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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标题短句摘抄]地方志写法(五)年鉴的写作
地方志应该志什么?
  

山东省志办公室 刘乾昌
  

  修志已达五、六年之久了,但是,地方志应当志什么的问题,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想就此略陈管见,以就教于修志战线上的广大同志们。
  

要重在于资料的记述
  

  古人云:史重在鉴,志重在用。任何书籍都有其功用,史的特殊功用在于鉴,而志的特殊功用在于用。
  鉴和用有区别吗?有!我们只有把它们之间的区别探讨清楚,才能够把握住志书的性质,充分体现出志书的宗旨来。
  史书是对于历史的记述和阐述,特别是关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的记述和阐述。史书的任务,对于革命的人们说来,就在于揭示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不断地把人类社会推向前进。历史就是一面镜子,只有懂得昨天和前天,才能懂得今天和明天。这就是史的鉴的功用所在。
  地方志,是关于一个地方的自然、社会历史的资料性的著述。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资料性三个字。志书虽然也记载历史,但它的任务主要是通过记载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史实,供今人和后人来研究自然、社会的发展规律及历史的经验教训。这就是地方志的用的功用所在。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当前不论在方志理论上还是方志实践上,都有偏离志重在用的倾向存在,两千年来浩瀚汪洋的地方志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重视,就是因为他们记载了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大量史实。可是在当前,对于继承和发扬方志资料性的传统,强调的似乎不够。
  有的同志认为,旧方志不论是对自然现象,还是对社会现象的记述,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只写“是什么”,而没有写出“为什么”。笔者认为,方志的只记“是什么”,而不写“为什么”,不应当说是它的缺点,而应当说是它的特点。因为方志的功用就在于它的资料性。重要而有价值的史实,不管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地方志能够把它们翔实地记载下来,就应当说是任务完成了。至于为什么会产生种种史实,则不当苟求于方志,因为这是方志的性质所使然。1935年《寿光县志》记载了“月出北方”、“三月并出”这种奇怪的天象,当时能把这种现象记载下来,就是难能可贵的,至于研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既不是志书的任务,又是当时的编纂者所回答不出来的。1862年(同治元年)发现过极光,旧志作了真切而生动的记载:“八月十九日夜,东北星火如月,色似炉铁,人不能仰视。……顷之,向北一泻数丈,欲坠复止,止辄动摇,直至半空,忽然银瓶乍破,倾出万斛明珠,缤纷满天,五色俱全,离地丈余没,没后犹觉余霞散彩,屋瓦皆明。”就是在自然科学已相当发达的今天,如果遇到极光这种天象,能够作出类似的真实而生动的记载,那就应当受到称赞,对自然现象应当如此记述。对社会现象的记述亦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中,这种基本矛盾又集中表现为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则是战争,对于种种社会现象之“为什么”,要挖到这些总的根源,地方志是担负不了的。胡绳在谈到鸦片战争失败的原因时写道:“中国方面战争领导权掌握在腐朽的封建统治者手里,他们和本国的广大人民处于尖锐对立的地位。他们不但不能充分利用在本土上作战能够取得的有利条件,反而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而丧失了这些有利条件;不但不能利用远来的敌人所处的不利条件,使之陷入愈来愈大的困难,反而使敌方来说是不利的条件变成了有利的条件。”(《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第46页)这是写史,写志是万万不能如此写的。方志的任务在于提供翔实的史实,不管是今人还是后人,他们可以从这些史实中得出“为什么”的结论来。对于中日甲午战争的威海之战,《威海市志》在军事篇中,记述了白马河阻击战、保卫南帮炮台、孙家滩伏击战、北帮炮台陷落、威海港决战、刘公岛失守等史实,在人物篇中,不但为丁汝昌、邓世昌、刘步蟾、杨用霖、孙万林等爱国将领立了传,而且也给方伯谦、阎得胜等民族败类立了传,这些史实的记述,如果有助于人们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官僚一向抱着决定战争胜败的唯一因素是武器的观点,他们的唯武器论的实质是失败主义和投降主义。”(《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第418页)这就是最大的成功,而不必直接写出战败的原因。总之,“资料即信息,或曰信息的记录形式。人们首先要求于志书的,不是对于某些问题的分析、评价、推理,……人们只要求从中得到这一区域内各领域翔实的信息储存。”(李汝舟:《方志学与信息论》)
  地方志的功用,既然在于资料性,它就不应当担负着总结事物发展规律的任务,至于反映事物的规律,可以作为要求提出来,但是,不应当过分地予以强调,不要事事都要反映规律。我国1840年以来的历史说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对于这一历史规律,方志可以予以一定程度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还是要靠史实,靠资料性。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都是有其不同的时代特点的。只要记载的社会各个领域里的史实,都具有各自的时代特点,对于上述历史发展规律,自然就会作出一定程度的反映。但是切不可事事要求反映规律;要有规律能反映则反映之,无规律或不能反映则不要勉强为之。反映规律,应当是记述史实的必然结果,而不应当是人为地外加的,记社会现象如此,记自然现象更是如此。有些自然现象的规律,不是一年、两年就能表露出来的,而是需要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所以,你之所谓的规律,是不是真是规律,那还很难说哩!旧志书上对旱涝自然灾害多有记载,虽然并没有记述什么规律,但是规律就在其中,今人不就是根据那些看来散乱无章的记载,总结出了大约多少年旱一次,多少年涝一次的规律吗?如果是古人都在强调自然灾害规律的记载,而忽视了旱涝灾害史实的记载,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他们总结出的那些规律不但无益,而且有害,今人更是无法根据那些所谓规律,而总结出正确的旱涝规律的。认为规律比史实重要,反映不出规律,志书的质量就不高,这是一种错觉。史实是第一位的,没有史实何来规律?志书就是供人们来总结认识规律的。枣庄市齐村区的漆树,武汉市的汉绣,不是因为旧志上有了记载,才重新为人们发现吗?马鞍山的沙洲、全椒县的古道,不是因为旧志上有了记载,才为今人造福了么?有谁听说过,有谁见到过,旧志上记载了一条什么规律,而为今人重视起来呢!在科学发展的今天,记载史实仍然是方志的任务,因为社会和自然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都是在螺旋式的前进着。只有世世代代、连续不断地记述着各自地方上自然、社会各个方面的史实,才能为今天和后人研究各种事物之发展规律提供出可靠的依据,冯天瑜教授说得好:“有的志稿似乎急于作新旧对比,其实,写方志似乎不必在这方面立意(但科学的方法,可起到这种作用),因为如果主观上要作'新旧对比’,便在选材上、行文上可能有失客观。我们的志书要记下历史复杂的全貌,若干年后,它们才显示出特别的功用来。以上说法,也决非主张客观主义。历史发展的趋势,一定要显示出来。不过,这种趋势并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波澜起伏,错综复杂的。把历史比喻成一道长河,那么,这条河不会是清澈见底的,而是浑浊的,但它的流向是有规律可循的”。(《对几部志书初稿的看法》)这话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及反映规律的问题,是极有帮助的。
  对经验教训的记述,也不应当强调过分,也应当寓经验教训于史实之中。对待它们的态度,应当同对待规律的态度是一样的,能寓则寓之,不能寓不强求。这是因为,地方志应当着重强调的是褒,而不是贬。有褒无贬固不可取,褒贬并重也不足为训。谁人不说家乡好?要把家乡最美好的事物写出来,这是最为重要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对新方志内容的要求所强调的也是褒,而不是贬。“秉笔直书”所强调的则是贬,而不是褒。其实,秉笔直书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在今天也是提倡不得的,许多同志早已指出,董狐、南史之类的笔,并不是其书之笔,而是回护曲折之笔。提倡秉笔直书,实际上是自欺欺人。基于这样的认识,对于“关于建国以来重大政治事件的记述,要遵守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也就不会过分地强调去记述失误、挫折和教训了,地方志终究不是地方史、党史和党的决议,对于失误、挫折、教训这类东西的记述,最好的办法就是寓于史实的记述之中。
  寓论于事实的记述之中,是方志的传统,这也是由于其特殊的功用在于资料性所决定的。寓论断于叙事,就是通过对具体史实的叙述,把论断体现出来。史虽然是允许论断的,但是着重提倡的,大量采用的表述方法,还是寓论断于叙事之中。顾炎武夸司马迁说:“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于叙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日知录》第26卷)唐刘知几提倡用晦,他说:
  “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又说:“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史通·叙事》)他所说的用晦,虽然是从史文繁简的角度提出来的,有突出重点和含蓄、凝练的意思,但是其主要意义,在于顾炎武所说的一寓论断于叙事;就是说:“不用专门说一些议论的话,就可以把自己的论点表达出来”,这是“表达历史论点的特殊形式”。(白寿彝主编《史学概论》第226页)史尚且如此,作为资料性著述的地方志,更应如此。可是,目前对于志书不允许有议论的这道堤防,有要予以突破的苗头。如有些同志说:“怎么能没有议论呢?”“不能太绝对了,还能一点议论没有吗?”因而在一些志稿中,到处都充满了议论,篇前有,篇中有,篇末还有。我们说,在一部几十万、成百万、成千万字的志书中,可能不能绝对的一处议论都没有。但是,不允许有议论的这条原则是不能改变的,是不能公开提倡允许议论存在的。编报纸刊物,要消灭一切错别字,不能因为错别字时有发生。而提出允许错别字的存在,志书之不能提倡议论存在,与此道理完全相同。志书要以翔实的史实取胜,而不能以空洞的议论取胜。资料是第一性的,编纂者的立场、观点要通过资料表述出来;没有资料也就没有观点,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嘛!你的议论,即便是百分之百正确、但是,没有资料来说明你的议论,对于今人、后人又有什么用呢?你的资料很过硬,完全可以说明你的立场、观点;你又何必再发一通议论呢?有的人,为什么动不动就从字里行间钻出来,大发一通议论呢?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手中没有过硬的货色,二是缺乏寓论断于叙事的才能。绝不能搞瓜菜代,以议论代替资料。
  

