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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教师]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范例6篇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

作为一位教师我很清楚,自己的教学思想和教育观直接影响自己的教学方向、教学方法等。所以,本人能够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并且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端正思想,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

在教学中,认真备课,认真阅读各种教科参考书,认真编写好教案制定好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和向其他教师取得的经验,不断地加以改善修改;在传授学生知识时,不厌其烦,耐心教导学生,还耐心地辅导学生复习遗漏知识;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并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教育优生帮助后进生。

在课堂上,认真授课,运用实物教具、简笔画,情景教学、手势语言等方法来启发、教育学生。教学生做游戏、唱英语歌等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注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有疑难和不懂读的地方,我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解、分析、带读,力争让他们学了就懂,懂了会用。

在批改作业方面。学生的作业总是按时及时地批改,并详细地做好批注,对普遍性错误,在全班重复讲解、分析。针对个别学生的作业还采取面批方法,一一地分析讲解、帮助学生解决疑难习题,提高了教学质量。

三、在工作考勤方面:

我热爱自己的事业,从不因为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的时间,并能积极运用有效的工作时间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

一、考核原则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做到科学、全面、准确地评价全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范围与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在职教职工(包括聘用人员)。2007年9月30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参加所在部门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鉴定,不评等级。2007年9月30日以后到院工作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鉴定,不进行等级评定。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教师的考核侧重对政治思想、教学能力、教学表现、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侧重对政治思想、勤政廉政、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完成任务质量及工作实绩。党政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考核侧重对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效率、完成任务质量的考核。

四、考核要求

(一)成立“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考核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由本部门领导负责。下列几个部门合并成组进行考核:教务处、督导办合并考核,由周龙军同志负责;学院办公室、学院工会、评估办合并考核,由卢品慕同志负责;科研处、财务处合并考核,由赵海鹰同志负责;学生工作处、团委合并考核,由徐海宁同志负责。各部门(组)成立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组)成员进行考核。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院级领导干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核,正处级干部由商务厅考核,学院其他中层领导干部在学院内组织考核。

(四)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各部门(组)要按部门(组)应参加年度考核人数(含中层领导干部)的15%进行推荐评为优秀等级的人员。

(五)所有人员要按时做好书面年度工作总结,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要按时交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所有人员须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表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以上表格须以部门(组)为单位按时交到院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办法

(一)教师的考核按《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考评办法》(桂商外经贸知[2003]37号)文执行,由各系部组织进行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定,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评议汇总后将教师年度考评结果反馈回各系、部,各系、部根据考评结果开展年度评议。

(二)学生政治辅导员的考核,由各系党支部(未成立党支部的系由系考核小组负责)及学生工作处共同评议。考核采取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分学生评议、系考核、学生工作处考核三方面,各项满分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评议的30%,系考核占40%,学生工作处考核占30%。

(三)党政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考核由部门(组)组织进行。

(四)各部门(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部门年度考核会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各系党支部书记、主任要对本部门考核结果进行把关,共同研究,按系所有人员15%的比例推荐评为优秀等级的人选,将考核结果统计交到组织人事处。

(五)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作等级审定。

(六)公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七)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七、时间安排

(一)2007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6日,各部门(组)组织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表登记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此两个登记表请到学院网站下载),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并按部门(组)参加考核总人数15%的比例推荐评为优秀等级的人选。

(二)2007年12月27日前,各部门(组)把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连同各人员填写好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含工人)年度考核表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2007年12月27日-2008年1月2日,组织人事处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四)2008年1月3日,学院召开200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五)2008年1月4至8日,对获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名单进行公示。

(六)2007年1月9日,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专任教师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仅作为参考)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函〔*〕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1、厅直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2、厅直企业单位在册的正式职工和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部)正式借调人员参照文件精神组织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根据有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认真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不得突破参加考核人数的15%。对受到国家部委、省级综合性表彰、省级文明单位的按15%确定优秀比例;对受到国家部委、省级单项表彰、市区级文明单位的按13%确定优秀比例,其它按12%确定优秀比例。

