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8年10月28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施秉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施秉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统领,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犹如重槌在敲、猛掌在击,使我们受到了一次党的政治建设极端重要性的深刻教育,受到了一次强烈忧患意识的深刻教育,受到了一次强化整改责任的深刻教育。县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既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举措,也是衡量“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更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及时成立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两违”整治、督促检查7个整改专班,由县委常委同志牵头负责,抓好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相应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严肃整改纪律,突出整改攻坚,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制定出台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对标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双“1+7”的巡视整改工作体系,即: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总揽,以7个整改专班为单元,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小组为依托的“1+7+N”组织落实体系;以县委巡视整改方案为主体、以7个专班巡视整改方案为支撑的任务分解体系。2月24日,印发了《中共施秉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总体任务,逐项列清单、定措施、明责任、设时限,实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
三是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工作。县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整改,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上手、亲身上阵,先后10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问题,听取各整改专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问题;多次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深入乡村一线指导督促各级帮扶干部扎实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并于2018年11月24日、12月11日、2019年2月19日、3月5日、4月12日、5月9日到“两违”现场和相关部门实地督导、现场办公,高位推动“两违”问题整改落实。其他县委常委同志也多次到分管联系部门、乡镇调研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等工作,深入村、组开展帮扶工作。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同志共360余次深入基层统筹、督促、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四是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委巡视反馈要求,于4月2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于3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安排、对照检查内容、会前准备工作、会议目的要求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县委常委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主动认领、聚焦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县委常委同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并与分管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对县委常委班子意见建议21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县委常委会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并充分吸纳进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经向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请示同意后,于4月2日召开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等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理论和思想基础。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深刻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带动了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推动了全县上下持续深化巡视整改。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追责问责。县委将巡视整改情况列入重要督查内容,列为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列为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督促检查、持续性跟踪问效,分别于2019年3月1日、3月22日、4月8日、5月1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各整改专班工作情况汇报,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研究解决整改难题。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促检查专班,于3月28日在全县启动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按照8个方面问题,分头督导落实情况,重点督导各级各部门整改方案制定、问题台账建立、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并对重点环节、重大事项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加快整改,以监督促整改、以问效促落实。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县委严格对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既全面抓好每项整改任务,又扭住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深化整改,确保责任落实、问题解决、整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遏制‘农地非农化’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县委坚决把理想信念作为立身之本,更加注重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用好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等载体,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11月以来,县委先后召开15次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措施。在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月23日、3月2日、4月2日的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上,分别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主题,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带头就“怎么看、怎么干”的问题谈认识、讲体会、说打算,进行了充分交流,见人见事见思想,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责任感、使命感,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目的。同时,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带动和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持续跟进学,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心里走、往深里悟、往实里做,深入查找和解决学习贯彻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并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县委常委同志分别到所联系的村,通过院坝会、火坑会、板凳会等形式宣传宣讲,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到自己的帮扶农户和网格区域入户宣传,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政策举措相结合,在全县上下持续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2.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遏制‘农地非农化’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对于“擅自在云台山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内修建玻璃天桥”的问题。县委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落实,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是牢固树立科学政绩观。时刻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保意识时刻牢记在心,把世界自然遗产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重大的历史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谋事业,以“成功必定有我”的担当抓发展,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把精力用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上,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二是深入学习领会。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观看学习《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始末》专题片,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于2019年1月31日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自觉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同时,严格落实《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将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指标约束,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及时拆除修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州委、州政府及州住建局对我县云台山玻璃天桥违建项目处置的系列意见,2018年7月2日对云台山玻璃天桥实施整改拆除,8月17日完成拆除。同时,在拆除期间,积极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没有遭受二次破坏,并对拆除后的两个桥头进行了生态美化、绿化修复。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省纪委、州纪委、县纪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县委、县政府深刻汲取此次教训,坚持生态优先理念,绝不能为了一时的发展,而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为代价。任何时候都将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遗产地有关条例,构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遗产地、景区与人的和谐共生、永续利用。
