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夏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7月9日至10日,区委三个交叉巡察组分别向区人民法院、团区委、区工商联、区水务和湖泊局(堤防总段)、区妇联、区残联、区商务局、区科协、区委党校等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现将具体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区残疾人联合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6月9日,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残联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7月9日,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6个方面20个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18个,正在整改2个,新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14个,批评教育4人。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的问题。党组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一是认真落实集中学习制度,采取专题授课,视频教学等方式,提高学习兴趣,由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做到学习内容与干部需求相一致,与岗位需求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围绕残疾人就业中心工作,举办全区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三是按要求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做到专人记录、规范记录、专人保管。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理事(扩大)会议;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集中研究,民主决策,同时邀请派出纪工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
3.关于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强问题。一是落实残联党组工作分工负责制、分工协调制和工作逐级汇报制度;二是完善残联公文收文发文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等“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到位。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认真履行好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党组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项督查;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督管理。
2.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牢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完成规定动作;二是加强学习指导,督促残联各党支部书记认真详实规范填写支部工作手册;三是定期检查各支部党员的学习,查看学习内容是否全面,学习形式是否多样,学习纪律是否严肃,学习效果是否突出。
3.关于作风建设抓的不实问题。一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强化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对违反“四风”问题严肃通报、问责,完善考核制度,将监督检查情况与考核评先挂钩;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调研工作制度》,深入到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以及残疾人家中交心谈心,倾听呼声;三是加强信访业务学习,强化信访工作资料的审核、检查和监管。
4.关于制度执行抓得不严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三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等财务管理政策文件和有关制度,完善《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经费使用民主决策,严格审核,强化监督。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未能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主体责任清单与上级的需求相结合、与职务相结合、与分工相结合、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防止清单不细,职责不明;二是部署工作做到任务分工明确,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各项工作任务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三是由纪检牵头组成专班,加强对惠残资金使用情况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关于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从事纪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纪检干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常态化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四是扎实推进“双评议”活动,把“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江夏”宣传活动进入金口、山坡社区,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部署但落实不力问题。认真查阅2018年党风廉政资料台账,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强化责任分工和跟踪督办,做到专项行动有计划、方案,有督办、总结,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资料弄虚作假问题。按照会议记录、纪要、发文和纪实台账记录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残联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会议记录,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和规范操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台账资料规范管理。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5.关于资金监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按省市残联文件要求,残联“两补”工作今年7月已移交到区民政局;二是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上下级沟通协作,下级对上级汇报请示及时,上级对下级指导迅速、正确。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关于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广告费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规定问题。一是党组理事(扩大)会成员认真跟进学习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等财务管理方面政策文件和有关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支出的全程审核;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2.关于维修工程和服务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向工程施工方申请退回了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过后,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拨付该款项;二是建立健全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额维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1人工作约谈并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3.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呈请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城投公司、区残联召开协调会,反馈区巡察整改意见,对托养农疗和体疗建设项目中下水道堵塞等8个方面问题重新进行了整改。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入账票据不合规、不合格问题。一是党组理事(扩大)会成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等财务管理政策文件和有关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规范化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2人提醒谈话并通报批评。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超编和混岗现象严重问题。严格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需进入”的原则,严把人员入口关,逐步规范干部超编和混岗现象严重问题,目前事业人员已有3人调出入其他单位,还有1人正在办理调出手续。
2.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问题。按照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区残联制定干部工作轮岗制度,在同一科室连续担任正、副职六年或同一科室工作满10年的进行轮岗,担任同一科室正职满10年的按要求轮岗,为了工作的延续性,考虑到2019年残联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残联党组专题研究了有关人事调整事宜,拟定在2020年元月按相关规定进行轮岗。
3.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程序不规范问题。党组理事会及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专题学习,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制定《区残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执行。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和证照领用登记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制定《江夏区残联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因公(私)出国(境),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出国(境)事由、时间、地点,并经单位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主要领导双签字后方可出国(境)。
江夏区人民法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于2019年4月8日至6月12日对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7个,组织处理1人,整改成效较为明显。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深入的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采取集中研学、个人自学的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会议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专项活动进行综合研判、由刑庭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扫黑除恶具体时间表。
2、针对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党组议事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组会。二是召开党组会听取执行工作专题汇报,重点对今年的执行难点问题和长期未结执行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对执行信访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应对措施;三是就高利贷、套路贷案件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并形成专题报告。
