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 年 10 月 9 日至 2020 年 1 月 8 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4 月 23 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 3 个方面、9 个主要问题,并提出 4 项意见建议。工委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这次巡察是对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力鼓舞和鞭策。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工委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特别是指出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照单全收、全面认领、虚心接受、扎实整改,并且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用好整改成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反馈会议结束后,工委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工委书记范立山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市管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工委书记范立山为组长、其他市管干部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了以组织部、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党建督查室参与的工作专班,由组织部牵头,其他处室抽调人员参加,负责建立整改台账、清单,做好整改落实综合协调工作,定期调度各责任处室、责任人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处室的联系沟通和对接,及时汇总报送情况报告。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工委对照整改反馈意见,建立了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各责任处室根据职责分工,逐项进行详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推进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重大事项。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整改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以跟踪督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确保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着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各责任处室面对困难不回避、面对矛盾不推诿,以雷厉风行、爬坡过坎,快干实干、干就干好的精神状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立行立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对照问题台账,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既拿出“立即改”的措施,又形成“管长远”的机制,建立完善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落实与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与规范工委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围绕“规范、创新、服务、保障”总体思路,科学谋划实施机关党建工作,引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落实新时代机关党建谋划不够部署迟缓问题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把调查研究作为找问题、查不足、明方向的重要途径,5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工委统筹各处室调研检查事项,整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机关党建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将调研检查内容细化为 6 大项 25 小项,对 100 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全覆盖深入调研,大大减轻了基层负担。调研组通过听汇报、与党务干部座谈、查看党建活动阵地和相关工作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短板弱项,为下一步瞄准靶心、实施“靶向治疗”奠定了坚实基础。6 月 16 日 -28 日,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联合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专业人员,开展了机关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有 1310 名党员填写问卷 1310 份。经过 8 个方面的统计分析、数据研判,目前市直机关党员思想政治状况良好;发现薄弱环节 3 项,提出改进措施 4 项。二是制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到济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三亮三比”活动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带领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在着力打造“五个济南”中“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素质、比工作、比贡献”,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担当作为,为服务中心任务搭平台、建舞台、摆擂台。三是制定《关于指导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市委办公厅文件下发,进一步明确了工委履行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责,并对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晰部门党组(党委)职责、强化责任,推动形成机关党建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规范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二)关于对标先进改进工作成效不大问题
一是召开了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规范、创新、服务、保障”目标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在市直机关下发了《关于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带领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积极创建“政治过硬、理论武装、组织有力、担当作为、正风肃纪”模范机关,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抓手和载体。协调成立了市委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专项小组,市委常委、秘书长蒋晓光同志任组长,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范立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三是注重将模范机关建设与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工委承担的考核工作任务统筹安排、有机衔接。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分数,增强考核的条理性、计划性,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建设模范机关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专项小组审议,现正按照审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关于示范阵地建设标准偏低问题
一是提升建设标准、及时启用阵地。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建工作示范阵地展陈内容、表现形式、版块设计、细节处理、科技元素,不断提高阵地建设标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变化,于 7 月 1 日在建党 99 周年之际举行了机关党建工作示范阵地启用仪式,市委常委、秘书长蒋晓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平为示范阵地揭牌。二是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分批次组织市直部门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目前已经有 50 个单位约 2000 人到阵地参观学习,受到广泛好评。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巡查,设置安全标识,增加消防物资,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将党建阵地建设情况列入年度机关党建考核内容。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的检查指导,支持、推动市直机关党组织科学设计、合理改造、结合自身实际建成党建高标准活动阵地。
(四)关于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履职不充分问题
1. 党建督导力度不够问题。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综合性督导一年不得多于一次。工委在督导的深度、力度、覆盖面及实效性上下功夫,5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工委组成 6 个调研督导组,对市直机关 100 个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在调研检查工作开展前,筹备组织召开了调研检查工作培训动员会议,在审核材料、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各调研组进行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规范了工作程序。6 个调研督导组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调研任务,在当场反馈指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每个部门单位都形成以 5~6 条问题与不足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反馈意见。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回音,做到件件有着落。
