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各分行纪委认真学习全行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请分行党委研究批准。
(二)各分行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总行要求与分行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分行贯彻落实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党委文件2月底前报总行纪委。
(四)总行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部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完善制度。1季度前,总行纪委下发《*银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银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全行工作。
(二)加大督导。总行纪委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检查履盖面达到50%以上,总行纪委适时听取50%以上分行纪委工作汇报,加大对分行案件考核和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力度,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解。2月底前,总行党委书记与分行党委书记、总行机关党委书记与部门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行党委书记与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分行党委书记按照“三个抓好”、“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抓好本单位所属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亲自组织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明确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每年召开2次会议,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亲自检查3-5个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专项工作的落实。
3、分行纪委书记每半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提出建议向党委专题汇报。监察室主任每季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济南、昆明分行要加强对异地支行的管理和检查。
4、分行党委应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专题报告本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总行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总行各支部书记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并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抓好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总行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大局和廉洁意识。
1、加强对分行党委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半年对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总行5级以上行员执行廉政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总行纪委将派人参加分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5月底前,组织全行7级以上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督促分行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二)分行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1、分行党委年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半年对分行9级以上行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执行《*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授信制度、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要进行戒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3、5月底前,组织本行9级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完善廉政档案,覆盖面达到100%。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
(一)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1、总行对5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总行机关7级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2、总行不定期下发金融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
3、2季度前,组织对全行7级以上行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提高廉洁从业自觉性。
4、总行机关部门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二)分行按总行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可采取专题辅导、廉政讲座、观看录像、案例分析、利用办公网搭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1、分行党委中心组组织两次反腐倡廉学习,学习主要内容: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讲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同志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上的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对9级及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3、组织对员工进行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员工十不准》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4、全年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5、分行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提醒。
6、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提示活动,加大日常廉政教育的力度。
六、深化效能监察效果
(一)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行开展会计内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推动员工尽职履责,推动全行加强管理。
1、总行加大对分行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效能监察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现场监察是否按业务流程、业务条线查找问题、查出问题是否具体、是否涉及管理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落实,推动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
2、分行党委要重视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3、分行立项报告在3月31日前报总行审批;效能监察报告8月底前报总行审批。
4、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并抄送总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对2008(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年本行效能监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向总行报告。
(三)分行在完成总行规定动作同时,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立项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报告须经总行批准后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应报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
(四)总行开展部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效能监察,推动总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七、加强案件防范,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一)按照总行党委力争实现零案件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员工风险排查工作。
1、1季度前,总行下发《*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明确排查的内容,排查的方式,排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内容。
2、分行党委加强员工道德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每季召开由中层干部参加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分析会,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3、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管理,查找制度、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全行风险防范能力。对本专业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按照总行防止差错重犯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4、总行专业部门在开展业务检查的同时,排查本专业和本部门员工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发生。
(二)加强案例分析工作。对我行近几年发生案件进行分析,教育员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三)规范责任追究,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总行修订完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季度前完成。
2、总行通过培训、检查、实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分行工作的指导,督促分行认真执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
3、总行上半年对分行监察室主任进行一次实务培训,指导分行正确运用制度办法。
4、对分行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检查,对去年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检查履盖达到三分之二。
5、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对需要责任追究的,按规定向监察部门移交。
(四)重视对违规问题查处,强化查办违规问题的综合作用。分行对自查、总行检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出的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五)认真做好举报工作,按照程序处理件,发挥举报在防范风险中作用。
(六)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基础合规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一)开展专业制度重整工作,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1、总行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我行实际,补充、修订和整合有关制度。
2、分行对本行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与总行制度不符的,立即废止;需要补充制订的,抓紧制定。清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
3、分行新制定的制度,须向总行备案。
(二)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尽职履责。
1、没有配备监察室主任的分行,经总行资格审核后,1季度前配备到位。
2、监察室主任兼管保卫、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工作的,按规定1季度前调整完毕。
3、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分行,监察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三)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季度前,总行举办两期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政策理论水平。
