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6日至10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城东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2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城东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城东街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4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整改工作的材料撰写、资料收集、问题整改落实及工作落实监督。书记带头,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联系社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地进行自我剖析,追本溯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召开巡察整改集中约谈暨集中谈心谈话会议,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纪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智聚力共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实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工委会议2次,对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一个地分析研究,梳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期限等,形成《城东街道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以“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明确问题整改管理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收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作出安排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三)抓好建章立制,及时巩固成效。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反思总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注重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拓展。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整改完成主要问题43个,其中街道党工委问题11个,社区党组织问题32个;集中约谈32人,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17人,书面检查1人,新建制度机制12个,完善制度机制5个。
二、从严从实,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各办(中心)负责人及各社区党委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原城南街道、原城东街道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依然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并进行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着力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问题销号11个。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街道党工委会同街道纪工委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次。
(2)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完善制度。以《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内市区委发〔2020〕25号)为参考,完善了《城东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城东街道党工委议事决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工委议事决事流程和要求。三是加强监督。街道纪工委对党工委(扩大)会议关于经济、人事等事项进行了会前口头提醒3次。
(3)针对巡察反馈“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工委(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三转”概念、2014年王岐山同志关于“三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学习,全体班子成员对“三转”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更正确的认识。二是即知即改,对纪工委书记分工事项按照“三转”要求进行了及时调整。
(4)针对巡察反馈“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次,街道党工委成员对党工委会议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有了更充分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2次,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各社区书记、副书记对党员发展规范性程序的认识。
(5)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社区支部换届选举依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社区党务干事工作会、社区“两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次。二是加强警示提醒。街道党工委会同街道纪工委对机关支部支委会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涉及社区书记、副书记等4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深刻剖析原因。涉及社区党委将此问题纳入社区组织生活会范围,围绕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原因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进一步规范支部设置。综合考虑社情和人选问题,2个涉及社区党委对下属党支部进行了整合调整。四是完成重新选举。严格按照人员酝酿、人员联审、预备人员公示、党员大会选举等支部选举流程,涉及党支部均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支部的重新选举。
2.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部分‘三重一大’未经党工委会议议定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东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规定。二是加强监督。邀请纪工委委员列席党工委会议,并对党工委会议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监督提醒。
(2)针对巡察反馈“未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东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聘用程序、管理与考核、解聘与续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财政体制标准财力测算方案(2017)》《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三是在岗临聘人员已按规定到区人社局备案。四是加强日常管理。聘用人员日常表现统一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年终考核按照《城东街道编外人员考核和奖励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年度考核结果是其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
3.执行党工委会议决策打折扣
(1)针对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东街道收支业务管理办法》,重大支出以党工委会议纪要为依据。二是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和审签制度,财务人员严把票据、材料审核关,进一步加强财务内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临时救助管理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民政业务培训会2次,认真学习《内江市市中区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程》等相关民政政策。二是完善制度,以《内江市市中区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为依据,制定《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建立《城东街道临时救助管理制度》作为内控制度。三是对民政涉及项目进行自查和整改,与重病、重残等特殊保障对象签订代管代持协议70份,对高龄、低保、儿童、流浪乞讨等工作作了明确安排。
(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自制办法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职工大会上对《城东街道收支业务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做好干部报账提醒。二是每年严格按规定对往来账款开展一次清理和函证。
4.针对巡察反馈“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便民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大厅值班排班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往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二是街道三楼办公阵地入口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辖区重点场所按照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街道开展常态化抽查,发现部分社区张贴疫情防控通告不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已全面按照区防控办要求进行整改。三是2022年街道纪工委对机关、辖区重要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情况督查12次。督查发现存在部分重点场所进出人员未扫场所码、未佩戴口罩的现象。已督促其立行立改。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相关论述2次。二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城东街道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系统性安排部署,同时,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重大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报告制度》。三是在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四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社区目标考核范围,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范围、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范围、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范围;党政办对班子成员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社区书记抓党建述职材料进行撰写提醒和查阅,确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均纳入了汇报。
(2)针对巡察反馈“中心组学习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重要性有了深入认识。二是制定街道2022年1月至6月中心组学习初步计划,初步确定今年上半年的学习安排。三是制作城东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议题审核表,明确了学习议题中心组成员提议、主要领导审定的议题审核程序,确保中心组学习内容有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工作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会议、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对“巡察”“巡查”两个名词进行了解释,让干部职工对巡视、巡察工作入脑入心。二是各社区均在社区“两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针对巡察反馈“发文文号使用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东街道公文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正式发文号、正式发文文书资料、电子资料管理,明确公文管理各个环节要求,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公文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公文知识培训,对公文写作和正式发文相关规定进行了培训。