要重在于事业本身
  

  什么叫事业呢?按照《辞海》的解释就是:人的经营成就。孔颖达疏:“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
  现在一般都按事业立志,一部县志一般都设有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政权、党派、群众团体、公安司法,民政、军事、农业、林业、水利、牧副渔业、工业、交通、邮电、商业、粮食、金融、文化艺术、教育、医药卫生、体育、科技等等专志(分志)。这些专志,除了大事记、人物、附录、杂志等少数的以外,基本上都是一项事业。总的说来,对这些事业的记述,就是记其所营之事,述其所成之业。
  每一项事业,都有事业本身与非本身之区别,事业本身的东西,应当着重记载,非本身的东西,则应当不予记载。拿《医药卫生志》来说,机构、预防、医疗、医药等等,都是属于事业本身,应当予以记述。为了保证卫生事业的开展而进行的一些工作活动,诸如党团活动、教育工作、生活福利、各种会议、各部门的具体业务等等,都属于非事业本身,或者是事业本身的具体工作,一般都不应予以记载。
  部门志同专业志的区别。并不在于一个部门写一个专业志,而在于“小而全”。小而全的含义有二:一是除了记述事业本身而外,还记述为了保证事业开展而进行的工作活动了如上面提到的《医药卫生志》,不但记述机构、预防、治疗、医药,而且还记述党团、教育、福利等等,这就是内容方面的全;二是体裁方面的全。本来专业志所应当运用的体裁,就是志和图及表,但是部门就不同了,它除此而外,还写大事记、人物传、附录等等。人们常说的不能把专业志写成部门志,主要是指这两方面说的。有的同志说,党派群团志“只记述部门本身的建设,明显是部门志”。这话说得有些含混。“记述部门本身的建设”,如果是事业本身的建设,那不能说是部门志,如果是既写事业,又写其他辅助工作,那当然就是小而全的部门志了。有的同志说,“于轻工业志之外,又设二轻志,则更明显是一个部门一个志了”。一个部门一个志,不能说是部门志,问题在于如何的写法。如果是按一个部门一个志,就是部门志的逻辑推理;那么,县志就只能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来分类立志了;而不能按事业,立政权、政党、群团、司法、民政、军事、农业、工业、……等志了。如果按类立志,几个部门、十几个部门写一个志,也有一个是写成部门志还是专业志的问题。还拿卫生事业来说吧!它在按类立志的文化类中立章,如果写的内容是小而全的,实质上也是部门志,不过不叫志而叫章罢了。按类立志,可能会相对地减少部门的出现。但是,只有懂得了要志事业本身的道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然,对于部门志也不能完全否定,作为县志的专业志,是不能写成部门志的,可是作为专业志的基础,是可以写成部门志的;也就是说,作为搜集资料的阶段,是可以把专业写成部门志的,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做法:一是先搞专业志,后搞部门志,如武汉市就是这样,一是先搞部门志,再搞专业志,如河南省就是这样。这两种办法比较起来,还是后一种好些,对于搜集资料来说,还是要竭泽而渔,多一点好。党团活动、教育工作,生活福利等项内容,作为某项专业志是不需要的,但是,对于党派、群团、教育和劳动人事等专业志来说,可能提供出有用的材料。每项事业都写一写大事记和人物更为必要,因为县志的大事记、人物志是很需要各部门提供材料的。有的县就有这样的体会,大事记和人物志只有在各部门志完成之后,才能够记述得准一些多一些。所以说部门志是专业志的基础。这个基础应当奠定在前,而不是在后。
  一项事业不能写成部门志,那么,一项事业中的不同业务,是不是就能写成部门志呢?回答也应当是否定的。有的县志初稿在《公安司法志》中,对于侦破案件一起一起地记述得很详细,这既无必要,又是不可能的,弄不好还会泄密。公安局各个部门的业务,哪个该记,哪个不该记,应当根据编纂宗旨,有选择地记述。要是各个部门的事都记上,那不又成了小部门志了么?侦破案件,有正义的侦破,有反动的侦破;有唯物的侦破,有唯心的侦破;有群策群力的侦破,有孤家寡人的侦破……。对于这种种的侦破,应当选择典型事例予以记载,以揭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公安。公安如此,其他各项事业莫不如此。拿军事志中的民兵这一章来说吧!在这一章当中记述的,应当是全县的民兵事业发展壮大,民兵的质量和作用,而不是写县人武部政工、动员、训练、后勤等职能科室的具体业务。有的县志在这一章中设计上组织工作、政治工作、军事工作等节,这在指导思想上就是写工作,而不是写事业、写民兵,主要应当写组织、干部、装备、练武、作用等项内容。组织主要是写什么时候建立的,各个时期的不同组织形式、数量、质量情况等等。干部主要是写不同时期的选配情况,数量和质量情况,先进人物等等。装备主要是写不同时期的装备情况和先进单位;练武主要是写不同时期的练武方式,军事素质情况、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等等;作用主要是写民兵和民兵组织在战斗、支前、生产、保卫海防、边疆、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精神文明中的好人好事好单位。不如此写,就会把民兵事业写死了,写成了小部门志。还有的单位在军事志中设政治工作、后勤工作等章节,这也是值得商榷的。第一,军事志是一个地方的军事志。它所记述的内容,都应当同地方有关,机构、地方武装、驻军、设施、兵器、兵役、民兵、人防、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兵事记述,这些内容,无一不是发生在一县之内的。而政治工作、后勤工作之类的内容,几乎纯属于军队建设本身的事情了,离一县之军事的距离较远了。第二,写政治工作,后勤工作,就是写部门志,不但没有必要写,而且也无法写,政治工作有秘书、组织、宣传、保卫、干部、文化、联络、新闻等等内容,如何记述得了呢?后勤工作有军事、政治、卫生、生产、军需、财务、运输、军务等等内容,这又如何记述呢?就是记述出来了,也不过是小部门志罢了。由此可见,既不可以把一项事业写成部门志,也不能够把一项事业中的某一项业务写成部门志。
  既不写大部门志,也不写小部门志,是不是就可以保证只记事业本身,而不记非事业本身的东西了呢?回答还是否定的,要保证记述事业本身,还必须禁记为了开展事业而进行的工作活动。从现有的志稿来看,这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多的。比如有的县志稿,把为了开展某项事业所开的什么会,会上研究了什么问题,会后又分成了几个工作组,抓了几个典型等等,都写上了,写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哪一项事业、哪一个业务部门一年还不开上几个会呢?几十年开多少个会呀?这又怎么记述得了呢?一般的工作会议,不能比党代会和人代会。党代会和人代会,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道路上的重要里程,都是非记不可的。重要的工作会议和工作组的派出,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对某项事业有重大影响,或对全县人民有重大影响,才可予以适应记述。抓典型的具体做法,是无须乎记述的,典型则是应当记述的,还有的县志初稿上,对计划生育也作了些不必要的记述,如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法步骤,节育的具体措施等等。志书所着重记载的,是计划生育,而不是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就是有计划地进行人口的再工作,在什么样的基础进行的计划生育,不同时期生育的情况是怎样的,当前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呢?这是县志需要详述的东西,比如平均初婚年龄、晚婚率、计划生育率、一胎率、二胎率、节育率、避孕率、结扎率、人工流产率等等,至于具体怎么抓的这项事业,在志书中是不需要记述的。有的县志的军事志,对兵役这一章中的义务这一节,是这样设计的:
  第X节义务
  1.兵役法的贯彻
  2.义务兵的征集
  (1)兵员对象
  (2)兵员条件
  (3)征集方法
  (4)服役年限
  3.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
  4.军校招生
  5.招收飞行员
  从这个编目设计上不难看出,编纂者的指导思想着重在征集方法上。如果是照这样记述出来,肯定是失败的,因为征兵的工作、征兵的方法,在全国也基本上是一样的。兵役这一章,主要有招募、抽丁、志愿、义务、预备役等节。对兵役的记述,主要不是记述兵役制度条文和征兵工作,而是主要记述征兵的史实,通过征兵的史实,来反映不同的征兵制度,不同的军队本质,不同的社会制度。
  对于政党和群众团体的记述,也有个事业本身和非事业本身的问题。有的县志篇日上,在中国共产党这一章中,设计有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和党员教育等节:这些内容,一般都是党的日常工作,是很难于以记述的。拿党的宣传工作来说,四、五十年中,如何记述得了啊?记述党,也应当记述主要的。比如:党的建立,第一个党员、第一个党小组、党支部、第一个县委;党的重要会议,包括历届党代会人员的组成和主要议题;党的组织状况,县委不同时期的组织状况,主要负责人,不同时期的基层组织状况,先进的基层组织;党员、不同时期党员的数量、质量状况,模范党员,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是记述的重点,党的组织状况和党员,实际上就是党的组织工作,至于怎么样组织县委、基层党委,怎么样发展党员,怎么样调配干部,等等,这些日常的工作不要记述。统战工作如有重要内容,可以单独设节或章予以记述。有的县志稿,对统战工作只是记了些落实政策的事,这不是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全部任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日常工作无法记述,其检查的结果可以分别在党员、党的组织等章节中记述。党员的教育,可以在党员、组织等章节中予以体现,单独记述是困难的。共青团和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也有组织、宣传等项日常工作活动,对于这些也不应当记述。对于这些团体,主要应当记述机构沿革、组织状况和重大活动。团的组织状况和团员状况,应当象党的记述那样予以记述,团的作用,可以象兵事记述那样,搞个活动记述之类的章节。政协和工会、妇联、儿童团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也可以设立类似的章节。总之,既要写组织状况,又要写重要活动(重大作用),日常工作不写。
  要做到记事业本身,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共有者不书。这是古人早已提出的一条重要原则,可惜我们今人只是讲在嘴上,身体力行不够。全国、全省、全地区的大事,在县市志中就不应当记述,交待背景是应当的,但交待背景不能记述共有之大事。比如辛亥革命,一县之辛亥革命,是在全国辛亥革命的影响下发生的,这应说是大的背景。一个县之辛亥革命是怎样发生、发展、变化的,是由这个县的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决定的,这才是需要认真记述的背景。不然的话,就无法解释辛亥革命在各县的多样性,如有的无声无息,有的是悄悄地换了一下旗帜,有的是发生了流血事件,有的是封建势力又猖狂复辟,等等。对于全国、全省、全地区发布的指示、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等,不应当大段地引用与抄录,因为这些都是共有的。(以下节略)


地方志基础知识讲座
王紫晨      第一讲:仕么是地方志?      国务院二○○六年五月十八日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指出:“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一个问题,地方志的定义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指出:“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由此可见,地方志的定义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狭义的地方志是指地方志书。“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本讲座所讲的地方志,是狭义的地方志,即地方志书。
第二个问题,地方志的起源与发展

首先,讲地方志的起源。

中国地方志的起源可以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

周朝建立后,分封了许多诸侯。各诸侯国出于加强自己统治的需要,均设置史官,随时记录本国发生的事件和统治阶级的活动与言论等,并编纂成书。晋《乘》、郑《志》、鲁《春秋》等即是由史官编撰的具有史志性质的国别史。

地方志还导源于地理书。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由于生产的发展,活动地区的扩大,地理知识日渐丰富。随着水陆交通和商品交换的发达,经济上呈现统一的趋势。政治上大一统的趋势在酝酿之中。由于诸侯们在不断发生的战争中,需要了解本国(本地区)的地理状况和他国(他地区)的自然环境,于是出现了一批总结前人积累起来的地理知识、记载全国地理情况的著述,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山海经》和《禹贡》。

地方志的起源与古地图也有密切的关系。《周礼》、《尚书》、《诗经》、《管子》等书中,都有关于地图的记载。我国地图的出现年代很早。据考证最迟在春秋、战国时代,已开始使用地图。地图上标明了行政区划、山脉、土地等情况,始于汉唐的地方志种类之一的“图经”,就是由古地图发展而来的。直到现在,地图仍是地方志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之一。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主要导源外,一些古代经典如《周礼》等,对地方志的发展也产生过一定影响。《周礼》也称《周官》,近人根据出土文物考定为战国时的作品。《周礼》主要记载周王室官制。《周礼》分地域记事的特征,是后世方志的基本特点。据考,《周礼》是最早出现 “方志”一词的古籍。如《周礼·春官·外史》载:外史“掌四方之志” 。《周礼·地官·诵训》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所以后人在追溯地方志渊源时,每每谈及此书。

其次,讲地方志的发展。

春秋战国至清地方志导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随着历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这三个方面既有各自的发展,又有相互间的融合兼蓄。其间,由于各自的发展,形成了地方志的不同形式;由于相互融汇,又逐渐使三个方面的特点融为一体而成为形式完备的地方志。

宋代是地方志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此期,不仅修志的组织形式和规模超越前代,地方志数量大增,更重要的是,地方志在体例上突破地志、地记等形式,逐步趋于定型。曾经盛行一时的图经已逐渐被“志”所替代。从此以后,地方志(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进人成熟阶段。以前的地方志多详于地理,略于人文,或专记某一方面。太平兴国年间.乐史撰《太平寰宇记》200卷,突破了旧志的框框,除仿效《元和郡县图志》门类外,增加姓氏、人物、风俗、土产等数个门类,特别是因人物而详及官爵、诗词、艺文。自此地方志内容包罗万象,将记地与记人、自然和社会结合起来,体例也大为改变。这一重要突破,使地方志由地理范畴迈向了史学领域,极大地提高了地方志的价值,影响了后世地方志的发展。

元代,地方志继续发展,不仅种类有所增加,而且体例更为完备。元代在地方志编修方面的一个突出成就,就是创修了一统志。

明代地方志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不仅数量、种类大增,而且体例更加完备、体裁更加丰富,且定期纂修,在全国各地已成制度化,客观上为清代大规模修志奠定了基础。

清代,国家统一,经济、文化一度繁荣,地方志的编纂也进人兴盛时期。此期,统治阶级重视修志,一批著名学者参加了地方志的编纂和地方志理论的研究。此期的地方志体例较之以前更加严谨,特别是章学诚创立的“三宝体”,成为旧地方志最为完善的体例。

辛亥革命后,政局动荡,内忧外患频仍,但民国时期编修地方志这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并未因此而中断。民国16年至民国26年,全国共编修及刊印志书626种,约占民国时期修志总数的29%强。其中尤以民国25年为盛,这一年有87种志书问世。此期是市志的创始阶段,修有《首都志》等市志5种。这10年间,还是省级通志编修的重要时段,民国各省通志主要成书于此时。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统治区修志活动较抗战前大为减少,但并未完全停顿。据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全国共纂修和刊印方志219种。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于民国35年10月重颁《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凡未设修志馆的省、市、县,应设文献委员会,具体负责修志。解放战争时期,浙江、云南和台湾均开展了通志的编修工作。从民国35年至民国38年,全国仅修成志书 105种。

民国期间,全国共修志1571种,其中省志45种、市志12种、县志1074种、镇志50种、乡土志124种、关卫志3种和各种志书资料长编、调查资料、概况259种。

最后,讲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的编修。

一是修志的兴起与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党和政府对编史修志工作的重视,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迫切需要,编修新方志被提到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订《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将编修地方志列为20个重点项目之一,计划在10年内全国大部分县市编成新志。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指导下,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组建了中国地方志小组,具体指导全国地方志的编纂工作。1958年3月,毛泽东主席在成都会议上倡议全国各地修志。8月,周恩来总理指示:“要系统整理县志,把关于各地地方志中的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资料整理出来,做到古为今用。”10月,中国地方志小组起草了《新修地方志体例(草案)》。第二年6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资料工作先进交流会,周恩来总理到会,询问全国地方志的编纂情况,并要求档案部门要把旧方志都收集起来。到1960年6月,全国共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530个县建立了修志机构。

1961年3月,中国地方志小组发布《新修地方志提纲草案》。1963年8月,中央宣传部批转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科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呈报的《关于编写地方志工作的几点意见》。据1960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50个县完成了志书初稿。此后至1966年,又有多部志书成稿问世。

这一时期的志书,一般都记载当地的自然、政治、历史、经济、文化、名胜、风俗、人物等内容,着重反映当地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革命斗争和解放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由于历史的原因,此期的志书过多地记载了阶级斗争,在资料方面也存在不实之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修志工作被迫中断。

