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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主体责任总结]巡视巡察

根据禅城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在2017年9月19日至11月3日对我局前身原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分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并于2018年1月10日下午反馈了巡察意见。公用事业分党组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深入剖析,并积极落实整改各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公用事业分党组作为佛山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职能的承担者之一,肩负着打造美丽佛山、靓丽禅城的重担,整改工作对推动公用事业良好发展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整改过程中,分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对重大问题重点关注、难点问题主动协调、滞后问题亲自督办、基层问题现场沟通;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反复了解情况和进行调研,着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级部门负责人主动作为,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通过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分党组核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建工作更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深入、领导班子建设更加严实、人事管理更加严谨、重要领域监管更加规范,全党组学习和工作的精神面貌得到全面提升。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转变观念

公用事业分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将此次巡察当作对分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首先从统一分党组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入手,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分党组书记带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上而下凝聚共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转变落后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把公用事业分党组定位为佛山市区中心重要的城市管理部门,以服从服务于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前提,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领导统筹、压实各级责任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公用事业分党组把推进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在分党组全系统抽调部分骨干人员成立了分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设6个专项整改小组,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专项整改小组组长,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整改工作基本准则。分党组书记充分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统筹领导作用,在分党组班子成员仔细“对账”、认真“领账”后,先后组织召开3次分党组会议和1次行政办公会议,集中研究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提出整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做到“四个不”:不回避问题,不纠结、不争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推脱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做到以上率下,发扬担当精神;不简单粗暴,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本次巡察的目的和重点;不形式主义,要逐一落实,杜绝走过场。

三是创造整改工作良好局面。分党组书记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积极发动各整改工作专项小组齐心协力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领导小组能够专心致志、集中精力、逐个击破存在问题。通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目标、有的放矢,创造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三)深刻剖析原因、精准对症下药

一是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公用事业分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针对59个具体问题,庖丁解牛式地进行逐一研究讨论,通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制度上的健全完善、监管上的力度频次、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等多方面来进行分析,透过问题表象看到问题实质。在1月1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以红脸出汗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方式,从党性修养、工作标准、宗旨意识和模范作用等方面对公用事业分党组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其中分党组书记带头主动认领19个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也对各自分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认领。

二是制定措施,严抓落实。分党组书记要求整改小组严格按照“四个不”的整改工作基本准则,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整改措施,并认认真真、逐条逐句地对整改措施从细节上和可操作性上进行完善。通过细致研究、反复论证,整改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1.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2.坚持整改落实与日常工作结合。分任务、定措施、抓落实,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开展、重点项目稳步推进、重大工作及时完成,全力推动公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3.坚持与“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学习提升,以学习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助力落实整改

公用事业分党组派驻纪检组承担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监督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助力整改工作的落实。纪检副组长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听取整改责任人关于整改进度的汇报,强调分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要加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啃骨头的干劲,集中精力克服困难,互相做好沟通、协调和解释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整改难题,纪检组还多次在会上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分析整改进度、解决整改瓶颈问题,全力确保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共识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公用事业分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和常抓的韧劲,勇于正视自身不足、敢于实施自我革命,以强有力的手段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保整改措施取得预期效果。分党组根据巡察组指出的6个方面共59个具体问题,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自上而下、全面动员,认真严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期间,共召开了21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修订)规章制度41份并正式印发。截至2019年1月,巡察组指出的6个方面5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班子规则意识不强的问题

1.贯彻新文件新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1)针对“贯彻中央新文件新精神不及时不深入”问题。一是从OA收文端开始判断,对上级要求贯彻的中央新文件新精神及时贯彻,迅速部署,深入学习。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始迄今,已在分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及时深入传达学习了十九大精神等中央省市区新文件新精神;班子对三个《条例》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研讨,力求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修订并印发了相关学习制度,为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新文件新精神提供了制度保障。

(2)针对“机关内部制度未能依据上级的新文件精神及时修改完善”问题。机关对标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对所有内部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明显不符合形势要求的制度(条款)进行了清理,其中修订30项、新订11项,41项制度(条款)已全部印发。

(3)针对“贯彻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问题。一是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谋划和部署,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提出了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并落实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及时召开分党组专题会议,具体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完善公用事业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和修改了《公用事业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按意识形态考核要求整理出台账。

2.执行议事规则不严肃不规范

(1)针对“分党组会议与行政办公会议混淆召开”问题。修订并印发《分党组会议制度》、《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分党组议事目录清单》,进一步廓清了会议类别与内容,并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从源头上杜绝了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分党组会议决策重大事项现象的出现。

(2)针对“分党组会议记录不认真”问题。一是强化会议记录格式和要求,对不同会议使用专用记录本,避免出现会议内容“穿插”的现象;二是定期对各类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以防会议记录出现错漏。

(3)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并印发《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规定研究重要问题时,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在分党组会议不参与表决,只提建议;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分党组议事规则》,未再出现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表决相关情况。

(4)针对“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未经充分讨论就定调”问题。一是修订并印发《中层干部轮岗实施方案》,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事项列入《分党组议事目录清单》,在制度上保证了干部交流轮岗必须经分党组、党组充分讨论才定调;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讨论,未再出现相关情况。

