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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部门党风廉建设工作汇报材料怎么写]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1 1号(总号:116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

政府工作报告………………………………………………………………………丁小强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的决议…………………………………………22

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宋文虎2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春明31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的决议……………………………………………………33

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万春桥3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

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春明4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4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胡毓军47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58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太平5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70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罗继洲71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黄剑雄8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8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85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9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91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91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92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彭方全10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05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胡毓军106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07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08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08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胡毓军109

任振鹤同志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11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长丁小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查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关于咸宁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毓军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剑雄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选举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补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

十、其他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程

 

201317—10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17(星期一)

上午8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丁小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作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4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作咸宁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5、表决大会选举办法

 

下午 

一、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18(星期二)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咸宁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各团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下午3  

一、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毓军作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剑雄作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作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作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继续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

 

19(星期三)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继续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推荐监票人

 

下午

一、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各项决议草案

二、继续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110(星期四)

上午830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上午1030  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3、大会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讨论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小强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任务和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抓住“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崛起、改革开放、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扎实工作,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317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 长 丁小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当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初步预计,全市生产总值753亿元,增长12%,增加额连续三年超过10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8亿元,增长28.9%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有效应对复杂形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切实抓好各项稳增长政策的落实,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加大解决突出问题工作力度,在全市上下营造抢机遇、争项目、促内需的浓厚氛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30亿元,增长30%。武深高速咸宁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开工建设,红牛饮料三期、黄鹤楼酒业、中美厚福医疗器械建成投产,华润(赤壁)电厂二期实现并网发电,武咸城际铁路、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和咸宁南玻玻璃产业园、咸安生态环保产业园、嘉鱼洁丽雅产业基地、赤壁光谷产业园、通城宝塔研磨、崇阳兴民钢圈、通山科奥医疗器械工业园等项目加快推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亿元,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8%,物价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加快推进产业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市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8.147.834.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4家、净增54家,其中年产值过亿元以上企业310家、增加51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0亿元,增长17%。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快速发展,嘉鱼管材纳入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麻塘”、“白练及图”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绿色农产品基地面积355万亩,建成畜禽养殖小区210(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个,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1家。全市旅游接待人数2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07亿元,分别增长39.8%38.4%。成功举办第四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与青岛、苏州、丽江一道跻身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省定节能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三)不断加大统筹力度,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六城三区”建设,市区一体化进程加快。十六潭公园、青龙山公园一期、嫦娥公园二期和市竹博览馆建成开放,市规划展览馆被命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多城同创”取得重要进展。加强县市城区建设,嘉鱼环湖公园全面建成,赤壁生态新城、通城樊牌新城建设进展顺利,崇阳“一河两岸”城市景观工程开工建设,通山高标准完成次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题规划。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涌现出一批村企合作共建典型。“北三县”沿江产业带和“南三县”生态特色产业带竞相发展,赤壁县域经济综合排名名列全省第19位,重返第一方阵。

(四(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活力显著增强。“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取得新进展,“厅市合作”、“校市合作”不断深化。52个市直单位完成企业脱钩改制。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9727户,增长33.95%。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全部结束。“双低”改造面积40万亩,净增耕地19.6万亩。城投、交投、农投、职教投等融资平台创新发展,示阳农牧股权首开我市企业在天交所挂牌交易先河。新引进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新增贷款84.4亿元,同比多增35.4亿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受到全国表彰。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引进新开工工业项目(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509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10亿元,增长56.2%;实际利用外资2.12亿美元,增长20%;完成外贸出口2.33亿美元,增长0.4%。岳九咸“小三角”率先启动。全省首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落户咸宁。

(五)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继续加强。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试点工作在赤壁启动,湖北科技学院更名揭牌,“九年一贯制”浮山中小学建成开学。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市博物馆建成开放,全市“三馆一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快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快,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国土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增强。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双拥共建活动取得新成效。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支援新疆、建始县工作在创新中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工作取得新成绩,老龄、青年、妇女、儿童、科普、慈善、助残事业取得新进步,人事、编制、审计、统计、档案、方志、保密、气象、地震、水文、人防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社会团体、驻咸机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民生质量持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00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7500元,增长13.8%。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3%。全市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157.8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新增9766户、15051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109套,竣工91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150户。完成60个贫困村扶贫整村推进年度任务,实现减贫目标4.3万人。幕阜山连片特困地区被列入全省新十年扶贫攻坚主战场。深入推进“平安咸宁”建设,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转良好,咸宁荣获“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市政府年初承诺的“十件实事”基本完成。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展环境得到优化。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办理人大议案建议88件、政协提案148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和法治咸宁建设有力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到93项;市行政服务中心获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厉行“三短一简”,“治庸问责”力度加大。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委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离退休老同志,表示诚挚的感谢!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和消防官兵、政法干警,表示诚挚的感谢!向驻咸单位和在咸投资创业的企业家,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咸宁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转方式、调结构任重道远;工业实力偏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力不强,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居民收入不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少数部门效能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仍较突出,政务环境仍需优化,等等。我们一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把咸宁的事情办得更好,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与期待。

二、2013年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牢牢把握“绿色GDP”和“民生GDP”两个要点,按照稳中竞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坚持主题主线,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千方百计做大经济总量,奋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全省“竞进提质”和全国“稳中求进”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87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0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 %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亿元;外贸出口总额2.6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4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48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全面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上述预期目标是基本要求,必须确保完成。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确定更加积极的工作目标,力争更好的结果。为此,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崛起。工业是财富之源、发展之基,是咸宁能否打翻身仗的关键所在。我们将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强化工业主体地位不动摇,排除一切干扰,凝聚一切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全力推进工业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做大做强做优产业。大力实施“三个百亿”产业工程,扎实推进咸宁南玻玻璃产业园、湖北(咸宁)广东工业园、咸宁生物医药产业园、华帝燃具、华科创新基地和咸安模具产业园、嘉鱼金盛兰特种钢和扬子江汽车、赤壁宇顺电子和德力西林浆纸一体化、通城亚细亚陶瓷、崇阳兴民钢圈、通山武钢新辅料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培育一批百亿元大产业、百亿元大企业和百亿元大园区。继续推进电力能源、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等六大支柱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建设咸宁汽车零部件产业园。进一步做好咸宁核电、大湖山风力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做大做强做优园区。全力推进咸宁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围绕打造100平方公里武咸工业走廊,调整建设一期、全面建设二期、启动建设三期,力争实现每月开工项目4个、投产项目4个、签约项目4个的“三个四”目标,继续做好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工作。支持县(市、区)抓好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优化园区功能分区,完善园区基础配套,加强园区闲置用地清理、建设用地控制,构建“产城融合、园城一体”的发展格局。

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支持骨干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确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优先扶持厚福医疗、能一郎电池、瀛通电子等具备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工作。加大名牌产品创建力度,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个以上。落实结构性减税、信贷倾斜等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给,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做大做强做优投资。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推进、申报和衔接,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拉练、一年一总结”,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加快推进以武深高速咸宁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咸宁东段和西段、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嘉鱼长江大桥、赤壁长江大桥、咸潘一级公路、潘家湾码头、咸宁南外环高速等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保武咸城际铁路年内全面开通。进一步抓好省委、省政府承诺的4大类30个重大项目的跟踪衔接,确保早见成效。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

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打造金融保险、商贸物流、网络信息、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发展新合作鄂南物流园、咸安商贸物流园、嘉鱼临江物流园、赤壁沿国道物流集聚区、通城边贸物流中心、崇阳天城物流园、通山石材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商贸企业落户咸宁。推进百盟欢乐大世界、温泉谷二期、太乙地质公园、桂花源、桂香源、咸宁自驾游基地、浪口温泉二期、通城生态旅游、幕阜山旅游公路等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接待游客突破2800万人次。继续办好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推进“数字(智慧)咸宁”建设。做好全国家政服务试点城市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再生资源试点城市。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发展的最大“红利”,是建设幸福美好新咸宁的必由之路。我们将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形成敢开放、真开放、先开放、全开放的生动局面。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化解,规范投融资平台建设。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加快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促进各类要素汇聚咸宁。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选用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坚持招商与“选商”相结合,注重招大项目、招好项目,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合作,争取战略投资机构落户咸宁。落实稳定出口政策,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出口龙头企业。继续做好海关、商检咸宁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经济联系,深化岳九咸“小三角”区域合作。加强与海外友好城市的往来,积极开展人力资源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咸宁国际化水平。