二是新时期的修志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新时期。进行“四化”建设,需要总结和借鉴历史经验,需要认识和把握国情和地情。而作为地情载体的地方志,自然重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于是,一些有识之士,便向有关部门呼吁修志。1979年8月,湖南省率先成立省志编纂委员合,重新开始编修《湖南省志》。1980年1月,黑龙江《呼玛县志》在内部印刷发行,成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修成的第一部新县志。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各地“编史修志,为历史研究服务”。4月,在中国史学会成立大会上,胡乔木代表中共中央书记处到会作重要讲话,指出:地方志的资料要收集,要保存,要研究;要继承编修地方志的历史传统;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材料,新的方法去编写地方志。这年,中国地方史研究会筹备小组成立,湖北、山西、上海、贵州等省市相继成立了史志编委会或省志编写筹备组。

1981年是修志工作的重要年份。黑龙江、云南、广西、四川、河南、安微、河北等省和太原、贵阳、济南、郑州、哈尔滨等省会城市相继成立修志机构。7月15日,胡乔木又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指示:“新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7月15日至8月1日,中国地方志史志协会暨首届地方史学术会在山西太原市召开。会议通过了《给党中央、国务院的建议书》,原则通过了《关于新省志、新市志、新县志编纂方案的建议(草案)》等文件,这是有史以来的首次全国地方志学术会议,它对于新编地方志工作的普遍开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中国地方史志协会也因此而成为当时指导全国修志的中心。至1983年初,全国已有15个省(区)、44个地区53个市,1003个县建立了修志机构,开展修志工作。鉴于新编地方志工作已在全国普遍进行,1983年1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院向中央书记处呈递了《关于恢复地方志小组工作的请示报告》。经中央同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于4月8日成立,具体负责领导全国的修志工作。这月下旬,全国地方志规划会议在洛阳召开,地方志列人国家“六五”计划重点项目。9月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43号文件,批转中国社科院党组《关于地方志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应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好规划,建立和健全精干的机构,配备好人员,抓紧开展这一工作”。

1985年4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所颁布的第一个法规性地方志文件。同时,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社科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从此,编修地方志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务建设和文化建设正式列人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就全国多数地区来说,从1980年至1985年,其主要工作是理顺体制、建立机构、配备人员、训练骨干、收集资料、试行编纂等。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编修第一代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第一阶段。

从1986年起,全国的修志工作开始进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地方志工作的基本特征是:各级各类志书开始编纂初稿、审稿、定稿,并陆续出版问世。这是我国修志工作的关键阶段。为确保新志书的成书质量,1986年12月,经中央同意,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万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代表,胡乔木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到会祝贺并作重要讲话。曾三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作工作报告。胡乔木在讲话中,围绕提高新方志的质量问题发表了极有见地的指导性意见。

这次会后,各级史志部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在确保志书质量前提下,加快了新志书的编纂步伐。为展示新时期我国修志工作的巨大成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于1993年3月,在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举办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新编地方志成果展览,既向世人展示了新时期修志的巨大成就,又鼓舞了广大修志工作者的士气,促进了志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工作步伐的加快。

1996年5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国务院总理李鹏接见了与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李铁映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李铁映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一纳人、五到位”。所谓“一纳人”,即各级政府要把史志工作纳人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政务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经常研究和过问;所谓“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包括职称)到位、条件到位。鉴于在全国范围内绝大多数志书已出版问世,其中有些新志书在80年代中期就已出版发行,为保持地方志工作的连续性,李铁映在讲话中明确指出: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修志开始之时。全国第二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我国新方志的编修工作已进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修志工作的基本特征是:绝大多数地(市)县两级志书已先后正式出版,省志编修也进入收尾阶段。随着新世纪的临近,第一届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历史任务将圆满完成。与此同时,续修,即第二届编修新方志的工作被提上各级政府议事日程。

三是新方志编修成果。经过近20年的辛勤努力,我国的新方志编修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三级志书的编纂成就斐然。到1999年,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志书已出版1284部(卷),占规划编修数的52. 7%;地区(自治州、盟、市)级志书已出版176部,占规划编修数的58. 9写;县(市、旗、区)级志书已出版1961部,占规划编修数的(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81%;省、地、县三级志书全部编竣出版。据初步统计,截至1999年,全国已出版的志书总字数达到了48. 3亿字以上。

各级各类专业志、部门志及乡镇志的编纂硕果累累。十几年来,不少部门和单位在为三级志书提供专题资料和分志文稿的同时,还利用征集到的丰富资料,编辑出版了一批专业志、部门志和乡镇志。这批志类丛书的问世,不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大大丰富了新方志的种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9年,全国共编辑出版各级各类志类丛书4万余种(西藏资料缺),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截至2005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台湾暂未列入)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已出版5000余部,出版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名山大川志4万多种。全国地方志机构还出版省级年鉴31种,市级年鉴208种,县级年鉴406种。新编地方志工作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截至2005年底,我市已编修《阜新市志》1部4卷,450万字;编纂《阜新年鉴》20部,1600万字;编修县区志、部门志、专业志30部,1500万字;编辑出版了《阜新概览》、《阜新大事记》、《阜新解放五十年》等其它地情书籍10余部,并且质量较高,其中有多部志书年鉴及地情书在全国、省、市获奖。这些修志成果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了阜新的自然、历史、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情况,填补了我市史志方面的多项空白。同时,通过修志编史也营造了浓厚的地域文化氛围,增加了阜新城市的文化底蕴,提升了城市的层次和品位,充分发挥了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

第三个问题,地方志的性质、特征与功能

首先,讲地方志性质。

地方志性质,从古到今,有许多不同的看法。这一方面是由于历史上地方志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在历史的长河中,地方志逐渐地发展。其特征或性质也不断发生衍变。另一方面,由于地方志内容广泛,涉及学科众多,使研究者常偏重地方志特征的某一方面,而导致以偏概全或有失偏颇的“地方志性质”观。

地方志性质对地方志的内容、体例、特征,以及编纂方法都有着内在的规定性,有什么样的地方志性质主张就产生什么样的学派和志书。因此,地方志性质是方志学全部理论的立足点,又是编修地方志工作的出发点和指南,无论是从事地方志理论研究,还是从事修志实践,都应该准确地把握地方志性质,进而科学地指导地方志研究与志书编纂。

科学概念的形成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完成的,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有些概念的内涵外延也不断变化。

地方志性质,有地理说,历史说,史地两性说,资料书说,地情书说等等,在一定历史时期都是大体适用的,只是到了社会发生变化,地方志内容变得丰富时,旧有的认识就存在局限性了。地方志各时期的性质都有一定的适应性,但它难以解释宏观的地方志发展史。

经过多年的修志实践和理论探讨,关于地方志性质,目前为大多数学者和地方志工作者所接受的共识是: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地记述地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的资料性著述。

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这一条法规,明确地说明了地方志的性质。

地方志记述的内容是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本质特征是资料性文献,讲文献,就是特别强调资料的科学性,即资(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料的表现形式不是单纯的堆砌与汇编,而是对资料进行门类齐全、分类科学、层次清晰、结构严谨、统属合理的著述。资料与著述是辩证统一的,是丰富的资料与科学的著述相结合的产物。

其次,讲地方志特征。

特征是指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征状。性质决定特征,特征体现性质。地方志的特征:

一是地方性。

地方性又称区域性,是地方志的主要特征。地方志是以特定区域为记叙空间范围,具体包括4个方面:

1.以“行政区域”为空间的志书,其种类有一统志、州志、府志、省志、市志、县志、区志、旗志、乡志、镇志、村志等。

2.以“自然实体”为空间的志书,其种类有山志、河志、江志、湖志、海志等。

3.以“社会实体”为空间的志书,其种类有厂志、站志、所志、校志、院志等。交通志属于这一类。

4.“建筑物体”为空间的志书,其种类有楼志、亭志、阁志、寺志、塔志、堤志、坝志等。公路志属于这一类。

这4个方面可以囊括所有的志种,它们都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地方性突出,一般来说不得“越境而书”。

在地方性这一点上,新方志与旧志是一脉相承的。我们今天编纂的新方志,就是要以志书断限内的现行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的越境活动越来越多,如在外地甚至海外的经贸活动等。如果我们不记述这些活动,志书的内容就不完整,也缺乏时代特色。因此,我们对发生在境外的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的人和事,也应予以记述。对驻本地而非本地所辖的企事业单位,也应详略适当有联系地记述。

二是广泛性。

广泛性,又称综合性。地方志综合记载一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纵涉古今几千年或几十年,横涉各种门类,包罗万象,资料全面、系统、丰富。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至20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不等,门类划分更细,结构更完整,内容更广泛。如新修《阜新市志)400万字,分4卷,内容全面系统。

地方志的广泛性、综合性,还体现在新方志吸取了各行各业、各种学科最新的成果,正所谓“方志走向百科,百科走进方志”。

三是资料性。

地方志界普遍认为:地方志的价值在于提供科学翔实的资料。资料性是地方志最本质的特征。

地方志以资料见长,其编纂目的,不是象史书那样直接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而是以丰富的可信的资料全面反映一个区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各门学科和社会各部门所用。因此地方志采用的是朴实的记述体,是非褒贬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地方志的资料讲究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主要的门类,主要的历史线索,起始发端,中间重要的转折、现状,都应大致不缺,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四是真实性。

真实是志书的生命。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六条指出:“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地方志能够从历史的角度为人们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地方志资料之所以真实可靠是因为:第一,地方志的资料来源于原始档案的文献。官修的性质,使编纂人员可以获得官方的档案文件、金石碑刻等第一手资料。第二,地志书是官书,由各级地方政府主持,要经过上级部门的严格审查,资料是经过层层把关的。第三,地方志是本地人记本地事,时间相距不太远,其见闻比较确切,符合当地实际。第四,志书所记载的资料既要丰富,又要实事求是,严加考证,去伪存真。

五是连续性。

地方志的连续性特征,是中华文化绵延不断的具体表现。每当政局稍有安定,当政者就要提倡修志。唐朝规定,各州郡3年编一次图经,后改为5年。宋沿袭唐制,并成立了专门机构——九域图志局。元朝首创一统志,明、清三修一统志。清雍正年间又规定一统志60年修一次。

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22条。抗战胜利后,又颁布了《地方志纂修方法))9条,规定省志30年修一次,市、县志15年编修一次。

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指出:“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连续性的特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地区历史的全貌,资料系统、全面、完整,人们可以从中了解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演变。

六是独特性。

地方志的独特性,表现在地方志的编(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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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体例上。编纂体例是指地方志的体裁、结构和章法。地方志体例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事以类聚,横排门类,纵述事实;二是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七种体裁各有所用,相互补充。这种独特的体例,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一地社会和自然发展变化的情况,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基本符合地方志特定的内容需要,能够使志书内容与形式达到辩证的统一。地方志编纂体例的独特性是区别于其他著述的一个显著特征。

最后,讲地方志功能。

对地方志功能的提法自古至今不下数十种,但归纳起来,即1986年中国地方志协会学术年会上大多数人认为的“资治、教化、存史”。

古人的资治、教化功能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资治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教化是宣扬三纲五常,表彰忠孝节义,宣传封建礼教。

随着历史的进步,地方志内容的更新,“资治、教化、存史”功能有了新的意义和新的内涵。“资治”,就是利用地方志的资料,为各级领导和领导机关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教化”,就是利用地方志资料,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存史”就是利用地方志积累的资料,为编史服务,为社会科学研究服务,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

一是资治。

地方志的资治功能,是指地方志是地情全面、系统的反映,为领导和决策机关认识地情,把握地情,从当地实际出发,吸取历史上的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历代当政者对志书的资治作用是非常重视的。旧社会不少新官到任首先是“览志书”。

毛泽东同志特别喜欢看志书。在战争年代,每打开一个县城,毛泽东总喜欢找当地的县志看看。1941年(民国30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建国后,毛泽东更关心地方志。1958年毛泽东在成都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将《华阳国志》印发给与会同志。

邓小平同志指出:“编辑出版年鉴,很有必要。这是国家的需要,是四化建设的需要。”

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工作时曾指出:“编修新方志,为我们党政领导提供翔实可靠的市情、区情、县情,为认识城市、研究城市、管理城市,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推动改革开放,振兴、建设上海起到积极的作用。”

