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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最近,中央政治局讨论纪检机构体制改革问题时再次强调,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谈一些体会。
一、牢固树立“两种意识”,履行主体责任有担当
党委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这种领导地位决定了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牢固树立“两种意识”, 增强承担主体责任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一是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执政意识。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各级党委要始终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努力建设廉洁政治,切实把党建设好、把党员队伍管理好。要避免出现把党的建设视为软任务、软指标,把反腐败与经济社会发展看成“两张皮”,对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现象。二是牢固树立“责任田”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的“责任田”,不抓或者抓得不好都是失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里,牢牢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有”:一是有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每年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同时部署、同时提要求。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市委常委每人都给分管的部门上一次廉政党课。8月上旬,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主题,我为全市领导干部上了一次廉政党课。二是有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常委班子抓经济工作落实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对各种消极腐败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到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为执纪监督机关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确保依纪依法惩处腐败、问责干部。三是有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平衡计分卡绩效考评的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同时检查和考评。四是有创新。不断适应北部湾开放开发形势需要,在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和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如我市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该中心交易,有效遏制了权力寻租行为。
二、抓班子带队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正人先正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一把手”的言行,是一个地方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古语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从实践来看,“一把手”如果在廉政方面上出了问题,往往会导致不良后果。一是腰杆子硬不起来,对当地的腐败现象不敢管。二是没有威信,提廉政要求无人听、没人信。三是带坏一方风气,往往官风败坏、腐败现象严重。党委书记要从自身做起,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政准则》等各项廉政法规,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既是党委书记的政治责任,也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前提。
(二)选好用好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加强制度建设,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永恒的主题。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完善体现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改进领导干部实绩考察、实绩公示制度,在干部考察、任职前公示和年度考核等环节,提高干部考察质量。一是市委人事酝酿会积极探索实行“5+X”的机制。除书记、市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外,邀请分管领导、考察组长或主考官列席人事酝酿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发扬民主。二是坚持和完善“一提名两推荐五差额一表决”的干部选任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三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提高干部队伍活力。规范竞争性选拔方式,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如出台了《关于完善市直机关单位科级干部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打破部门壁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级岗位的竞岗。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用人氛围。围绕“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发展导向、为民导向、务实导向、清廉导向、团结导向、公正导向”六个导向,强化以实绩论英雄、从实绩看德才、凭实绩用干部的理念,注重基层导向,在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搬迁、信访维稳、乡镇基层“四个一线”和对外开放、服务群众“两个窗口”选人用人,拓宽基层干部成长渠道,把一批党性强、作风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在各级干部中形成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三)从严管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查处、问责等手段,切实解决一些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弛、为政不廉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任期考察、谈话诫勉、组织函询、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的落实
(一)聚焦民生领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是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领域,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实施阳光效能岗位,加大审批的监督力度。从2012年,市委决定拿出100个重要的审批岗位,实施阳光效能建设,把审批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中,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从立项到决策到实施到效果,整个过程的权力运行要阳光化,都让群众监督。二是聚焦“四风”认真整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敞开大门,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四风”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换位思考,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资金等民生资金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四是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行为。特别要快速、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件、举报件,着力解决好重点岗位干部和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民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1件,其中查处了涉嫌贪污贿赂的市、县区两级部门中层干部、基层站所长35人,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重视治本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在“不能腐”上下功夫。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执行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审核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未经分管市委常委研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不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搞“临时动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规范市委“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管理、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自觉摒弃“小节无害”的思想,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当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坚持制度建设。2012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权力制约监督、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等一批廉政制度,对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实施“阳光效能岗位”制度以来,我市投资软环境满意度一直位居全区第一位。下一步我市将针对腐败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领域,不断探索和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堵塞漏洞,彻底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温床。
严格制度的刚性约束,在“不敢腐”上下功夫。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化“书记抓、抓书记”,建立上级主要领导对下级领导干部约谈机制,解决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市及各县区均建立了县(区)委书记约谈机制,由市委书记对问题较多的县区、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由县(区)委书记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意见较大的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倒逼相关单位和乡镇边查边改,效果很好。其中,浦北县于今年3月中旬启动“书记约谈”机制,至今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参与约谈单位686个,约谈人数1175人,促进存在问题立行立改235件。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重要岗位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政“一把手”带头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扯袖子”,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自身做起,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梳理权力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干部人事、司法审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查找廉政风险点,努力消除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隐患。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不想腐”上下功夫。我市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拓宽教育渠道和阵地,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将之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手段来抓,充分利用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件,因类施教,对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强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纪,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做到警钟长鸣。
(三)对腐败零容忍,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工作。它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也是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的主责。我们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领导和支持执纪机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市纪委监察局对参与或牵头开展的12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目前保留或继续参与17个。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已形成方案,改革后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将向办案工作倾斜,按不低于行政编制数40%的比例配备办案人员,进一步壮大办案力量。二是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根据安全办案新形势,支持市纪委按照办案场所建设标准,建成2个规范化办案点,总面积1000多平方米。各县区也相应建成规范化办案点。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有充足的办案经费,对纪检监察机关需要调配的干部快速办理调配手续。三是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市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眼,提拔重用一批成绩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四是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的大案要案,市委成立专案组,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先后查处市征拆中心腐败窝案、钦南区征拆系统腐败窝案、市水利系统腐败窝案等一批大要案。其中,两起征拆腐败窝案共立案查办违纪违法人员40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37人,涉案公职人员22人、处级干部6人;市水利系统腐败窝案已查明涉案人员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涉及公职人员31人、处级干部6人。
四、构建一个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就要建立健全以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为核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做到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同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环节”,使之成为完整的责任链条。特别是要注重抓住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避免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2012年以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市市本级共对9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8个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作者为中共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