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坚决讲政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动员发动。巡察意见反馈后,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园区)财政所(分局)、东城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建工作领导班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领导、组织和负责此次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1月28日,召开科室、直属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布置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将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查摆问题,找准症结,凝聚反馈问题整改共识。
二是详细分解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工作组职责,明确领导组组长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位副组长为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组成员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改工作;安排专人制定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撰写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全程督查督办调度。持续强化党组的核心地位,分阶段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逐条逐项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整改措施;以局党组研究部署为统领,以党组会议精神为抓手,全程跟踪督查督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领导组办公室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局党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梳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症结找得准、措施定的实、问题改的清。
四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为打造一支“有担当、能战斗、知敬畏、可控险”的干部队伍,保障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兼治”的原则,不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修订出台多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办事规则,以制度束人,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回头看”机制,不定期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确保存在问题能治愈、不反复、见成效。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全面履行领导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够明显问题
2020年11月1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奋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的决定》;2020年12月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学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国宪法》;2021年1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任务分工》的通知、学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2月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3月2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办公〔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财预〔2019〕15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规范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的通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4月1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
(2)针对没有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适时动态调整问题
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印发《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清单》,其中,党组议事规则14条,党组议事清单16条,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2.关于领导方式不科学,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严问题
(3)针对党组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机制不够协调、职责不清晰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细化职责。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研究制定局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出台《关于肥东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东财组〔2021〕12号。二是积极向县委编委申请招录人员的请示,2021年3月19日,已向县委编委申请《关于申请增加财政工作人员的请示》东财组〔2021〕6号。
(4)针对人事工作、群团工作、部分科室业务工作由非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分管问题
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制定局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出台《关于肥东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东财组〔2021〕12号。
(5)针对议事规则不健全等问题
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清单》,其中,党组议事规则14条,党组议事清单16条,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议事决策水平。2021年7月27日,局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清单》。
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重视程序不够,理想信念教育抓得不牢问题
(6)针对学习不深入,没有形成常态化,学习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020年11月1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奋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的决定》;2020年12月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学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国宪法》;2021年1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任务分工》的通知、学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2月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3月2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办公〔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财预〔2019〕15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规范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的通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4月1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
4.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不到位,依法行政有盲点问题
(7)针对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有短板等问题
已制定下发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指导文件细则《肥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肥东县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东财税政〔2021〕56号》,并于4月15日召集全县财政部门组织集中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月份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与法律顾问签订了服务协议,对财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法律保障。2021年4月底,经县编办核定县财政局权责清单共36条,实施依据和实施科室明确到位。
5.关于担当意识不强,践行创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问题
(8)针对护航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承接安徽自贸区产业辐射,对标“宁沪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围绕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大局主动作为不充分等问题
2021年1月22日县财政局召开了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同时结合“四送一服”深入企业加强调研重点税源力度,送政策到企业,并向企业宣传和解读高质量发展政策,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同时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在新的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加强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扶持、培育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大财政、金融、银行、券商等多方面支持,带动全县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
6.关于“三大攻坚”助推不够有力问题
(9)针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薄弱环节问题
2021年衔接资金(原扶贫资金)共收到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其中中央资金已安排产业园建设项目,市级资金已安排特色种养业及扶贫产业园建设。县级衔接资金已安排产业类项目,所有项目均已安排到位。
(10)针对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019年、2020年债券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2021年初,县财政部门多次深入债券项目付款主体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敦促该公司建立债券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快债券资金拨付进度。
