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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考核工作报告]年终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综合(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考核”的原则,实行定量与定性、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确保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公正,结果客观准确。

第三条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督查工作的副主任、督查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督查工作考核办法,研究解决考核中的重要问题,审定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意见。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督查工作的副主任和督查室主任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督查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考核指标。分为工作任务和队伍建设两部分:

(一)工作任务

1、重要领导批示与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及重大工作决策部署,做到行动迅速、办理认真、情况清楚、结论准确、上报及时。对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事项,要强化沟通协调,提前说明原因,按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在许可时限内报告结果。

2、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是完成任务的工作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落实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担任务的责任单位每季度进行两次通报,通报内容分材料报送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对承担任务且未按时上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任单位每次扣1分。

3、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准确反馈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事项,要强化沟通协调,提前说明原因,按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在许可时限内报告最终落实结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担任务的责任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对承担任务且按时上报并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任单位每次加1分。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将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办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办理落实效果明显,得到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大代表和政协提案人的满意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担任务的责任单位每年度10月份实行集中考核,对办理效果不佳的酌情减分。

5、有关报刊涉及负面报道的查处回复和《人民网》网民留言的办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查处反映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办理结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担任务的责任单位年终实行统一考核,办理查处整改效果不佳的酌情减分。

6、督查信息报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编写和报送督查工作信息,每年上报督查信息专报不少于4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统一考核,少报1期扣2分,多报1期加1分。

(二)队伍建设

1、落实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制度,使督查工作形成制度化、体系化、网络化管理模式。同时,强化措施,建立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保障支持有力。各单位要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支持督查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督查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同时,对督查干部要在生活上多照顾,工作上压担子,政治上多关心。

第五条方法步骤。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自评、考评和综合评定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评。由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填写《督查工作评价考核表》并附说明材料,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工作实际,核实自评结果,对照《督查工作评价考核表》,进行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重点抽查,进一步核实自评、考评情况,并进行加权计算,提出综合评议初步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加权计算。对创造性开展督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区级以上(含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区政府办公室)表彰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在综合得分中加3分;对督查信息专报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充分肯定的,每次在综合得分中加1分;对工作出现失误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在综合得分中扣1—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取消评优资格。

一、《昌邑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制定

校务公开工作在事业单位推行可以说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为了有效地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它的可操作性,校领导对局文件精神进行了反复研究,进行了多次讨论,几易其稿才最后把草案定夺下来,并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我们本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及时全面、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立了校务公开的十一项内容,并在细则中详细罗列了各项内容的公开层面。制定的校务公开程序也是清晰明了的。原创:校务公开的渠道更是畅通无阻,除了教代会、校务会议、行政例会,还有校务公开公告栏、校务公开联系箱等为校务公开工作提供方便。

二、《昌邑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中校务公开内容的范围,我校按照公开程序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公开或审议。

⒈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

月日,学校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个专项评估组,制定了自评工作计划。月底召开校务会、行政会、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督导评估手册》,进行宣传发动,布置了工作计划,提出任务要求。月至月各专项小组认真对照各项评估指标,收集信息,并整理有资料。月校务会、行政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教代会通过,确定申报等级为示范二级。月至月上旬,全校动员,分层分级落实任务,各专项小组完成级指标自评表的填写工作。月中旬各专项小组完成分报告。月底召开教代会,审议自评报告。月上旬基本完成,请督导室领导来校指导工作,我们对不足部分,及时加以修正、整改。

⒉工会换届改选

月上旬学校党支部对三年一次的工会换届改选进行了宣传发动,在全教会上决定选举方式。月日进行组室提名,提名较集中的列为候选人。然后在校务公开公告栏中对候选人进行情况简介。月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改选,当场唱票进行汇总,然后上报学区。这一工作符合民主程序,符合群众意愿,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⒊教代会

三年来,两届工会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教代会。

七届一次:昌邑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三年规划讨论、通过昌邑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讨论、通过