3、针对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党组会明确大额资金需上报党组会研究讨论,印发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暂行规定》;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紧扣主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分管院领导、支部书记等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将党组会议记录与组织人事记录分开,实现了专本专用。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政治理论学习,完善了《江夏区人民法院2019年理论学习工作方案》,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学习,做到有会议记录、有活动图片、有学习笔记。二是召开党组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三是制定了《江夏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四是内网发布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中。
2、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召开党组会确定每周四晚上为固定政治学习时间,由政治部对支部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二是对发展党员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展,对之前发展过程中发现印章不齐全、签字手续不规范的予以规范。三是召开支部书记会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3、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做好党建工作台账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三是专项活动按照活动方案严格执行,不搞变通,不走过场。
4、针对制度执行抓得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分管院领导规定参加组织活动。二是党建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结果在全院公示,院党组专题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抓好专项活动,按照活动方案完成规定动作;三是党组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建立纪实台账。
2、针对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巡查。二是法院全体干警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进行报告,建章立制;三是中秋节前开展节前教育、节后开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院领导个人医疗及药店购药费用报销手续已向区公医办进行核实,并复印相关文件,以后进一步加强规范。二是以文明过马路补贴名义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查,已经进行清理并退还。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
1、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强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验收监管力度,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二是职工宿舍水费、卫生清运费等由单位代为缴纳的费用予以退还,在职干部已经基本全部退还。三是通过食堂转移招待费经核实是一年来食堂所需水产品的总费用。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结合法院实际制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对各项费用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和审核手续,严格把关。四是进一步严格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制定了《江夏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混乱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进行了专题研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对个别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组织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延长考察期。
12、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二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手续不齐全的进行了补齐,对学历存疑的进行重新认证。
3、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加强的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初心使命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群众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
六、其他方面
针对精准扶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按照文件要求对驻村队员补发了伙食费;二是给驻村队员购买了意外伤亡保险;三是督促驻村工作队员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考勤表。
区妇女联合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4月9日至6月9日,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妇联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20项问题,19个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1个正积极推进,廉政谈话4人。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传达中央精神,以及省、市、区委部署不够及时有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召开江夏区妇联三届二次执委(扩大)会,传达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区妇联全体干部及时学习区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冲刺千亿城区”、“全力以赴办好军运会”等中心工作,号召妇联干部服务大局,献计献策;举办全区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让妇联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区妇联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管理,明确专本记录,专人记录,现场审签,形成纪要。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修订完善《关于调整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党组成员分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以“妇女之家”创建为抓手,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创建妇联组织工作;制定《江夏区妇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明确;结合党的群团改革,进一步夯实区、街、村(社区)三级妇联组织网络。
3、关于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强问题。一是召开江夏区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根据区妇联实际情况(班子成员近十年未调整),区委对妇联班子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妇联班子战斗力。二是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履职能力。三是2019年7月,区妇联举办全区妇联干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封闭学习2天。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规范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两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首位;维护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严密防范反动言论等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规范有效开展好每月的“主题党日+”、党员政治学习。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讲好党课并对开展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制定党支部基本制度,明确了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职责;结合9-11月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区妇联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针对台账资料不规范行为,在党组会上对当事人提出严肃口头批评教育,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确保台账资料严肃、规范。
3、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务必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资料造假现象;严格落实“3+2”工作法(三天下基层、两天在机关),落实《区妇联联系妇女群众制度》,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倾听妇女群众心声;建立主席联系执委、执委联系群众三级互联互通网络,不断延伸妇联组织触角,及时了解、掌握妇女群众新需求,新期盼。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力度不强的问题。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签到等制度,以制度保学,以制度促学,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创建工作指导力度,以斗鱼直播的方式,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创意服务大比拼;结合不同妇女之家需求,购买公益服务项目,让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党联系妇女和群众的“温暖之家”。
2、关于党组未能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问题。认真梳理区妇联党组主体责任内容,以党组红头文件下发2019年区妇联党组“两个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管理,凡是日常办公采购,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至少两人集中采购,凡是经额超过5000元,必须上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落实谈话提醒,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对支部党员开展廉政谈话4人,将廉政风险防范落到实处。
3、关于纪检人员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的问题。纪检工作由党员侯珺同志负责,胡静同志不再负责纪检工作;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醒、诫勉谈话等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剖析、警示教育力度,要求全体干部在学习典型案例后,结合各自工作谈体会,谈感想,要有所思有所悟,真正让警示教育触及心灵,深入灵魂。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部署,但落实不力的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明确了党风廉政工作目标,既重视部署,更重视监督落实;全面落实按季度推进、记实留痕、督查考核、述责述廉等制度;抓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严紧硬”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缺失问题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问题,出台《江夏区妇联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解决公务交通出行问题,对公务用车进行严格审批,积极倡导地铁等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务必将公务用车费用降到最低。