优秀比例分层次确定,互不挤占。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由各单位在本单位优秀比例内提出推荐意见,报厅审核。

三、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根据不同职务(职称)层次分别制定出具体的、便于操作并与考核内容相对应的考核方案。已推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要依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考核内容要求对其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按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审核、反馈意见的程序进行。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本单位机关职工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和测评。

四、年度考核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1、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确定,按组通字〔**〕19号和鄂人〔**〕19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2、被司法机关收审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暂不进行年度考核,待问题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参加考核。

3、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人员和不称职人员的处理按鄂人〔*〕2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4、借调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借调单位参加考核,借调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5、对短期用工、劳务用工等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6、年度考核登记表,应归于个人档案。指挥部对借调人员的考核登记表,应及时寄给派出单位人事部门。

五、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岗位调整和聘用管理相结合。厅直事业单位按照鄂人〔*〕18号文件规定,从*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六、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一、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的范围是各级党政群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并实行国家行政机关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武装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实施意见》进行。

各类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在上级有关考核办法出台之前,暂按本《实施意见》进行考核。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不同的职务层次,把德、能、勤、绩细化分解成若干要素进行考核。能够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用准确的、定性的语言加以表述。要素设计要简明准确,易于操作,并注意结合职位特点突出关键要素。

(二)考核标准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一)年度考核的(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基本方法

1.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年度考核以前,要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考核范围、标准、方法、步骤和组织机构),于当年11月份前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实施方案,报同级人事部门;党群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武装部的实施方案,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乡镇机关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须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审查同意后实施。

2.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也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部门负责人或授权同级副职为部门所属处(科)室正、副职(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直接考核人;处(科)室负责人为本处(科)室工作人员的直接考核人。对设党委的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考核,可以按照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分工确定,亦可授权其副职负责。

3.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4.对于县(市)区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只进行年度考核,并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市委《关于民主评议市直领导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民主推荐年轻后备干部的通知》(**发[1995]15号)的要求实施。

5.年度考核对象为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其中,从事业单位调入机关不满半年的,由原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现单位进行考核。从企业调入机关不满半年的,不参加考核。因病休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其他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是否解除处分的依据。挂职锻炼的,由挂单位写出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培训一年以内的,由培训单位写出评语,原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县(市)区在机构改革中的内退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部门负责人动员,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市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管(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由市人事局印制)。

2.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3.直接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直接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5.部门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7.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考核总结大会,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大会由处、科(室)以上干部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后,经上级研究的意见,下级考核委员会和申诉人员均应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2.工作人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1月份开始执行。

4.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94年奖金停发)。

5.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三)本《实施意见》执行后,不再搞奖励晋级。在机关岗位责任制中评选的“奖励晋级”,在浮动期限内,如有一年考核为不称职,即取消浮动工资资格;如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浮动期满后即转为固定工资。

(四)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五)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晋级、增资等工作。

五、考核的组织机构

(一)**市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机关的考核工作。

(二)各部门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工作人员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组织人事机构承担。

(四)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方案;

2.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直接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罗列其中三条)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xx

组员: xx

四、考核办公室

主任:xx

组员:xx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相应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无记名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方式和范围自行确定。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单位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存入个人档案。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功一次;

3、获得行政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为记功3000元、嘉奖1500元,奖励额度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本年度我校分配到优秀名额14人。

八、考核要求

1. 行政奖励是以工作业绩为基础和前提来进行评选,所在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优秀人员的名单和授予奖励的名称,并按要求公示行政奖励名单。

2、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不作为本年度行政奖励的推荐对象(有重大突出贡献,有上级部门嘉奖令的除外)。

3. 行政奖励对象要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嘉奖、记功不再另附材料,但在《行政奖励审批表》中须填清奖励名称和主要事迹。

九、考核日程安排

1、12月4日(周二)

中午12:10召开教代会审议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下发教职工个人2018年度考核表。

2、12月5日(周三)

