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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存在问题清单怎么写]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10月下旬,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4日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督办、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抓落实、纪检组全面监督的工作格局。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逐条分析对照,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出台59条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员、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整改落实过程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强化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开展整改落实督查10次,组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8次,完善涉及人事、财务、纪检、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45项。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均已基本整改到位,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1.坚持班子成员领学。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带队开展调查研究,对标先进城市,加快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城市管理体制。

2.创新理论学习形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拟定干部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和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素养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

3.以“行走甬城、马路办公”为载体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行走甬城,进一步完善“行走甬城发现问题、马路办公解决问题、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公众参与共建共享”模式,今年以来已督办解决各类问题1400多件。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1.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市委“六争攻坚”决策部署,学习借鉴上海、深圳等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全力推进城管系统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关于加强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提交全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制定2019年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按照更高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标准修订。主动和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相关保障政策,组织起草宁波市市政道路、桥梁、高架综合养护等定额单价。继续深化与同济大学的战略合作,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课题研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顶层设计,截至目前,已签订三个合作合同。

2.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向市人大和市政府建言献策,《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预备审议)》以及《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预备审议)》《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调研)》等已列入2019年工作计划。

3.开展民生顽疾执法整治。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顽疾”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制定《关于加大市容环卫重点领域执法保障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乱象。整治期间,累计教育劝导1.24万摊次,立案查处2037起,市容环境秩序得到持续提升。

4.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实际,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今年在新“三定”方案制定中,进一步细化综合执法的职责以及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

5.全面推进非接触性执法。我局把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列为今年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推进移动执法、动态取证、远程调度等执法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深化非接触性执法宁波品牌。开展执法进社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以执法进社区为载体深入实践“721”工作法。目前,综合行政执法进社区覆盖率达78%,中心城区已实现综合行政执法进社区全覆盖。积极主动做好社区法律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送服务进社区,利用微信群、QQ群、业主论坛等媒介平台,引入群众劝导等工作方式,协调处置社区内涉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

6.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共享单车管理。配合做好《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勤务安排、加强街面巡控,探索共享单车乱停放行为执法模式。2019年春节前夕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要求运营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并专门印发了《关于贯彻<关于开展无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加大人行道、城市绿地等区域乱停乱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监管。

7.加大存量违建整治力度。市“三改一拆”办已制定2019年年度目标任务书并下发各地,针对各地政府“无违建”创建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下达了工作提醒单督促各地政府加快整改落实进度,同时根据《市规划局、市“三改一拆”办利用遥感技术辅助防控违法建设协作机制》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各地的督察核查。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媒体曝光尤其是上级媒体曝光的违建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切实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确保曝光问题处置落实到位。

8.坚持三改一拆工作力度不减。围绕2019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到行政推动力度不减、工作班子不散、新闻舆论不冷、监督力度不弱、党政责任考核不松,严格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和选派部门的对接,选派懂业务、会协调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三改一拆”主战场培养和锻炼。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实行每月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实施工作“提醒单”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与省、市主要媒体的联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了“三改一拆”力度不减的良好氛围。

9.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工作。2019年初制定年度干部职工队伍培训计划,包括组织开展干部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执法业务培训、城管各行业劳动技术比武等。进一步发挥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等导向作用,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关心关爱,培塑构建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以局系统高层次和领军拔尖人才为引领,加强专技、技能、执法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关于党委议事决策机制还不完善的问题

1.进一步规范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局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依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一步规范表决程序,同时加强对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事项的把关,重大事项提交前要加强多方面调研论证,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2.开展对局属单位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对各单位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党委会记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四)关于抓基层党建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基层支部书记培训班列入市局年度培训计划,编印下发《基层党支部工作实务手册》,指导各级党组织规范开展支部工作。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局属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重点开展支部工作记录本、党员学习记录本的抽查,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基层党组织。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高质量高标准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会上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局班子成员参加指导至少一家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纠正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等问题,保证党内生活质量。

3.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全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五)关于干部选拔调配使用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加强干部调配工作。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进一步充实优化完善干部队伍。目前已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制度,选派人员赴六争攻坚、“三改一拆”、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锻炼提升。

(六)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年初召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宣贯和填报说明会,加强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填报规范要求,指导相关人员如实认真填报,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执行15个关键节点报告制度。对核查结果有差异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加强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实现局属单位人员全覆盖证件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台账,开展专项督查,持续规范审批工作。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3.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规范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行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企业、社团兼职报批程序,按干部任免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七)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严格执行办文办会制度。对局系统发文办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严格会议审批,严控会议规模,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集中开,必须开的会议简短开”。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精简发文数量,会议类通知。今年以来,我局全局性会议大幅减少,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5%以上。

2.完善局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局领导每人联系1到2家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开展为契机,经常性调研指导联系点党建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年初,局领导参加至少一家局属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关心基层工作状况,关注基层工作困难,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组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局领导至少认领一个区域开展排查,进行跟进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健全机关服务基层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拟制,已设置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处室,加强对区县(市)执法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多方争取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完善执法日常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要求。

4.局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3月初,已开展一期干部风采展示,激励和鼓舞全局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发干事。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担当,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服务基层单位和群众。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加强对“三公经费”监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关于下属单位“三公经费”管控不严、违规列支、超标接待、审批不严等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2月份局领导亲自带队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题督查,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涉及违规开支的经费已清退完毕。

