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9个月,在省联社和行党委以及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省农合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行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压实管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治党责任,强化纪律监督,全面完成纪检监察各项目标任务,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研究制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定责任书,全行党员干部员工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全行中层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传导压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断强化“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抓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员工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全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系统学习了党纪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及金融系统发生的有关违纪案件的情况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拧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发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制定了《XX农商银行2020年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了清廉金融文化宣传月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组织多次测试,巩固了学习教育成果,为全体员工牢记红线意识,坚定职业操守,坚守合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清廉从业素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出国(境)管理工作,对2019年以来全行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境)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坚决防止人员外逃和资金外流。二是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前9个月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人次,行政警告处分2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累计实施经济处罚及其连带责任追究35人次、收缴罚款2.09万元,强化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四)抓“四风”纠正,进一步打造优良作风。一是高度关注廉洁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和处理行风政风舆情,公开行风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均下发廉政过节文件,发送廉洁短消息提醒,开展明察暗访,不断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三是按照行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等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全行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学习工作,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学习培训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梳理自学内容,精心编制学习计划,保障了业务培训的规范开展。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作为集体学习的重中之重,系统的开展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纪检监察业务集体学习班和心得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听取汇报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通过考核考评、追责问责、结果运用等形式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各分行纪委认真学习全行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请分行党委研究批准。
(二)各分行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行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每项工作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按照总行要求与分行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分行贯彻落实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党委文件2月底前报总行纪委。
(四)总行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工作会议及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本部门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
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完善制度。1季度前,总行纪委下发《*银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和《*银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全行工作。
(二)加大督导。总行纪委加大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检查履盖面达到50%以上,总行纪委适时听取50%以上分行纪委工作汇报,加大对分行案件考核和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力度,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责任分解。2月底前,总行党委书记与分行党委书记、总行机关党委书记与部门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行党委书记与所属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分行党委书记按照“三个抓好”、“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抓好本单位所属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亲自组织分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明确业务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每年召开2次会议,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亲自检查3-5个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专项工作的落实。
3、分行纪委书记每半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提出建议向党委专题汇报。监察室主任每季对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济南、昆明分行要加强对异地支行的管理和检查。
4、分行党委应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专题报告本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总行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总行各支部书记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并于11月20日前书面向总行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抓好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总行纪委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大局和廉洁意识。
1、加强对分行党委和党委成员、总行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半年对分行领导班子成员和总行5级以上行员执行廉政建设制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总行纪委将派人参加分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3、5月底前,组织全行7级以上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督促分行开展廉政承诺、完善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二)分行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
1、分行党委年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每半年对分行9级以上行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执行《*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干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授信制度、招投标及大宗物品采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发现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要进行戒勉谈话,涉及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3、5月底前,组织本行9级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承诺活动。
4、完善廉政档案,覆盖面达到100%。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教育
(一)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1、总行对5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总行机关7级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2、总行不定期下发金融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
3、2季度前,组织对全行7级以上行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制度学习,提高廉洁从业自觉性。
4、总行机关部门在6月底前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二)分行按总行要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可采取专题辅导、廉政讲座、观看录像、案例分析、利用办公网搭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平台、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1、分行党委中心组组织两次反腐倡廉学习,学习主要内容: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讲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同志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上的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对9级及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3、组织对员工进行廉政培训,主要内容:《*银行员工十不准》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4、全年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5、分行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提醒。
6、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提示活动,加大日常廉政教育的力度。