七届二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

年度局、校优秀名单(校考核小组推荐)

年度工会财务及经审报告

七届三次:昌邑小学教工考核制度修订

昌邑小学教工奖惩制度修订

昌邑小学教工岗位责任制修订

昌邑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七届四次:校中层干部考核、校党政考核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经审报告

七届五次:制定昌邑小学师德规范

七届六次:党政考核及中层干部述职,群众评议

学校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及经审报告

八届一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昌邑形象教师”评选细则

八届二次:讨论、修改,进一步完善督导总报告

⒋党政领导年度述职报告

三年来,校长和书记当着全体教职员工的面进行了述职报告,述完职,校长书记离场,由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教工对党政领导的考核,考核表收教后,当众封袋,上交学区。

⒌工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每一年,工会财务委员张青凤同志向全体会员汇报了年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经审委员邱鸿年作了经审报告,得到了会员的普遍认可。

⒍职称评定

我校通过教代会的选举产生了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小组群众代表两名——沈煊老师和陆翌老师。在年小二升小一、小一升小高的职称评聘中,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职评小组成员经过深入细致地分析、讨论,最终确定送审人员。对条件不够但又上报的教师逐一说明不送审原因,消除他们的顾虑,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机会,弥补不足。××年月,由于沈煊教师内退,补选杨佩青教师为教师代表。××年在小一升小高的职称评聘中,学校里符合条件的有位老师,但实际名额只有一人。校职称评定小组投票同意杨文英教师评为高级教师,另两位符合条件但受名额限制的教师,学校在第二年将对他们低评高聘。

⒎年终考评

每一年度都有年终考评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校遵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途径保证“优秀”的产生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首先让教师在自己组内交流年终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教师比例产生“优秀”候选人,再提交学校评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汇总后,根据个人实绩,确定优秀名单,这其中严格控制中层干部“优秀”比例,尽可能考虑确有贡献的、第一线的教师。接着张榜公布优秀人选,给大家一定的时间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最后上报局人事办。

⒏报或评定先进人物

在近一年中,我校分别向上级申报了区“三八”红旗手、区先进工作者、区园丁奖、局优秀党员、局青年岗位能手、学区优秀党员、学区优秀团员等不同级别、不同层面的先进称号,原创:但无论是哪一级的评优工作,我校都根据标准或条件,按照民主推选的方式层层落实,因而使得各类评优真正符合民意,尊重实绩,也一次次振奋了人心,起到了促进教师发展的目的。

⒐副职聘任

年月,学校从实际出发,对副校长一职进行了公开聘任,在各组室的充分酝酿下,高名义同志被一致推选并受聘。

⒑浦东新区教师奖金分配方案

三、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⒈校务公开工作毕竟只是开了一个头,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实践中,我们感到要边做边学,边学边思,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既要多学一些法律法规的常识,又要善于灵活掌握规则,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变动。而目的只有一个: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乐意为学校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发光发热。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乐少”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同步小康驻村人员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前期准备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好我镇2020年度同步小康驻村人员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巴铃镇四举措切实做好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前期工作准备,为述职评议和考核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认真梳理人员,明确考核对象。为做好巴铃镇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促进巴铃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实现同步小康,增强驻村帮扶力量,巴铃镇认真做好同步小康人员驻村人员的梳理工作,明确述职对象和考核对象。

二是围绕考核重点,明确考核内容。此次考核主要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职责任务和“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中的履职要点来进行,主要考核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建强基层组织、帮助抓好产业发展、帮助落实好扶贫政策、帮助抓好劳动力就业、帮助创新基层治理、帮助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派驻村所在市县乡三级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驻村工作期间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三是全面分析了解,明确考核方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全面分析了解,2020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其中日常考核占2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50%,综合评定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考核采取座谈了解、个别谈话、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要随机选取不低于30户群众进行测评,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不低于50%,要征求村“两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实绩。

