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0月12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会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突出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全力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以上率下、履责担当、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整改反馈会后,2020年7月8日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党支部委员、财务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残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4个方面47条问题,对照问题清单,研究整改举措119条,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市残联党组书记总体负责巡察整改的协调推进,其它领导根据分工承担分管责任,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职、靠前指挥,对责任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度。
(二)以上率下,突出重点。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作表率。2020年7月31日市残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并提出整改方向。党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具体工作中把握重点,突出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得力的问题,同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重点突出、齐头并进、全面落实。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方面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另一方面坚持整改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年度各项目标完成,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深挖细查问题根源,从源头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会党组及时制定或完善修订涉及党建工作、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意识形态等相关规章制度34项,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和助推残联机关提质增效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思想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24日市残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指示精神,7月29日制定《市残联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执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编印分发《党员应知应会100题》读本,9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测试,采取定期通报和一对一提醒方式,督促党员做好“学习强国”平台的运用,及时学习掌握党的最新理论知识,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
(2)针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7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泉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市残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具体明确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每位党组成员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次),同时需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2020年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3场次、专题研讨交流2次,规范记录学习讨论情况,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24日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残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31日成立市残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统筹指导;5月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按时报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报告和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9月14日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委讲师团团长朱林果副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题为《认真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2020年7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中,建立并落实“一把手”审核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机制,确保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的通知》,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广告牌等载体,通过开展广场活动、开设晚报专栏、拍摄并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主题公益摄影展等形式,持续加强惠残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残疾人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强“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完善微政策专栏,2020年推送信息179期、602篇,被省残联微信公众号采稿126篇;在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残疾人自强模范先进事迹,在泉州晚报开辟“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宣传专栏,专版选登“扶贫助残暖人心 脱贫攻坚奔小康”优秀摄影作品,加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挖掘和宣传力度;联合市司法局为残疾人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残疾人保障法》等,并开展残疾人线上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残疾人学法懂法用法意识。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4)针对谋划工作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站位全局谋划工作,主动置身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残疾人工作全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标“十三五”主要任务,梳理问题找差距,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真正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决心、保持定力,摒弃思想认识偏差,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眼界、更强的责任推动残疾人工作。由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由市民政局和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残联及时书面函告并由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到市民政局、市教育局主动协调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认真配合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及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工作。8月份主动将通过数据比对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7101名残疾人名单反馈给市民政局核实,落实“应享尽享”目标;目前全市1292名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857人(普通学校就读349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22人、送教上门386人),非义务教育安置225人(学前教育机构学习71人、康复机构学习154人),其他经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或推迟入学等不安置情形210人。
(5)针对统筹引领残疾人事业发展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全市残疾人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和政策研究方面的前瞻性思考,在《泉州市残联改革方案》中提出加强“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系列措施,2020年6月10日经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96次会议研究同意,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在2020年9月16日市政府召开的泉州市“十四五”民生发展领域座谈会上,从强化提升重度残障儿童“送教送康”服务实效、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融合试点校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2020年9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各县(市、区)“一地一品”残疾人特色工作经验,增强品牌创建意识。二是借助“互联网+”优势,开启残疾人康复在线答疑、培训指导和心理咨询“云服务”,建立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指导微信群、在荔枝微课后台开设“泉州市残疾儿童在线康复”直播间,邀请医务专家、行业大咖、一线康复教师讲授覆盖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儿童康复和残疾人心理咨询公益微课18节,为家长提供免费康复培训和家庭指导,开展全国残疾预防日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教育。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题调研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建议专报。及时书面函告并于2020年7月27日由市残联分管领导带领就业中心负责同志主动到市税务局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强残保金政策宣传和征缴工作,2020年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覆盖率为79.72%。四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19年起“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中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补助对象扩面覆盖建档立卡重度肢体残疾人,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提标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到每人每月8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到每人每月115元、85元,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