对于“两违”问题,县委、县政府坚决把“两违”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强力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存量“两违”建筑,持续保持对“两违”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在省委巡视期间,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2次(扩大)会议,就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县“两违”现象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此后,立即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县“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8年12月8日召开了全县“两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启动大会,全面启动“两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自2018年11月以来,县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两违”整治专题会议12次,县政府先后召开党组会、常务会、专题会议17次,专题研究全县“两违”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全面排查“两违”底数。2018年11月21日、12月11日,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先后两次对全县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干部职工自建房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有4宗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问题。三是立即整改。县委、县政府重拳出击,对4宗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云台山景区和其他区域的“两违”建筑,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目前,有3户于3月29日拆除完毕,正在进行地面复垦工作;有1户已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89.61平方米。同时,对巡视反馈的551宗“两违”分门别类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置。四是依纪依法查处。州纪委州监委、县委、县纪委分别对4宗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问题涉及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施秉县治理“两违”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两违”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我县“两违”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两违”工作专班,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两违”治理执法队伍并召开“两违”治理执法动员大会,持续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遗产保护区和景区的排查力度,依法依规有效地打早打小,坚决遏制增量。研究制定《施秉县“两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施秉县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机制,使“两违”治理形成常态。同时,于2019年5月16日,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联合举办了施秉县“两违”清理整治专题培训班,对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两违”清理整治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对于“两违”整治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集中开展“两违”整治宣传活动,制发了《施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并通过县电视台、《世遗施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以及张贴横幅、宣传专栏、宣传车等方式,持续深入宣传“两违”整治的重大意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滚动播放举报途径和方式方法,提升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形成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两违”整治浓厚氛围。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意识淡薄”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的领导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并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编印成《学习手册》发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学习,引导、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规党纪和纪律规矩,把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二是强化督查整改。成立了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党的建设、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对落实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考核+调研督导+党建例会+述职评议+约谈提醒”五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了2018年度乡镇、县直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县委书记对乡镇、县直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逐一进行点评,并安排部署2019年党建工作,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针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强”的问题。县委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召开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守纪律规矩底线。进一步突出加强政治巡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法规,对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治,进一步抓牢抓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结合州县联动交叉巡察工作,于2019年4月3日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暨省州县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授权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开展巡察,对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总工会8个县直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并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此次巡察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推动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找出病灶,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3.针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督促全县基层党组织学深悟透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组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换届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换届纪律学习培训。要求县委组织部持续加大对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力度,将“九严禁”换届纪律作为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专题培训班课程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换届纪律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深入各乡镇、各村(社区)对换届工作以及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防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发生。四是开展一次换届工作“回头看”,围绕换届准备、实施、选举三个阶段,对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查看人选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程序是否按照规范执行、过程资料是否齐全完备、信访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班子运行是否平稳有序,对发现仍有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巩固换届工作成果。五是在下一次换届前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和宣传工作力度,并结合上级换届工作要求和实际制定换届工作流程,在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换届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针对“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县委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自省委巡视以来,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等精神,以及省、州有关意识形态会议、文件精神,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及时。