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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法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院党组组织落实情况。中共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月5日收到反馈意见后,2月6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分析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自觉主动查实找准问题背后的根源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形成了全面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2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审定了《十八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强化问题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从实从快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的整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整改反馈会上明确表态,要把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机会。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到位。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统揽主抓、具体指导的同时,进行了实时督导、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报告等材料进行逐项审核,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分管领导进行分析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真正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牵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并认真审阅其他党组成员材料,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层次查找了巡察反馈问题产生在领导层面的原因,切实以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落实工作质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大会、支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全力推动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提升,确保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2020年县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泾川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院长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体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对甘肃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确定政治部主任对党组会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整理,详细记载会议内容及贯彻落实意见,并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审核,确保会议记录与会议内容一致。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时更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并通过发送会议通知的方式进一步明晰了参会人员范围。五是通过会议要求、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积极引导全体干警通过学习强国、“甘肃党建”信息平台等载体,提升理论储备,强化政治站位。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泾川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施行。自管理办法施行后,本院累计陪审案件58件。
3.关于“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泾川县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并及时总结演练活动经验,改进完善了预案内容。
问题2: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强化干警安全意识,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坚决守牢安全工作底线。二是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形成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确定时间,对账销号,坚决清除安全隐患。三是对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强化安全隐患整改效力,突出整改实效。四是积极总结可操作性强、实际可行的经验做法,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问题3: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县法院《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了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二是制发了制式借阅审批单,强化审批手续,注明借阅理由,严格落实审批借阅制度。三是加强常规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实效,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4.关于“三抓三促行动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了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正反面典型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积极上报各类正反面典型案例,认真巩固落实好“三抓三促”行动开展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党组书记带头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院内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贯穿始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严肃会议记录,安排政治部工作人员对会议内容进行完整详细的记录、整理,并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审核,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规范。三是通过会议通知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承诺书签订人员范围,及时与干警签订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承诺书,扎牢制度约束的“笼子”。
问题2:对干部严抓严管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将院党组对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政治督察与省委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通过督促全体干警对政治建设分析会个人检视问题的整改,从而实现常态化的政治督察,进一步达到了强化干部管理、严肃政治纪律、把牢政治方向的目的。二是通过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院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纪律观念,明确了纪律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上下班打卡制度,按月通报干警打卡情况,并将考勤结果纳入干警考核考评办法,明晰考核要求,强化干警自我约束。四是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报告制度,在请休假时督促干警及时、主动、规范、明确填报婚丧嫁娶事宜,在全体干警中逐步形成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抵制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浓厚氛围。
6.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县法院认真开展了政治生态调研、监督检查,并列席院党组会议,积极参加其他相关会议。二是通过严肃开展廉政审查,推动形成了派驻组和院党组同向发力、协助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了工作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三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四是组织召开了泾川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过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相结合的方式,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经验交流,以“双向汇报”增强双方“动态互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两个责任”同推动、同落实。
7.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问题1:审务督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务督察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铸忠诚警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活动相结合,推动常态化审务督察。整改期间,确定了3名督察人员,组织开展审务督察3次,并对应填报相应活动台账、清单,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二是严肃督察纪律,压实督察责任,突出督察组对督察结果和督察成效负责。由政治部认真填写督察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对巡察反馈的审务督察缺项漏项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自查发现的2条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截止目前,2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确保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效。
问题2:会议记录不规范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整改情况:对党员大会、支委会、党组会等会议记录,分别安排了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整理,并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审核,确保会议记录与会议内容一致。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反馈的5笔业务活动经费未记固定资产问题,经衔接请示上级法院后,计入当年固定资产项,并附清单说明。对两名财务人员在院办公室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督促财务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1+5”党建工作机制要求,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审执业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党建思路,积极探索新的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制定了科学、创新、有效的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党总支认真听取下属支部工作汇报,并及时将会议记录内容妥善归档保管。
问题2: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压实(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了工作责任,提高了机关一、二支部支委会成员对党组织换届程序的认识理解和执行,特别是就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相关流程进行了学习,保障了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党支部换届程序的执行力度,严防在今后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同类问题。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问题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标准化手册》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202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开展了讲党课活动。按期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并规范会议记录和信息上传工作。
问题2: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了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查要求,党组会议认真讨论,党组书记亲自把关,确保对照检查到位,分析材料严谨到位。
问题3: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时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督促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会,积极组织干警进行了研讨交流。
问题4: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党员评议工作,严格按照党员人数三分之一的要求评选优秀等次。
问题5: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对谈心谈话范围和“四必谈”要求,在党务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向谈话人员明确告知了谈心谈话登记表内容,并在收集谈话表时再次检查,确保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全面。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1.关于“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巡察整改意识。二是县法院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3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对十七届县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反馈至本轮巡察仍然存在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并逐项督促落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规范干警制服穿搭,对存在制服混穿的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四是积极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通过修订完善8条制度,巩固、拓展和深化了巡察成果。
问题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审计反馈的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派车单未登记行车里程等问题,综合办公室逐项进行了筛查处理,并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针对性地进行了细化整改,谨防相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案件审执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审判质效分析会议,针对上诉率居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举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本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培训6期660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法、省高院及市中院组织的各类审判业务培训活动11期11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能力和裁判说理水平。三是创新调解工作新机制,增设了调解室和调解设备,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优势作用,深入开展诉调对接,促进调解工作全流程开展。在今后工作中,各办案团队进一步做实做好释法答疑工作,把“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落实在每一起案件之中,督促法官加强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结果,促进服判息诉。
问题2:执行难问题解决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采取网络查控与传统调查兼顾、执行措施与惩戒手段联用、专项执行与常规执行结合、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相济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促进实际执行到位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有效提升。二是强化各环节财产查控、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职责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三是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集约化运行,严格把控执行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确保案件接收、文书送达、网络查控等工作有序开展、高质效提升。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公安、银行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方联动形成执行合力,提升执行质效。
2.关于“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邀请消防部门专业干警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切实提升了干警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消防应急本领。在今后工作中,县法院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中提到的办公楼消防水池未蓄水问题,积极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并按要求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3.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积极主动向上级法院部门、县委政法委及编制管理部门进行了汇报,及时沟通协调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未交流轮岗、人岗不符、队伍老龄化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年轻干部培养,积上报衔接解决上述问题,并严格按照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内设机构整合到位、人员调整到位。
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十八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开展了问题整改。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将巡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铸忠诚警魂等活动结合不够紧密,未能达到充分结合、统筹推进的效果;二是在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审执业务全面提升上还有差距,审执业务短板弱项仍然存在,业务指标提升不够明显;三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效果不够明显。虽然修订完善了10条制度,但在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方面还有欠缺。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法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1.提高思想认识,在强化政治建设上下大力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铸忠诚警魂等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2.坚持常抓不懈,在持续推进整改上下大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继续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常抓不懈地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反弹和边改边犯,确保整改工作长期见效。
3.注重建章立制,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大功夫。注重运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去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巩固并扩大整改效果。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
4.突出整改实效,在推动审执质效上下大功夫。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将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审执工作的重要契机,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明确审执业务存在的问题,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真正做到审判执行工作与巡察整改落实“两手抓”“两促进”,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审执质效提升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审判执行效能的强大动力,真正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成果清单”,以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933-598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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