(11)针对“三大革命”工作推进保障不够精准有效等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东农〔2020〕29号)文件,严格项目立项、审批及资金安排。二是出台《关于强化本级预算追加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财监〔2021〕2号)文件,强化绩效审核、目标运行情况及跟踪监控管理。三是根据“三大革命”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精准测算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
7.关于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不均衡,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明显问题
(12)针对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
一是争取上级地方债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农业基础设施的地方债投入需求。二是整合资金购买中药村示范种植种苗,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根据财政部关《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要求,积极开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及结果应用工作。四是出台《肥东县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2020〕15号)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
8.关于应收尽收、开源节流意识不牢固,资金配置效益能级不高问题
(13)针对预算收入、资金分配、支付、存量沉淀收回盘活等环节监督有盲点等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在2021年预算安排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各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下调5%;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对2020年执行率较低项目直接核减预算安排;严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在部门预算中取消办公设备购置。二是对全县预算单位的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进行清理盘活。
(14)针对非税往来资金清理未及时划缴国库问题
制定了清理计划,梳理出2015年以前的待结算往来资金。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已在合肥晚报肥东晨刊及肥东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告,经2021年4月28日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以“其他土地出让收入”科目划缴县级国库,于6月份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全额划解县级国库。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单位报告办理2016年至2020年往来资金拨付或缴库金额。
(15)针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资金沉淀现象普遍等问题
一是在2022年预算编制环节,强化预算论证审核。于2020年11月出台《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东县县本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秘〔2020〕181号),对拟新出台或修订的支出政策、新增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等进项事前绩效评估。二是动态开展预算项目执行情况清理,2020年已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和受疫情影响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县级“三保”和民生相关支出。
(16)针对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不及时,措施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注肥东县人民政府官网及合肥土地市场网,并至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其及时提供土地出让收入确认等相关资料。二是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三是县财政局已至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其对相关企业欠交土地出让金采取催缴等措施。
(二)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够实问题
(17)针对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盲点等问题
一是2021年4月2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书记关于《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的有关重要论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堕落轨迹》。二是出台制度文件,明确工作任务。2021年4月2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东财组〔2021〕14号,其中,党组主体责任10条、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4条、其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4条;《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东财组〔2021〕14号,主要涉及6大重点任务及35条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8)针对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等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一是2021年1月8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关于贯彻落实省辖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零二一年新年贺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2021年2月3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章程》;2021年3月26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合肥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合肥市全面从严治党当示范动员推进大会精神》《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大会》;2021年4月12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李锦斌书记参加指导阜阳市委常委会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国国家安全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编》;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的有关重要论述》、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探索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有效途径,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中共肥东县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十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十二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该到底、建机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二是2021年4月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组织收看《堕落轨迹》专题警示教育片,编印《财政系统部分违法人员悔过书》;印发《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与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协调制度(试行)》。三是2021年4月28日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专题会议,研究《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研究给予工作学习中违规同志的处理意见。2021年10月1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听取1-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四是2021年4月13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工作述职汇报会。
(19)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问题
一是2021年1月8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关于贯彻落实省辖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议精神的通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零二一年新年贺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2021年2月3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章程》;2021年3月26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合肥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合肥市全面从严治党当示范动员推进大会精神》《全国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大会》;2021年4月12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李锦斌书记参加指导阜阳市委常委会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国国家安全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编》;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学习《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的有关重要论述》、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探索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有效途径,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中共肥东县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十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十二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该到底、建机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已拟定《肥东县财政局“一岗双责”制度》《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与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协调制度(试行)》,待5月份研究后实施。三是2021年4月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压实压细“一岗双责”要求,下文调整局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分工,印发《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四是2021年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1次。