2008年人行**市支行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人行上海总部和**市中支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从紧促发展、深化服务优环境、实施监管保稳定、规范管理提素质、积极创新拓亮点、争先创优树公信”为抓手,全力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促使辖区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引导,深入调查分析,落实从紧货币政策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从紧货币政策。制定《2008年**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争取出台《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引导银行机构落实从紧货币政策,根据实际信贷需求适度均衡放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改善信贷服务,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更好地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突出“稳、好、绿、弱”四个字,增加对“三农”建设、弱势群体、民生工程、政府重点项目、中小企业、高附加值企业、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投入,控制对高污染、高能耗、低小散、重复建设行业的信贷投入,严控违规房地产贷款。
二是注重宣传提示,提高政策认知度。以行长联席会议、政策形势通报会、信贷科长例会、银企座谈会等为有效载体,完善多层次多途径的政策通报、形势分析、风险提示机制,积极向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宣传货币信贷政策、外汇管理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宏观经济政策的认知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牵头组织有关金融机构,举办金融知识现场咨询、金融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金融法律法规与宏观调控政策。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反馈政策执行效应。贯彻落实金融统计系列新制度,加强民间借贷、房地产市场及证券、保险业相关数据的监测,搭建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贷收支、现金收支、外汇收支、国库收支联动分析,树立县域经济金融分析品牌。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改善支行信息、调研“长短腿”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加强对市场贷款需求变化、银行贷款行为变化、民间融资重新活跃、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投资及贸易的影响、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应等方面的跟踪、调研,准确及时地向上级行提供政策反馈,为地方政府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增强基层央行在地方的影响力。
二、推进结算改革,加强发行管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系统建设,推进非现金支付结算改革。进一步推广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单位银行卡业务、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做好银行卡用卡环境建设,组织银行卡宣传活动,促进个人支票、本票、电子银行等非现金结算工具使用。
二是规范日常管理,提升国库经理水平。建立国库会计岗位风险管理机制、国库监管报告制度,加强日常临柜监督,严格执行退、拨款三级审批制度,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建立健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协作机制,加强与上级、地方政府部门和银行的沟通协调,促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实现税款直接入库、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全面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召开行库税联席会议,发挥国库监管职能,加强对银行、财政专户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发行管理,提高货币发行服务能力。加强现金投放回笼预测,确保现金供应。加大对小券别人民币供应,改善当前小券别人民币紧缺现状。加强现金管理,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开展人民币收付业务检查。推进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发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评价工作机制。
四是增进协调沟通,继续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银农合作平台,有效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合作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提高“三农”贷款比例。改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加强金融政策宣传、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介绍,增强公众使用金融产品意识。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一是全面加强监测,掌握辖内风险隐患。关注银根紧缩后社会资金状况,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引导,在清理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指导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规避房市、股市、民间金融波动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预防企业、个人资金链断裂对银行尤其是小法人金融机构带来的资金风险。加强准备金头寸管理,健全监测、通报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辖内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监测。
二是关注改革动态,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加强对农村合作银行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按季监测、评估农信社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改革进展情况,认真开展专项票据兑付后监测工作,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继续加强对农合行贷款进度和投向的指导,引导农合行内部实行科学的计划管理,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了解掌握农业银行、农发行、邮政储蓄改革推进情况,关注金融改革对辖内农村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
三是积极开拓创新,拓展反洗钱、征信工作深度。建立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内控评价体系,加强对保险、证券、期货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导。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探索与公安、海关、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实现数据库共享,加大大要案的突破力度。扩大征信数据采集范围,完善征信信息库建设,尝试开展非银行信息的采集上报,在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中取得零的突破。推进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加强农村信用建设宣传,培育全社会信用意识。
四是开展综合检查,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认真总结综合业务检查经验,以人民币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外汇管理为重点,契合综合业务检查与专项业务检查,努力提高检查水平与效率,不断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四、坚持改革创新,狠抓监管检查,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上级局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化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改革,简化出口核销和货到付款进口付汇手续,方便企业外贸业务经营,积极引导企业扩大进口业务。继续推进资本项目简政放权工作,根据上级局统一安排,取消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放宽对外投资资金、前期费用等的汇兑汇出管理,引导银行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帮助和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疏导资本有序流出。
二是加强外汇监管,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和结汇。进一步加强贸易收结汇管理,对出口企业实行正常、准关注和关注企业的分类监管。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流入与结汇管理,严格外资外汇登记管理,严格资本金账户监管,严格验资询证工作,加强对外汇资本金结汇行为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异常资金流入结汇及非法使用。加强个人外汇管理,密切关注个人贸易、外币现钞提取及结汇等重点环节,防止境外资金通过个人渠道大量流入。加强非现场监管,加大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个人结售汇、服务贸易等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整合力度,及时发现并密切关注异常外汇资金动向。
三是狠抓监督检查,努力维护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加大现场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检查银行代位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企业大额异常收结汇情况、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结汇情况及个人外汇收结汇情况,在督促银行切实履行代位监管职责,提高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水平的同时,严厉查处境外资金非法流入,打击非法外汇交易,争取在大要案查处上出成绩,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秩序。
五、强化内控建设,依法高效行政,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依法行政。积极组织实施“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性,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完善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干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外法制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增强社会的金融法制意识。
二是规范内控操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发行库管理办法》,深化计算机用户安全管理,开展新形势下保卫工作调研,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肃财经纪律,修改《行政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会计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各项财务支出,规范集中采购操作,严格公务接待和各项费用报销,创建节约型央行。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查漏补缺,修订完善,通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强化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领导交待工作、批示文件,逐件限时督办,定期对重要工作责任项目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在对去年行长履职审计的基础上,健全岗位动态和风险等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风险评估,抓好内控规范化建设。
四是增进紧迫意识,加快基建工作进度。健全各项基建财务制度,加强基建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基建工作顺利推进。要围绕工作目标,制定周密计划,高效完成基建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批、设计工作,加快基建进度,新大楼要在上半年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