2、关于工程和服务项目、文印办公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规定的问题。组织全体妇联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内容及程序,做到知法懂法;公益服务项目,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服务内容,统一通过社会组织平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服务项目,通过项目方案初审、公益大赛、公开投票等方式择优录用。其它活动项目服务,通过招投标或三方询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3、关于财务报销审批把关不严,入账票据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区妇联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区妇联财务内控工作,按要求安装财务内控软件系统;对报销票据及附件进行严格审核,每张票据要求有经手人、证明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职数配备不齐的问题。按照《武汉市江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全区各类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职数的通知》(夏机编【2016】77号)和《中共江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江夏区行政编制等事宜的通知》(夏编【2019】2号)文件,区妇联的编制数与职数是不匹配的,已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争取重视和支持。
2、关于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学习不深入的问题。通过召开党组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及时跟进中央、省、市、区委的法规制度,制定了《江夏区妇联选人用人工作制度》。
3、关于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不够,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干部的培养力度,向组织部、统战部推荐1名同志到市发改委挂职锻炼一年,1名同志参与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委巡回指导组,通过多平台学习锻炼,不断提升妇联干部综合能力;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坚决杜绝违规违纪使用和配备、提拔干部。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问题。严格按照《江夏区妇联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执行,完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
5、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因私出国(境)事项,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齐全;部分人员工作关系变动后,因私出国(境)备案信息今年6月份已在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库更新。
6、关于对基层妇联干部关心支持力度不大的问题。开展群团改革调研工作,深入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与基层妇联干部交流谈心,深入了解基层妇联工作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主要领导支持解决。关心基层妇联干部成长,举办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帮助妇联干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妇联干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作为优秀女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
区工商业联合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6月12日,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工商联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向区工商联党组反馈了五个方面1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4个,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5个。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有关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纳入党组的工作目标。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了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除了中心组和机关集中学习,还强化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并在8月支部主题党日时,邀请老师党校老师讲党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三是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要求学习强国App每天在线学习分值不低于20分,中心组成员每年完成两万字以上学习笔记,党员干部每年完成一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四是每月对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情况特别是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定期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确保了学习制度落到实处。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关于党组的领导力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配齐优化了班子及机关人员。2019年1月调入党组书记1名,2月份调入1名党组成员、副主席,党组班子战斗力增强,并调入了1名机关人员,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二是根据分工,采取周例会、月汇总、年度考核机制,将工作落实到事,责任到人,采取周计划、周汇报,月汇总,清单式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三是强化工作作风,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协调落实,严把细节关,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对于因责任心缺失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四是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主席会议事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和会议、公文、印章、档案、绩效等共15项具体制度的《江夏区工商联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此项制度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五是严肃执纪问责。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大严管力度,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对今后再次出现违规违纪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启动执纪问责并进行相关处理,杜绝钻空子的现象出现。
3、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围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填报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党员、干部群众对抓好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向党组班子反馈。为更好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服务我区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按服务范围,形式多样地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联系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企业、会员服务中心,通过走访企业、电话联系、微信沟通、召开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截至目前,收到反馈回复征求意见表7份。对区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3条,对区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也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征求意见汇总。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到了“四必谈”,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必谈,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三是深入查找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党性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严格程序不走过场。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专人专本记录谈心谈话内容。党组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成员集体研究讨论通过,主要负责人对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了审阅。整体提升了班子能力水平。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四是强化培训学习,明确规范。向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学习,明晰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相关规范。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分管领导定期检查,确保了会议记录规范和完整。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3次巡察整改中心组学习,专人记录,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中心组成员分别就学习内容研讨发言。后期将按照《江夏区工商联2019年关于落实区委交叉巡察整改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继续开展理论学习和学习研讨发言。二是从制度入手,查漏补缺,先后建立了《江夏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江夏工商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通过成立工商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抓住重点,明确责任,进一步种好责任田。三是将学习意识形态“两个纳入”工作要求作为学习计划的一部分,及时组织学习,让意识形态各项要求和责任入脑入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四是加强网络阵地管理。成立了区工商联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岗位职责、QQ群、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干部职工网络行为的意见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网络舆情研判机制等工作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了网络意识管理。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落实支部配置。新调入1名机关党员干部充实了力量,加强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强化支部目标。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度有总结。日常规范支部流程及开展学习+特色活动,专人记载并编辑信息图文并茂存档。三是发挥支部作用。通过各类学习,交心谈心等方法,凝聚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强化政治担当,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新动力。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指导非公企业、行业商会、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建立了党员、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培养备案管理,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动态管理。