地方志对政府各个部门的资治作用,也十分广泛。吴奈夫《新方志编纂学》中列举了保护自然环境、防治自然灾害、开发地下资源、恢复传统产品、发展农副业生产、规划城乡建设、开展外贸业务、引进科技知识、推广计划生育、开辟旅游资源、保护文物古迹、落实党的政策、调解土地纠纷等13个方面。如北京大学地理系以《泰山志》资料为基本依据,完成了“泰山风景名胜资源综合分析与考察”的课题研究,获1989年国家建设部科技一等奖。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一些客商每到一地,往往要索取和购买当地的志书和年鉴,以加强对投资环境的研究和了解。同时,很多地方的党政领导也把本地的志书、年鉴作为珍贵的礼品馈赠给内外宾客,作为自我宣传的一种手段。实践证明,我市首轮编纂的地方志书在这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些年来,不论是上级领导人来阜考察调研,还是国内外客商来阜投资兴业,有关方面都及时把《阜新市志》和《阜新年鉴》送给他们,作为最真实、最准确的地情说明书,(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_秘_书_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加以了解和研究。据市志办统计,从2000年以来,我市各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要求市地方志办公室这方面赠书达2000余册。同时,市志办每年还要同全国50多个大中城市交换地方志成果,全国还有30多家馆藏购买阜新地方志书和年鉴。应该说,阜新地方志已经成为我市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是教化。

新方志的教化作用主要是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江泽民在上海市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说:“新的地方志,是对广大市民,特别是对青年一代,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现实的、生动的、亲切的、富有说服力的教材。它从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和现实中,将使人们懂得为什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真理。”

三是存史。

存史功能是地方志“与生俱来”的,是指地方志保存了反映地情的完整系统的历史资料,可以为后人所用。由于地方志记载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文化遗产。这些珍贵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时代,能发挥提供资料,以备参考的重要作用,同时为后人编写史书提供了科学翔实的资料。因此,地方志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第二讲:地方志的编纂方法

第一个问题,地方志的编纂原则

一、遵守疆界,不越境而书

志书都是依据行政区域为范围,记载一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能任情伸述,信笔漫写,喧宾夺主,越境而书。

当然,为了交待背景或为了比较差异,或为反映本地的经济、文化辐射力和与外地的联系,并不排除有针对性地引用外地的资料。这种引用的资料完全是为了更好地记述本地人、事、物的需要,为了记述的深度和提高著述质量的需要。但这种引用必须有量的限制,选材要精当,记述要简明,在总体上做到不越界,不过境。这就要求方志编纂者在实践中,要高瞻远瞩,统观全局,纵横比较,认清地情,把握特点;在具体写作时,做到严肃严谨,举笔若鼎,字斟句酌,切实注意遵守志界,不越境而书,使所修志书真正成为“一方之实录”。

二、横分门类,纵向记述

志体与史体不同,在编纂形式上,史体是以时系事,志体是以类系事。史书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著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而志体却要求分门别类地记述一方之历史与现状,“事以类从,类为一志”。它的特点是打破总的时间概念,注意按事物分类横排。志书在横排门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各类事物的性质和遵从科学分类原则,在纵向记述上,应注意:.纵述不宜溯源过远,而应侧重断限以内,需要上溯的则上溯;切忌纵列文件,而应纵述事实,反映事物的变化发展;不要面面俱到,而应抓住主线,突出主要;不要逐年记述,而应纵述演变,写好事物的量变、质变和盛衰起伏,切忌流水帐的逐年资料罗列。

横分纵述的方法在认识与反映事物本来面目方面有其独到之处,即能较科学地反映同一门类事物的内在联系,揭示同一门类事物间具有规律性的发展变化。此原则充分体现了地方志的编纂个性,以及它别具一格的编纂风貌。

横分门类、纵向记述是地方志编纂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由于地方志所记述的事物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记述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事物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做到宜横则横,宜纵则纵,以横为主,纵中有横,横中有纵,纵横结合,使篇目既符合志体,又利于把内容写清楚。避免过分强求横分门类,纵向记述,而导致记述事物的整体性较差和交叉重复等现象。

三、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横不缺项,是拟订续志篇目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地方志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全”字。所以称它为“一方之全书”。它所记载的是一地、一行业之全貌,举凡一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等,无一不在方志记述范围之内。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达,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行业越来越多,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我们在拟订续志篇目时务必深人研究,熟知地情,做到尽其所有,广辟类目,注重科学,也就是务必做到横不缺项。

纵不断线,是编纂地方志需要遵循的另一重要原则。地方志为“一方之全书”,又是“一方之全史”。横向看,方志反映一方之全貌;纵向看,方志反映断限内一方包括各行各业的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因此,断线与缺项一样都会影响志书的质量,应加以克服。

四、以事系人,生不立传

以事系人,生不立传是在地方志中如何休现人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以事系人,即因记述某一方面或某一事情的兴衰始末时涉及到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类人物的写法。它是编修地方志时,处理人、事入志,特别是在世人物入志的基本原则。要求记人时只记述其与此事有关的一些内容,而不是评价其全部历史(这是人物传的内容)。以事系人不是事事系人,人人都系,它只能系对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和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在世人物和其他人物,而且是以起过积极影响的杰出人物为主。具体地说,主要系以下12种人:创始人;主要领导人;起重大作用的关键人物;杰出的理论家、科学家;行业名人;能工巧匠;创造、发明的研制者;各种重大奖励的获得者;先进模范人物;具有高尚道德的人;已定案的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具有说明事物原委、全貌的当事人等。以事系人常用的方法是水乳交融法,就是把人与事、人与物揉在一块记述,人随事出,人随物出。

传记是记载本地已故重要人物一生事迹的文章。1998年2月10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就此作了明确规定和强调:“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人物志要坚持生不立传的(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

五、述而不论,寓论于述

这一原则是指志书记述要忠于事实,不加分析评论,不直接作褒贬之说。虽不直接闸明观点,但要寓观点于资料的记述之中,用翔实的资料来说话,用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资料来体现正确的观点。这一原则,是由志书的资料性、真实性和著述性所决定的。

我们讲述而不论,主要是针对志书的主体部分,即“记”、“志”、“传”三体裁而言的。这一部分的任务是把一方的自然、社会等各方面情况的历史和现状客观地、真实地记载下来。就志书整体而言,议论是其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序言、概述、简述、编后记。志书的议论是为了总结事之成败,评论人之善恶,反映编修者的见解和旨趣等,它是主观的;而志书的史事内容是客观的,议论是以客观记述史事为基础的,在志书中客观的记述和主观的议论要严格分开,不宜采取夹叙夹议的手法。但又要与所述的史事紧密相连,切忌离开所记史事而空发议论。志书的议论要精当简明,只能据事而断,作画龙点睛的点评性议论,决不用推理性的长篇大论。否则,就会失去志书的特点。

六、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专业特色

地方志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强列的时代感,时代性是地方志在时间方面的重要特征。不同时期编修的地方志无不体现着时代的气息。如首届志书中都体现了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由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工业,由传统生产方式走向现代生产方式的时代特色,反映了社会主义时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政权的组织形式等时代特点。

续志的时代特色就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全面进步等。

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我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本地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同时又要很好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浓墨重彩予以记述。如:阜新续志,就要突出“经济转型”,进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沉陷治理”等。

反映地方特点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单独立志法。即对一地具有非常特殊地位的事物立专志记载。二是升格法。即对一地有特殊地位的事物,由目升格为节,或由节升格为章加以记载。三是排列优先法。即对有一定优势的事物在排列顺序时,优先排列。如农业志排序应为先种植业再养殖业,有的地区养殖业地位特别突出,种植业所占比重较小,设置篇目时可先排养殖业,再排种植业。四是浓笔重墨法。即对有一定特点的事物,记载时可适当加大篇幅。采取上述方法反映地方特点时,要注意不可滥用,要避免造成篇目结构混乱和内容归属失当。

反映专业特点为编纂新方志“三突出”原则之一。专业特点也叫行业特点,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指一地独有的行业或与外地相比占有优势的行业,如阜新的煤电工业、杂粮加工业、玛瑙加工业等。反映这类行业特点可考虑采取列专志法、升格法、优先排列法等。二是指一地内部各行业之间相比较各自具有的特点。反映这类行业特点一要采用浓笔重墨法,二要采取“详独略同”法,即对有特点的东西详记,对有共性的东西简记、少记或不记。

第二个问题,地方志的篇目结构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

篇目结构是地方志的框架,好比建造高楼大厦的蓝图是工人施工的依据。一个好的篇目结构,是一部志书成功的首要条件。否则,资料再系统,文字再流畅,志书也因其貌不扬,归于失败。主编和编辑要成就一部志书,首先要在篇目结构上下功夫。

一、篇目的基本要求

篇目的基本要求是:门类齐全,分类科学,归属得当,排列有序,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时代鲜明,特色突出。所谓门类齐全,就是自然、居民、社会各个方面不缺项目,或称横不缺项。分类科学,就是对门类的划分要有科学性,属于自然地理门类的要按自然学科的要求划分,属于人和社会门类的要按社会分工来划。这个社会分工主要指现在的社会分工,同时也要考虑历史上曾存在的社会分工。归属得当,主要是指各个部类的内容不要交叉。我们过去甚至现在还有一些部门是小而全,如企业有公安、有诊所、有学校等,但志书编写特别是地方综合性志书,不能这样编。公安归公安系统、诊所归卫生系统、学校归教育。要搞大而全,不能搞小而全。所谓排列有序,就是志书的搭配排序要符合事物的内部联系,按逻辑程序排列。一般要求先自然、后居民,再社会。在社会中先经济、后政治,再文化,不能逻辑倒置。结构严谨,就是章节体就都是章节体,纲目体都是纲目体,不要混排。章节体不要有编没章,有章没节,以节或目为单位书写,不能以章为单位书写。附录或者列在最后,或者随文附录,二者只取其一,不要随文也附,最后也附,这样就显得乱了。层次清晰,就是层次要明确,不要令人分不清。同时要简,一卷本志书编、章、节、目就行了,不要再下分子目、细目,形成五六个层次,叠梁架屋。有些事物不太复杂的,也可以设编、章、节三个层次。时代特色鲜明,就是说志书是时代的产物,包括观点、门类、史料、文字,都有鲜明的时代性。要用时代的眼光,认识自然,认识人,认识社会,反映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反映社会进步的程度,反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各方面的成就。第一轮志书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普遍修的通志,但重点反映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二轮志书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要全面反映改革开放20年在各方面的巨大成就,包括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及人民生活,特别是经济上日新月异的变化,使读者看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所谓地方特色突出,主要是志书的区域个性,就是这个地方和其它地方的不同点。地方特色是一部志书区别于其它志书的主要标志,是克服志书千人一面的主要手段,也是增强志书可读性重要措施,需要下功夫搞好。地方特色在第一轮志书中表现在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物等各个方面,在第二轮志书中多数应该表现在经济和人物方面。各地要通过横向比较的方法,发现自己的特色。凡在全国或全省有影响的,可以升格设编,在地方有影响的可以设章设节,无论编、章、节、目,都应该详细予以记述,使其成为志书的闪光点。

二、制订篇目的方法

(一)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相结合

自然方面如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按学科分类划分。社会方面如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按社会分工分类。有些社会分工名实不很相符的,可适当予以变通。

(二)专家与修志人员相结合

专家对地方志体例熟悉,但对社会其它方面了解较少,很容易形成志书专业性不强的弊端,要吸收各方面的专家进来,听取他们的意见,增强方志的科学性。

(三)领导和群众相结合

制订篇目,主编的作用是主要的,主编、副主编都要亲自动手。要以主编为主,群策群力,反复制订,反复修改完善。

 第三个问题,地方志资料的征集与整理

资料性是志书最基本的属性。人们之所以用“经世致用”来表述志书的作用,其最根本原因就是志书汇集了大量的资料。这些资料是经过千辛万苦征集来的,是经过反复考证鉴别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既能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又能客观地表现事物兴衰起伏的发展过程和有机联系,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所以,志书的编纂过程就是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资料工作贯穿始终。人们就是通过对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别、使用,还历史以本来面目,使后人准确地了解前人所走过的路,从而寻找到有价值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因此,,必须下苦功夫,花大气力,做好续志的资料征集和整理工作。

一、资料征集

(一)资料来源   

一是文字资料,二是实物资料,三是口碑资料。

文字资料首先是档案资料,这是文字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续志首先要把省、市、县三级档案馆中涉及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档案资料查阅清楚;其次要把各行业(系统)的档案材料查阅清楚;再次要把散见在其它地方的有关档案资料查阅清楚。比如,一度与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有过密切联系的相关部门,有可能保存着我们所需要的资料,对此不应放过;最后要把自己的家底摸清,本单位的档案室以及相关科室,甚至具体的负责人所保存的文字资料等。续志的文字资料还包括档案资料之外的其它文献。比如图书、报刊、年鉴、基层志书、网络信息等等。

实物资料也不可忽视。有些实物资料本身也是文献资料。如录音、录像、图片、信息光盘,甚至有的科研仪器、生产设备、名特优产品等,也是实物资料的具体存在形式,值得我们在征集资料时加以关注。

口碑资料,即我们常说的“口头活资料”。它也是我们在征集资料过程中需要加以注意的资料形式。一方面,为了全面表述某一个历史史实,往往需要我们对有关的当事人或知情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如采访记录、讲话录音等。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着大量的来自群众的十分鲜活的语言,如民歌、民谣、谚语、传说等等。