六、深化效能监察效果
(一)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行开展会计内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推动员工尽职履责,推动全行加强管理。
1、总行加大对分行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效能监察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现场监察是否按业务流程、业务条线查找问题、查出问题是否具体、是否涉及管理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落实,推动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
2、分行党委要重视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3、分行立项报告在3月31日前报总行审批;效能监察报告8月底前报总行审批。
4、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并抄送总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对2008年本行效能监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向总行报告。
(三)分行在完成总行规定动作同时,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立项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报告须经总行批准后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应报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
(四)总行开展部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效能监察,推动总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七、加强案件防范,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一)按照总行党委力争实现零案件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员工风险排查工作。
1、1季度前,总行下发《*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明确排查的内容,排查的方式,排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内容。
2、分行党委加强员工道德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每季召开由中层干部参加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分析会,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3、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管理,查找制度、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全行风险防范能力。对本专业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按照总行防止差错重犯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4、总行专业部门在开展业务检查的同时,排查本专业和本部门员工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发生。
(二)加强案例分析工作。对我行近几年发生案件进行分析,教育员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三)规范责任追究,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总行修订完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季度前完成。
2、总行通过培训、检查、实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分行工作的指导,督促分行认真执行《*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
3、总行上半年对分行监察室主任进行一次实务培训,指导分行正确运用制度办法。
4、对分行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检查,对去年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检查履盖达到三分之二。
5、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对需要责任追究的,按规定向监察部门移交。
(四)重视对违规问题查处,强化查办违规问题的综合作用。分行对自查、总行检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出的需要责任追究的问题,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五)认真做好举报工作,按照程序处理件,发挥举报在防范风险中作用。
(六)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基础合规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一)开展专业制度重整工作,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1、总行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我行实际,补充、修订和整合有关制度。
2、分行对本行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与总行制度不符的,立即废止;需要补充制订的,抓紧制定。清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
3、分行新制定的制度,须向总行备案。
(二)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尽职履责。
1、没有配备监察室主任的分行,经总行资格审核后,1季度前配备到位。
2、监察室主任兼管保卫、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工作的,按规定1季度前调整完毕。
3、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分行,监察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三)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季度前,总行举办两期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政策理论水平。
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综观近几十年国外商业银行发展和监管部门监管历程,可以看出,国外商业银行及其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内部控制。由于内部控制脆弱带来的后果是经营行为的低效率、短期化和高风险,甚至倒闭的案例屡见不鲜。基于此,巴塞尔委员会对内部控制高度关注,于1998年了《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点就是要健全内部控制,降低营运风险,提升经营绩效,增强竞争能力。银行内部控制需要行长、高管层、中层干部和各级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强调“三大目标”:业绩目标、信誉目标和合规性目标。内部控制的基本作用在于对风险控制的信息及时反馈和自我调整,以确保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的贯彻执行,实现银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银行只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对各项业务进行合理内部控制,才能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内控制约是防范银行案件的有效措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内控制约措施,是保护银行资金安全的重要屏障。因此,内控建设是固本强基,是保证银行经营安全稳健运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案防形势分析
(一)当前面临的案防形势
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银行业案件情况和案防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案件层出不穷,案防形势相当严峻。特别是近几年,在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一些大要案频频曝光,再次引起人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关注。从X年以来发生的银行案件来看,主要是操作风险领域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案件集中在基层。如X年X月X日,X银行X省分行发现诈骗案件线索,不久又相继发现多家银行分支机构涉及其中。犯罪分子给付一定比例费用,要求出资企业将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银行,然后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盗用资金。该案共涉及X省X家银行多家基层网点,多家银行内部人员参与作案,涉案金额X亿元,预计损失达X亿元。案件隐蔽时间较长,有的长达X年。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又如X年X月X日,X银行X支行发现诈骗案,形成风险资金X亿多元。案件涉及X支行原行长X等人。以上2件大案暴露出的银行问题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章不循、违章不究;二是内控制度和流程设计不完善;三是银行业考核机制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四是对基层行负责人监督不力。通过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些案件发生,是旧体制的弊端以及当前复杂的社会矛盾、较差的社会信用环境、不良的银行传统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与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而通过对“X特大金融诈骗案”等一系列案件的深入分析发现,金融犯罪有比内部管理不严更为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商业银行在配置社会金融资源方面效率严重不足,客观上存在金融犯罪的“土壤”。
2、国家及监管当局对案防工作的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目前银行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案件形势依然严峻。为此,银监会决定,20__年继续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各银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案件专项治理的批示精神,增强对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加强整改,保持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目前案件的形势和特点,20__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继续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
(二)本行系统案防的情况
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目前X银行系统的案防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特别是20__年X省部分二级分行连续发生案件,充分暴露了部分行抓内控制度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等漏洞。这些案件的起因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二是一线监督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不到位,事中、事后监督流于形式;三是少数员工素质偏低。
(三)本行的现状及思考
我行的案防形势也不容乐观,近年来共发生了X起案件。
“十案十违章”。通过对我行X起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案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是我行当时不重视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忽视内控管理、对案件疏于防范必然带来的恶果。活生生的事例告诉我们,只有做好案防工作,才能取得经营效益;只有杜绝案件的发生,才能保证我行的各项业务稳健经营。因此当前我行内控的重点就是“案防”。
