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截至2014年7月31日,人民银行赣州市中支辖区现有纪检监察机构16个,其中,中支机关1个,县支行15个,全辖共有纪检监察干部40人。其中,中支纪检监察干部8人,均为专职人员;县(市)支行32名纪检监察干部,有16人兼职,占支行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50%。文化程度在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97.5%。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20人。占总人数的47.6%。50岁以上的12人,占总人数的30%;40岁以下的1人,占总人数的2.5%。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20人,占总人数的50%。2005年以来参加分行以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12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辖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下人民银行的发展和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改善。辖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相当一部份人员是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或年龄较大的老同志,缺乏创新的精神,学习动力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感到比较困难,对胜任纪检监察工作感到力不从心,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辖区纪检监察干部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就有50%,新手较多,有90%的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未参加过系统全面的教育培训。虽然近年来各级行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但主要是自上而下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且主要对象是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培训难以辐射到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金融新知识、新业务和新技能培训的机会更少,加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岗位较多,存在“接岗时未能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由于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
(三)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和素质与贴近业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部分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不准,思想观念比较滞后,工作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有的单位制度较多,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谈不上有效的执行。有的角色错位,贴近业务变成了包办业务,抓不住监督检查的重点和要点,体现不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特点。目前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相当一部分是函授大专和党校文凭,缺乏业务一线的实践经验,工作起来比较吃力;而部分业务型干部,又欠缺综合管理和政务知识的积累,其综合素质有相当差距。由于受整体人员综合素质欠缺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履职水平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监测手段,对深层次问题缺乏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导致工作质量不够高,工作效率和时效性较差,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与新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
(四)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存在畏难情绪。当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调查中,体现出他们有“三个担心”。一是担心领导不支持。监督检查中查出问题与领导有关的又怕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担心影响人际关系。为工作上的事自己认真管多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自身的发展。三是担心影响单位和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监督严格了,暴露出基础工作不扎实,影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成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常常以“指出为重点、整改为目的、下不为例为方向”,监督作用没有正常发挥。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实力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证。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工作,必须将“入口关”和“出口关”二者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作用。一是在严把“入口关”方面,对人员的思想素质、年龄结构、知识层面等方面进行“精挑细选”,从基层和业务一线选调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骨干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二是要多渠道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关”,要本着全面培养干部“进得来,出得去”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对现有干部适时安排到业务部门进行轮岗锻炼,增强其多岗位适应能力。畅通纪检监察队伍的“出口”让部分党性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发挥更大作用。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严格要求,在全行干部职工中要起表率作用,同时,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切实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多支持、多理解,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政治、工作、生活环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迫切需要。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需要为出发点,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努力创造条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经济金融和人民银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大局、预测判断、执纪执法、组织协调、科技反腐和自我防腐的能力,从而提高履职水平。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尽快掌握新知识、新业务和新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结合基层央行实际,采取岗前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能力拓展训练、轮岗交流、离岗系统性培训等多种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有广泛的党务、纪检监察和金融业务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判断力、洞察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扎实的调查研究本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履行好职责。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重任,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保持惩治歪风的浩然正气和昂扬的工作热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熟悉方针政策,懂得法律法规,精通基础业务,把握得住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做到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在工作中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以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好职责。二是强化主动意识。主动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大胆开展工作,自觉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夯实日常工作基础,把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决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创新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强化合力意识。紧密配合本单位的重大部署和举措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内审等监督部门拧成一股绳,在工作中始终做到合心、合力、合拍,营造一个团结一致干事业的环境,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强化奉献意识。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始终把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要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阻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辖区各行党组织要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组织实施工作,要有步骤地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学习。通过学习和其他党内法规,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和制度建设,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要在辖区全面开展以坚持“两个务必”、坚定理想信念和加强道德修养为目标的反腐倡廉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给权力“设个限”、给爱好“上把锁”、给交往“增道岗”,做到用权不谋私、生活不违规、娱乐不越线、交往不失节。要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向廉政勤政模范人物学习,尤其是要注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通过正面示范、反面警示,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前后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继续抓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九个不准”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管理,要对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制定编制,实行车辆购置备案制度,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同时要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等方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落实“三三四”工作措施,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要认真落实“三三四”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主要是:①制定“大宣教”工作方案,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各司其职,各展所长,统一部署,形成合力。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育效果。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使反腐倡廉教育系统化、经常化,增强持续性和广泛性。②加强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业务规范、内部控制的加强,同时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③组织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要督查各项制度、规范、规程的落实到位,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评价和建议,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落实制度。