进一步推进创业创新。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培育重商爱企的发展文化。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壮大民营企业。实施“香城创业计划”,全面推进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创业,实现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家以上。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深化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着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我们将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把“四化同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落实各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加大高产农田、板块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推进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等农业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围绕打造百亿元竹产业、百亿元茶产业,全面落实竹产业发展“十三条”,打造楠竹产业基地;支持赤壁发展砖茶产业园,支持通山发展瑶山红茶,重振咸宁茶叶雄风。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新增“三品”认证3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1个。加快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新型庄稼医院建设,重点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香城泉都·浪漫咸宁”主题活动,推进“全域香城”建设,促进“泉都”提档升级。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电、公交、通讯、道路、水系整治、园林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多城同创”工作。全面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做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做好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加快中心镇、中心村、社区建设。以新一轮“三万”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咸宁经济开发区为重点,高昂市区发展龙头,推动梓山湖生态新城、职教新城超常规发展。以咸嘉新城为重点,加快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大力推进“一城两园六港”建设。以“一主三化”为重点,支持咸安打造“香城泉都”中心城、构建低碳经济示范区、争当鄂南强市排头兵,支持嘉鱼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打造长江临港新城,支持赤壁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支持通城建设幕阜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打造“中三角”节点城市先行区,支持崇阳建设幕阜山区经济强县、打造美丽富饶新天城,支持通山建设绿色崛起先行区、打造咸宁次中心城市。围绕县域经济主要指标“四年翻番”的目标,支持赤壁冲刺全省县域经济10强,支持咸安、嘉鱼冲刺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支持“南三县”争先进位。

大力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政府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和社会扶贫。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抓好交通、农田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现代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等产业。建立市级领导联县包村扶贫、“北三县”与“南三县”结对共谋发展、部门与乡镇对口帮扶等机制,把幕阜山片区打造成为脱贫致富的先行区、生态保护与开发的示范区、绿色发展的试验区。

(四)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发展。咸宁生态环境优良,这是大自然的恩赐,也是前人留下的财富。我们将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中彰显咸宁的山水优势,让青山常在、蓝天常驻、碧水长流。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持续”战略,建设美丽咸宁。扎实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确保完成30万亩造林任务。继续抓好“两湖”、“三河”、“十库”等重点水域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强湖泊水库保护,严格水资源管理,支持陆水湖纳入全国优良湖泊保护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重点解决饮用水不安全、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工作。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继续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任务。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加快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赤壁和咸安等地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1.45万亩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和2.7万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省级试点。强化对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控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惠及百姓、改善民生。我们将更加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加关注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幸福指数,努力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按照国家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制定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力争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加1850元、830元。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突出改善民生质量。把扩大就业放在优先位置,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建立完善失业预警和调控机制。以提高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为重点,健全多层次的社保体系,不断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造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快建设王英水库引水工程。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和救灾应急体系,统筹做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等工作。坚持以公平优质为重点,办好更加规范的学前教育、更加均衡的义务教育、更具特色的职业教育、更高水平的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探索建立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试点工作,改革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发展妇女儿童事业,重视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成长。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扩大文化惠民覆盖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化。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促进现代传媒、新闻出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业加快发展。探索文化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市妇儿活动中心和科技馆、市图书馆和档案馆、向阳湖文化名人展示馆等项目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深化“平安咸宁”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加强国防动员、国家安全、民兵预备役、人防工作,支持驻咸部队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支援新疆、建始县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统筹推进消防、气象、水文、地震、档案、方志、保密等工作。

本着普惠、积极、当年的原则,今年继续为城乡居民办好“十件实事”:(1)筹措资金2亿元,在全市909个村开展以“两清”、“两建”、“两化”、“两创”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活动。(2)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6万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1.6万人。(3)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7360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390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67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00户;实施7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4)解决6万贫困人口脱贫问题。(5)全面推进淦河下游二期综合治理;新解决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6)继续推进背街小巷综合治理,基本实现市区路灯全覆盖;新建一批公厕,改造一批旱厕、危旧公厕;增加城区停车泊位。(7)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改善市城区学校办学条件和道路交通安全;在咸宁经济开发区新建1所“九年一贯制”中小学。(8)筹措资金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9)规划建设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为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0)为70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3000名贫困城乡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政府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最高目标是让人民满意。我们将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作为始终不渝的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让政府提升效能、群众得到实惠,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坚持对人民负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执行机制,完善责任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落实链条,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所有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为人民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力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全省一流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切实做到“三短一简”,大兴政务清新之风。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企业、联系群众制度。对基层、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依法办、设法办、快速办。

坚持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虚心听取和采纳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时代赋予重任,人民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317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文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2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调度工作,先后在嘉鱼潘家湾镇、通山县、崇阳县召开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暨项目推进工作会,制定措施,周密部署,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预计2012年,除出口总额外,主要经济指标均能完成年度任务,全市GDP完成753亿元,增长1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预计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230亿元,增长17.3%;粮食总产量103万吨,增长2.4%。初步统计,全市争取国家惠农政策补贴资金达3.29亿元,比上年增加981万元。咸安区肉鸡饲养、嘉鱼县蔬菜板块、赤壁市猕猴桃产业、崇阳县鸭产业、通山县水果基地等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全市绿色农产品基地面积355万亩。强化农业品牌建设,新认证三品品牌32个,达到325个。

(二)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0亿元,增长17%,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74家,比上年净增54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年产值过亿元以上企业271家,增加86家。产学研合作成果丰硕。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上,能一郎等22家企业与省内外20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26个,总投资8.1亿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预计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730亿元,增长30%,完成年度计划的104.3%;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工业投资快速增长,预计全年可实现350亿元,占全部投资的47.9%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全市重点推进的“百个亿元”项目总投资208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0.3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240.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20%。咸宁核电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核岛主体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华润电力湖北蒲圻电厂二期并网发电,成为我省第一个百万火电机组项目;武咸城际铁路咸宁段累计完成投资24.09亿元,境内桥梁全部联通,站房全面开工建设,将在武汉城市圈率先开通;咸宁职教园一期投入使用。

(四)消费市场持续繁荣。预计全年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80亿元,增长16%,增幅位居全省第一等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万台(件),兑付财政补贴5456万元。咸宁成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入选中国旅游年鉴“中国最具影响力节庆活动”。预计全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可达2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7亿元,分别增长39.8%38.4%

(五)财政金融支撑增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5.8亿元,增长28.8%,其中税收收入32.9亿元。公共预算支出150.7亿元,增长18.6%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60亿元,净增86.7亿元,增长31.7%。各项存款余额达到650亿元,比年初增加113亿元,增长21.2%。资本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崇阳县湖北示阳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实现了我市本土企业通过股权融资零突破。

(六)对外经济逐步回暖。外贸出口止跌回升。出口总额一季度下降12.7%11月实现正增长,预计全年实现2.33亿美元,增长0.4%。咸宁东胜制衣、湖北瀛通、嘉鱼恒帆贸易等出口企业快速成长,为扭转全市出口下降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利用外资稳定增长。预计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额可达到2.12亿美元,增长20%,完成计划目标的111.6%。华润电力、南玻集团、奥瑞金制罐、崇阳稳健等重点企业顺利完成利用外资计划。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精心组织各类经贸招商活动,2012年全市共签约项目109个,签约总金额1158亿元。正太电气、华源印铁包装生产、大润发购物中心、湖北成达牧业等项目先后签约或开工建设。

(七)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城县人民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搭建上市后备企业与服务机构对接平台,建立各类优质服务专家库,重新调整充实上市后备资源。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积极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力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争取试点实施控制规模2.7万亩,开发规模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大力推进城乡增减挂钩工作,有效保障了重点招商引资、重大急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八)社会民生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快于经济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00元,增长1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7500元,增长14%就业形势基本稳定。预计全年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社保待遇显著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71%,分别比去年提高5个、4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0万元、12万元,各比去年提高10万元、6万元。

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在严峻的形势中取得可喜成绩,但经济发展的基础并不牢固,大项目支撑不够、工业增长不快、产业结构不优等问题仍然存在,要求我们在2013年要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应对,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2013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牢牢把握“绿色GDP”和“民生GDP”两个要点,按照稳中竞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坚持主题主线,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千方百计做大经济总量,奋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全省“竞进提质”和全国“稳中求进”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国家把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中部崛起”、“鄂湘赣”中三角等战略的推进,经济向好的因素增多。2013年也是全省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第一年,将出台一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政策,助推我市强市建设。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京广经济线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江经济带武汉新港等战略深入实施,必将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我市举行第五次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作风、电视问政等活动,将为咸宁新一轮大发展提供正能量。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如下:

––––生产总值达870亿元,增长1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0亿元,增长2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0亿元,增长19%

––––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5亿元,增长2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亿元,增长16%

––––出口总额2.56亿美元,增长10%;利用外资2.33亿美元,增长1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0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8480元,增长13%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确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三、做好2013年经济工作的措施建议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经济持续健康增长。每一届政府上任伊始,都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也将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我们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抢抓发展机遇,把政策转化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继续坚持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制度,加强经济形势预测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客观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修订和完善经济发展指标,引导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二)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好势头。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等农业主体培育力度,努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功能,促进土地向种植能手、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适度规模集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努力争取信贷支持。着力实施鄂南特色农产品产加销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三)着力加快工业崛起步伐。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实施工业崛起,用好用足产业发展基金,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410亿元以上。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做好园区规划,每个园区突出发展1个支柱产业、1-2个特色产业集群。努力培育市场主体,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100家。坚持高端定位,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50强等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产业集群。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实行行政、服务性收费透明化,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应优惠政策。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及时解决制约工业发展的问题。