(3)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值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城东街道值班值守制度》,配齐值班室所需日常用品及办公物品。二是纪工委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6次,发出通报1期,值班人员均在岗,无早退、脱岗等情况发生。三是在职工会上传达学习省政府值班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值班值守规定。
(4)针对巡察反馈“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例条规学习时,着重对谈心谈话内容、要求进行解读。二是2021年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全体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联系社区书记、机关党员代表之间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
(5)针对巡察反馈“为民服务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社会治理办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城东街道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从思想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三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变相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制定《城东街道现金管理制度》,对财务支付工资执行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整治。明确规定杜绝大额现金支付,8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对公转账,未能实现对公转账的需作情况说明或备注原因,拟减少财务资金支付中的漏洞,并对将本应转账给商家账户的经费直接转给经办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多报销公杂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二是清退违规多报销公杂费、差旅费,已上缴财政专户。
(3)针对巡察反馈“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垫缴医保个人部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理并收回单位代垫医保个人部分资金。二是每月从单位职工工资中直接扣缴医保个人应缴纳部分,已于2022年2月起执行。
(4)针对巡察反馈“清理财政存量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单位存量资金,及时上缴单位财政专户。
8.关于房屋资产管理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房屋出租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政办对街道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街道房屋出租台账。二是以《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内市区府办发〔2019〕67号)为参考,制定《城东街道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完善街道房屋出租管理方案。三是在党政办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房屋出租、收租、入账等事宜。
(2)针对巡察反馈“街道对房产的监管不力,对房屋清理不到位,对房产信息登记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政办组建了2人工作小组对街道房产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一对一走访核对,建立街道房屋资产登记表。二是将摸排清楚的房屋情况同街道固定资产登记台账进行核对,再次完善了街道固定资产登记台账。
(3)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未及时收取房屋租赁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东街道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从社区房屋出租原则、管理范围、审批流程、出租方式、合同备案、租金收缴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安排各社区对社区房屋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上报,街道建立了社区房屋出租台账。三是明确社区房屋出租合同街道党政办、财管办备案制,明确财管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房屋租金收缴提醒和督促。
(4)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对房屋租金缺乏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社区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将租金立即存入规定账户,并给予党纪严重警告处分。二是明确社区房屋租金事前提醒,已于2022年初对各社区房屋租金收取进行提醒。三是街道纪工委会同街道党政办、财管办对社区房屋租金收取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各社区纪委对社区房屋租金收取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各社区房屋租金均按期存入社区专用账户。
9.关于“个别项目建设不规范”
(1)针对巡察反馈“项目违规增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内江市市中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及相关法规,重点对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及管理、投资项目实施,以及投资和经营管理中极易出现问题、产生风险的部分进行学习领悟。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内江市市中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落实程序管理、监督管理,完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避免违规增量。
(2)针对巡察反馈“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二是制定《城东街道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街道合同管理方式、合同审核程序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党工委书记主责主业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明确党工委会议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2022年1至3月,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共研究党建相关议题3次。
(2)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压力层层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党务知识竞赛、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二是各社区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资料由街道联系领导进行把关审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2021年度社区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完成1个社区党委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
(3)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班子成员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扩大)会议、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的认识。二是制作“一岗双责”提示卡,对班子成员落实党建“一岗双责”职责提醒3次。三是制作班子成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每个社区均明确有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党建工作。
(4)针对巡察反馈“管理党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党员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党员底数。结合2021年年底党统摸排工作对党员底数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日常工作中,组织关系转接及时登记,增加减少及时更新。截止3月底,摸排出党员数1917人。二是街道及各社区均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和党员基本情况摸排工作并建立了台账。三是抓好日常党员管理,对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减少)情况列出印证材料清单并进行了实时收集。四是党政办对社区党员变化情况开展抽查2次,目前均未发现问题。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城东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落实和厘清“两个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细化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工委抓督查”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工作会议2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三是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纳入班子年终述职考评,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纪工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提醒。
(2)针对巡察反馈“纪检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城东街道纪工委将积极培养选拔委员后备干部,做好2名后备委员的推选工作。
(3)针对巡察反馈“廉政风险点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重点岗位、部门负责人查找风险防控点,各科室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卡,明确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二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纪工委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督导。
(4)针对巡察反馈“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在微信工作群通报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二是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在机关党课上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三是街道纪工委在重要节假日通过微信提醒、会议提醒等方式进行廉洁提醒。四是纪工委不定期在工作群通报典型案例。五是各科室分管领导每季度对所负责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12.关于“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落实不力”
(1)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支部关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认识。二是制定机关支部2022年工作计划,已在党员大会上征求机关支部全体党员意见。
(2)针对巡察反馈“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党员民主评议相关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比例分布。二是严格落实支委会研究制度,2021年优秀党员名单由全体支委会成员讨论决定。
