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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存在问题清单怎么写]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35日至4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梅花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8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 

  1)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为切实解决梅江老人会事件,梅花镇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梅江老人会召开座谈会,与老人们展开积极对话,与他们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以大义,主动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在这一过程当中,梅江老人会提出三个诉求,分别是①沙下老人会门前三沙湾路面修复;②周边环境卫生整治;③拆迁赔偿事宜。对于老人会提出的门前三沙湾路面修复、周边环境卫生整理的合理诉求,我镇本着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立场,迅速落实,投入近7万元资金完成三沙湾路面修复,切实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同时充分结合“清洁家园”活动,每年投入165万元在全区率先实现镇区全域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实现垃圾日产日清,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和点赞。对于梅江老人会提出的拆迁赔偿的不合理诉求,我镇紧紧把握原则性,梅江老人会作为此前大规模群体事件的组织者,其表达不合理诉求的做法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点上是坚决不能认同,原则性是不容挑战,对此我镇严肃拒绝了其赔偿要求。同时每逢镇里召开一些大会,特别是组织一些公益性、群众性的活动,也邀请梅江老人会参与其中,建言献策。经过我镇多方努力,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老人会对镇党委、政府的信任与支持,梅江老人会未再进行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基本消除了“梅江老人会事件”影响,维护了梅花镇社会大局稳定,缓解了干群矛盾关系,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加强。 

  2)针对“党管意识形态的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赌博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镇、村(社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方式,深刻揭露赌博行为的社会危害,并组织干部入户走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直观地宣传赌博的危害,切实为整治赌博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管理,转变作风。利用镇党校党课培训、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村(社区)“三会一课”等平台,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教育全镇党员干部同赌博等歪风邪气作斗争。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违者将由镇纪委牵头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三是加大排查,强化打击。整合边防派出所、综治办、群防群治联防队、村(社区)两委干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做好赌博场所排查摸底和情况统计,并及时将发现的线索上报区公安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打击工作。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我镇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情况进行整改。从20184月起,所有的人事任免、发展党员、党员违规违纪处理等事项均已放在党委会议上研究,同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内页材料收集存档等工作,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针对“经济发展速度偏慢、新动能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以“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健全完善“五个一批”工作机制,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效率落实,开创重点项目发展新局面。截至目前,我镇的海滨路拓宽改造、梅花镇污水管网建设、梅新村美丽乡村再提升建设、五显鼻二级渔港二期和长乐金地农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均已超序时进度,项目建设整体呈现出“质量提高、速度加快、成效显著”的良好势头。二是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全体动员、全员招商,用活用好招商政策,创新招商方式,讲求招商实效,调动各方有利因素,继续推进福建梅城荟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欧梅发展有限公司、源之味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落户投产,着重抓紧在谈外资项目的跟踪对接,切实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成功率,强化全镇经济支撑、拓宽财税来源、力促外资到账,推动经济保持健康平稳发展。截止目前,“招商2018”任务指标共3项,现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主动与统计、发改、商务、财税等经济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密切追踪项目入库指标情况,积极协调,增聚合力,确保数据不少报不漏报。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协助企业做好新项目入库工作,强化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指导下属企业对以往年度项目、已批复未动工项目进行认真摸排、全面梳理,努力挖掘潜力,扩大统计来源,弥补项目不足,做到应统尽统。2018年上半年,我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1.76亿元,占年目标21亿元的56%,比增29.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7亿元,占年目标4.56亿元的59.4%,比增25.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8亿元,占年目标8亿元的73.5%,比增120.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3亿元,占年目标8亿元的67.9%,比增322.9%。社会消费品零售完成3917万元,占年目标5400万元的72.5%,比增38.8%。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734万元,占年目标1358万元的54.1%,比增18.4%;其中国税收入完成503万元,占年目标994万元的50.6%,比增11.4%;地税收入完成232万元,占年目标364万元的63.7%,比增37.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8万元,占年目标740万元的59.2%,比增27.8%。外贸出口完成4748万元,占年目标1.25亿元的38.7%,比增50.7%。在9项经济考核指标中,我镇有7项指标完成了“双过半”任务,完成指标数量位居全区第一。另有4项经济指标增长幅度位居全区前三,经济发展速度显著提升,保持良好势头。2017年度我镇绩效考评得分86.50分,获得“优秀等次”,位居本方阵头名,各项重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2)针对“行政强制职权行使不力”的问题。我镇已委托律师积极应对该事件法律诉讼相关事宜,并将依据法院最终审理结果依法处理。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征迁拆违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特别在征迁拆违工作中,严格把关标准,安排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有效保障拆迁拆违工作依法合规进行。二是强化奖惩制度,对在征迁拆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三是强化排查力度,对征迁拆违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摸排、分析,及时做好宣传化解准备,避免矛盾冲突升级。 

