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索引
相关内容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月5日至2月5日对县水利局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回头看”。2021年4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半年多来,水利局党委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巡察“回头看”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细责任,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不折不扣的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水利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推动整改落实作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试金石。
(一)推进“回头看”巡察整改,必须统一认识,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4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提升巩固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推进“回头看”巡察整改,必须强化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把“回头看”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班子成员抓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领并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整改落实。成立了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领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振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魏向春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魏向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三)推进“回头看”巡察整改,必须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问题是方向,是“有的放矢”的靶子。开展“回头看”巡察整改,坚持从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整改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4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举一反三进行深入分析查摆,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制定下发了中共广昌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形成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反馈问题的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将反馈的11个问题整改资料逐一形成整改台账,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资料装订成册后,经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归档,统一保管;建立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水利局党委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项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提出21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0月21日,1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问题涉及的2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0条,还有1条在推进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具体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具体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1.发电水费征收不力。2019年度,中坊、杨溪、青桐水电站已缴纳发电水费共65.49215万元,根据广府字[2020]404号文件中发电水费征收标准,尚有191.5万元未征收到位,2020年度还未征收。2.水资源费征缴不力。2019年全县53座水电站中有10座水电站24298.62元 的水资源费未征收到位,2020年还有83918.109元未征收。
整改措施:1.加强与电站业主的沟通,取得电站的支持;咨询法律顾问解读发电水费征收标准;下发书面的缴纳水费通知单;协商后得不到解决,走法律程序维护水库管理站的权益,确保发电水费全部征收到位。2.核实欠费企业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收缴水资源费;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企业,根据《广昌县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权协议书》的相关规定,移交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处罚。
整改工作及成效:1.三站已多次通知电站业主,并召集电站负责人召开了2次座谈会,宣传相关政策,要求按照政府文件标准缴纳水费,并下发了书面的缴纳水费通知单,电站业主对水费征收提出了书面异议,不同意缴纳发电水费,我局已咨询法律顾问,书面回复电站业主提出的异议,但仍未达成一致。杨溪、中坊、青桐水库管理站于2021年9月27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别于10月21日、10月28日开了庭,正在等待审判结果。2.下发催缴通知书,至2020年6月30日水电站水资源费现尚有2019年8588.57元的水资源费未征收到位,2020年还有4547.25元未征收。组织水资源股进行电话催缴与上门收缴相结合,对个别拒不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电站移交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罚。现在已收缴到位水电站水资源费2019年254113.73元 ,2020年146543.96元。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具体问题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方面。对党委会、行政会议事规则、研究事项界限不清,应在党委会上研究的事项,却在行政会上研究。2020年6月18日县水利局党委在行政班子会议上研究同意《广昌县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编制费按112万元为招标基价,并研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厘清党委会、行政会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必须在党委会上研究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大重大决策的充分论证。党委会,行政会会议记录本专本专记。
整改工作及成效: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厘清党委会、行政会议事规则、决策事项范围,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培训,明确了专人专本记录相关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具体问题3:攻坚克难主动性不够方面。1.(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重点项目工程推进不力,存在工程项目进度滞后的现象。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广昌县县城防洪工程三期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 2020年12月20日,至巡察结束工程仅完成整体工程的60%。2.水土保持监管不力。2019年甘竹镇大嵊村丰盛页岩砖厂违规生产,直到被群众举报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整改措施: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计划,倒排工期,增加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展,抓好施工计划的落实。2.局党委持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申报和审批工作。
整改工作及成效:1.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推进,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人员及设备,抓住有利天气,9月底主体工程已完工。2.甘竹镇大嵊村丰盛页岩砖厂已整改到位。2021年1月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2021年3月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具体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水利局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和水利工作、党建工作一同部署和落实,全年在党委会议记录本上未见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和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内容。
整改措施:局党委完善了《广昌县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水利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研判,也对意识形态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细化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整改工作及成效:已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部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细化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具体问题5:两个责任扛得不牢方面。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责任不力,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缺位,违纪违法接连发生,2019年水利局原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另一原主要领导和一名股级干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且存在技术干部违规从事项目设计获取劳务费和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问题。2.2019年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水利局党委没有结合工作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3.2018至2020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较少。3.3个水库管理站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会议记录较少。
整改措施:1.局党委始终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责任,切实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管党治党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把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联动起来,要求局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及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发现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坚持开展党员干部节前廉政提醒,加大局纪律督查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对站股室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和日常工作行为开展现场纪律巡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对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获取劳务费、酒后驾车等问题的干部进行纪律约谈。2.完善制定了《广昌县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每年谈心谈话至少一次,针对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形成谈话记录。3.局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每半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共促进。要求三站必须定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工作及成效:1.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与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获取劳务费、酒后驾车等问题的干部进行纪律约谈,召开了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会,并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2.2021年4月26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振华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3.已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三站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传达广纪通通报,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六)具体问题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1.三公经费报销把关不严。2018年3月29日青桐水库管理站两位同志赴上饶培训超标准报销车票14元。2.报账手续不规范。2019年10月中坊水库管理站发放临时人员工资领取人员未签名。3.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2019年原水保局9人重复发放生日蛋糕费,每人多发300元。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5月原水保局机构改革职能并入水利局后,水保局固定资产目前仍未并入水利局。