(二)资料收集

首先,要拟定资料的收集计划。收集资料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要根据志书的篇目内容,拟订出资料的收集计划。一般来说,志书篇目的拟订,便决定了资料的需求,“目”或“节”便是资料收集的基本单元。资料收集时,要充分考虑到各单元的需求,有些资料是全局性的,可以作为续志记述的背景;而有些资料则是个性化的,可以列入相关单元的主题资料范畴。为(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了便于操作,还应该有一个资料收集的指向和进度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资料收集工作最好是按“采编合一”的原则,这样做有利于资料的收集和志书的编写。

其次,要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一是“先内后外”。即先收集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便可以知道还缺哪些资料,再确定下一步的收集目标。二是“先急后缓”。对采访口碑资料要抓紧进行,不然很可能失去机会;而对那些因某种原因需要销毁或可能被销毁的资料,也应抓紧抢救,不然就无法挽救。三是“先近后远”,即先收集志书上限的资料,后收集志书下限的资料。就某一行业(或事物)而言,要先收集其发端的资料,再收集其发展变化至志书下限的资料。这样以时为序,条理清楚,便于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考订。

第三,要做到博采精收。凡能设法收集的有关资料,力求收集齐全。 “宁滥毋缺”。“博采”资料的同时,还应注意“精收”。本次续志反映的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间的发展变化,与此相关的大事要事应属于“精收”之列。比如,反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所产生的新面貌、新成就的资料;体现社会主义新风尚、新道德的资料;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色的资料;说明事物发展变化因果关系的资料;高新技术的生产、科研的资料;有鉴别前志中正误之作用的资料;有补前志未涉及内容或记述断缺的资料;有入志价值的实物资料和口碑资料等。

第四,要发动有关人员提供资料。《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根据收集资料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向有关人员采访咨询,或发函约稿,或邀请相关人员开座谈会。这样既可获得所需资料,又能考证一些问题,又可提供新的资料线索。

第五,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料。现在,许多档案馆、图书馆,官方的政府网站,机关网站、企业网站,行业网站等已经普遍采用计算机存储资料,不少资料已经上网。一方面,我们可以到有关部门去实地收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直接到相关网站上去获取资料。

二、资料整理

(一)资料建档

续志资料是编纂的依据,续志完成后资料便转化为原始档案,因此必须对续志资料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一,编号登记。登记和分类同时进行。一是制定统一的资料登记表。这个登记表应包括资料的来源(单位或个人)、类别(在续志篇目上的对应章节)、内容摘要、属性(原始资料或转录资料,即第一手资料还是二、三手资料)等等。

第二,分类。比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等。有些资料一时不便确定其归属的,可以列人综合类,以便在使用时进行统筹。

第三,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应确定一名高素质的资料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到手的资料,做到分类管理、统一登记、分类编号、建立借阅制度等。必须杜绝把到手

资料一锁了事或据为私有的粗放管理做法。为了工作的方便起见,也可以采取分散管理的方法,由资料收集的当事人一也就是相应篇章的编写者管理自己收集到的资料,用完以后再统一归档。

(二)资料汇编

对于收集到手的资料,经过登记建档之后,还需要进行整理汇编。整理汇编工作应结合续志的篇目进行。其方法大体上有三种。

一是汇集。采用排列的方法,把同类的原始资料进行初步的筛选和集中,根据续志篇目的顺序,对资料进行有条有理的排列。汇集可以用稿纸抄写出来,打印装订,也可通过微机来完成。可以在电脑上建立相应的篇目“文件夹”,把所收集到的原始资料通过扫描仪录人电脑,在电脑中进行编排,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汇集资料不仅比较系统,而且保留着资料的原始性,极具存档价值。在电脑中进行汇集更便于存储,也便于进一步的加工制作。

二是汇编。如果说汇集只是初步的排列组合,那么汇编则是在汇集的基础上,对资料进行进一步的筛选和修饰加工,使其更趋于条理化,使事物的始末一目了然。资料的汇编又分为汇编和长编两种;以事为序的称汇编;以时为序的称长编。两者都是资料向志书初稿过渡的桥梁。

三是制作专题资料。专题资料是在汇编基础上整理加工和再提炼,是具有志稿雏型的专题文章。专题资料一般较好地反映了事物的发端、发展和变化的全过程,并能彰明因果、揭示规律等。因此,它已是志书的毛坯。资料的汇编以及专题资料的制作都可以通过电脑来完成。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汇集的原始资料和汇编资料而言,每一个步骤都要注意存盘,以便保存备查和供资料的鉴别之用。

资料的汇编有助于发现、补充和纠正资料的缺、断、谬、误,使之更系统、更可靠、更科学;可为修志人员提供一个深人了解资料情况和编志练笔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志书质量;可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专题资料为现实服务;对那些尚未入志的但又很有价值的资料来说,形成资料汇编后便可以发挥作用;资料的汇编也有利于资料的分类管理和检索利用。

(三)资料鉴别

资料的谬、讹、错通常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同一事物,几种不同来源的资料说法各异或相互矛盾;二是几种资料虽然说法相同,但与事实相悖;三是一些资料对事实的反映具有片面性,特殊历史时期的资料尤其如此,表达往往不够准确;四是有悖于科(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学常理或不符合专业常识;五是原文在刊载或摘抄时出现笔误,或在节录时产生岐义和重大缺漏等等。

由于资料的谬、讹、错是多样的、复杂的,考证鉴别时需要从实际出发,进行仔细的核实和具体分析。主要方法有四种:

一是书证。即把有关同一事物的不同类型的书面资料,包括各类文书档案、书籍、笔记、信札等,进行比较对照,以文献比文献。但要注意孤证不取,即“孤证不立”。在分析资料时还要注意旧文献中的相沿抄袭现象。有时对同一事物的说法,几种资料虽然完全一样,但实际上同出一源,所以在书证时,要追溯根源,考订出处;要充分地占有资料,尤其是离事物发端的时间、地点最近,或是当事人的第一、二手资料,便于较准确地比较和鉴别。

二是物证。即以实物资料和现场考察来订正文献资料。这种考证比较可靠,因为实物是第一手的,最直接、最真实。当然也有例外,在有些情况下实物本身也不一定能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如文物赝品不能作为考证依据;经过加工、改建、搬迁的实物,与其本来面目相比也会发生变异,在进行物证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是人证。即用当事人提供的口碑资料或文字材料来验证文献资料。这种活资料是修志资料的重要来源之一。但要注意活资料的可信程度,不要轻易地以活资料来否定死资料。

四是理证。理证,就是根据公认的原则和经验进行推理、判断。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是在充分占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缜密的分析,做出合情合理的判断

在进行资料考证的过程中,当资料出现相互矛盾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别考证。

第一,图书资料与档案资料发生矛盾时,以档案资料为准。档案资料是第一手资料,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在所有的文献资料中最具有权威性,它所反映的史实相对可靠。其它图书资料相对于档案资料而言,多属于第二或第三手资料,由于使用者的历史观点和使用目的不同,其结果都有可能在利用原始档案资料时产生偏差,或征引失误,或各取所需,或以偏概全等等。所以,当图书资料与档案资料发生矛盾时,除非有足够多的相关资料能够证明档案资料有误的,应以档案资料为准。

第二,内部资料与外部宣传资料发生矛盾时,以内部资料为准。内部资料,包括工作笔记、信函、内部通报、工作简报等,多为一手资料或根据一手资料形成的二手资料。外部宣传资料一般取材于内部资料,是对内部资料的再加工,有些宣传材料往往根据一时的需要或是其它一些原因,在对内部资料进行再加工时改变了口径,不一定完全遵从事物的本来面貌。所以,内部资料的准确度高于外部宣传资料。

第三,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近的资料同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远的资料有矛盾时,以近的为准。

第四,亲身经历者提供的资料与旁证者的资料有矛盾时,以亲身经历者的资料为准。事

第五,统计数据不统一的,以统计局正式公布的资料为准。

第四个问题,怎样编写专题部类志稿

一、概述的编写

述,就是志书中的概述(有的称总述)、篇述、章述或节述(有的称无题序)。述是全书或篇章节的纲,它提炼概括所记内容,理清各方面的发展脉络,点明地方或事业的特点、发展规律及趋势。概述,有的志书叫“综述”、“总述”,冠于全志之首。它概括地叙述一个地方或一个行业、一个单位总的情况,鸟瞰全志,反映规律,为“一书之大略,全志之总览”。

(一)概述的功用

一是鸟瞰全志,概括总貌。概述是全志的灵魂,以概其长短优劣之势,述其兴衰变化之端,勾勒全貌,突出重点,综合利弊,做到“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它把全志大势大略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宏观总体结构。它用较少的文字概要记述,提纲挚领,勾划一地、一专业、一单位的全貌,彰明整体兴衰起伏,以高屋建领之势,统率全局,昭示本地的历史和未来。概述使读者对全志有一个总体认识,起到钩玄提要,画龙点晴,鸟瞰全志内容的作用。

二是因果相彰,揭示规律。概述可以统领各篇,衔接各章,融合各节,纵横结合,因果相彰。通过概述的设立,把志书中的块块状态打通了,较好地反映了事物的内在联系,将横分的各门类内容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很好地揭示出来,弥补了各门类内容之间联系的不足。概述把全志所记的历史与现实都置于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并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述其兴衰利弊之由,导其腾飞振兴之论,以利人们挖掘潜力,加快经济发展,起到鉴古知今,开创未来的作用。

三是省时便用,符合认识规律。一本志书,少则三四十万字,多则上百万字,尽读全书,方能了解大势,费时费力。概述的设置,通过对浩繁材料的分析与综合,把握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将其升华为对一地地情规律性的认识,为人们深入认识当地的历史和现状提供便利。

(二)概述的特点

一是集全书之精华,概全志之大势。概述不是全志的浓缩,不要求面面俱到,而是抓住全志中的大势大略,成为对一地地情的高度概括。

二是求训致用,昭示未来。概述本地的经验教训,探讨客观规律,以供资治、教化、存史之用,使后人有所借鉴,并准确地阐明一地优势,预测未来,昭示未来。

三是叙述具有客观性。今昔结合,篇章结合,优劣兴衰交举,有褒有贬,不偏不倚,叙述事件和问题,都涉及国计民生、长治久安之策,具有较强客观性。

四是内容具有导读性。概述引导读者浏览志书,虽不阅全书,对书中内容也可大致了解。概述有叙有论,以通论见长,它基本囊括全志各篇章,既不重复,也不累赘。其语言简练,富有哲理。

总之,概述是一种独特的体裁,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是根据志书的内容,对所载各方面内容进行高度概括。概括的资料,除按一定逻辑关系组织外,必须突出主要线索,各项内容要围绕主线陈述,做到纵有规律,横有特点一,面成网络,结构严谨,有理有据,是概述一地或一个专业历史和现状的好文章。

(三)概述的内容

概述汇集全书脉络之精华,纵述历史,横陈现状,统揽全志。概述的内容应该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整部志书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概述所精选的材料只能是典型的(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的注册用户名。)
具有代表性的材料,紧扣历史的真实和现实的实际,其具体内容有以下六点。

第一,从本市、本省和全国角度出发,写本地大势大略,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提纲式纵横概括本地的历史和现状,阐述锦绣河山,今昔地位等。

第二,记述兴衰之由,总结经验教训,探求客观规律。通过议论现实,开拓未来。因为正文是述而不论,只有概述可以议论,可以总结利弊得失并展望未来。

第三,突出地方特点、专业特色。只有阐述清楚本地或本专业的长短优劣之势,才有利于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正确而科学的决策。

第四,选择在本地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志不忘,以作鉴戒。

第五,概括介绍著名的历史人物、当代名人。

第六,概述重要的古迹名胜、特种工艺、新生事物、优良风尚等。

续志为断代志,上限原则断在首届志书下限的次年,但概述应扼要追溯至事物发端,保证志书成为一部独立的著作,使读者无需览阅首届志书,就能知道事物的原委全貌,而内容重点应放在改革开放时期。首届志书的一些静态不变的内容可集中到概述略记,以反映综合地情。如建置、民族、宗教、人口、自然环境、地质矿产、气候等。续志的概述实际上是史略加断限内的综合内容。史略可起到续志与首届志书的桥梁作用,可采用分期分块方式记述。

(四)概述的写法

续志概述,在写法上要求纵叙沿革、横陈现状。概述应着眼整体,展现形势;概括门类,揭示全貌;兼收同异,体现特色;前后对比,反映变化;略述源流,承上启下;论从史出,论之有据;当宏观与微观并叙时,以宏观为主、;纵述与横叙结合时,以纵述为主;古今资料并存时,以今为主;正面与反面并叙时,以正面为主。要抓住主线,反映本质。概述撰写内容排列,大体是首先扼要介绍建置区划、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然后分期分块介绍本地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并揭示其规律。在具体写法上要求:’

一是要抓住主线,突出重点。主线,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线索和规律。要阐明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围绕主线组织材料,安排编写。只有这样,才能主旨明确,脉络清晰,层次得当,重点突出,详略得体。就概述内容而言,要突出三个重点;经济内容;反映地方特点的事物;交待一地的自然、经济、文化的优劣态势。

