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湖南绥宁支行自加压力,创新内控案防新举措,追求“零差错、零案件”工作目标,有力推动了全行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到2013年10月,该行创下了连续28年无经济刑事案件的骄人佳绩。先后荣获湖南省“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普法先进单位”、“治安模范先进单位”和省、市分行“从严治行先进单位”、“金融先进单位”、“基层先进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先进单位”、“案防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严格人本管理,确保责任到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业务工作与内控案防工作两手抓,两手都硬的经营指导思想,本着内控先行、案防从严的原则,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案防理念。一是优化案防工作人文环境。近年来,该行以人为本,尊重、关心、爱护员工。想方设法提高员工待遇,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营造一个既充满原则性又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生活氛围,打造一个团结、务实、友爱、和谐、共进的团队,使员工既严肃紧张,又生动活泼、舒心、畅心、安心地工作和生活,促使员工更加爱岗敬业,更加珍惜职业生命,将自身价值实现同工行发展紧密结合,从而从源头控制了员工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引导全行员转变观念,树立起“案件可防,风险可控”的信念,工作中追求“双零”目标,达到管理出效益,案防出效益的目的。三是突出全行员工安全防范教育,在全行上下形成了案防无小事、案防无淡季、案防出效益的共识。三是落实营业网点案件防范领导包干负责制和行级干部跟班检查制度,员工之间签订联保责任书,共负责任。四是开展了员工业务培训,突出了内控、案防、安全保卫、预案、内控综合评价等内容的学习,并创新了考试方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提高了员工业务水平和预防各种风险事故的能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杜绝事故。
严格案防问责,确保整改到位。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日常业务中员工违章操作和管理层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追究力度,切实落实上级行关于案防工作的“三不放过”、“四个追究”和“五项规定”,加大对不履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加重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制的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依法合规经营,完善案防工作问责制。对支行以及上级行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问题,严格对号入座,落实责任人,并根据问题的轻重,个别谈话,重点说教,狠刹违规违章歪风邪气。对行级干部、部门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控、案防、安全保卫职责的不作为,在行务会上讲评,落实责任,按章办事。
严格检查监督,确保监控到位。为强化风险点的监控,该行把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做到操作层与监督层、监督层与管理层“两分开”,制定了支行《电视监控“四定”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对营业网点和柜台业务风险点实施有效监控。一是实行营业网点“一总两员”检查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钱箱监管员、会计监管员的作用,增强“一总两员”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实施重点时间、重要网点、重要柜员、重点业务、重点环节的“五目标”监控,对风险情况及时预警,实现了监督重点的转移。二是落实“三制”和“三查”制度。“三制”即:认真落实总会计坐班制、营业经理工作责任制、营业网点主管卡、主办卡、经办卡同时当班制;“三查”即:钱箱监管员早、晚查柜员钱箱、保卫技防专干每天两次对网点巡查、双休日、节假日行领导值班巡查。三是做到“三关注”。检查监督人员在工作中,关注员工的工作细节,关注员工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关注员工所在岗位的风险点,特别关注“一岗多责”人员的工作。四是严管“三种人”。严格管理行级干部、部所主任和客户经理八小时以内工作,监督其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严格这“三种人”的请假制度和对外公关行为。五是突出三个重点,对易发案的风险部位、环节、岗位,逐个排查,加大监控力度。即:加强对柜台业务的监控,加大对柜员权限卡、钱箱和金库的管理,加重对上下班交接、钱箱出入库和授权业务等业务环节的监控力度。
严格案防机制,确保制度到位。在内控案防工作中,该行着力做好内控案防的“三化”工作,即日常化、规范化、文档化。一是坚持“三会一查”制度。平常无论工作再多再忙,坚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内控管理工作会、防案分析会和员思想行为动态分析会,遇到行长不在家,则由纪检委员主持,每次会议明确主题,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会议纪要。二是规范行长、分管行长、部所主任案防履职报告制度。为严肃履职报制度,纪检部门每月对各分管行和部所主任上交的案防履职报告内容进行检查,在内控、案防分析会上进行案防履职报告讲评,效果较好。加大对不作为、不履职的处置力度,从严处理假履职报告行为。三是建立了《员工工作质量、营业网点主任违纪档案管理办法》,平常支行检查和上级行的检查发现的业务差错、违纪情况全部记入档案,每月在全行通报一次,从而促进了支行“零差错、零案件”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四是扎实开展“扫雷工程”。真正把“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雷”贯穿到整个工作中,引导员工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今不行、禁而不止的陋习。五是开展“三零竞赛”活动,促进“双零”目标实现。今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订了支行《实现“零差错、零案件”工作方案》,开展了以一线柜员零差错、营业网点主任零违章、党员、领导干部零违纪为主要内容的“三零”竞赛活动,不断深入、丰富活动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在,一线柜员执行制度和按章操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了,案防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绝大部分员工中把“风险首位、内控优先”作为行动准则;网点经理改变了过去当班刷刷卡、授授权的粗放管理方式,忠实履行案防职责,促进了全行核算质量大大提高,确保了“双零”目标的实现。
为扎实推进我市直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文化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文化工作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目标: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局党委和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二、强化局党委主体责任。
局党委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的主体责任。
(一)完善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局党委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经常分析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作出决策、部署推进、督查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2.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完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深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
5.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派驻纪检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6.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7.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二)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局党委书记是市直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
3.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听取派驻局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排名靠后或职工群众反映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zhu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6.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点评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廉政勤政、落实“一岗双责”。
(三)明确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责任。
局党委其他领导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指导分管处室、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落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市纪委派驻市X局的纪检组,对市直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指导局机关纪委工作。
(一)维护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组织协调。
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三)严肃查办案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四)深化教育预防。
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五)强化执纪监督。
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
(六)严格追究问责。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
(一)加强廉政教育。举办培训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要上一次廉政党课。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强化“以案说纪、以案促廉”效果。
(二)深化作风建设。