上午各组室教职工进行2018年度优秀人员候选人海选推荐。

3、12月7日(周五)上午9:30(地点:小会议室)

行政人员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

3、12月7日(周五)下午15:45(地点:相关地点)

教职工按组室述职、填写推荐表、年度考核表。各组联络人汇总推荐表并交校长室。各组室述职交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安排如下:

4、述职结束后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稿上传。

A、教学人员传给课程教学部各学科教导;

B、行政人员传给人力资源部朱xx老师;

C、后勤辅教人员传给校务管理处顾xx老师。

5、12月10日(周一)中午12:15(地点:小会议室)

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办公室人员综合评定,拟定考核等次。

6、12月11日(周二)中午12:15(地点:大会议室)

教代会审议确定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7、12月13日(周四)—12月19日(周三)

公示行政奖励人员名单。

一、考核的对象

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四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由市气象局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实绩(75分)、履职水平(10分)、工作态度(15分)三个考核要素。其中工作实绩又分为工作数量(35分)、工作质量(30分)、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10分)等三个具体要素,工作态度分为学习培训(5分)、事业心与工作主动性(5分)、工作纪律(5分)等三个具体要素,总分为100分。

(一)工作数量(35分)

主要考核承担工作任务量、完成情况和考勤情况,工作数量按一定比例分解为主业务工作量和其他业务工作量。具体工作数量考核标准见附表1。

对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评分不得超过25分,病事假累计达半年的,评分不得超过12分。经本局批准参加培训的,在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照同期平均工作量计分。预测报人员外出学习、开会、培训等超过3天且影响业务值班,按每3天记一班次工作量,不足3天部分不计班次。

(二)工作质量(30分)

按照工作岗位性质进行分类评定,主业务工作采用具体指标考核,其他业务工作采用该类岗位年度分解的目标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分别计27~30分、22.5~25.5分、18~21分、15分以下。具体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见附表1。

(三)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10分)。重点考核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人员完成科研、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总结、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情况。按各项考核要素量化计分,各项得分可累加计算,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折合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要素如下:

1.科技计划(业务建设)项目(40/100)

对科技计划(业务建设)项目实行核定项目总分,项目负责人按成员对项目贡献大小分配分值办法。见附表3。

每年由预测处组织市局科技委综合考虑项目立项级别、类型、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因素核定各已立项项目的总分。各项目负责人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局预测处提供项目成员的得分情况,经市局科技委审核后,由预测处反馈。

对未立项的科研开发工作(包括参与创新团队工作),在年度考核前由相关人员(或团队)申报评分,递交市局科技委审定后,由预测处反馈。

2.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报告(30/100)

主要包括正式出版与本专业相关专著或译著、正式发表与从事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编写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或重大气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以及撰写业务技术报告等。按的级别、学术交流的等级及论文收录情况对每篇赋予不同分值,见附表4、附表5。

论文、论著与业务技术报告第一作者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局预测处提供各成员的得分情况,经市局科技委审核后,由预测处反馈。

3.人才培养(30/100)

主要包括:

(1)指导本专业业务人员工作学习情况,完成预定指导目标任务的,每1名得8分。

(2)为业务人员、用户或气象信息员(协理员)讲授专业业务课程或讲座(科普),每半天得4分。

(3)其他未尽事项可参照上述1、2,给予相应分值。

为体现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工作职责方面对科研论文及人才培训的不同要求,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科研论文基本分不同,具体如下:专业技术四级,5分;五级,4分;六级,3分,七级,2.5分;八级,2分;九级,1.5分;十级,1分;十一级,0.5分。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每人得基础分5分。各等级岗位的科研论文及人才培养总分值=(基础分-基本分)+(科研论文量化得分之和/100)。

(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10分)(定性评价)。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解决具体问题的水平,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中发挥的作用,在本单位技术研究、业务体系建设、业务新方法引进和本地化、新产品开发等工作中解决关键问题或技术难题等所起的作用,在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上发挥的作用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分别计9~10分、7.5~8.5分、6~7分、5分以下。