二、近几年我行案防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我行始终坚持以案防为重点,强化内控建设;通过大力构建内控体系,不断完善有关规章,科学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培育全员内控文化意识,大力查处各类违规违章操作和违纪问题,不断提高监督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案件发生机率,确保稳健运行,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党委重视,一把手“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三道防线”,齐抓共管。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今年省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后,分行党委、纪委迅速行动抓贯彻落实,先后召开了党委会、纪委会和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贯彻落实省行纪检监察会议精神。X年X月X日召开全市农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各支行行长、纪委书记,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各支行中层干部,分行
机关副科长以上参加,规模之大为历年之最,表明分行党委高度重视案防工作。
二是落实好各级行一把手“一岗双责”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各级行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人和经营主责任人的“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牢记“两个务必”的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增强勤政、廉政的自律意识,全面提升各级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针对当前的案防严峻形势,着力抓好三道防线建设。加强三道防线建设是防范案件的基础工程,我行党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该项工作,分支行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对本行案件防范工作进行综合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防范;做好员工异常思想行为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从制度层面抓源头治理。(1)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合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解决“不想为”的问题。不仅自己不违规,而且还要抵制上级和别人的违规行
为,并积极举报,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认真执行总行制定的“四个一律”和“举报奖励办法”两项制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狠抓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解决“不能干”的问题。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及协调合作机制,做好横纵向的协调配合,深入解剖每一制度的操作环节,从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等方面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积极消除风险隐患。(3)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再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解决“不敢为”的问题。对内控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再监督部门高度关注,落实防范措施,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分行已开展对公司业务部、信贷管理部、个人业务部20__年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情况检查,并借鉴兄弟行经验,从监管内容、周期、备案、报告质量和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续检查等6个方面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业务部门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建立完善的齐抓共管查防机制。进一步明确将营业网点负责人落实为所辖网点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支行同X个营业网点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防范责任。各支行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片包干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分片管辖范围内的查防责任。
2、建立内部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开展工作
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内部监督机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为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成立了“X分行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长担任,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内监会的主要职能一是研究确定全行内部监督控制和防范风险的战略、方针和政策;二是对全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听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自律监管情况和内部监督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自律监管工作;三是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分析和对策性研究。
内监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内监会的日常事务。内监会办公室原设在审计科,审计职能上收后改为监察室,现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内监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收集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全行经营风险防范问题的建议;二是提交全行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对全行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内监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3、制定各种案防方案,深入推动。如X分行再监督检查方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整肃行风行纪教育活动方案、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
4、建立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我行通过抓好案件问责制的落实,改变了对案件防范的被动局面,落实关口前移以查促防等各项措施,全面履行防范职能。一是明确办案责任。把各支行一把手列为办案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办案组织责任人,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为办案直接责任人。二是加强对已发案件分析。对已发案件做到一案一分析,对存在问题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切实落实整改,完善内控制度。三是构建有效的查防机制。进一步明确将营业网点负责人落实为所辖网点防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明确各自的防范责任。四是做好举报的查核工作。我行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举报查核工作,对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线索都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分析、深入调查、如实反映,对查实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五是完善监督渠道。为拓宽反映问题的收集渠道,分行聘请了X名党性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党风廉政兼职监察联络员,负责收集基层员工对分行领导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分行纪委监察室在内部网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并将网址对全行员工公布,广泛听取对领导干部的意见,接受群众举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加大对责任的追究力度。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促使各级行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遏制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与时俱进,转变观念
1、以防为主,加强思想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我行通过制定教育活动方案,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用马列主义、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一级法人观念和全局观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使全行员工不想作案、不敢作案、不能作案。
2、抓思想行为、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排查。我行通过加强对员工异常思想行为的排查,力争全面了解和掌握全行员工行为动态,做到既要掌握工作表现,也要对8小时以外的社会情况(生活圈、交友圈)有所侧重地重点掌握,对有经商、赌博等异常行为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防范,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该项排查工作每季进行一次。
3、全员防范,群防群治。反腐倡廉、防范案件不单是纪检监察部
门的事情,也是全体员工必须重视的事情。分、支行同每位员工都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要求每位员工在做到洁身自好的同时,共同配合做好案防工作。只有大家共同参与其中,投身其中,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才能有效实现群防群治,将反腐倡廉和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因应审计改革,及时补位,防止监督职能缺失。今年省行系统推行了审计垂直化改革,撤消各二级分行的审计部门,审计职能上收省行集中管理,按片区设立审计特派办。审计体制改革整合了系统内审计资源,实现了审计的相对独立,增强了审计的权威性,各审计特派办直接对省行行长负责。我行因应审计改革,及时补位,内部业务经营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改为分行监察室来承担,防止监督职能缺失。另外,外部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也要求我们必须在抓业务的同时,加大对案件防范和查处的力度,这也必须由监察部门来承担。