(6)针对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20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修订《市残联党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规范党组议事和理事长办公会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对号入座,严格贯彻执行,2019年以来召开理事长办公会25次。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议事程序,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3.关于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7)针对代表职能履行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12月市、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完成率100%,在全市推行聘用法律顾问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联合市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南安市、永春县创建“法援惠民生”示范点工作,有效提升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援助工作能力。严格落实《福建省残联系统信访工作手册》和《泉州市健全信访工作六项机制》,推行网上信访和“阳光信访”工作机制,通过“12385”残疾人热线和“12345”平台做好政策解答和诉求转办引导,按程序及时做好信访办理、转办和咨询服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主动协调石狮市和泉港区认真做好2018年两起越级上访问题的维稳疏导和法律救助工作。二是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8月28日组织召开市残联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省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通报全市残疾人工作情况,听取各专门协会对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作用、助推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进行探讨交流。主动协调联系市民政局和市肢协社团登记筹备发起人,积极推进市肢体残疾人协会注册登记工作,2020年11月23日召开成立大会。指导专门协会开展各类助残活动,市盲协在全市盲人按摩技能培训、制定疫情期间全市盲按店一次性场租补助政策、完善市级盲人保健按摩达标示范店创建方案等方面积极协助发动、宣传政策、提出建议;2020年7月20日市智协与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联合承办第十四次全国特奥日活动,丰富智力残疾人精神生活,引导他们更好融入社会;2020年8月11日第11个“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期间,市肢协组织开展脊髓损伤残疾人乘坐轮椅登顶大坪山、参观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为100多名肢体残疾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等活动,成立“泉州市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2021年1月市肢协组织开展新春走访慰问困难肢体残疾人活动,努力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环境;2020年8月13日市盲协、肢协、聋协联合市直属机关象棋协会承办泉州市2020年残疾人中国象棋比赛,丰富广大残疾人朋友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聋协组队参加全省聋人篮球锦标赛,荣获亚军。
(8)针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市、县残联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主动协调市民政局、卫健委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室建设与管理,统筹发挥基层康复机构、康复室阵地作用,共建共享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活动,2020年上半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标通报,我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92.84%,辅具适配率94.37%,均居全省第二位。二是2019年5月启动运营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福乐家园)托养项目,目前为102名在托学员提供日常照料、医疗养护、康复训练、文体教育等常规性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信心,得到省残联主要领导、市领导肯定表扬和学员家属充分认可。同时加快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和决算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完善一期工程结算资料送主审单位审核,待审核完报市财政局审批;积极推进二期工程投入使用,主动联系武警泉州支队并书面发函询问二期工程土地置换进展情况,待武警方面回复。三是将在省残联出台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扶持政策基础上,结合泉州实际,指导推动各县(市、区)积极创建残疾人日间照料示范机构。四是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助残服务专题调研,了解全市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推进措施,认真梳理总结泉州市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经验做法,2020年10月省残联行文推广泉州做法。通过实施低保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养护补助、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开展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和政府购买重度残疾人家政服务等政策措施,努力帮助解决重度残疾人日常居家护理和照料问题。
(9)针对残疾人事业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启动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联合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残疾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加强死亡残疾人残疾人证注销工作》等通知,2020年9月18日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各县(市、区)残联现场观摩南安市“一窗受理”残疾人证办理流程,推广经验做法,切实提升评残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由于康复中心大楼产权已归属泉州市开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23日市委巡察办发函将“康复中心大楼800多平方米场所长期闲置、服务残疾人整体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移交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要求其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市残联积极督促康复中心主动对接泉州市开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闲置场地提出招租方案,目前正按规定程序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待相关机构进驻后,进一步发挥大楼服务残疾人功能。三是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残联抓住残联改革契机,在增配残疾人联络员、提高福利待遇、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县残联通过购买培训机构服务、联合党校组织培训、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残疾人联络员综合素质,努力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2020年上半年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标通报,我市残疾人联络员参训率列全省第二位。
4.关于实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乏力的问题
