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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存在问题清单怎么写]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7年9月13日至12月29日对省疏勒河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10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3项41个具体问题中,39个已经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自觉,统一整改工作思想认识,

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省疏勒河管理局党委,是对省疏勒河管理局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局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干部的关心爱护。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我局实际。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明,诚恳接受、照单认领,不折不扣地抓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自觉

局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反思,逐项研判分析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把3个方面13项问题细分为41个具体问题,以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及时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局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了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视整改落实

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促落实,亲自审核把关,带头抓整改。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作为,紧盯分管领域存在问题,逐项推进落实。各处室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狠抓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台帐,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逐项登记,按时间节点逐条跟踪督办。局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力量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始终保持监督执纪的高压态势。

(四)扎紧制度笼子,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局党委在坚决整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坚持全面盘点“查漏洞”,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巡视整改工作再梳理、再排查、再深化,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措施落地生根;坚持着眼长效“补短板”,更加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和制定出台了会议、干部队伍管理、工程招投标、财务、综合经营管理、职工公寓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省疏勒河管理局党委坚持把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统筹起来,一一进行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疏管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16字治水方针,专题学习研讨不够,干部职工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成员通过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和上党课等形式,增强学习自觉、提升学习效果。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局党委书记在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做了“落实‘八个着力’践行治水方针,全面推动疏勒河流域水利事业实现新发展”专题辅导报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心组成员先后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心组会议上交流发言、进行专题讲座等;正科级以上干部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党组的视频专题辅导学习;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16字治水方针,丰富了学习形式,提升了学习效果。二是及时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各级党组织认真制定并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为各党支部征订《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书籍,为党员干部征订党建刊物,编印应知应会基本知识1000题,保证了学习资料的系统性。四是局党委先后举办了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和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各党总支也相继开展了专题培训活动,实现了党员干部受训全覆盖。广大党员干部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显著提升,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增强。

2.关于“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没有全部纳入党委会研究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对《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确保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到位、程序严格。长期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作为党委会议研究议题,保证党委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如何解决玉门赤金峡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职工持股问题上,会前酝酿不够,会上研究不透,问题议而不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再次就酒泉市玉门赤金峡风景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形成了“同意收购股份”的决定,并分别向财政厅、水利厅呈报了请示。近日,上级部门已批复同意我局收购方案,现正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办理相关财务处理及产权变更登记工作。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中,班子成员未能充分发言,均以同意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会议制度》,规范党委会议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二是对党委会议记录作了明确要求,不仅记载会议决策结果,也要记载与会人员发言内容,保证会议记录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原汁原味。

3.关于“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上一轮巡视指出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2016年以来审计署驻兰特派办、

省审计厅开展两次专项审计、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中指出的30项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本轮巡视发现,少计世行还贷资金等8项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项目不招标、分包转包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对上一轮巡视和3次审计指出的“未整改到位的8项审计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截至当前,上一轮巡视指出问题和3次审计中指出的26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提出的世行还贷资金计提等4项问题,因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上级审批、当地有关企业的经营状况、土地政策等因素,完成整改需要较长时间。