(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1、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制度是管理的灵魂,是法律法规在业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应该说,X银行发展到现在,各项规章制度已经日趋完善了。从近年来农行系统案件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外勾结作案等。哲人培根曾说过:“没有执行的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没有制度,可以制定;有制度形同虚设,一切监督便成空话。因此,我行在X年全辖开展规章制度宣讲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一是加强部门自律监管,强化落实部门自律监管责任。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线条业务自律监管的职责要求,切实做好和加强对本线条的内控防范工作,按照自律监管的规定要求每半年对本线条制定下发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律监管检查,并按规定要求书面报告再监督部门存查,发现重大案件或问题要形成个案的整改落实情况材料报审计、监察部门备案。二是加强再监督检查,形成防范合力。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加强了对业务部门的再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业务部门的自律监管职责,同时,监督部门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创新,不断改进监督手段,完善检查记录登记等制度,按照“统一方案、联合调查、就地取证、当场认定、按照程序、及时处理”的方式,做到业务检查、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有效地提高了监督效率。
2、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全行认真落实执行分行党委提出的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和作风,切实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和操作程序。通过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强化部门自律监管,落实从严治行,夯实基础,堵塞漏洞,内控水平明显提高,确保了安全稳健经营。
3、重视技防,利用现有监控、监管设备加强监督。在技防上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提高技防水平。在强调人防的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技术监督,逐步探索电子防控系统,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执行中存在弹性的问题。一是推广总行开发的会计监控系统,发挥“风险控制、辅助管理”的监管作用。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可以解决X银行综合应用系统应用过程中,柜员能力问题和道德问题所带来的操作风险,实现由规范性监管为主向风险监管为主转变,由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转变,由现场监管为主向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并重转变。二是利用现有的各项业务的电子监控系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目前,信贷、审计、保卫、法律、财务、人事等部门都有本业务的管理和监控系统。我行充分发挥这些系统在内控管理中的作用,分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录像抽查制度、并对抽查与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移送,保证监督及时有效和责任落实,构建立体网络式防范体系,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真正达到想作案也不能作案的效果。
(四)抓住重点,落实措施
1、抓住重点,开展风险提示和检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以实地实时检查和监控设施回放抽查的方式,加强“领域”风险点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落实处罚。
2、围绕案防抓落实
(1)抓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落实:领导干部重点学习《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既用于规范、约束自身从业行为,预防道德风险,又把学习精神浸润到银行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行领导班子将其列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使制度建设入心入脑,形成“做人讲诚信,做官讲清廉,做事讲规矩”的良好文化氛围。在学习的基础上,强化监督,严肃党纪,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的各项制度,狠刹“五股歪风”,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强化信贷和财会监管,完善行务公开,抓好举报工作,继续抓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2)抓各个风险点防范落实:一是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一线操作岗位的员工重点学习《防范案件工作指引》,学好、牢记与自己岗位相关的业务活动风险点及其防范手段,把各项规章制度熟记于心,用于实践,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行组织员工广泛深入学习各项金融规章,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使每一个员工熟知并准确把握本岗位业务操作中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办法,牢固树立“合规操作是岗位工作的第一要义”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关注新风险点的防范,把总行“三个指引”列出的风险点作为监督的重点,关注新业务、新品种的风险点,重点关注票据诈骗风险、集团客户与关联交易风险、存款及柜台业务风险、网上银行业务风险、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及道德风险等。
(3)抓监督查处、从严治行
纪检监察、保卫部门人员重点学习《查办案件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X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做到规章面前人人平等。我行积极落实办案责任,重视案件分析,加大查处力度,努力构建查处、整改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 的查防体系。同时,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职能部门自律监管的再监督,抓好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防范操作风险,严肃违规责任追究,保障业务经营依法合规。
3、开展案件综合治理回头看、操作风险专项大检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深化案防,提升案防。
(1)深化案件专项治理,开展案件“回头看”检查活动。根据国务院、银监会的要求,按照省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案件“回头看”检查,对X年经营机构操作风险大检查、信贷法人客户业务专项检查和个人贷款操作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级行党委切实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加强“回头看”检查和重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并举,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治理”的四大原则,扎实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和重点治理工作,努力实现“遏制大要案件发案率,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和追赃率,严处违规行为”的四大工作目标。
(2)扎实有效地开展操作风险大检查,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X年X月份,按照省行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操作风险大检查活动。我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财会等有关部门抓好该项检查工作,本着防范案件的目标,从业务操作、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等各个环节着手,排查柜台风险点,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邮箱,在全辖X个营业机构营业厅内悬挂“举报奖励办法”制度公示牌,以发现苗头漏洞,加强检查的针对性;二是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确保案件苗头得到及时查处;三是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的责任。
(3)认真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
根据省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行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迅速行动,抓好贯彻落实。X年X月X日分行在总行、省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马上进行了工作部署:一是坚决按照总、省行党委的要求,迅速行动,责任到位,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明确重点、把握政策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三项任务、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强化三项内容的学习;三是按照省行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通过专项治理,使全行作风有了一个明显的转变,“打好两个基础”、“树立一个形象”,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防范各类案件,确保我行人力资源综合改革和业务发展顺利推进。(二)召开党委、纪委会,部署开展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当天下午我行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上级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决定成立由分行党委书记任组长的“X分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全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时分行纪委也马上召开了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及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强调要迅速行动,责任到位,要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本行实际确定治理工作措施和重点。(三)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分行党委、纪委于X年X月X日召开了我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辖属各支行行长、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分行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市区营业网点负责人参加会议,强调从思想教育、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行为惩处四个方面扎实抓好本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支行按照分行的部署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四)明确重点,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银监会、上级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各支行、各部门负责人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采取分级按线条负责落实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和排查商业贿赂案件。从各支行、各部门的自查情况来看,现阶段我行未发现重大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下一步我行将严格按照银监会、上级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各支行、各部门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
(4)大力开展合规文化教育