(10)针对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3月20日、5月6日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返贫风险贫困残疾人救助帮扶措施,印发《泉州市残联关于做好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建立市、县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做好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压实攻坚责任,强化精准施策,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通过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托养、助学、就业和培训、家庭无障碍改造、创建残疾人扶贫基地等项目,积极协调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医疗、住房、就业等困难,确保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按照泉州市委《关于建立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要求,配合扶贫部门对303户420名重点贫困残疾人帮扶对象,组织挂钩帮扶干部全面进村入户,逐村逐户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管理,市残联对全市103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开展走访探视和关怀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5.15万元。积极配合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活动,向我市103户128名受疫情影响存在较大返贫风险贫困残疾人发放救助金23.1万元,向63户147名“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21万元。
(11)针对督促落实扶持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10日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培训会议,泉州市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8月份完成县级调查员培训,9—10月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状况动态更新调查,重点掌握贫困残疾人和贫困边缘残疾人服务需求情况。二是加强市级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创建政策宣传及工作指导,推动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积极申报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创建19家扶贫基地;认真落实省、市两级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兑现帮扶资金,大力推广“医养结合、工养结合”辅助性就业模式,2020年7月24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残联整合对接残疾人服务资源,制定落实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计划,目前已验收2家辅助性就业机构。
(12)针对统筹实施扶贫工作举措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围绕脱贫攻坚大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保障性政策,积极主动与扶贫、民政、住建、卫健等相关部门及慈善公益机构协调对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核实新增低保残疾人671人,积极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尽享”;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残疾人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摸底排查工作,摸排出未参保人员10277人,其中不符合参保的6642人、个人不愿参保924人、户籍迁移230人、其他情况的2481人,参保率97.39%,高于“十三五”规定95%目标;配合住建部门开展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专项整治活动,2019年4月市住建局反馈2018年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已全部完成改造,目前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4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已100%挂牌上墙,对7104户残疾人贫困户全部排查完毕,其中21户享受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叠加政策且全部竣工;积极与教育局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新办证适龄残疾儿童数据,配合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目前全市1292名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857人(普通学校就读349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22人、送教上门386人),非义务教育安置225人(学前教育机构学习71人、康复机构学习154人),其他经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或推迟入学等不安置情形210人。对303户420名重点贫困残疾人帮扶对象,组织挂钩帮扶干部全面进村入户,逐村逐户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管理,对全市103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开展走访探视和关怀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5.15万元。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泉州晚报》开设“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故事”栏目,宣传展示残疾人脱贫工作成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3(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联合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2020年7月8日市残联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泉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结合市残联实际,研究制定《市残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在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每年年初向市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及时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二是明确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牵头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经常性听取党组成员和机关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
(14)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主体责任清单逐条落实、抓好执行、作出表率,每年对分管的党员干部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推动、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紧盯工作重点,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15)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组织机关部室及直属单位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着重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将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有针对性提出具体防控措施,汇编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注重事前防范,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切实筑牢廉政防线。二是坚持节假日前开展廉政集体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群发廉政提醒短信、重申作风纪律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2020年9月15日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白碧英梳理分析当前市残联在履行职能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分别对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作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6)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一线监督,提升监督实效。2020年,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疫情防控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脱贫攻坚等工作重点,组织人员到各综合监督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调研督促5次。2020年9月4日,宋小峰组长带领全组人员到位于南安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展调研督查,详细了解托养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和影响施工进度的主要问题,督促市残联、托养中心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加强协调督促、完善相关建设报批手续,确保施工建设安全有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11月下旬,派驻纪检监察组、市残联深入基层抽查2020年度市级扶残助残项目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残助残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放、安全规范。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全组人员深入学习“四种形态”重要论述,深化理解“四种形态”中蕴含的价值理念、目标导向,增强实践“四种形态”的担当精神。针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干部触犯纪律和规矩的一般性问题,为准确把握和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多次会同市残联党组抓牢抓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11名干部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坚决做到“红脸出汗”。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7)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按规定组织清退违规发放慰问金,并及时上缴到巡察整改清退违规资金专用账户。