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3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的站位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担当
今年是水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回头看”,既是对市水务局推进管水治水工作的“工作体检”,更是对局党组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客观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自我革命精神,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落细落实落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3月下旬,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各党支部通过会议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和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自觉,为全局上下落实整改奠定了思想基础。4月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对全局整改工作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同志担任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整改工作具体督办、协调落实。局党组围绕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水务局巡察整改清单》,对照122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细化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每条措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对16个事关全局性重要问题和重点难点,党组书记亲自挂帅、主抓主推,直接负责22条具体措施的推进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落实,确保整改措施一条不落,全面推进,件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对标对表推进
对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整改成效为衡量标准,抓细抓实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点名道姓”的具体问题,查明原因,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从紧安排、扎实推进,做到不等不靠、尽快见效。推进中,建立整改进展每月报送制度,主要领导每月调度、督察督办,直接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事项,确保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表”推进。
(四)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落实
局党组坚持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突出重点强基础,着眼新形势下城市水务重点问题,加大长江岸线整治、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农村供排水设施建设等难点工作突破力度,循序落实水务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基层党建等阶段性目标。坚持举一反三抓推进,既在点上“当下改”,又在面上“长久立”,先后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6项,内容涵盖党组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管理保护、干部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类制度、固化一项成果,切实以整改成效助推全市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实”的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2020年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计划表》,明确12个学习专题,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治水方针和决策部署”“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专题学习”“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专题学习”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涉水相关精神摘要”等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专题研讨交流计划。二是建立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记录、学习会议纪要印发、学习计划备案管理工作制度;做好交流发言资料整理存档。后期将进一步开展巡学旁听和督查通报等工作。截止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2次,4名班子成员就“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治水方针和决策部署”和“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专题学习”2个主题分别进行交流发言1次。
(二)在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方面
2. 关于“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已制定《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南京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充分体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南京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强化会议议题的审核把关和区分。三是加强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制作管理,实行分类记录,明确研究重要干部人事调整等由人事处负责记录;研究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记录;其他事项由办公室记录。同时做好会议纪要编发,按规定进行存档。四是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纪监监督责任清单》。3月14日、4月18日,局党组召开2次会议,分别听取局机关作风评议和发展党员情况等党建工作情况汇报。4月底前,局系统15个党支部(党总支)相应制定《2020年党建责任清单》,并报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备案。五是完善“责任办”督查检查和季度通报制度,已于4月26-30日、5月18日,对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了1次系统检查,检查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反馈给各党支部(党总支),相关整改情况已于6月10日前上报备案。检查情况列入季度督查通报,并运用到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中。
(三)在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3. 关于“水务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统筹规划,制定下发《2020年南京市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20年度水务业务培训计划表》。召开培训开班调研会,做好开班前期准备,并于5月12日局系统干部人事工作会进行布置。二是有序推进年度培训计划落实,重点抓好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等涉及城市水务工作内容的班次实施,循序提高城市水务专业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三是统筹用好各类平台,积极争取名额,截止5月,已推荐3名市管干部参加上半年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专题研讨班和干部进修班,1名处级干部参加市行政学院任职进修班。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四是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在岗位设置条件上,尽量向城市水务专业人才倾斜。已制定《2020年市水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按省市委组织部和人社部门要求,上报招录条件,实施工作按照全市进度统一进行。
4. 关于“统筹谋划推进工作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南京市2020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紧扣全域消黑消劣、入江支流达标、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等重点目标任务,深入细致推进全市水环境整治建设,今年计划实施33个河道水环境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全部初设审查,27个完成初设批复,15个已开工建设,1个已完工。二是启动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已印发《南京市2020年生态河湖工作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已印发《全市河湖水环境整治工作要点》。三是加强市级协调,下发《调度指令》,通过净水站建设,确保旱季污水不漫溢,雨季及时开启主要截流闸及限流设施,缓解局部片区的污水倒灌问题,减少相邻区水务局因执行指令模式不同产生工作推诿扯皮。四是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名义下发《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成立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班统筹推动。5月13日,组织召开提质增效调度会,跟进进展情况并对做好下一步统筹调度。五是稳步推进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截止目前,已梳理50余条跨省、市、区边界的河道、湖泊、水库名录,为建立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做好基础工作。
5. 关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19年度积淹水点整改措施表》。对因日常养护、设施调度管理、施工临排监管不到位的,督促各区立行立改,加强汛前、汛期养护管理和截流设施调度,督促道路施工单位落实临时排水应急措施;对需要通过工程措施解决的,加强管网改造、泵站提升建设等方案研究,并列入市级年度积淹水整治计划;对需要结合片区开发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同步解决的,落实临时应急措施和度汛预案,结合道路出新、片区开发等建设项目,分阶段解决排水问题。二是加快2019年排水设施量年报统计编制工作,截止5月已完成70%。修订下发《南京市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从单一养护结果考核转为养护计划、过程、结果全面考核,按月开展实施,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挂钩。加强与市城管局对接,已于5月26日起开展第一期工地排水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加快完成里圩河、龙江河、中保河等河道水环境整治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对已整治河道水质加强日常养护,定期抽测检查水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基本完成全市已整治150条河道的长制久清评估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加强区级河湖长责任制落实监督检查,已开展一季度各区河湖长制工作联合监督检查,督查通报情况纳入各区县年度工作评价。