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责问责制度》等文件进行了及时补学;制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也于2018年12月底前将未学习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学。同时,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规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2019年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2018年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听取了部分成员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和安排部署了意识形态相关领域的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县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三个纳入”(纳入党建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民主生活会必谈内容),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2019年度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在2018年度乡镇、县直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并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明确要求各级班子及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对照检查内容。于2018年12月向州委专题汇报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同时向县委汇报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以后将每半年进行专题汇报。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力”问题。县委坚持党管媒体、党管舆论,着力管好“三个阵地”(微信平台、党课、学校),宣传、公安、网信等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在各乡镇、村(社区)、学校建立“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点98个,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在我县渗透青少年学生。制发了《〈关于在全县网信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级属地化网格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六项工作要求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新闻媒体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施秉县智库等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媒体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阵地管理,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教育,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4.针对“对巡视反馈意识形态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生搬硬套,敷衍塞责”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制定了《关于做好中央巡视省委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和一次“回头看”,督促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再次优化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整改落实责任到人,通过“回头看”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识形态责任制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再提高。
(四)关于“组织建设软弱涣散,不够严格规范”方面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下发了《中共施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和学习培训。制定了《施秉县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和学习培训。于2019年4月15日至21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一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分别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共计50人开展了一期专题培训,并在培训结束时举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书记工作重视力度,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选派学校分管党建业务负责人以及党支部书记7人参加全州学校党支部书记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讲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业务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完善相关学习制度,要求全县各党(工)委、各部门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制定中心学习组以及党支部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五个规范化”要求加快推进九大领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铸魂行动”管理平台对党组织和党员实行信息化管理,强化督促调度,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的实施方案》要求,不定期深入各党(工)委以及所辖党组织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学习仍然流于形式或敷衍塞责的,由县纪委县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杜绝产生弄虚作假问题。
2.针对“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走过场,对反映人举报的问题查核不全面、不深入,‘带病上岗’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审查,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三家档案管理单位的分管领导及档案管理人员再次进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强化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并重点对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复审,目前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复查200余卷,下步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逐一纠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完成了全县48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规范化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下步将对各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填报的《报告表》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凡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在干部推荐、考察结束后必须核查个人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填报的,才启动下一步程序,没有如实填报的将终止程序,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针对2016年1月以来新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启动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自查整改工作,共核查新提拔干部207人的提拔文书档案和干部个人档案,除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方面新的问题。下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学习,始终坚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各环节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3.针对“存在县直部门单位超编、乡镇严重缺编现象”的问题。为了缓解县直部门超编、乡镇缺编现象,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契机,一是交流任职。发现交流一批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同志到空编单位和群团部门任职。按照新的机构改革设置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调整15名人员到新组建单位任职。二是分流消化。针对超编的县直单位,积极开展消编及转隶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分流一批人员到空编的参公单位,分流一批人员到乡镇工作。目前已从县直超编行政单位调动18人到乡镇,从县直超编行政单位调动26人到县直空编行政或参公单位。三是提前退休。在交流任职和分流消化的基础上,对一些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同志鼓励申请提前退休,目前已有18名行政人员提前退休。四是空编招考。针对乡镇空编严重现象,今年,拟拿出62个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以缓解乡镇人员不足的现象。