二是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教育,从严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对经办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18)针对超标准发放奖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按规定组织清退多发奖金,并及时上缴到巡察整改清退违规资金专用账户。二是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教育,从严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对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19)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核对相关情况,其中:违规报销差旅费、接待费已全部清退,并及时上缴到巡察整改清退违规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驻村干部超次数报销差旅费和2016年12月公务出行问题已补充相关书面说明和文件依据。二是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教育,从严规范各项财务报销程序和票据材料审核工作,对经办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0)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制定各项扶残助残政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进一步加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扶持工作的通知》,优化调整扶持条件,开展全市盲按达标、示范机构创建计划摸底,督促县级残联积极推进申报创建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给予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一次性场租补助政策,为36家符合补助条件的保健盲按机构给予一次性场租补助8.95万元,帮助盲人稳岗就业。积极推动市医保局出台《泉州市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机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规定》,由参保人员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发生的医疗保健按摩费用,为盲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送上政策红利。三是制定《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的通知》,巩固传统载体宣传,坚持分类精准宣传,突出重点集中宣传,并创新手段方法,拓宽惠残政策宣传渠道,提升惠残政策知晓率。2018年、2019年先后制作《残疾预防 从我做起》《残健融合 残健同行》公益短片,均获中国残联微视频征集活动全国一等奖,2020年制作《独臂后生仔,致富带头人》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事迹短视频被中国残联评为优秀短视频,制作《搭把手,让城市更文明》扶残助残公益短片在省、市电视台和“学习强国”平台展播,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4.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1)针对残疾人事业预算资金执行率低,惠残红利未能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改进资金使用方式,提前开展项目需求调查,精准摸清实际需求,合理、科学、精准编制年度预算,2018年残疾人事业预算执行率82.54%;2019年残疾人事业预算执行率87.62%,今后将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县级残联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二是对结余资金开展专项清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推动县级残联开展残疾人联络员培训和康复服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其中:2020年3月27日省残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联络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县级残联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联络员培训,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19年度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标通报,我市残疾人联络员参训率99.5%、培训经费使用率81.8%,均居全省第二位;2016-2018年结余省级康复服务资金已全部统筹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或被财政收回。
(22)针对专项补助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责令有关当事人对反馈问题清单逐一调查核实,据实作出书面说明。其中:①2013年度慈善复明工程未按规定补助,系当时实施过程,经与定点医院充分沟通协调,商定医院在确保手术标准和服务质量不变前提下,将费用降低,手术费由泉州市残联与定点医院统一结算,残疾人不需支付任何费用,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2013年慈善助行工程14例年龄不符合救助条件及2014年2人超标准补助,系在实际筛查和实施过程中,发现年龄条件设置不合理,经与市慈善总会及捐赠方协商,同意不限定具体年龄范围,同时给予2名低保双小腿截肢残疾人特殊救助,救助对象名单报市慈善总会审核同意后予以结算。②2013-2015年儿童康复救助专项出现11人超龄补助问题,系经办人员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结算时将11名接受市级救助项目的脑瘫儿童归入省级项目所致;出现12人次超标准补助问题,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先康复后结算”方式核算补助经费,康复中心根据受助脑瘫儿童身体状况持续进行康复治疗,经办人员未及时跟踪把控康复费用使用情况,到年底核算时才发现部分儿童康复治疗服务超过标准,经调查了解,工作中经办人员不存在优亲厚友、谋私利或利益输送等情况,党组对经办科室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对1名经办人员和当时分管该项工作的市残联领导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③2011年彩票公益金残疾人适配辅具项目未见受助名单,系因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在报销时未将受助人员名单一并附后,已补齐受助名单并完善账目手续;2014年“十二五”专项彩票公益金假肢矫形器项目补助未按省级分配表落实,系因省级项目补助标准偏低,影响项目效果,征得上级残联同意,经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该项目参照市级为民办实事助残项目实施标准执行。④2015、2017年辅具适配项目超龄补助问题,经核实,系因部分县(市、区)残联在项目名额空余情况下将个别急需适配辅具却不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列入救助对象,而经办人员没有严格按方案审核把关。经调查了解,工作中经办人员不存在优亲厚友、谋私利或利益输送等情况,党组对经办科室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对1名经办人员和当时分管该项工作的市残联领导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2015年项目补助超标准执行,系因2015年首次实施该项目,在制定实施方案中,由于经验不足,文字表述不够严谨,在2016年该项目实施方案中已及时进行纠正。⑤2012年“七彩梦”行动计划出现残疾人重复领取轮椅问题,系救助名单重复输入,服务机构实际仅向该对象发放一台轮椅,服务机构已退回多结款项。⑥2015年慈善助听项目实际报销名单与初筛名单不符,经比对核实,系其中1名救助对象在初筛时使用化名、报销时更改为户籍姓名,实际救助对象相同;2016年预付市第一医院费用与2018年实际结账时提供的受助儿童名单有1人不一致,系因1名受助儿童2017年更改姓名所致。二是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福建省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稿)》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3)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10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泉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根据《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市级扶残助残项目专项抽查工作,增加实地回访核查比例,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4)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对违规票据、物资管理、工会等历年账目重新翻查、核对,逐项整改到位,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附件不齐、发票来源渠道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把支出审核关。其中:①账实不符问题,系因当时未及时作账务调整,属会计差错,相关清单已找齐附件材料,依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规定,经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作相关账务调整并报市财政局备案。②工会账户依法建账不到位,已按规定对2013、2014年度工会账户重新建账,2015年后未再出现该情况。经查,2015年、2016年机关工会账户分别代收代缴泉州市海西聋康中心职工医疗互助款,系因当时泉州市海西聋康中心未注册成立职工工会委员会,无法为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互助险,市残联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一并为其职工办理职工医疗互助险,所需经费全部由泉州市海西聋康中心支付,2017年以后没有出现代缴情况。③使用收款收据报支费用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附件不齐、票据来源渠道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从严规范各类报销票据标准。④费用报支不规范问题,2017年7月电话费支出已补充明细清单和会计审核签字;严格规范车辆维修事前审批和洗车费附明细清单制度;2017年2月慰问支出已补充领款人签字;2015年12月律师费已补充详细合同;2015年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班、残疾人微信微店孵化培训班、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培训系按2014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制定的《泉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行〔2014〕405号)制度执行,2017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泉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行〔2017〕867号),我们严格规范各项培训费用报支手续,没有再出现预、结算材料不全问题;2017年4月残联康复工作会议已补充会议结算和相关说明;2019年5月差旅报销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经办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令相关负责人就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土方工程、排洪沟工程实际支出超出原合同价未向财政局报备问题作出详细书面情况说明。