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区委巡察四组对蕉城区委党校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我校最大的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
2023年3月20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校于3月22日立即召开校委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巡察四组对我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讲话精神。同时,组织校委班子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班子成员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精心部署安排,严格组织实施
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连续召开3场研究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2023年3月28日,以正式文件向党内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以及我校常务副校长表态发言;通报稿同时报区委巡察办审核,并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4月25日,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4月20日,上报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并通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审核。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坚持每2周至少召开一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学习有关文件(讲话)精神,研究存在问题、薄弱环节的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6月,已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7场。2023年4月28日,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监督指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准备材料、班子对照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材料已于5月5日前上报区委巡察办。集中整改期后,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适时梳理强调巡察整改有关问题,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三)强化责任落实,抓好跟踪督办
坚决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目标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对照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行责任领导负责制,密切跟踪整改情况,把握质量与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督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习主题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校委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宁德市蕉城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领会理论学习的具体精神和要求。二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主题明确且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
(2)关于“学习思想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校委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宁德市蕉城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校委班子成员对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且每次学习均严格明确相关参会对象,未随意扩大参会范围,且杜绝了以全体教职工理论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出现。
(3)关于“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2日组织校委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宁德市蕉城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校委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二是针对“心得体会与网络文章雷同”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两位校委成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两位校委成员已在4月2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深入剖析和整改。
2. 关于“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4)关于“党的理论思想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4日组织全体教师重新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深了教师们对“宁德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和实践地”的认知。二是由9位教师组成相应的专题课题组,分别对习近平在宁德、在蕉城关于民族团结、大农业理念、党建、从严治党、调查研究下基层等工作进行了11个专题调查研究。形成2篇理论研究成果,其中一篇参与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日报、福建省社科联及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宁德实践基地主办的理论研讨会。
(5)关于“政策、理论解读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在区委党校公众号上发布5条有关“宣传新思想、解读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理论文章。二是有1名教师将2022年市社科联重点课题成果在《财富时代》月刊2023年第二期上投稿并被录用。三是在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和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及有关专题班开设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在宁德坚持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宣传党的理论、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课程。
3. 关于“咨政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6)关于“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5月5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提高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和咨政意识。二是组成课题组,向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等申请9项课题,并组织全体教师与2023年第一期科级进修班学员共同开展调研,形成了四项具有一定质量和针对性的课题研究成果。三是积极主动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并已承接2个项目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开展相关专题调研。
(7)关于“咨政转化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4日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我校关于教学科研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对科研咨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守为党献策的初心。二是3位教师分两组参与了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宁德实践基地蕉城实践点重点调研课题。9位教师组成相应的专题课题组,分别对习近平在宁德、在蕉城关于民族团结、大农业理念、党建、从严治党、调查研究下基层等工作进行了11个专题调查研究。形成2篇理论研究成果,其中一篇参与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日报、福建省社科联及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宁德实践基地主办的理论研讨会,为提高科研成果的咨政转化率做准备。三是严格按照我校《决策咨询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成立课题组,主动申请了2项市社科联的《乡村振兴视角下宁德统筹“三茶”发展研究》《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宁德探索研究》课题、6项市委党校课题和1项中国政研会的课题,其中6项市委党校课题已立项,等形成相关调研文章后将选取有代表性的理论成果向咨政转化。
(8)关于“指导学员研修成果精品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4日组织全体教师再次学习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建立教师与学员共同参与课题调研机制。二是选取围绕我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组织全体教师分四组参与2023年第一期科级进修班的社会调研,从各组课题的选题意义、现实价值、选题方向及框架结构等方面进行专门指导,并对分组形成的调研论文开展论文交流,选取优秀的调研成果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报送,实现了研修成果向决策咨询转化。