六、创新教育方式,深化人事改革,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教育培训形式,提高员工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车头,根据干部队伍现状,区分对象,创新学习方式,通过报告会、业务骨干培训会,利用主题实践、社会实践、党课等,多形式地开展干部队伍素质教育培训,做好员工的政治学习、岗位任职培训、转岗专业知识培训学习,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职工”活动。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升改革效果。妥善处理业务整合中的个别问题和矛盾,科学总结人力资源配置组合、员工潜能发挥、岗位间工作分工方面的经验教训,合理设置各股室岗位。积极探索不同岗位的绩效分配机制,改革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和竞争意识,提高人事制度改革效果。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员工思想动态半年度报告制度,坚持开展谈心活动,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良思想苗头。以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着力点,继续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党员要成为业务中坚力量”等主题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工作的执行力。
七、深化文明创建,健全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行风行貌建设
一是深化文明创建长效机制,营造央行特色文化。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的主体和载体作用,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和支行日常工作统一起来,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日常工作中发挥党、政、工、青、妇组织的合力,开展“讲文明、促和谐”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温州市模范职工之家等创建评选活动,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建行60周年、北京奥运会等主题,开展贴近工作,贴近群众的一系列劳动竞赛、文体活动和帮扶活动,营造浓厚的央行文化氛围。
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业务”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工大会、工会、职工之家、女支委、“行长接待日”等的作用,结合支行实际,找准房改、医药费支付改革、绩效分配改革等与员工个人利益切实相关的敏感点,充分征集员工意见,尊重员工话语权,出台较为完善的改革方案,激发广大职工活力,调动职工为支行中心工作服务的积极性、能动性,形成同心同德建和谐央行、安定团结促业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监督,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外侨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南昌海关驻办事处、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广电中心、县法制办、县银监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县支局等22个部门为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县支行为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分管反洗钱工作的行领导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据《反洗钱法》,并依照国家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制定的,旨在指导、研究和部署我县反洗钱工作,调动各部门及全社会力量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将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确定为:
人民银行县支行:指导、部署我县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制定或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我县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我县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研究、制定我县非金融高风险行业反洗钱规章制度;根据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和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的授权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建立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依法加强对现金、银行账户、黄金交易以及支付清算组织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洗钱风险。
县法院:督办、指导我县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
县检察院:督办、指导我县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以及法律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县外侨办:负责协调我县反洗钱国际合作有关事项。
县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我县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破案工作。
县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县本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行为的信息沟通与合作调查机制。
县民政局:加强我县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对非营利性组织反洗钱方面的监管要求。
县司法局: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
县财政局: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研究加强我县彩票管理工作,强化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防范上述领域存在的洗钱风险;研究建立洗钱所涉及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
县房产局、县建设局:加强我县房地产权属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估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反洗钱制度建设,参与研究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
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研究我县外商投资和内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反洗钱监管问题;加强对我县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范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
南昌海关驻办事处: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加强对报关单据的审核与管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打击和防范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进行的洗钱活动;密切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信息沟通和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我县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加强对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金银及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和查验,向人民银行县支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研究和制定我县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配合人民银行县支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县工商局:依法登记各类企业,加强企业分类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县洗钱活动频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公安局以及税务、海关等部门建立反洗钱信息互通机制。
县广电中心:参与我县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县法制办:负责审查修改有关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反洗钱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县银监办:参与制定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有关规章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人员任职方面,贯彻《反洗钱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向人民银行县支行通报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监管信息;配合人民银行县支行对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犯罪案件;会同人民银行县支行指导我县银行业自律性组织制定反洗钱工作指引,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国家外汇管理局县支局:加强对我县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外汇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我县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的监测;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犯罪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是:掌握全县和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筹备联席会议的召开,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我分行实际,我们在2014年7月至8月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按照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我行议程上并落到实处。
1、在2014年7月至8月,我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1)此次活动,领导重视,层层发动,组织到位。行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亲自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对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行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行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兼任。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本次活动的开展。(2)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实质。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解放思想、提高效能、促进发展”、“做勤政廉政表率、创群众满意服务型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契机,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辅导讲座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法。率先垂范,领导带头写出学习体会。在中层干部以上领导中组织廉政专题学习,联系邮政储蓄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班子成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接受监督、遵纪执纪、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中层干部的廉洁意识,提高了业务工作效能。创设阵地,利用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制度、廉政文化、党员活动室等教育载体,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工作。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制作党员监督桌牌,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在党员活动室、学习阅览室设置廉政书架,制作了“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入党誓词”、党小组设置及支行发展历程等宣传栏,公布了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要求等内容。寻找差距,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制度。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讲一次廉政党课,开展党组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观看一批廉政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案例为镜鉴。
