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落实党风廉主体责任总结]突出三个“抓手”促主体责任落实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主体责任决定和影响着监督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宁化县紧扣三个环节,积极推行“三谈两述一公示”、“一单一函一报告”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以“紧扣三个环节”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

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推动责任落实。在工作中紧扣三个环节。

一是细化分解明责。将明确职责任务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和前提。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责任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明政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廉政教育、领导和支持办案、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民主决策、加强基层党风建设、作好廉政表率十个方面,将党委的主体责任细化为33项,进一步明确党委落实主体责任6项制度。2015年年初,为督促全县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宁化县委与各乡镇和部门签订了纠“四风”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党委(党组)在纠“四风”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通过细化职责,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二是检查考核促责。将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点和关键。年初及时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2015年年底,宁化县委县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对16个乡镇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同步开展对县直单位的检查,把检查结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内容,作为对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严格举措问责。将严肃纪律、严格问责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及压案不查的单位,严格“一案双查”,严肃追责。截至目前,有11个单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3名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以“三谈两述一公示”为抓手,强化责任传导

以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方式督促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推行“三谈两述一公示”。

“三谈”,一是开展领导约谈。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分组对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一把手”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约谈活动,着重对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反馈提醒,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2015年以来,已对全县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全覆盖约谈,对15个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重点约谈。二是开展电视访谈。组织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电视访谈。访谈着重结合各自单位实际,围绕树好自身形象、严格自觉自律、推动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举措,目前已经播放12期。三是开展任前必谈。会同县组织部门对新提(转)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2015年以来共对126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

“两述”,一是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在2015年召开的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全县16个乡镇党委书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县纪委委员的评议。二是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和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县委针对各单位述职述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以及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

“一公示”,即实行党政一把手“10+1”廉情公示制度。把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廉情公示的重要内容(包括10项常规内容和1项点题内容),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或年度工作总结时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建立领导干部廉情档案,加大随机抽查核实力度,对不按要求报告的追究责任,对廉情公示内容不实的暂缓提拔或不予提拔。

以“一单一函一报告”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

立足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委(党组)、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县委这三(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个层面的责任主体,推行“一单一函一报告”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单”,即向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列出问题清单。根据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向乡镇党委、县直部门下发《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严格按照“一问题一台账一整改”的要求,对问题清单涉及的事项逐条审核销号。2015年以来,共向2个乡镇党委、3个县直部门发出5份问题清单,已落实整改4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

“一函”,即向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发送提醒函。针对分管部门、挂钩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发送《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函》,督促提醒其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四个亲自”(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抓好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目前,已发送督促提醒函2份。

“一报告”,即向县委进行专题报告。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新思路、新方式,强化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不定期向县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专题报告》,协助县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2015年以来,围绕行业协会管理不规范问题,向县委递交专题报告1份。

(作者系中共宁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海峡通讯》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点击进入“全国党建期刊博览”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