④完善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推动《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抓好《实施纲要》各项工作责任的分解和细化,将任务分工到具体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深入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行将在总行《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分工、目标、进度和落实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总行和分行党委的要求,抓紧落实,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务求实效。年中,分行将召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汇报会,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各类案件,进一步做好举报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今年,人民银行系统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以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办国库、会计、发行、外汇及后勤服务等重要岗位发生的案件,查办利用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品采购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各行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进一步做好案件防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对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人员思想教育、岗位轮换和交流力度,进一步抓好要害岗位的风险排查,及时提出风险预警,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业务部门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每半年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具体业务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及时发现案件隐患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进一步做好举报工作。要充分认识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机制,认真处理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要提倡实名举报,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查处,对恶意诬陷他人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同时也要为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主持公道,保护他们干工作的积极性。
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在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表现形式的研究,提出治理措施与办法,重点加强对物品采购、服务类、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车辆保险、业务交往等活动的监督。要教育相关人员自觉抵制这些不法行为,已有发生的要登记交公。按照总行纪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积极推进纠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要积极研究推行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努力构建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化管理为形式,绩效考核和外部监督制度化为保障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地方组织行业作风评议的,各行要积极参与,地方未组织的,要自行评议。各行都要抓住本辖区、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行风纠建的目标措施,营造文明、规范、高效和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使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服务水平有新的改善和提高。
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办行,勤俭办事,坚决纠正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辖区各行要开拓思路,认真谋划,把各项制度建设好、落实好。一是认真落实分行党委提出的“三三四”工作措施。各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丰富和提高。二是要建立健全各业务领域和业务项目的制度、规范。要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可控制程序,各业务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制度。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内控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部位,建立和完善控制、监督程序,建立有效的制约关系,重点防控资金支配、资产管理、人事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运作和权力的正确运行。
(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要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巡察工作将全面铺开,初步方案是组成四个巡察组,每个组每年巡察四个中心支行,两年内把辖区地市级中心支行巡察一遍。
二是要全面推开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设。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县(市)支行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工作要在辖区全面推开。
三是加强对费用划拨、大额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分行、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三者之间的联系,分行将制定下发《辖区费用管理和集中采购监督检查办法》。同时,各行要加强对机关处(科)室预算外资金和自行管理的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延伸监督触角,有效防止重要环节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合理、合规、合法的要求,依法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今年,各行要按照总行和分行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是加强决策环节的监督,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进一步落实。要研究具体办法,加强和完善决策环节的规范和监督,明确规则、程序,促进各级班子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对人权、财权、物权的决策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二、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扎实工作,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抓落实是求真务实的必然要求。总行和分行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决策及部署,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取得实效。抓落实是一种品质,言必信,行必果,要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抓落实是一种方法,要处处留心,事事在意,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从细节上发现问题,找出漏洞,及时弥补,防患未然。抓落实是一种能力,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我们要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重;正确处理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职的关系,坚持全面履职,突出重点;正确处理自身职责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坚持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维护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结合辖区人民银行工作实际,与党委各部门及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工作重点要放在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中,深入基层,贴近业务,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疏漏和问题,努力提高及时预见、有效监督的本领。要牢牢把握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要继续做好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实效。各中心支行在完成总行和分行统一立项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选题立项,认真开展执法监察。
【关键词】基层央行 反腐倡廉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党的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根据党的十的部署,自2013年以来,我党自上而下在全党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尤其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做出表率、取得成效。
如何在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中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摆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我们认为必须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决策
在工作决策前后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前提。一是在决策前坚持走群众路线,要紧密结合基层央行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意,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了解他们的所想、所盼、所愿、所愁以及反映最强烈、意见最大的热点、重点问题,据此确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二是在做出决策时要紧紧围绕央行中心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将群众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纳入到决策过程之中,真正找准执行上级决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创造性地谋划工作,形成科学决策;三是在执行决策中要及时听取采纳民意。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做到坚持政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密切关注群众反应,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拓宽监督途径,多方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健全、完善决策,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和工作不细致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二、必须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融入到反腐倡廉教育当中
在反腐倡廉教育当中有效融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的有力手段。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基层央行的特点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和方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首先,要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要引导基层央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融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解决群众困难;其次,要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基层央行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好基层中央银行的职责;第三,要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央行党员领导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凡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转变成自觉行动。
三、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始终
