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理,积极营造清风正气的选人用人氛围,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推荐、测评的同时进行治理拉票情况的测评,并由厅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票,对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对于搞“两面人”、“小圈子”的,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处搞不正之风的人;对于说情、打招呼的,一律坚决抵制;对于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
5、关于部分领导工作分工长期不调整的问题。
拟着手进行整改。
为了保障今年各位厅领导分管的各项工作延续到年底前能够顺利完成,厅党组已决定在2015年12月底对厅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
(八)关于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高发存在腐败隐患的问题
正在进行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对市县用地报批和征地行为的指导。通过修订用地报批材料范本、开展用地报批培训等措施,督促市县完善未批先征、边报边供、未批先供等违法违规用地的合法手续。目前,全省对审计发现的未批先征、边报边供、未批先供等违法违规用地,已完善合法手续501亩。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库建设工作,现正在进行数据库保密技术处理,处理后的数据库将应用到建设用地网上审查报批系统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等平台,加强用地报批审查和供地红线范围与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库的比对分析,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对未批先供、边报边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继续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每日审核、每周发函工作,并加大对发函督办宗地整改情况跟踪落实力度,对发函督办后核查报告不及时、整改不作为或不到位的市县,通过约谈、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累计审核土地出让公告1630宗,共发函20次督办51宗疑似量身定做、设定条件行为的土地出让公告。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对于巡视指出肇庆、湛江市存在低价出让土地行为,我厅主动核查并督促两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肇庆市2014年迎接国家审计署土地审计前专项督导中自查发现存在低价出让土地行为的问题,经向肇庆市国土资源局核查,德庆县低价出让土地问题已整改完毕。由于国家审计没有进驻广宁县和封开县,且对高新区审计发现问题中没有涉及低价出让土地问题,肇庆市对自查时发现广宁县、封开县和高新区存在的低价出让土地问题没有进行具体整改,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划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对此,我厅已发出督办函,要求肇庆市督促广宁县、封开县和高新区在2015年12月31日前限期整改完毕,整改结果报我厅备案。关于巡视指出湛江市存在的低价出让土地问题,湛江市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推进网上竞价交易,凡公开出让土地要100%通过网上竞价方式出让,提升土地交易市场抗干扰能力。同时,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经报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通知》(湛国土资(地产)〔2015〕54号),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结合农村土地“三乱”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非法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清理出来的各类非法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大典型的公开曝光。目前,全省共排查涉及“三乱”违法用地9460宗,涉及面积22515亩(其中耕地6856亩)。其中涉及“乱占”土地8896宗、面积18842亩(耕地5669亩);涉及“乱租”土地457宗,面积3217亩(耕地1118亩);涉及“乱卖”土地107宗、面积455亩(耕地69亩)。截至10月30日,全省在查处整治农村土地“三乱”行为中,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35万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69万平方米,罚款 3948万元,完善手续217宗,复耕土地1630亩,复绿土地1116亩,将24人的涉嫌违纪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已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将76人的涉嫌违法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已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四是督促配合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要求各地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并及时将缴款时间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上传缴款凭证。目前,全省共追缴土地出让金132亿元。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土地出让金提醒和催缴功能,对到期尚未缴齐土地出让金的宗地进行在线预警,及时督促各地认真履行土地出让金收缴提醒和催缴的责任。
五是指导市县加快推进解决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和2015年解决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关键环节责任目标分解表汇总工作,建立了2015年解决征地留用地安置工作任务月报制度,及时将完成进展情况上报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10月底,全省共解决征地留用地20633亩,完成进度51.6%。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工作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地市政府意见,待报省政府审定。该意见重点围绕留用地比例、留用地报批和供应、折算货币补偿标准、留用地开发建设、留用地规模集约利用、留用地安置监督等方面提出规范性意见,进一步提高留用地安置政策的操作性。
六是认真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一步严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监管,引导各类非农业建设不占、少占耕地,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要求对符合占用高标准农田条件的,必须在用地报批前落实补建措施。
(九)关于土地整理、地灾防治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效果不理想,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的隐患的问题
1、关于土地整理项目不合格的问题。
正在进行整改并要继续推进。
一是迅速部署开展清查工作。9月28日我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土地整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清远市土地整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开展清查整改工作。清远市清城区对源潭镇黄溪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未按合同完工问题,已重新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量进行核算,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对未完成的工程进行完善,已安排施工队进场施工,目前实地整改已基本完成,正进入复核阶段。对于清远市清新县虚增新增耕地面积的问题,经核实涉及开发补充耕地项目18个,目前我厅正督促清新县组织实地复核,确定虚假耕地范围和整改工程,预计于2016年3月上旬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严格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和严格验收把关。目前,各地仍在开展土地整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部分市已经按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并上报了工作报告。对于阳春市河口镇河南村43个补充耕地项目利用林地开发耕地问题,经查,2008年-2012年,我省与国土资源部合作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其中一项创新性工作是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明确可将部分低效园地、疏残林地纳入开发范围。因此,阳江阳春市实施的开发补充耕地符合我省政策规定。2013年以来,我省将工作重点转向已立项未完工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的收尾工作,已要求各地不再新安排利用园地和山坡地进行开发的补充耕地项目。另外,我省结合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开展的补充耕地项目信息核查和实地核对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三是进一步加强开发补充耕地管理。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补充耕地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于今年年底前开展全省补充耕地摸查清理专项工作,摸清全省新增耕地面积以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领情况,对以次充好,虚报、多报新增耕地面积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坚决进行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我厅拟联合省农业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补充耕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的管理进行规范,促进我省今后土地整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2、关于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
