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6日,巡察组向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迅速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办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全体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组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对重点任务、关键环节、时序进度、验收标准逐一明确要求。办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做到行动迅速、标准严格、过程公开、整改彻底,既要有具体措施,也要提出长效制度安排,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务求排查全面,整改到位,落实责任到岗到人,防止问题反复回潮,确保经得起“回头看”的长期检验。
(二)领导以身作则,全员共同参与
办党组始终坚持权责对等的工作导向,主动承担责任,率先作出示范。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党总支、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指定1名处级干部担任协调员,主要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两个月来,先后召开1次全员部署会,3次党组会、3次主任办公扩大会、6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办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大类30个具体问题,深入剖析思想作风根源,努力排查体制机制漏洞,逐个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工作方案》、《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事项责任分工表》,细化为8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完成时限。为抓好整改落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对应责任分工又成立了8个整改小组,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机关党总支在抓好具体党务工作整改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支部)整改进展情况,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庸懒散拖现象。
(四)边查边整边改,提高整改时效
办党组在巡察工作启动的同时,对自身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初步形成了问题清单。在巡察过程中,针对反馈的立行立改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及时上报情况。目前,按整改方案和整改事项责任分工,已经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同时注重建立系统衔接、相互配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为后续整改打好基础。目前,已经先后制定、修订了13项内部管理制度。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重法制业务、轻党的建设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要求的发文偏少等问题。
一是制定《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总支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二是坚持每月初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学习人员扩大到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办主要领导于7月1日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题为全办党员讲党课。分管领导也分别在所在党支部讲了专题党课。三是以办党组名义印发了《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五项清单”》、《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工作方案》等。下一步,办党组将及时跟进上级精神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文件并及时印发。
(2)关于推进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到位,没有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法制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与法制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提供的党组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主要为法制业务工作,党建内容所占篇幅较少,存在把法制业务视同党建工作的情况等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办党组抓党建工作明确了制度、要求和责任。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讲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在每月初召开的办主任扩大会议上,由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做专题工作汇报,对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做到充分讨论、集体决策。三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力度,对各业务处不仅考核业务工作,同时考核对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制定年度办党总支工作要点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深化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从今年开始,对党建工作年初制定专门计划,进行专项总结,针对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提出专门整改措施。在今年党组年度工作报告中,党建内容占到50%以上。
(3)关于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机关没有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等问题。
一是组织办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党务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强化办党组在抓党建中的核心地位和主体责任。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二是办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各处处长全部签订了《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按照“五项清单”的要求逐级建立了“一岗双责”制度。
2、关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制定《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不够及时,督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一是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办结合南京实际,研究起草《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目前《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1月19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17年5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会议,对组织实施《规划》作出全面部署。目前,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正积极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三是围绕《规划》组织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分层次、分批次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四是抓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对标中央、省要求,细化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及时启动年中考核工作。将今年《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全市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全部纳入法治(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政府建设年度考核。
(5)关于对江北新区立法工作中涉及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超前研究、及时跟进不够,推进进程比较缓慢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江北新区立法, 参照外地城市新区立法模式,认真研究江北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会同江北新区管委起草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议案》(草案),6月16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26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我办全程参与、积极配合。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8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赋予江北新区管委会及其职能机构行使行政管理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等行政管理主体资格,同时明确了管委会和属地政府的行权范围和种类,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6)关于对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的法制保障措施不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滞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存在被动清理现象等问题。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一是围绕民生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2017年政府立法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积极推进《南京市旅游条例》、《南京市献血条例》、《南京市防洪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在编制2018年政府立法计划时,把民生热点和重点问题优先纳入,做到立项准、措施实、制度优、效果好,确保民生类的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占60%以上;建立了18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全部立法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重点规范性文件都深入听取对口联系点意见;2017年下半年,选择《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0号)作为涉及民生的重点规范性文件开展第三方评估活动。二是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一致的内容。6月16日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废止<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等2 0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草案)和《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10 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正案的议案》(草案),6月26日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根据国家、省关于“规章每5年清理1次,规范性文件每3年清理1次”的要求,近年来,我办先后组织多轮清理,涉及108件政府规章、342件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对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城建规费征收减免政策、招标投标、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4次专项清理,今年又按照“放管服”改革新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目前,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已经初步形成结果,拟修改、废止政府规章55件、规范性文件148件,近期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7)关于履行文件审查备案、执法监督、复议纠错等法制监督工作时,对一些程序和实体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未予有效纠正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分类审查规范(试行)》,明确了文件审查的工作程序、标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把文件合法关。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投诉、举报反映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函并督促整改,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按规定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三是认真执行《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规则》,通过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等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