坚持整治“四风”不放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重大考核评比、文艺评审和重大文化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三)从严管理干部。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动议、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和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对于廉政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不得列为提拔考察对象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民zhu评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严格依法行政。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推进民zhu管理。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zhu化。坚持和完善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凡涉及到单位发展的全局性事项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单位发展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收入分配方案、劳动用工、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保险福利、奖惩办法等都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审计监督。
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部审计。单位重大业务支出财务人员要提前介入。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对直属单位开展一年一审的内部审计工作,坚决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设备政府采购、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和有关专项财务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重大文化活动、重点剧目创作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奖惩、任用、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党内监督。
落实好民zhu生活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要情况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和审批(执法)事项等“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八)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文化系统人才、资源、阵地等优势,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探索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九)严肃查办案件。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力度,对实名举报要进行反馈和回复。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及时上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腐化堕落案件,坚决惩治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履职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局党委要对做好全年度党内廉政建设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作出部署。年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局党委递交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抄送市纪委第四纪检组。局党委按照要求分别向市委、市纪委递交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开展廉政谈话。
制定实施《X市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把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经常提醒督促,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民zhu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或个人,局党委、纪检组要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干部,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配强配齐纪检监察队伍。
逐步构建结构完整、责任明确、人员充实、监督有力的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指定一名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单位党组织要落实纪检委员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的领导,配备一名从事具体工作的纪检员,每年年底向局机关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情况,同时抄送市纪委第四纪检组。
(四)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分管的领域、单位出问题谁负责,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政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一、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每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研究制定本年度切合地方、部门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倡廉战略方针。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有效途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进”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
五、认真履行制度建设职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十项制度,为反腐倡廉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证。
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继续组织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行政监督法》,要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着力于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加强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今年中央提出的查案重点,加大对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重视做好基层工作,建立有效的处理机制和初信初访责任制,妥善解决群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
九、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要切实解决干部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十、推进源头治理,着力预防腐败。要按照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六项改革”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民主。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十一、实行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认真抓好实行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落实责任制工作要每半年自查报告一次,每年度向镇党委、政府本作一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述职报告,年终总结报告镇党委、纪委。要把党风
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代会报告。
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 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镇纪委各项建设措施、明确纪委书记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班子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
14.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5.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 每年向党代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家庭发生的重要事项。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7.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9.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
(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个性责任清单
1. 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安排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人大“两个机关”、“两个一线”建设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大工作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廉洁履职新形象。
(4)强化人大工作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
2. 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5)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分管下属单位和所保村开展从严治党教育讲座,针对分管领域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2)每半年在适当场合、时间范围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分管部门、所包村对从严治党工作、党分廉政建设上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使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涉及分管领域、下属单位人员政治安排、待遇安排和工作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5.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对全镇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 . 党委委员专职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结合专职委员分管工作和党委委员共性清单,细化各专职委员责任个性清单。
中共XXX镇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
中共XXX镇委员会及其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
一、镇党委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委全会报告。