10月8日,厅分别以粤国土资财务函〔2015〕2165号和2166号,向湛江和佛山2个市局发出整改通知。根据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闻县挪用有关专项资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2014年12月,徐闻县人民政府第58次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提请徐闻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压减2014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378万元用于归还公职人员“托低”津补贴挪用挤占的资金;把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30日的土地出让收入缴库7500万元,用于归还县城北大道建设项目挪用挤占的资金,两项归还挪用挤占资金合计7878万元,并提供了徐闻县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联合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高明区挪用有关专项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2015年5月12日,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农业发展总公司划帐300万元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帐户,用于归还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土地整理借款,其中包括佛山市高明区国土资源部门挪用矿产资源保证金164万元直接借给更合镇用于土地整理的资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提供了相关的进帐单、记帐凭证、征来结算票据和明细帐页等证明材料。
3、关于灾毁基本农田复垦省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我厅和省财政厅已对旧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印发了《广东省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财农〔2015〕20号)。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灾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从2015年开始,我厅安排灾毁资金严格根据灾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资金分配程序完善(资金安排总体计划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财政厅报省领导审批)。
4、关于项目招拍挂不合规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要长期坚持。
督促市、县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过程中做到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招投标相关规定。9月28日,我厅给湛江市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湛江市土地整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湛江市进行整改。遂溪县、徐闻县、雷州市对当地自行制定的招投标文件进行清查,废止了与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相抵触的文件,并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在省委巡视组的大力指导下,我厅的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但是从整改情况来看,目前有的工作还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还需要持续不断地深入进行整改;有的工作短期内难以全面整改到位,还需要长期坚持。一是目前的整改工作有些还仅停留在对个案的整改上,对于一些深层次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梳理出来,在整改的深入程度上还需要继续加强。二是时间紧迫,整改任务较重(例如土地整治项目由于数量较多、难度较大,全面落实整改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仍需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整改的力度。三是有些查处整改工作重点是以各地政府为主并需要相关部门配合,需要继续加大沟通协调的工作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我厅党组将进一步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厅的重要工作,坚持全面整改。对已经落实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的整改工作,严格按计划推进,按时保质落实整改;对需要坚持持续开展的整改工作,积极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整改到位、件件落到实处。同时,要以此次巡视为契机,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我省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服务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厅党组抓党建的主业意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厅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进一步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管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履行好对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双重管理主管方的责任,密切协同地市党委、纪委共同加强对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
三是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督促督促系统单位向当地组织和编制部门积极反映加强纪检监察队伍配置,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派驻纪检机构职能“三转”,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重视加强对地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班子的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对核心业务、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要切实把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深化问题整改,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完善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内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对重点突出的问题做好延伸审计。通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全面规范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国土资源全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要把讲政治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真抓实干、服务大局上见实效;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上见实效。
(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把纪律教育融入平常,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管,对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开展对地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四)敢于碰硬,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重典问责。进一步强化省厅查办案件工作职责,结合卫片检查、动态巡查和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专项工作,适时选择一些重大典型而地方难以有效查处的违法用地用矿案件,由省厅直接查处或公开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的约谈问责力度,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区,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请省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对涉嫌违法的案件,及时主动地将线索提供给纪检和司法部门查处。
二是要健全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防范在前。充分运用在线巡查系统落实常态化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在线巡查抽查检查工作,督促各市及时对在线巡查报送违法用地用矿事件进行查办,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要及时制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对违法用地突出且履职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并通过扣减用地指标、暂停用地报批等倒逼机制促其改进。
三是要积极推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落实。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政府的沟通协调,促请其认真落实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责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与发改、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以及纪检监察和司法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土地管理共同监管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8817079;电子邮箱:gtt_gtzyt@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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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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