⑤办公物资管理不规范,6月19日制定《市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登记、管理、变更、处置等规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固定资产集中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25)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对接联系相关单位、发催款函等方式,组织收回残联机关其他应收款2010年前应收水电费。二是组织相关责任人对历史账目进行翻查核对,逐项查明原因,并收集原始材料,依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经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对就业中心其他应收款作出账务调整,核销就业中心其他应收款/职业培训中心基本建设支出、其他应收款/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三是挂账其他应收款/晋江福兴内燃机配件厂为晋江福兴内燃机配件厂借款的本金部分,责成就业中心继续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借款,2020年7月20日晋江福兴内燃机配件厂已归还法院判决借款及利息。
(26)针对投资项目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责成康复中心调查核实投资项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作出书面情况说明。经2016年8月22日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康复中心解除与假肢公司合作关系,并转让持有的股权。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清算,核对泉州市福德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财务2013-2015年三年利润总额,并全部核定计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016年12月,康复中心与泉州市福德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转让持有的股权,相应收入已足额上缴市财政。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27)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每月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2020年8月20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020年1—7月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二是2020年8月26日研究制定《“不忘初心勇担当、残健携手奔小康”特色党建项目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2020年7月以来,泉州市残联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入户帮扶 助力脱贫”助残志愿服务、“文明创城 志愿同行”关爱残疾人活动、参观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协助参与文明交通引导等主题党日活动7场,真心实意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强化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
(28)针对党建内业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印《党建工作政策汇编》,2020年7月29日组织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集中学习相关党建理论知识,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内业资料日常管理及归档工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严肃批评教育。
(29)针对党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全面准确掌握党务公开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按规范完善党务公开栏内容设置,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内容的更新和公开栏维护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2020年起,每月按要求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及党费发票。
(30)针对党内文件印发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29日编印《公文处理文件汇编》分发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学习,增强规范办文意识,提升公文写作及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市残联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对行文类型及办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责任,确保规范制发文件。
(31)针对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编印《党建工作政策汇编》,2020年7月29日组织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换届工作,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新一届支委会按时换届、不出纰漏。2019年5月30日市残联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中,选举办法制定和选票制度工作规范有序,支部换届顺利完成。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2)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7月28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7月29日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不走过场、开出成效。2020年7月31日、2021年1月26日分别召开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会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剖析,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开门见山,认领责任积极主动,整改措施具体明确,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效果,会后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和时限要求汇总报送会议材料。2019年12月9日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分小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员民主测评,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3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编印《党建工作政策汇编》,2020年7月29日组织支部委员及党小组组长开展党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工作分工,规范党建活动工作流程、记录及档案整理。2020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5次、专题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
(3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印《党建工作政策汇编》,2020年7月29日组织支部委员及党小组小组长开展党建业务学习,要求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方法、步骤开展民主测评工作,民主推荐确定优秀党员。二是责令有关责任人对“2017、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时,得票排名靠后仍被推荐为优秀党员”的情况进行说明。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5)针对学习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初心学堂”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教育效果。严格执行党员学习交流制度,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7月以来,泉州市残联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入户帮扶 助力脱贫”助残志愿服务、“文明创城 志愿同行”关爱残疾人活动、参观鲤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协助参与文明交通引导等主题党日活动15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15次、研讨交流4次,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48篇。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加强业务学习,规范会议记录。
(36)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7月24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的意义及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敞开心扉,以诚相见,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与分管科室及直属单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二是制定《谈心谈话记录表》,统一记录模板,规范记录形式,及时收集归档,确保谈心谈话效果。2020年以来,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
(3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及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对2017年4月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逐月排查,2020年8月3日组织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补缴党费1161元。