  3)针对“两违整治不力”的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我镇共发现违建36宗,已拆除并恢复原状11宗,已行政处罚6宗,已办理手续4宗,正在补办手续9宗,其中20167月以来的3宗违建已全部拆除。2017年剩下2台坟墓已通过墨漆喷涂、周边种植等方式完成整治。下一步,我镇将按照“上下联动,守土有责”的工作思路,由镇主要领导挂帅,定期召开“两违”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分析辖区内“两违”形势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上下保持强力治理“两违”的高压态势。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由国土所、村建站、执法队及村(社区)专职巡查人中力量对本镇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上下联动,相互协作,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筑及时进行制止、打击,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确保辖区内“存量违建负增长、新增违建零增长”。坚持“两违”问题回头看,设立举报电话,发现违建问题立即跟踪处理,确保整治工作成效不反弹。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按程序为村民个人建房办理相关手续,切实为“两违”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针对上届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审核、测评等材料缺失等问题,本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此为鉴,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保管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相关档案材料,并将其存放在专门档案盒中,同时在年中、年末都进行自我检查,确保材料保管完整。针对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我镇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结合党政联席会通报、镇党校党课培训、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及时选取典型案例,通报典型警示案例,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坚持领导带头、重点示范,带头引领告诫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坚持分层次、分类别施教的原则,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镇干部与村(社区)干部等三个层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教育,特别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懂党规、明党纪、知敬畏、存戒惧”,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守住纪律底线。针对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我镇坚持明确缴费标准、规范收缴程序和增强交纳党费意识。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全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党费收缴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引导全镇党员认真记清自己每月应缴党费数额。二是在每年年初,根据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对每名党员交纳党费认真核算缴纳基数确保不重不漏、应交尽交。三是利用镇党校党课培训,及时召集各党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收缴党费的责任,切实做到“每月一收缴,每季度一汇款”,保障规范收缴程序,做到及时规范、有底可查。四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账制度,坚持每季度与农业银行金峰胪峰支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同时认真收集存档相关党费材料备查。针对6个村(社区)党支部10名党员在预备期间未缴党费问题,我镇已第一通知相关村(社区),及时足额补缴党费。截至20184月,相关人员党费已补缴齐全。今后我镇也将举一反三,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漏缴党费现象。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充分利用镇党校党课培训、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带动全体党员联系实际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深刻意义,做到有学、有思、有感,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坚定政治立场,持续掀起“学、做”热潮。二是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切实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起来、规范起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更接地气,推动“学、做”在常严真严中形成习惯,形成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良好态势。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督查指导力度,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作为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结合“一报双查一通报”,重点督促下属党组织记全记实会议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强化会议方案、照片、签到表等内页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切实提升开展“三会一课”的质量水平。二是完善奖惩工作机制,健全奖惩机制,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党支部,进行通报表扬,作为党组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好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整改。三是创新学习内容形式,把全镇中心工作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中,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思考,探讨群众密切关注问题。充分利用镇党校学习平台,邀请各类高水平讲师来梅授课,确保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各项重要讲话精神及重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党课质量水平。同时运用微信学习群等,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教育,提高“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针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召集下属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深入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程。通过认真学习研读,精准把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程序,真正弄清楚为什么要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怎么开、如何直面问题、如何切实解决问题等基本要求,做到全面理解、领会实质、入脑入心,准确把握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贯彻执行的标准要求。同时引导鼓励每位与会党员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参与组织生活,提高党性锤炼。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各党组织会议记录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各种会议的记录流程、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引导党员干部填写好“民主评议登记表”“问题整改清单”等材料,确保今后会议记录完整规范、材料齐全完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并加强对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落实到位。二是全面规范纪实记录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乐市实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委办[2017]21号)文件要求,严格要求各党政班子成员对照清单内容亲自填写、亲自负责、亲自落实,规范纪实本的填写内容。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对班子成员的纪实本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三是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纪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的将视情况予以问责处理。 