四是严守组织纪律,撰写述职报告。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要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既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又要查找驻村工作中和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能大而化之,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忌“虚、空、飘”,由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对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最终开展述职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一、党组织带头人方面

我局党委书记许社基同志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强;能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开展争优创先活动;能贯彻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重视班子建设。党委始终把领导班子的建设放在重要的地位,通过建设,着力使党委、支部做到班子配备齐、管理能力强、政治方向明、思想作风好。党委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重点学习政治时事,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及法律法规,经常开展党组织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自评15分)

二、工作思路

党建工作具有明确思路,支部领导班子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和部署。平时党委成员能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切实提高思想理论修养,明确城建理念和思路,并将争先创优活动与日常工作很好的融合起来。

工作思路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2012年党委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为目标,按照“抓能力,抓规范,出成效”的思路,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委非常重视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或阶段性工作总结。(自评10分)

三、工作制度

健全定期汇报、考核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操作办法,做到评定标准具体化、考核监督民主化,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党员述职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履岗的日常管理。把党员履岗考评与年终《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年终民主评议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履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讲评。

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党委经常开展委员间谈心活动、党委与党员、党员与群众间的谈话制度。同时,党委成员也能经常与党员群众谈心交心,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帮助党员干部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通过党委会、述职报告大会等载体,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自评8分)

四、活动阵地

我局设有党员活动室,配备教育设施,用于党组织活动及党员教育。(自评10分)

五、保障机制

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充足,支部订阅了各种党刊、党报,供党员学习。(自评10分)

六、工作业绩

局党委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各种学习活动和老城区改造、四房建设、物业管理等重要工作当中党委做到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动全体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高标准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评20分)

七、群众反映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现代化、镇级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目的,根据宜城管发[2015]11号文件《关于更高标准推进镇级城市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管理执法,健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市容长效管理责任,使城镇主要街道市容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并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路的效应,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上促进全市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努力打造城市管理品牌。

二、创建范围

各城管执法中队必须至少申报创建一条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申报的市容管理示范路:长度应在500米以上,应为市区、镇区具有较浓商业气氛的主要街道,2014年已创建达标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创建标准

参照《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城区、镇区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对照标准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

(一)示范路标准

1、建构筑物立面(20分)

(1)沿街及支路(巷)接口处建(构)筑物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设计;外立面保持整洁,无废弃附着物,无脱落破损,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积尘和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乱拉乱挂;门窗及玻璃无破损;采取相似色覆盖方式清理乱涂写。

(2)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卷帘门色彩统一,保持完好无锈蚀。

(3)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整洁;无擅自悬挂、书写、张贴各种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

(4)临街空调外机应按规划设计要求统一设置,整齐规范,牢固安全;原则上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建筑立面空调外机设置较零乱的以及大型落地空调应统一遮挡外罩,其样式和色彩与街景风貌特色相协调。

(5)无违法建设,无破墙开门(窗);建筑物顶部、阳台、窗户、雨篷无乱堆放。

2、户外广告(30分)

(1)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符合《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标准等规定,总量控制、密度合理、制作规范、色彩和谐,与街景风貌相协调。店招标牌无户外广告内容。

(2)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验收、整治等台帐资料齐全、规范、真实。

(3)道路两侧无大型立柱广告(高炮广告);无未经审批设置的流动电子显示屏;无过街横幅,无布幔,无烟草广告,无闲置广告位和空白版面,无未经审批擅自乱设置店招、指示牌等现象;公交站台广告设置规范、画面美观;无落地灯箱、移动灯箱;交通指示牌、隔离栏、路灯杆、公告、招贴、阅报栏等各类公共设施定期清洗更新,保持整洁。

(4)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完好无破损,广告画面无褪色,无安全隐患;支架应做防锈处理,保持无锈蚀;无缺字、漏字、错字、别字,无多层设置和一店多招现象,店招标牌无广告内容;使用霓虹灯制作的店招标牌保持其亮化设施完好。

