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党支部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道]中共三明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三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及时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总工会党组坚决拥护并接受市委巡察三组对我会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做到全盘接纳、虚心接受,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市总工会党组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格的标准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总工会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题会议听取十届市委第三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为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在市总工会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扎实开展,3月28日市总工会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和处级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建的党组成员担任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整个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各部室(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会后,党组书记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3个方面15项45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部室和单位。党组书记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研究,并做好与市委巡察三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汇报请示和对接沟通工作,努力使整改方案更趋完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多次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并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同意后,4月10日市总工会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提出113条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单位)、时限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抓实改。

(四)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效果。党组书记认真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4月2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承担责任,细化深化整改措施,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式管理”,加强跟踪督办,坚持10天一督查,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音。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有关问题,开展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33人次、向市总工会党组作书面检查9人。截至目前,新建3项制度,修订完善10项制度;113条具体整改措施中,时限要求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的109条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已经销号;完成时限在2023年12月前的3条措施的整改落实全部都在积极推进中;需长期坚持的措施已融入日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另有1条涉及中长期规划的措施也在积极谋划推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1)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制度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完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制定《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修订《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中共三明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来召开党组会1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3次。二是坚持学用结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思政课堂”设在劳动一线,全面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工会系统走深走实、落地见效。今年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46项内容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2项,专题研讨4次。

(2)学习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今年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46项内容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10项,专题研讨1次。

(3)法律法规学用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等,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劳动关系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等,并向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市总机关工会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换届。

2.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行动迟缓。

(1)改革启动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福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牵头成立了市产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0年9月15日至2022年3月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三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等5份文件,并积极推动产改各项工作开展。

(2)牵头协调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市委、市政府将产业工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深化产改工作作为第30次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市委常委会议议题,将深化产改工作纳入市总工会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报告和市总工会工作要点。二是市总工会已于2022年12月牵头召开三明市产改工作推进会和产改工作专题培训班。三是已于2022年12月设置产改办办公场所并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5人,今年来市总工会召开产改工作碰头会议1次,向省总工会书面报告工作情况2次。四是制定《2023年产业工人素质技能培训计划》《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三明市职工“五小”创新大赛项目的通知》《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2022年劳模(工匠)工作室的通知》等,已举办三明市、县产业工人素质提升班(沙县、三元、将乐专场)3个专场,培训21场次,培训学员1100人次;组织评选三明工匠10名、三明青年工匠30名,推荐获评省劳模38个,培育获评“福建省工匠学院”1家、新推荐申报4家;启动2023年三明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竞赛并开展竞赛活动20场,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9个,为142项职工“五小”创新获奖成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3)跟踪督促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产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好产改工作评价考核对接跟踪。二是推动各成员单位对照产改工作评价考核机制《意见》和《实施细则》,落实产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做好绩效指标考核材料收集。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纳入大兴调查研究调研内容,设置“民营企业产业工人成长通道制度建设”调研课题,实地走访产改试点企业、职业院校等,及时发现总结产改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推动产改工作质效提升。

3.竭诚服务职工需求有欠缺。聚焦“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构和谐”履行服务职责不到位。

(1)就业服务平台推广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就业信息,与市劳动就业中心协调联动,在市职工服务中心设置电子屏同步动态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二是联合市人社局利用网络平台举办“直播带岗”活动,投入14万元联合市妇联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已收集优质用工企业56家、岗位数1156个,计划建设工会就业流动服务站点27个。三是通过政府采购工会就业援助服务项目,积极做好全总“工E就业”平台宣传推广,已下拨工会就业援助行动专项补助资金41万元,每个县级工会设立了平台管理账号,依托服务平台建立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名制档案,并已组织部分优质用工企业通过“工E就业”服务平台发布用工信息。

(2)帮扶困难职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明工办〔2023〕18号)文件,在全市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查摸底,并积极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宣传。二是在调查摸底过程中积极与基层工会和困难职工保持沟通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建档,因病情好转、子女毕业并实现就业等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职工及时退出档案,未达到建档条件但因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暂时困难的职工及时开展一般性慰问。截至目前,已建档困难职工81户,退出档案32户;对5名家庭暂时困难的职工开展一般性慰问,发放慰问金10000元。

