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8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到我局开展了十届区委第二轮常规巡察。2023年3月23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单位作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浈江区住建局本次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此次巡察为动力,端正态度、认识到位、主动认领、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照单全收,实实在在抓好整改。二是立足整改落实。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真正夯实责任。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完成“学习不重视不深入”问题整改。通过制订印发《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韶关市浈江区住建局局党组第一议题学 习制度》。要求在局党组会议选取贴近本局职能范围及行业领域的重要思想、重要精神的学习传达,全体局党组成员要发言研讨,要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会后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2.完成“文件制定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整改。通过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有关制度,要求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执行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签批程序,全面形成规范化、长效常态化文件审核工作机制,避免出现职能划分不清的低级错误。
3.完成“执行部署不严”问题整改。2023年1月17日,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并审议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及2023年工作计划。就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重新梳理辖区内现有有燃气企业及施工项目。编制了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6月22日,组织召开浈江区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宁夏银川“621”烧烤店爆炸事故指示精神,重点部署近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完成“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一是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已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已召集股室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提醒。继续加强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对区地方公路事务中心领导及基建部门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紧抓施工进度。至2022年12月底浈江区建设攻坚任务完成率100%,我区2022 年韶关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攻坚任务完成率172%排名全市第2。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1.完成“未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问题整改。2023年3月13日,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了学习任务。制定了《中共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党组成员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党组会上互相检查、讨论。
2.完成“未从分管角度谈意识形态学习体会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已三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3.完成“未落实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的要求”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学习制度。要求各部门人员认真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
1.完成“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做好并长期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明确分工,在局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点出分管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023年5月,局党组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事(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宜。
2.完成“未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的要求”问题整改。对未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及分析情况的,切实补充完善。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并长期坚持。
3.完成“未结合当年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总结汇报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已印发文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当年重点工作、党建工作的现状,科学制订工作要点,并融合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及要求。2023年上半年,李琛副局长向区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汇报工作情况一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本单位风险隐患并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4.完成“未落实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问题整改。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要求,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我局党组已于2023年2月20日研究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4月(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24日听取了副局长李琛同志所作的区住建局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网络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发布的信息须经分管业务领导的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定期对工作邮箱密码进行更换,对邮箱邮件和网络上的电子公文进行清理。
(四)主责主业履职不到位问题
1.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制定、调整滞后”问题整改。根据最新的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自建房排查工作实际,重新调整我区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与2023年3月17日召开自建房工作部署推进会,确保我区自建房全部排查完毕。重新核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并逐一销号完毕,经重新核查后,截至5月11日我区已排查录入自建房29291栋,排查完成进度100%,目前,共完成整治并销号经营性自建房47栋(含上述8栋经营性自建房)。
2.完成“对物业管理行业缺乏有效监管”问题整改。2023年5月份,区政府办调整了浈江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修订了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调解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②加强对镇、办物业工作的指导。6月份,对60多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了(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物业管理业务知识讲解。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住建管理局、市民政局《韶关市关于着力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逐项落实。5月份,以此为内容的参赛作品——《物业联建聚人心,党群连心共治理》在浈江区第四届机关工作创新创优竞赛中荣获党建赋能类第一名。6月19日,区委组织部批复同意成立中共韶关市浈江区物业行业委员会。
3.完成针对“执法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没收物品清单,建立台账,2020年至2021年所扣查的257瓶钢瓶已全部由韶关燃气协会统一委托韶关兴华科科燃气有限公司将钢瓶运输至韶关市威凯钢瓶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气体作无害化、钢瓶作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多次召开动员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充实我局执法力量。多次召开行政执法业务员培训会,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问题
1.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对照津补贴的发放标准、时段和人员,对津补贴发放情况逐项进行梳理、统计和核实,今后涉福利发放的标准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完成“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整改。重新制订印发了区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堵公务用车管理漏洞,公路中心、棚改办已落实一车一卡加油制度,确保不再出现公家油卡给私车加油的现象。区住建局原公车(粤FGN507)、区棚改办车辆(粤FZT386)依法依规申请报废处置。
3.完成“工作误餐舍近求远”问题整改。已核查工作误餐情况。与区城管执法局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区城管局作了情况说明。已和全体人员明确严肃纪律,禁止跨区用餐。
4.完成“以误餐、差旅名义领取补贴”问题整改。制定了《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5.完成“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人员”问题整改。明确黄某的工作职能系宏德公司负责对接各镇办农村垃圾保洁清运日常工作的职员;明确村镇股工作职能、负责的业务,村镇规划股日常工作均由股长负责,调整了局分管领导。