4.针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透明,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着力抓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各村(社区)围绕“三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统一、规范、有序”的要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村规范“三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水平,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州有关要求,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提前介入、严格把关,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同时,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认真筹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确保始终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严肃查摆,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以及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2019年4月5日前全部召开完成。同时,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督导部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对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进行不定期摸底督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格执行督导通报制度,对执行不到位、走过场的责令重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会后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限时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开展2轮专项督查覆盖8个乡镇、40个县直部门,对督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通过开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对改进工作作风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使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再锻炼,促使广大党员同志在思想认识上都有了新提升、工作作风上有了新改进。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不严”方面的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20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十三届县纪委四次全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严格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建设,抓好“关键少数”,不断深化“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明确管护主体,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干部约谈常态化,围绕履行职责、作风建设、源头治理等重点方面对全县领导干部开展预防提醒约谈626人次,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发挥以案治本作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4场次覆盖党员干部3500余人次,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督促案发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2018年10月以来,13个案发单位共召开“三会”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19场次;并敦促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主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守住党的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对于“采取各种手段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制发了《关于对私设“小金库”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于2019年3月25日在全县启动了“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再次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在预算、资产、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同时,组建由县纪委、县财政局组成的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由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乡镇或联系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共152人进行了预防提醒约谈,督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下步将持续开展“小金库”问题督查检查,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制止,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
下步,将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自查自纠和清理排查力度,同时兼顾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治理和纠正大额提现、白条入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会议补助等问题,切实做到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内容无空白、检查线索不遗漏,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进一步严肃党纪党规和财经纪律,健全防范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斩断不良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资金链”。
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追责问责偏松偏软,对重要问题线索查核不深不透,工作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执纪,持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无禁区”惩贪肃腐。2018年10月以来,全县共立案55件55人,审结案件20件20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5人,记大过处分1人,降级处分1人。同时,坚决把巡视组交办线索查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抽调长期从事审查调查的业务能手组成线索处置核查组,由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担任组长,按照“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原则,集中优势兵力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截止目前,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移交的22件问题线索,转立案11件,予以了结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因案性较为复杂,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1件。
3.针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集中火力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2018年10月以来,全县民生监督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118条,民生领域立案21件21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6人;其中扶贫领域立案15件15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6人;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7条,立案3件7人。同时,积极发挥“民生资金云”大数据平台作用,运用互斥比对功能精准发现问题。在针对2016年以来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中,发现违规领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问题线索2条,立案查处2件2人。严格执行《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将“四要五严禁”贯彻执行作为民生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9年以来,全县已申报国家公职人员475人,其近亲属169人,已申报村(居)干部284人,其近亲属254人,已公示750人,核实抽查119人。
下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纪律规矩和廉政警示教育。始终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大对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有关规定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时刻聚焦“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开展作风专项检查。于2018年11月至12月,县纪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资办联合制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县总工会制发《关于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同时,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在2019年春节前夕,对全县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管理等涉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共371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在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期间,组建了24个作风纪律督查组,对54个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到18个场所进行了暗访。2018年10月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
2.针对“干部作风漂浮、不严不实,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始终聚焦干部作风漂浮、不严不实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巡察、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2018年10月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人,其中诫勉谈话8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
(七)关于“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
1.针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的问题。县委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民生、最大的责任。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4543”脱贫攻坚工作法,将全县8个乡镇分为四个战区,抽调50名精兵强将组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17个工作专班和督查问责工作组,建立“县为总指挥部、乡镇为前线指挥部、村为尖刀班、组为突击队”的四级指挥体系,健全了领导、责任、扶贫政策、奖惩考核等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员干部责任,促进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2.针对“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自省委巡视以来,先后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2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出打好“四场硬仗”“九大歼灭战”“百日会战”,抓好12项专项治理,促进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2018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12户14243人脱贫,14个贫困村出列,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82%,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成功退出贫困县。