(四)着力扩大投资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投资。按照中央投资重点方向,抓好项目策划、储备、申报工作,力争做到“三个不减”(项目申报力度不减、争取资金份额不减、争取资金数量不减)。抓好五个“十大工程”建设(十大产业工程、十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十大旅游工程、十大民生工程、十大社会发展工程),对项目工作实施“六个一”制度,“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拉练、一年一总结”,形成良好的项目监督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进一步扩大消费。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环境,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重视培育消费竞争力,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娱乐、餐饮、保健等服务性消费。

(五)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规划建设咸嘉赤中小城市群,加快沿江产业布局,实施“江湖联动”,打造临江经济走廊,建设咸嘉新城。加快推进“六城三区”建设,重点抓好咸安区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率先建成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支持中心镇、中心村、重点社区建设,加快泉塘村、银桂路等城中村改造进程。总结嘉鱼等地集约节约用地和新农村建设经验,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六)着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抓好节能减排,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加快华彬金桂湖低碳示范区建设。继续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市场准入、环保、监督、信贷、土地、电价以及财政奖励等多方面措施,加大制约,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市场。加强陆水湖、淦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严格水资源管理。以“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洁万家”活动为契机,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七)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加强培育重点后备企业,做好能一郎、瀛通电子等企业上市前期工作,力争实现零的突破。推进国有经济和农村改革。抓好科技、教育、文化、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职工门诊统筹,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全面实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领域投入。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提高居民收入。完善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重要商品市场供需平衡,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进省级咸宁战略实施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克难奋进,为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

   

 

201319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2,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逆势而上,稳中竞进,经济社会依然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旅游产业持续升温,民生事业全面进步,主要经济指标预计除出口外,均能完成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够优化;工业化水平仍然偏低,新上的工业大项目不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等。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符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主要预期目标积极、可行,提出的工作措施重在实施工业崛起,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城乡统筹,坚持绿色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符合咸宁的实际。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3年政府预算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3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317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快报数)

2012年既是“十二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开篇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双重压力,强化收入征管,突出支出重点,稳步实施改革,狠抓财政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655,642万元,为预算的106.2%,增长27.3%。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下同)458,229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28.9%;上划收入197,413万元,为预算的103.6%,增长23.7%。公共预算支出1,507,189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6.6%,增长18.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108万元,增长26.6%;教育支出262,663万元,增长35.7%;科学技术支出19,972万元,增长3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26万元,增长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15万元,增长8.5%;医疗卫生支出126,786万元,增长27.1%;农林水支出 228,853万元,增长17.8 %;住房保障支出82,899万元,增长70.9%(主要是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473,050万元(含转移性收入63,403万元),为预算的91%,下降15.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合计473,0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县(市、区)暂未编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4,686万元,为预算的122%,增长28.1%;支出合计152,450万元,为预算的112.9%,增长20.9%;当年结余12,236万元。

(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303,292万元,下降2.1%(剔除外来案源和地方政府债券减少因素,实际增长30.6%),为预算的102.7%。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31,389万元,增长26.6%,为预算的105.5%;上级补助收入122,433万元,增长15.9%;县市上解收入6,863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入资金23,305万元,下降54.5%(主要是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02万元,下降55.5%(借债规模缩小)。支出合计303,292万元,下降2.1%,为预算的102.7%。公共预算支出258,160万元,下降6.6%(剔除外来案源和地方政府债券减少因素,实际增长18.7%),为预算的98.3%;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37,460万元,增长11.6%,为预算的11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08万元,增长29%;教育支出38,996万元,增长32.9%;科学技术支出4,806万元,增长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3万元,增长4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0万元,增长10%;医疗卫生支出11,793万元,增长6%;农林水支出13,391万元,增长28.2 %;住房保障支出30,239万元,增长728.9%(主要是新增地方债券安排的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08,643万元(含转移性收入1,284万元)为预算的96.9%,下降36.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50,356万元;支出合计108,64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72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减少73.8%(主要是市级融资平台去年一次性缴库因素所致);支出合计751万元;当年赤字24万元(加上年结余2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5,064万元,为预算的128.1%,增长19.2%;支出合计22,846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33.8%;当年结余12,218万元。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的主要特点

分析回顾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财税收入增量提质。在减税政策多、增收压力大的情况下,一方面,总量继续破关。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税收收入、公共预算收入分别突破60亿、50亿(为51.8亿元)、40亿大关,分别净增13.9亿元、11.6亿元、10.3亿元。其中,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突破20亿大关,达21.1亿元;地方税收接近10亿关口,达9.53亿元。另一方面,质量不断改善。全市地方税收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上升1.8个百分点,其中本级达72.5%,上升3.6个百分点。此外,全市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51.45亿元,增长11.5%;其中本级争取4.72亿元,增长12.8%,净增5,364万元,占当年新增财力的24.2%

(二)基本保障稳步提高。一是工资、津补贴收入增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231,499万元,增长10.9%,其中市直38,099万元,人均3.52万元,比上年提高6,000元,由全省最低提高到中游水平。二是运转经费普遍增加。全市预算安排的部门经费达163,546万元,增长21.1%,其中本级预算安排14,016万元(含定补),比上年增加3,816万元,人均达到3.5万元,仅次于“一主两副”的水平。三是个人社保标准到位。全市预算安排社会保障经费15.7亿元,增长7.29 %,其中本级安排6,099万元,增长7.95%

(三)重点支出得到确保。一是落实上级政策刚性需求。本级及6个县(市、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均超出省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二是保证重大民生方面支出。全市兑付惠农、惠民补贴5.95亿元,安排就业资金 1.73亿元、医改资金3.26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8.02亿元。三是加大发展建设方面投入。全市各类发展性资金投入 99.8亿元,其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6亿元、园区建设4.1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19.2亿元、建设融资21亿元、做大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投入1.9亿元、县域经济发展投入1.6亿元、争取项目资金29.3亿元、争取省财政调度资金13.9亿元。四是确保市里重大决策资金。本级财政落实城市维护建设资金1.4亿元、五城同创资金2,350万元、温泉节资金2,556万元,支持咸嘉新城建设资金5,000万元。

(四)预算执行能力提升。一是完善行政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坚持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各地征管部门强化协调、督办,收入入库进度明显加快。二是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国、地、财征管系统联网,坚持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实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三是完善综合治税机制。推广应用以票控税、刷卡缴费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协税、护税意识,加大查税、补税力度,征管效率得到提高。四是完善支出控管机制。通过预算核减、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全市累计节约支出近55亿元,节支率28.8%,其中本级节约支出19.26亿元,节支率35.3%。五是完善精神动力机制。全市财税部门弘扬“明于大局、精于理财、甘于奉献、恒于修身”的精神,参谋能力、协调能力、监管能力及争取上级支持能力继续提升。

总体看来,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预算整体推进不够均衡;二是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增大;三是预算约束刚性亟待加强;四是财政认识误区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充分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3年政府预算的安排建议

根据明年的经济财政形势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精神,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及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要求,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服务跨越发展大局;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遵循管理规程执行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坚持科学理财,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编制原则是:依法编制,完整规范;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理顺体制,权责相适;强化约束,讲究绩效。

(一)全市预算草案

公共财政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813,380万元,增长24.1%。其中:公共预算收入554,500万元,增长21%;上划收入259,300万元,增长31.3%。公共预算支出1,725,153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39万元,增长4.6%;教育支出291,653万元,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22,800万元,增长1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04万元,增长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10万元,增长25.6%;医疗卫生支出145,540万元,增长14.8%;农林水支出265,674万元,增长16.1%;住房保障支出85,280万元,增长2.9%。全市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438,645万元(含转移性收入60,615万元),下降7.3%(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合计438,64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7,096万元,增长1.5%;支出合计166,177万元,增长9%;当年结余919万元。

(二)本级预算草案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325,711万元,增长7.4%。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59,000万元,增长21%;上级补助收入129,034万元(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数编报,实际执行数一般高于此数),增长5.4%;县市上解收入6,863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入资金30,814万元,增长32.2%。支出合计325,711万元,增长7.4%。公共预算支出281,715万元,增长9.1%;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3,996万元,增长17.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60万元,增长15.1%;教育支出44,439万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5,552万元,增长1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0万元,增长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3万元,增长16.1%;医疗卫生支出13,679万元,增长16%;农林水支出15,587万元,增长16.4%。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26,584万元(含上级转移性收入1,300万元),增长16.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15,000万元,增长16.4%;支出合计126,58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709万元,下降2.5%;支出合计70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6,095万元,增长2.9%;支出合计27,597万元,增长20.8%;当年结余8,498万元。