2. 督查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列席巡听工作方案,选取了市直机关 36 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提”的办法,分成 6 个组进行巡听,数量占工委所属党组织总数的 1/3 以上。7 月份下发列席巡听通知,明确工委各督导组巡听单位,并对巡听单位形成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认真做好各单位上报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核对,结合中心组列席巡听和党建工作督导等,对中心组学习次数进行抽查通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报送调研和理论文章情况,于 7 月 24 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学习内容,强调每次学习都要安排重点交流发言,落实好“一学一报”制度,规范好各单位中心组调研情况和理论文章的统计报送工作。
3. 抓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上半年,工委书记办公会共研究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列席巡听方案等意识形态工作 4 次;按照市委关于上下半年各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 次的部署要求,于 7 月 10 日,向市委宣传部报送了工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 6 个方面报告半年工作,分析查找了 2 个工作风险点,对下步工作做出 3 项具体安排。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协调沟通,规范各单位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方式方法,落实“一年两次”通报工作。
(五)关于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1. 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二是充分利用“灯塔 - 党建在线”信息平台,定期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基层党组织立即整改。巡察发现的党员人数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制定相关标准,7 月 1 日召开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进会议,通报命名“过硬党支部”487 个、“示范党支部”48 个,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放大“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示范引领效能,力争用 3 年时间使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全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2. 机关党组织建设缺位问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根据区划调整和市级机构改革实际,按照“先接收后理顺”要求,接收了原莱芜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 9000 余名党员的组织关系。二是为切实解决破产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空挂”问题,经工委积极沟通推动,我市先后两次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制定破解难题措施,最终确定了由相关直属党组织、工委、市委组织部三级联审的工作推进机制。工委按照三级联审推进机制,督促指导相关直属党组织及时做好党员身份认定、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积极推动相关破产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理顺,为党员就近就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搞好服务、提供便利。
3. 专职党务干部队伍配备弱问题。一是成立专题调研组,采取书面调研和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就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务干部配备等情况进行调研。发放调查问卷 100 份,收回 74 份;选取 12 个直属党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面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的初步意见,拟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直属机关党委,明确直属机关党委职责,按照人随事走、因岗定编的原则,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增加机关党务干部比例和人员。二是严把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选配关,严格落实《关于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党务干部配备的意见》(济直党工发〔2018〕21 号),新提名担任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的干部,年龄应能够任满一届,任职时间满两届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增强党务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建立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分层分类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轮训、党务干部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
4. 原莱芜工委违规表彰先进党组织问题。此问题是历史问题,应当引以为戒。工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钻细研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力求每名党员干部都能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有关表彰的报告报备工作,表彰名额占比约为三分之一,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不断提升表彰质量,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评选表彰方案、评选表彰对象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集中表彰严格按照推荐、考察、审核、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转化为激发争创热情、鼓舞干劲的过程。
(六)关于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不见面的警示教育。选取近两年来发生在市直机关不担当不作为的 3 类 4 个案例制作《晓廉说纪》廉政动漫短片,在 2020 年 2 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下发《关于强化警示教育激发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违纪违法受处理的案例》和《晓廉说纪》动漫短片等“一通知一通报一短片”。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向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印发《关于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化工作纪律作风检视整改提升活动的督导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明确专责部门并报送专责部门和人员信息。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委成立风纪督察组,对迟到早退、会议纪律、仪表着装、室内办公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5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工委组成六个调研督导组,对 100 个直属党组织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在内的机关党建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主要检查各部门(单位)落实纪律作风工作要求、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相关情况。四是下发纪律作风建设通报。7 月中旬,向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下发《关于今年以来市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通报》,对上班时间早退、会场纪律、举止仪表不端庄、室内办公卫生、在公共办公区域大声喧哗等机关纪律作风 5 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要求。五是强化问责。6 月前,对发现的违反上班纪律的问题,对 3 名当事人做出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处理。对随机检查发现的工作时间 2 名大厦外来人员带 3 名孩子在楼间花园大声喧哗的情况,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劝诫。