(3)针对巡察反馈“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关于谈心谈话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统一机关党员思想。二是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全体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4)针对巡察反馈“支委成员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支委会成员数额,增强机关支部工作力量。二是2022年1月21日机关支部按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三位同志为支委会成员,增强了机关党支部工作力量。
(5)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相关规定,领悟其深刻含义和硬性规定。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机关支部组织建设。三是2022年机关支部第一季度已开展学习5次。
13.针对巡察反馈关于“部分中层干部人岗不一致,职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工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城东街道三定方案》。二是对人岗不一致人员作出职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确保了人岗一致。
(四)关于延伸巡察发现社区的主要问题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社区学习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区书记、副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让社区更清楚明白党内学习教育的重要性。二是即知即改,未及时向党员传达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社区均已完成补学。三是党政办负责社区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提醒和联系社区党组织领导干部到社区讲党课提醒。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漂浮
①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党委政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政审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解释。二是严把党员发展关,街道党工委完成2022年拟发展对象摸排2次。
②针对巡察反馈“材料抄袭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社区党委负责人及党务干事进行了批评教育,社区党委对社区下属党组织涉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8 人。二是涉及社区党委根据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重新查摆问题,重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为每名领导干部发放党建“一岗双责”提示卡,提醒其做好社区党委组织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指导和严格把关。四是涉及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原因剖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③针对巡察反馈“落实考勤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社区对未严格落实请假措施的社区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城东街道社区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三是纪工委对社区工作人员考勤抽查6次。社区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均在岗,无早退、脱岗等现象发生。
④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重要资料保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召开档案工作培训会,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对资料保管的认识。二是制定《城东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城东街道合同管理制度》,规范街道、社区聘用人员和合同管理要求,党政办收集留存社区聘用人员合同2份。
(2)针对巡察反馈“财务、项目审签把关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学习。组织社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学习《内江市市中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及相关法规。提高了社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员法律意识。二是制定《城东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把财务报销审批关。三是即知即改,立即对反馈发现的问题进行手续完善。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薄弱
①针对巡察反馈“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社区均在“两委”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强化对党务公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即知即改,各社区对党务公开中不规范地方进行了纠正和更换,及时公布了服务热线及监督电话。三是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务公开进行了抽查,及时反馈部分信息公示不全、更新不及时、部分公示栏还存有2021年内容等问题5个,截至目前,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②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党委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区党委书记集中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强化社区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1次,提高各社区党务干事业务水平。三是涉及社区2022年1至3月已完成对党支部工作一对一检查3次,发现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理论学习形式单一等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
③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社区开展日常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组织各社区学习《四川省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提高各社区党委书记对社区党组织工作重点的认识和把控。二是各社区均在“两委”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四川省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及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强化了“两委”成员对党内组织生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三是街道党工委对社区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一次抽查,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查摆问题不深刻等现象依然存在,已责令社区限时整改。
④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社区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责令涉及社区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式对“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涉及社区已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市区组发〔2019〕4号)文件。三是明确了街道联系领导对联系社区的党建指导职责,党政办每个季度全覆盖督查社区党委落实组织建设等督查机制。
⑤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社区党建工作培训会,就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概念进行再次普及。二是组织一次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党建知识测试并打分,让社区党务干事对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有了准确的认识。
⑥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社区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组织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各社区均在“两委”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市区组发〔2019〕4号),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二是2021年基层组织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各社区组织党员学习我党“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深刻含义,统一党员正确看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党工委安排街道联系领导对社区组织生活会进行到会指导,对现场“表扬代替批评”现象进行即时纠正,确保了无“表扬代替批评”现象再次发生。
⑦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对社区经办人员进行再次业务强调,要求层层有落实,有回应。二是完成两名党组织关系不明同志的党组织关系认定。
⑧针对巡察反馈“个别社区党委职能职责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各社区书记集中学习《四川省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各社区书记对社区党委、党员大会、支委会职能职责差异的认识。
⑨针对巡察反馈“个别支部会议召开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社区组织下辖支部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三会一课”相关制度要求,清楚明白支委会与支委(扩大)会区别。二是建立《城东街道党组织会议列席制度》,明确党内部分会议列席要求。三是各社区党委对下辖支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持之以恒,深化落实,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街道事业发展的新成效
(一)持续理论学习,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持续抓好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等。坚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 加快工作进度;对尚需长时间解决或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持续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狠功夫,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推动规章制度落地落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整改成果拓展。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廉洁观。持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全面推动从严治党走深走细走实。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注重整改成果巩固和拓展,注重推动街道工作作风转变,提升干部能力本领,聚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出新绩有实效,街道整体事业发展上新台阶。
附件: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城东街道党工委反馈社区问题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docx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