2、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按照省分行邮银党委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分行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对象及范围包括了市分行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门和支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照《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评价表》中所列的项目内容和评分要求,结合我行实际,逐项对照进行了自查。(1)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到实处。(2)发扬民主,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根据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和监督,更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完善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本着节俭原则实行财务公开并开展了法制宣传月。(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干群的思想素质。模范党员带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5)仍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行需要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个别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机制亟待完善。
(二)全行及维护稳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为了切实做好“十”期间的稳定工作,行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贵州省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关于十期间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通知》(信发电〔2014〕92号)要求,安排我行当前及今后时期的稳定工作,切实处理好来信来访,把矛盾化解在属地,全力确保信息畅通。接访时间从11月5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每天的接访时间从每天上午08:30至17:30,双休日照常接访。接访严格按照信发号文件,即“六个一”(即一声问候、关心群众,一张笑脸、贴近群众,一杯热茶、尊重群众,一片热心、沟通群众,一份记载、帮助群众,一句祝福、温暖群众)。接访工作机制开展。实行首问、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制,即谁接访谁负责办理、谁负责督查,谁负责包保稳控、谁负责化解。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方式与方法,加大了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力度,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遏制了大规模的群众上访事件,尽最大能力帮助上访人员解决问题,想出对策,以“情”动人,稳定上访人员的情绪,缓解上访矛盾。
2、对上访人员的特点进行分析排查,认真梳理,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上访人员动态,确保对群体上访能够未动先知。除此之外,我行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信息沟通,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3、重视接访工作,妥善处理上访事项。领导主动接受上访,当面听取诉求,及时给出答复。针对所提诉求,恰当稳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处理上访事项。
(三)做好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工作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邮政储蓄银行内控管理中的作用,紧密围绕银行经营发展实际开展效能监察,总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要点》,在全行组织开展了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工作。我分行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基层高管人员履职尽责,防范风险,有力地促进了案件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统一了思想,提高对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工作的认识。银行是经营风险的行业,案件防控工作是一家银行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的综合体现。当前邮政储蓄银行正处于转型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案件防控工作意义重大。
2、确认了工作职责,建立了逐步完善的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3、突出了工作重点,以预防严重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为重点,以合规文化建设为重点,以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银行经营管理为重点。
(四)总体风险管理状况
1、风险和案件防控工作在实际推进中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对有的风险案件防控形势估量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走过场,流于形式,违规问题依然很多。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改变,势必会对我行的基础管理及内控工作形成“短板”效应。虽然上述问题不具有普遍性,但一样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
2、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监督缺位和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需要花大力气进行解决。主要表现为:监督意识淡薄、存在疏于监督、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
3、维稳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矛盾化解工作依然紧迫而艰巨。有的地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矛盾处理工作做得还不够好。
(五)落实员工举报情况并对员工进行全面排查
1、2014年我分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举报暂行办法》(邮银发〔2014〕7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员工举报工作,不断拓宽和畅通举报渠道。一年来,贵阳市分行按照省分行关于员工举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不断创新,标本兼治,扎实工作,完成了本年度纪检监察举报工作任务。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纪委书记负总责,纪检监察部牵头,分管领导参加,纪检监察部主任具体负责举报工作。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追究责任。另一方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为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分行举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我们在各支行设立了举报箱,开箱时间定为每月开启一次,张贴宣贯活动图文,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达到了进一步提高了举报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纪检监察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信任感,有利于员工举报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我分行未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及电子邮件。
二、对员工进行了全面排查
为切实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查找员工队伍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排除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漏洞,遏制和避免案件发生,确保我行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排查暂行办法》,我行组织有关人员对员工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全面的集中排查。通过2014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四天的全面深入、认真细致排查,基本完成排查工作任务,从排查结果看,总体情况较好,我行干部员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合法合规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贪污侵占挪用类、贿赂类和其他犯罪类事项,也没有出现被公安、司法机关传唤或调查取证,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其他处罚和被新闻媒体做负面报道等情况。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__〕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安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政府纠风办主任
刘建华 县审计局局长
骆恩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沛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梅雪峰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顺科 人民银行__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朝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福兴 县财政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白光仙 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李明耀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赵 勇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华 县劳动和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昌华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股长
王华荣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迎华 人民银行__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二)领导小
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__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__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案例概述
2006年9月9日,审计署在审计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保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该中心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审计人员到医保中心调取有关账目时,该中心财务科科长李斌在提供了财务账册后不知去向。审计人员在随后的查账过程中发现,医保中心有3张承兑汇票(金额为605万元)没有入账,且去向不明。这引起了审计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于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审计厅组成专门调查组调查其中的问题,并由自治区检察院具体负责立案侦查此案。
检察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该中心主任徐福新等人有职务犯罪嫌疑,但此时徐福新等人已相继潜逃。在公安机关的配合支持下,没过多久,检察机关就将李斌、徐福新等人抓捕归案。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该案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06年9月13日,审计署向检察机关移送7笔未入账的承兑汇票,金额为2 165万元。随后,审计部门又向检察机关移送未入账的承兑汇票14笔。后经调查,在这总金额为3 383万元的21笔承兑汇票中,只有两笔共150万元与本案无关,其余的19笔3 233万元全被李斌、徐福新及其弟(原石嘴山瑞祥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徐福宁)等人截留贴现。
2007年4月,案件侦查终结,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由吴忠市检察院审查。同年12月,李斌、徐福新、徐福宁等人挪用医保金案,由吴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08年2月,吴忠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斌无期徒刑;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福新无期徒刑;以挪用公款罪、非法拘禁罪(涉及其他案件)判处徐福宁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基于医保基金内部控制的分析
3 233万元医保金是职工们的救命钱,其重要性可想而知,而从此案引发的这笔资金“蒸发”的前后过程看,有许多教训值得总结和吸取。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结果发生呢?
