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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主体责任总结]中共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有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整改工作的全面铺开和纵深推进作出示范;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周密部署,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员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局各部门以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切实承担整改具体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各司其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制定印发了《中共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大方面15大项27小项问题,研究制定了27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建立了巡察整改周报制度,每周梳理汇总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分期分步实施,争取尽早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共召开4次整改工作会议。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8个。

  (四)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标本兼治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修订完善了《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编制了《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中共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坚持做到“逢会必学”。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3次,除局党组专题会议外,每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二是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已将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列入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

  2.针对理论学习没有严格对标对表问题。一是相关责任人对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的错误表述进行更正,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问题认领,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我批评。二是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三是加强学习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规范材料的文字表述,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3.针对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开展补学。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的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力量对全区在册隐患点再排查,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核销工作。二是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学习,特别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加强交流研讨,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将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重要内容。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针对阵地管理缺位问题。一是加强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等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学习,准确理解、认真把握政策,并在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最新自然资源政策。二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等文件,强调了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最新自然资源政策、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等。

  (三)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整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组织执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二是对2021年卫片执法新增的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分类处置。2021年上半年全部新增违法用地均完成整改。2020年的卫片执法剩余未整改图斑已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并抓好落实。同时,分3年逐步完成审计中涉及的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今后将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做到每日必查;同时引入“无人机”技术,利用高科技手段开展重点监测,对违法用地行为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将违法用地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

  2.针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矿地统筹转型利用,合理布局工业产业项目,解决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二是正在编制枫湾技术性关停矿山综合治理方案,把白洋石石场纳入到了第二批复绿综合整治范围。三是大塘其田石英砂厂矿区已部分复绿,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明确了复绿整治工作要求与时限,重点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大复绿力度,确保复绿工作顺利完成。四是根据上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要求各相关企业足额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并且做好持证生产矿山年度复绿整治计划,做好边生产边复绿相关工作,对逾期不整改的将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3.针对防灾减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会同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多次到隐患点进行了现场调查、踏勘,邀请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编制了地质环境调查报告,提出了降低风险的相关建议,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二是乌石镇流坑村灾害发生地属于削坡建房整治点,已纳入了削坡建房整治台账,安排省专项资金完成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同时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该灾害点的日常巡查工作。

  (四)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纸质档案存放地点分散问题。已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分散存放点的纸质档案资料,并做好防虫防霉等工作,确保纸质档案完好无损;不动产登记中心定期对各分散存放点库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纸质档案的借阅出入库情况进行及时登记,严防丢失等情况发生。

  2.针对档案存放库房不足问题。已向上级部门提请解决档案库房不足问题,上级部门已书面明确回复同意存放我区纸质档案,待市级自然资源综合档案馆建设完工后,将我区纸质档案统一存放到市级综合档案馆。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了会前服务,及时提醒参会人员参会时间、着装等参会要求。三是制定了公务员日常考核方案,按季度进行考核,把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以及工作作风纪律等作为评定等级的依据,并与年度考核、工作晋升挂钩,通过日常监督考核,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

  2.针对违规支付工作餐费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退回违规支付的工作餐费。二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区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是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关于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退回违规加油款。二是2020年已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对公务用车加油卡统一保管,并建立了车辆加油登记台账,今后将加强有关制度落实,确保执行到位。三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区关于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加强公务(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用车管理监管。

  (八)关于落实财务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财务入账不规范问题。一是按规范将相关合同、检验报告等附件资料整理作为入账资料,进一步完善了入账手续。二是完善内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公务接待等制度,并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制度进行学习。

  2.针对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一是2017年至2020年现金收取的测绘费、技术服务费已存入曲江区自然资源技术中心账号。2020年下半年起,各项收费以转账、刷卡等方式收取,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三是按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收入、支出程序,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九)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工作会议,向各镇发出2020年度省级永久基本农田补助资金使用提醒函,督促做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将省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助资金使用进度情况纳入到各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内容,促使乡镇加快资金使用。二是对2017年、2018年尚未完成结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本局联合相关工程业主乡镇,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结算,未能按照最后通牒时间节点结算的,将申请终止合同,未支出部分申请纳入财政统筹范围。三是截至2021年12月底,曲江区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支出率已达90.55%。四是滞留本局的农村地籍调查组织协调经费已退还至区财政局;对于下发至各镇街的组织协调经费,已发函提醒各镇街,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并要求各镇街开展自查整改并尽快完成支出;现剩余未支出的经费已退还区财政。

  (十)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责成建设单位进场继续养护林木,并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巡查,已完成补种林木整改。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建设项目管理(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规定等文件,并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各部门开展涉工程项目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研究制定《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全系统工程类建设项目。

  (十一)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局机关有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印发并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了《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局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对照检查材料敷衍应付问题。一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上级部门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了认领和整改,相关责任人也在会上围绕存在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立行立改。二是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学习,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抓严抓实作风建设,在工作和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有关材料的检查,局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各支部书记对有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2.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局机关有关党支部召开专题支部委员会,围绕此次区委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深入讨论,查找分析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四是局机关有关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方案,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每位党员(含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检查材料,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了整改。

  (十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未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问题。一是组织局领导以及人事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凡涉及人事议题的局党组会议,先强调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和程序。三是2021年度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程序开展。

  2.针对未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已按程序启动曲江区自然资源技术中心副职选任工作,并按照推荐有关程序推进该中心副职选用工作。

  3.针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印发《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出入境证照统一收集保管,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出入境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进行管理。二是下发了《关于逾期回国的通报》,对逾期回国和未如实申报的行为责任人进行全系统通报。

  (十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教育。二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压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到位,违纪违法行为屡有发生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含下属单位)负责人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开展2021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并细化廉政风险点,防范廉政风险。

  (十五)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期挂账的账款进行清理,并将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发函、走法律程序等途径,争取在2022年底前对长时间挂账的款项完成清理结算。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一是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深入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继续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要求,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堵塞漏洞。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干部宗旨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作风教育;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全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落实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6666657;电子邮箱:sgqjgtbgs@163.com;邮政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南大道3号。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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