(5)店招标牌应采用铝塑板、亚克力等新材料、新工艺制作,不应采用喷绘布等简易、粗劣材质;墙体严禁挑出式灯箱设置;大型广告应有夜景照明装置。

(6)严格控制短期性户外广告的审批,经批准设置的应按批准的位置、规模、期限设置并按时拆除。

3、路面秩序(20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划线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管理秩序良好,道路畅通。

(2)无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无乱贴乱挂、乱堆乱放;路面整洁,无卫生死角;电话书报亭、便民服务点设置合理、经营规范,无占用人行道、盲道等现象。

4、建筑工地(10分)

(1)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墙体平直;沿街施工脚手架设置规范,防护网无破损,材质、色彩一致并与周围环境协调;拆迁、待建工地设置封闭围挡,场地内无乱倒垃圾,无乱搭乱建现象,管理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临街围档应当进行美化或作公益性围墙广告。

(2)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及污水导排设施;施工工地出入口配有专人保洁;工程渣土实行密闭运输,无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内机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堆放整齐,无积存垃圾。

5、执勤管理(20分)

(1)台帐资料齐全规范;有创建计划和长效管理措施,人员分工、自查整改和责任考核等记录齐全、详实。

(2)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职责;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执法管理实际效果。

(3)监督考核机制健全;面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执勤管理的意见。

(二)示范路评定

1、示范路评定:2015年申报创建的示范路经市局综合考评,综合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上为达标,评定命名为市市容管理示范路,予以挂牌,评定示范路不受名额限制。

2、示范路复核:2014年已创建达标的市市容管理示范路(全市9条),年终考核汇总分低于80分的撤销示范路资格,予以摘牌。

四、考评方法

各城管中队创建工作按照申报、检查、自评、综合考评的流程实施。

1、申报:结合中队实际情况,确定申报路段,于3月31日前上报城管执法大队,由城管执法大队审核确定创建街路。

2、检查:根据申报中队的工作实际,市局、大队对创建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中队推进进度,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同时形成示范路创建检查考评档案,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

3、自评:对照《市市容管理示范路考评细则》开展自评。

4、综合考评:年终,市局组织考评组按照示范路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对2015年申报创建的示范路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2014年创建达标的示范路进行复核检查,并量化汇总,考核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是我局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城管文化建设年、执法规范建设年”一项重点举措,各单位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规划部署,亲抓亲为,把工作任务传递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以赴,狠抓落实。要全面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使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年初确定的财政工作重点,根据财政局科室职责范围,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科室及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起各项工作全面提速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组织领导

*

(三)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机关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

(四)考核内容、标准及方法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工作、专项工作、民主评议、阶段性任务、特殊贡献五方面的情况。

1、“业务工作”60分。主要考核由各科室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其中,组织财政收入和回收周转金由国库科负责考核;争取无偿资金由预算科负责考核;预决算编制中预算部分由预算科负责考核;决算及报表部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参照上级业务部门考评结果考核;财政管理、专项资金与政策性支出管理工作,根据审计报告、监督办及上级各类专项检查结果,由办公室、国库科、监督办汇总后,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打分;其他事项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按照科室业务工作考核目标与年度工作要点,逐项听取汇报或定期抽查工作进度考核打分);

2、“专项工作”20分。主要考核信息调研、机关纪律、机关卫生、服务质量等情况。

(1)信息调研5分。由办公室根据《*市财政局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评分;

(2)机关纪律5分。由办公室根据《*市财政局机关纪律考核办法》检查并评分;

(3)机关卫生5分。由政工科根据《*市财政局机关卫生考核办法》检查并评分;

(4)服务质量5分。各科室要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每位干部职工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来局机关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招待、搞好服务,因服务不当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响,导致局机关在社会行风评议中出现问题,或引发来信来访事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科室1分,扣完为止。本项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走访调查及举报情况考核评分。