1.内部控制环境的分析。
仅仅因亲情血缘关系,主要管理者就将法律法规和管理职责抛到了九霄云外。2005年4月底,李斌将给徐福宁银行承兑汇票的事告诉了徐福新,在得知李斌与弟弟徐福宁贴现汇票的事后,徐福新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自知闯了祸的徐福宁哭着跪在徐福新面前说:“我的生意做得不错,经营都挺好的,只要再给我点时间,钱就能拿回来。”看着弟弟的哀求,徐福新心软了。
“我不想让弟弟去坐牢,我告诉过李斌,让他拟一份投资协议,意思是将给徐福宁的银行承兑汇票变成投资,再签一个还款计划。”徐福新在知道银行承兑汇票出事的一两个月后,向李斌作了这番吩咐。为了让徐福宁把生意做大,尽快把钱还上,徐福新想了许多办法,并特意了解《票据法》中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的一些规定。在得知李斌想去自首时,徐福新极力阻止,并让他做假账进行遮掩。
为了掩盖徐福宁从石嘴山市医保中心拿走3 233多万元医保金用于个人投资,致使医保中心挂账太大的事实。2005年底,徐福新多次到宁夏煤业集团协商缴付医保金的问题,以欠账太多急需平账为由多次催款。款到后,徐福新又要李斌用宁夏煤业集团交付的8 483万元医保款中的3 450万元用来给徐福宁的银行承兑汇票冲平。
2.风险评估――利益趋动,相互勾结,各取所需。
徐福宁手里有了银行承兑汇票,物色了多名一起“合作”的朋友。经人介绍,徐福宁首先认识了在银行工作的刘飞,提出只要刘飞帮忙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就会得到好处。刘飞随后将他的朋友艾斌介绍给了徐福宁,艾斌对此又有高见,认为质押还得麻烦找人,贴现好办,当然也提出了好处费的要求。接触几次,几个人都觉得互相比较可信,“业务”就这样一笔一笔地搞了起来。
徐福宁认为只要李斌能拿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事就好办了。李斌也不是白给徐福宁效力的,他认为有徐福新遮掩着,而且赚了钱后再把钱还回去,大家照旧相安无事,而且自己也有利可图。
记者了解到,在李斌拿出的19张银行承兑汇票中,除了最后一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直接找人贴现外,其余18张面值2 700多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贴现过程中,银行及各中介人获利61万多元,其中艾斌得18万元、刘飞得43万元。
3.内控活动――对医保中心的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缺乏必要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
自2002年起,宁夏煤业集团就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给石嘴山市医保中心支付医保款,这些银行承兑汇票基本都是由医保中心专人领取,以交接单方式交财务科科长李斌保管、做账。至于李斌保管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除了徐福新过问外,从没有单位和个人询问过这些汇票的管理运行情况。从2004年8月李斌拿出第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徐福宁起,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他陆续从单位明目张胆地拿走了19张汇票。如果单位稍有检查或留意,他也不会次次得逞。可事实却是,竟然没有一个相关监管单位和个人发现,相关监管单位的职责落实到哪里去了?
4.信息沟通――财务报表监督乏力。
李斌拿出了3 000多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均在单位财务的暂付款明细账中挂账,到了2005年12月30日,宁夏煤业集团一次性向石嘴山市医保中心支付了8 483余万元的医保款,李斌即按徐福新之意,将其中3 450万元用来冲平给徐福宁的银行承兑汇票,剩余的5 000多万元做了一张汇总凭证,按比例在总账中做了收入,依据虚假的总账做了2005年度财务报表上报自治区社保局。这样一份虚假财务报表,为何一直到9个月后的审计署审计中才暴露出来?财务报表的真假又由谁来甄别?
