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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龙潭乡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龙潭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
(1)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指导性不强,研究不深入。一是针对性制定了每年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二是每月开展了1次乡党委和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笔记检查,督促学习计划内容按进度开展。三是加强学习与业务相结合,开展“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活动,对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已完成整改)
(2)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不够。一是改进学习方式方法,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干部职工集中学、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自主学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传达,每月通报1次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二是坚持学以致用,班子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已完成整改)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不够深入。一是每月召开了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分管工作一同进行了部署,对可能发生的舆情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已完成整改)
(2)乡党委对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考核制度未落实,督促检查不到位。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述责述廉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中,将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给相关人员。(已完成整改)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成效不显著
(1)乡党委在主题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不到位。一是组织办督促曙光村、凤凰村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进行再学习。二是加强联系村领导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和督查。(已完成整改)
(2)推动主题教育与工作相结合的调查研究不够。一是完善了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二是将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给相关人员,纳入2022年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已完成整改)
(3)为民办实事有差距。一是针对曙光村四组通组路塌陷问题,向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题报告,纳入了乡村振兴项目库。二是制定了每年全乡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召开了2022年乡人代会,票选出2022年实施的民生项目,逐年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解决落实。(已完成整改)
4.乡党委在推动乡村振兴示范乡建设中抓落实的定力不足
(1)落实乡村振兴规划有差距。一是乡党委会议每季度研究乡村振兴工作1次以上,加强了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研究谋划。二是加强项目支撑。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加大了对涉农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力度,2022年争取项目资金888.52万元。三是强化产业培育。按照龙潭乡现代都市农业“12345”发展思路,培育红梨主导产业3000亩。(已完成整改)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2)“龙潭桃花源”十景项目推进缓慢。一是将“南山森林”“寻源步道”调整为了远期计划。二是规划替代项目进行推进。(已完成整改)
(3)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一是开展培训会议,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明确土地流转备案要求。二是对2020年之前签订且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2029年)的土地流转合同,督促流转主体、承包农户和责任村重新修订合同。三是加强监管。对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进行资格、合同、使用性质等流转土地要件进行规范性审核。(持续整改)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4)全乡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均未收取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衍生问题难以解决。一是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兑付金鼓村8户群众土地租金。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督促承包方按要求收取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未收取不得流转土地。(已完成整改)
5.政治学习抓得不深不细(乡党委书记个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好学习者、宣传者、贯彻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每天坚持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调研文章1篇。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抓好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见效。(已完成整改)
6.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乡党委书记个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牵头制定完善了“三张清单”,督促其他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了人头,逐级传导压力,强化了责任担当。二是强化日常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2022年上半年,立案5件,结案5件,党纪处分5人。三是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巩固提升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成果,自查自纠28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已完成整改)
7.基层党建责任压得不深不实(乡党委书记个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期。二是落实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班子成员要至少每季度到村一次指导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党建齐抓共管格局。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每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谈心谈话,了解村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情况,了解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期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及时反馈结果,确保村党组织廉洁建设到位。(已完成整改)
8.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集中安置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
(1)房屋质量无保障。一是由乡、村两级组织协调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和农户代表对安置点房屋进行了验收,对房屋质量有争议的,聘请了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了评估鉴定。二是加强与群众沟通,对15户房屋渗水、20户房屋墙体露筋、1户房屋墙体出现倾斜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进行了整改。对红心村安置点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已进行应急处理,并纳入地灾治理项目库。(已完成整改)
(2)集中安置建新区建设进度缓慢。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施工方加快个别安置点扫尾进度。责成乡自然资源所督促青龙村安置点建设进度,4月底前已完工。二是协调辖区安置点群众入住。三是已按时间节点通过省、市联合验收。(已完成整改)
(3)信访矛盾突出。一是进一步梳理了各安置点存在的矛盾问题,建立了台账,制定了化解方案。二是出台了增减挂钩项目尾款收缴专项方案,对农户房款收缴问题进行了及时逐村逐户清算,全力协调解决,力争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三是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建立了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已完成整改)
(4)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一是及时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二是对存在的遗留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专项方案。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安置点施工方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持续整改)
9.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全乡集体经济疏于管理和监督
(1)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未完成换届。一是强化监督指导,辖区所有村已按程序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换届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各项制度,规范联合社管理。(已完成整改)
(2)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思路不清,无产业支撑,收益堪忧。一是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集体资金效益。督促回民村、柏佛村制定了集体资金使用方案,安全稳妥利用产业发展基金。二是督促柏佛村与群众商定了土地流转和利益联结机制,督促青龙村、界牌村、小垭村及时对入股资金进行了算账分红。三是建立健全了村集体经济相关制度,开展业务培训2次,定期通报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形成工作成效机制。(整改完成)
(3)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管理混乱。一是针对桃园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问题,组织乡财政所、代管中心开展账务清理,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教育。二是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已开展1期,选优配齐管理人员,切实提升管理人员能力。三是建立健全了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每年开展集体经济财务检查指导1次。(持续整改)
10.联系服务群众不深入,解决民生问题有差距
(1)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管护措施。一是针对“全乡5个集中供水站3个亏损严重”问题和“小垭村2个山坪塘滑坡,造成20余户群众栽秧用水得不到保障”问题,积极向区水务局和农业局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行整治。二是组织村(社区)、受益群众召开坝坝会等形式商讨了管护措施,建立健全了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三是实施项目管护问责机制,将项目维护工作纳入了村(社区)干部绩效考评。(已完成整改)
(2)饮水困难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积极与区水利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接通城乡供水及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二是加强了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对接,开展饮用水监测。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日常巡查监管,加强日常管护。(已完成整改)
11.工程项目监管不力
(1)个别项目招标方式不合规,未扣留质量保证金。一是建立健全了项目招标管理制度,明确质保金的扣留等要求。二是对曙光村村支两委开展批评教育,强化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发现不规范问题开展追责问责。2022年6月,对2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警示教育。(已完成整改)