3、关于作风建设和制度执行抓得不实的问题。为力戒形式主义,让党员干部、民营企业家腾出更多精力俯下身子、真抓实干、办好企业,目前开展了系列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工作,确定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加大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力度、助推江夏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新时代加强非公党建的思考”、“江夏区年轻一代企业家商会组织建设创新的探索”4个调研课题,并制定了《2019年度区工商联调研课题任务分工方案》,责任明确到人,截止9月,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及调研要求,已形成了3篇调研课题报告。二是推进了区工商联2019年两项改革任务的落地。“建立促进江夏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工作机制”、“推进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整个武汉市,我们江夏区第一个出台了正式文件。在推进营商环境方面组织开展了“江夏区工业地产品政策落实民主监督协商会”、“武汉市营商环境调研座谈会”等活动,收到企业家的高度好评。三是走访调研联系服务199家(次)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困难问题,为民营企业做实事。四是强化了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党组、主席扩大会上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事项,按时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邀请了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同志来我会指导,明确了党组织活动规范和党支部手册填写规范,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机关党员的考核。分管领导按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和回头看,目前我会党建工作已经规范,相关活动按要求组织开展。五是按要求完善了2017-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通过规范开展党组织活动,不断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监督问责。针对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问题,在党组、主席扩大会议上提出,并要求我会区管干部从严要求自我,认真做好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六是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四种形态”,对于不作为、懒作为的领导也要运用谈话、约谈等手段“咬耳朵、扯袖子”,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追责问责,形成敢于担当、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分工,制定了任务清单,落实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人记录。严格对照任务清单,逐一销号完成工作,采取周例会、月汇总,季度汇报方式,强化监督。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素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三是2019年首次纳入“双评议”参评单位,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十优十差”评选规则,活动意义开展了学习,目前,已录入服务事项346条,满意率100%。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向各级报送信息80余条,提高了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了“双评议”工作质效。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一是组织专班对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慰问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责令相关人员清退了违规费用。三是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主席(扩大)会议事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共15项具体制度,完善了相关管理长效机制。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调查专班,调查核实情况,请当事人出具情况说明。二是研究制定了《江夏区工商联探望慰问会员企业(试行)管理办法》,《江夏区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江夏区工商联2019年财务报销细则》等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2.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和会议费审核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专班调查核实,并补齐相关资料。二是对违规招待费用进行了清退。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境)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武汉市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四是建立了《江夏区工商联内部控制制度》《江夏区工商联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3.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调查核实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并补齐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建立了《江夏区工商联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了规范。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区工商联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和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并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法规制度,完善了区工商联各项工作管理制度15项。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教育方面,营造要求从严、制度从严、惩戒从严的氛围,倒逼干部干事,切实解决干部工作不主动、不作为的问题。二是加强日常中心组和机关集中学习,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8月支部主题党日邀请了区委党校老师讲党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三是制定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要求学习强国App每天在线学习分值不低于20分,中心组成员完成两万字以上学习笔记,其他党员干部完成一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不断强化了学习效果。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确保学习制度落到实处。新制定了《2019年关于落实区委交叉巡察整改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8月至9月开展了3次巡察整改中心组学习,专人负责记录。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并就学习内容研讨发言。
2、关于编制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本着关心关爱年轻干部成长 ,以实际行动落实整改。经新成立事业单位提请,积极向组织推荐了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名优秀年轻干部,待提请区委编委会审议。事业编制和人员调整后,超编问题将予以解决。二是积极协调,争取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大力支持,配齐机关编制人员,解决机关办公室无工作人员问题。自2018年起,我会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反映,从区内其他单位寻找合适公务员到我单位负责办公室工作。2019年7月,经区委编委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研究,从湖泗街道办事处调入1名党员到区工商联,充实我会机关力量,目前调动手续已办理。三是确定职责,团结协作。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形成由分管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统筹的协调机制,结合年初分工文件及领导交办事项,采取任务销号制,月底汇总并进行通报,每次会议做到有通知、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确保分工不分家,加强团结协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是理顺关系,解决混岗问题。9月4日我会召开了党组、主席扩大会专题研究混岗问题,对机关和会员服务中心工作进行重新分工,厘清了机关办公室和会员服务中心职能,由办公室负责工商联机关日常事务,会员服务中心负责会员服务相关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混岗问题。
3、关于少数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建立责任清单。采取周计划汇报、月例会汇总,召开党组、主席扩大会议通报未完成情况,并由承办人说明未完成相关工作原因和完成时限。每一期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科室、会员服务中心。二是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类培训8次,开展各类联谊、交流、商务活动4次,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光彩事业公益活动4次,组织100家民营企业对42家政府职能单位开展评议活动1次。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大对干部的能力培训,通过各种学习方式,不断提升干部的工作水平。四是走访调研联系服务199家(次)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困难问题,实实在在为民营企业做实事。为加强作风建设,有效服务民营企业,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作风巡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责任和建立问责机制。截止目前,为多家企业就政策落实、产品推介开展了积极的协调服务工作,收到企业的好评。