4.关于“推进落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三定’规定不到位。全局在岗人员近千人,忙闲不均,未达到岗位结构优化、按需设岗的目的”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根据省编办批复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及承担的主要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科级干部岗位及人员编制分配方案(试行)》,调整优化了管理岗位设置,进一步核减了机关人员编制。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事企分开’行动迟缓。疏管局及其基层管理处所属企业数量多,遗留问题多,综合经营公司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未经水利厅审核和财政厅批准,经营收益尚未纳入向省财政厅上报的年度决算报表,截至目前,整合工作名合实未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省审计厅在《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原局长李峰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就指出了该问题,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对加强局属综合经营公司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注销、减资、注实、拍卖、新注册等措施和办法,形成了甘肃玉门森林水电有限公司为总公司,其它6个公司为子公司的综合经营构架。巡视整改过程中,公司经营收益已全部纳入了全局财务收支预决算报表。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彻底。2016年对干部职工参与综合经营公司持股情况清理整顿力度小,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4年我局所有参与水电企业、公司集资入股的干部职工均通过退股或转股的方式,清退了所持有的电站公司股份。全局干部职工均签订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承诺书》,承诺“通过自查,确认本人不存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二是针对玉门疏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占用公共资源的问题,我局在省水利厅党组和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对玉门疏源水电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收购。该公司已注销。三是按照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要求,我局组织原参与过股份制电站集资入股的全部在职干部职工提交了股权转让、清退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是巡视整改以来对原参与股份制电站集资入股的在职干部职工的股权转让情况再次进行了调查摸底。局领导亲自主持开展了一次覆盖全局干部职工的专题法纪学习教育活动。局纪委发函要求相关水电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为我局干部职工变相分红提供便利。干部职工能自觉用讲政治、讲法纪的政治态度看待集资入股分红的问题,法纪意识和廉洁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二)党的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局党委自成立以来没有进行换届,对党建工作学习研究少、谋划部署少、指导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党员代表大会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待“两委”人选明确后,即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局党委制定印发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专题研究、督查推动、调研检查、跟踪落实的长效机制。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顺带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中央开展的专题教育进行专题研究,并严格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局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每年只有党建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没有督查落实的相关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自2017年开始,每年分别在年中、年终,分管局领导带队,组成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和局纪委负责人参加的督查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工作每次都建立台账、记录和印发督查通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现督查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强调不多,对联系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班子成员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不仅认领了问题,也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一致表态,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和“两手抓”,要按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规定,加强对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5月下旬,局领导班子成员不仅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还以局领导的身份对联系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指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将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6.关于“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支部组织生活普遍是学习文件讲话会议精神,没有开展交流研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没有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各支部普遍对党课‘何时讲’‘讲什么’‘请谁讲’‘怎么讲’不清楚,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微党课、自学实践等形式,党务干部对党内组织生活的理解认识进一步加深。二是2017年制定印发了全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狠抓“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和指导,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规范,质量明显提高。三是自2017年开始,局党委每年都印发《全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安排意见》,明确会议主题、程序和要求,并要求局党政办公室、局纪委派人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明显提升。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准备授课提纲,确保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并对党课备课和讲授情况进行抽查,党课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赤金峡水库管理所党支部,将业务知识宣讲作为党课内容。支部工作不规范,花海总干渠工程管理所、东北干渠灌溉管理所,以行政业务会替代支部会,昌马处党总支在2017年初的党建工作计划中,就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涉嫌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各党总支、党支部认真对照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开展了自查。党政办公室对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分管局领导对相关党总支、党支部的6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签阅会议记录,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三是研究制定了我局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提升组织力提供了依据。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生活变成了‘业务会、学文件、抄笔记、缴党费’,与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微党课、自学实践等形式,教育引导党组织书记树立主业意识,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和综合业务能力,发挥好支部书记的表率作用,提升组织生活水平。二是责令各级党组织在有选择地继承传统活动形式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新要求和各自实际,有创新地发展有效的形式和载体,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有趣而富有成效,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7.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审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对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确保局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会议制度》的规定,凡是以局党委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都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抽查发现4个党总支会议记录中,没有学习贯彻局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总支、党支部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对照局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和“回头看”,上报了自查报告。二是5月下旬,局党委成立了督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抽查,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开展的‘亮身份、展作为、树形象’‘水利党旗红、先锋在行动’‘互查互学互鉴’三个主题实践活动,一些支部只是写到纸上、贴在墙上、放在桌上,而没有组织实质性的活动,存在做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8〕17号)精神,对全局各类创建活动、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理清了创建活动、主题实践活动的发起单位和主题,并对各类活动的实效性进行了分析研判,叫停了一些流于形式的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各党总支、党支部示范创建活动,事先对“活动方案”进行充分讨论、会议审定,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开展。