10.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充分问题
(20)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
2021年1月12日制定《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东财监〔2021〕9号)文件。完成对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及下属疾控中心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4月份,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存在问题600余条,均已整改到位。
(21)针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未形成常态化等问题
一是观看警示教育片《堕落轨迹》,印发警示教育读本《财政系统部分违法人员悔过书》。二是2021年3月开展党史知识学习培训,5月初步拟定全县财政干部政策法规、党纪党规、业务知识培训计划。三是2020年印发《肥东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肥东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2021年3月协调县人行修订完善了《肥东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国人民银行肥东县支行公共服务窗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4月印发《肥东县财政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对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园区)财政所(分局)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四是2021年3月开展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4月开展财政系统规范津补贴专项检查,排查问题4个,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3月在日常工作监督中,排查问题1个,并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22)针对日常机关作风监督浮于表面等问题
一是2021年3月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查摆整改问题4个。2021年4月组织开展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涉及财政方面问题和十二届县委巡察财政局党组反馈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累计查摆整改问题54个。二是严格执纪问责,2021年4月局党组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的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对工作疏于管理的同志给予批评教育。三是2021年4月局党组下文调整局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分工,印发《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四是2021年4月局党组印发《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工作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要求。
(23)针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一是2021年4月1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编》,4月28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加深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关重要论述摘编》。 二是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相关人员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存在走过场的抄袭行为作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决定。三是2021年4月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举一反三”教育,印发《财政系统部分违法人员悔过书》警示教育读本。四是2021年4月印发《肥东县财政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作风效能监督的责任追究办法。
11.关于监管政策采购不严格,界定职责不明晰问题
(24)针对执行《国政府采购法》不到位问题
一是下达采购计划时明细商品目录,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5月20日,已下达采购计划375笔。二是在资金支付时要求采购单位提供货物验收单。三是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与支出科室共同审核采购预算,并且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时下达,坚持无预算不采购。
(25)针对监督代理机构不力问题
一是代理机构已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肥东县财政局及监管电话等。二是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清理“三库”,维护市场秩序,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已办结疾控中心物资采购等4起投诉项目。三是对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司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回复等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已完成对交易公司的业绩考核。
(26)针对监督专家评审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会商,明确评审专家库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对专家库的监管。二是在《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4号)文件中,县公管局公共资源综合监管行政职能划转,相关监管职能需细化清晰,已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已积极介入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管。
12.关于预算管理不规范,成果应用不精准问题
(27)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问题
一是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严格部门预算审核,配合人大开展预算项目实地调研,组织专家评审会,邀请人大、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强化多部门预算联审机制,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对部门数据先后组织三轮专题审核,逐条、逐项进行会审。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已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28)针对预算执行进度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2020年末,对乡镇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进行收回,统筹用于县级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二是在2020年,按月开展预算执行通报,并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开展上门会商,同时把项目执行情况作为2021年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对2020年执行率较低延续性项目直接核减预算安排。
(29)针对预算绩效评价和成果运用不客观问题
一是于2021年1月印发《肥东县财政局层转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财预〔2021〕28号),完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体系。二是组织两轮县级培训,对象包括县财政部门、人大、审计、各预算单位业务人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工作能力。三是于2021年初组织完成各预算单位开展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为下一步重点评价打下基础。四是向参加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获得合肥市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通报表彰,在各县区中排名靠前。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13.关于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手段问题
(30)针对缺乏对全县国有资产集中统一规范管理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资〔2021〕16号),明确资产管理工作重点等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业务指导等。二是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已出具。三是草拟《肥东县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报县政府会议研究。四是委托第三方对县管企业2020年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相关考核结果将报县国资工作领导小组。
(31)针对金融信贷担保行业乱象丛生问题
一是科室落实相关监管政策文件,于2021年4月开展了对担保和小贷公司的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二是2021年2月对存在会计报告不准确和长期不经营等问题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肥东中小担保公司和中瑞小额贷款公司于3月完成整改工作。三是2021年7月2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32)针对拆迁安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根据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汇制的征迁补偿明细表,报经县人大预审后,在2021年财政预算中编制“征地拆迁补偿”预算项目资金,并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以便对其实行绩效管理。二是财政监督检查(财政重点支出绩效评价)以财监114号文件已经下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目前已有30个项目纳入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内。
(33)针对会计行业监管缺失问题
会计科于2021年3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县代理记账机构做好年度备案工作,明确备案范围、时间节点、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等,通过电话、QQ群等渠道通知到全县各代理记账机构。通过比对以前年度备案信息,对当年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截至2021年4月28日已有20家机构进行了线上备案审核。接下来会计科将继续进行现场检查和网络系统审查两种方式,督促各家机构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