(3)推动素质提升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全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深入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十四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二是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激发广大职工参赛热情,动员非公企业、体制外新就业群体积极参加,提高竞赛的代表性、覆盖面,提高体制外职工通过技能竞赛获得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占比。于4月26日,举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竞赛启动仪式,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参加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于5月27日,在上海杨浦区,举办沪明合作沙县小吃制作技能争霸赛,在全市快递员、快递处理员、货车驾驶技术、污水、管道、公交驾驶员、砌筑、置业顾问销售、烹饪等工种和行业开展技能竞赛活动57场。

(4)职工疗休养覆盖率低。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对2至5日疗休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300元,一日游疗休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150元,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疗休养活动,并争取到省总专项补助资金1659万元,市总增加安排配套资金580万元。截至6月底,已组织职工疗休养395期7298人,其中民营企业组织职工疗休养41批1174人。

4.职工权益保障体系建设不完善。维权能力不足,保障缺乏力度。

(1)维权载体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视频维权平台转型升级。联合市法院、市人社、市信访等部门建立“三明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召开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二是深化“园区枫桥”机制建设,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建成11个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设有“两室两庭”(职工法援室、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实现全市县域全覆盖,并争取到省总“园区枫桥”建设补助资金65.8万元。

(2)维权队伍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调整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组成名单,将组织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通过“八闽工匠学堂”参与网络专题培训,并颁发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人社、企业等沟通了解,做好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用工作。

(3)维权工作缺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新补充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1名,充实职工信访维权工作人员力量。二是全面落实市总工会本级及县(市、区)总工会信访件网上录入办理,并制定《三明市总工会本级信访件办理规定》。三是加强“一函两书”运用,在“集体协商要约月”“五一”“高温天气”等时间节点发出“提示函”,指导三元区、尤溪县针对特定对象发出“提示函”。四是开展新一轮法律服务购买,目前采购方案已过党组会,正按规定程序采购。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1)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总工会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报告,并作为2023年工会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重要内容,举办全市工会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工会干部对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能力。二是督促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业余学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责任分工,并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会,就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市职工业余学校已向市总工会党组书面报告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于4月重新拟定文件,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其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班子责任分工。5月18日,在全体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2023年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要点》,5月制定《2023年市职工业余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2)未严格落实“八个纳入”。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工会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步市总工会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和“八个纳入”要求进行明确。二是在对2023年3月干部提任、职级晋升和对2022年5月提任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等考察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察全过程,并在考察材料中体现考察对象意识形态领域的履职情况。三是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2年度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3)阵地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三明市总工会网络媒体管理办法》,严格网上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对网站发布信息做到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二是强化工会门户网站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及时防范并纠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问题,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三是重新审阅已发布信息,已全面清理市总工会门户网站问题人物相关信息,置顶飘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专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发文数量逐年增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精简文件简报要求从严加强工会发文管理,严把发文数量关、质量关,不断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二是严格发文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坚决杜绝出现可有可无的“白头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严格发文管理,截至6月底市总工会发文108份、白头文件8份,去年同期分别为115份、43份,分别下降6.1%、81.4%。

(2)执行下基层制度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市总机关干部进民营企业和蹲点活动,成立4个蹲点组,派出蹲点、联系民营企业干部13名;各个县(市、区)总工会机关共成立31个蹲点组,派出蹲点干部72名。二是积极推动市总机关干部下基层服务,2023年1月—6月中旬,机关工会干部下基层服务338次,帮助解决建会入会、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劳模宣讲重形不重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国劳模余虹等劳模工匠、基层工会主席深入三明图书馆、三元中央商务区党群服务中心、名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国网三明供电公司、福建省三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明南征管所、东乾社区共享职工之家、北门社区、重化社区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二是注重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市总5名处级干部结合工会干部进民营企业和蹲点活动,深入三明普诺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东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县双创园韵达快递公司、宁化县阿牛家政保洁服务部、福建省源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园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三是积极推进劳模精神进校园,举办“劳动创造幸福 建功三明发展 市总工会劳模精神、劳动教育进校园”活动,承办2023年福建省“劳模(工匠、名师)进校园”系列活动(三明大田专场)。四是多种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组织职工文艺宣传小分队在市重点项目工地福建熙华医药产业园项目基地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送文化下基层慰问演出,举办2023年“聚‘工’心 ‘会’服务”职工文化节启动仪式暨职工经典诗文诵读会,组织在职工文化广场、东乾社区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灯谜展猜、有奖竞答等活动。

