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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二组对县妇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5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3个方面11项 21个具体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妇联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为确保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二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组织、有保障、有人抓、有落实,经妇联班子研究,由唐书英(党支部纪检委员、妇联主席)同志任组长、尼玛格桑( 妇联副主席)同志、普布卓玛(妇联四级主任科员)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明确目标,精心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1月9日,工青妇联合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召开了安排部署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列出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迅速行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工青妇联合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原因,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进度和成效,高质量整改到位。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有效促进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三重一大”、财务管理、文风把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进一步规范,做到了标本兼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二组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需长期坚持。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在基层贯彻落实有差距方面
1.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深不实。
具体问题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3年上半年工青妇联合党支部理论学习16次,其中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未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来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放在首要位置,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同时将每周四定为联合党支部集中学习日,做到每次学习会有方案、有签到、有笔记,形成常态长效,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制定《工青妇联合党支部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工青妇联合党支部党纪学习计划表》,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作为“第一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研讨交流10人次,撰写心得体会6篇。二是充分发挥“职工活动中心”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读书季活动,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干部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习惯,激发工作热情。
具体问题2:学习不够深入。2023年县妇女联合会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联合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支部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联合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妇联业务知识进行了学习。参加支部集中学习20余次;组织单位专项学习2次。二是要求全体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2次。
2.在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具体问题3:乡(镇)妇女之家发挥作用不明显。经下沉了解,各乡(镇)设立妇女之家并没有组织开展妇女相关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妇联、妇女之家工作5次,先后到吉雄镇(红星社区、刘琼村);朗杰学乡(江雄村、朗杰学村);东拉乡(吉琼嘎久拉康寺管会、吉琼村);江塘镇(娘索村、保吾村);昌果乡(团结新村、昌果村)进行了调研、指导工作。二是组织各乡(镇)妇联在重要节点(如:三节、寒假期间、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充分利用妇女之家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相结合,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共计开展活动45场次(其中县妇联开展11场次;乡(镇)、村(社区)妇联开展34场次)。三是规范妇女儿童之家1处(朗杰学乡江雄村)。在我会及江雄村驻村工作队的积极争取下,在山南市妇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拨付资金3.874万元,用于朗杰学乡江雄村“妇女儿童之家”标准化建设(包括采购椅子、储物柜、书架、绘本等15项妇女儿童学习、娱乐设施)。于2024年5月初顺利完成了妇女儿童之家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具体问题4:乡(镇)妇联工作指导力度不足。2023年仅对岗堆镇开展过一次指导督导工作,未开展妇女思想和妇女就业技能培训需求方面的调研。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24年5月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妇联、妇女之家工作5次,分别到吉雄镇(红星社区、刘琼村);朗杰学乡(江雄村、朗杰学村);东拉乡(吉琼嘎久拉康寺管会、吉琼村);江塘镇(娘索村、保吾村);昌果乡(团结新村、昌果村)及森布日搬迁点进行了调研、指导工作。二是根据调研情况于6月19日上报《贡嘎县妇联申请相关经费的报告》、《森布日安置点管委会临时妇联申请相关经费的报告》至市妇联,拟于11月-12月(群众要求)对红星社区、娘索村、吉琼村妇女群众进行手工编织培训,10月将结合实际形成报告上报上级妇联,积极争取上级妇联经费及专业人员的支持。
具体问题5:数据监测不到位。2021-2022年未就贫困母亲、留守儿童、巾帼志愿者制定记录台(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账,对相关数据掌握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更新了全县贫困母亲、留守儿童、巾帼志愿者台账;二是对接民政局进行核实2次。截至目前全县贫困母亲126名,留守儿童288名,巾帼志愿者33名。
具体问题6:对相关政策不了解,经谈话了解,妇联班子成员对妇女小额信贷政策不清不楚,甚至不知道妇女小额信贷政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妇联干部学习小额信贷相关政策2次,主要学习了《关于印发山南地区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山地财﹝2012﹞166)号文件,要求妇联干部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掌握,切实学懂弄通。二是加强宣传。以下乡调研、“三八”、三月综治宣传等为契机开展宣讲小额信贷相关知识、妇女维权热线等宣传2次。
3.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有短板。
具体问题7: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重视度不足。三年未来未建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机制,未建立倾听妇女意见、拓宽妇女诉求渠道,对全县范围内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未做到动态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乡(镇)妇联对辖区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组织妇联干部对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进行学习2次。三是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全面掌握家庭矛盾纠纷情况,及时进行电话回访。截至目前,共调解家庭矛盾纠纷1起。
具体问题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推广力度不足。经下沉了解,妇女普遍反映对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不知晓。
整改落实情况:利用各重要节点,采取“集中+入户”相结合、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宣传12338维权热线5场次、发放宣传品660余份(包括宣传资料、宣传袋等)。比如:2月4日,利用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开展入户宣讲1场次;3月7日,利用“三八”维权周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志愿服务活动1场次;利用三月、六月平安宣传为契机,开展宣传3场次。
4.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具体问题9: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近三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未将意识形态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合党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领导责任,个人对所在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安排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偏差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