(七)关于对市直机关纪委领导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督促符合条件的单位尽量单独配备机关纪委书记。2020 年以来,15 家单位新选举产生机关纪委,22 家单位配备专职机关纪委书记。二是对标对表省直机关纪检工作标准。2020 年 1 月到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接和交流学习机关纪检工作规则、派驻纪检监察组移动案件审理、机关纪委备案等相关业务。研究起草了机关纪委工作制度,明确机关纪委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等,指导机关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常态化业务知识学习,在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群工作日每天进行纪检业务知识分享,目前已分享 28 期。8 月 31 日 -9 月 4 日,举办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100 名机关纪检干部参加培训,课程围绕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提升机关纪检干部能力。
(八)关于主动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和监督执纪能力明显不足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工委人员合理分工。2020 年 4 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处室人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线索处置、案件审理、案件备案由专人负责,监督执纪力量有所加强。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培训。纪检监察工委通过支部会议、纪工委工作会和市直机关纪检工作群进行纪检业务知识的交流学习。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截止目前,处置问题线索 8 个,处结 6 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 人、诫勉谈话 1 人、批评教育 1 人、组织处理 2 人,挽回经济损失 2 万元。四是做好案件审理和备案工作。承接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的处级干部违纪案件 2 起,审理自身查办的案件 1 起,接受备案案件 23 件。
(九)关于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和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不严问题
一是加大日常作风督查力度,出台《中共济南市市直机关工委纪律作风督查方案》。4 月 27 日,对工委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并于 4 月 30 日下发督查通报;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不定期督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加大常态化廉政教育力度,出台《中共济南市市直机关工委 2020 年度廉政教育计划》,通过学习市纪委监委文件通报、节日廉政提醒、参观廉政教育中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的能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结合廉政教育计划,对于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中涉及市直机关党员的,通过微信转发至工作群。对于市直机关工委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全体党员中进行通报,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二是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对 2017 年以来发现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查核结果不一致的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谈话,给予口头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在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列入书记办公会议内容,定期进行研究部署。每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前,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准确把握“两项法规”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要求;对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坚持个人承诺、组织指导、分管领导审核层层把关,防止出现少报、漏报、瞒报情况。
(十)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模范机关创建中把“创建理论武装的模范机关”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机关党组织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各单位列入学习计划;制定了工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编印了 5 期学习资料,组织了 6 次集体学习。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市直机关百姓宣讲比赛,32 个单位讲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建设小康社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打造“书香龙奥”学习品牌,及时补充漂流书架书籍 300 多本,加强电子借阅书架的管理,开展“书香机关时代阅读”读书荐书活动,举办了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读书分享会,展示学习成果。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委中心组学习档案。设置专门档案盒,整理归档每次学习的学习资料和有关记录,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资料。三是修订完善了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每次中心组学习都由 1 名中心组成员做主题发言;规范中心组成员调研和理论文章撰写,做好资料收集归档,6 月份,中心组成员除下派和外出工作的以外,全部带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
(十一)关于担当作为、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 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研究制定《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部督查工作办法》。明确督查督办的范围、程序、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有效推动各项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厘清工作责任,建立督查建账、交办、催办等制度化运行体系,通过提醒、通报、约谈、强化结果运用等措施,增强督查效力,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积极性。二是把党建品牌创新作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每年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将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创优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年度考核内容,对取得创新创优成果的予以加分,激励各基层党组织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打造过硬的党建工作品牌。三是强化“三张清单”运用。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列出 2020 年度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 示范引领作用不够问题。2020 年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机关持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共收到 89 个单位 255 条承诺项目,在济南日报、济南机关党建网站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委自身也积极按照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 5 项。在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中,工委报送的 5 个成果分获“十佳案例金奖”“百优案例”,工委自身的“双报到工作”“出彩机关人”两个案例均获“百优案例”,获奖总数全国第一,济南工委荣获“优秀组织奖”(全国仅 10 个,其中 8 个是国家部委、省级工委)。
3. 加强工委自身建设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委领导机构,积极向市委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提出工委委员会设置的建议方案。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轮岗交流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整优化工委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职务职级调整,积极稳妥推动干部轮岗交流。
(十二)关于经费管理问题
1. 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将应从本单位行政经费列支的费用在机关工会经费报销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实用手册》,熟悉财务规定;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提醒谈话,重申财务规定,要求明确列支渠道,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重新修订完善《工委财务管理规定》,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针对督促落实党费工会费设独立账户规定不到位问题,开展党费工作自查检查,对近年来本级及下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指导督促符合开设独立党费、工会费账户的直属党组织、工会组织按要求设立党费、工会费账户,并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三是严格规范党费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重点就直属党组织党费上缴比例、使用审批程序、风险内控等进行规范。