3、关于党组会整体功能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够完善,班子成员之间遇事交流不够主动,沟通协商不够及时,班子整体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充分;党组会召开及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工作规则》中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由相关处室负责提起审议,分管领导初审,办党组书记召集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决定。二是7月15日办党组扩大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要求对本次处室主要负责人有调整的,由办党组书记与相关处负责人重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后每年年初办党组书记都要与分管领导、各处处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严格按规定要求召开党组会,明确了记录格式和要求,保证党组会记录完整、规范。四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2016年我办已经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办内部会议制度(试行)》,对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并确定了领导班子议事的范围、程序等规则。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薄弱,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松懈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党组、党总支对抓好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内容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办领导带头,推进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加强指导和检查。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机关党总支负责督查。7月1日,办党组书记在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为专题,为全办党员干部上党课。办党组成员也分别为所在支部的党员干部上党课。三是加强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跟进学。党总支及时购置发放了学习资料,供全办党员学习参考。
(10)关于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次数偏少;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形式单一,实效性不高;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无相关学习纪录等问题。
一是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办和各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中,党风廉政方面的学习教育全年不得少于2次。二是组织到红色教育实践基地学习,督促激励全办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三是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目前已经开展了7次专题学习,包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学习纪录。
(11)关于“两学一做”开展不深入,推进落实措施不扎实,部分学习环节缺失,活动流于形式;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政治理论意识淡薄,部分党员对党章党纪党规等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等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要求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按照学习活动的程序要求、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并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督促。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分别组织所在支部党员开展专题学党章、党纪、党规活动,并做好记录,机关党总支负责对学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5、关于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生活不规范、不经常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党组、总支对机关支部建设工作研究不多,指导不够,督促不力;支部建设不规范,没有按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没有及时组织机关支部换届;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不够,缺少计划性、活动次数偏少,有支部全年没有开展活动等问题
一是办党组会议明确,每年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包括加强改进党支部建设工作。机关党总支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二是为机关党总支增加1名正处级专职党务干事。三是根据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4月初已完成3个党支部换届工作。四是机关党总支制定了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近期重点要求。同时,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进行了完善。
(13)关于少数退休党员干部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个别退休党员长期联系不上等问题。
一是督促有退休党员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同时积极为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学习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根据市级机关工委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好退休党员干部组织关系转到社区问题。三是保持和加强与在外地的流动退休党员联系。
(14)关于支部缺少活力和凝聚力,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备、不系统,没有根据中央党建最新精神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党建相关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公示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之家”党建阵地未建立等问题。
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配强支部班子。三个党支部均配备了处级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各处均明确专人担任支部委员。二是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进办党组和各支部学习计划的贯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五项清单”》、《市政府法制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办党组成员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认真落实党费收缴公示制度,根据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4月上旬在全办公告栏公示2016年收缴和补缴党费情况。以后每季度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的问题。四是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党员之家,添置党员学习资料等。
6、关于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5)关于内部分工不明,处室间职责交叉,组织人事从机关党总支调整到了秘书行政处,但综合处有关干部具体承办,工作体制不顺;干部交流轮岗虽有实施,但有少数干部长期在一个处室或一个岗位任职未交流轮岗,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也存在长期分管某个处室的情况等问题。
办党组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干部人事工作和轮岗工作进行集体研究,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动交流、沟通、协商,并先后两次召开办主任办公会议,就干部轮岗范围、条件、工作原则以及轮岗人选等逐项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了办内轮岗工作方案。7月1日召开全办会议,实行办内轮岗交流,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处室进行了调整,明确组织人事工作由秘书行政处负责,并抽调专人到秘书行政处具体承担组织人事工作。
(16)关于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工作不严肃,对有关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未能及时抽查核实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后,及时核实,避免出现抽查却未及时核实情况。二是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17)关于法制业务培训没有形成有效制度,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需要提高等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业务培训规定》,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订年度法制业务培训计划,明确将法制业务培训纳入本办公务员培训统一管理,培训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内容;实行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对新录用、调入或者交流到本办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二是今年6月组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骨干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民法总则》专题培训。今后还将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三是围绕《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培训,将培训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四是加大对办内年轻干部、军转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实行多岗位交流培养锻炼,将部分年轻干部放在业务处室作为骨干培养锻炼,选派军转干部参加法制业务专业培训,大力支持他们通过自学、法学专业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18)关于编外用工不规范,手续不全的问题。
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完善用工手续,按照市编制管理部门下发的《关于下达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2017年度辅助人员员额的通知》(宁编外清理办【2016】118号)和各处工作任务确定编外用工,并加强管理。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关于党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法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问题。
一是7月15日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落实机制,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全办年度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安排和全办月度重点工作安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制定《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总支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