按照省行的部署,为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我行认真部署大力开展以学习“三个指引”,即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防范案件工作指引和查办案件工作指引为主要内容的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合规文化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分行合规文化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一把手挂帅,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和安排,确保机构、人员、措施三个到位。二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是我行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推进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认真总结过往教育活动的经验,丰富创新教育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和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分行党委中心组于X年X月X日组织了学习,学习内容有《X银行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广东省十一五建设计划》、《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等,会议要求广大领导干部要以十六届五中全会为导向,转变思想观念,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积极谋求我行各项业务经营的稳步、有效发展。(3)各层面认真学习。机关员工由部门组织学习,机关员工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一线员工的集中学习则根据工作需要作出适当安排,由各营业网点负责人按要求抓好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组织员工开展“案件防范工作指引”和“四个一律”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4)专题研究部署抓好教育活动。X年X月X日分行纪委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抓好以学习“三个指引”为主要内容的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并针对本行实际,提出近期重点抓好作风教育和责任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教育,促使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中纪委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总行党委提出的“七条禁令”,培育和树立勤俭办行、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加强对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和“责任重于泰山”教育,使之做到恪尽职守,忠实而严格的履行职责。
我行通过最近几年的努力,内控制度建设已有了较大的改善,内控管理不断强化,内控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违规违章问题逐步减少,从根本上改变了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的局面,确保了银行安全营运。
三、不足与教训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行当前存在的问题与金融改革发展的要求,与系统内整体形势和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的距离。去年系统内自查发现的问题还未整改纠正到位,而且部份操作违规问题是屡查屡犯。由此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和合规经营的有关规定还不严格,在处理了一些违纪干部后,领导干部自我保护意识整体增强,但也存在被动地强调风险防范,个别甚至有消极情绪。反映出科学发展观在各级行特别是基层领导中还落实不够,经营与管理、速度与效益的关系还未处理好,畸轻畸重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基层经营单位内控监督还不够有力,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够坚决,对员工思想行为的排查不够到位,操作风险引发案件的隐患仍得不到 有效控制。银行内控文化尚未真正建立,控制分散与控制不足并存,特别是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自律监管能力和监督制约能力还有待加强,与基层存在大量操作风险相比,监督、制约力量及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明显不足,检查频度和力度不够。监督部门对风险点研究分析不够,指导防范不力。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落实。
四、对今后案防工作的看法和设想
第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作用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而言,监管权力的异化,将削弱监管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大众利益,甚至导致金融风险。只有在权力流转层面建立起有效的制衡、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权套利问题,保障监管权力的正确使用。XX银监局总结历年经验,按照监管业务性质,逐步形成前、中、后台的立体监管,其中,前台为一线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等工作。中、后台为包括纪检监察在内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为确保监管工作健康运转,提供监督、服务、管理等职能。一、以分权制衡权力,防止权力部门化。构建新的监管组织架构,厘清监管前、中、后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从部门层面实现监管权力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一是实现审批权与检查权相分离。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类业务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现场检查等风险监督类业务由现场检查本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部门与非现场监管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二是实现检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现场检查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罚。三是实现管理权与监管权相分离。办公室、统计信息部门等中台部门负责对监管前台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条线管理。二、以流程规范权力,防止监管权力的滥用。一是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实现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按照流程要求,检查前检查组将立项审批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检查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年度终了后纪检监察部门对上年度开展的各项监管工作进行后评价。二是矩阵式制约。在新的监管架构下有两条监管控制线。一条是由非现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机构监管线。另一条是由现场检查部门、业务创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的功能监管线。在业务审批时,功能线与机构线相互制约,共同协商决定准入事项。三是监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内部宣传媒介开设“现场检查动态“、“非现场监管动态“栏目,定期对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三、以制度管理权力,防止监管权力寻租。有了健全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功效。通过增强制度对监管业务的覆盖面和融合度,使监管权力的得到正确的行使。一是组织人事制度中增加对人力资源集成的职责。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选调监管干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人情因素的干扰。二是将履职问责要求落实到监管制度中。根据监管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三项监管责任,即市场准入实行合规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实行主监管员负责制的目标责任管理,现场检查实行主查人负责制的项目责任管理。三项责任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履职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是将双人监督的原则落实到报告制度中。新的监管机制对各法人机构逐一明确主监管员及其职责要求,建立职能部门与主监管员的双线报告制度。四、以后评价监督权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通过第三方的角度及时发现监管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各部门规避风险、改进工作。后评价机制将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等各个监管环节统一视为具有不同职能的监管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进行归类汇总,建立“合规性“、“规范性“、“充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5维的监管质量控制体系,对监管项目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控。
第三、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
一、大力开展“三个培树”
一是大力培树争先创优之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时刻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只有团结拼搏、不甘落后,以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以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开展工作,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区进位争先。
二是大力培树勤奋好学之风,始终保持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有干一番事业的良好愿望,更要有创一流业绩的过硬本领,而过硬的本领是靠勤奋学习得来的。因此,做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职责、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通过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里手、组织协调的行家里手、调研写作的的行家里手。
三是大力培树求真务实之风,始终坚持言行一致、务实诚信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坚持鼓实劲、求实效、说实话、办实事。查办案件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以满腔热情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努力做到“三个提升”
一是努力提升朝气。要克服思想保守、满足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惰性思维方式,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思想状况,保持高昂的斗志、冲天的干劲和蓬勃的朝气,牢固树立“忧患意识”。二是努力提升锐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反腐倡廉的任务愈加艰巨,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战线的最前沿,只有始终保持昂扬的锐气,才能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使腐败行为望而生畏。三是努力提升正气。人无正气不立,官无正气不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特殊的岗位和神圣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浩然正气,要顶得住歪理、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到行为举止光明磊落,遭受挫折不屈不挠。