6. 关于“统筹部门协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市城管部门发送《关于开展2020年在建工地临时排水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函》,已于5月26日起开展第一期工地排水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联文下发《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利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情况排查、评估与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安排,协调污水处理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已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修订完善《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收缴分配实施办法》,并于4月14日联文下发。三是有序推进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每月报送工程进度,目前已达目标进度要求。四是按照“谁分管、谁整改”、“谁联络、谁负责”原则,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利用采砂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开展联合执法。参与长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联合执法巡查,发现问题中涉及市水务局牵头整改的问题已全部落实到位。
(四)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
7.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纪监监督责任清单》;局属单位相应制定“两项责任清单”。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局党组于4月23日,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办专题会议,研究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五一节前检查工作。三是深入实施谈心谈话制度,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考核考察等工作,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开展谈心谈话140余人次。五一节前,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管理。四是严格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1月19日,召开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背离初心的代价》专题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进行警示教育讲话;计划对局系统被查处的人和事进行案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8. 关于“‘一岗双责’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指导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已于4月份通过节假日廉政检查的方式,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二是已于五一节前,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三是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办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督促各处室、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的,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责。
(五)在落实内部监督责任方面
9. 关于“内部监督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局系统干部调整工作,对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的同志适时调整工作岗位。5月份已启动局系统正处职干部选拔任用和三级调研员及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已完成工作布置和民主推荐相关环节。二是已将“纪检规章制度及实际应用”专题培训纳入培训计划,计划11月开展。三是按照市委市级机关纪工委下发的年度纪检工作要点要求,细化局机关纪委职责任务。加大机关内部监督和纪检干部双向监督力度,对落实工作要求不到位的,将采取工作约谈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六)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0. 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问题凭证及相关事实做好核实,根据核实结果,立行立改补全票据、凭证,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干部出差费用标准,核减报销费用并收回超标部分资金。查明问题发生原因,对财务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修订完善《南京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将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工作纳入《南京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1. 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存在问题的报销凭证与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并立行立改。已于4月22日与相关单位财务负责同志,就存在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提出了今后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已于5月13日召开预算执行推进工作会议,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局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再次强调规范财务管理相关事项,分管财务局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七)在合同签订方面
12. 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对不规范的合同立行立改。就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提出了今后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合同要件审查制度,与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步,做好签订人(姓名)、签订日期等要素审查工作,确保行政合同要件齐全、合同签订规范。加强对合同要件审查制度的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八)在工作作风方面
13. 关于“干事创业劲头不够足、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少、沟通协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于3月14日、4月18日2次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研究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压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局属单位理论学习开展巡学旁听,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今年以来,已组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水务大讲堂2次,党员活动日5次,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各业务处室之间沟通协作。通过召开局党组、局系统党建工作部署会,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了解关注;五一节前,对局属单位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并督促指导各局属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14. 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推动各区独立设置水务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导、配合做好协调争取,目前已开展区水务局内设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调研,并根据各区水务局实际进行相关工作指导。二是将区级水务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局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已制定下发《2020年度水务业务培训计划》,适当增加各区水务干部参训人数。加大省市相关培训指标争取力度,推荐更多干部参与外训。已组织37名区级水务干部参加全省水利系统防汛抗旱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内部挖潜,帮助区级层面逐步改善人才队伍专业水平。三是加强水利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指导,已于4月份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组织报送工作的通知》,并启动相关材料受理工作;已于5月份完成水利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并准备启动全市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工作。
15. 关于“会议记录普遍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
已修订《南京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加强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制作管理,由专门人员分类记录、如实记录、完整记录,杜绝混记、漏记现象。已下发《“三会一课”记录本》,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已将支委会等会议记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6月份党务干部业务培训。
(九)在党建工作方面
16.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业务和党建‘两张皮’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2020年市水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每季度1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制度。截止5月,领导班子已按《2020年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计划》开展专题学习2次,4名班子成员就“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治水方针和决策部署”和“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专题学习”2个主题,结合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研讨;各党支部围绕学习主题,结合业务工作,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