四、确保政府预算目标的若干措施

2013年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承启之年。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落实和年度预算任务的完成,必须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立足当前,狠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方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准确把握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工具,实现财政经济的良性互动。一是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重点是增值税转型、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二是坚决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文化、体育、健身等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三是认真执行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新农村建设。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第二,下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特别是工业崛起战略,一手抓重财、生财,一手抓惜财、节财。一是要强化财源意识。把财源建设实绩,作为衡量一个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乃至经济工作的主要指标来对待。二是要注重税收贡献。在要素供给结构、产业行业结构、项目构成结构上,充分考虑项目的含税量及可用财力贡献率。三是要开展检查考评。对各县市区(包括开发区)的财源、税源建设绩效进行季度性、专业性的检查、考评、通报。四是要用好财政“酵母”。市政府拿出适量的财力,培植财源,做大“蛋糕”。五是要倡导惜财风尚。要注意克服“三白”思想,立足于靠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过日子,改变“干一件事要一笔钱”的习惯。

第三,分层次确保预算支出重点。政府财力资源要向重点领域倾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一是保法定性支出。“三农”、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入,要按比例保持增长。二是保政策性支出。打足工资性、社保性政策的支出,让广大干部群众共享强市建设成果。三是保全局性支出。管好、用好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税收贡献大、带动效应强的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放大、带动作用;要充分运用政府各类预算财力资源,确保市委、市政府“四十工程”的全面实施。

第四,突破性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转型目标。围绕“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的转变,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整体推进预算管理。开展全市预算管理的规范化考核,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全面铺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通报。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完善相关开支标准,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低效性支出。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以清理“小金库”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二轮“两管一治”集中清理整顿活动。

第五,着眼于扩大预算民主公开。十八大要求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进入人大监督的视野,都要公开。因此,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在制度层面保证财政对所有政府收支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不留管理死角。二是规范、细化预算编制。各类预算都要比照公共预算,科学编制、细化项目,城建预算要明确功能定位。三是严格预算审批程序。市、县政府四本预算包括城建预算,都要报政府、人大批准,并接受审查和监督。四是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总预算决算,各部门预算单位也要作好公开自身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准备。

第六,不懈地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全系统自身建设与职能服务水平。一是要夯实基础。继续推进“两项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基础工作管理;大力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二是要优化流程。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建立安全、高效的办事通道。三是要改进作风。继续开展治庸问责、创先争优等活动,不断推进崇学型、善治型、服务型、阳光型“四型”机关建设。四是要增强素质。落实全员轮训计划,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2012年的政府预算执行结果较好,2013年的政府预算任务相当繁重。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全市财政系统表个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实施科学理财工程,大力弘扬咸宁财政精神,努力当好财政“五员”角色(公共资金的保管员、社会各界的服务员、财经管理的守门员、政策业务的参谋员、征管机构的联络员),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预算草案的

   

 

201319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数,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58229万元,为预算的107.4%;公共预算支出(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507189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6.6%。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303292万元,为预算的102.7%(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389万元,为预算的105.5%,比上年增长26.6%);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03292万元,为预算的102.7%。当年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狠抓财政增收节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类收入目标基本实现。财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运转性支出比重大幅下降,民生性支出大幅上升,支持发展力度加大,绩效管理明显加强,财政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突破。预算执行呈现出总量增加、结构趋优、保障有力的良好态势,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预算任务,全市及市本级都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同时应该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实力应进一步做强,财源建设任务仍很艰巨;现有财力与部门支出需求仍有矛盾;预算执行、支出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也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公共预算收入554500万元,增长21%;公共预算支出1725153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4.5%。全市收支平衡。

2013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325711万元,增长7.4%(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59000万元,增长21%);支出合计325711万元,增长7.4%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126584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709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6095万元,支出合计27597万元。四类预算均达到当年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预算安排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目标积极,支出预算从紧,较好地体现了保障运转、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四类预算”首次全部提请人大审议,预算草案更加科学、完整。鉴于2013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还面临不少困难,刚性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突出,年度预算安排和收支执行,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攻艰克难抓收入征管,完善措施抓支出控管;要认真贯彻落实最近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勤俭节约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提高支出绩效;财政部门要适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市直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本级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毓军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工业崛起、改革开放、城乡统筹、绿色发展、社会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己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1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毓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头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咸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行使职能、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21项,对4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专题调研4项,先后作出3项决议决定,提出4项专题审议意见(建议),还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撤销职务1人,督促办理代表议案2件,代表建议100件,推动了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结合,致力于咸宁科学、跨越发展

(一)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旅游跨越和工业崛起,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选择不同侧重点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等报告,并围绕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旅游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为了促进“工业崛起”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常委会高度关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深入到全市六个县市的工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现场进行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工业发展的建议。

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我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增长、推进“三化”同步的重要措施之一。常委会在深入水利建设工程现场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防洪抗灾能力建设、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利队伍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等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二)在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中促规范。常委会依法听取审议了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市级决算报告、市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1年市级决算,并选择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市直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前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着力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机制、积极推进预算管理等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使部门预算由程序化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审议计划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加强科学调度,提供要素保障,推进“三化同步”,发挥“三驾马车”拉动作用,稳中竞进,全力以赴实现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审议预算执行和审计报告时,建议市政府要加强财源建设,培植新的增长点;要加强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切实做好有关工作,有力地保证了计划、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在加大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督办上促落实。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和建议,涉及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了督促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常委会一方面要求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加强跟踪督办;另一方面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科技工作情况、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质量兴市工作情况、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等8个审议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都以高票获得通过。常委会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有关问题的整改,及时研究、及时部署,态度是积极的、认真的;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措施是有力的、有效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研究处理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满意的。

二、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注重加强民生问题监督,致力于维护民众利益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去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了恢复重建民房3013户的任务,整个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为了保障市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创新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建议。

民生问题,是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的重点,也是代表在会上的常议话题。为保证此类议案和建议的落实到位,主任会议成员还选择7件代表议案和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按照办理程序及时回复。所提议案、建议的代表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常委会还会同市政府组织县市区和新闻媒体,开展了以“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咸宁环保世纪行和以促进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实施为主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活动,促进加大了环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改进了环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推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证了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围绕和谐稳定,注重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致力于构筑和谐平安咸宁

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去年常委会重点开展了电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从检查情况看,电力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电力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供了电力保障;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三大工作体系基本形成,防震减灾意识得到增强,防震减灾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针对电力设施被人为损坏、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薄弱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扎实推进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工程尤其是住房抗震设防监管、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工作等建议,以发挥电力事业保障作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渎职侵权犯罪的防范力度、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加强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的建议,对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常委会还就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到市公安局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以“法”保安全、以“理”保安全、以“律”保安全、以“物”保安全、以“质”保安全的建议,以促进市公安机关更加重视、改进、加强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常委会还把人大信访工作融入全市大信访工作格局,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73件,接待群众来访123157人次,并选择一些典型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有效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年来,我们在开展监督工作时,更加注重改进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精选监督议题,形成良性互通。在选择监督议题上,常委会主要围绕市委工作的中心和侧重点、“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舆论关注的焦点来精选议题,并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沟通,相互达成共识。二是突出重点,持续监督。为了配合市委、市政府举办旅游节,放大办节效应,常委会连续五年选择旅游工作的某个侧重点开展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三是跟踪监督,强化整改落实。为进一步增强对预算监督的实效,常委会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于去年1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大了预算执行的力度。四是坚持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五是改变专项工作报告方式,采用多媒体技术,增强了审议的可视性和监督的针对性。

四、围绕贯彻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加强引导和沟通,致力于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

常委会在组织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选举工作中,为了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配合大会临时党委和主席团,重点对省委提名的人选,通过加强引导和沟通,统一思想,使大会选举取得圆满成功,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在平常的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一致性,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坚持和完善任前资格审查、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民主和法制意识、监督和责任意识、公仆和宗旨意识。

这看似简单而又程序化的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不仅顺利实现了党的人事安排意图,体现了党的凝聚力、团结向心力,更重要的是让社会看到了党委与人大、人大与“一府两院”团结、和谐、步调一致的关系。

五、围绕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注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致力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常委会积极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搭建活动平台,新组建代表活动小组31个。制订出台了《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小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明确代表小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为了使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提高履职能力,常委会举办了代表履职学习班,参加代表280余人。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让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人大制度与人大工作、监督法与监督中的若干问题,代表职务与代表履职及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等履职知识。还编印代表履职手册,赠送《中国人大》、《楚天主人》等刊物,通报政情,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序推进代表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和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常委会及时发出了《致市人大代表一封信》,动员组织市人大代表在各自工作和生产经营岗位上带头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参与鄂南强市建设,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积极贡献。常委会还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代表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及如何做好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探讨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重点、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服务群众,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的好做法和新途径。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决策参与、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

六、围绕提升机关效能,注重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致力于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十分重视自身建设,换届后,及时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善于用制度议事行事。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制度。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并依法作出了修改的决定,以确保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二是着力提高会议质量。为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审议效率,常委会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意见》,对会议纪律、会议审议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规范履职行为。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凡是涉及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二是常委会和各专(工)委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和对口部门的联系,确保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形成良性互通。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常委会坚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开展人大工作,并把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的监督下有序推进。四是加强履职学习。常委会除了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外,还通过其他多种形式学习,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