14.关于执法工作虚化,行政执法缺位问题
(34)针对履行查处职责缺失问题
各职能科室认真缕清自己的职责,依照三定方案和政策规定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后监督和检查,防止和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再次出现。2月份金融办对肥东中小担保公司和中瑞小额贷款公司检查并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持续监督整改工作,2家公司在时限内均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截至2021年5月,会计科对全县29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年度备案检查工作。为了解全县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情况,县财政局监督局于4月10日开展全县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600多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根据2012年1月12日制定《肥东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东财监〔2021〕9号),监督局完成了对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的财政监督检查,下发了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县财政局要求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肥东县财政局及公布监管电话,并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已在1至4月份办结疾控中心物资采购、中医院等保设备采购等4起投诉项目。
(三)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问题整改
15.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5)针对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
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印发《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肥东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清单》,其中,党组议事规则14条,党组议事清单16条,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议事决策水平。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印发《肥东县财政局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共5方面30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
(36)针对党组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全面问题
2021年4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印发《肥东县财政局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共5方面30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党建工作的落实。每月集中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2021年1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任务分工》的通知、学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2月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3月2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办公〔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财预〔2019〕15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规范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的通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4月1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
(37)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8日,下发《关于征求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意见。二是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亲自审阅其他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根据要求,各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1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战斗力不强问题
(3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机关党委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目前已完成“红旗党组织”申报工作,正着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文明创建工作。二是2021年1月12日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指导检查支部工作。三是要求三个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2021年5月检查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在机关党委会进行通报。四是领导干部践行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五是三个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相关议题,进行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与征求意见,认真严肃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39)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科学问题
一是三个支部组织架构完善,2021年已开展党务干部培训1次。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定期开展集中学习,2021年已开展集中学习9次,开展革命传统现场教学2次,对退休老党员开展送学帮扶1次,设置党员先锋岗,开展志愿服务3次。三是三个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四是支部进行党费收缴规范填写台账,由机关党委汇总按时上缴第一季度党费至县直工委。五是新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进行备案。六是发放学习《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
17.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问题
(40)针对行政编制人员超编严重,混编混岗现象普遍存在等问题
行政人员超编,通过不招录公务员,逐年退休解决;积极向县委编委申请招录人员的请示,2021年3月19日,已向县委编委申请《关于申请增加财政工作人员的请示》东财组〔2021〕6号;当年达到退休的人员,人事科提前摸排,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接,通过调阅个人档案,复印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核定后,及时进行人员退休程序的办理,确保不再发生延迟办理退休的现象;积极向县委编委申请招录人员的请示。
18.关于审计、主题教育活动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1)针对“屡审屡犯”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先后组织多次预算管理培训,提升部门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对审计指出问题的延续性项目直接核减预算安排。三是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建设。
(42)针对部分问题反复整改问题
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东财组〔2021〕8号),已开展常规党史集中学习6次,举办专题读书班1次,邀请专家授课4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四送一服”专项行动,督导建设乡村道路等。二是形成“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立查立改工作报表,印发《肥东县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印发《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肥东县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东财组〔2021〕16号)。
(43)针对整改长效化工作机制未建立问题
一是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二是建立有关问题领域的常态化制度。印发《肥东县财政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文号:东财察〔2021〕109号),修订《肥东县财政局公章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东财办〔2020〕262号)。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切实营造风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布置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
一是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组抓党建的领导责任,坚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县财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成效,继续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把“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结合,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巡察问题逐条逐项“过堂会审、对号核销”。已立行立改的,将通过“整改回访”方式继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同类问题“不回炉”;需通过建章立制、逐步消化、牵头协调、检查督促等长期整改的,将进一步实化整改措施,细化时间节点,确保巡察整改不走样,实现所有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按期整改、达标清零。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县财政局党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工作、保发展、提绩效。以点代面,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清查梳理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强化措施,解决制度不全、规则不明、工作缺位问题;持续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筑牢监管坝堤,保障制度执行、工作落地,推动财政工作开启新局面、再续新辉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7711547;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东路8号(邮编:231600)。
中共肥东县财政局党组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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