  2)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及时进行惩处。经查实,37日我镇值班人员刘丽儿未按要求通知次日值班人员,38日值班人员刘媛媛也未按时到班,以上两位同志违反了《梅花镇机关带班、值班制度》。经梅花镇2018年第3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镇已于38日对刘丽儿、刘媛媛两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的效能处理,并进行全镇通报。镇主要领导已约谈董德良、谢金德两位同志,对机关效能制度进行再强调,同时严厉要求全镇干部职工务必遵守考勤制度。二是强化去向管理。通过微信群、电话、当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全镇干部职工要及时根据当天工作情况,真实显示“在岗、开会、公差、请假”等多种情况。同时由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去向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由镇效能办结合考勤情况,对人员去向牌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人员去向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对不遵守机关效能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针对“移风易俗落实不力”的问题。根据纪委移风易俗线索函,镇纪委当即就有关问题迅速展开调查核实,核实完毕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就督查组发现并反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对移风易俗工作做出进一步强化部署:一是由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进一步表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决心。二是成立移风易俗微信工作群,要求各村(社区)“三员”早上10点前在微信工作群报告当天婚丧喜庆操办情况,酒宴期间上报实地督查情况及照片,确保镇村两级及时掌握酒宴操办的实际情况。三是各包村(社区)工作队强化督导督查,强化监管,压实责任,督促各村居及时报备,并深入事主家中做好移风易俗宣称劝导。四是镇督察组对辖区内的酒宴操办现场进行复查,镇文化站负责乐队,工商监督所负责婚丧喜庆利益相关单位的监控管控,边防所配合督察组对超标的拱门进行拆除。下一步,我镇将以更强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持续保持移风易俗整治高压态势,积极消除大操大办歪风陋习,推进社风民风健康良性发展。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廉洁自律督查不力”的问题。一是针对往年存在的问题,镇纪委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在每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部署廉洁纪律有关工作,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廉政短信、微信、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形式,切实做到“招呼在前、警示在前、防范在前”,确保镇村(社区)每位党员干部能够梳理廉洁纪律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同时完善“Y”集中督查工作模式,强化镇纪委监督职能,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违规领取发现津补贴等违规行为,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让党员干部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二是针对20174月与9月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发现镇、村社区存在差旅费交通补贴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镇纪委当即督促相关村(社区)马上进行整改,现已于201711月全部清退到位,具体情况如下:清退总额46.2万元,其中,梅东社区9.6万元;梅西社区8.4万元;梅南社区9万元;梅北社区9.6万元;梅城社区9.6万元。今后镇纪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督查,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2)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现我镇已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专干1名,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切实强化主动办案履职意识。二是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新问题、新动向,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歪风陋习行为和隐形变异问题。三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排查问题线索力度,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不符合扶贫资金发放标准的及时清退,倒查责任,对涉嫌优亲厚友的将予以严肃查处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正风肃纪。针对陈守雄涉嫌违建行为,20056月,梅西社区永升虾场未经批准占用土地159.7㎡违建员工宿舍楼。区国土局已于20153月对其做出行政处罚,罚款1597元,并对违建建筑物作没收处理,且因今年五显鼻至大鹤林场北侧沿海防护林带建设需要,此建筑物也涉及其中,将于201812月底拆除。鉴于当时违建为其公司行为,我镇纪委已对其法人陈守雄进行立案处理,准备进行党纪处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针对“受邀记者违规在镇政府领取津补贴”的问题。梅花镇根据巡察组反馈要求,已立即通知记者5人退还误餐和车费补贴。截止到831日,所领取的违规补贴2600元已全部清退。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针对“大学生村官违规在梅新村领取津补贴”的问题。梅花镇根据巡察组反馈要求,已立即通知陈首龙同志退还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加班补贴。截止820日,所领取的违规加班补贴4000已全部清退。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3)针对“春节、元旦期间部分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梅花镇根据巡察组反馈要求,已立刻督促相关村(社区)退回违规补贴。截止94日,已全部清退完毕。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津补贴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财镇审制度,建立健全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监督问责机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2.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截止目前,所有公务接待均有菜单、结算单、审批单、业务检查及调研通知方案等材料。同时建章立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坚持,落实到位。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银行和现金在账务处理上混合核算”的问题。我镇现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对两者进行分开核算。同时强化对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促进财务核算真实、合规、合法。 