三、启示
3 233万元的“养命钱”被挪用,令人触目惊心,而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个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不是孤立的个案。这类案件频繁发生,凸显出社保资金运行、管理方面的“软肋”。
1.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
监督体系不完善,社保资金运作本身不公开、不透明,道德自律又极易失效,社保资金难免不“岌岌可危”。这恐怕就是这类案件屡次发生的几个主要原因。
实行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检查相结合,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特别是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社保基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医保中心作为一个应运而生的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通过采取各种内部控制程序和流程,加强对基金实施全面、动态、实时的监管,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加强基金的监管。
监管的主要方式可以采取措施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基金征缴、支付、运行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成立专门的基金监管小组,落实专人责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实时监管。
3.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作用。
为推进北京市卫生局20*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北京大学医学部纪委于召开了医院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由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医学部纪委副书记孔凡红主持,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纪委书记或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医院领导参加会议,医学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焕章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各医院汇报交流了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卫生局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积极配合党委和行政,努力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做法和经验。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医院管理年”、“创建文明城区”,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医院”活动。各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广泛动员、认真部署;组织有关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利用各种会议、院刊、橱窗、横幅、网页加强宣传力度,将创建人民满意医院优质服务的十条标准、“五个知道”、“五个明白”发给医务人员,做到人人知晓;实行规范化服务效绩考核,同时与一岗双责挂钩,加大了奖惩力度;对照卫生局的十条标准查找医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的重点工作;实行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成立质量控制小组;检查承诺书、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调整挂号办法、公示收费标准、规范检验项目以增强检查收费透明度、规范点名手术;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对用药走势进行监控,每周抽查处方,杜绝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继续实行院外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病人和社会的监督;实行医院三级物价管理网络,培训物价员、设立核算科;规范资金管理,全部人员(在职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员、研究生及其他未列举的多次从医院领取收入的人员)的全部个人所得(工资、奖金、提成、讲课费、夜餐费、节假日值班费、会诊费、课题劳务费、研究生补助及其他未列举的个人所得)一律由银行发放,科室自有资金一律上缴财务管理,解决了“小金库”问题;制定并实行关于电话费用报销、出国、外出会诊讲学等规定,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成立国有资产办公室,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实行重要岗位轮岗。会上,大家还就加强基建工程招投标、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等工作展开了讨论。
孔凡红同志传达了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同志在教育部纪委书记培训班上的讲话,通报了医学部核查工作情况。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报销手续不规范、虚报冒领、科研经费(课题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用公款给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违规现象,孔凡红要求纪委监察室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注意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做到工作到位,不缺位、不越位。
马焕章同志对各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在讲话中称赞近年来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有很大提高,办了很多实事,很深入。马焕章指出,下半年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创建人民满意的医院”活动进行,纪检监察要多督促,要提出建议,利用研讨会、分析会、现场会等形式促进医院管理各方面的工作,体现出医学部系统的特色,注意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做好三级物价管理、处方检查管理等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北京市10月份的检查。同时,马焕章还要求医院党政领导班子要在下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结合中纪委提出的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五条规定”,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税收收入包括中央固定收人中的税收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分享收入中属中央的税收收入。
第三条专员办对中央税收收入实施监督管理,要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中央税收收入征收、入库、划分、留解、退付等信息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对中央税收收入的全过程监控机制。
第四条专员办要加强对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
第五条专员办要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及税务、海关等中央税收征管部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沟通情况,研究中央税收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第六条专员办要组织辖区内的中央税收收入征收部门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开展对账工作。各专员办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发<中央预算收入对账办法>的通知》[(93)财预字第145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税务部门、海关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制定本地区中央税收收入对账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员办及各有关部门对收入对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专员办在对账中发现中央税收收入入库级次、科目、入库金额和人库比例错误等问题,要以公函等形式通知出现差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更正;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异议的,由专员办上报财政部处理。
第八条各省级税务部门每月(季、年)要将有关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说明材料抄送当地专员办;各直属海关每月(季、年)要将上报海关总署的有关收入完成情况及说明材料抄送当地专员办;人民银行国库分金库每月(季、年)要将当期中央预算收入汇总报表及辖属各中心支库的中央预算收入报表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九条专员办要根据税务部门、海关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提供的报表等有关资料,对比分析当期中央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对当期增减变化较大的收入项日,通过专项核实和调查等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中央税收收入对账工作中发现线索或有群众举报的案件,要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条员办要建立中央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监督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报送书面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反映中央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中央税收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建议。
第十一条专员办在检查或调查工作中如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减免、违规审批缓征、应征不征、违规审批退付中央税收收入、违规调整预算科目和收入级次等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由财政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的,财政部将依照有关法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单位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专员办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涉及违反税法问题的,要书面通知税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每年年度终了,专员办要对本年度实施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于下年1月底前报送财政部。
第十三条专员办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重复检查。专员办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坚持依法行政。专员办工作人员在中央税收收入监管工作中如发生、、办事推诿、敲诈勒索等行为,财政部将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各专员办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会同当地税务部门、海关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联合制定具体的操作规定,并报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联合发文的四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基金的监管,明确基金监管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区征管范围的政府性基金、社会统筹建立的基金、彩票公益金及政策性征收的专款资金均属本办法监管范围。
