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常用公文的格式标准
一、总体要求
每页 22 行,每行 28 个字,并撑满版心,行间距为 29.3 磅固定值,特定情
况可以作适当调整。版面上空 37mm,下空 23mm,左空 28mm,右空 23mm。
页码用 4 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
“特殊字符”中的长划线“—”,长划线上距版心下边缘 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
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全文阿拉伯数字均设为 TimesNewRoman。
二、主体部分
(一)标题
用2号小标宋体字,行距为32磅固定值。多行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不采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每行做到词意完整,
分行不破词。
副标题用 3 号楷体字。日期用 3 号楷体字。
(二)正文
用 3 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段首前空二字,段尾单字不成
行。文中结构层次序数原则上用 “一、”“ (一)”“1.”“ (1)”标注;一
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三)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用 3 号仿宋体字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 “附件”二字,后
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附件
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
齐。
(四)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党委及党委办公室、党委部门制发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
加盖发文机关印章(请示、报告等上行文,非普发性干部任免文须加盖发文机关
印章);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府部门制发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公文,应当加盖发
文机关印章。公文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1.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
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从左到右整齐排列在相应
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
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
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
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
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等距撑开,长度相同。
3.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适当调整行
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五)附注
用 3 号仿宋体字居左空二字用圆括号括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空一行。如果表
述中重复出现括号时,用六角括号套圆括号。
(六)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
附件顺序号用 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不加标点符号。附件标
题和顺序号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标题居中与 “附件”二字和附件正
文之间各空一行。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时,应当在
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
序号。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