(38)针对党员发展培养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从严落实发展党员计划提高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通知》,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20年3月在驻村协助参与防疫工作一线,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正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培育考察。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39)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编印《干部工作政策汇编》,组织党组成员和人事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12人次,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2020年以来开展3次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组织实施。
(4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编印《干部工作政策汇编》,组织党组成员和人事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12人次,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党组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规范干部考核工作程序,严格纠正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和民主测评程序缺失的问题,确保程序规范、考核考察严格。三是讨论决定环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会党组成员逐个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等制度。2020年以来开展3次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组织实施。
(41)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2020年起对提拔担任内设部室主要负责人的科级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中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重点环节和基本流程全部写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要求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对考察对象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审查,做到程序不少、要求不变、标准不降,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2020年以来开展3次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组织实施。
(42)针对档案材料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材料收集内容,在选任程序结束后及时审核材料、规范整理,确保干部档案完整规范。对2013年以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材料进行整理,形成专门档案,并设立专门档案柜加强管理。
(43)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文件,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二是落实人员登记备案,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均实行登记备案,并根据人员进出情况及时办理变更。三是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统一保管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严格办理借出和归还手续,对借出的证件均已按要求通知归还。四是严格审核审批手续,制作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保留党籍等工作流程图,按要求层层上报审批,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五是对相关违规当事人和经办人员开展诫勉、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6人次。其中,对泉州市残联维权就业发展部主任(时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泉州市残联办公室负责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对未按请假审批时间出国境或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出国境的4名干部视情形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抓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4)针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往年结余资金情况,按规定上缴财政或提出具体推进落实方案,科学合理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2020年7月27日书面函告并由分管领导带领就业中心负责同志到市税务局,主动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强残保金政策宣传和征缴工作,2020年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覆盖率为79.72%。
(45)针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托养中心、就业中心针对发现问题开展自查,按规定组织清退违规发放的午休床补贴,并及时上缴到巡察整改清退违规资金专用账户。二是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教育,从严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对经办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关于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尚未健全的问题
(46)针对对审计建议采纳不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10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泉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二是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标落实情况,督促县级残联加快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7)针对主题教育整改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提出的4方面31项制度建设计划,逐一对31项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退休党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13项。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并建立党费收缴台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7人。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
对泉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黄怡鹏组织实施2013-2015年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超龄、超标准补助以及其本人未按请假审批时间出国境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泉州市残联宣传文体教育部一级主任科员黄晓雯组织实施2017年为民办实事辅具适配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超龄补助以及其本人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出国境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扶持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事项。
存在问题:截至巡察期间,仅扶持建立5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距“十三五”目标任务12家有较大差距。
未完成整改原因:未完成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对接整合本地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精神医疗、日间照料等各类残疾人服务资源不够充分,创建意愿不强,进度相对滞后。
下一步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残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整合对接残疾人服务资源,制定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计划,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整改时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任务纳入“十四五”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落实。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坚持。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抓住重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中心组学习,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次鞭策,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持续保持残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压实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形成整改落实合力。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长期坚持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07871;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三楼西侧D341,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1203.org。
中共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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