概述贵在“概”,不要面面俱到,要突出精华,抓大放小,抓主放次,把死问题抓活,目的在于认识昨天,建设今天,开创明天

二是要抓住特点,反映优势。概述的撰写,要以突出地方特点、专业特点为宗旨。市县志的概述应以独特地理位置、名山大川、土特产品、矿产资源、风景名胜以及工农业发展和古今名人为主要记述对象。这些虽在章节中有所表述,但通过概述汇集,可以充分反映一地之优势。只有地方特点鲜明,感染力才强。

三是要述论结合,言之有物。概述不仅是从宏观上看本地地情,而且是检取分志中的特殊要素,横剖纵析,经过逻辑推理,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使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揭示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概述有叙有论,有褒有贬,彰因果,明得失。但叙和论必须通过概括性、典型性、统计性资料说话,要论之有据,不能言之无物。对有关事和人,要如实、客观地指出它(他)们的是非、功过、得失,起伏、成败、盛衰,并作出公允的评价和科学的解释,以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

四是要着眼整体,反映全局。各篇的内容都是从微观、局部角度来写的,是为展示各个组成部分而组织的。而概述的内容属宏观的高层次的,不能从这些微观的、局部的材料中挑选拼成,应着眼于大处,概述的资料应立足于说明专业、行业、事业的整体面貌。所以,概述要站在整体的全局的高度,叙述一地或专业的整体发展兴衰起伏、背景原因、发展趋势和方向。

五是要内容精确,文约事丰。概述文字要准确,语言要豪放、练达、明快、简洁并富有哲理,做到文约事丰。县志概述一般在1万字左右,市、地级志在1. 5万字,省级志在2万字左右。撰写概述可分两步走:首先由各专志撰写专志概况,然后由主编撰写全书概述。

六是要结构科学,脉络清晰。概述的结构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以纵述为主的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以时间前后为序,分期简述一地一专业一事物历史的大势大略。这种结构的优点是,历史线条比较清楚,比较容易反映规律和彰明因果,概括性强。第二种是以横写为主的形式。按若干平列的内容分段叙述,将志书的精华提炼出来,分儿大块组合成概述,这种结构优点是易于组织,各段内容分明,表达的问题清楚。第三种是先纵述历史,后横写现状的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的特点是简略地综述前几个时期的一地一专业发展历史,然后将当代的内容横分纵述。概述的结构形式要根据一地一专业内容而定。省志各专业志和市县志的章法结构应以第三种写法为主,这种写法脉络清晰,利于系统地反映地情的大势大略,并彰明因果,揭示规律。

各篇章的概述、简述,其作用、特点、写法和全志的概述(综述、总述)基本相同。

二、大事记的编写

地方志中的大事记,是以时为经,以事为纬,对一地区(行业、单位)古今大事纵向记录,在志书中起提纲挈领、彰昭因果的重要作用。

(一)大事记的收录标准

编写大事记,难以掌握的是收录“大事”的标准问题。何为大事?时代不同,理解不尽相同。但前人许多见解对今人仍有参考价值。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专取“有关国家兴衰,系民生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参考古人记大事这些标准,结合地情实际和志书特点,当今续志大事记应要简明记载某一地区在一定断限时期内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领域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活动。要求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既要有重点,又要较全面地反映历史的真相。任何大事都是相对的,不可能有一个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尺度,应因时、因事、因志而宜,鉴别精选。一般来说,在一地区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意义深远的大事,在现实生活中有普遍意义,以至家喻户晓的大事,都应列人大事记。续志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大事、要事、新事的标准,充分反映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变革,充分反映计划经济如何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即反映各个时期的主要矛盾及具有转折性的事件。

大事记的具体收录标准,可分为以下各项:

1.行政区域的变动。

2.重大革命斗争和重要军事行动与政治运动等。

3.主要机构的设置和体制改革。

4.重大决策会议的召开。

5.重要法令、文告的颁布。

6.重要外事活动。

7.主要干部任免和著名人物活动。

8.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科研成果。

9.重大经济、文化、教育建设成就及其变化。

10.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

11.主要物产的盛衰变化。

12.重要文物的收藏与发掘,。

13.重大的生态变化。

14.奇人奇事及奇异的自然现象。

15.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大事在本地的独特反映。

上述各项,可归纳为“大”、“要”、“特”、“新”、 “奇”五个方面。当然,选用大事除把握上述选择范围外,还应注意体现地方志无不备载的特点,正面的大事和反面的大事都要记,但要以记正面的为主。同时还要兼顾各业,照顾到方方面面。

(二)大事记的体例

大事记体例,一般来说,有四种形式:

第一种是编年体。它以时间为经,以事实为纬,按照事件发生的年、月、日顺序逐条记述。这种体例的优点是:依时记事,次序分明,在时间上给人以完整的历史概念,而且同一时期的事件可以同时看到,便于综合考察当时社会各方面的情况;缺点是记事往往前后割裂,首尾不能贯通。

第二种是纪事本末体。即以事为纲,以“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述其始终”。其书写格式每事均标立题目,载明起止时间,然后按时间顺序作系统、完整地记述。这种体例的优点是:一是由于它集中记事,首尾都写,连贯清晰;二是分立标题重心突出,有纲举目张之效。其短处是记事篇幅较长,时间脉络不明显,集中记述特大事,则影响对同一时期其它事件的记述,难以反映时代的全貌。

第三种是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即以编年体为主,年代为经,事件为纬,对某些事件采取相对集中、分段记述。这种体例的提出可以起到扬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之长,避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之短的奇特功效,但这种体例也有不足之处,即两种体例混杂,有些不协调之感。

第四种是分类编年体。即先按事件的性质分类,再按时间顺利排列。这种体例的优点是便于检索,便于利用。其不足之处是分割了事件与事件之间的联系。

此外,大事记的体例还有大事年表,即将编年体的逐年逐月逐事记述改为列表记述。优点是一事一条,眉目清晰。其不足之处是因表格限制,所记大事比较简单,只能起到索引作用。

以上大事记体例各有利弊,但就科学性和合理性而言,还是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的编写方法较好,它既无疏阔遗漏之误,又无重复纷乱之弊。

(三)大事记的编写要求

一是要存实求真,观点正确。编写大事记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为此,要避免把一些未经查明、核实,可能导致以假乱真、以讹传讹的事项记载到大事记里。要做到政治观点正确,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二是要严格选材,突出大事。大事记的记载必须是大事、要事、新事。大事既要取材广泛.前后贯通,又要按照标准严格选材,沙里淘金,防止事无巨细,逢事即记,把大事记编成了流水帐,让一般的事淹没了大事。概括地说就是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记。

三是要一事一条,简明扼要。大事记应坚持一事一条,不能数事混杂,这样才能有板有眼,条理分明,便于检索。内容要全而实,文字表述要简明扼要,剔除空话、套话,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

四是要要素齐全,行文规范。大事记的要素有四件:一是时间,二是地点,三是人物,四是事件。事件又有起因(背景)、经过(包括人物活动)、结果。这些要素不可或缺。但并非任何大事都具备全部要素,至关紧要者是时间、地点、事件。此外,大事记要与志书行文规范一致,正确使用简称和缩写。大事记本身行文也要规范化,如纪年方法、书写格式、人物称谓等,都要作统一规定。

五是要详略得当,各有侧重。为保持一地区事物的完整性、连续性,续志可选择收录首届志书中特别重大的大事,同时收集20多年来改革开放时期的各类大事、要事、新事人志。续志所承载的内容,要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线,大事记的主线要与全志内容主线相吻合。大事记所列条文,在各分志都有详细记载。大事记与志书内容详略互见,以充分反映出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六是要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色。地方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既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又具有时代性。编写大事记,就要注意选择那些既有地方性又有时代性的事件,力求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即地方特色时代化和时代特色地方化。例如各地的改革开放,因区域环境不同,深化改革开放措施的力度不同,会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不抓住这些特色,续志就会千篇一律。因此,编写大事记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把本地发生的要事、新事记述清楚,就有了自己的特色。专业志还要突出专业特色。

三、专志的编写

新编志书在体例上分“述、记、志、传、图、表、录”,其中“志”,就是专志(分志),市、地、县志多数为篇,章节都包含在内了。它是志书记事的主要形式。是全书的主要载体。通过分门别类的系统的记述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使读者了解省情、市情、县情,掌握各项事物的发展过程、发展趋势,为地方志的主体内容。

(一)专志贵专,忌傍蔓斜侵

专志作为综合志书的一部分,它的任务就是紧扣题目,述清事物发展的兴衰起伏。一般称为“只记门里,不及门外”。但在具体撰写中,专志贵专的原则又极易被突破、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把专志混同于部门志。由于地方志工程浩大,任务繁重,各专志一般以部门为主进行分编,撰搞人员只见部分,不见整体,唯恐遗漏与所记专志相关的各种事物。在记述中表现为面面俱到,以部门志取代专志。

二是缺乏整体意识。专志不是独立志书,而是一部志书的组成部分。一部志书有若干专志,一般说一个专志只记一类事物。有的撰稿人往往忽视这一点,把专志看成一个独立的志书(或独立存在的部分)在记述上傍蔓斜侵,凡与该专志有联系的事物,都要记上一点,总觉得不记,就少了点什么。专志,就是要记清该专志的主体内容,如写教育就要侧重教师、学生等与教育直接相关的事物,其它诸如党支部工作、工会工作、学生会工作,自有相应专志承担,各司其职。志书谋篇立目讲究“横不缺项”、“横看是社会”,即横分后,社会各项工作尽在其中,党、政、工、青、妇、科、教、文、卫、体百科俱全,作为专志,只要把你所负责的主体内容写深写透,全志也就丰满了。

(二)精心谋篇立目,选准竖写单元述体是首届新方志的创新体裁。1志书的特点是横排竖写,所谓“横分门类”即指谋篇立目而言;所谓“纵述历史”,即指记述而言。“志者记也”,横排之后,即行竖写,这很好理解,但横排到哪一层次,从哪一层次展开竖写,很有研究的必要。志书一般横分为篇、章、节、目,在目下展开竖写。市志是站在全市的角度横分门类的,较大类目,即篇、章这一层次,大体相似。但中、小类,即节、目这一层次,则有很大不同。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分法,不同的分法又决定了记述内容的容量。可以说横分是竖写的基础,恰当地选定竖写单位(也称竖写点),对于成功地进行记述,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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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人物入志标准及写法刍议

  ———兼谈《宝坻县志-人物志》的编写

  一

  我国最早的志书雏形之作为《山海经》和《禹贡》,均成书于战国时期,都是以述地为主的,基本不记入人物和人类社会的活动,故后世人多将之看成是地理书。但因其记述了区域性的自然地情,所以又被公认为是地方志的源头。

  秦汉以降至南北朝,中央集权制度得以确立并定型,郡县制的地方行政机构代替了封建制的“诸侯国”。这时统一的中央政权需要掌握地方州郡的多方面域情,比如土地、人口、物产等作为赋税的根据,道里、交通、民性等作为为政的根据,所以对地记资料有了越来越多的要求。再一方面是封建割据政权的力量得到增强,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地方上也有详细了解所统领区域综合情况的需求,这就使得记载一方的地记之作兴盛发达起来。加之魏晋时豪强、宗族、门阀的势力的日趋强大,促成了记述一方人物著作的出现和发展。

  于是,这一时期形成了兼具述地与记人的《越绝书》和《华阳国志》,二书也被后世很多人认为是最早的地方志。

  沿袭至隋唐,中央和地方政府编修了大量的图经。图经体亦采用了记地和记人这两种体例。

  到了宋代,编纂体例日益完备并标准化,方志基本定型,内容渐趋统一,其中人事的记载更是得到了强化。

  但这时期记入的人物主要是王侯将相,达官显宦,或是“耆旧节士”与“名德先贤”。即是说所收人物都为“士”这一层面,修撰者的眼界倾注的是上层社会中的所谓“君子”和“贤者”。程朱理学盛行后,于志书的最大影响是使志书收录人物的视野下移及范围扩大———开始录入符合宋儒标准的社会底层贞烈孝义类人物,并于明清两代达到极致。

  清代出现了系统的方志理论,也出现了修志的高潮,对人物入志的认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人物被称为是“志中精髓”、“志中之志”,收入范围扩大,甚至出现了“志书半人物”的现象。表明这时的志人对“人”这个社会主体认识的到位。

  纵观封建时代的志书,虽入志人物的范围和标准或有损益,但却是贯穿着一条主线的,那就是宣扬儒家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以达到教化的目的,来维护皇权的专制统治。

  这是封建农耕时代于志书上的必然反映,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作为今人,我们不仅不能苛责古人的时代局限,恰是应该研究其得失,从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为今天修志提供借鉴。

  笔者在两轮修志及点校旧志的过程中,曾多次研读清代康熙、乾隆年间的《宝坻县志》,感到旧志在人物记述的标准、范围和形式上颇有耐人寻味处,很有启迪与补益。

  兹举诸乾隆十年《宝坻县志》为例进行解析。该志为“名进士”出身的知县洪肇懋所撰,内容翔实,体例完备,至清末民初犹被称为“近畿志书之冠”。洪公博学多才,修志时参考专业书籍和涉及地域内容的各类笔记不下百种,参阅志书无算,所以对录入人物法度严谨,处置得宜,堪称那个时代的代表。