加强人大工作的宣传,注重内外联系与交流。围绕“人大是什么,人大干什么,人大怎么干”,充分利用党报党台等主流媒体和咸宁市人大信息网、常委会公报等宣传途径,不断加大人大工作宣传的力度,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知度。同时,注重学习和借鉴外地和县市区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拓宽人大开展工作的视野。

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办好市委安排的“三万”活动等各类联系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待进一步探索,人大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我们将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研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201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全面实施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作为常委会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努力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常委会计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关于工业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竹产业发展等有关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计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计划、2012年市级决算情况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适时对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围绕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加快咸宁科学、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督促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计划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等有关情况的报告。计划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计划开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创造条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时围绕有关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继续认真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督促解决一些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解决群众的合法、正当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作为工作的重点,以“五带头”、“双岗建功”为内容,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础,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在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班,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履职知识,不断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真心征求代表意见,真实了解代表诉求,真诚帮助代表解决问题,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的面不断拓宽,量不断增大。认真组织代表活动,召开代表工作和代表小组组长座谈会,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检查、指导,积极开展代表“双岗建功”活动和代表述职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督促办理工作,坚持联合督办、重点督办、邀请代表参与督办等制度,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考核评比,使代表意见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政治和理论学习,坚持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党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政治素质。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明确人大工作方向、目标和任务。坚持常委会审议之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适时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为提高审议质量奠定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坚持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督办和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机制。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突出对代表履职情况和创业典型的宣传,组织“人大好新闻”评选。加强与上下级、外地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争取上级支持和指导,学习外地经验,密切与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安排,积极参与联系重点项目、联系乡镇、新一轮“三万”活动等中心工作。

各位代表,咸宁正处于跨越发展“黄金十年”的重要机遇期,我们的事业伟大而崇高,我们的使命光荣而艰巨。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团结一心,攻坚克难,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早日建成鄂南强市、共创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抓好队伍建设,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1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了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三个提升”。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进展

201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976件,结案31922件,结案率为96.8%,与上一年收案27057件、结案25983件相比,分别增长21.9%22.9%。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840件,结案1798件,结案率为97.7%。

1大力推进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涉毒、杀人、故意伤害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受理刑事案件1910件,审结1878件,判处罪犯23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261人。如罪犯马军、雷光绑架他人,杀人灭口,作案后潜逃达十年之久,情节特别严重,我院依法从重判处马军死刑、雷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初犯、偶犯和积极赔偿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稳步推进规范化量刑工作,增加了对职务犯罪规范化量刑试点,促进刑事司法尺度统一,最大限度做到量刑公正。全年适用规范化量刑的案件1512件,占刑事结案数的80.5%。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大力推进民事审判,保障群众权益。受理民事案件20341件,审结19709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倡导公序良俗,促进家庭和睦。认真审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加大维权力度,确保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和其他弱势群体起诉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依法审理各类物权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益。

3大力推进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受理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4783件,审结4552件。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如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起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2354万元。经我院调解,南海工程公司撤回起诉,双方同意到昆仑燃气公司总部协商,一度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事人请求,我院迅速派法官赶到北京参与案外调解,经过四天的不懈努力,促成双方以支付1565万元了结纠纷。一年来,两级法院强化以调解方式化解涉企纠纷,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4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484件,审结1476件。既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监督、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运用协调方式处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已审结的案件中,经协调当事人撤回起诉的有393件,占26.6%。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积极建立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执法信息沟通机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准予执行,维护具体行政行为的严肃性。

5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实现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3912件,执结3761件,执行标的额3.8亿余元。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执结一批重大、疑难、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一步落实我院与有关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开展执行积案再清理活动,采取挂牌督办、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有效化解了一批执行积案。对规避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制裁,采取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强制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实行边控等措施,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法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商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9件。强化执行和解,多做执行协调,减少执行对抗,一年来,全市通过和解方式执行案件1821件,执行和解率达48.4%

(二)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在深化能动司法、促进经济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全市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创新服务思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1主动作为,诚心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市中院下发《关于开展干警联系企业活动的通知》,出台《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五条意见》,编辑《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若干提示》手册,发送给联系企业,将司法服务触角向企业延伸,收到良好社会反响。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与辖区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联系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年来,全市法官共走访企业279家,提出合理化建议91条。

2发挥职能,全心为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对与企业发展有关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行为,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妥善处理企业与当地群众之间的民事纠纷,为企业营造良好周边环境;慎重处理企业用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维护企业正常用工秩序;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帮助企业实现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发展环境。

3立案服务,实心为群众打造便利诉讼。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改善立案信访接待设施,加强诉讼引导、风险告知、诉前调解、咨询解答、信访接待、档案查阅等工作,将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优化办案流程,实行预约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4司法救助,真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切实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诉讼提供便利,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309万余元,确保其打得起官司。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措救助资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员予以适当救助,缓解社会矛盾,彰显司法关爱。

(三)全面参与社会管理,在推进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稳定上取得新进展

参与社会管理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多元调解,完善机制息纷争。全市法院依托社会矛盾调处大平台,以诉前调解为着力点,整合各方调解资源,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优势发挥出来,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智慧凝聚起来,在诉前化解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纠纷312件。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仲裁机构的作用,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一年来,全市法院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11219件。

2包案化解,落实责任抓信访。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加强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健全完善“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接访、大稳控活动,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领导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做到真化解、真稳控。为确保第四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节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实行信访案件周例会、旬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迟缓、化解不力的包案领导,实行院长点名约谈,并进行督办,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难案。

3依托职能,参与综治促稳定。加大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切实提升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拟判处缓刑的罪犯,认真做好审前社会调查,严格适用缓刑条件。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一年来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46件。不断扩大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面,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标准,保证减刑假释公平公正,促进罪犯改造。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发出司法建议26份,扩展了案件审判效果。

4法制宣传,普法教育重预防。为推进“六五”普法,积极参与编写咸宁市“六五”普法教材;深入开展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继续与《咸宁日报》合作办好“以案说法”专栏;在各类媒体上刊发法制新闻稿件762篇,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预防教育功能,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实现审判社会效果最大化。

(四)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在强化内外监督、促进司法公信上取得新进展

加强审判管理是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全市法院以“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1科学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预检、审判绩效评估、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等机制,落实指标核查、督办通报、奖惩兑现制度,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对个案跟踪管理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预警、催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办案人员提高效率,合理掌控办案时间,依法公正及时审执案件,克服突击结案问题,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一年来,在全市法院收结案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一审服判息诉率与去年相比上升了6.9个百分点,个案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8.3天。市中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优胜单位”。

2自我监督,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部署,全面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涉诉信访案件“三项评查”,认真开展审结案件日常评查,坚持专项评查与常规评查、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严把案件质量关。注重自我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7件,其中依法改判7件,发回重审6件,调解7件,维持原判11件,撤回再审申请6件。

3审务督察,着重查纠不当行为。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活动,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形式,查找领导班子、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和干警及时整改,全市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新提高。

4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向代表、委员通报半年工作、报告专项工作及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其他人士中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在法院网站设立“院长信箱”,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

5阳光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的公开,依法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强化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开通全市法院门户网站,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及时公开审判工作信息。进一步发扬司法民主,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民情、联系群众、群众信任的优势,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司法能力、促进作风转变上取得新进展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全市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有效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1抓思想,转作风,有效提高队伍执行力。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拓展思路,创新载体,综合运用集中培训、典型示范、文化熏陶、行为引领等形式,增强活动实效,注重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等会议精神相结合,与立足审判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强化教育学习,在学习中提升思想素质。明确2012年为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年”,年初即部署队伍纪律作风整训教育活动,全方位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切实增强治庸问责实效,以整风的精神切实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机关作风悄然转变,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抓班子,倡民主,有效提高队伍向心力。我院新一届党组十分注重班子建设,从坚持理论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制定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制度。协助地方党委对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调整,班子结构更加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发出“同心同向同行”倡议,强调凝心聚力,团结共事,民主谋事。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好班子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队伍向心力。

3抓业务,强技能,有效提高队伍战斗力。建立干警能力席位标准,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能力要求,对照标准找差距,强化岗位责任意识。部署“四比”(比调解撤诉率、比结案效率、比庭审水平、比文书质量)办案竞赛活动,领导带头办案、开好示范庭,干警积极开好观摩庭,全市法院比业务、强技能的氛围日渐浓厚。举办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审判管理软件应用等培训活动,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大力开展学术调研活动,法官的专业素养、司法能力有了新提高。我市1名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4抓廉政,明纪律,有效提高队伍自制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邀请省高院领导为法院干警上廉政教育党课,警示和督促广大干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5抓文化,育典型,有效提高队伍凝聚力。举办全市法院系统“颂歌献给党”诗文征文和朗诵比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创设文化专栏,建设“文化长廊”,展出书画作品,以多种形式弘扬先进司法文化,以先进司法文化培育干警。积极向团市委推荐优秀法官参评“咸宁青年五四奖章”,与《南鄂晚报》合办“法官风采”栏目,以先进典型引领干警。