8.关于“贯彻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推荐干部不规范,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好。2015年以来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存在‘萝卜推荐’”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树立正确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选拔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驻兰办现有副主任2名,设2个科配备了13名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存在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科级干部岗位及人员编制分配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了驻兰办事处机构职责、岗位职责,根据岗位需求配置人员,核减科级机构及岗位编制1个,强化了服务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赢得了干部职工的认同。

(三)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方面

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组织推动方面,没有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谋划部署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坚持每年在年中、年终各听取一次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专题汇报,总结点评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5月26日已召开年度第一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示范带动方面,党委书记亲自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监督检查次数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书记以上率下,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跟进,主动参加了联系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为基层管理处党员干部讲了党课;二是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调研、督查工作的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狠抓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确保调研、督查工作常态化开展。5月上旬,局党委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已经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对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不够,没有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分管业务工作,一手抓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的互相融合。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监督检查方面,文件下发后在基层执行的如何,跟踪问效没有及时跟进,存在会上研究部署,会下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疏勒河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令党政办公室及时建立了督查工作任务台账,跟踪问效抓落实,定期向局党委汇报落实情况,局领导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处室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党政办公室和局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年内已开展专项督查活动1次,暗访活动2次,微信、QQ工作群、电子屏文件督办公示等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助推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我局持续深化,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党的基础知识测试中,有94%的人对党纪党规名称和主体责任具体内容答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党规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在要求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要求党员干部亲自撰写学习心得和交流发言材料,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质量,增强理论学习效果;二是各级党组织严格集体学习考勤制度,已开展政治常识测试、知识竞赛活动各1期,局党委检查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次,有效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10.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研究谋划次数少。局纪委2015年至2017年8月召开会议9次,其中2016年2次,2017年1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纪委立行立改,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对应当会议研究的事项均通过局纪委会议研究,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今后,局纪委将继续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研究谋划,提高履职能力。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职责定位不准。自2016年2月以来,局纪委书记空缺,“三转”不到位,承担生产经营、灌溉管理、招投标等方面工作,纪检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纪委高度重视,即知即改。自去年10月份以来,已经不再承担生产经营、灌溉管理、招投标等方面工作,根据《党章》和深化“三转”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纪委及纪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和修订。下一步,通过召开我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配齐纪委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研究谋划,切实把纪委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践行“四种形态”,注重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纪依规开展工作。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标准不高。纪检干部缺乏纪检业务专题学习培训,查办案件大多为上级转办件,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纪委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教育计划,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为主要抓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以巡视、审计和平时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加强执纪监督,不断提升纪委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掌握情况不及时不全面,没有将审计结果纳入重点监督内容,未能形成监督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对近年来先后3次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对2名处级干部和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局纪委主动把各类审计结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审计发现问题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11.关于“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突出,存在腐败隐患”问题的整改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小项目设计自主定标。巡视发现,有意将标底控制在30万元以内,存在规避招投标的嫌疑。2015年至2016年之间有10个项目设计没有招标,一直采取委托设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上关于招投标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招标限额以上的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项目全部公开招标。二是对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全部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最低价中标,询价采购报价单位资质均符合要求且在3家以上,合同金额均低于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所确定的取费标准。三是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招标限额以下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进行了规范。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建设项目违规定标。2016年投资18万元的赤金峡旅游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经议标,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投资59万元的昌马水库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以议标的形式在三家单位中选择了报价最高的投标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投资18万元的赤金峡旅游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系涉及景区建设的一份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由于该项目标的金额小,完成时限紧,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承接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公司通过网络查询方式找到了具有编制旅游项目规划甲级资质的公司,以18万元的协议价格签署了《甘肃玉门市赤金峡旅游风景区娱乐及旅游基础设施扩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书》,2015年12月《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二是投资59万元的昌马水库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是经过管理局批复的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局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先后两次发布了招标公告,但报名人数均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失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同意水库电站管理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最终在3家投标人中,确定了综合评分最高、报价居中的甘肃三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招标程序符合招投标法有关规定。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材料采购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花海处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将水泥款直接支付给个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责令花海灌区管理处进行了自查,理清了事情的原委,应付款项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支付。该问题充分说明花海处管理人员对财经知识学习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履行物资采购审批流程,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今后将加强财务监管,注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分包、借用资质现象。在森林公司项目中标后,分包给私人老板,从中收取管理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对我局2015年以来实施并完成竣工验收的18个项目和在建的8个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现象。二是局属森林公司已于2016年停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并主动放弃了已中标还未开工项目的施工合同。三是甘肃省水利厅已对森林公司违规分包行为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两年的行政处罚。2017年初至今该公司再未参与任何投标活动。