3、“民主评议”20分,年终根据局党组研究确定的具体评议办法和评分标准给予打分。

4、“阶段性任务”3分(加分项)。阶段性任务是指未列入《2008年财政工作要点》,不属于科室业务范畴的临时性任务。对于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各类阶段性任务,有关科室要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督导完成。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每完成一项给科室加0.5分,封顶分为3分。因工作不力影响进度或完成质量不合格,被上级点名批评、给财政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科室0.5分。没有阶段性任务的科室不得分。年终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督办记录确定并评分。

5、“特殊贡献”7分(加分项)。将在工作中创新创效创优,为局机关争得荣誉,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特殊贡献事项纳入考核奖励。具体包括:(1)创新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2)在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投资项目或豁免债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3)在争取专款、回收周转金、组织收入、项目审计、资金检查等增收、节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4)提出的意见、对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局党组采纳并对财政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的;(5)为局机关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等综合性表彰或省部级以上单项工作表彰的;(6)其他特殊事项,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年终考核时,各科室填写《年度科室特殊贡献事项申报表》,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每个科室最多报十项特殊贡献,并按照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申报的特殊贡献事项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评价票。评价结果报局党组会研究,并最终确定特殊贡献事项,每项酌情加1-2分。

(五)奖惩兑现

行政效能考核实行奖惩兑现,对考核分数名列前茅的科室和个人,局党组将研究给予适当奖励。考核分数列最后两位的科室和个人,局党组将安排分管局长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两位的,要向局里提交检讨报告,连续三年排名最后两位的,要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做深刻剖析。

(六)其他问题

1、各科室要把业务工作、专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除机关纪律、机关卫生外,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不考核到个人。科室的加减分项目由科室上报具体责任人,年终以此为依据对个人评分。

2、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会议制度》等九项机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分。

3、相关科室要作好加、减分的原始记录备查,如果某项考核内容扣减后低于零分,按零分计算。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全局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1、做好干部任用工作。2018年新提拔股所级干部13人,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们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新提拔的13名股所级干部民主推荐率均达到90%以上,确实做到了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对2017年新提拔的8名股所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均满意,顺利完成任职试用期考察转正工作。

2、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本着对干部本人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抓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住建局党组通过专题学习、集中讨论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2018年XX局1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精准完整规范如实地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

3、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职工在岗不在状态专项督查。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深入局属各部门了解重点和难点工作落实情况、班子作用发挥情况、职工岗位作用发挥情况,采取听汇报、发放民主测评表、个人谈话、台帐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对局属各部门、科室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形成专项督查报告,为进一步促进各岗位调配合理、职工工作分配合理,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推动了住建工作更好开展。

4、顺利完成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XX市XXXXX局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局156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开展考核,通过考核确定优秀18人,合格(称职)138人。在18名优秀人员中公务员3人,机关工人2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人,事业单位工人3人。通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XX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做好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工作

1、做好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按照程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2018年岗位变动18人。

2、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部署及报送材料的要求,及时印发文件《沾益区住建局关于2018年度城建工程初评委评审计划及报送申报技术职务材料的通知》到全区涉及城建工程人员的相关单位。坚持政策公开、程序特定、纪律严明,顺利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共收收审材料26份,评审通过初职8人,中职、高职推荐到中评委18人。

(三)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完成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18年2月25日开始,至3月26日止,全面完成机关及下属12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8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109人。

2、完成我局机关工作人员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审核上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13个月工资审批上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的工资政策,审核上报机关工作人员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30人,审核上报2017年度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13个月工资发放119人。

3、按时完成我局下属12个事业单位2018年度上半年绩效工资审批工作,共审批上报全额事业人员109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4人。

4、认真执行退休政策,做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3人。

5、配合上级人事部门,积极做好新招录的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察、工资确定等工作。