(2)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办分管领导和项目办职责,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监督。二是区纪委对凤凰村、桃园村涉及的项目进行核查,向乡政府出具了监察建议书,乡纪委对桃园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开展全乡村组干部培训1期,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严格项目资料审核,严审项目程序和资金拨付。(已完成整改)
(3)工程验收流于形式。一是重新审核项目资料,成立了调查小组,实地调查了解项目真实情况,形成了调查报告。二是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验收程序,严把验收关,建立长效机制。(已完成整改)
(4)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对交管站、财政所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限期完成资料归档整改。二是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拨付程序,严把项目资金审核关。(已完成整改)
12.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针对“2020年3月乡政府分配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0万元,未按照要求建立救灾资金使用台账”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按要求规范建立台账。二是针对“乡政府食堂2020-2021两年超预算开支”问题,规范了承包方式,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管理,强化预算,严格资金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了全乡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从严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拨付流程,严格按程序进行支付。(已完成整改)
13.村级财务监督指导不到位
(1)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一是责成桃园村和曙光村组织专门力量清理在建工程项目,进一步做细做实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二是强化了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定期检查村集体资产管理。(已完成整改)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一是责成乡代管中心和界牌村对界牌村部分报账无凭证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凭证,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成乡代管中心和回民村对白条入账进行提醒谈话,限时完成票据完善。二是加强村(社区)干部财务培训,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规范整改。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财务乡级代管制度,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审批监管,强化审核把关、规范资金流向。(已完成整改)
(3)往来款项不明晰。一是组织了代管中心、村组干部一起对凤凰村往来账进行清理。二是强化人员培训1期,提升村文书技能,规范账务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村级往来账管理制度,完善往来账管理流程,乡代管中心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持续整改)
14.乡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未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要求。一是制定了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做到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二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扎实开展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联系村领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到村认真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已完成整改)
(2)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不够有力。一是责成桃园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30户村民户主会议,针对群众意见,充分利用已修建720㎡猪圈发展养殖业。二是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兼集体经济负责人,切实提升村党支部书记技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指导。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推动红心村中省扶持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发展,提升金鼓、曙光、凤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能力,加强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力度。(已完成整改)
(3)团建工作安排布置多、检查落实少。一是把团建工作安排列入了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团建工作落实。二是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团建工作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5.乡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一是乡党委(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民主(组织)生活会文件精神。二是参会人员严格对标文件精神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报上一级党委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要求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材料审核,会中批评意见一针见血、不遮掩、不回避,会后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
16.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组织活动不够规范。一是责成桃园村党支部下属4个党小组按要求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责成青龙村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联系村领导定期督导村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组织定期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一是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等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台账。二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通过党员微信、qq群等方式,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及时宣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政策方针等。(已完成整改)
(3)组织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一是召开了一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示范会议。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各联系村的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会,并将召开的情况向乡党委汇报,对开展不扎实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重新召开。(持续整改)
17.机构改革推进迟缓,中层干部未按要求调整
完成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持续整改)
18.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执法效果较差
(1)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立健全机构。二是组织动员年轻领导干部,积极报名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证书考试,壮大执法队伍力量。(持续整改)
(2)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建立完善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三是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日常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已完成整改)
19.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个别村支两委班子配备不齐。一是开展了换届后“回头看”工作,摸清各村实情。二是强化沟通汇报,按程序选举或配备人员。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强化人才回引工程。(已完成整改)
(2)村党支部个别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一是对5名村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强化业务培训。二是开展检查督导,不定期抽查村专职副书记到村履职情况,开展专职副书记年终述职,将专职副书记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已完成整改)
(3)个别基层党支部班子凝聚力不强。一是乡党委针对党建薄弱村工作进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提升党建工作方案,到一线“解剖麻雀”。二是开展换届后“回头看”工作,摸排建立“两委”班子台账,对能力不强的及时调整。三是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在年轻的党员群体中选择政治素养高,有责任心的同志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已完成整改)
20.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不扎实,成效不明显
(1)谈心谈话未体现互谈。一是责成相关班子成员与联系村和联系部门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回头看”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做到每年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和村组干部、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次。三是对谈心谈话的记录进行双向检查,对未严格执行的进行通报批评。(已完成整改)
(2)对干部自查自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一是针对部分同志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清单与其他同志雷同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书面通报批评教育,并责成认真查摆自身问题。二是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巩固提升工作,督促干部职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三是实行逐级审核签字把关,实行谁签字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已完成整改)
③纪律作风整顿效果不明显。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责成相关人员在全乡干部大会上书面检讨。二是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双学双查双促”专项行动,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顿成效。三是建立健全机关上下班、请销假等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已完成整改)
21.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一是针对2020年12月上报的《中共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政治生态评价工作的报告》“党工委、纪工委、街道党工委”等用语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对纪律作风整顿巩固提升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二是将部分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问题”部分高度雷同问题反馈给相关同志,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已完成整改)
22.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针对驿地河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计问题,乡政府已向区审计局进行了报告,按区审计局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针对部分村“两委”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中发现代管中心账面固定资产与村委会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表账实不符问题,组织乡财政所、代管中心干部到村开展财务检查指导,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督促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476409;电子邮箱:2393822432@qq.com;举报箱地址:龙潭乡政府大楼一楼。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