  该志收录人物分上下卷,分别为人物传和列女,共收汉至清代人物三百余人。我们来看其标准、序列与范围。

  上卷第一序列为名宦和乡贤,第二序列为文学、政绩、耆英、孝义、廉隅和流寓。

  名宦是指在本地做官者中“循良遣爱”、可流传千古者,亦即有功德有善政者。标准较高,数量不多。因为在古人看来官吏虽多如牛毛,但真正称得上“名宦”的无多,故只择其著者(包括一些在史上名声不佳但于本地有劳勋者)。又因古人有异地做官成例,故名宦均指外籍人士。乡贤则是本籍在外地做官的人,标准略同于名宦。

  首位列官员入志,是符合封建时代政治和人生价值最高标准的。从中国社会定型的源头算起,社会构架即是围绕权力为中心设置的,而权力的拥有者———王、皇帝及官员的地位一直处于最上端。在完全人治的时代,君明臣忠吏清民顺构成了社会稳定的人的要素和基础。由于人民大众处于“治于人”的地位,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于是“代天子牧民”的官员的作用就显得甚为重要,其德能可在其“治所”内发挥出深远的影响。从个人价值实现的角度看,在单一构成的农耕社会,个人的理想目标几乎全要靠拥有施展权力的平台才能得以实现,方能“兼济天下”。有官才有为成为那个时代的固定模式。这于科考制度建立后,想改变命运的贫寒士子尤为如此。因为成为一名官员是改变个人命运和施展抱负的几乎唯一的途径,故“求官”成为全社会的主流追求。而对已成为官员的人来说,忠君爱民便成了最大的政治。于是在封建制度下,真有善政佳名者生可建祠树碑,死后亦可“祀于学宫”,享受祭孔后的余香,政治上可谓“哀荣无限”。这样的社会构成和价值定位反映在志中,将贤能的好官列为第一序列也就顺理成章了。

  用一句话来归结到志书上就是:古代志人是将处于社会上层人物的政治、政绩标准作为入志的首要标准的。虽然其政治的内涵与今天迥异,但在志书服务于政治和社会上则是相同的。这有助于启发我们今天对人物“政治”标准的定位思考。

  第二序列的人物是“杂合型”的,用现在的话说是社会各界人士(事实上很狭窄)。可令人品味的是其顺序和择入标准。

  列于首位的是文学,选入的是本地学人中有清望、有成就者。撰者的理由是:古来文以载道,重道轻文的结果是“道”的传布亦会受到相应影响。同时还认为文是“文苑重辞”,能使人发挥才识,润色世间。且文人大多有骨气操节,堪为褒扬。由此可看出,这是以撰者认定的在当时社会中的重要程度而定序的。

  令人不好理解的原因是位于其下的竟是政绩。因为这些“政绩”的拥有者都是有一定品秩的官员,甚至被作者誉为可与“获祀者”相辉映的“清名重望”人士。但考究之下可以看出,这些“准乡贤”或宦程较短,或真正称得上政绩的事体不多,这样的排序也许正是作者更看重宦绩的标准使然。

  下列耆英。多为有名望、有节操或致仕的年长者,可用今语“德高望重”来比类,将之入志符合中国尊老敬贤的传统。

  以上俱为缙绅,属地方上的上层人物。

  稍可体现一点人民性的是孝义,“平民得列其半”。缘于撰者以为孝义自天而生,愚贤皆备,贫家孝子之行或更感人,故得列入。设孝义的用意在于褒扬真性情、真孝行者,其宣传封建道德观念的目的不言自明。

  比较有意思的是孝义之下列的是廉隅。廉是说分辨过清,隅是说执守不移。用今天的话说是有操守、有性格、洁身自好又过于个性执拗、死板、不合群的那种孤僻之人。有的不交流俗,有的穷死不受人怜,有的多年自闭苦读足不出户,大略都属“事有可传皆因痴”之类,但俱为“不奔兢于官场”的品格端方人士,常被坊间所瞩目、“称道”。

  居于人物传之末的是流寓,即外籍客居中的佼佼者。设流寓也是为了显示录入之公和不没其名。

  下卷所列均为女子,分贞操、烈节、孝行和懿范。收入人物数占居人物的“半边天”,虽然设有专卷,且人数众多,但贞操、烈节俱在记述黑暗社会和吃人理教戕害下女性的悲剧和凄苦人生,褒其苦节。孝行与孝义相类,懿范专旌母德。本文不再分述。

  可补及一语的是被旧志“边缘化”的佛道人物,只在别录卷中进行了点缀性记述。撰者这样做的理由很充分:神仙和佛菩萨都是虚妄的,不足深记。其儒家正统观念和取舍标准可见一斑。

  梳理上述范围和标准,我们可得出以下几点:

  一是旧志录入人物是有着极强的政治标准的。

  二是严格掌握业绩标准并以此作为享受“待遇”的界标。

  三是以成就(主要为文学)标准收入人物。

  四是以一定级别的职位收入人物。

  五是以品德操守标准收入人物。

  六是属地原则和客籍并行收录人物。

  其范围的局限性也是很突出的:主要体现在漠视士之外的农工商医等所有社会低下层人物,矮化非儒家之外的其他文化形态人物等等。

  毫无疑问,这是当时社会构成与价值观作用下的必然产物。它予我们的最大启示也正是要求我们用现代社会的标准和价值观来采择入志人物。

  随着数千年中自然界的沧海桑田和社会制度的天翻地覆,人类进入高科技时代,物质文化财富得到了极大丰富,民主与法制的逐步建立和社会多元化构成必然会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变得更加开阔、开明、邃远和多维,许多旧的观念和思绪方式也随之被摒弃。这就给新时代的志人提出了一个课题,那就是我们应当怎样在继承旧志的基础上,用全新的标准来收录人物。

  二

  旧志是我们正面和负面的双重镜子,一些陈腐的落伍的反动的观念必须予以摒弃。如作为旧志重头戏的为“好官”树碑立传歌功颂德的做法已不再适应集体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和贞烈观念的进步早已将旧有的“好女不嫁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观念颠覆;现代教育模式所催生出的人才同质化已使这个社会极少有狷介式的人物等等,于是相应的设置也就在新志中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其录入标准、范围及错落有致的作法多有可供借鉴之处。

  参考旧志和结合第一轮志书的做法,我们在第二轮续志时确定了以下指导思想:人物的录入要紧扣时代脉搏和体现区域特色,要掌握政治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常规性原则、多样化原则、人民性原则、灵活性原则,集中性原则和特殊人物特殊对待原则等,将符合一定标准的人物收入志中,并采取适宜的体裁予以处置,使志书能更全面、更贴切地服务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多重需要,充分发挥出教化、奖掖的社会功效。

  先说政治性原则:什么是当代志书录入人物的政治性原则?表相地说是人物的政治觉悟高、党性强之类,在我们看来这里的政治性首先应该体现在一个生命个体对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上,实现了最壮丽的公益价值就达到了人类社会道德标准的极致,就是真正的政治性强。任何一个人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而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牺牲都是最伟大的,因此为英烈作传就成为了我们录入人物的首选,并要置于人物志的最上端。(这也是新旧志价值观上的最大不同)。因此在第一序列为抢救他人生命而牺牲的烈士作传,也为牺牲在政法岗位上的英烈作传,正是体现着这一原则。

  劳模是被社会尊重的又一群体,这不仅是他们为这个社会增添了物质和文化财富,创造了新的工艺和技术,还在于在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改造世界的动力和忘我精神,这本身也是一笔人类的财富,应该得到世人的肯定和赞扬。参考旧志“业绩”原则,我们将劳模列于第二序列。在处置上,对全国劳模做了事略介绍,对省部级劳模列了表。目的在于要使劳动者中的佼佼者得到应得的荣光。

  时代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收录科技精英和经济界潮头人物上。人类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科技能改变世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因之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地位提高自不待言。我们将科技精英人物列为第三序列,正是对崇尚知识、重视人才时代理念进行直接的诠释,表明了我们对科技和科技工作者的重视程度。这也正好与旧志忽视生产力的痼疾形成鲜明对比,完全摒除了古来重义理轻技艺的弊端。因此我们在收集材料时对科技界人物予以了特别的关注,入志时对其中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给予了“重量级”的待遇。

  经济社会的支撑是各种经济实体,可视作是我们社会之舟的“龙骨”,企业家们是无数“分舟”上的掌舵人。特别是随着地方上私企所占经济份额越来越大,企业家在社会上的作用也日益凸显,许多人已成为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地政治有一定影响,对经济文化发展有一定贡献。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收入这些时贤入志,本身是对他们对社会所做贡献和他们自身价值的一种肯定。本次续志我们设立了著名企业家栏目,将域内最具规模的企业和行业龙头人物收入志中,将他们的创业过程、付出的艰辛和取得的成就形诸笔墨,以鞭策和激励后人。在编写中我们感受到,记入经济界人物不仅显示出了对企业家的尊重,同时也是给信息时代的地区名片上添加了有成色的一笔。

  常规性原则在这里指收录官员和文化界人物这种古今一致的内容而言的。单就官员入志而论(文化界内容见后),志书的官书属性使得志中必会记入“官”。但在民主法制社会,官员于社会的作用远逊于人治时代,更多地体现在集体领导之中,因此过分强调个人作用不符合马列主义的唯物史观。又因为官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许多人的官职也是由努力工作得来,故收入一定级别的官员是志书的一个自然选项,也符合志书的常规。我们对官员一般只采用履历式,不记入言行,不加任何评述性的文字,以免影响公正。但对真正受到人民群众爱戴的好官则不受此限,而是如旧志一样为其“歌功颂德”。

  多样化原则是说志人的眼界不能只放在以上这些受社会瞩目的人物上,而要兼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即人们常说的360行或3600行。这些行业或许在社会上地位较低,人物也不被关注,但皆为这个社会机器运转中不可缺少的链环,皆为享有各项平等权利的公民。故只要有一技之长,一善之雅,一事可观,一语可传,即可将之纳入视野,采撷入志。故本次续志我们收录了党政军外很多行业的人士,包括完全被旧志忽视的工农商教医企艺等各界人物,使得人物志苑众葩齐艳,多姿多彩。

  人民性原则是说要将记述对象更多地投向下层民众,即为小人物作传,记述凡人小事。在倡导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觉得记述平凡人的向上的、正气的、良善的闪光事迹,其实质是将世间普通人的行为美进行定格,是极具现实意义的。毋庸讳言,现代社会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程度是何等的严重,但“礼失求诸野”,我们在修志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小人物”身上蕴藉着的质朴的美和高洁的行,可以让人赏悦于那人性良善的毫光,生发出美好世间的温馨与怀想。于是我们记录了多位具有闪光事迹的普通人。我们觉得“小人物”质朴的美是构成和谐社会、文明社会所必需的因子,含蕴着时代应予珍视的价值,这就是他们应该入志的最充分的理由!还可以说,正是有他们的存在,才使志书永远放射着人民性的不息灵光。

  集中性原则是将本地从事同一种行业或取得同质性成就的群体集中记述(近于类传),形成一个呈现地区特色的“大观园”。宝坻在京津地区属文化大县,现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七人,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七人。另有中国及天津市美术家协会、作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红学会、楹联协会、诗词协会等会员若干名。这些会员在所擅长的领域内辛勤耕耘,成绩斐然。如在参加全国书法展览时,本县书法家会员多次占据天津市参展作品的“半壁江山”,有的甚至获得了全国大赛的最高奖———兰亭奖。我们觉得这就是宝坻在文化上的一个特色,集中记述可形成一个璀璨的文化长廊。于是在人物编中设置了“会员”栏目,将各类会员收入志中。并遵循“以事系人”原则,着重记述“这一个”的艺术特色,以展示每个人的独特风采。

  特殊人物特殊记载原则是根据域内人物的某些独殊情况而定的,不具有普遍性。宝坻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曾涌现出三个闻名全国的妇女典型,被周恩来总理称为“三个姑娘”,分别是在乡青年张秀敏、回乡青年邢燕子和下乡青年侯隽。特别是邢燕子,其扎根农村搞建设的事迹经文坛巨擘郭沫若写成歌曲后,传遍大江南北,并被认为是那个时代中国妇女的代表人物,多次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接见。本次续志给予补记时,我们觉得应对这三个人物进行特殊处理,应与一般事略和简介有区别,所以特设了用传体加报道体而形成的三个姑娘“人物专记”,并鲜明地标示了“铁姑娘”、“燕子队长”、“特别姑娘”等带有历史印记和时代色彩的名目,并配上照片和插图,使她们所处时代背景和个人追求理想的感人事迹得以“闪回”存真,为后世认识其价值、汲取精神营养提供材料。我们觉得这不仅会给志书增加了承载的厚重,还可能成为书中的一个亮点和看点。

  灵活性原则是指依据标准将入志人物从形式安排上采取灵动多样的方式,传、事略、简介、记、专记、表、录、照诸体兼用,依据内容宜传则传,宜表则表,宜记则记。做到形式多样,层次分明。即区分主次,又照顾全面,使人物在志书中错落有致,安排得宜。