2.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市局再次明确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加强报销审核,对上级有政策规定或单位内部有制度规定的,报销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对未明确规定的,报销也需提供活动方案等相关资料。目前,局机关增加财务内部审核环节,实行会计岗位和财务主管岗位双重报销审核,确保报销资料完整,内容规范。

3.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制度管控。加强培训明确流程,3月4日,局职能处室召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流会,再次重申要求加强报销附件管理,同时确定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展一期局属事业单位全体财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完善表彰奖励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和内容,坚决把各类激励颁发给广大社会上的城管义工和服务团队。持续加强内部审计。严格执行2019年度内审项目计划,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审计成效落到实处。

(九)关于执行党纪党规仍存在偏宽偏松偏软现象的问题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和建议,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监督力度,同时将案件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主题党日、中心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研究的内容,不断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原因分析和警示教育的力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1次警示教育,全面推广“一案五必须”制度,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十)关于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

1.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2月份,及时调整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梳理细化本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牵头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听取局属单位党组织的管党治党履责情况,进一步完善对局属单位“两个责任”的考核和督促,年内常态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层层压实基层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

2.完善局机关内部控制规定。对预算支出、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组织起草《内控手册》,修改制定《市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对招投标采购、行政执法等工作廉政风险防控。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市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办法》,制定全年巡察计划,已于2月下旬对局属单位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强化内部审计,制定2019年度内审项目计划,着重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实施局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的审计工作,引导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

4.开展清廉执法、清廉城管建设。推进落实党风廉政“三张清单”制度,初步完成清单梳理汇编,共计梳理400余份,年内逐步将制度约束延伸至基层站所,实现科级及以上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全覆盖。加强纪检力量配置,强化内部监督,在干部调整时,配齐配强局属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

(十一)关于对局属单位资产管理监管不力的问题

1.组织全面核查清点。针对发现问题,督促市政处制定问题初核及整改方案,明确核查工作安排、详细的整改及处理措施。目前已完成核查工作,下步将根据物资分类情况,对废旧物资进行分批处置,同时,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定,严格参照《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材料管理工作。

2.完善苗木资产评估。督促园林局1月初结合实际,制定苗圃部分苗木整体清理、调整方案;2月20日,邀请市苗木价格信息编制组成员进行现场踏勘,召开现场研讨会对针对苗木等级进行评估,初步明确分类和规格。由于苗圃苗木价值会根据不同时间的市场需求和信息发生变化,计划对苗圃每年进行两次盘存,并相应调整苗圃存苗的规格和价值,以求更接近市场需求和价格。

3.完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相关责任单位均已着手梳理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资产从购置、领用直至最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严格资产规范管理。

(十二)关于招投标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明确职能处室。根据已修订《市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现已明确相应处室负责招投标等工作的日常管理。下步随着局机构职能的调整,将进一步细化明确处室的责任分工。

2.完善招标流程。严格执行《市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明确限额以下招标采购的审批流程。完善局本级限额以下采购流程,按一事一审原则,明确审批流程。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指导各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招标采购项目的全覆盖。

(十三)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工程投资管理。重申严格执行市局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工程超概和超工期情况的审批备案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控超概和超期的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已对10个市政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加强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明确工程管理内部流程的控制力度,严格变更审核。未经集体讨论及法定审批程序,不得放弃己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3.严格工程合同款项支付管理。以《市局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为指导,结合实际工程开展情况,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严格工程合同款项支付的把关和流程管理,按照“先计量、后审核、再拨付”进行工程款支付。

(十四)关于重点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对于建筑工地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一是开展联合督查,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陆上运输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对全年建筑垃圾执法监管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督促各地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措施。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六简化”相关事项的通知》。形成《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初稿。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在建工地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查,于2月下旬至3月底期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整治行动,并根据管控情况不定期组织专项治理。三是加大日常巡控力度。有效运用建筑垃圾监管平台系统,深化非接触性执法在建筑垃圾管控领域的拓展应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陆上运输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异常情况预警机制,切实加大建筑垃圾“两点一线”(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程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管控水平,加大建筑垃圾乱处置、乱倾倒、沿途抛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勤。进一步落实《宁波市工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加大建筑垃圾陆上运输违法处置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程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强化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加强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2019年2月上旬,向各区县(市、园区)政府(管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监管的通知》(甬垃圾应急办〔2019〕1号)和《关于开展宁波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运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已完成对中心城区60余座转运站、焚烧厂日常运行管理的检查。完善运输环节的监管措施,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车载定位、视频设备安装情况进行统计,共有643收运车辆,其中500辆完成车载定位安装,194辆完成车载视频安装。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检查,督促各区尽快安装使用。

3.加强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2019年2月初,对尚未落实市府办文件规定的五个部门再次下发督办单,并于2月底对未执行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尽快按文件规定落实。

三、持续整改打算

(一)紧盯整改目标,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抓好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着力在推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的问题,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逐个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反馈意见,定期组织“回头看”,分期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涉及部门多、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定期通报整改进展,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层层压实责任,锲而不舍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亲自抓党的建设;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坚定不移提升基层组织力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指导各支部按照市局《基层党支部工作实务手册》,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等有关流程,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状况分析,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推进政治标准“一票否决”制,坚决抵制“两面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城管队伍。

(四)强化建章立制,坚持不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今年年初习总书记对国家住建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精神,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以更加扎实的具体举措,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深化“行走甬城、马路办公”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清廉执法、清廉城管”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促成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全面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7178504;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31504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nbcgjzrc@sina.com。

 

中共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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