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始终保持扶贫政策和工作力量的稳定性、连续性,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坚决打好“两不愁三保障”关键战役,开展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三项专项治理”,夺取决战决胜的全面胜利,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契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对于“未如期完成移民搬迁任务”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搬迁任务包保责任,实行一包到底、责任到底,全面落实搬迁对象,确保应搬尽搬。同时,持续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六个坚持”,完善“五个三”综合配套政策,精准施策、过细工作,扎实推进“一步搬到位、五个全覆盖”,已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1684户7942人搬迁任务,其中县内搬迁1589户7473人,跨区域搬迁95户469人。制定了《施秉县“一建三进”加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搬迁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自治管理服务水平。于2018年11月30日、12月22日分别选举产生中共城关镇南官营社区第一届支部委员会、中共城关镇飞凤社区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并于2019年1月分别成立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同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会、妇联等基层组织,建立了社区卫生室,配备了物业管理人员,通过社区服务全力落实好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就医、社保、低保等衔接政策。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社会融入管理,多渠道多举措支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做到产业项目扶持1684户全覆盖,稳定外出务工426户,本地就业安置524户,公益性岗位兜底207户,实现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对于“基础工作不扎实,错评、错退等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标准和要求,在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信息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施秉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施秉县脱贫攻坚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逐村逐户对全县农户信息进行再调查、再识别,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对“四有人员”、农村大病患者家庭、农村重残家庭、孤寡老人户等七类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开展抽查复核、建档立卡数据比对及复审纠错工作,切实做到国办系统数据与脱贫成效相吻合,确保“真正贫困户一个不漏,非贫困人口一个不进”。2018年我县新识别贫困户共14户39人,人口自然增加284人、自然减少268人、转移5人。经动态识别调整,全县贫困户从原有的9014户37839人精准到8964户38474人。
对于“实施对象不精准,项目实施不聚焦贫困户”的问题。制定了《施秉县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入库程序,规范项目审核验收流程,完成了施秉县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动态管理,并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情况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规范阳光运行。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对省委第十二届巡视反馈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存在问题的督查检查方案》,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对实施的扶贫项目地毯式审查,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因户施策开展“回头帮”,实现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确保扶贫项目真正发挥最大效益。2018年,通过发展“5+N”扶贫产业,实现8964户38474人贫困户产业全覆盖,户均增收2300元以上;通过实施脱贫攻坚“10个1”工程,实现全县农村3.34万户15.4万人全覆盖,每家每户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通过实施生态扶贫项目,选聘337名贫困家庭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户均增收1万元;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贫困户7942人得到有效脱贫;通过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现贫困劳动力1.29万人就业,户均增收1.2万元以上;通过民政社会兜底保障的方式,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保障对象共4442户11822人实施兜底保障,确保“两无人员”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全面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共资助贫困学生30529人次。
下步,将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已脱贫人口7940户35668人,狠抓“十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战”,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已脱贫对象持续增收不返贫;持续精准发力,瞄准剩余1024户2806人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贫脱贫一批、就业扶贫脱贫一批、饮水安全脱贫一批、教育扶贫脱贫一批、医疗健康扶贫脱贫一批、危房改造脱贫一批、落实移民搬迁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八个一批”,确保剩余贫困人口今年全部“清零”。
3.针对“产业扶贫效果不好”的问题。始终将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攻方向,按照“大产业致富、小产业脱贫”的思路,认真落实产业发展“八要素”,持续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围绕“一减四增”,2018年区域化发展中药材种植8.5万亩,覆盖贫困户1083户4030人,年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规范化发展优质烤烟种植4.1万亩,覆盖贫困户1280户5504人,年户均增收4.5万元以上;规模化发展精品水果种植6.75万亩,覆盖贫困户1650户7920人,年户均增收9000元以上;特色化发展林下养鸡存栏48万羽、出栏65万羽,覆盖贫困户1004户4112人;发展香菇种植190万棒,带动贫困户552户2480人,年户均增收3200元;因地制宜发展白洗猪、肉牛、稻田养鱼、蔬菜、小米等特色种养殖业,全县33个贫困村全部成立合作社,贫困户100%加入合作社发展。同时,2019年在做强做精原有“5+N”产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生猪养殖产业发展,逐渐形成“6+N”产业格局,着力推进1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重点产业和优势品种加快突破,实现中药材稳定种植8.6万亩以上,优质烤烟种植4万亩以上,精品水果种植面积新增3000亩,香菇生产规模达300万棒以上,出栏虫草鸡达50万羽以上,存栏生猪8.6万头,确保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项产业覆盖;并进一步健全调整全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针对全县6大重点扶贫产业,分别由一名县委、县政府领导领衔推进一个重点产业,形成齐抓共管、高位推进的良好局面,推动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4.针对“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督检查成果难以固化”的问题。巡视发现甘溪乡盐井村绿色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已责令该合作社法人代表及时将甘溪乡2017年贫困户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生猪代养的资金由其私人账户退回乡财政,并予以相应责任追究。同时,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监督检查,制定了《施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施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举一反三启动对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合作社项目自查自纠和清理排查,重点核查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是否执行到位、资金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是否明确合作年限以及到期后资金归属权等,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县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全面深入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抓好政治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抓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全力整改落实。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视整改不断引向深入。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一项一项推进,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巩固巡视成果助力发展。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两手抓、两促进,通过整改落实焕发出新面貌、新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别是在具体工作中,把巡视整改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努力以巡视整改促进加快发展,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整改成效体现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实践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4221071;邮政信箱: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文化街88号-中共施秉县委办公室文书法规科,邮编:556299;电子政箱:sbxwbxx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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