(五)学习培训情况(5分)。主要考核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讲座、远程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市局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培训等。每半天计0.5学分,每1天计1学分,远程教育按规定的学分计算,完成年度12学分及以上培训任务的,得5分;否则按实际学分折算得分。

(六)事业心和工作主动性(5分)(定性评价)。

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的精神,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团队精神,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具有自我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等。分好、较好、一般和差4个档次,分别计4.5~5分、3.75~4.25分、3~3.5分、2.5分以下。由单位考核小组初评,各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其中七级以上岗位的等次和分值还需市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评分参考如下:

1.好: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好,工作任劳任怨,一丝不苟,解决问题从不推诿,从不诿过,敢挑重担,敢负责任,工作积极主动,团队协作精神好。

2.较好:责任心较强,工作有干劲,尽心尽责,积极性高,用心本职工作,工作主动,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一般:责任心一般,工作有干劲,积极性较高,能完成工作任务,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一般。

4.差:责任心差,工作不够主动,工作有时草率马虎,基本安心本职工作,斤斤计较。

(七)纪律性(5分)。主要考核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有无出现旷工及影响文明创建活动的行为。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影响文明创建活动行为的,得5分;出现违反劳动纪律的(如迟到、早退、不按工作规程操作等),每出现1次扣2分,直至不得分;出现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扣3分;出现旷工、影响文明创建活动行为的(如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票等),扣5分,其中擅离岗位2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三、考核计分

(一)考核计分方法。总分为七个要素量化(评议)得分之和。各考核要素由所在单位依据被考核人平时记实、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结果及相关凭据核实后计分。

(二)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总分中一次性扣除25分。

1.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窍他人成果者;

2.在本职岗位上出现涂改伪造记录等重大责任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者;

3.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的业务、科研任务;

4.因工作不负责任,在业务、服务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5.因工作失误给本单位声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者;

6.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10.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2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天的;

11.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2.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13.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三)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总分中一次性扣除40分。

1.政治立场不坚定,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言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6.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

9.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要求的;

10.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1.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12.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3.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16.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四)考核结果的表达。各单位考核小组和行政领导要用评语的方式对被考核人作出评价意见,并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岗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为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得分在60-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使用

1、被考核人岗位年度考核最终得分,计入本人任期考核成绩。专业技术岗位任期成绩为任期内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按年度考核的方式折算成考核等次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成绩和任期期满考核成绩作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岗位等级升降的重要依据。

连续2年考核合格或以下等次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得升级;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等次的,现任专业技术岗位解聘。

2、岗位年度考核得分作为本单位确定其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岗位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中择优选拔;岗位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岗位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各科室非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其中工作实绩得分取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人员该要素得分平均值。

五、考核机构和职责

本局设立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为3人。考核小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民主产生。组长由本局行政领导担任。

考核小组的职责:

1、领导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考核方案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2、对被考核人量化评分要素逐个进行打分。

3、统计、汇总、审定各层次的考核结果,评定被考核人的等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须报市局审定。

4、受理对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被考核人申诉后认真复核,并及时答复本人。

年度考核的程序:

(一)学习动员。在实施考核前,组织参考人员学习有关规定,明确年度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正确对待考核工作。

(二)撰写述职报告。被考核人将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三)述职。被考核人将述职报告向全局人员宣读。

(四)层次测评。局领导、科室领导及全体人员分别对被考核人定性考核要素进行客观公正地打分量化。

(五)汇总。由考核小组负责。按各层次的所打分数计算出被考核人的最终得分。

(六)考核小组评鉴。考核小组根据各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各方面情况,综合评定后,确定等次。

(七)反馈。将考核的最终结果同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八)总结。考核小组向全体人员总结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九)备案。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和被考核人各层次的考核评分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一并报人事管理部门。

六、附则

1、本局各非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A.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见习)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职的依据。

B.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当年考核:

A.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B.因私出国(境)超过半年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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