总书记的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意义重大、既富有深意,又饱含感情,既充满期待又提出了严格要求。学习了总书记的讲话,备受教育和触动,备感压力和责任。
自己作为纪委书记,要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贯穿于本职工作之中,要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围绕中支党委中心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作为开展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学习,为保持思想纯洁打牢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知与行,首先要解决知的问题。如果凭一知半解、凭主观愿望、凭老的经验,不加强对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是适应不了人民银行岗位的履职要求的。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工作创新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始终保持与党在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行。
二、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作风纯洁树形象
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也是党的纯洁性的具体表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必须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通过开展调查研究、谈心、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倾听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深入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把自己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健康性。
三、认真履职,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开展
根据总分行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实际,尽早策划部署和落实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为保证这一制度的贯彻实施,结合辖内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了各分管行领导和责任部门,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人民银行工作职责和公权力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覆盖到哪里。
(二)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削除滋生腐败和案件发生的土壤和条件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突出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夯实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从而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建立完善制度执行力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把长效机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建设、监督机制建设、案件防控等工作加以统筹,协调推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要牢固树立制度防腐的理念,紧紧围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等各项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有效管用、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深入开展案件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案件的发生
基层人民银行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涉及要害岗位和风险环节多,打牢案件防控基础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要从思想教育、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监督制度等多方面改进和完善案件防控工作措施,深化案件防控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案件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基层央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工作力度,积极打造优良的行风行貌。要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日常的行风监督与集中评议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以岗位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行为规范化管理为形式、外部监督为保障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银行协助执行概述
银行协助执行是银行依法协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被执行人(含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或强制扣划的行为。银行协助执行行为既是法定义务的强制行为,又是关系到广大客户和银行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行为,因此必须依法办事。银行协助执行行为的主体是银行和执法机关。银行协助执行的方式有三种,即协助查询、协助冻结、协助扣划。其中,协助查询是指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储户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冻结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法律规定其期限为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如不办理续冻手续,原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解冻。冻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
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其开户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不经查询也不根据被执行人账户上
存款金额的多少,直接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或部门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先向其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先查明应冻结的现存金额,再根据查明后的情况决定是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协助扣划是指银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二、协助执行的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规定是确立银行协助执行义务最根本的法律依据,该规定明确界定了要求银行协助执行的单位之权利来源,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直接赋予执法机关对单位存款的查询权,而其他协助,包括对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和扣划,以及对单位存款的冻结和扣划,则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有权要求银行提供协助执行的单位及其权利来源的依据分别如下:一是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其依据分别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纳税人在规定期限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
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可以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机构的存款账户。
《海关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超过三个工作日仍未缴纳的,海关可以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存款内扣缴。《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海关查明,确属来源于走私行为非法取得的存款、汇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银行或者邮局暂停支付,同时通知存款人或者汇款人。暂停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察机关有权对个人和单位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但无权扣划,依据分别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因侦查工作的需要,行使与检察、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因此,对于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存款,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同样享有查询、冻结权,但不得扣划。
《国家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安全
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规定》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原由公安机关主管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国家安全机关的性质,因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根据以上规定,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一样,可以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含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但不能扣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了《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走私犯罪侦查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履行对走私犯罪的侦查职能。作为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可以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冻结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存款,但无权扣划。
三是监察机关(包括军队监察机关)有权对单位和个人存款进行查询,但无权冻结和扣划,依据为:《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是审计机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仅有权查询单位存款,依据为:《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人员通过审查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四)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三、银行协助执行的操作程序
上述的法律、行政法规仅仅界定了执法机关申请银行协助执行的权利来源,但无论是作为
申请方的执法单位还是作为被申请提供协助执行的银行,在协助执行的操作过程中还应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