(20)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部署局限于开会提醒一下,提提要求;没有逐级签订责任书,逐级夯实责任等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增强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办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处处长签订了《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明确了党风廉政责任。
(21)关于班子成员对自身承担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没有主动去抓等问题。
一是办党组书记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二是按照“五项清单”明确的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22)关于机关内部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没有专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台账;党总支虽有纪检委员,但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不懂纪检工作业务,纪检监督责任缺失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由机关党总支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增加了一名正处级专职干部。二是建立健全了办党组、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工作台帐。各支部均明确专人担任纪检委员,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台帐登记、保管等工作。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纪检工作能力水平。
8、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不扎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23)关于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五项清单”》,在抓具体落实上缺乏有效措施;没有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常态化机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处长,仅在部署业务工作时顺带提提要求,没有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等问题。
一是7月17日办党组制定印发了《市政府法制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了办党组统一领导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协助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根据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4月5日办党组制定印发《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五项清单”》。明确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监督责任、问题和整改清单等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常态化机制。办党组、机关党总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
(24)关于缺乏主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对行使政府立法、合法合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权力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没有部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建立相应防范机制和制度措施等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总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先。二是针对行政立法、合法合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财务审批等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研究制定了风险防控机制、措施。
(25)关于部分干部认为法制办没有审批权限,不管资金项目,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
加强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切实破除法制办是“清水衙门”、不会违法触纪的错误观念,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不严格等问题整改情况。
(26)关于“三公经费”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超人数;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车改后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将相关人员分流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查漏补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修改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办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做了具体要求,对各类支出单据,增加了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程序。同时规定:20人以上一律自助餐、早餐一律自助;陪餐人数符合规定;餐费标准符合规定;应由客人自行结算的费用由客人自行结算。今后,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树立接待规范、节俭文明的新形象。三是根据公车改革和公车使用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办应急保障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车辆使用范围、使用程序、维修管理、用车记录等要求。四是对车改后不再担任驾驶员的同志调整了工作岗位,明确了工作职责。
(27)关于组织基层执法骨干和执法监督员外出参观考察、报销附件不全、无法反映考察内容、人数等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教育培训和财务管理的规定组织骨干和执法监督员外出考察。完善考察方案制定,明确内容、时间、地点。二是对执法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自今年起,执法证培训工作由市区两级法制办各自负责。完善市区合作培训机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划拨费用。
(28)关于移动办公至今未能实现全程办公电子化的预期目标等问题。
实行全程电子化办公,优化移动办公APP,实行移动终端全程实时办公,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29)关于存在干部因公出国费用在下属单位法律服务中心开支;会计核算不规范,记帐未做到事项分开,会计科目与实际发生不符;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备、不规范,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办公用品费用、食品费报销无附件、无明细等问题。
一是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向市财政局申报核销该项出国经费拨付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中心账户。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本市财务管理文件要求,规范核算,真实记载票据内容,准确计入正确会计科目。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重新修订《市政府法制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手续、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责任。
(30)关于执法证发放审查不够严格规范,存在一定风险;举办法制业务培训、执法资格考试,以课时费、出题费、校对费、监考费等名义领取报酬不合规等问题。
一是按照国家、省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南京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规范》,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施市区分级管理,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资格审查制度,杜绝非在编在岗、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在南京政府法制网对全市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布,提供公开查询。二是按照《南京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财行〔2014〕545号)的要求,严格按规范执行课时费等相关规定。同时在出题、监考等工作中,逐步推行服务外包。三是严格执行费用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培训牵头处室、秘书行政处、分管办领导、办主要领导的审批职责,规范费用发放。
三、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
集中整改阶段虽然结束了,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永远在肩上,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的任务是长期的、常态的。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将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动对照检查,持续深入整改,推动市政府法制办党的建设和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对党绝对忠诚,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把抓党建作为主责主业,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毫不松懈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党规党纪,不断推动管党治管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实践好“四种形态”,向腐败现象亮剑,向作风顽疾开刀,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动权。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融入日常工作,更加坚韧地狠抓巡察问题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政府法制事业实现新发展。集中整改阶段后,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势头,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已整改落实的任务,及时查漏补缺,主动组织“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起伏反弹、隐身变异;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任务,坚持跟踪问效,完善配套机制,及时考查评估,防止久拖不决、力度衰减。在逐项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好常态化制度化各项举措,推动学习教育与法制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整改实效,更为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抓整改与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统筹谋划能力和水平,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中。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以《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为重要抓手,切实抓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实施、督办推进和检查考核,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超前研究、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更好地履行法制参谋服务保障职能,在加快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有新的突破,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68786921。邮政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4楼,南京市政府法制办。邮编210001。电子信箱:nanjingfzb@126.com。
中共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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