(六)始终坚持固本强基,在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确定2012年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市中院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提出关心基层、服务基层、夯实基层的明确要求。积极向市委汇报,促进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改善。切实改进对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管理,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外观标识统一工作,积极申报人民法庭国债建设项目,着力提升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两级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谢意!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帮助。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两级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损害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问题虽有一定缓解,但尚未根本解决;个别干警意志薄弱、贪赃枉法被查处,教训深刻;基层法院队伍年龄老化,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层基础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3年的工作思路

今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主题主线,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和“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咸宁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政治建院,着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干警头脑。坚持不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公信立院,着力以公正高效的执法办案取信于民。大力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把促进司法公正的理念体现在每一起纠纷的裁判中,把增强审判效率效果意识体现在每一件案件的审理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注重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更加注重审理好事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案件。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要求,深化民本司法,妥善审理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推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方式,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开庭率、当庭宣判率,完善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的工作机制,增强司法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三)坚持管理强院,着力形成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法院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全面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干部队伍管理,以严格规范管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干警职业保障,坚持从优待警,提升司法职业尊荣感。

(四)坚持文化兴院,着力将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全面开展“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努力打造咸宁法院工作特色品牌。不断增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育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增强法院干警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文化建设培育司法良知、改善司法作风、保障司法廉洁、提高司法能力。下沉文化建设重心,提升基层文化建设内涵。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五)坚持从严治院,着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法院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对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内部互相制衡、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深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构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为我们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院在新的征程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在新的起点上,瞄准新目标,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咸宁科学跨越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继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紧紧围绕政法机关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坚持把为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元至12月,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32人,同比上升19.6%;提起公诉2617人,同比上升25.8%。依法严厉打击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毒品犯罪等,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86人,提起公诉497人,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共不批准逮捕198人,不提起公诉65人。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下访、巡访、联合接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方式,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38件次。积极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13件重点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制等一系列措施依法积极妥善化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全市检察系统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市委以通报形式予以充分肯定,我院被市委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检察院先后转发了我院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工作经验。

二、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今年的硬任务来抓,为咸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全力服务在咸企业发展壮大。按照“环境零干扰、管理零事故、服务零距离”的要求,不断强化“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着力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深入全市87家亿元以上企业开展调研,制定了《服务企业营造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推行检察干警联系企业活动,实行“点对点”服务,全市两级院共联系服务企业160余次。如:在介入调查湖北惠生药业工程项目建设发生3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过程中,依法及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对负有主要安全监管责任的安监站站长、工地负责人和现场监理以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在企业调查取证过程中不着制服、不开警车、不传唤至检察院询问,做到办案考虑企业声誉,执法考虑企业稳定,有效维护和促进了企业的后续发展。市院联系服务企业的经验作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现场推进会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依法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生态发展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178人,提起公诉211人;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批准逮捕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36人,提起公诉59人,为经济发展营造平等、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

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560人,提起公诉604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81人,提起公诉401人;批准逮捕制售假药劣药、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25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建立综合性的受理接待中心,完善综合受理系统,实现受理功能“七合一”[1],受理方式“六整合”[2],设立基层检察服务站和城区巡回服务站,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元至12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8人,同比上升18.5%。其中,立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类犯罪案件5584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3444人,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33件,重、特大渎职案件14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3件,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震动、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今年,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136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共查办此类案件2127人;集中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办此类案件2852人;深入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查办发生在林业、水利、城建、税务、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类案件1826人。5月,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七家媒体到通山县院专题采访“集中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并作了相关报道。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的分析,结合办案,认真研究防范对策,向发案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4件,帮助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在武咸城际铁路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45次,录入行贿受贿犯罪信息251条,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预防咨询271件。全市检察机关已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5个,并深入金融、妇联、药监、环保、国土、国资、税务、交通等系统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198场次。12月,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培训班,全市近千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和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科级干部接受培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紧紧围绕维护公正司法,突出抓好诉讼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元至12月,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41件,同比上升28.1%;监督撤案20件,同比上升150%;纠正漏捕106人,同比上升85.9%;纠正漏诉112人,同比上升250%。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2件次,同比上升15倍。同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建设,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19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14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按照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的要求,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4件,同比上升55.6%,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4件次,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182次,发现并处置事故隐患17起;对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0件次。针对今年全市6个看守所羁押人数上升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基层院进一步加强驻所检察工作,全面实施人员配备、两网一线、查办案件、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及社区矫正等五个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监所检察工作水平,该作法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0件。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38件,调查终结37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件,法院已采纳32件,其中对执行程序监督13件,督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8件。同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五、紧紧围绕提升执法公信力,突出抓好自身监督工作

坚持加强法律监督与加强自身监督并重,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监督制约等一系列要求和部署,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的满意率和信任度。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规范执法24项任务,重点建设完成规范执法“三项重点工作”[3]。同时,成立2个专门的巡视督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的规范、安全、文明执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共编发《检务督察通报》27期,督促各项禁令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全面管理、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并正式运行,进一步促进对执法办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全面落实检察体制机制改革措施。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针对“七种情形”[4]共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案件88人。切实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上提一级改革措施,市检察院共受理县级院提请审查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4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38人。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汇报和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支持,自觉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先后4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我院视察,并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积极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紧紧围绕提高检务保障水平,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坚持不懈强队伍、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爱检敬业奉献年”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提振精神,向内挖潜。

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开展自侦、侦监、公诉、监所、控申等专项业务培训800余人次;针对新刑诉法共开展培训10余次,参加培训干警达1200余人次;开展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40余人次;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侦监业务技能竞赛、公诉业务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380余人次。

积极做好修改后的新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修改后的新刑诉法。针对新刑诉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全面开展培训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求对策。同时,针对新刑诉法的实施给检察工作增加的工作任务,我院成立了人员、经费、业务等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向省院和市委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等领导先后作了重要批示,并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转发。

加强检务保障和基层院建设。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检察人员编制、经费和装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共向社会招录大学和硕士毕业生27人,引进全日制博士1人。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加快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探索实行“小院整合”[5],在嘉鱼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贯彻落实2012年全市“两会”精神进行全面部署;系统梳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事项;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报告和通报检察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应对工作,改进更新市检察院“香城公平正义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执法理念、工作机制、队伍素质、检务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干警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与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地方、有的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等方面面临的难题与当前的检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形势形成反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促进咸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树立科学的检察发展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来制定发展战略,强化系统性思维,把握检察权运行规律,把检察工作作为一个完整体系来谋划,统筹做好执法理念、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察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等各方面工作,做到胸怀全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坚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努力服务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以我市第五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继续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正义、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服务咸宁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推进咸宁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坚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北建设,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充分履职,依法执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平稳健康发展,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预防违法犯罪大格局,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与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

(四)坚持推进执法为民实践,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反对腐败等问题,切实把联系和服务群众、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五)坚持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按照十八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央、高检院新一轮检察改革的部署,认真总结前一轮检察机制体制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将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新民诉法与各项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六)坚持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着力点,努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教育培训,落实好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树立检察机关良好自身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1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黄剑雄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此次市政府办理议案共两件,分别是《关于加强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创新营销手段,推进咸宁旅游跨越发展的议案》。议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市发展战略定位,切中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主题,聚焦旅游发展,实事求是、细致具体,对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办理工作。

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统筹协调部署,认真研究措施,着力抓好落实,确保议案办理顺利推进。专门成立了“市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政府秘书长和具体办理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把议案细节化、部门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个人,提出完成步骤和时间节点。为加快办理进程,市政府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工作进展,针对困难和症结,研究解决办法。经过一年努力,议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二、积极落实,务求实效

(一)关于加强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

1落实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省里正研拟统一政策性文件,市政府从“设立范围、名称性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职能职责、支持政策、场地装备”等七个方面提出相关落实措施。

2加强建设规划。根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导则》、《中心镇规划编制审批导则》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审批导则》等3项导则,进一步规范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全市20个市级中心镇基本完成规划编制或修改,着重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市350个中心村试点实现规划编制全覆盖。

3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编制经费“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激励机制。2012年,市级投入该项工作200万元,重点支持城乡统筹和咸安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试点工作。

4建立完善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成立市级城乡规划监督机构

5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乡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探索解决“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新农村建设问题,挑选出适合我市农村住宅建设的36种方案,编印完成参考图集。

6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二)关于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创新营销手段,推进咸宁旅游跨越发展。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地位。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成功举办四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节会效应凸显,节庆品牌壮大。市委、市政府即将制定《关于加快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决定》,作为指导全市旅游产业新一轮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强化旅游业的支柱地位。市长办公会议同意成立“旅游跨越发展委员会”,委员会主任是市政府主要领导,副主任是分管领导,成员包括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重视顶层设计,印发了《咸宁市“十二五”旅游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旅游发展思路目标、发展空间布局、发展措施保障等。

2加大旅游宣传投入和促销。20125月,时任市长的任振鹤同志提出从2012年起市财政按上年度全市旅游总收入的2‰筹措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也要参照执行。目前市级已设立了2000万元的旅游发展基金,相关经费有了制度保障。围绕九宫山、隐水洞、温泉、三国赤壁等4A级重点景区,我市各大旅行社制订了合理旅游线路,并在武汉第六届华中旅游博览会、广州专场营销会等旅游展会上进行了大力推荐,效果明显。加强宣传力度,与中央电视台、南方卫视及中国旅游报、旅客报等媒体合作,在中央电视台、各大门户网站和港澳媒体投入500多万元进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