6.完成“超常规购买茶叶”问题整改。已核实情况,对责任人开展谈话,要求区棚改办加强办公用品管理,严格领取办公用品制度,控制费用标准,按需合理支出。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1.完成“局党组抓工作纪律不严”问题整改。加强区住建局的作风建设,提高全局工作成效,成立了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治工作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为成员。不定期抽查人员工作作风,通报抽查情况,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树立分管领导“管事更要管人”的意识。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部生活会、巡察整改、党内谈话等开展谈心谈话累计27人次。
2.完成“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问题整改。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落实分管领导“管事更要管人”的意识结合,巡察整改和日常工作,上半年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累计开展了8次。制定了《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了第一、二季度的平时考核工作,各评出“好”等次公务员3名。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完成“资金未列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整改。立即整改,财务人员已将资金列入法定账簿核算和记账。2023年6月12日,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制度汇编》的通知(韶浈住建〔2023]13号),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记账,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2.完成“工会费开支不合规”问题整改。
组织认真学粤工总[2018]5号文,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在规定范围内。
3.完成“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对费用开支情况作了进一步的核实,对查实确属违规的款项开展了清退工作。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加强了对财务人员有关经费支出规定的教育培训。
4.完成“政府采购执行不全”问题整改。经核实,区地方公路事务中心采购硒鼓、墨盒、平板时,执行韶财采购{2020}19号文规定,有关物品不在政府采购清单目录里,不需要政府采购。
5.完成“手续、附件不齐”问题整改。加强了费用报销审核工作,现所有支付的费用均要求附上佐证材料,巡察点出来的资金支付项目,通过查找资料,能够补的费用支出附件已补齐。②完善了费用支付手续,从今年起,电话费、水费、电费等银行直接扣费的费用,均按支付流程办理报销手续,每张发票上要求填上支出事项、经手、证明、审核签名。
(四)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完成“执行工程流程和程序不严”问题整改。建设单位对在建项目举一反三,自查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此类情况。对项目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工程项目流程和程序合规。
2.完成“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省专项审计组和常规巡察组提出存在问题后,区住建局和建设单位立行立改,经核实,未完成的工程造价合计为1179923.94 元,实际支付进度是943939.15元(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比例为80%),要求项目施工方已于2022年11月25日将多付的94.39万元资金原路退回至建设单位,挽回经济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项目(三期)未完成的工程量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完工。2022年12月8日,区住建局已对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建设单位对在建项目举一反三,自查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此类情况
3.完成“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整改。一是核实老旧小区二期项目,对工程质保书、廉政合同,补充签署了日期;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的审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核实公路扬尘整治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第四款第(四)条,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后,苗木成活养护期为3个月,养护期即质保期。质保期期间未发生苗木死亡等质量问题。针对有关质保金约定、收取不严谨问题,已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审查,在合同签订前广泛征求班子成员、股室意见,修改完善,加强合同要素审查。三是针对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签订问题,完善合同条文规定,认真学习上级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方面的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完成“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整改。制订并执行党组会议相关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明确议事权责边界,严格区分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及党员会议;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切实做好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党员会议等不同类别的会议记录,分开进行记录。
2.完成“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整改。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党组会议,规范收集上报议题,严肃进行讨论表态,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至6月底,共组织召开12次党组会议。
3.完成“民主决策效率低”问题整改。制订印发《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要求各分管领导要在会前审核上会材料,局长审定议题,强化议题报送审核,提升决策效率。
4.完成“决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经查,2021年9月16日,我局以区人防办名义在防空洞门口贴示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责令停止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违法行为的通告》。后与该防空洞承租者取得联系,他提供了与上一届区人防办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金收取情况进行了核实和整改。2023年1月,人防职能移交区发改局,与区发改局做好对接工作。
5.完成“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整改。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全体局党组成员要发言研讨,要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党组成员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并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局办公室负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撰写会议纪要;我局购置了新的录音设备,认真记录党组会议各领导班子发言,按详细记录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在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形成后,参会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二)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有力问题
1.完成“局党总支部职能未有效发挥”问题整改。加强了党总支部工作职能,组织开展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落实了每月一次的总支委会议,清明节期间组织总支党员到烈士陵园开展祭奠先烈主题教育活动;3月底,总支印发了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思路,也对几项重点工作作出了要求。4月份,党组听取了2022年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情况,对部分工作作了部署;按要求设置了党总支的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3月份,在总支委扩大会议上,总支委组织委员对与会人员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结合巡察整改,多次在总支委会议上给予提醒和要求。总支委组织委员和党建工作人员多次不定期上门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材料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下辖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完成“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了《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下发各党支部参照执行。年初,制定2023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局党支部2023年2月23日、3月15日分别按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下辖各支部也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完成“支部换届有不足”问题整改。按流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中共浈江区住建局总支部委员会已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按规定完成了所有流程,选举出了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下属党支部北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已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按规定完成了所有流程,选举出了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根据区直工委下辖党(总)支部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任期届满的区地方公路事务中心党支部、广东恒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目前正在着手准备换届选举工作。