12.关于“基层财务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基层单位监督管理缺失,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突出,有套取现金之嫌疑。有的基层单位大额现金支出没有正式票据,现金支付工程材料款没有工程部门验收签字,现金支付会议费无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额资金支出没有正式票据”问题。目前甘肃玉关律师事务所已给老君庙特种水泥责任有限公司出具了60万元的发票,该笔账务已核销。省高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因诉讼双方主动撤诉,省高院回复近期退回案件受理费8.78万元。二是“现金支付工程材料款没有工程部门验收签字”问题。原委已经核查清楚,系赤金峡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完工后,工程结算签证缺少工程部门验收签字手续。今后将严把会计审核关口,加强内控程序,增加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关口,完善各项手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三是“现金支付会议费无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问题。原委已经核查清楚,系花海处2014年所挂往来账的会议费,2015年1月才将此项所挂的未支付会议费予以支付,将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补入到了财务凭证中。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3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基层单位出借大额资金无会议纪要、批复及借款申请,公司法人私自做主给私人老板借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花海灌区管理处自2003年至2015年底,陆续从经费账户中向其负责管理的酒泉市玉门赤金峡风景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出借资金,用于景区建设。赤金峡风景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系国有控股公司,目前尚在建设之中,一次性偿还所有借款存在困难,只能逐年从该公司经营收益中偿还。二是花海灌区管理处从经费账户和经营收入中向玉门老君庙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借的20万元国有资金,尚有6.825万元未收回,待老君庙水泥厂经营好转或通过破产清算、整体拍卖后才能解决。三是森林公司为了解决其中标项目施工单位民工工资问题,以防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以提前支付施工单位资金的名义,给私人老板(施工单位负责人)借款30万元,约定应支付利息3万元。该借款本金和利息已于2016年11月全部收回。

(3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存在资产流失嫌疑。有的基层单位在未进行资产审计评估和挂牌的情况下,将国有资产出售给私人老板;有的基层单位负责人私自作主对外出租土地,导致土地租赁费被长期拖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花海灌区管理处所属多种经营公司——玉门市赤金峡龙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玉门市绿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玉门市赤金峡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组建的公司。2015年11月,该公司委托甘肃省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玉门市赤金峡龙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核实资产价值事宜所涉及的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发布了出让公告,12月中旬,召开了竞争性出让会议,参加竞争的单位有3家,经过三次报价,最后由报价最高的“陈立正”中标,中标价19万元。出让该公司虽有股东会决议,但股东代表签字不全。二是双塔处2015年合同约定的土地租赁费总额为229.09万元,实际收回租赁费193.98万元,较合同少收回租赁费35.11万元。少收回的35.11万元租赁费系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经双塔处会议研究,核减土地租赁费35.11万元,其未形成应收账款。

(3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设立小金库。有的基层单位套取大额现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集资分红,为了逃避检查,违规销毁有关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实际指玉门疏源水电有限公司的财务问题。该公司当时属玉门工商局注册的私营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巡视指出问题发生在公司存续期间。2017年9月,我局将该公司的全部资产(昌峡电站、新河口电站)整体收购,现该公司已注销。