区科学技术协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4月8日至6月6日,区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区科协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8个,批评教育2人。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对上级精神落实不深入的问题。加大了全民素质纲要的实施力度,于7月、9月分别接受了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打造科普特色品牌;“迎军运——科普快车江夏号”于9月12日在地铁7号线正式开通;8月底启动了2019年江夏区科普助推特色示范申报工作。
2、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化科协改革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工作。充分开展调研,制定了《江夏区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科协组织建设“3+1”工作实施方案》;先后3次召开大会,安排、部署、督导科协组织建设“3+1”工作;组建2个指导组到各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指导、督办;开展了为期3天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江夏区科普干部培训班”,将党的政策、方针、法规、条例纳入了学习内容。
3、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不够充分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讨论事项会前审批制度;在涉及区科协“三重一大”等事项研究决策中,严格执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和向纪检委报告制度,同时邀请区纪委第三监察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三重一大”会,严把制度关。
4、关于未认真践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问题。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注重了会前筹备工作,强化了理论专题学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审阅把关;督促区科协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召开了党组会议,把区科协中心组学习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明确了学习重点内容、任务和要求;加强了中心组学习管理,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了党员的学习管理;区科协党组中心组成员按照学习要求,精心撰写了专题研学讨论发言稿和心得体会。
2、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明确规范了参会范围,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完整、规范活动记录;坚持规范有效开展好每月的“主题党日+”、党员政治学习。于2019年7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力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区科协党组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制定了区科协“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带动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讲授廉政党课、调研督导和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
2、关于廉政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教育相关规定和制度,规范了廉政建设管理,加大了日常廉政风险排查等工作;党组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党组书记坚持了带头讲廉政党课,党组成员积极加强了对党风廉政法规条例的宣传和解读。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台帐不规范的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台账进行严格管理,不定期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完成纪实台账工作事项,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台帐次数、分类、全面等方面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4、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区科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法》,在区科协重大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前,区科协党组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并将其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纪检组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研判,协助党组开展好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等工作,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制订和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党组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会前按要求向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了报备,会后及时报送了会议相关资料;区科协年度预决算、科普工作重大事项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2、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够严格的问题。加强了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制度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执行能力;党组和纪检组强化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整改工作,聘请专业会计做账,做到及时审查,到年终时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做到层层监督、早发现、立行立改;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出现问题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了追责问责。
3、关于报销差旅费超标的问题。责令当事人清退多报款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将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汇编成册,发放到财务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及机关干部手中,提高知晓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凡是开支事项,事前均由办公室集中提出计划,再由分管机关领导进行审核,区科协主要负责人进行审签,分管财务领导对相关经费报销按规定严格把关。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争取重视和支持,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加强中层干部交流。专题召开党组会严格选定优秀后备干部,向区委组织部积极推荐;结合区科协深化改革,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性岗位等形式,为区科协注入新鲜血液,优化了干部结构。
2、关于编制管理不严的问题。按照区编委、区编办要求,加强编制管理工作,对调入、调出人员编制信息进行了及时变更、报备对于区科协行政编制存在的超编问题,及时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沟通、协调;在区委编委制发的夏编〔2019〕2号文中,明确将区科协的机关编制3名置换为行政编制3名。
3、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加强了对党组班子和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讨论事项会前审批要求,有关决策事项会前充分讨论沟通;会议记录经党组书记审签,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区委党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6月6日,区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区委党校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9个问题,已整改18个,正在整改1个,制定或完善制度15项,核实经费使用299874.84元。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传达中央精神,以及省、市区委部署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一是通过专题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对中央、省、市、区委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领会、贯彻和落实;二是校机关党委提出,要求所有同志参加相关会议,领会相关精神,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针对上级精神,分管领导必须拿出切合党校实际的落实意见。
2、针对机关党委主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了《区委党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校机关党委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务工作不少于一次,把党务工作与党校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将党务理论及党建业务学习培训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创新内容和形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
3、针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了机关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过去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上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关于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意见》、《区委党校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区委党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突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会前报备、会上充分讨论、会后资料报送等。
4、针对领导班子战斗力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召开了机关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攻坚克难不够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研究了招待所外包问题并查阅了外包合同,因2013年签订的外包合同须到2020年12月止,到期后立即终止外包;三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邀请区纪委、巡察办领导到会指导,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常态,认真做好整改,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四是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备了班子成员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情况,区委组织部已对我校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确保了正常运转。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思想建设抓得不紧,机关党委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区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按要求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习研讨,并按要求做好研讨记录;二是及时传达区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校机关党委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纳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以及述职述廉报告中。