(四)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做好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1、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区住建局对15家独立法人单位进行了“吃空饷”专项排查清理,包括住建局机关及下属14家事业单位。经过全面排查,156名在职在编职工、42名离退休人员不存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登记表》所列“吃空饷”情况。15家单位均不存在“吃空饷”情况。

2、积极开展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XXX〔2018〕47号)文件要求,及时行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经对所属清理范围内的同志全面排查,结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查询信息与个人填报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我局不存在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3、开展对全局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局涉及的64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核实,并签订了个人承若书,经排查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问题。

(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做好各项人事统计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度公务员统计、事业人员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

二、2018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了解各部门到岗情况,通过培训、开会等形式强化考勤制度的推行,要求各部门从自身做好考勤打卡规定,如外出、请假等,按程序向人事部门报备。

(二)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为正确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掌握工作人员素质状况,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来抓。要在总结近年来年度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充实考核内容,精心安排,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限

考核年度。次年1月底前完成区对各镇(街)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前一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

三、考核内容

根据区人民政府与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业务工作。通过对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反映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完成质量和取得实效及有关指标情况。

(二)综合性工作。主要包括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方面政令畅通、政务信息、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三)争先创优工作。主要反映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情况。

四、考核程序

按照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半年自查小结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自评与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半年,各级各部门要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7月5日前书面报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机构。

年终,各级各部门要对一年来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方面的工作全面进行回顾总结,按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写出总结报告,次年1月10日前一式3份报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加分或扣分事项,均需说明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在各级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对各级各部门进行考核。综合评分以年终考核考评、区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考核相结合进行评定。

五、考核计分方法

鉴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特殊性,根据考核内容和单位性质,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分别计分评定奖项,其中镇人民政府业务工作考核实行100分计,综合考核与创先争优考核分直接与业务工作分相加评定,名次等级以各镇考分之间评定,取一、二、三等奖;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考核与综合考核、创先争优三项实行100分计,名次等级以三个街道办事处考分之间评定,取一个奖项;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业务工作考核、综合考核与创先争优三项实行100分计,名次等级以各考分之间评定,取一、二、三等奖。有明确量化指标的,按照完成情况计分;无法量化的定性指标,按综合评议情况计分。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派驻机构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市区人民政府考核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市区人民政府考核街道办事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市区人民政府考核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工作机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

六、奖惩办法

年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派驻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派驻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因不负责任、致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或对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制止不力,造成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追究镇(街)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责任。

(一)考核分设优秀、良好、中等和差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70分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为差。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由区政府发出通报,对“优秀”等级的给予通报表彰;“差”等级的,因不负责任、致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或对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制止不力,造成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区人民政府并向该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派驻机构发出黄牌警告,该镇(街)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派驻机构的分管领导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和提出整改方案。对连续2年被黄牌警告的镇(街),该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有关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分管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连续三年考核总分仍达不到70分的,依照有关规定将启动行政问责。

(二)按上述计分方法得出各镇(街)、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派驻机构的考核总分,由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评定奖项给予奖励。

目标责任人:

实行任务目标考核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作用,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前提下,责任人的自身价值同时得以体现,推动整个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使管理层与公司荣辱与共,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落实。

双方需在充分尊重公司年度战略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人力和市场资源,充分商定经营目标。以量化指标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考核期间:20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考核期内责任人将履行________职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公司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司为责任方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必要技术、资金、设备、后勤等支持、服务及保障;

2、公司将根据20xx年《薪酬制度》关于业绩年薪的具体规定,对责任人实施目标考核(考核办法见《营销管理办法》);

3、公司有权对责任人的经营期的团队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与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4、公司有权在责任人开发、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责任方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执行本责任书的。

5、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周期目标,公司有权向责任方方提出警告;

6、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期间目标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执行本责任书各项约定;

