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个人党纪党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难的原因剖析及对策思考

【摘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的过程中,面临着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行为隐形化和问责、考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基层党组织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全面从严治党如何落实在基层的可行路径,着力在加强教育、创新机制、抓好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基层 落实   对策

 十八大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总体形成。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党员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本文拟就当前基层从严治党落实难的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对策性的建议,供基层党务工作者商榷。

一、当前基层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一是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不强。目前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是单位兼职干部,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很少,党建工作队伍存在着人员偏少,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偏低等现象。二是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处于附属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的政绩”。但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满足于应付了事,对付检查;在党员的学习教育上满足于上传下达走过场,有时听报告、开会时,个别党员玩手机,收效差。三是基层党组织职责履行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疏于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信息的掌握不完整,党组织活动基础台账不健全。

(二)“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少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表现为责任意识不到位、责任担当缺位。一些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躲猫猫”、 做表面文章现象。有的“一把手”开完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后,平常事务往往直接交由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干部“全权负责”。少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上,常常是重业务职责,轻廉政职责,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时存在监督弱化,纪检干部到会,也只是签个字、走个形式。此外,从严治党工作的考责评责体系还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由于党建工作考核目标难以量化,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日常监督形式主义。

(三)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办事拖拉,工作存在“中梗阻”现象。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深恶痛绝。

    目前基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先签到过早、关门办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聚众赌博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意识薄弱,“小官贪腐”问题还时有发生。

    (四)监督问责力度不够。 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去年,信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1件,梳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23件,立案72件,结案65件,处分党员干部71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6人;党内警告32人,严重警告14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党籍14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3人。

从市、区通报涉农贪腐案例看,虽然少数党员干部受到处理,但责任追究过于轻微,尤其是查处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力度不够。加之层层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纪检组织履职未完全到位,难以对下精确传导压力,未能形成有效打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不力的原因剖析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但“宁愿不做事,好过做错事”的思想在党员干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搞变通”、“搞怠工”成为少数基层干部的一种新的腐败方式。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难,既有思想认识的问题,也有责任担当的问题,还有能力水平的问题。主要原因是: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深

    1.存在观望、随大流思想,抱有侥幸心理,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如今的严管高压态势收了手,缩了步,紧了嘴、慎了言。但没有从骨子里和灵魂深处认识到从严管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觉得自己是小苍蝇中的小苍蝇,上面无暇顾及。 

    2.认识错位。部分基层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政教育缺乏系统性、实用性、长效性,使得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二)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

     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心中无规矩、唯领导是规矩、不把规矩当规矩”。视规矩为“橡皮泥”、“稻草人”,对规矩采取实用主义,对自己有用的则执行、不利的则弃之。主要表现为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有程序不遵守,接受请托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还有的目无组织,自行其是,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有的热衷于钻营“潜规则”,或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是将“守规矩”与“不干事”、“磨洋工”划等号,把纪律和规矩当作“公堂木偶”。

   (三)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严

少部分基层党组织在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管党治党的制度方面存在打折扣、不严格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有选择地执行制度,在执行时当老好人、“多栽花,少栽刺”,搞一团和气,使党内监督制度严重弱化。有的单位党建工作照葫芦画瓢,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某些制度只是墙上挂挂而已,公开栏只是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如有的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不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甚至评选优秀党员时光看其工作业绩,对他遵规守纪及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考评不够。

(四)监督渠道不顺畅,难以形成合力

     区里各单位按要求设了纪检书记(组长、委员),对本单位上班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但实际上监督机制不畅,存在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造成履职履责不够。表现为:监督意识薄弱、监督内容空泛、制度监督乏力。对于容易得罪人的监督制度采取柔性执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难以形成合力。通过剖析市、区微腐败案例看,党务、财务、居务、村务等信息公开不够,甚至存在“假公开”的现象。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导致他们想监督而无法监督。造成诸如对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上存在监督空白,出现如“一言堂”定论,“多数服从少数”的怪现象。

   (五)纪检干部勇于执纪、严于执纪的能力不够

一是基层党的纪检组织受制于职责权限和人员编制,如乡镇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即使发现案件线索也无力或不愿核查。

二是基层单位纪检人员有的身兼数职,精力不够,学习和工作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履职。

三是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情绪。

四是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综合业务知识匮乏,对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做得不到位,导致纪检部门履职能力弱化。

三、破解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难的对策及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群众身边的“蝇贪”揪出来,把党规党纪在基层立起来,把新风正气在基层树起来,才能重建山清水秀的基层政治生态,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全面从严治党重心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严治党需要全党大气候,也需要基层小气候。我们也要看到,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一)率先垂范,严于履职,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1.以上率下,层层传导、递增压力,抓好落实。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新时期要进一步增强党建责任意识,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基础。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严格落实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