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市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做到“七不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14.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2.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3.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街道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
4.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委书记排名、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副书记、镇长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办事处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办事处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践行党委廉政承诺,严格遵守领导用权“十不准”制度。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 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20.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1.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2.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
(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个性责任清单
1.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
(5)整治政法系统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2. 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
(5)整治政法系统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从严治党讲座,针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2)每半年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对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4)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各党外人士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5.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组织安排党委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村党支部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的检查考核。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
(4)强化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网络正能量。
6.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从严治党讲座,针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2)每半年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对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4)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各党外人士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7.副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落实“两个责任”是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对内蒙古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8337”发展思路,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富民强区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落实主体。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履行集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选好用好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指导,履行分管职责,落实具体任务,注重日常监管,搞好廉政风险防控。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要按照和党内相关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2019年,威信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中心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融媒体中心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压实“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1、明确分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
我中心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属县委直属事业部门。中心领导班子陆续配备上岗。根据实际情况,中心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做到中心班子成员人人身上有责任、有要求、有目标,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中心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履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分析制度,今年中心向宣传部纪检组报告履职情况2次,班子成员向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2次。
2、签字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中心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自己分管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和压实。同时,实施定期履职报告、履职情况分析和履职约谈制度。2019年,中心主要负责人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两个责任”履职约谈1次,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向只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1次。通过责任约谈、履职情况分析、点名通报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不断压实责任。
为实现廉政档案动态管理,中心还建立健全了单位中层干部的电子廉政档案,认真完成《基本情况表》、《任职廉政谈话登记表》、《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的填写。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反腐倡廉软实力
1、常敲警钟,增强廉政从业意识。一方面是突出集中教育学习,定期在主题党日活动和班子会议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县纪委文件,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共同分析单位面临的形势,并在会上就新闻工作纪律、节假日注意事项、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提醒、通报、强调。2019年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5件次;另一方面是以上率下全员学习。中心党支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利用在双河村长岭异地搬迁安置点开展读书班的有利机会,组织党员及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全体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
2、文化引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文明家风”专题报道活动。组织采编人员深入一线报道文明家风系列活动,让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受到良好引导,树立文明廉洁的家风。二是建好阵地,推动廉洁宣传工作。加强对传统媒体威信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微扎西”的运用,积极完善纪检监督形式,着力做好廉政新闻报道,比如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廉政标语滚动播出等,全面营造廉政教育学习氛围,提高中心廉政建设的软实力。全年在威信广播电视台和微扎西刊播廉政稿件22篇。
3、立足新形势,制定完善单位管理制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闻宣传队伍,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廉洁性和专业性,我中心根据新形势的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针对新闻队伍工作特殊性,对新闻采访报道纪律做硬性规定。一是不能接受采访对象的钱物;二是不能从事新闻宣传以外的商业活动;三是必须坚持党性,以优秀的作品,传播正能量,引领良好社会风气;四是保持新闻人良好形象,树立正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组在日常廉政建设中基础性作用。
1、作风建设监督常态化。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主动接受宣传部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中心党建工作督查内容,通过工作检查、完善资料、走访职工等方式开展廉政检查,主动邀请纪检组对单位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一些职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廉政建设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有效遏制,实现了纪检组对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指导。
2、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预防,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融媒体中心中央厨房建设等环节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3、“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监督制度化,公开化。通过班子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研究,民主表决,对结果进行公开,全面接受支部所有党员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确保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
(四)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着力打好“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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