(4)门户网站“美化”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已于5月8日,在市总工会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对市总工会2018—2022年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公开。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1)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8日组织市总机关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解答》《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以上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暂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文件要求组织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三是已退回2018年以来报销“三八”活动费用和2019年以运动会名义购买鞋服费用。

(2)超额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8日组织市总财务资产管理部人员学习《三明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要求财务资产管理部人员今后加强报销凭证审核把关。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召开全宫会、市职工业余学校已于4月7日、4月2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三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总结财务报销过程中常见错误,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报销凭证。二是已对市职工业余学校出差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于4月18日由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对参加沙县篮球教练培训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已退回途中伙食补助费。四是严格会议审批和费用开支,市总工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学习,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会议费用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务用车审批。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及时修订《三明市总工会机关公务用车暂行办法》,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责令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把关、审批,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出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落实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坚决遏制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已退回超标准公务接待用餐费用。三是已于4月28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四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7日召开全宫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标准开支相关费用,并认真审核。五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对2018年以来公务接待开展自查自纠,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六是已于5月24日、5月29日由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和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分别对市工人文化宫原负责人、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向市总工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刚性不够。

(1)资金“未批先支”。

整改情况:一是市总工会已根据规定制定市总工会资金存放管理方案,并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通过,今后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提取备用金时使用《备用金支取通知单》。二是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今后严格审批制度,未审批不能报销。三是已于5月8日组织财务资产管理部人员学习《三明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现金备用金支取;学习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资金存放管理。四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6月6日对2018年以来市工人文化宫资金存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五是已于5月24日、5月29日分别由市总主要领导、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对经办人、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

(2)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市总工会已于4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法》《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5月8日,组织财务资产管理部人员学习《三明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财务资产管理部人员加强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二是市职工服务中心已于4月1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做好采购管理工作。三是2019年9月举办的全市职工摄影大赛部分获奖作品3人稿费已全部发放到位。四是已于5月24日、6月2日分别由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向市总工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3)审核把关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三明市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今后进一步加强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已收回多付企业工程款。二是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制度,避免单据、附件不符的现象发生。四是已于5月24日、5月29日分别由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对经办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五是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逐级审核、把关,防范发生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错报、错发。

4.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1)部分资产失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工会房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经营性资产租赁的规定、制度。二是制定《三明市总工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工会大厦后车库及三家移动基站场地等部分场所由市工会物业管理中心管理使用,市工会物业管理中心出租前需报财务资产管理部审核并及时将租赁事项相关材料报市总财务资产管理部备案。

(2)违规议价出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工会房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经营性资产租赁的规定、制度。二是制定《三明市总工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总房产出租管理。三是严格按省总、市总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对经营性资产租赁加强管理,规范对外公开招租流程,杜绝以议价形式出租资产,切实保障工会资产出租收益。

(3)无原则让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工会房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经营性资产租赁的相关规定、制度。二是制定《三明市总工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总房产出租管理。三是严格按省总、市总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公开出租工会房产,切实保障工会房产出租收益。

5.服务购买询价制度形同虚设。

(1)没有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召开全宫会组织学习《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今后严格遵守市工人文化宫“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宫务会议制度和采购制度,规范活动外包的经费、合同、询价等各项内容。二是已于4月19日对2018年以来市工人文化宫开展文艺类慰问演出设备租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今后建立合同登记台账,规范合同管理,将可能涉及业务的合同细分为四类,并将设备租赁合同归为一般服务类。三是已于5月24日、5月29日分别由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对市工人文化宫原负责人、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向市总工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已于6月15日重新修订《三明市工人文化宫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财务开支管理规定。

(2)虚假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召开全宫会,组织学习《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认真审核。二是已于5月24日、5月29日分别由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对支部书记、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向市总工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今后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规范活动外包的经费、合同、询价等各项内容;在服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供应商通过“天眼查”等平台查询信息作为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签订《报价承诺书》。

(3)“宽松”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组织学习《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认真审核。二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8日,建立合同登记台账,规范合同管理,细分合同类别,将设备、舞台背景租赁服务归为一般服务类。三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4月19日对2018年以来文艺慰问演出设备租赁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在服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将对供应商通过“天眼查”等平台查询信息作为必要的证明材料。四是市总工会已于4月28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对采购事项严格按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并通过“天眼查”等途径,防范围标串标风险。五是已于5月24日、5月29日分别由市总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市工人文化宫主要领导分别对市工人文化宫原负责人、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向市总工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六是严格按照《三明市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开展机关各类采购,规范活动外包的经费、合同、询价等各项内容,并修订完善《三明市工人文化宫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