2.认真梳理,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制定、细化、落实好“责任清单”制度。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有“从严从实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作风治理、纪律整治、反腐倡廉建设、党章党规执行等六个方面的责任。”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这六个方面的责任细化为项目清单和考核清单,对照清单逐一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运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等形式,常态化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问题情况,督促其解决问题,履行好主体责任。

3.抓记实述责,促主责上肩。抓住责任制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此外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评议制度。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二)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规矩意识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省委书记沙瑞金说:“现在严重的问题不是怎么教育我们的人民群众,而是怎么教育我们的干部!”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通过抓党性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规矩意识、守纪意识。

一是抓宗旨教育,增强为民服务理念。二是抓纪律教育,打通治党要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抓警示教育,树起拒腐崇廉的“思想防线”。今年要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并开展好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从众”、“侥幸”心理,不搞下不为例。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履职到位

1.建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开列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百姓一目了然,规范和明确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努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党员人人有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科学设置标准,完善考核机制。按照科学设岗,责任到人,量化考核,易于操作,责任追究的思路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目标管理体系,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部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砥砺淬炼的过程,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让监督成为工作常态。另一方面,要及时处置存在问题,触犯了纪律就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所以我们要强化考核督查结果运用,同时通过层层问责制,对懒政、怠政的不合格党员干部加大处置力度。

3.建立执纪机关联席例会制度。由纪委牵头,定期召集组织、人事、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例会,研究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纪中存在的问题,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执纪处理的相互衔接和纪律处分的真正落实。

4.强化监督管理。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习近平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党内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组织、财政、审计、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涉农政策落地和资金运行的监管。同时通过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加大涉农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

5.抓部门履职,促合力推进。

在区纪委的统一指导下,通过成立“联合调查组”,在基层推广运用“联合履职”工作模式,将真正实现纪检监察自上而下全覆盖,彻底扫清监督执纪问责的基层“死角”。组建”联合调查组”人员分配按照“统筹兼顾”原则,组长由具有多年基层办案经验的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担任,成员兼顾城口与农口、任职经历长短、办案经历多少、男女比例等各方面条件。区纪委案审室依据“一事一授权”原则交办“联合调查组”,“联合履职”的做法可有效解决“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问题。

    (四)敢于执纪,严于问责,坚持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六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中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激发担当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点启示之一是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

    严格查处问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样是各级纪委的职责所在。

    1.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案双查”问责机制,基层纪委严格用好问责“牛鞭子”,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予以零容忍问责追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解决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发挥震慑警示效应,确保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推动基层党组织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抓典型查处,促正风肃纪。抓一批典型,严肃问责追责。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干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对为官不公、不正、不力、不廉,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加大组织调整力度,不能让他们占着位子不干事甚至继续违法乱纪。通过一方面完善干部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另一方面加大层层追责力度,实现能者上、平者让 、庸者下。

省党代会上鹿心社书记提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于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上级党组织做出的问责决定要向党内或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失责人承担一定的名誉代价。

(五)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省委书记鹿心社在省党代会报告讲到,做好江西的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干部,坚决不用信仰缺失、精神迷茫的干部;大力选拔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的干部,坚决不用谋私钻营、作风漂浮的干部;大力选拔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坚决不用消极懈怠、腐化堕落的干部。

要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的人员配备,加强人员的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塑造立场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基层纪检队伍。各基层党组织要设立纪检书记(组长、委员),纪检书记(组长、委员)受上级纪检组织和所在基层党组织双重领导,履行对本单位的监督职责。纪检书记(组长、委员)要做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宣教员”和“监督员”, “守门员”,真正成为纪检队伍的重要力量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得力助手。

加大纪检干部考核和培训力度,选配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干部加入纪检干部队伍,制定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探索开展纪检干部“亮牌上岗”工作办法,果断执纪、及时提醒、敢于监督。

基层纪检干部要转变执纪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勇于执纪问责。在监督范围上完成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干部”转变,在执纪内容上完成从紧盯违法违纪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县级纪委要优化派出派驻机构建设,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行派出纪工委到联系单位坐班制,开展深度监督。

参考文献:

[1]李斌雄,张银霞: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其问责机制探讨[J],探索,2016(01)第90-94页。

[2]洪承义:基层党组织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J],共产党员,2016(01)第11页。

[3]胡俊超: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困难及路径研究 [J],西南财经大学 ,2016-11-24

[4]杨建伟:关于“守纪律、讲规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N],红河州纪委,2015-07-08 

[5]鲍红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N],黄冈纪检监察网,2016-03-28

[6]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网,2016-10-27

[7]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N], 新华网,2017-01-8

[8]鹿心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 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而奋斗[N],江西日报,2016-11-23


扫码关注“信州党校”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