4. 关于“指导乡镇党校不够有力”的问题
(9)关于“开展‘送课下乡’活动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24日组织全体教职工重新学习和领会《关于实施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百千万”工程的通知》(宁委组通〔2020〕36号)的文件精神。二是主动对接金涵、漳湾等16个乡镇党校,开展送课、调研和业务指导活动达11次。三是已根据《关于实施基层党员教育培训“百千万”工程的通知》(宁委组通〔2020〕36号)文件精神建立送课下乡、调研及指导等机制,为每年送课下乡、调研和业务指导次数建立制度约束。
5. 关于“课程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10)关于“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依据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各级党校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的要求,在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和第一期科级进修班均将《党章》教育列入授课课程,使学员深刻认识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学习贯彻党章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
(11)关于“协调落实区领导到党校(行政学校)讲课的要求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关于蕉城区委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的工作方案》,主体班开班前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领导,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呈送授课邀请函,明确授课的时间安排和课题方向等相关事宜,进一步推动区党政领导到党校授课机制。
(12)关于“闽东红色资源课程开发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校委班子牵头,结合本校实际深入霍童、赤溪等乡镇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挖掘闽东红色资源。二是组成专门课题组,进一步开发如《伟大建党精神的闽东实践》等具有蕉城特色的红色理论课程。三是已在原有的红色现场教学点的基础上增加霍童红色文化、郑长璋纪念馆及颜氏家训讲读馆(廉政教育)等红色现场教学点。
(13)关于“追随习近平总书记的蕉城足迹形成的精品课开发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九仙村现场教学课题研究小组,并多次组织研究小组成员深入九仙村进行调研。二是在校内针对习近平总书记两度深入九仙村情况开展集体备课、充分挖掘和集体酝酿,形成了具有蕉城特色的现场教学精品课程。
(14)关于“教案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部分教师“教案更新不及时”问题,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并由教务室牵头开展了自查自纠,教案更新不及时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课程科学化设置,已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在宁德坚持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等关于党的创新理论,结合市、区实际及当下时事热点课程纳入上半年主体班授课内容。三是已在各主体班开班前,通过集体备课和新课试讲评课等方式督促教师充分结合区情和当下时事热点精心设计并及时更新授课内容。
(15)关于“主体班办班次数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从2023年度开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精神及全省县级党校平均办班数量标准设置班次和学制要求,于年初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关于2023年度办班计划请示》(宁区党校〔2023〕5号),教学计划里包含举办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第一、二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内的四期主体班。
6. 关于“教学教研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16)关于“推动教师继续教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推进全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委校〔2022〕15号)文件精神,多渠道拓宽教师参与继续教育机会,提升业务能力。
(17)关于“教研任务未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24日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相关制度。二是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涉及“近四年未完成教研任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分别了开展提醒谈话,并已按照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制度进行量化。三是已督促未完成教研任务的教师补齐并发表相应数量的论文,其中:1名相关责任人已于2023年2月在CN刊物《财富时代》2023年2期上发表论文一篇;1名于2019年与市委党校教师共同组成课题组,申请2019市社科联《以“一二三”战略为指引 推动宁德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课题并结项,并于2023年新撰《新时代背景下的乡村发展新路径探讨》论文一篇,正在积极投稿中。
(18)关于“师资运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派驻村教师已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在下派驻村交流工作期间兼顾本单位工作,并已形成《教师抽调工作制度》。
(19)关于“治学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涉及“论文抄袭网络文章,原创性不高”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已组织全体教师召开学术风气教育会,并在会上强调全体教师要端正学术态度,恪守学术道德。三是已建立《关于教师论文审核的若干规定》,加强对教师论文质量的审核把关。
7. 关于“学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关于“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29日和5月8日分别组织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和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在开班前认真学习《关于学员管理的规定》《关于学员学习管理的规定》等制度。二是针对“学员存在走读情况”问题,已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学员在校期间生活管理规定》,对学员在校期间遵守住校纪律形成严格的约束机制。三是已强化班主任跟班制度,晚上不定时点名,并将考勤结果计入班级量化考评重要指标和学员个人考勤分数。
(21)关于“学员外出现场教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3月29日和5月8日分别组织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和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在开班前认真学习《关于学员管理的规定》《关于学员学习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并强化学员外出教学管理:各期主体班班主任在班级开展现场教学前向学员重申学员外出管理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已组织上半年的两个主体班学员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已制定经费使用流程和标准,强化对学员经费支出的管理,班主任负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生活委员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纪检委员对班级经费管理进行监督。三是已于2023年4月28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涉及“学员外出现场教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2)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3月29日和5月8日分别组织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和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在开班前认真学习《关于学员管理的规定》《关于学员学习管理的规定》等制度,重点强调了考勤制度,在开班期间及时通报班级考勤及考勤情况,对学员请假审批手续进行严格把关,对违规学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学员工作室负责人及班主任经常深入课堂,了解学员听课情况,维护课堂秩序,并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相关任课教师反映学员对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 关于“落实保密工作任务不够有力”的问题
(23)关于“对党管保密认识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校委班子学习《保密法》及上级有关保密文件精神。二是已将保密工作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且保证每年度不少于2次。三是已在校内范围发放保密宣传单,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和学员宣传保密有关精神,增强保密意识。
(24)关于“保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2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保密法》及上级有关保密文件精神。二是已针对“保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工作自查自纠机制,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2023年5月16日对3名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了保密业务知识培训。
