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委办公室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办公室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中,全面推进县委办公室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整改的实际行动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委办公室“三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充分,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实效不强。经查阅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发现,一是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形式单一,主要满足于星期一的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多为省州县文件、各级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主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二是开展学习活动不深不细。2017年、2018年《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方案》完全一致,且未按方案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活动流于形式。三是材料撰写不认真。如,《2019年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出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住建业务工作同安排……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等词语,有网络下载痕迹。四是干部职工自学主动性不强。如,部分干部职工《学习强国》APP截至11月29日学习积分不足1000分,离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000分要求差距较大。(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并深入开展学习成果研讨交流。二是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按时组织召开集体学习会议,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改善学习方法,通过开展理论宣讲、研讨交流、测试竞赛、班子成员讲党课等方式,加强对各类政治理论知识的深入理解,做到学用结合。四是建立学习情况定期调阅和通报制度。由分管领导定期对干部职工的自学情况记录和学习笔记进行调阅;每季度通报一次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等平台的学习积分情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已于3月29日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工作结合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再次安排。
2.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不到位,清理发放奖金专项工作有遗漏。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祥云移交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要求,对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进行专项清理,县委办2020年9月清理违规发放奖金专项工作有遗漏。(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原来清理过程中遗漏的2016年度经济重点工作奖金已于2021年1月8日完成清退工作。
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一是公务接待出现酒水支出。二是未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各类补助发放的通知》(祥办发〔2015〕75号)中“2016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不再发放加值班补助要求”的规定。(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质,并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二是健全完善办公室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公务接待活动禁止酒水,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行为;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各类补助发放的通知》(祥办发〔2015〕75号),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财务审核力度,严把支出关口。
4.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大宗物资采购讨论研究不充分。二是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的,必须坚持会上集体讨论,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要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提高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见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资料,2017年、2019年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记录缺失。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材料网络下载和雷同。2019年3月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中出现“在我班……,明确院系组织责任制”,2019年9月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中出现“确保我街道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等不符合单位实际的表述。2018年至2020年意识形态(宣传文化思想)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和自检自查报告雷同。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扎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道德讲堂活动未按要求开展。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少,服务活动项目未录入中国志愿者网。如,2018年至2020年《中共祥云县委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雷同。道德讲堂未按省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每年4次的要求开展,2017年开展了3次、2020年开展了2次。四是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见管理机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于2021年2月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委信息室牵头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书》要求抓好各项工作,对工作中涉及报送的各类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与往年材料雷同或网络下载直接使用的情况。二是按照省州县党委和《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抓好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道德讲堂活动,重新制定《中共祥云县委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注重活动材料的收集和上传报送工作,2021年已开展志愿活动和道德讲堂活动各1次。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办公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机制。
(二)关于“以上率下示范带头作用未凸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接待报销不规范。一是公务接待未附菜单明细现象突出。二是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三是公务接待费用审批核销单要素填写不全。四是公务接待中出现烧烤店的支出。五是接待来电函来电日期与就餐票据日期存在逻辑错误。(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于2021年3月1日在职工例会上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对《关于印发<祥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祥云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十不准”>的通知》(祥办发〔2019〕88号)进行学习,对报销流程及手续进行专题培训。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就餐标准和陪餐人员,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坚决杜绝报销单据不规范、拼凑票据报销和拆单报销现象发生,杜绝无效票据报销和烧烤店开支费用报销的情况。
(2)拼单报销会议就餐费。(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规范加班就餐报销及填报手续,填报事由及审批单要素必须齐全,加大财务审核力度,严把支出关口。