(一)检查并核实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应注意审查执法人员所在的单位是否有权要求提供所需的执行协助,证件是否是持证人本人所有,证件是否超过了有效期等。如发现有不符合之处,应将证件退回,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并在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上注明。作出查询、冻结、扣划决定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在同一辖区的,银行也应当协助执行,不受辖区范围的限制。
(二)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执法人员提交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审查时,应注意以下:一是协助执行通知书应为有权部门县团级以上机构出具;二是“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上载明的被申请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三是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四是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但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有权机关在冻结、扣划个人存款时,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三)经办人员要审查申请单位要求协助执行所依据的相关文书。如申请协助冻结的应出示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又如申请协助扣划的应出示有关生效法律文书,如终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支付令、制裁决定书副本、仲裁裁决、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律文书等;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等,同时要注意审查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此外,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的要求,银行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时,涉及其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
审批工作的,应当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得拖延推诿。对此,在接待协助执行时,如与执法人员发生上述程序上的争议,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因为作为直接由人民银行管理的商业银行,应当执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内部审核工作并不是故意推委与拖延,更不是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而是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履行银行的内控管理规定。
(四)查询、冻结、扣划的具体经办程序。银行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对此,省行职能管理部门在转发《管理规定》的同时,制作了相应的登记表,要求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填写后,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共同签字。
银行在按照规定完成协助执行行为后必须将协助执行通知书正本连同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起附在被执行人账户上,同时必须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并退回给执法机关。在填写时,应当按照实际协助的执行事项的如实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对于被执行人的户名、银行账号及执行金额(被查询、冻结、扣划金额)和协助日期都必须认真细致地核对无误后才能退交执法机关。
四、特殊情况下银行协助执行的处理
(一)对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的协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等的通知》中规定:当证券经营机构为债务人,人民法院确需冻结、划拨其交易清算资金时,应冻结、划拨其自营账户中的资金;如证券经营机构未开设自营账户而进行自营业务的,依法可以冻结其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异地清算代理机构清算账户上的清算资金,但暂时不得划拨;
人民法院对证券经营机构的交易席位进行财产保全或执行时,应依法裁定其不得自行转让
交易席位,但不能停止该交易席位的使用;
交易保证金由证券交易所专项存储,人民法院不应冻结、划拨交易保证金。但在该资金失去保证金作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
(二)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冻结、扣划。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一旦合法成立,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应优先保护债权银行的权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规定,法院对上述保证金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只有在上述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如信用证无效或过期,因单据不符而拒付信用证款项并且免除了对外支付义务,保证金扣除了相应款项后的余额部分等,人民法院才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三)保险箱业务的司法协助。总行在《关于对广东省分行保管箱业务提供司法协助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当保险箱中的物品成为被执行的标的物时,银行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依法予以协助办理相关执行事宜。凡是保管箱中的物品属于不便搬运、易地不便存放和依法应发还给受害人情况的,应当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司法机关坚持要带走的,应当予以办理。
(四)封闭贷款的管理和协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封闭贷款管理办法〉和〈外经贸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不得对债务人的封闭贷款结算专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不得执行被执行人的贷款结算专户中的款项。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其他款项打入封闭贷款结算专户的,人民法院可以仅就所打入的此部分款项采取执行措施。
(五)纪检机关的查询、冻结。监察机关和纪检机关是合署办公,行使两种职能。如纪检机关在办案中确需到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存款或者冻结存款时,无论是以纪检机关
名义立案,还是以监察机关名义立案的,均应以县团级以上监察机关名义使用监察文书,并应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监察机关还是纪检机关在要求银行协助时,均应使用规定格式的文本,此文本格式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和监察部的联合发文《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附件格式(含立案审批表、提请保全书、提请解除保全书)。
(六)价格主管机关的查询。政府价格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协助查询,依据是《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二)查询、复制与机构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应当注意的是,在前面提及的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中却未赋予政府机构主管部门查询权,但依据《价格法》其可以查询,因此,笔者认为当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前来查询且手续齐全时,银行应当适当提供协助。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询和冻结。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查询单位存款,有权暂停结算单位和个人的存款账户。该《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凭批准文件向银行查询。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银行暂停支付。暂停支付的数额不得超过违法金额的数额。暂停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据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询、冻结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但不得扣划。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实施细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此次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也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了有权查询、冻结的机关之列。各行在经办时,可视个案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五、银行在协助执行中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银行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对已被
冻结的款项扣收贷款本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在办理完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因银行工作人员无故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或故意推诿拖延致使执法机关延误时机,或为被执行单位通风报信而导致执法机关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责令银行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于已经冻结的款项,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得擅自解冻、划拨。对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原冻结单位的解冻通知为准。超过六个月的冻结期限且法院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如银行擅自解冻并划拨的,应由其负责将款项追回,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直接人员追究责任。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向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提出异议。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均要求冻结或扣划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注释:
①《中华法学大辞典民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
②《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规定制度选编》,(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内部资料),第150、151页。
③张培连《投资探索》,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内部出版资料)。1993年第2期37页。
【关键词】基层央行 纪检监察
近年来,人行澄迈支行纪检组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积极主动作为,狠练内功,通过明责担当、合理安排、规范程序、加强学习,扎实抓好纪检监案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勇于担当,做到一个“敢”字