3加强旅游服务建设。“香城泉都”旅游专线形成雏形,设置一日游和多日游的多样化、个性化路线。涵盖25家景区的旅游“一卡通”去年519日成功启用,基本实现一票游览咸宁主要景区。12301旅游公益热线顺利上线,“智慧旅游”工程正式启动,手机旅游短信关怀系统正在积极筹建。目前已投入近2000万元,重点用于温泉旅游集散中心、咸宁北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适时开展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的前期工作。

4做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效能。2012年市级已投入245万元,专项用于旅游服务相关标准制定方面,在《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和《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基础上,新发布《温泉水疗》、《绿色农庄》2个地方服务标准。赤壁市已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第二批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全市旅游标识标牌设置已开展多轮论证,对不规范标志进行了改造更新。

5扩大旅游市场。一是融入国内大市场。不断完善市内旅游交通体系,咸安(马桥)至崇阳(浪口)生态旅游公路正在施工。赤壁至嘉鱼陆溪口大桥、九宫山至隐水洞等公路已纳入全市规划。大力发展高铁旅游,开发旅游专列及港台包机旅游。建立了岳九咸小三角旅游合作机制,签订框架协议,成功实现区域旅游市场客源互动。市级安排专项资金56万元,支持本地旅游景区积极参加“灵秀湖北旅游深圳推广活动”、2012中国(青岛)国内旅游交易会,吸引国内客源。二是推动旅游市场国际化。重点瞄准日、韩、港澳台市场,组织参加了由国家旅游局开展的2012中国欢乐健康游主题旅游年港澳地区启动仪式暨主题推广活动、第九届湖北武汉台湾周等系列活动,入境游较同期有初步增长。三是不断强化考核旅行社地接指标。市政府去年对全市地接量前三名的旅行社给予表彰和重奖。鼓励旅行社与周边城市旅行社一一对接,与省直、武汉市直部门和高校对接。

6促进产业带动与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目前已安排了农家乐改造升级资金718万元。全市已建成农家乐旅游点2000多个,去年新评定三星级农家乐14家,待评高星级农家乐7家。旅游业与工业相互带动,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分别增长24%43%39%。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度加深,新投入180万元,打造一批文化精品,用文化产业提升旅游业的竞争力。商务、会展、休闲度假、文化旅游逐步成为新的增长极,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吸引了一批大型旅游企业成功进驻。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市政府将在加强城镇化建设中,加紧推进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旅游业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市政府将充分挖掘我市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资源,发挥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市经济发展。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是市政府支持人大行使国家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应尽职责。市政府将按照议案办理的既定计划,进一步加大议案落实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努力把市人大议案办好,把事关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大计的实事办实,让人大代表满意,让全市人民满意。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110补选彭天海为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1311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317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选举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1名。

三、根据《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我市选举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时,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317日下午5

五、提名、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时间均不得少于2天。

六、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七、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八、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主席团提名1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九、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选名额31人(含省委提名由我市选举的6人),正式候选人38人,差额7人。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主席团根据候选人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大会统一计票。预选的具体办法,由主席团决定。

十、预选选票、正式选票的各项候选人名单,均分别按姓名笔画排列,其中,省委提名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单独排列。

十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十二、各项选举的选票共两张,分别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

十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十四、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五、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六、每一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该张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张选票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弃权处理。

十七、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主席团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缺额代表名额加五分之一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另行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如另行选举仍未选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省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如有未当选的,其空缺名额,我市不能占用。

十八、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九、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二十、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经监票人核对无误后,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二十一、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二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时,按规定的座号就座。

3、代表进入会场后,要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4、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邓晓金     田文华     朱明凤(女)  筠(女) 李红艳(女)

 张晓丹(女)

二、总监票人(1名):

杨良锋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表决议案办法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1318日下午5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决议

 

2013110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的议案》、《关于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机制的议案》列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切实把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应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议案决议的落实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的议案》

      2、《关于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机制的议案》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的议案

 

提议案人:漆胜保           李云钊   徐炎良   唐德文  

王顺荣       石裕刚   熊美萍   王玉坤   李红艳

      桂美夫

 

近年来,我市幕阜山片区抢抓发展机遇,创新扶贫管理机制,有力地改善了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自然地理、社会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幕阜山区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群众生活水平不高、教育科技落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等问题还较为突出。继续加大支持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力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早日实现咸宁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必要前提。随着国家、省、市对农村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我们要依据政策,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努力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共同发展。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搞好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交通建设,协调各部门资金支持片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幕阜山片区各县交通条件,积极争取省交通厅支持,增加幕阜山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三县通村公路建设规模,将幕阜山区三县农村公路补助标准提高到20万元/公里,每年每县安排不少于100公里建设计划。力争早日正式启动环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富水水库环线公路、杭瑞高速至九宫山游客集散中心快速通道等重点交通项目,积极争取岳咸九铁路、咸宁经通山至吉安铁路、通城至南昌铁路、咸宁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计划。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库建设、塘堰除险加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加快电网改造升级,重点建设咸安大幕山风电、通山九宫山风电二期和太平山、太阳山风电、崇阳大湖山风电,新建和改造一批500KV220KV110KV输变电工程,积极争取通山核电站一期工程和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安山至嘉鱼至赤壁至崇阳至通城、咸宁至通山天然气管道,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沼气池。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实现无线通讯信号全覆盖,消除自然村、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通信盲区。推进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四改”工程,建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配套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四化协调”的思路,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依托楠竹、茶叶、油茶、香榧、蔬菜、水果等优势资源,建设大基地,重点培育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以生物制药、食品加工、新型能源、电工电子为重点的现代工业,建设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和湖北现代林业(咸安)森工科技产业园,支持通山县创建低碳试点县,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九宫山、隐水洞、富水湖、闯王陵、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桂花森林公园、隽水河温泉、浪口温泉、三湖连江、黄龙山、药姑山、鄂南大竹海等生态旅游区,提升片区自然风光、生态养生、文化遗产、红色经典旅游内涵。加快建设区域综合性物流集散中心,重点建设武汉新港咸宁港区(含咸安、嘉鱼、赤壁)物流园、咸安商贸物流园、赤壁大润发物流园、通城物流园区、崇阳天城物流园和通山物流中心。积极发掘保护地方文化遗产,加强重要古建筑、历史遗址、名人故居等重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进一步传承地方特色文化,建设鄂东南文化产业园、幕阜山民俗风情园,完善农村文化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功能。

三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设立“幕阜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加快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重点建设赤壁陆水、通山富水、崇阳青山、通城大溪等湿地公园,加大造林、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建设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竹林碳汇示范区。大力支持各地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推广绿色建筑新模式,积极创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县(市、区)。着力建立环境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对淦河、富水河、西凉湖、陆水河等流域进行环境监测,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对现有的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做到县级有垃圾分类与无公害处理厂,乡(镇)级有垃圾中转站,村(社区)有堆放点,统一对城乡垃圾进行转运和集中分类无公害处理。优先扶持片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监测能力建设。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石漠化单位面积治理补助标准,选择性做好生态搬迁工程试点。完善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防治和森林火灾为重点的防灾减灾体系。

四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快社会事业及民生工程建设,全面促进和谐咸宁建设。推动各类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事业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积极引导与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完善落实义务教育各项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咸宁职教园区、崇阳教育城等重点项目,提高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加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乡医疗机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有 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加强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把扶贫开发和人口计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大学毕业生创业基金、农业直接补贴等扶持政策,在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上优先重点帮扶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农户。大力发展科技文化事业,丰富科技下乡活动。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和学校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农家书屋等基础工程,促进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增强社会救助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开展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城乡统筹试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建立低保生活标准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农村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五是健全社会管理。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抓紧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注重对农村特殊人群、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的服务和管理。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农村地区的社会事务协理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实施方案,成立咸宁幕阜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设立幕阜山片区工作办公室,负责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协作协调、信息反馈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与市片区办对口联系;片区重点县乡镇安排一名党委成员专门分管扶贫开发工作,同时配备一名扶贫专干,专门从事日常扶贫工作。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各级扶贫部门负责人作为扶贫开发直接责任人,负责编制实施区域内整乡()推进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扶贫工作纳入政府的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列为对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纪检监察、财政、扶贫、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片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开发方针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南北扶贫协作以及社会各界扶贫济困等活动,形成对幕阜山片区各方携手、上下联动、帮贫济困、合力扶贫的新格局和长效机制。建立市级领导联县包村扶贫、“北三县”与“南三县”结对共谋发展、部门与乡镇对口帮扶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省直机关的沟通与衔接,做到沟通及时、协调有序;各部门要充分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落实。