整改措施:1.责令超标报销的人员退回超过部分的报销费用;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县政府办(广府办发[2017]73号)《关于明确和调整差旅费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熟悉单位工作人员省内外出差费用等报销标准,对票据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超标报销费用。2.补齐临时人员工资领取手续;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财务审批手续,严格票据审核,对未按规定签字的票据一律不予报账。3.责令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的人员退回超发部分;认真学习江西省总工会(赣工发[2018]1号)《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文件规定标准发放工会福利,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杜绝违规发放工会福利。4.对水保局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核实、造册登记,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工作,按《广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广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广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字〔2020〕154号)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后,再并入水利局。
整改情况及成效:1.2021年6月份的个人工资发放表中,扣除了2018年3月29日青桐水库管理站两位同志赴上饶培训超标准报销车票的14元,并要求所有财务人员学习了(广府办发[2017]73号)《关于明确和调整差旅费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熟悉出差费用等报销标准,对票据审核严格把关。2.已经补充完善临时人员工资领取手续;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的培训和审核,规范了报账手续。3.2021年3月4日,退回原水保局多发生日蛋糕费,相关人员加强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加强了对工会支出的审核。4.已对原水保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帐物核对工作,待原水保局财务审计完成后并入水利局固定资产中。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七)具体问题7:水利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1.灌溉设施监管不力。2018年赤水镇留田村排灌站(电灌站)不能正常运行,直至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报道过后才进行整改。2.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塘坊镇熊坊村和尖峰乡双湖村等村小组农饮巩固提升工程存在未按设计方案敷设管网、管网埋深不足问题,直至上级扶贫审计发现后才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1.水利局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加强灌溉设施运行管理,发现运行问题及时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局班子成员与技术人员依照分片分工,对全县灌溉设施进行督导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要求乡镇及时整改。2.责令施工单位对未按设计方案敷设管网、管网埋深不足等问题立即整改,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确保达到施工要求;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严把质量关。
整改情况及成效:1.2021年4月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目前各乡镇已完成排查整改。2.2020年7月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已于2020年8月完成整改。2020年9月完成整改情况总结,同时加强了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八)具体问题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1.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2020年11月16日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及落款盖章居然是机关党支部。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存在不敢批、不愿批、不能批的现象,2018年原水保局支委民主生活会只见批评环节记录未见互相批评内容。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落实换届程序,加强对党建业务的指导,认真对文件进行校核把关,规范行文。2.严格按照局制定的《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好充分会前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实又准,实打实查找自身差距,准确指出其他同志的不足,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不说空话套话,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支部生活质量,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开展。
整改工作和成效:1.已重新刊刻退休党支部公章,并加强了支部的业务学习教育。2.2021年4月27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指出问题,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红红脸、出出汗。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九)具体问题9: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2020年9月16日支委会议议程中有讨论两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议题,但会议记录内并没有记录讨论两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内容。
整改措施:局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悉掌握党员发展流程及相关规定,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整改工作及成效:2021年5月20日,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抚州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操作手册》,掌握党员发展流程,并规范会议记录。已对2020年9月16日支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整改规范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十)具体问题10: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对各水库管理站和退休支部的党建业务工作指导、检查不够,致使部分支部党建虚化弱化。一是机关退休党支部2018-2020年基本未开展党内活动;二是青桐水库党支部2020年6月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造假,6月30日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照片中参会活动的党员居然穿着冬衣。
整改措施:局党委要加强对各支部党建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完善局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开展主题党日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并及时上报各类资料。(1)鉴于机关退休支部开展党内活动较少,已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局党委已安排专人对退休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退休支部党内生活正常开展;(2)局党委对青桐水库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联系青桐支部的局党委委员不定期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工作及成效:已完善局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要求各支部开展党建指导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局党委书记已对青桐水库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及时整改,按要求开展好党员活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十一)具体问题11:部分巡察反馈事项未整改到位。1.三个水库管理站职工未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未整改到位。青桐、杨溪、中坊3个水库管理站的职工编制未落实到个人,养老保险未交问题至今仍然未整改到位。2.往来账目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到位。个人2001年预借工程款5.2万元和2006年预借跑项目争资金费用8万元,至今仍在往来账目挂账。
整改措施:1.巡察反馈事项未整改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局党委将三站职工诉求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妥善解决三站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2.针对往来账目长期挂账问题再次找到当事人调查核实当年实际情况,据调查情况咨询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如何妥善处理往来账目挂账;今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整改工作及成效:1.已将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已对全县类似问题进行核实,正在寻找妥善解决养老保险的方案。2.已对挂账账目进行梳理核实,鉴于挂账账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已与县财政沟通,将结合广财字[2021]109号《关于清理预算单位往来款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清理。
完成情况:往来账目长期挂账问题还在整改中。
三、奋力担当作为,实现常态化推进,不断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局党委始终严格履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党代会精神,奋力担当作为,持续推进作风提升,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县水利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党性修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对标看齐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总结和提炼工作方法,激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完成各项水利重点任务、民生事业的坚定信心;把党史教育转化为落实巡察整改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美丽莲乡·幸福广昌”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建设,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三)注重固化成果,实现常态化推进。以当前全县大力开展干部作风大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固化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克服“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以严实的作风,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抓真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新时代水利建设的新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水利干部队伍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