三、责任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的各项管理规定。

2、责任人应在计划年度内完成下列主要经营和管理指标(见附件)。

3、责任人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具体的可操作、可测量、可实现、有时间节点的目标实施计划,在获得公司批准后以此作为对责任人进行管理、考评、监督的依据。

4、责任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公司要求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包括:(1)季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产品市场的最新情报报告。(3)产品质量及市场运行情况报告。(4)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和报告。(5)季度述职报告。

5、责任人应接受公司对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测评考核,测评结果各占考核分值5%。具体包括:带队能力,安全意识,责任心,工作计划性、工作作风以及诚信度和执行力;

6、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公司责任期内经营管理目标的考核,业绩目标考核占考核分值90%。

四、本责任书相关内容分别由公司企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本责任书即签订当日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企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责任人各持一份。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制科,具体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面对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实际,我们放弃双休日,查找文件资料,核实每项工作。局内还多次召开会议,自查分析,查漏补缺,确保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审计业务管理更加规范。我局始终重视审计质量,制定了《审计项目审理复核工作办法》,对所有审计项目全部提交审计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同时制定了较为科学的审计质量考核评比办法。今年4月,邀请市局法制科王家驹同志来我局进行了审计质量案卷评查,对评选的三类优秀审计案卷进行了表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审计报告公告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与被审单位定向沟通和公告,在不涉及工作秘密的前提下,适当在内网上进行公告,结果公告率达到了22%。在公文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收发文制度,公文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档案文书处理方面,我们强化了保密措施,及时进行了入卷归档。今年我局坚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对非涉密文件进行网络传输,极大地提高了我局的信息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类电子政务事项。在审计统计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审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审计台帐,审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3、干部培训教育不断强化。一是认真开展了深化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使干部作风纪律有了明显转变;二是认真开展了干部业务培训,今年,我们先后举办了《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难点及报告撰写》、《金审工程基础知识》等业务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除此之外,我们积极选送干部参加省厅、市局统一组织的培训,今年先后有3人参加了省厅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班,有10人参加了市局举办的AO现场审计培训班。

6、审计结果利用取得新成绩。今年,我局共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报告9篇,被县委和县政府部门采用3篇,制定了《XX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县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XX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违规行为追究制度》。同时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工作方案,积极撰写理论文章、信息报道30篇,先后在《中国审计网》、《陕西审计厅》网站、《审计简报》、《汉中日报》、《审计动态》、纪检监察网站、县人大网站、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刊发信息32篇。

8、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责任实、效果好。今年,我局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印发了《XX县审计局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制定了《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了以干部教育、制度建设、文明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灾后重建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一年来,我们在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考核要点,我们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化工作熟练运用不够,OA和AO利用率不高;二是绩效审计资金使用效益分析上没有衡量标准,缺乏一整套相应的评价机制。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明年的工作中下大功夫加以改进,力争把我局审计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基本情况分析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在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我区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行办法》的要求,我区从去年开始,将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专题内容列入全委报告,接受参会人员民主评议,并对年度新任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加入全市排位评比。