17.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比较明显”问题的整改
分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并抓好计划落实。切实加强支部党务工作培训,于6月举办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并组织座谈交流,明确支委会等支部会议的主要环节,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18.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发展党员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整改落实。二是认真排查2017年7月以来局系统发展党员入党材料,采取“一人一表”方式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约谈排查出问题较多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和直接责任人,并于6月份开展延伸排查。三是各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上墙,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25个步骤。四是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五是随机开展入党材料抽查,发现问题,依规进行组织处理。
19. 关于“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问题的整改
扎实开展支部书记和党务干事两个集中培训,并开展结业测试,明确掌握党务工作重要内容和关键流程,并严格落实。
(十)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20. 关于“党组会议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召开局党组会,党组书记立规矩、提要求,严肃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会风会纪。严格按照《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确定党组会议参会对象和列席对象,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参会人员在会议过程及决定事项正式公开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21. 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总体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及推进自我革命系列讲话精神。已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充分落实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对照剖析等工作,并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沟通工作的通知》,班子成员围绕主题,与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充分交流沟通、交换意见,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牢思想基础,会议质量明显提升。
2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印发《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按制度落实执行。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选人用人,充分酝酿、科学规范决策,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23. 关于“党内谈心谈话开展较少”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市水务局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做实谈心谈话程序和次数,每年至少2次,民主生活会前、工作调整变动必谈,并加强谈心谈话规范管理。已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工作环节,新晋升干部已开展谈心谈话。
(十一)在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方面
24. 关于“对干部的党纪党规、依法守法教育不足”问题的整改
将参观“水务廉政文化长廊”纳入业务工作培训必学必看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坚持节假日廉政教育制度,围绕五一等重要节假日,通过文件、会议、短信等方式,及时进行廉政提醒。
25. 关于“相关职能处室工作力量较弱、业务不够熟”问题的整改
已核实具体人、具体事并作相应处理。已将所有处级干部纳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系统”,按规定统一收缴保管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对局系统职称职业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更新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库,相关人员签订不挂靠、不取酬个人承诺书。结合局系统干部调整,配齐配强职能处室工作力量,加强该职能处室工作文书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工作培训,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26. 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印发《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南京市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等相关事项纳入具体条款。已明确分类记录责任要求,坚持做好制度执行。
27. 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作为党组会议制度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会议形式、召开频率、参会人员、学习内容等作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已按《2020年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计划》开展专题学习2次,4名班子成员就“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治水方针和决策部署”和“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专题学习”2个主题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28. 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专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已通过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树牢自我革命的“知信行合一”意识;已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纳入《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调查研究和检视问题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已于4月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十三)在整改实效方面
29. 关于“‘三定方案’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按“三定方案”规定稳妥做好挂牌处室的回归整合,同步做好干部、人员调整配置。已通过人事工作动员会等方式,进行挂牌处室回归整合思想动员,相关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30. 关于“干部人事工作计划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下发《2020年南京市水务局人事工作要点》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已完成一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正处职干部选拔任用和三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干部人事调整工作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31. 关于“局机关借用人员较多”问题的整改
已对借用人员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工作会议布置清退相关工作,重申《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已将干部挂职锻炼制度纳入《2020年南京市水务局人事工作要点》,逐步缓解工作力量不足矛盾;已与相关区县签订“双向培养计划”,互派挂职锻炼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三、以“严”的标准长期坚持抓好落实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对照省市委要求、对照水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局党组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改,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习上抓深化、在理解上抓消化、在运用上抓转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在基层党支部中深化“维护核心铸忠诚,抓实支部促担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锤炼党性、践行宗旨、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行动,激励党员和党务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健全机关党建联系制度,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推动局系统党建工作互相促进、联动发展。
(二)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把任务落实到位。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加强统筹谋划、督促指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处室负责人坚持种好整改“责任田”,层层抓好落实,全方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坚决防止新问题出现和老问题“反弹”;对关乎水务工作长远发展、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分阶段落实整改,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以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
(三)持续做好建章立制,固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水务发展长期性、制度性瓶颈制约,既发生解决具体问题的“物理变化”,又形成完善制度的“化学反应”,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建章立制的同时,狠抓制度落实,构建长效工作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52367869;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汉江路6号410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njsslj@163.com。
中共南京市水务局党组
2020年7月6日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