  三

  在范围和标准确立后,编写的方法便成为写好人物志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

  大略说来,人物志主要包括传、事略或简介、表和录四种体例。其中传是志书中最重要的部分。史上对传的说法很多,字数上有大传、中传、小传之分,形式上有合传、分传、附传之别,内容上有杂传、专传之异。一般情况下,大传多用于对民族、对国家有较大贡献的人物,而小传则用于在地区较有影响的人物。旧志文字简约,人物传多为数百字或千余字。新志因使用现代汉语,字数上通常可在五百至二千字之间。

  生不立传是古来史志书掌握得最为严格的一个原则。旧志对政绩突出、民众爱戴的官员也遵循“非已去不书”(未离任不列入志书名宦)成例,就是为了“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况传主的晚节未定,过早立传有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如一些后来为善、为德不终者)。对此,当代一些学者提出异议,认为此法已不再适用于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并以许海峰、袁隆平等人为例,认为为之立传更可振奋民族精神,褒扬为国立功人物。事实上生而立传弊端颇多,或至谬种传流,有沾良史。比如汪精卫,年轻时是反清志士,后半生却是民族罪人,如为之立“半截传”必会误导后世。现代官员中也多有“五十九岁现象”,五十八岁之前的功与劳难掩最后一年的过与罪,不总括一生的传不完整,也可能不公正。至于科学家、运动员等非“高危”人物,成就高者自可生而入志,但不一定必以传的形式,可以考虑“变例”,采取专记、事略等作法,主要介绍事迹和贡献,亦可达到传扬的目的。突出者还可以突破字数限制,以记述全面、到位为宜。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所颁布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对生不立传有着明确的规定,修志时应予遵行。

  旧志录入人物大多掌握“褒善而不书恶”原则,即不记入恶人坏事。现代方志界认为这不够全面,会影响志书的史鉴作用,故大多数志书采取既“奖善”又“惩恶”的做法,将巨贪、恶霸等坏人记入志中,以起到警世作用。

  现代志书传的次序一般都是按卒年排列的,看来齐整有致,无可非议。对此,来新夏先生曾提醒,此法也要区分情况,因卒年先后的原因,或会出现“子在父先”的现象,而为后世所诟病。现代志书很少有封建时代那样的因家世等原因而父子同显的现象,倘皆需立传可依国人的认知习惯将祖、父前置,或者参考正史的做法使父子合传或使后辈附传。

  人物属籍也是修志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力主以本籍入传,客寓者不记。这一说法在方志概念上或有可通之处,但在实践中并不能真实反映域情和有违修志宗旨,故清代亦很少有人取法此说。如今人类已进入“地球村”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口流通极是普遍,在志中进行主客籍分别有悖于现代理念。以宝坻人物为例,知青代表人物侯隽曾是“纯正”的北京籍,十几岁下乡后即成为宝坻人,今已在宝坻退休。依钱先生的说法侯隽只能记入北京房山区志,宝坻志中不必反映其四十余年“战天斗地”和作为领导的事迹,显然这是无法令人接受和不公正的,也不符合我们修志的指导思想。所以客籍人物纵使寓居时间不长,只要成就、贡献达到入志标准,就应与本籍人物一样录入志中。事实上这也是旧志通用的做法。

  人物传的写法主要有三种,下简述之。

  一是简历式。也称顺序式。即按传主的生平事迹象填干部简历表那样只写其任职情况,不写具体事迹。此法多用于达到入志标准的官员,或因个人事例不甚突出或不便记入或难以定论者,姑为之简传。此法脉络清楚,行迹明白,使读者一目了然。但是由于缺少了传主的具体言行,有“传人不传事”之嫌,故往往平淡无味,使读者不易激发出爱憎感,作传的意义稍被弱化。

  二是横述式。在记述传主的生平后,写其主要言行事迹。这种写法接近悼词式,主要事迹清楚,详略得体,但容易使脉络层次含混不清,使读者不易了解传主的生平变化情况。

  三是自由式。这是一种由正史传记演变而来的写法,不仅写传主的简历,更主要的写传主一生中最有代表性的言行和生活细节,突出个性。因为这种传记多数是作者在掌握传主大量材料的情况下,运用回忆性的方法来写的,故也被人称为“回忆式”。笔者上文提到的传体加报道体即类此。特点是写法灵活,生动感人,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激励人们的斗志与爱憎。但有可能记述传主全部历史不全面、对一些事件的前因后果记述不尽清楚,或文字冗长,使存史价值会打折扣。

  上述三法比较而言,自由体更适合现代志书人物传。但实际操作中又要根据各个传主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因人而异,或三法取一,或三法并用。对那些经历复杂,事迹生动,材料丰富的人物,不妨采取自由式的方法把人物写的声情并茂,可读性强。而对那些材料不足,事迹简单而又必须写传者,写成简历式亦是一种相宜的选择。总之不必苛求一律,应因材择体。

  简介或事略是现代志书的一种新体例,一般用于不够立传,但又有一定影响的在世人物。笔者理解,“事略”应更突出于人物在某一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业绩的介绍,即重心在事。简介则有似于简历式加横述式传的合体,侧重于某一时期人物的可记内容。在操作中,我们将够入志级别的官员采用的是人物传中简历式的“缩版”,而对科技、实业界人士多采用了事略的形式。

  现代志书中的人物录和表没有严格的区分,既可用来记述已故人物,也可用来表述现存生人,且因“文省事明”,故得到了广泛运用。事实上一些旧志的表与录还是有区别的,如宝坻乾隆志人物表与录是以级别来划分的,入表者为县令(知县)或其长吏,下多附有籍贯、资历等十数字,而录则多为无品级者,一般只记名字。参照此,我们将教育科技界副高职称人员即采用了名录的形式(亦因人数众多),而劳模等人士则更多地使用了表,亦为有示区别。

  写人物志应注意的事项很多,我们觉得实际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料的搜集。资料是编写的基础,没有丰富、翔实的材料,就写不出成功的人物传记。要下力量“广征博采”、“宁多勿漏”,各种纸质、木雕石刻及口碑等载体的资料都要搜集,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下发文件、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海选”,使入志人物的材料基础尽可能丰厚。只有“博收约取”,才可以写出上乘的人物志。

  二是材料的甄别。对所搜集的资料要进行排比、筛选、提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般说来由家属或本人提供的材料可能有夸大、拔高之处,旧志所载也有可能存在不实或错记之误,特别是关涉到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和人物时,要多方参证,不可轻信孤言,以免造成错谬,而影响志书的质量和可信度。

  三是编者的知识积累。人物传记会涉及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现代志书中更会涉及到多个领域,所以要求著者对所写人物涉及的时代及专业性内容有相应的了解,特别应具备一定的历史和地情知识。如笔者所见多家史志书中将明清时县的长官称为县令(应为知县)、国家的知政称为宰相(应为大学士)之类,虽不为大错,但必为后人认为行文不严谨不准确。专业性记述更是忌讳使用“外行”话。

  四是文风语言的要求。古来人物传记的文风都要求“简、严、核、雅”,宝坻旧志作者将之诠释为“文约事丰”和“留言唯雅”,是很恰当的。现代志书语言上一律使用语体文,要注意简洁精当,不得夹杂文言,也不可过于浅白,可适当使用成语典故,或少量本地流行的语言,以增加文采和生动性,但绝不能有任何文学形式的虚构与夸张,必须将志书与文学作品区分开来(《史记》的某些人物传即为后世认为过于文学化),以保证志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古今志书编纂目的的相近使得人物录入标准、范围和写法上有许多相通之处,就其标准而言都是以时代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来取舍人物的,而且范围不断扩大,写法也越来越多样化。对旧志给予很好地继承并结合现代修志理念进行创新,应是我们记好人物和编好志书的关键所在。透彻地理解这一点,必会对编出一部高质量的志书有所帮助。

  (张殿成天津市宝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如何撰写年鉴稿子

 年鉴编写基础知识
 

 《来宾年鉴?2006》编纂方案

年鉴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
人才,是一切事业运作前行的动力,是一业兴旺发达的条件之一。一所学校,人才济济,会成一所名校,能培养出高才生、栋梁材;一座商社,人才密集,会在商海中立于不败之地;一个年鉴编辑部或年鉴社各路人才齐聚,肯定会编出上乘精品年鉴……人才的作用,不言而喻。

编修《来宾年鉴》有感

什么是年鉴?
年鉴是以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上年度事物运动、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资料性工具书。汇辑一年内的重要时事、文献和统计资料,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工具书。它博采众长,集辞典、手册、年表、图录、书目、索引、文摘、表谱、统计资料、指南、便览于一身,具有资料权威、反应及时、连续出版、功能齐全的特点。属信息密集型工具书,具有资料翔实、反映及时、连续出版等特点。主要作用是向人们提供一年内全面、真实、系统的事实资料,便于了解事物现状和研究发展趋势。它所收集的材料主要来源于当年的政府公报、国家重要报刊的报道和统计部门的数据。因此,年鉴有较大的总结、统计意义和比较系统的连续参考作用。通过年鉴,可查找近年来国际国内时事,各部门各行业的进展及各学科各专业的研究动态;可查找政府颁布的重要法规文献和逐年可比的统计数据资料;还可以查找“机构简介”“企业名录”及著名人物的生平及一些实用的指南性资料等。

 编辑出版《来宾年鉴》是一项需要各单位、各部门通力协作、众手成书的系统工程。具体到一个单位,如何才能完成好《年鉴》编纂方案分配给的撰稿、供稿任务?就此问题我想讲几点意见:

如何做好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正因为年鉴保存资料多,通过资料,我们才能窥见一个地方发展史迹。所以,资料是维系着年鉴的生命,成也在资料,败也在资料。在一些年鉴中,因资料收集残缺不全,或者是误用了一些失实资料,不仅影响了年鉴的质量,而且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做好资料工作,对于编撰年鉴意义是重大的,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

3、资料类型。年鉴体例是条目体,一事一条。有综合性条目、单一性条目之分。以条目来确定收集资料的范围和内容,这是编写年鉴重大突破。按照资料来源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文字记载资料,二是口述资料,三是实物资料;第二种分类包括入书资料和背景资料、考证资料、参考资料等四种类型。入书资料是主要资料,背景资料、考证资料、参考资料都是辅助资料。入书资料是指全部写进年鉴的著述资料,是经过精心筛选加工而成。这种资料也叫做主体资料和要素资料,这种资料要求是全面的、系统的、完整的,必须包括有五个要素。即:时间(指事情或事件发生在何年何月何日何时)、地点(准确无误的地点,有时还注明原名或今名),事主(事情发生的经过,有始有末)、人物(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和职务,不能笼统称同志、先生和女士)、原因和结果;背景资料是指对事态发生、发展、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的的资料,这种资料用不多,但起到重要作用;考证资料主要用于对某些有争议的重大事件或人物进行考证,一般不入书。比如“麒麟山人”的来历,就要到实地考察,翻阅有关档案材料,不然,就不懂得“麒麟山人”到现在已有2~3万年,处在旧石器时代。还有传说杨贵妃是容县人,就要有大量的考证资料作证明。不通过考证,就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参考资料就是指作参考的材料。入书资料和辅助资料都是相辅相成的。

3、要进行调查研究,弄清资料所在的地点和范围。也就是资料源,定好条目,做好计划,有的放矢地收集各种资料。资料源是很多的,有本单位档案,其他单位档案、图书馆、档案馆、电视、广播、报刊、民情社情机构公布数字和情况,发函征集等等,这些都是资料来源之地,所以要做好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具备什么条件,才算资料征集基本完成呢?1、该查阅的资料,尽可能查阅了;2、该抄录的档案,尽可能抄录了;3、该访问的口碑,尽可能访问了;4、该实地勘查的地方尽可能勘查了。从内容上看,1、纵不断线;2、横不缺项;3、考证翔实;4、具备特点。

资料收集到一定程度后,即要进行分类整理。整理资料有以下几个步骤:1、编号登记;2、建卡归类;3、资料汇编。整理目的,一是检查所收的资料的广度和深度,再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二是便于保管和利用。登记和整理资料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一般有簿式登记和卡片登记两种。所谓簿式登记就是根据资料情况,采用分类登记本进行,如资料登记本、文献资料登记本、口碑资料登记本、实物登记本等。分类方法,可按条目所需资料来分类,可以按时间顺序来分类,可按资料的主题来分类。所谓卡片登记,就是采用卡片式的登记方法,类似图书馆的图书卡片。采用这种方式可将资料种类分得更细,查起来更加容易。

《来宾年鉴·2006》编写说明
关于年鉴条目撰写的若干问题

编写年鉴稿子要运用附属资料作为条目正文的补充

撰写年鉴稿子要避免走两个极端

谈谈更新年鉴内容的一些体会

谈谈年鉴编辑如何“榨干水分取干货”

浅述年鉴编修应注意的问题
浅述年鉴编修应注

 

 《兴宾年鉴》(2009~2010)出版发行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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