在反腐败工作中贯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根本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反腐败职责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全心全意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落实好群众的利益,坚决制止各种腐败行为,就是做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始终。首先,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督办查办、责任追究,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等方面的问题,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基层央行一些部门和岗位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财务会计、货币发行、国库管理、外汇管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可能产生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对这些重点部门、要害岗位的监督检查,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违规违纪现象要敢于说不;其次,在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中,要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环境,充分发动职工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争取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排除阻力,加大对损害职工利益等发生在职工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狠刹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捍卫民主正义。
四、必须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促进基层央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基础。基层央行的纪检监察干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直接实践者,肩负着既要保证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服务,又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任何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生的重大责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一是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要针对目前基层央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不敢得罪人、得过且过的思想状况,为民意识不强、为民本领不高、为民作风不实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各项工作中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亲民敬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且“乐于为民服务、敢于为民说话、勇于为民谋利、勤于为民奔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树立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二是要不断充实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针对目前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人员配置不足,人员老化等问题,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持一定的数量,并把那些有一定政治觉悟、敢于主持正义、熟悉业务的年轻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以适应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三是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政治、学政策、学业务活动,从而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领,提升依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培养成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为民服务的“高手”。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提高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按照要求抓落实和突出行业特点搞创新的两手抓、两手硬原则,XX银监局在构建大纪检、大监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中,注重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形成了一套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以权力制约为重点、以落实制度为基础、以廉政文化为载体的反腐倡廉建设方法路子,并坚持用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催生权威性,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取得了扎实进展。
第一、 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先导作
反腐倡廉,教育为先。XX银监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要载体,把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不断在实践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有效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一、以党性修养教育为前提,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XX银监局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讲座、开放论坛、实地考察等活动,将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文件资料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xx年11月份局党委专门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公布于众。全局多次组织大型理论讲座,邀请会领导、、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进行辅导。为保证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执行,还建立了督廉制度,即:干部述职时述廉、党员评议时评廉、组织考察时考廉。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以廉政考核为抓手,形成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
XX银监局为了增强岗位廉政教育的效果,逐一将各种廉政考核机制嵌入到廉政教育之中。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分别对17个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定4个处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处室,其余全部为达标处室。考核结果显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都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以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以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将会规会纪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 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工作人员守则等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的考核,并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使全体干部职工把执行会规会纪作为一种责任和担当,做到心中有会规、行为有规范,考核通过率为100%;三是将规范化考核嵌入岗位廉政教育。建立相应的考学机制,进行量化和档案化管理,建立17个处室的廉政档案,并做到实时更新,与年终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对干部教育管理的范围,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上岗培训、尽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以专题活动为手段,确保廉政教育的实施效果。
为确保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工作不走过场,2010年,局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读好一本书活动。3月末,局纪委、监察室为机关各处室购买了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廉政准则释义》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做好读书笔记,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举办网上专题讲座。5月份,局纪委召开网上廉政会议,纪委书记邓琦同志紧紧围绕学习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建设、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重点内容,做了题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的专题讲座。三是开展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查。全体领导干部重温了会规会纪及有关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清楚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行政执法和准入监管中,我局坚持实行三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坚持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规章制度,构建特色制度框架。
第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监管权力的异化,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XX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
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
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在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在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
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
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是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系统,XX银监局的经验表明,要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本位,着力在加强民主集中制、畅通民主监督机制以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20xx年,XX银监局先后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了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和沟通协调机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经常通过会议进行酝酿,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支持和理解,增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了党委成员管理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委成员定期向党委会报告工作、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强化对班子成员领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追求公开实效,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结合年度考核等活动,不断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推进处室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实施五个强化措施,畅通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实行诫勉谈话制、履职回避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二是强化组织监督,党支部通过定期对党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三是强化重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用人、用钱和决策方面的行为上;四是强化部门监督,通过述职述廉等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五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了24小时监督电话,廉政举报信箱,上访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传真或电话以及投送信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确保事项得到及时、高效、透明处理。