  2)针对“村集体债权债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我镇进一步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要求各村(社区)的资金支付必须附上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对于3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需经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通过,并在单据后附上会议纪要、记录等;对于10000元以上的支出,需同时附上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记录等;对于50000元以上的支出,需同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单据后附上会议纪要、记录等;对于“一事一议”专项支出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单据后附上会议纪要、记录等;各类开支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账,切实完善村集体债权债务处理制度。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梅花镇根据巡察组反馈要求,已立刻督促相关人员退回差旅费。梅新村差旅费报销450元已于820日清退;梅东社区差旅费报销1150元已于94日清退;梅西社区差旅费报销1000元已于911日清退。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村(社区)工作人员差旅费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实行严格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五)项目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 

  1.关于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规范全镇招投标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着手提升工作环境和软硬件实力。现已设置专门招投标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并认真做好招投标内页材料的归档管理,确保全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二是严格要求镇、村(社区)所有的项目招投标必须按有关文件精神,报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审核后,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公司组织招标,镇分管领导、包村(社区)领导及镇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人员全程参与监督,避免产生招投标合法性问题。 

      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工程档案缺失问题 

  1)针对“建设程序不规范,验收不及时手续不完整”的问题。我镇逐一梳理,对于签章缺失、验收不及时且尚在动工的项目,积极联系时任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予以补齐,并按程序抓紧验收。今后我镇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监管制度,规范项目建设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及相关责任人,及时做好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形成统一有效、系统可行的建设管理程序。 

  2)针对“项目资料管理混乱,招投标档案缺失”的问题。我镇切实规范招投标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家、福建省招标投标以及《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着手提升工作环境和软硬件实力,现已设置专门招投标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并认真做好招投标内页材料的归档管理,确保全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 

  3.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方面问题 

  1)针对“开支审批不严谨,民主议事程序简化”的问题。一是各村(社区)已严格开支审批按先会议后支出来执行,且每月附账前审核结果报告单、用款计划表、村民监督小组审核意见书及相关人员签字等材料。二是经核查,梅城社区201644日社区工作服务站装修款支出10万元确有进行招投标程序,但是没将材料附相关凭证后。现已将招投标程序相关材料附于相关凭证后,并存于专门档案盒中存档。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规范开支审批程序,有效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村集体的财务活动,切实保护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完整。同时健全民主理财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监督活动,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完善民主议事程序。 

  2)针对“专项款、土地补偿款管理监督不到位,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经核查,①梅新村20139月代垫农户土地补偿费753716.60元事宜,确实有补偿花名册,但是未附在相关凭证材料后,现已补齐附上。因该笔土地补偿费为长乐联达化纤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给农户的款项,梅新村仅代收代付,因而仅召开了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②梅新村20161月使用现金支付陈发官养猪补偿款30494.9元事宜,确实进行了事前、事后公示等程序,但是相关材料未附在凭证后,现已补齐附上;因梅新村仅为代收代付,因而仅召开了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因陈发官没有个人账户,故采取现金支付。③梅新村“幸福家园”工程款50万元存入银行定期事宜,因当时上级拨付“幸福家园”资金69.65万元尚未到账,故梅新村的村财资金先行垫付,故梅新村收到的50万元幸福家园工程款实为梅新村村财垫付款项,当时梅新村为增加村财收入,将尚未使用的50万元资金由活期转入定期3年,一旦需使用定期资金,即可转为活期。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已上报长乐区纪委。下一步,我镇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督促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程序,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款、土地补偿款等的管理使用。同时加强代理会计业务培训,严格做好账前审核,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开支,坚决予以退回、登记、报告和跟踪。 