2、针对授课内容把控不够的问题。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外请教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党校培训班授课及审核制度,对授课内容进行提前把关,填写外请教师情况报备表,授课过程中安排班主任随班听课并做好授课内容记录,严守底线,确保党校课堂不出杂音。
3、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范设置支部委员,按期进行支部换届工作;二是校行政党支部、教学党支部已于2019年7月19日进行换届选举,分别设置党支部书记1名,党支部委员2名;三是校机关党委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记录,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
4、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区委党校工作督查制度》和《区委党校岗位职责》,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察检查、通报和教育惩戒,强化作风建设,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党校退休干部民间借贷纠纷案,自收到江夏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留该同志退休工资后,我校积极与时任区人民法院院长汇报、联系、沟通,经区人民法院召集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已妥善了结。
5、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谨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并认真做好“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机关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校机关党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区委党校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台账。
2、针对校纪检监察机构未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问题。一是校行政党支部、教学党支部已于2019年7月19日进行换届选举,各支部已全部按要求设置纪检委员;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内容,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三是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监督执纪问责标准,强化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通过督查发现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廉政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机关日常学习计划,形成了常态化抓廉政教育学习的格局。按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分管领导按要求到分管科室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并做好资料台账;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并做好记录。
2、针对少数培训授课费未按标准执行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1月村社区书记培训班授课费相关凭证进行了查询核实,作了补充说明;二是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转发的《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课酬标准,填写教师课酬确认单(包含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职称和课时费金额等),由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后通过财政支付。
3、针对部分购买服务和教学办公用品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是按照江夏区财政局关于每年区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需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我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4、针对执行津补贴政策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从2019年7月起,我校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按时按月发放。
5、针对大额业务支出利用内部人员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支付,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2017年以后,我校对外请教师授课管理进行了规范,对外请授课老师课酬费统一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直接转账到授课老师个人账户。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大额业务支出。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已于今年4月向区委编办上报新的《中共江夏区委党校机构编制方案》,待方案批准后,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拟对任现职时间较长且具备交流条件的干部,安排轮岗交流。
2、针对中层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完善了《江夏区委党校教职工绩效目标考评细则》,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综合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及获奖等情况,公开干部荣誉一览表,将干部选拔运用与考核结果挂钩,激发和调动党校教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3、针对在教学管理和科研方面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学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并按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对请假超过规定期限的学员进行劝退。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党校教学科研工作规程》,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发挥智库作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理论参考。
区商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19年4月8日至6月6日, 区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对区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9日,巡察组向商务局党组反馈了5大类22个问题。目前,22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建立和完善的制度13项,诫勉谈话1人。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力度不大的问题。落实开展全局综合学习制度,做到每半个月1次,开展主要领导讲党课、班子成员讲主题党课、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活动,开展了意识形态、国家安全观、脱贫攻坚、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的学习,目前综合学习已开展了13期。制定了《区商务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做到每周召开领导班子例会和每月召开党组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并及时在全局综合学习会上传达学习。
2.针对党组的党建工作主责履行不力的问题。制定了《区商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基本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组织纪律等条款内容。做到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并严格区分办公例会和党组会议议题。做到会前充分征求每位班子成员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会前按照学习计划,充分准备学习内容,会上开展学习讨论,学习了《全区二季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项内容。做到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紧抓发言要点,全程记录留痕。
3.针对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利用班子例会和党组会加强班子成员的教育学习。开展学教活动,5月份以来,6名班子成员在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上讲党课、交流学习心得7次。充分发挥年龄偏大的班子成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热情、有效推进工作。通过加大班子集中学习,进一步落实周例会制度,加强了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班子内部关系得到协调统一。通过适当调整机关两处办公人员,落实协调机制,促进和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做到局党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中心组学习和集中研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和心得体会交流,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领导干部“两项法规”、“脱贫攻坚”、国家安全观、信访、宗教等专题学习并撰写心得。在综合学习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等专题学习教育和心得体会交流。积极筹备开展国庆节期间商务系统征文演示演讲比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综合学习活动中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领导带头交流心得体会。制定了《区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区商务局关于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七不准”》,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以及网络意识形态舆情管理。通过在班子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最近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部分班子成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了进一步认识。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对发言提纲雷同现象,在班子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最近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格按组织程序和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得到领导的肯定。落实了招商服务中心等6个支部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对个人材料雷同问题,所属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制定了《区商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交流、互相学习。严格落实支部各项活动的次数和要求。规范做好党建活动的台账记录和个人学习记录。