三、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一是开展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检查。2010年,局纪委认真按银监会《关于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执行履职回避制度自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对履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纪委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报局党委同意后,予以实施。二是全面落实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局纪委根据《银监会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业承诺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承诺、我践行、共创清廉高效监管文化主题活动,真正把《承诺书》签订活动办成了会规会纪的学习会、廉洁自律的教育会,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局已签订《承诺书》195份,签订率100%。三是局纪委将述职述廉作为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预防腐败、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局纪委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局纪委还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结果等上网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全年,我局累计述职述廉66人次。
一、创新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容。
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每周编制一段廉政小贴士、每月开一次网上廉政会议、每季度看一次廉政教育片、每半年搞一次廉政测试、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及评议的五个一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举办预防腐败知识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展览、典型违纪案件通报会等,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加强重点教育,实施重点监管廉情监察制度,把廉政文化带到监管现场,使教育和监督有机结合,有效预防监管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注重引导,构建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坚持定期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党纪政纪教育内容,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每季度定一个专题,宣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倡廉文件精神;廉政主题活动年,坚持邀请专家进行党风廉政专题辅导等。开设 网上廉政会议、网上党风廉政教育专栏。
二、注重正反典型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郑培民、沈浩等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开展以、李真及高官腐败分子和银行业贪腐典型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断敲响警钟。通过廉政理论教育,强化了以学明志、以学养德、以学促廉的风尚,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一、新常态下提升行政监察效能的意义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监督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编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基层人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强化岗位监督,肃风正纪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来,特别是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民银行基层行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行风行貌呈现许多新的变化,依法履职已经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然而,习惯势力和不良社会风气影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出工不出力,上岗不上心、占位不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岗位违规、违法风险隐患没有彻底根除。通过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加强岗位履职监督,分析影响履行职责效能的主要原因,找出协调、组织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完善岗位工作制度,消除阻碍履职效能发挥的主要因素,从而达到净化行风、严明纪律、提升履职效能的目的。
(二)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推进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发展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于矛盾凸显期、体制转轨创新期和社会转型发育期。在这样一个时期的基层人行如何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安全、高效、廉洁履职,全面落实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要求,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就是要把行政监察监督渗透到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用不断完善的制度规范履职行为,防范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提升行政监察效能是依法履行职责,从严治行的需要。
依法履行职责,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行政监察是人民银行内部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规范的重要措施。它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针对基层人行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多项内容的行政监察,特别针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部位和环节,围绕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二、当前影响基层人行提升行政监察效能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根据上级行工作部署,每年有针对性的选题立项,积极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行政监察工作,切实发挥了监察监督职能,为业务工作的合法、合规、有序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随着央行工作重心转移,执法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强,现有的监察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央行(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开展同级监察难度较大。近年来,随着上级行对基层行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检查密度也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部分单位和员工认为同级监察是多事、找茬,对监察工作配合不主动,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 监察项目缺乏均衡性。当前,基层人行行政监察实行的是项目报备制度,组织实施上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划,更没有建立行政监察目录,自选项目的随意性比较大,避重就轻,避难选易的立项思维致使出现三多三少即老职能多,新业务少; 一般岗位多,重点岗位少; 员工岗位多,领导岗位少的现象,重点风险岗位,尤其是对一把手漏监的现象难于避免。
(三) 行政监察事先防范、事中监督的作用滞后。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和业务发展变化,新系统上线、新业务开展、新职能转换等都存在诸如内控制度适应性滞后的风险、岗位职责调整中的风险、岗位管理脱节的风险、业务流程不完备的风险和工作人员操作不适应的风险等问题,在事先和事中主动深入,随时进行了解、监督的比较少,(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行政监察的超前预防的功能体现不够。
(四) 监察综合效果不佳,威慑力不强。比如,有的基层人行核算岗位制度执行不到位,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业务审批权把关不严,审批与经办一手清,制度应有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不能有效落实等情况时有发生,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上述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的制约:
( 一) 监察体系的制约。按照总行三定方案,基层人行监察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一样,是基层人行的内设职能部门,其权力来源和经济来源在不同程度上也受到同级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制约。同级监察,使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和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受到一定影响。监察不深入,做表面文章,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走过场甚至是做秀的监察现象时有发生。处罚中存在好人主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责追究力度折扣明显。
( 二) 人才素质的制约。行政监察工作是一项集内外协调、法律法规、政纪维护、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工作,这项工作更多地依靠工作人员对行政体制的熟悉、对行政法规的理解、对表象的深刻认识、对政策的正确把握、对问题综合全面的分析和归纳,没有一定的综合知识、组织能力、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原则把握能力是很难胜任的。事实上,一些单位长期把纪检部门作为闲差,在配置人员时把年龄偏大退二线的,能力偏弱的干部放在纪检岗位,或者是年轻干部长期固定在纪检岗位,造成纪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加上缺乏应有的专业培训,对新职能、新业务不了解,造成专业素质的不适应,使监察干部在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时很难取得好的效果。
( 三) 监察手段的制约。监察形式简单、手段滞后。目前,基层人行的行政监察形式相对于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等权力运行监控形式显得相对陈旧,在查阅手段、控制手段上,未能采取先进科学的方法,听汇报,翻传票,查账本,看记录,找谈话依然是检查的主要手段,被监察单位( 部门) 的深层次信息掌握不全,了解不透。
三、新常态下提升基层人行行政监察效能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法治央行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人行职能调整,尤其是新三定撤销事后监督部门后,行政监察工作对基层人行内部监督的作用显得愈加重要,因此就要立足于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和完善长效的行政监察机制,不断提升行政监察的效能。
( 一) 创造履织条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要努力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领导重视和支持是纪检监察机构顺利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既能增强行政监察的权威性,又能扩大行政监察的宣传面,也易被监察单位接受,进而更好地配合工作,反映和举报有关情况。二是要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行政监察的效果是通过行政监察人员的工作来实现的。因此,要注重提高行政监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平,建设高素质的行政监察人才队伍。首先要通过严格科学的选拔程序把有较高政治素养的人选拔充实到监察队伍中来并培养成为骨干,其次是通过培训提高监察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努力做到两熟、两会,即熟悉行政监察开展的基本工作程序和方法,会查帐,会写执法报告,为行政监察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第三是主动三转,聚焦主业。要结合人民银行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下发《坚决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清理超出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加大内部职能机构调整力度,科学规范履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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