  3)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货币资金管理不合规”的问题。针对村(社区)没有遵守发票管理和现金管理等问题,我镇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健全资金开支审批制度,对公转账需附上正式发票,结算起点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转账;支付资金超过50000元的支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于财政性专项款,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确保各类款项得到有效监管。针对未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问题,我镇着力强化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依托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邀请上级专业人士来梅授课,加强对镇、村(社区)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会计责任意识,并指导各村(社区)报账员认真做好现金与银行存款记账,做好财务公开工作。针对将村集体资金直接拨到村老人会或自然村支付使用等问题,经核查,以上资金均为老年宫理事会、梅江老人会自行向上级争取的补助经费,并非村集体资金,因其均没有对公账户,故上级部门转拨给村(社区)的账户,再由村(社区)转拨给相关单位。下一步我镇将明确规定,各村(社区)不得再直接将资金拨付给没有对公账户的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自行争取的资金,采取“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工作,所在村(社区)代管资金”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我镇将加强监管,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的有关规定,确保使用资金的程序于法周全、于规完善。 

  4)针对“资产资源处置不合规”的问题。针对梅西社区永升虾场承包款项收缴不及时问题,我镇已督促梅西社区及时催缴收回,其中20132.5万元土地租金已收回,永升虾场也已承诺在20192月前补交20162.5万元土地租金,我镇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回收到位。针对梅南社区陈飞养殖场承包款项收缴不及时问题,该养殖场已于2015年倒闭,法人代表陈飞因民间负债严重,已出国躲债多年,梅南社区已多次电话催讨未果,收回承包确有困难,我镇将督促梅南社区全力催缴收回。针对6个村(社区)均无资产资源登记台账问题,我镇将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严格按照《长乐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对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盘点,彻底清查,逐一核实,登记造册,补充完整村(社区)的资产资源登记台账,切实规范农村资产资源管理,确保全面整改到位。针对沙下市场资产资源流失问题,我镇已经明确今后沙下市场必须与梅东、梅西、梅南、梅北四个社区签订合同协议,所有租金收入均由四个社区收取,作为村财收入,不得再由梅江老人协会直接收取。同时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将加强督查,确保各类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针对“惠民资金使用与管理检查中发现违规现象”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经核查,①梅城社区20128月份燃油补贴余357.88元,经查找原始凭证,发现该笔代收燃油补贴839589.58元已全部按规定发放到该渔业生产队,梅城社区无截留,该笔余额系该渔业生产队按照成员数完全发放之后的余额,该发放表体现的余额截留在该渔业生产队手中,实与梅城社区无关。因梅城社区、梅东社区仅为代收代支,故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②叶顺官、徐友秋、徐德乐等9个已死亡农户但仍继续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事宜,由于以上9位死亡农户均为土地二轮承包户,承包期限30年(199812-202812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银行帐号也未注销,仍可正常发放。2017年土地确权和2018年惠民资金发放入户访查过程中,也发现承包农户死亡情况这一现象。因2017年底梅花镇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为了更好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与死亡农户家属协商,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土地确权后新的户主或土地确权后家庭成员,现已整改完毕。③徐德乐死亡仍享受2016年渔船油价补贴事宜。经查阅由长乐区海渔业局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徐德乐在2013-2014年度分别持有闽长渔24510渔船(主机功率144.3千瓦、船长21,7米、总吨位66)的渔业渔船国籍证书,编号为(闽长)船登(籍)(2012HY-100274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编号为(闽长)船登(权)(2012HY-100274号;渔业捕捞许可证,编号为(闽福州)船捕(2013LS-100052号;渔业捕捞许可证,编号为(闽福州)船捕(2013LS-100052号;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编号:3501000132178。长乐区海渔业局依据上述材料认定,徐德乐可享受其持有所有权的闽长渔24510渔船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渔船燃油价补助,并于2016218日闽长渔24510渔船的2013年度燃油价补助资金178954.26元和2014年度燃油价补助资金16305185元。故所谓徐德乐领取的“2016年渔船油价补贴”实为2013年和2014年度的渔船补贴,符合有关规定。下一步,我镇将把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对惠民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农业补贴、低保补助、计生奖扶、困难慰问等重点领域进行督察,严查违规行为,确保层层传递压力,夯实惠民政策落地。 

  二、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梅花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共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5件,我镇严格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加强直查快办,集中研判审核,现场走访复核,逐件跟踪管理,现均已反馈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来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609009;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电子邮箱:mhz28608501@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委员会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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