具体问题1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近三年来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制定责任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支部集中学习之机学习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安排部署会议1次,制定《2024年工青妇联合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及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具体问题11:履行第一责任不到位。未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
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1次,讲纪律党课1次。
具体问题12: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三年来未开展党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以组织生活会、机构改革等契机,开展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面对面谈心谈话2次,涉及6人次,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领域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相互了解,让谈心谈话成为生活和工作中的一种日常活动。
2.在财务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13:报销要素不齐全。2021年11月18日唐书英培训路费报销签未附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9日组织单位干部学习了财务报销制度等知识的学习,强化了干部财经纪律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补齐2021年11月18日唐书英培训路费报销签中的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
具体问题14:报销审签把关不严。2021年10月13日、2021年9-10月、2021年11月住房公积金报销签上无审批人员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9日组织单位干部学习了财务报销制度等知识的学习,强化了干部财经纪律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补签2021年10月13日、2021年9-10月、2021年11月住房公积金报销签;三是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财务人员要加强对财务相关制度的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财务报销规定执行,确保报销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3.在文风把关不严谨。
具体问题15:2022年“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文中多次出现“局”“总工会”“企业内部”等字样;2021年第49期简报与66期简报图片重复利用,有两份内容不同、图片相同的第52期简报;2022年双联户第2、3、24期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议内容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支部集中学习之机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和工作能力。共计参加支部集中学习22次;二是在2024年3月,由妇联副主席尼玛格桑同志对2022年“平安建设”资料、“双联户”资料进行详细自查,错误之处已更正完毕。三是举一反三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自查。经班子研究,指定由副主席尼玛格桑同志负责单位各项资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文风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有落差方面
1.在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不重视。
具体问题16:重业务轻党建工作。经谈话了解,2023年8月支委会换届前有工青妇三个单位按季度轮流开展党建工作,党建带妇建工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定《工青妇联合党支部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工青妇联合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分工》,及时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志愿服务送关爱、“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巾帼普法乡村行、清明祭英烈、保护母亲湖等活动,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乡村建设、志愿活动、理论宣传等方面发挥带动引领示范作用。
具体问题17:党建带妇建工作不力。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带妇建工作汇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工青妇联合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带妇建工作1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党建、妇建融合互动,以党建带妇建、以妇建促党建。二是坚持党建带妇建,组织开展困难妇女、残疾女童、残疾尼姑、困难尼姑、老龄尼姑、“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五四”文艺演出、“民族团结杯”篮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团结凝聚妇女;深入5个乡(镇)妇联调研指导基层妇联工作,助推妇联工作再迈新台阶。
2.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具体问题1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年联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以工作建议为主,互相批评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和程序,高质量开好工青妇联合党支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鼓励党员积极参与组织生活会,开展深入讨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具体问题19:组织生活会形式化。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未汇报上一年度工青妇联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未撰写2020年度在组织生活会中个人需整改及完成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支部集中学习会内容,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和程序,高质量开好工青妇联合党支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汇报上年度工青妇联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并明确要求支部党员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撰写上年度个人需整改及完成整改情况。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具体问题20:2021年“三八妇女节”慰问困难妇女1.48万元和制作宣传雨伞、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常见病宣传手册费用0.92万元,未召开“三重一大”。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把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纳入班子研究事项,对每次通过民主集中制研究事项的形成会议纪要,规范报销要素。比如:202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事宜;2024年开展庆“五一、五四”全民健身暨“民族团结杯”篮球比赛活动、“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文艺汇演相关事宜;慰问患病妇女事宜及朗杰学江雄村“妇女儿童之家”设施设备配置所需资金事宜;2024年“六一”儿童节活动开展及资金使用事宜等,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后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4.在“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
具体问题21:2023年工青妇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2次,未达到每季度一次的要求;2022年党支部12月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未达到每月一次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将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手段,积极组织引导党员自觉、按时参与。二是丰富活动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红色教育、宣传宣讲等方式,着力增强实效性、参与度、吸引力,强化党员党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下一步要求
(一)尽心尽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紧扣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二)尽心尽力、抓好责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尽心尽力、抓好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上来,继续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了解妇女群众需求,推动解决妇女急难愁盼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贡嘎县妇女儿童事业再迈新台阶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8937394588
联系邮箱:13989038836ggfl@sinm.com
来源: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