3.针对基层支部工作开展不均衡的问题。发挥老干支部和机关支部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支部工作平衡开展。利用每月两次综合学习活动,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各支部成员开展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对标发展新党员。总公司总支制定了相关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了立行立改。同时招商服务中心、市场中心积极开展自查,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向上级党组织申请并及时成立了执法大队党支部,积极开展支部阵地建设和学习活动。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十差不满意科站所”,执法大队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
4.针对作风抓得不实,纪律要求不严的问题。坚持日常管理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作了区商务局《作风建设巡查信息台账》,坚持对机关、二级单位工作纪律作风开展不定期检查。加大上下班管理措施落实,强化上班签到和登记制度,及时更换打卡机,规范签到。充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上班违纪问题实施批评谈话,限期改正。
5.针对二级单位制度建设缺位的问题。制定了《区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基层二级单位规范管理的意见》和修订了《江夏区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明确日常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重大事项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等事项,杜绝不规范问题出现。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的问题。通过周例会、党组会学习《区商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区商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清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落实经常性廉政谈话活动,在干部选拔使用、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出现违纪现象苗头、党内生活不严格落实等时机,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
2.针对廉政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在全局综合学习活动中,坚持以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学习重点,进一步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及时学习上级纪检部门的通知通报和文件精神。尤其是加大“双评议”工作力度,有力促进了参与科室、二级单位的作风建设。落实警示教育活动2次,做到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每期道德讲堂上开展了“我身边好人”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一人跟踪回访活动。
3.针对纪检干部配备不强的问题。今年8月调整了1名副科级参公人员到局纪检做专职工作。同时加大了纪检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力度。目前已落实基层支部纪检委员全覆盖。
4.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常态化问责抓早抓小、落细落实,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5月份以来,落实批评谈话4人次。
5.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执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征求区纪委第一派出纪工委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已作出对个别干部的处理决定。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结报资料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核,规范财务支出审批手续;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购买服务手续不全的问题。学习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三重一大”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手续。
3.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自己查、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梳理查找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岗位职权职责和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排查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确保无死角、不遗漏。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新《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制定了《区商务局选人用人制度》,启动个别二级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2.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混岗”,二级事业单位超编仍然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已整改。通过近期机构编制调整,整体超编问题已得到整改。
3.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
4.针对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破解不力,求稳怕乱的问题。发挥市场中心支部作用,开展自我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了自治水平。落实了退休改制职工工资待遇问题。对个别问题集中人力做了大力耐心细致工作。对五里界屠宰场、法泗屠宰场,不符合国家相关检疫、环保要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关停,现拟对外引进相关企业合作。认真研究落实盘活资产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措施。
5.针对担当进取、务实肯干的作风不实,缺乏“啃骨头”精神的问题。严格落实分工责任制,明确了各科室部门及二级单位工作任务与范围。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对工作不到位的实施问责。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解决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明确承担区级牵头部门工作的二级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认真协调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了《江夏区商业综合体现状》草案,完成了《江夏区电子商务奖励实施办法》草案并即将出台,建立了近年《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和项目信息库》。
6.针对信访积案化解不力的问题。加大各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化解信访矛盾工作能力。针对信访积案,主动做好排查和化解工作。对原外贸总公司下岗职工相关信访积案已化解。
区水务和湖泊局(堤防总段)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根据区委安排部署,2019年4月9日至6月9日,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水务和湖泊局(堤防总段)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2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2项,长期整改1项。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刻,措施不得力,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以多种形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决策,对水务中心工作精心部署、有力推进。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建立并完善《水务和湖泊局党组议事规则》、深入交流研讨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3.针对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了交心谈心。同时,以党组中心组为重点学习区域,抓住党组会会前学习时机,开展学习。在巡察整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等,制定了具体学习计划,并对学习情况开展了检查;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及时安排意识形态文件的学习,并积极开展研讨;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工作会议上作意识形态报告,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综合研判会议。
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以支部书记带头学、支部委员带头干、支部全员共参与的模式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为深入学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和程序,召开了专题党建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局分管党建的领导讲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支部汇报了专项整改工作措施和阶段性党建工作具体情况。
3.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深入到基层精准扶贫点及综治联系点调研工作。在本次巡察整改中通过对任职混岗人员免职整改、双岗双职人员选岗整改、参公身份人员岗位调整整改、向编制单位发放临时借用函方式借用事业人员等方式基本完成了对机关混岗人员整改问题。局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人员一一进行了处理。
4.针对制度执行抓得不严的问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提醒制度》,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内控管理手册》等。在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提醒制度》中,明确规范了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
5.针对干部教育管理抓得不强的问题。将《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以及十九大精神列入常态化学习内容;积极参与上级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综合治理、人事业务培训等调训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向各自分管部门讲授党课;组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为期3天的脱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秘、水法律法规、党政纪律以及综合业务等项目。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2019年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会议均提前通知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列席,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
2.针对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局纪检工作坚持以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党组安排一名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审核,并保持与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进行工作联系;认真对各项风险点和纪律作风进行检查,紧盯党员干部、重点人员,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定期在局系统范围内通报查办的违纪案件,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提醒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吸取教训、守纪守法。