2. 经费使用把关不严问题。一是针对经费结余过大问题,加强财务统筹,每季度向主要领导提供党费、会费、团费账户的收入支出情况,每年年初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年度财务支出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针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邀请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及操作流程进行讲解,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印发至各部室,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加强工委内部各处室的沟通协调,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结合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针对违规在下属电教中心列支费用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实用手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 号)、《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鲁发〔2014〕5 号);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提醒谈话,重申财务规定,明确列支渠道,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针对打车报销票据具体事由注明不规范问题,分管领导与电教中心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申财务规定,按照现行财务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未注明具体事由及注明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目前该项问题已全部整改,所有报销的单据,均由经办人按要求注明具体事由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财务人员按要求进行报销。
3. 原莱芜工委违反规定支付评审费问题。组织原莱芜工委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支出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费用支出的标准、范围和审批程序,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遵照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确保每一项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4.“搭车培训”问题。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济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坚持培训方案、经费开支等重要事项,由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培训纪律,严把工作人员数量,严格经费制度,注重培训质量。培训涉及备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对非涉及此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搭车”现象。
(十三)关于历史遗留问题
1. 电教大楼“落户”问题。2019 年上半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专门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将电教大楼竣工结算和转资问题列为 2019 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集中开展工作,努力推进问题解决。经过与有关部门多次请示、协调、对接,明确 5 类 14 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2019 年 12 月 31 日,电教大楼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目前,该房产移交手续已经上报市级行政事业资产财务移交工作专班。
2. 电教大楼有关款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重申财务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组织办公室、电教中心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2004〕53 号)文件,熟悉掌握财务规定,严格按规定记账。结合工作实际和最新财务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工委财务管理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科创济南、智造济南、文化济南、生态济南、康养济南建设,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模范机关这条主线,把握“规范、创新、服务、保障”目标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组织保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完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落实《关于指导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抓手,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机关党支部书记认真制定“三张清单”,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机关党建责任。
二是加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充实完善模范机关建设意见,以模范机关建设考评细则和评选办法为依据,年底评选表扬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以建设模范机关的实际成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市党建会议精神,办好机关党员大讲堂,举办专题教育辅导讲座,组织机关党员政治理论测试,做好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推进学习强国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做好学习达人、学习强组推荐工作,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导、检查、巡听、通报。
四是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打造更多的“过硬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发挥好“机关党建工作示范阵地”的作用,组织好机关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支持有条件的市直部门建立党建活动阵地。落实好市委关于党的建设“1+7”文件精神,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直属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党建活动经费保障和“适当增加机关党务干部配备比例和人员”两项调研并形成专门意见办法,为机关党组织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做好服务保障。
五是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常态化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发挥好先进典型正面引领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机关作风纪律整治提升,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机关氛围。
六是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和引导各部门(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情操;落实好工间操制度,督促各部门(单位)继续组织好“广播体操天天做”活动;以春节、元旦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开展好困难干部职工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关爱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作。
七是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以机关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进一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深化“济南走在前列、机关争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黄河流域中心城市,打造“五个济南”的大局和部门重点工作,展现担当作为,开展“三亮三比”。深化公开承诺践诺工作,抓好督促落实,年底评选优秀承诺践诺项目。深化“出彩机关人”宣传展播,2019、2020、2021 年三年共计划推出一百位“出彩机关人”典型,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献礼。深化机关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对部分单位联系社区进行调整优化,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推进“双报到”的新途径、新方法,抓好“灯塔—党建在线”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不断提高“双报到”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双报到”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31-66609880;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 1 号龙奥大厦 9 层 D919 室;电子邮箱:jngwzzb@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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