(1)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在党组会上积极发言,达成共识,不断提高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市总工会拟于今年期满换届,届时根据省总工会、市委统一部署,人员将统一调整到位。三是通过“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1—5月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8家,新入会854名会员;已争取为5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省总专项资金。四是开展民营小微企业建会“集中攻坚”行动,结合“工会干部进民企”活动,帮扶20家民营小微企业完成建会入会工作。五是基层部、权益部已分别与省总工会基层部、网络部沟通,已起草数字工会实名制数据库平台建设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和实施。六是开展三明工会实名数据采集工作,结合2022年11月第十三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填报的相关信息、基层工会新成立或换届办理报批手续等工作,目前已掌握全市工会会员实名制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

(2)执行议事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资金存放管理。二是根据规定制定市总工会资金存放管理方案,并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通过,今后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三是分别于4月23日、5月10日、6月5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办法》《三明市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等规定,为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夯实基础。四是自2022年11月以来,在党组会中涉及干部提任、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转正、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事业人员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次评定等议定事项,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数达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对拟调入、晋升、转任等人员,严格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防止“应回避未回避”情况发生。五是已于7月12日、7月13日分别由市总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

(3)领导下级工会组织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明市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三明市总工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022年11月以来,已将沙县、清流县总工会主席,泰宁、三元、尤溪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委员会、三钢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林业系统、烟草系统、财政系统的正、副主席的任免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并编发会议纪要。二是对未及时换届的系统工会,下发换届通知书,督促换届序时开展,部分工会因涉改等原因,提呈暂缓换届申请,待机构改革结束后立即推进换届。三是进一步健全市属基层工会台账,实时更新组织动态,目前更新440家基层工会相关组建信息,先后对城发物业、闽光文旅等9家市属国有企业工会组建和换届工作进行指导。

2.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管理不严、纪律松弛。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23日重新修订《三明市总工会机关考勤管理规定》,每月由监督检查管理小组开展1次考勤督查,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多次严明考勤纪律。二是4月20日以来,市工人文化宫分别召开班子会、宫务会、全宫会,组织学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假期规定》和《三明市总工会机关考勤管理规定》,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认真审核,强化考勤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考勤各项管理规定。三是市工人文化宫成立了考勤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三明市工人文化宫考勤管理规定》,每月将不定期对考勤进行督查。四是市工人文化宫已于6月9日重新修订《三明市工人文化宫考勤管理规定》,将考勤制度与职工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挂钩。五是市职工业余学校已于6月14日重新修订《三明市职工业余学校考勤管理规定》,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考勤、请假制度,严格考勤制度。

(2)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延迟退休当事人已撤诉,与市工人文化宫签订劳务协议并将需退还款项全部退还到位。二是已于5月23日,市总主要领导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向市总工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于7月7日由市总主要领导对原基层部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市总机关纪委书记对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三是修订《三明市总工会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总工会公文流转,严格上级来文收签、登记、批转、归档等流程,做好与福建工会OA系统等系统对接,开展电子公文归集和上级纸质来文及文件批阅单电子化转换和归档,提升公文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公文档案齐全、完整。四是及时收集整理技能竞赛活动相关信息,并建立台账,做到台账清晰明了。

(3)干部培养使用缺乏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职务、职级的职数空缺情况,围绕工会主责主业,针对维护职工权益等重点工作,已在2023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中招录法律专业年轻干部1名,并向市委编办提请机关人员调配用编申请,以解决机关人员使用紧张的问题。二是已与市委编办咨询相关政策,届时将按照程序开展事业工勤向专技岗转化工作,并拟于2024年三明市事业单位招考中,规范化做好用编申请。三是立行立改,及时对市工人文化宫和市职工业余学校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四是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根据职务、职级的职数空缺情况,进一步分析拟提任职位的条件,综合考虑岗位匹配度等要求,选优配齐部门主要负责人。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发挥机关党委作用,深入研究党建工作,4月1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总工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建立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案,每半年开展1次检查,指导督促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和落实,并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三是即知即改,2022年11月下旬开展2018年以来各支部党费自查工作,足额补缴党费,并及时公开党费收缴、补缴情况。各支部已于4月开展2023年党费核算工作,机关党委已于4月完成党费核定工作。