第三条各类基金(专款资金)遵循全面监管、依法监管、分类管理、报批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成立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基金(专款资金)分管副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第五条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类基金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为基金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各基金管理机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委托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机构负责人。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类基金(专款资金)的统一管理,审议基金征管重大事项,研究和解决基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基金监管制度的执行,负责定期汇总全区基金报表和实行动态监管,负责全区各类基金的年度目标考核,负责民间基金的年度收支预算的审核汇总。
第八条区监察局对全区基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基金监管不作为的责任人或违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第九条区财政局对全区各类基金(专款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对全区各类基金(专款资金)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年度基金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承担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第十条区审计局对全区政府性基金、专款资金及社会统筹建立的基金,实行年度审计和绩效审计,并向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报告审计情况。
第四章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各基金管理机构应明确相应工作职责,依法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区基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基金运作情况。
第十二条各基金征收单位和基金管理机构应明晰执行和决策两个层次,各征管单位(中心)为执行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越位代替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擅自减免或以收抵支。
第十三条各基金征收单位应制定具体征收办法,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每年年末对非政策性因素而未完成征收任务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由区监察局对其进行行政问责。
第十四条政府性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的总预、决算;增值收益的分配使用,基金预算外使用项目或征收中的减免;除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外,各基金管理机构还应报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审批,必要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各基金管理机构应严格履行职责范围的决策和审批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重大事项应事先向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主要包括: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情况;余额存量情况的重大变动等事项;社保基金支出户单笔资金支出2000万元以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六条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事项后对异常情况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必要时应上报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
第十七条严格各类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各征管部门对编制的基金预、决算应实行内部联审制度,并不得随意调整收支数据。
第十八条严格基金的项目投放管理。按规定可用基金支持项目的,单笔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基金应公开招投标选定项目。对各类基金(专款资金)的使用结果,实行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严格基金的账户管理。各基金征收单位,原则上一个基金限开一个银行账户,但根据使用要求可以在一个银行账户下开设若干分户。各征管单位不得擅自开户,需新开户(含过渡户)的,必须经区财政局和区监察局联合批准,并报区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中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存款,在依法选择银行时,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第二十条严格基金的票据管理。基金征收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替代。
第二十一条严格基金的余额管理。政府性基金、专款资金、社会统筹建立的社保基金应严格存量管理,不得违规拆借周转、挪用、截留资金,余额存储报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要严格基金增值收益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和使用审批程序并报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账,基金(专款资金)变动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向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基金(专款资金)收、支季报,按年报送基金(专款资金)预、决算资料。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对年初余额在1亿元以上或年度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大额基金、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基金采取重点监督,其余基金采取一般监督。每年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基金运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重点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社会统筹基金预算外支出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管。
第二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财政、审计及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严肃查处监管不作为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基金目标管理纳入征管部门年度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二十七条搭建基金监管平台,实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与基金(专款资金)征管部门的信息联网,设置资金网上审批权限和资金异动自动报警功能,完善资金网上审批流程,按规定公示年度收支执行情况,实现基金的动态、长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严格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对基金征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基金征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类基金(专款资金)管理机构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决策失误或管理失职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该管理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对区依法监管的民间类基金,区财政、民政及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规范民间基金的募集与支出使用管理,科学管理余额,控制基金风险。
(一)民间基金收支与基金会人员经费分开核算管理。其中社会捐赠和募集款项不纳入财政管理,单列年度收支计划,由区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征募机构在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开设账户。属于财政拨款的基金会,其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
受X书记委托和此次调研计划安排,下面,我代表区监委向调研组各位领导汇报监察体制改革和区监委成立以来工作情况。
首先,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区监察体制改革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区纪委担起专责,细致谋划,牵头推进,按期完成了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人事选举、挂牌运行等各项改革任务。在区十X届人大X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区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了X名监委副主任和X名监委委员。1月X日,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改革后,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
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有机关内设室X个,包括办公室、干部管理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至X室和案件审理室,其中,纪检监察X室、X室为监督检查室,分别挂牌派出第X、第X监察员办公室,纪检监察X室、X室为审查调查室,较改革前增加了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X个纪检监察室。
设置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XX家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从区检察院划转政法专项编制XX名,转隶公务员XX人,现有人员编制XX名,其中委机关XX名,派驻纪检监察组XX名,区委巡察机构XX名。实有干部XX名(含市纪委监委挂职X名、到龄退二线X名)。
下面,向各位领导汇报:区监委成立以来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区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监察机关政治定位,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改革的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
(一)坚守定位擦亮本色,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尽责全方位,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政治机关本质属性,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并将其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做到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突出政治视角,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健全完善“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每半年向区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遇到重大事项、有关案件及时请示汇报,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实现“结果领导”向“全程领导”转变,推动党领导反腐败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2018年以来,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纪检监察工作XX次,承办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常委会批示交办事项XX件次。三是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构建起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继续发挥在推进反腐败工作上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协作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2018年以来,协调公安机关限制出境XX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X起案件;移送司法X件。