(25)关于“保密教育培训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5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保密工作教育培训1次。二是已将保密专题《新时期保密工作和任务》纳入上半年的2023年年轻干部提升班课程安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6)关于“费用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5月8日组织财务室会计、出纳等进行财务业务学习,并明确经费列支范围,确保经费列支规范。二是已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更严格的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三是针对“费用列支不规范”的问题,于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27)关于“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8日组织财务室会计、出纳等进行财务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从事财务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执行《蕉城区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由总务室主任对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严格把关,后提交主要领导审批。三是针对“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28)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安排相关责任人参加财务类业务培训,进一步了提升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已于2023年5月8日组织财务室、总务室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了《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2011〕11号)文件精神,并对固定资产处置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三是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10. 关于“培训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29)关于“区委党校未严格按照学时结算课时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会计审核制度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外聘教师的实际授课学时结算课时费。
(30)关于“培训费无预算单和结算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安排相关责任人参加财务类业务培训,自巡察整改以来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收集健全预算单、结算单等培训费报销材料。二是于2023年5月6日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财务费用报销常识,并要求各主体班、专题班班主任在带班工作中提前安排、收集包括预算单、结算单在内的费用报销所有材料。三是针对“培训费无预算单和结算单”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31)关于“伙食费报销未附签到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安排相关责任人参加财务类业务培训,已由财务室列出培训报销目录。二是于2023年5月6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财务费用报销有关常识,2023年上半年各主体班、专题班班主任在带班工作中均做到提前安排收集包括签到表在内的费用报销所需资料。三是针对“伙食费报销未附签到表”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11. 关于“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32)关于“无依据发放职工福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安排相关责任人参加财务类业务培训,并在发放职工福利时严格按照《蕉城区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第10条规定执行。二是2022年11月2日,我校在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时,已将发放的职工福利费4356元退回单位账户。三是针对“无依据发放职工福利费”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33)关于“未休年休假薪酬普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5日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上级有关未休年休假报酬的文件,全体教职工准确理解并把握了有关规定要求。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蕉城区委党校未休年休假报酬分配办法(试行)》。
(34)关于“非工会会员享受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2日组织全体工会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对2020年1月15日相关责任人领取的500元春节福利费进行退款处理。
12. 关于“‘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不规范”的问题
(35)关于“‘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安排相关责任人参加财务类业务培训。二是已对单位缴存的属于个人应负担的部分作退款处理。三是针对“‘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不规范”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3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3. 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6)关于“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我校工会大宗物品采购均严格按照《蕉城区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询价比选,上会研究。二是已于2023年5月12日组织工会全体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行政管理制度,对3000元以下的物品采购进行询价、3000元以上的进行比价上会,严格规范采购程序。三是针对“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9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37)关于“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上半年我校工会已组织开展春游、登山比赛、观看《望道》主题电影等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二是工会已认真做好2023年的年初工会经费预算,并在预算中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4.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3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9日组织校委班子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地领会了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
(39)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9日组织校委班子学习了《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刻地领会了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自2021年开始,我校严格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含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干部的谈心谈话。
1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40)关于“民主生活会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6日组织校委班子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了《中共蕉城区纪委 中共蕉城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蕉城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区委组通〔2022〕40号)、《关于派出区委督导组督促指导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区委组通〔2023〕1号)和民主生活会的环节、程序等。二是在4月2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委班子成员相互间开展了严肃且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了以建议代替批评现象的出现,确保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41)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11日组织我校全体党员重新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准确领会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二是在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深入、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且做到每个党员都参与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避免了以建议代替批评现象的出现。三是已严格落实上半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的各项流程和整改落实反馈,保证了组织生活会的成效。