1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3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清理行动迟缓。局班子成员及处级、科级干部办公用房普遍超标。办公用房清理行动迟缓,直到巡视组进驻前才安排集中清理整改,反映出局党委未将规范使用办公用房上升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没有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来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局党委向省水利厅呈报了我局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方案,计划对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隔断处理,但因已进入供暖期没有实施。2017年8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我局部分办公用房超标。我局接到《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甘管局发〔2017〕132号),局党委安排分管局领导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题汇报,请示解决方案。8月31日,局党委严格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开展了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9月13日完成全局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呈报了《省疏勒河管理局关于领导干部个人超标准使用办公室整改情况的报告》(甘疏局发〔2017〕147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我局整改结果审查确认并更新了《甘肃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报表》。今后,局党委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精神,坚决整治“四风”,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意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报销差旅费。抽查财务资料发现,个别领导干部2016年6月赴武汉出差住宿超标;个别领导干部2016年5月带队考察张掖、武威、新疆等地,用玉门宾馆餐票报销餐费。个别处级干部2016年12月赴北京出差,报销上海发票;少数处级干部在2015年至2016年先后乘坐高铁一等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个别领导干部2016年6月赴武汉出差住宿超标”的问题原因已核查清楚,个别领导干部在2016年6月出差武汉,交通费票据起止时间显示实际住宿3晚,住宿费用发票开具金额为996元,只是未注明住宿天数,实际住宿费为332元/天,未超出规定的标准。二是“个别领导干部

2016年5月带队考察张掖、武威、新疆等地,用玉门宾馆餐票报销餐费”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2016年3月中旬带队赴新疆、武威、张掖等地考察学习水权改革经验和3月下旬在玉门召开水权试点第二次推进会两次公务活动,其费用报销在同一凭证中出现的问题。玉门宾馆的餐费票据实际为参加水权试点第二次推进会的会议餐费,符合会议费报销规定。三是“个别干部2016年12月赴北京出差,报销上海发票”的问题中,“上海发票”是出差人员通过携程网购买的返程机票中出现的定额保险费发票,已取得航空公司的书面说明材料。四是“少数干部在2015年至2016年先后乘坐高铁一等座”的问题,所有当事人已经主动全额清退超标准费用,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再未发生超标准报销事项。并对违规报销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不规范。从抽查2017年局机关4个月的接待账目发现,30次公务接待中,只有2次有接待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对2015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了全面清查。2015年至2017年确实存在部分公务接待记录不全的问题,主要是报销凭证后所附票据不全(制度规定公务接待报销必须附4种单据,即来访公函或来电通知单或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税务发票、菜单)。现已责令相关处室完成了整改,今后将引以为戒,再不发生类似问题。

(4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基层处2013年至2015年业务招待费数额较大,具体招待谁、如何招待,没有相关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是指花海处管理的酒泉市玉门赤金峡风景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3年的业务招待费24.59万元,包括:参加景区开业、文化漂流节、宣传推介等社会各界参加的大型活动相关人员、志愿者服务人员工作餐、购买相关用品费用和景区植树、打扫卫生、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工作餐费用16.88万元,以及公司3年的正常业务招待费7.71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整改成果应用长效机制

经过两个月的强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巩固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很艰巨,省疏勒河管理局党委将坚持整改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成效不断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二)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真正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由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继续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局党委的工作重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直至整改全部完成。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扎实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向纵深推进

坚持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作为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环境的过程,统筹做好强基础、促改革、增后劲、提质量、防风险各项工作,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之风,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向纵深推进,向省委和全局广大职工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7-3364702;

邮政信箱:甘肃省玉门市新城区清泉路1号(省疏勒河管理局)

邮政编码:73521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153747517@qq.com。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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