4.完成“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整改。严格党费收缴工作,恒州路桥党支部已按标准计算了党费,公示后已按要求收缴;区住建局党支部对于部分退休党员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情况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逐个打电话进行沟通,了解其没有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通过耐心的沟通,所有未缴纳或未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已按要求足额补交,目前区住建局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正常开展。
5.完成“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整改。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经核查相关会议记录,2019年12月13日就彭某转为正式党员事项,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因当时会议记录不规范,未完整记录表决内容,造成会议记录上表决内容空缺。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确保每项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均有翔实的记录。
6.完成“党务公开未落实”问题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规定,局党支部于5月份完成了党务公开栏的设计和安装,党务公开栏包括了党组织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等内容,落实了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区住建局党总支部制定印发了《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党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虚化问题
1.完成“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整改。区住建局于6月9日召开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浈江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6月9日会后,局党组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讨论了成立了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了2023年的工作要点相关事宜,同时,制作了廉政宣传长廊,落实廉政教育。
2.完成“日常提醒谈话不够,警示教育缺失”问题整改。经核查相关会议记录,我局4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中,有3名已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中进行过通报,1名受到政务处分的人员,已在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2023年6月8日,我局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学习传达了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后布置了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风险点21处,通过结合观看教育片、日常谈心谈话、主题廉政党课等,加强了警示教育。上半年,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等工作,累计开展党内谈话17人次,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敲打,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3.完成“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来,结合整改内容和日常工作,分管领导与业务股室人员共开展谈心谈话4次;6月12日,局党组印发了《浈江区住建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落实“一岗双责”作了具体的描述,目前我局已经向中层以上干部发出了《党风廉政告知书》,在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展开了一次廉政风险大排查,汇总形成《2023年度浈江区住建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从而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了教育监管、制度约束和风险防控,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完成“主题教育走过场”问题整改。结合党组织工作重温了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文件精神;2023年3月份,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按规定、按流程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下一步,我局将紧跟区委的工作步调,根据区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真实有效。加强理论学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双周讲坛”等多种形式,保持经常学习教育不断线。
2.完成“教育活动材料造假”问题整改。6月份我局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形成《制度汇编》,其中包括《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文细则》《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制发管理规则》,同时对局办公室人员和相关党员开展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将注重主题教育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注重材料文稿的质量,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3.完成“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整改。3月份结合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开展了一次调查研究,分别向市住建管理局、区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的情况汇报》《浈江区住建局关于对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调研的复函》等材料。
(五)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完成“分析研判和动议不规范”、“落实党组领导和把关责任不到位”、“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目前,已经对本单位股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梳理,安排人员根据《浈江区非区管干部选人用人操作规程》,对近年来中层干部的提拔档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于相关材料查漏补缺,将未及时归档的材料补充完善并归档。
(六)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
完成“制定不严谨”、“更新不及时”、“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区住建局的各项工作行为,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结合区委巡察反馈意见,6月份我局对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形成《制度汇编》。重新制作了公章使用登记表,规范填写用章日期、原因、文件名、经手人、审核人等信息。
?第四方面的问题,在聚焦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等整改方面
(一)聚焦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等整改不彻底问题
完成上一轮巡察的“个别问题未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台账不完善”等问题整改。对上一轮区委巡察工作,再次查找档案资料;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及清单逐项整改完成并销号,全面落实整改,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照本轮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党建党廉、工程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落实整改。
?第五方面的问题,在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完成“管党治党不够严实”问题整改。6月10日,区住建局召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做到警钟长鸣。制定印发了《成立区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韶浈住建〔2023〕12号)。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认真排查,填报《浈江区住建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明晰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洁责任书》,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认真开好党组会议,书记、局长张光宝同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次会议、工作中强调和提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醒自己,廉洁从政。
三、努力协调上级,持续推进部分工作切实整改
截至6月25日,我局巡察反馈意见仍有1项问题未完成整改,即“挂账未清理”问题。经核实,区棚改办自2017年以来,一直催促田螺冲办(现曲仁办)归还棚改办借出的应急安置资金,由于田螺冲办未履行归还义务原因,一直未收回。已2023年4月再次致函曲仁办(田螺冲办)归还借款。
接下来,我局将协调上级支持,对该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处置工作。同时,我局已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我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同类问题。我局现已制订完善财务制度,并严格落实,杜绝再次出现有关问题。
四、强化结果运用,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以更高的站位、全新的视角,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快补齐短板,努力推进住建、交通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坚持整改落实与抓班子带队伍、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奋力开创住建、交通领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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