(二)聚焦主业促进融合,推动实现纪委监委战略性重塑。坚持把“全面融合”“纪法贯通”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着力实现“物理融合”产生“化学聚合”,达到1+1>2的改革效果。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思想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谈心谈话,详细了解转隶干部思想动态、专业特长和家庭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岗位。组织开展赴“XXX纪念馆”“XXX纪念馆”“XXX纪念馆”纪念参观等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登山、徒步行、主题演讲比赛等机关文体活动,加深队伍情感交流、文化融合,促进思想同频共振,增强对纪委监委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是优化力量配备,实现职能融合。坚持“优势互补、交叉混编、人岗相适”原则,合理调配执纪审查调查人员,把转隶干部与纪委原有干部1:1混合编组,充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部门,形成“既懂执纪、也会执法”工作团队。通过两年来多轮次的整合优化,力量配备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倾斜,握指成拳,凝聚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纪法培训,加速业务融合。积极搭建多平台、多渠道、多岗位培训模式,紧紧围绕新修订的党章、条例和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加大培训力度,促进纪法贯通,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水平。2018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XX余场,累计培训近XXXX多人次;坚持在“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战场上学会打仗”,选调XXX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跟班锻炼、以案代训,锤炼提升实战能力。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助力“塑形”“铸神”。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X个“派驻纪检组”全部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职能。
积极稳妥推进监察工作向街道延伸,向全区X个街道派出X个监察员办公室,明确职责权限,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规范运行,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初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为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组织支撑。
(三)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监察工作高效规范开展。坚持以不断完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为主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监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参照省纪委监委“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和市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结合XX实际,对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和内部监督等流程再造。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严格执行集体会商制度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从严把关证据审核,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公安机关等在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立案调查阶段,协调公安机关配合参与询问、搜查、扣押、鉴定等调查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探索从程序对接、移送机制、个案沟通等方面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完成对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等事项的审查对接;在审判阶段,加强与法院的对接联系,帮助法院了解案情,有序受理、审理、判决。截止目前,办理的X件职务犯罪案件没有一起被退回补充调查。
三是严格规范使用调查措施。落实“宽打窄用”要求,围绕试用12种调查措施,从调查措施使用的权限设置、规范管理、审批程序、全程留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参照省市模板,细化制度规范,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高效、精准使用相应措施,规范行使监察权。
(四)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推动反腐败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摸清监察对象底数。对照监察法六类监察对象相关规定,坚持全面摸清、应纳尽纳、先纳后筛原则,分别于2018年X月、X月对全区监察对象进行两轮摸排,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集中梳理和分类建册,形成数据对称、人员相符的监察“账册”。目前,已梳理全区监察对象XXX人,与改革前相比增加XXXX人,初步实现了从抓住“关键少数”到监察对象的“无死角”“全覆盖”。
二是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依托“1+X+X+X”大监督格局,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教育、医疗、人防、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加强“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廉政风险点排查等为重点,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两年来共发出监察建议书XX份。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保持高压反腐惩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精准有效惩治腐败。2018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XXX件,谈话函询XXX件次、立案XXX件,党纪政务处分XXX人次。其中,区监委两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立案XX件,党纪政务处分XX人。坚持留置案件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在办理区XX局原科长X某某受贿案期间,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根据适用情形、操作步骤、审批程序等要素,先后运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查封、扣押、搜查、留置9项监委调查措施,严格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去年我们按照市纪委监委指示,首次实践地方监委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联合办案,在银保监系统专案首次实行联合审查调查,中央、省、市、区四级联动,省、市、区三级监察机关同步立案,为办理指定管辖案件积累了经验。截止目前,区监委共采取留置措施XXX人,移送司法X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通过“一案三查”立案X件,劝返外逃人员X名。改造完成XXXX一般性谈话点,强化办案技术保障和监督管理,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规定,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制约。坚持把队伍自身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接续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请休假、保密工作、车辆使用、教育培训等XX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委机关内部管理,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
二是强化权力制约,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读片式集体会诊”,规范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建立查否重要问题线索复核制度,形成权力运行完整闭合监督体系,让权力受到严格制约。
三是强化流程监控,围绕干部队伍管理、内部监督制约、依纪依规履职等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内部专项督查、作风建设对标找差专项活动,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等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四是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省纪委“六条禁令”,全面落实市纪委“八小时外行为提醒”,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从社会各界优选聘请XX位特约监察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防“灯下黑”。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融合还不够有力。纪检干部对法律法规还不够熟悉,检察院转隶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掌握运用不够精准,还需进一步加大融合力度。二是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纪法协调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区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制约还不够有效。“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虽已形成,但“网眼”还很大,贯通衔接不够顺畅,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备,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决战决胜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局之年,做好监察工作十分重要。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原有计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以优良作风、务实举措,紧而又紧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牢记政治机关属性,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恪守绝对忠诚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大局为重,正确处理防控风险与服务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不断提升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质效。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统筹衔接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强化协助引导,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群众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推进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努力打造全面过硬的干部队伍。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持之以恒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上下功夫,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能力提升作为永恒话题,通过“日常培训+实战锻炼”,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强化作风养成,激励干事创业热情,有效提升执行力和执纪执法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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