3.针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对局属相关单位用车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按公务用车使用平台标准退回车油费,并给予公车管理人诫勉谈话处理、财务人员批评教育处理;对相关科站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处理,并规范用车和财务管理。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设备购置、商品服务类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规定的问题。及时组织学习关于政府采购制度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对所涉单位相关责任人、经办人给予组织处理。
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违规的问题。相关单位班子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相关部门加强政府采购程序、规定、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财经财务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范程序开展政府采购,规范财务手续,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责任落实;局党组在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将按规定程序配齐该班子成员,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同时,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查摆不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针对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的票据,一律不准报销;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财经管理。
4.针对财务管理混乱,审批把关不严,入账票据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完善财务报账审批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确保所有票据支出符合规定;严格财务票据审核,规范财务审批,加强对财务工作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临时用工现象严重的问题。截止目前,原巡察时临时用工人员53名,已辞职5名,现有48名,未发生新的临时用工情况;按党组集体决策要求,临时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作制度,局财务与区财政部门已对接人员经费,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今年年初对2018年临时用工人员进行了年度考评,考评情况向党组汇报后,还对外公布了考评情况。
2.针对局机关借调人员过多,造成二级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对18名参公人员岗位重新调整,调回编制所在单位水政监察大队,对部分临时借用人员单位发放借用函。
3.针对干部任职单位和工作岗位不一致的问题。主要采取免、选、调、借的工作办法,达到选人用人整改工作要求。一是对5名任职混岗人员免职整改;二是对4名双岗双职人员选岗整改;三是对18名参公身份人员岗位进行调整整改;四是对部分临时借用人员单位发放借用函整改。巡察整改中机关混岗人员问题,已基本按照要求整改。
4.针对水务系统“水二代”、“水三代”现象突出的问题。加强对“水二代”、“水三代”人员的管理,坚持做到无论是处级干部子女还是科级干部子女,凡出现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格对照党纪党规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没有发生三代旁系亲属出现直接分管和间接分管的现象。
5.针对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调整了局副高级工程师到排水和水务质量监督的工作岗位上来;将年轻的重点大学毕业的干部推送到河湖管理的重要工作岗位上;大力推行年轻干部走向区管干部岗位,提升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对巡察整改的干部岗位及时补给,充分发挥干部的主动性。
6.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规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文件)和《中共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夏发〔2017〕8号文件)文件,使党组成员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工作程序,不存在主要领导先发言、先定调情况;组织人事部门以自我革新的态度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业务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业务能力。
7.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清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台帐;坚决执行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规程,做到未经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监察领导签字同意,坚持不予以发放;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备案信息变更情况,每月收集变更资料,及时到相关单位办理更新手续。
六、其他方面
针对上级巡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上级反馈问题如:违规发放档案奖、加强污泥处置环节程度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关于老局还建楼遗留问题,已于8月19日向区政府进行书面汇报,请求解决相应资金,并积极协调建设单位解决相关补偿款。
共青团江夏区委员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30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于2019年4月8日至6月12日对团区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7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整改完成率93.75%,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0个,提醒谈话1人。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精神不深入的问题。按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依托“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载体开展团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团干部业务工作能力。
2、针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制定了《中国共青团江夏区委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召开党组(扩大)会,并在之后的工作决策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3、针对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2019年9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紧扣主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思想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机关理论学习,完善了《2019年江夏团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方案》,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做到有会议记录、有活动图片、有学习笔记。
2、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及时调整团区委机关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内团结
3、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理顺机关党员党组织关系,强化党建学习和活动的台账记录,认真梳理《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强化机关管理,严格落实上班下班考勤及外出登记制度。
4、针对制度执行抓得不严的问题。规范了机关内部管理。制作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落实机关工作例会制度,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不断加强廉政教育覆盖,组织全体书记班子学习党纪党规。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谈话,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纪党规有力执行。
2、针对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前报告区纪委第二纪工委,并邀请纪工委参加党组会议监督议事决策过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找当事人了解核实并根据“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利用机关办公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完善公务派车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公务派车管理,保证工作需要和合理用车。反馈的具体问题线索已按要求出具情况说明报送至区纪委第二纪工委。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三公”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通过建立的团区委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审批实行当事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多人审核签字制度。公务用车、来人接待、出差报销、办公用品购置要严格事前审批,严格执行标准,切实加强了公用经费管理。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用制度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利用机关办公会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财务知识学习和廉政教育。
3、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核查了解,做出相关处理,完善相关机制。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针对干部政策法规制度学习不深入的问题。组织团区委党组成员及组织人事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工作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严格规范执行。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台账不规范、不齐全的问题。巡察整改期间提拔正科级干部一名,相关部选拔全过程纪实留痕齐全,启用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使用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党组研究讨论过程,每位班子成员发言体现纪实性。
3、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加强的问题。对直属团组织逐一梳理,完成直属基层团组织的整顿工作,建立团员名册,理顺隶属关系。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及时收取2018年度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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