(4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1日组织我校全体党员重新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准确领会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并严肃对待民主测评党员工作,在开展民主测评后立即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党员评议等次等问题。三是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13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6. 关于“队伍凝聚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43)关于“教学发展理念不够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5日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并领会《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关于统一党校办学思想和教学发展理念的要求。二是结合日常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体教职工学习会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对党校办学的思想理念要求上来。三是2023年3月21日召开新课题开发和课程设置务虚会议,并通过年初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校委班子与分管领域干部谈心谈话等途径,充分听取和征集全体教职工对课程开发和设置的意见建议,经校委综合研究后,统一教学发展理念,推出如《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的闽东实践》等在内的高质量专题课。
(44)关于“队伍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本次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校委班子与分管领域干部以及其他教职工的谈心谈话,加强了行政人员与教师队伍的沟通交流与配合。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始实施行政人员与教师岗位交叉、双向兼职,促进了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与配合。
17. 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45)关于“议事制度制定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定《中共蕉城区委党校校委会议事规则》。二是根据巡察要求,将支委会和校委(扩大)会议分开记录。
(46)关于“回避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在校内召开的历次会议中均严格落实议事回避原则及会议回避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干部人事、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重大事项会议研究时。
18. 关于“党建主责主业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47)关于“党建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支部书记亲自参与年初党建计划制定、重大党建活动(会议)方案的制定和审定等工作的全面谋划部署,确保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二是上半年已在校委会上研究党建工作1次,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48)关于“推动党建共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15日组织我校全体支委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的通知》(宁区委组通〔2020〕63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二是与漳湾镇后湾村签订了党建共建协议,并开展了主题党日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次,并为结对共建村办1件实事。
19. 关于“纪检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49)关于“‘关键少数’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多次参加区委党校校委会议,就“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二是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责任风险谈话函询工作的通知》(宁区廉责〔2017〕3号)文件精神,2023年上半年校领导与校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风险谈话共10人次。
(50)关于“警示教育覆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加强了对党校工作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赌涉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截至2023年6月19日,开展了上党课、支部党日活动、全体教职工会议等党风廉政主题的4场次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和2023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为主题的现场教学,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实现了对党员教职工和非党员教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0. 关于“部分制度仍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51)关于“考勤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5月9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学习并准确把握我校考勤、公出审批、绩效考评等制度的具体要求。二是已根据党校工作实际,制定了《考勤补充规定(试行)》,最大限度上缩短了签到签退机动时间。三是分管领导加强了对公出审批的严格把关,在无特殊情况下均能做到事前审批。四是已在原有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把考勤情况纳入《蕉城区委党校未休年休假报酬分配办法(试行)》。
(5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建立校委会会前征集审批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每次召开校委会会议前均由科室或分管领导填报相关上会议题表和议题汇报材料,由办公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再提交会议研究,确保了“三重一大”制度的严格规范执行。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中共蕉城区委党校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股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4人次)、提醒谈话7人(16人次),工作调整1人。具体情况如下:
1.批评教育4人(合计4人次):
(1)针对“‘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13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问题,2023年5月13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针对“学员外出现场教学管理不规范”问题,2023年4月28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提醒谈话7人(16人次):
(1)针对“学习态度不够端正”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两位校委成员提醒谈话。
(2)针对“费用列支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针对“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5)针对“无依据发放职工福利费”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6)针对“培训费无预算单和结算单”问题,2023年5月15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7)针对“伙食费报销未附签到表”问题,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8)针对“工会采购程序不够规范”问题,2023年5月19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9)针对“教案更新不及时”问题,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0)针对“教研任务未达标”问题,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1)针对“治学不够严谨”问题,2023年5月16日由我校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工作调整1人:
鉴于巡察中发现财务室负责人以上问题,校委决定对其会计工作进行调整,现已与第三方财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其选派专业财务人员接替财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校会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2525,邮政信箱: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3号综合楼3层307室,电子邮箱:jcdx22525@sina.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党校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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