从我区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表(见附表)分析来看,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的成效,如:我区评议及测评各项内容的“满意”、“基本满意”率合计多达到90%以上,最低也达到86%以上。从在全市区县排名来看,三项评测都位居全市前列,其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位居全市第二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全市排名第三名,新选拔任用干部全市排名第三名。我区在开展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过程中,立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满意度,把严格按照要求和创新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民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扩大评议范围,体现民主性。以充分发扬民主、群众广泛参与为基本原则,在接受评议的对象上,由区委扩大到区级机关部门,从正科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扩大到区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在参与区委评议人员的范围上,由2008年度的区委委员会、候补委员,扩大到除区委委员、候补委员以外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常委会成员、法检两长,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有效地提高了评议工作的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度,增强了评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把好关键环节,突出针对性。在开展区级机关“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过程中,紧紧围绕关键环节,严把审核监督、民主测评、结果运用三个关口,切实增强评议的针对性。要求部门提前上交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情况总结,重点审查是否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否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对今后的工作打算是否切合实际。同时,对选拔任用的干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个提拔的干部都能接受民主测评。在测评过程中,注重引导参会人员客观公正地参与评议和测评工作,并派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根据评议和测评情况,及时对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部门党组织用人行为综合评价满意率较低的,要求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县委组织部做出书面说明,并认真进行整改;对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满意率较低的,由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做好结合文章,提高实效性。借鉴吸收近年来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整合各种监督形式,不断拓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内涵,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任用条例》延伸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受理举报反映等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评议;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相结合,将监督评议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从干部群众的视角,研究分析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切实加以改进;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选任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全面客观地审视各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我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在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工作条例》,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严把“四个环节”、完善“四项机制”、突出“四种手段”,始终做到以实绩选人、按程序选人、严奖惩选人,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一)严把“四个环节”,着力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始终坚持把严格执行《条例》及《四个监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依据。一是注重德才兼备,把好资格条件关。坚持“以德才判断优劣、按标准决定取舍”,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年龄、学历及相应的任职经历要求,并坚持一般应是区管后备干部的原则。二是尊重群众意愿,把好民主推荐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贯彻执行《区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党政正职人选实施办法》和《区委全委会任用推荐重要干部表决办法》,新提任党政正职人选时要组织全委会推荐提名并征求全委会意见。三是力求考真考实,把好组织考察关。坚持干部考察走群众路线方针,不仅注重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圈的考察,特别是干部在参与中心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抗御自然灾害、个人进退留转等关键时刻的表现,也注重对干部生活圈的考察了解,对新提任干部还主动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切实做到考真考实。四是严肃组织纪律,把好决策任用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常委会研究干部做到“三无六不研究”,即无临时动议、无违反原则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无利用职权安排亲朋子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材料不全的、到会区委常委会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群众意见大和问题还没有核实清楚的、纪检计生综治等一票否决的不研究。

(二)完善“四项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一是完善初始提名机制。抓住初始提名这个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环节,先后在乡镇、街道的领导岗位实行岗位职位说明书制度,规范干部职位编制工作。实行全委会成员初始提名、干部提拔任用民主推荐提名等办法,尽可能把最合适的人选推荐出来。充分尊重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意见建议,落实主管领导干部的用人建议权与提名权,不断健全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机制。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以“二书二评二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履职绩效评价体系,采取自主申报、述职评议、群众评价、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年度履职绩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真正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同时,实施乡镇、街道重点工作推进季度量化考核,进一步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是完善能岗相适机制。组织全区所有科级领导(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干部开展岗位适应性自主申报,并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岗位适应性的评价。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岗位适应性分析操作实施办法,通过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性别、类别结构,文化、专业、智能结构,性格、气质、内外结构等重点要素的分析,优化配置、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四是完善一线识别机制。突出基层一线培养干部、选拔干部、使用干部,把干部放到艰苦复杂环境中锻炼培养。实行干部跟踪考察办法,注重在复杂问题、困难压力面前考察识别和发现干部。

(三)突出“四种手段”,整体提升干部管理水平。始终坚持把建设高效能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目标。一是进行谈心谈话。把谈话细化为工作交流谈话、职务任免谈话、告诫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特别对个别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干部,进行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并对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实行集体廉政谈话,达到了交流思想、掌握动态的目的。二是开展教育培训。研究制定了《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政治理论、业务能力、领导艺术、管理经验四个板块,选派科级干部参加省市委党校培训,专题举办区管后备干部参加的青年干部培训班。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引导各级干部深入一线转作风、创业创新促发展,在解决问题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三是注重关心关爱。全面贯彻执行“落实三真、关爱基层”有关政策和待遇规定。在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有针对性地走访慰问困难干部家庭。四是坚持监督检查。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对拟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全部通过张贴公告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健全和完善信息联络、接待、记实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社区表现记实工作,对正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调查核实涉及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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