(2)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二是市工人文化宫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确定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记录。三是已于6月15日举办市总工会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观看党务知识动漫视频讲解,并开展党务应知应会知识现场测试。四是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业余学校规范会议内容,分别召开支委会、业务会,杜绝支委会与业务会混开的现象。

(3)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上旬已对近几年发展的党员材料重新审核,补齐思想汇报材料2篇。二是印发《三明市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手册》,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流程工作。三是在6月15日举办的市总工会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上,观看发展党员有关工作视频讲解,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四是已于7月13日由市总主要领导对三个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

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

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23日、5月10日,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规定。二是抽调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务干部、优秀年轻干部5名,充实市总工会干部考察人员队伍,并组织业务学习会3期,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条例。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程序、方法、要求的学习把握,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明确重要事项,关键时间节点,提高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及时做好科级干部信息库更新备案,建立科级干部管理台账,严格规范填写内容和格式要求,涵盖干部“三龄两历”、任现级别和任现职务(职级)时间等信息。五是严格按照《三明市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三明市总工会议事规则》,2022年11月以来,研究对涉及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招聘)、工作调动、编制调整、挂职锻炼、借用等工作,提交党组研究13次。

5.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压牢压实。

(1)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深化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我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2023年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中共三明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多咬耳朵扯袖子,及时发现、制止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前集体提醒谈话1次,任前谈话5人次,诫勉谈话1人、给予诫勉处理1人;针对巡察反馈有关问题,开展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33人次、向市总工会党组作书面检查9人。三是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于1月18日、4月28日,召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以通报典型案例的形式开展廉政教育;6月21日,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前往三明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禁毒防毒相关知识并接受警示教育;6月28日,组织机关在职党员赴永安小陶孝廉馆现场教学,深入学习廉政文化,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履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福建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强派驻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监委印发的《统筹做好“四个监督”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市总工会党组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紧盯政治生态和廉政风险点,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采取跟班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总工会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指导机关纪委在监督工作中做到和纪检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不断提高机关纪委的监督能力水平和监督质效。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加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深挖细查能力,切实增强审查调查工作主动性。

(3)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根据全总、省总相关文件精神,经党组会研究,已向现租用文化宫租户发出《关于工人文化宫出租房产到期收回的提示函》,明确通知相关租户,于租房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产,用于建设服务职工群众活动阵地。二是4月13日,市总工会成立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划、协调和推进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各项工作,向市分管领导、省总工会报告改造工作情况。三是清理出租、承包行为,对经协商确实无法解除的经营性场地租赁合同,将项目从市工人文化宫剥离,进行物理隔离,统一上交市总财务资产管理部管理,对外不再悬挂“三明市工人文化宫”牌子。四是充分利用现有存量阵地,加强职工文化活动团队建设,坚守公益原则,努力挖掘更多的文化资源为广大职工服务,树立职工“学校”与“乐园”的良好形象。每周二晚上,为全市声乐爱好者开展声乐培训及合唱技巧排练;每月15日晚,开展全市职工灯谜爱好者交流活动。通过组织拍摄“致敬劳模工匠”访谈活动及“职工微课堂”系列,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不断满足职工多元文化需要,赴社区、物流园区、基层企业工会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慰问演出、劳模宣讲、灯谜展猜、趣味运动会、诗文诵读等活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无原则让利”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租房合同未到期。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协调做好工会大厦场地、店面收回、交接及租金的收缴工作。二是做好收回房屋及租金事项后续应对准备工作。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关于“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租房合同未到期。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筹划、协调和推进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各项工作。二是在租房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产,用于建设服务职工群众活动阵地。

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着力巩固已有成效,紧盯重点领域,举一反三,坚持在标本兼治中固化整改成效,在补齐短板中夯实基础工作;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措施,持续推进,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在一定范围公布整改结果,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机关存在的问题和不良风气做到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坚持依法用权,综合运用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强工会资金资产使用监管,建立资产出租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解决;持续深化工会经费“1+X”专项督查和工会经费审计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

(三)持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机制。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细抓实工会系统组织、队伍、阵地、经费、制度等工作,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70576;通讯地址: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ghjgdw@163.com。

?

中共三明市总工会党组

? 2023年8月7日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