(3)拆单报销就餐费。如,2017年6月19日支出餐费500元;2017年6月26日支出餐费750元,以上两餐相距7天,手撕发票全部连号,存在拆单报销现象。(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以上两项支出不存在拆单报销情况。实际情况是6月19日公务接待结束后经办人未能拿到发票,因而6月26日再次在该餐馆就餐后一同取得手撕发票,报销时就按金额将发票分开填报。针对此情况我办将完善报销手续,严格执行一事一报销,敦促经办人及时结账报销。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一是相关制度不健全。公务用车派遣执行不严格,没有纸质派遣记录,具体外出用车人员不清晰;未执行考勤制度。二是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天数与派遣单不符,未执行一事一派遣。三是存在报销顶岗学习期间接待费的情况。四是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同志差旅费报销单摘要一栏未填写出差地点,出差派遣单未填写日期、出差事由和出差人;部分同志差旅费报销,未附出差派遣单。五是自行出行现象突出。六是设最低限额发放差旅费。(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祥云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祥政办发〔2014〕150号)、《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等有关要求的通知><祥云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2018〕74号)、《关于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公务差旅制度“两个必须“的通知》(祥财行〔20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祥监联发〔2017〕1号)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县委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一事一派遣、实报实销,严格审核,对要素不全,金额错误、涂改等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5)机要局人员既享受值班补助,又享受值班用餐。(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从2021年1月起,机要局人员在享受值班补助期间不再享受值班用餐,并且在报销值班补助时将排班表一并附后。
(6)加班就餐报销审核不严格。一是加班就餐烧烤店支出现象突出。二是存在同一天报销多餐的情况。三是拆单报销就餐费现象突出。四是加班就餐审核把关不严。(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重新调整加班报销审批单,将填报时间与加班时间区分开,增加加班人员签字栏,明确加班人员及人数,在保证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厉行节约,不超餐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要素齐全,合规合逻辑。
2.违规发放编务费。(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云纪发〔2015〕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祥监联发〔2017〕1号)要求,对编务费、校对费、编审费等严格把握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杜绝发生擅自扩大发放范围的情况。二是对2017年7月1日以来因编印《祥云关爱》向县委办公室在职干部职工发放的编务费、校对费认真进行清理,已存入县纪委监委专户。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大宗物资采购未附政府采购审批表。(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财政部门2019年的相关要求,国产安可系统设备采购需在有资质的商家采购,无需由财政审批,可自行购买。因国产设备采购渠道单一,为方便后续使用我办直接联系厂家进行购买,采购相关细节已通过主任办公会研究,今后计算机等物资采购将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报批。
(2)票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报销单据附件不全。二是开具发票单位与附件明细清单单位不一致。三是无效票据报销费用。(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和《县委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坚持规范、节俭、高效和统一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报销单据附件不全的,由财务人员联系经办人,尽量补齐所缺附件单据;无法补齐的单据附件的通过在以后的报销过程中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审批制度以避免单据附件不全。对于无效票据报销的费用已完成整改。
4.干部职工未按规定缴纳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费。2018年8月21日,祥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部门转发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大理州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方案》,文件上明确要求,各挂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将帮扶人员自愿为贫困户缴纳的财产人身组合保险费缴存至县扶贫办对公账户。经查阅财务材料发现,县委办未向帮扶人员收取保险费,而是从行政经费中列支。(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向干部职工如数收缴2018年为贫困户购买人身组合财产保险费用,原从行政经费列支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5.公务用车支出不规范。一是公车租用附件清单不全。二是公车使用支出报销随意。三是公车维修未附明细清单。(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县委办公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和汽车材料购买、油料、保险和过路费购买等的规定,确保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完善审核审批流程,细化审核要素,对附件不齐的单据不予报销。
6.工会经费管理支出不规范。一是工会记账不规范。二是行政补助拨款时间早于审批时间。三是超范围慰问非工会会员。四是工会活动未按照方案开展。五是开展秋游活动超出规定次数。六是工会购买服装、鞋子等,未附发放花名册。七是违反规定慰问非工会会员。八是未注明慰问对象。(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严把列支渠道,杜绝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慰问和支出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县委办公室工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会管理相关档案材料,严格按照规定次数组织开展工会活动,杜绝发生超次数开展工会活动的情况,同时,开展工会活动时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开展。
7.县档案馆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二是来电函日期与发票日期存在逻辑错误。三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报销差旅费未附出差派遣单、未附培训文件的情况。四是单据报销附件不全。(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县委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县委办公室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县委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县档案馆的财务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由办公室分管档案和财务工作的领导,定期不定期到县档案馆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档案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财务管理规范。
8.信息稿费发放不规范
(1)未严格执行乡镇、部门信息稿费发放标准。
(2)自定标准发放本办公室人员信息稿费。
(3)违规发放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奖。(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办已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信息稿费作了清退处理,存入县纪委监委专户。同时,自2019年开始县委办公室不再发放信息稿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经查阅县委办主任办公会原始记录,2017年至2020年,县委办领导班子会议议程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有10次,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未见2017年、2020年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存在应付过关的情况。如,2017年、2018年任务分解大部分雷同,且两年的任务分解中均出现“抓好对州委七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落实”等表述。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层层签订。2017年至2020年,都是干部职工跟主要领导签订,且未全面签订,如,2018年,17名干部职工与主要领导签订,2019年和2020年20名干部职工与主要领导签订。四是档案材料连年雷同。2017年、2018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计划全部雷同;2017年至2020年廉政知识讲座提纲全部雷同。五是廉政提醒谈话流于形式。如,2018年主要领导与干部职工、班子成员与分管职工的廉政提醒谈话,大部分同志都是摘抄责任状内容,个别同志的谈话记录未注明谈话人,谈话内容为个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六是廉政风险排查未全面开展。未见2017年廉政风险排查情况,2018年部分领导干部风险点查找不全面,防控措施不具体,2019年仅9人、2020年仅8人查找廉政风险点。(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政治生态负面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考核、抓问责,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研判。对照县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结合办公室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股室馆,细化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三是注重党风廉政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高质量、严要求撰写相关材料,杜绝出现材料雷同、应付了事的情况。四是落实好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敢于监督,注重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确保谈话记录完整、规范。五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