“学党纪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是当前广大党员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澄迈支行纪检组的理解是,除不踩法律红线、不违纪党规、守住道德底线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敢于担当、敢于做为,特别是做为纪检监察干部。今年初有一支行行长在聊天时谈到有的领导干部责任担当不够,怕得罪人,不敢抓,不敢管,层层传导意识不强、能力不够时,当场问澄迈支行纪检组长洪民胜:“如果是你,你敢吗?”,洪民胜同志是这样回答的:“可以负责的回答,敢!”。这几年来,澄迈支行纪检组在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上确实做到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对党组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敢提不同意见,敢适时提醒,对各部门、各位员工,做到敢抓敢管、敢于问责。比如,在今年支行大院进行翻修时,有干部提出为配套美观,将办公楼稍微破损的后走廊全部拆了重新搞过,对此,纪检组提出异议,指出后走廊只是稍微破损,还能用,没有必要为了配套而铺张浪费,党组书记、行长罗忠贵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
二、合理安排,为求一个“稳”字
一是结合各项纪检监察业务的要求、特点,合理进行安排,力求稳定、有序开展。这几年来,对各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澄迈支行纪检组是这样安排的,年初制定计划,每月各股室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纪检组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点排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同级监督检查、党风廉政量化考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等业务检查;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则与支行的学习教育计划、党支部的“”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支行党建宣传教育范围一并进行,如果中支临时下达任务,则穿插其中,灵活安排,力求做到各项纪检监察业务有序、稳定、合理安排和开展。二是建立稳定的执纪监督检查模式,破解纪检组人手少、工作量大问题,主要做法是整合各项业务检查,根据同级监督检查、党风廉政量化考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存在内容重复、交叉的特点,将这几项业务检查整合成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检查,分别立项,统一进行,一次性进场搞完,材料则分开做,避免重复浪费,减少大量人力、物力,检查时以纪检干部为主,适时抽调相关业务骨干,交叉进行检查。目前这个检查模式已运行了三、四年,效果很明显。
三、规范程序,注重一个“细”字
一是细化纪检监察程序,不漏一个环节,有效避免走形式。比如风险点排查,我们是将全行30个岗位355个风险点一一罗列出来,一条一条地认真进行勾兑排查,不留死角;又比如同级监督检查,在确定全行一个总体方案立项和总结外,我们还对每个股室都做到有方案、立项审批、进场通知书、工作底稿、检查意见书、确认书、检查评价、整改报告等,真正做到将执纪监督细化到每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不走形式,达到执行监督的效果。二是细心收集各项纪检监察业务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电子版、纸质材料同步进行,详细到每一个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信息反映,具体到每一张工作底稿,既方便查阅,又利于年终归档。
四、亲力亲为,坚持一个“亲”字
今年8月初,中支纪委赵书记到澄迈支行调研时说过一句话:“纪检组长做为党组成员,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做为纪检组长,既要落实监督责任,还要落实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对于赵书记这句话,我们是这样理解的:一是做为纪检干部,首先严格要求自己,要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首先自己干净了,才有资格去监督检查别人。从这个意义上讲,纪检组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长必须负主体责任。二是做为纪检组长,必须要亲力亲为,抓好纪检组内部管理工作,要做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不当甩手掌柜。澄迈支行这几年来其实一直都是这样做,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我们纪检组有两个人,平常我们都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切实提高认识,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同时,包括纪检组长在内,都亲力亲为,亲自动手,尽量熟悉掌握各项纪检监察业务担任程序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近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材料、工作信息、党内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等都是由纪检组长亲自撰写,并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4篇。
五、学无止境,贯穿一个“学”字
澄迈支行纪检组这几年来始终坚持加强学习教育,结合支行开展的“三基学习”“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开展专题辅导、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学习、党纪党规、学业务知识和的系列讲话精神,把学习的内容学懂、学透,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做到学习教育与纪检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不断提高纪检组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我竞聘的职位是XX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下面我把本人的基本情况、竞聘优势、工作设想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个人基本情况
我叫XX,现年46岁,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74年参加工作,1980年到人行XX县支行工作,先后任工会主席、总稽核、副行长、行长,1999年8月交流到人行XX支行任行长、党组书记至今。
二、竞聘优势
参加人民银行工作24年来,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工作过,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尤其是具备了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理论水平。通过“三讲”教育和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政治思想水平,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和奉献央行金融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在支行工作中,我紧紧把握新形势下思想工作的特点,提出了“以德治行”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德服人,以德育人,以德治行,以德兴行,加强团结,坦诚共事,树立了党组的权威,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撰写的文章《浅谈以德治行的重要手段及有效途径》被XX分行宣传部评为一等奖;“三个代表”学习心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促进支行各项工作》被济南分行宣传部评为三等奖。
面对不断发展的改革形势,我加强了对金融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先后在河南银行学校、郑大金融系、河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学习,工作中注重把学到的业务理论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围绕金融体制改革,针对县级央行如何运用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我撰写了多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先后有7篇文章被《金融参考》、《中国金融市[!]场》、《济南金融》、《金融理论与实践》等杂志刊发。在我的带动下,全行员工主动参与到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中去,使支行的这项工作始终保持在全辖的前列。
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是职能调整前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农村信用社严重的风险状况,我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摸清风险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摸清底数,分类排队,一社一策,堵口清淤”的工作思路,各社的显性风险很快得到控制。此后,我们督促指导农村信用社开展以贷款上柜台为载体的“联农桥”富民工程,大力筹措资金,积极在全县发放农户联保互保贷款,支持“三农”发展,切实解决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实现了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增效的“双赢”目标。XX市人民政府和人行XX市中心支行20__年专门在XX县组织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在我们的努力下,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出了困境。20__年XX县农村信用社亏损154万元,扣除政策性因素,已基本实现盈余。全省农村金融会议对我们(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的监管经验专门组织了交流学习,支行连续两年被XX分行评为“监管先进单位”。
由于平时工作抓得细,抓得牢,XX县支行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行的肯定,市中支先后在我行召开工会职代会会、行务公开、安全保卫、内审等工作现场会;我行组织的“1+1”读书活动、行务公开等方面的经验也多次被济南分行转发推广。特别是20__年,我行率先在全辖实施行务公开,对金融服务、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等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行务公开栏、职代会等形式定期向群众通报,进一步增加了党组工作透明度,促进了班子建设,架起了联系群众的桥梁,形成了良好的行风行貌,提高了整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历年来,我支行参加的上级行组织的各项比赛,均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连续5年保持了中心支行级双文明单位,连续5年被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上述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自己平时努力的结果,但更是市行
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行各科室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我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表示真挚的感谢!三、工作思路
如果我此次竞聘成功,我将认真贯彻总理在中纪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人总行和济南分行纪委的要求,紧密围绕人民银行职能定位,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好以下工作:
(一)摆正位置,按组织分工,密切配合行党委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中支“A级行五连冠、创建总行级双文明单位”目标。我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形成团结合作、善于补台的作风。
(二)在中心支行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不走样,各项工作不断档,各项规章落到实处。依靠广大职工,依靠工作在一线的许多优秀的纪检监察同志,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一岗双责”工作,增加纪检工作的可操作性,将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到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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