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要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合理规划布局,把片区贫困重点村和老区村作为阵地,集中资金,讲求实效,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对生存环境恶劣而导致的“年年扶贫年年贫”贫困人口,要有针对性地抓好扶贫搬迁,加大搬迁和转移,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要通过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方式,多途径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自主创业就业。

特请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附件2

关于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机制的议案

 

提议案人:张志龙       胡秀华   李玲敏       胡成艳

   卢兴汉   夏效禹   汪飞平   杜文丽

 

空巢老人一般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二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三是儿女不在身边,留守空巢的老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许多青壮年外出务工,因此空巢老人现象在我市表现较为突出。据初步调查,截止2011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34.6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口28.5万人,而农村空巢老人约15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50%以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快速转移和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空巢老人现象将进一步凸显。空巢老人养老条件明显缺失,绝大部分空巢老人仍处于一种“自我养老”的状态,他们劳动能力不断弱化,身体机能逐渐衰退,起居无依,生活困难,并且还长期受亲情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困扰,已然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目前,受家庭结构的变化、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保障制度的缺位等因素影响,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急需探索一条比较规范的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道路。

一、加强宣传,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要加强中国传统“孝文化”和《老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各项“敬老、爱老、感恩”的孝老活动,激发子女回报老人的感恩意识和提高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意识,扩大宣教广度,营造浓厚养老氛围,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二、提倡建立私办公助、社会化管理的养老机构

充分调动社会贤达人士的积极性,提倡公私企业和有能力的个人出资在农村创办符合农村养老环境的养老机构,并进行社会化管理,坚持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相一致的原则,建立社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机构。

三、建立保障制度,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捐助的空巢老人经济供养制度。对无生活来源、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且符合定期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要把其纳为救助对象,给予定期救助或享受低保待遇,以保障他们的晚年基本生活。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可设立老龄事业专项基金,主要由村级集体拨款,并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每月按年龄不同发给生活补贴,改善老人的物质生活。

二是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医疗保障制度。在空巢老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上门服务制度,送医送药上门。实行区域管理,与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签订责任书,定期为空巢老人免费体检,重病时减免一定的费用,解决老有所医的问题。

三是健全空巢老人养老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对子女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的,镇村干部要及时督促和帮助落实,必要时辅以法律手段解决,以此稳定和逐步提高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发展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目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不充分,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应该将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障两种方式相结合作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险保障制度,最终实现家庭养老、镇村组织扶助和社会化养老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特请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319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彭方全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8日下午5,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0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的1件,财政经济方面的7件;城建和环境资源方面的2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1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7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2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和“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战略目标,结合实际,就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咸宁、旅游跨越发展、推进扶贫开发、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没有代表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联名提出的20件议案进行了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漆胜保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04号《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的议案》和张志龙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11号《关于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机制的议案》等2件,确定为本次会议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其余18件议案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4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18件,共计62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

拟提交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

提交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2件)

 

一、农业与农村方面1件:

漆胜保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的议案(04号)

二、内务司法方面1件:

张志龙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机制的议案(11号)

 

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

 

18件)

 

一、财政经济方面7件:

1、涂秋意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设武赤一级公路江夏区段的议案(05号)

2、刘清波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建设武深高速公路武汉至嘉鱼段的议案(07号)

3、童波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嘉鱼县申报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和“三化”同步发展试点县的议案(08号)

4、周素勤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建设陆口大桥两端接线工程的议案(09号)

5、张晓丹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对常横公路进行改造升级的议案(14号)

6、刘江海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咸宁市发展战略创新的议案(15号)

7、石裕刚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建黄刘(黄沙铺至刘家桥)公路的议案(19号)

二、城建与环境资源方面2件:

1、余学文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沿江开发的议案(06号)

2、李平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咸宁市规划局加快办理165平方公里控规前咸安储备土地规划审批的议案(12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1件:

沈丽玲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患癌贫困妇女救助力度的议案(20号)

四、农业与农村方面6件:

1、黎时龙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2011年“6·10特大洪灾中被毁交通、水利设施的议案(03号)

2、余学文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市政府支持嘉鱼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议案(10号)

3、熊秋秀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咸安区纳入幕阜山连片开发特困地区与扶贫攻坚试验片区的议案(13号)

4、程系鹏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加大对咸宁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支持力度的议案(16号)

5、程刚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要求解决大畈核电项目移民安置有关问题的议案(17号)

6、成理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帮助申报黄荆口水库建设项目的议案(18号)

五、民族宗教旅游方面2件:

1、郑俊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大对通城县文化旅游开发扶持力度的议案(01号)

2、汪飞平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全面开发云溪洞旅游资源的议案(02号)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一、主席团42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冬梅(女、回族)王汉桥     王远鹤     王炽松         

石裕刚     叶振华     田运雄           任振鹤(土家族)

刘中英(女) 刘华华(女) 刘复兴     杜文清     李建红   

李逸章     杨良锋           吴安意(女)  余红岚(女)

 剑(女)  陈树林     陈绪元     周亨华     周辉庭   

胡建华     毓军     柯美耀     姜卫东     秦爱民   

夏亚灵(女)  夏再兴           黄宏贵     彭方全   

彭光平     董国祥     程学娟(女)  程群林     谭海华(女)

熊征宇     熊承鹄

 

二、秘书长

毓军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316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毓军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龙良文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因工作需要,建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红岚同志参加大会主席团。

其他成员不变,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2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胡毓军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任振鹤   李建红   余红岚(女)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召集人:任振鹤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7人):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王炽松   谭海华(女) 

熊征宇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6人):

胡毓军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姜卫东   杨良锋   杜文清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1316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刘炳文   翟东明   王义松   张善猛  

周辉庭   田期汉   熊承鹄   黎正刚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316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胡毓军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领导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各代表团团长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13110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共商咸宁发展大计,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精神风貌。大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各项报告决议,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体现了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可以说,这是一个民主、团结、务实、进取的大会,是一个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大会。在此,我代表中共咸宁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刚过去的2012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有效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牢牢把握稳中竞进的总基调,着力打造创先争优的大气场、逆势而进的小气候,开创了稳中有进、趋势向好、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发展态势,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成绩来之不易,凝结着省委、省政府的倾情关怀,凝结着全市人民的执着奉献,也凝结着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辛勤汗水。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的工作,意义非凡。继往开来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把支持和推动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是我们当前最大的大局。围绕这个大局,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研究出台了促进工业崛起、打造香城泉都、推进幕阜山区扶贫综合开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次人代会,又进一步汇集全市人民的智慧,系统谋划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美好的蓝图已经绘就,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市上下务必进一步增强自省的自觉性、自信的坚定性、自强的创造性,努力开创增强正能量、聚力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进一步增进抓落实的共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统一思想是狠抓落实的前提。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工作大局上来,统一到稳中竞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上来,统一到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这次“两会”的总体部署上来,自觉做到同心、同向、同步,以思想的大统一促进发展的大跨越。

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责任。落实的关键在力度,力度的关键在责任。要牢固树立抓落实就是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理念,健全层层落实、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拉练、一年一总结,紧抓落实不放手,一抓到底不罢休;健全严格的考评问责制度,查处不落实的人和事,重用埋头苦干、干出实绩的好干部,打造敢担当、抓落实的好团队。

进一步提升抓落实的能力。抓落实得有真本事。抓落实,重在从实际出发,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2013年的总体任务,紧扣绿色GDP和民生GDP两大要点,吃透上情和下情,找准抓落实的着力点和关键点,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实践中提升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在构建具体化、方案化、项目化、链条化的工作机制中提升抓落实的质量和效益。抓落实,功在做优细节,做优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落实链条上的每一个具体细节,以细节的精益求精支撑整体的创先争优。抓落实,贵在持之以恒,对看准了、决定了的事情就得常抓不懈,切实做到善谋善作、善始善终。

进一步改进抓落实的作风。抓落实得有硬作风。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新的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强化顾全大局的意识,站位更高一些,眼界更宽一些,自觉跳出一时一事、一地一己的局限,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集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纯正思想,端正作风。进一步强化直面问题的勇气,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正视问题是觉悟、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切实做到棘手矛盾不回避、重大难题自主答、危急关口敢出手。进一步强化依法落实的理念,心中有法,令出合法,办事依法。进一步强化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摈弃官僚作派和形式主义,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特别是要注重完善问政平台和作风状况评价、考核、问责制度,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打造团结奋进的发展气场。

进一步发展抓落实的文化。管理深处是哲学,执行背后是文化。要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是硬道理、实体经济是硬支撑、改革开放是硬动力、环境优化是硬保障的理念,着力增强以实干文化和创业文化为核心的软实力。进一步打造和发展崇尚实干的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打造和发展包容相济的文化,形成凝聚力量抓落实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打造和发展重商重企的文化,让广大企业家和创业者在咸宁投资放心、发展顺心、生活舒心。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载体。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对于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举旗帜、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发挥能动性,争当抓落实、求发展、促和谐的表率。

各位代表、同志们,咸宁的发展正站在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上,跨越时不我待,崛起机不可失。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创新实践,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做好2013年的各项工作,开创新的局面,铸就新的辉煌!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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