2.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经查阅材料发现,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局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未见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未见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的情况。三是班子成员未全面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19年,仅有13份廉政提醒谈话记录。(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领导班子带头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班子其他成员积极抓好各自分管股室馆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格局。二是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考核内容及标准相关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联系股室馆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每年参与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全面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涉及人、财、物的股室馆以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每年开展谈话次数不少于2次,经常性地开展告诫约束,督促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醒,按制度办事、按规则办事。结合工作实际,由班子成员适时为分管的股室馆干部职工上好廉政党课。
3.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经查阅材料,未见2017年至2020年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二是对党小组开展活动要求不高。如,2017年、2018年同一张党建图片重复出现,2017年图片描述为:“7月27日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一组情况),2018年图片描述为:“县委办支部第二党小组组织党员学习”。三是党建台账一本通记录不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报备表和主题党日年度计划表记录为空白。四是“三会一课”制度记录不规范,没有如实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发言内容。如,县委办2019年12月2日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对两个民主生活会作表态发言内容未记录。(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办公室党支部进一步明确支委委员、党小组组长的工作职责,于2021年2月20日将《县委办支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报审稿)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了专题汇报。二是2021年以来,县委办公室党支部按时按质按量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认真做好会议活动的拍照、存档、标注工作,从而杜绝同一张党建图片重复出现的情况发生。2021年2月25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将《县委办支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提交会议讨论,认真听取支委委员、党小组组长的意见建议,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支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3月1日将《县委办支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印发至全体党员。三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的要求,支部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和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做到规范记录、认真记录、及时记录。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如实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发言内容,在做好支部活动记录的同时,督促各党小组认真、细致、规范、及时做好记录。
4.谈心谈话落实不力。一是谈心谈话未严格按要求开展。如2017年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内容为个人自检自查报告。二是未扎实开展谈心谈话。2018年度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谈话通知,未见谈心谈话记录。(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及时把文件和要求第一时间传达至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手中,并对开展谈心谈话作了明确的要求;收到班子成员交的谈心谈话记录,认真审核,对谈心谈话达不到要求的,返回给本人重新开展谈心谈话,切实从源头上杜绝谈心谈话内容为个人自检自查报告的情况。
5.互相批评不深不透,辣味不足。如,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个别同志批评意见清单上对其他五位同志批评意见相同,没有针对性。个别同志对其他同志批评意见“辣味”不够,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第三党小组2019年12月12日主题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自我批评内容为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工作总结,相互批评蜻蜓点水,以工作、学习问题代替认识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支部结合自身实际,以党小组会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各党小组审核组内党员相互批评意见清单的基础上,支部安排专人对各组的批评意见清单再次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要求的,直接返回给党员本人重新撰写批评意见清单。为杜绝相互批评蜻蜓点水等问题,每组安排1名办公室副主任与党小组组长作为召集人,并要求召集人按照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和标准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
(四)关于“立行立改的问题方面”的问题
1.差旅费报销不合规。一是出差下乡审批不规范,未做到一事一审批。二是重复报销差旅费。同一天重复报销;出差过程中产生餐费又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参加培训或会议,主办方已安排伙食或住宿,又报销了伙食补助或住宿费等。三是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报销差旅费。县委办已对以上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在巡察进驻结束前,清退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县委办公室已对以上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在巡察进驻结束前,清退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存入县纪委监委专户。
2.无依据发放读书卡。在查阅财务材料过程中发现,县委办以开展学习的形式,每季度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读书卡,无相应发放依据。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县委办针对无依据发放读书卡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禁止以任何形式发放读书卡。(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县委办公室针对无依据发放读书卡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禁止以任何形式发放读书卡。
三、下步打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3121232;地址:祥云县行政中心8楼;邮箱:xydcxx@163.com。
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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