3.统筹实施重点项目不合理,进度缓慢

针对“2015至2016年间分党组上报并经区政府批准的文华、亚艺公园提升项目推进进度与计划差距较大,一些项目建设范围重叠,存在重复建设、浪费资金的问题”。公用分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这个问题,按照查原因、补漏洞、建机制的思路进行了整改:一是核实情况,查明由于资金支出受资金到位情况、合同条款、审批制度、计量制度、预结算制度等因素制约,分党组统筹实施的18个两园建设工程项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无法与工程推进同步进行,导致财政资金的支出与实际投入不一致,最后经各方努力和配合,截至2018年1月这18个项目已全面完工。二是深析原因。关于进展缓慢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两园建设项目实施数量多且范围相对集中,区内没有形成一整套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公用分党组当时又没有建设职能,对设计方案的审核没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及技术力量,常常是组织了专家、部门审查后还需上报区政府决策,在此过程中部分项目还要反复修改设计内容耗时过长;由于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往往迟于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影响了项目后续推进的施工图设计、立项、招标等工作,因此造成项目前期工作耗时长,使资金投入及项目整体推进较原计划落后。关于项目重复建设的问题,经自查,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计划实施的因素。三是补漏洞、建机制。公用分党组已注意到有关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加以完善:加强项目决策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整体规划等),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工程设计、可研等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地做好阶段性和年度的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铺排,严格按铺排计划推进工作并定期复核跟踪检查;构建科学决策机制,吸收一些业务素质过硬、视野开阔、责任心强的专家成立局工程领域的人才库,作为项目实施的智囊团,为项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4.对下属单位分类改革领导不力

(1)针对“改革期间,对下属单位班子副职的推荐提名权,径直交给下属单位正职,不主动参与酝酿环节”问题。一是由于推荐台账不完备,相关文件表述不规范,导致信息不对称,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做好台账,并注意在出台文件时加强规范性表述,避免产生误会;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018年1月直属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副主任的推荐考察工作,公用分党组在推荐工作开始之前就做了充分的酝酿。

(2)针对“督促下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够;改革期间个别办公点人员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依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日常工作部署,强化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二是健全谈心谈话机制,各直属单位制定了2018年谈心谈话计划以及抓早抓小方案,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把握基层动态,加强对直属各单位党员的思想引领;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工作,公用事业线党委书记组织召开整改工作落实会议,强调各下属单位要切实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加强党员的教育引导,多听取一线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执纪力度,采取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组与直属单位多次开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已消除,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3)针对“改革力度不足,进展较慢”问题。一是分党组把完善改革工作作为工作重心,2017年12月以来多次与直属中心互动,多次与区委组织部门沟通,初步达成了按“四步走”完善改革工作的共识;二是目前2个中心人员已签订正式聘任合同,各项制度已经建立。

5.担当精神不足,团结氛围不够

针对“班子过于谨慎,怕事不愿揽责,进取心不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分党组新一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敢于面对矛盾和困难,着手解决了直属单位人员合同签订、中层人员职务挂任等一些长期困扰工作的问题;二是分党组注重加强基层调研,修订并印发了《领导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巡查台账,及时了解基层心声和意见建议;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并在民主生活会交心,统一全局意识,班子达成“分工不分家、全局一盘棋”的共识;四是对于市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用事业分党组正视矛盾,及时进行调研,研究商讨解决的措施。

(二)党组重业务轻党建,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1.党的建设薄弱

针对“班子未能按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共同部署研究,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分党组抓党建工作计划》,把抓党建工作列为分党组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二是按要求对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共同部署研究,在分党组会议上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措施、民主生活会方案、2018年抓党建计划等与中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共同部署,并成立党建工作小组,从源头上整合党建工作资源、集中党建工作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公用事业线党委以及下属各党支部已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会议,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党建工作水平。

2.机关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

(1)针对“2014年度、2015年度每年召开会议仅3次,会议议题只有接收党员、换届选举等,对上级明确要求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重要党内教育活动,既没有专门传达学习,也没有专门研究部署”问题。一是公用事业线党委已就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党委工作计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制定了2018年学习计划,及时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多份文件精神;二是机关支部和下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已制定了有关“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计划,明确议题和召开时间,及时传达学习最新文件、党章党规、方针政策,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

(2)针对“指导下属单位党建工作不够,协助他们解决党建方面问题的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公用事业线党委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协助下属单位解决党建问题。党委书记多次到下属单位进行调研,与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党务工作人员讨论和逐项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其解决党建相关问题;二是建立“公用事业党建群”,加强党支部与党委的沟通,及时解答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机关支部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党组织建立内部的微信群,加强与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和沟通联系,遇到党建工作方面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

3.党组织生活不严肃

(1)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普遍存在‘三会一课’召开次数不够”问题。一是各支部已向公用事业线党委提交2018年“三会一课”计划,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公用事业线党委在2018年4月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支部的会议记录本和相关台账进行了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保证召开次数达标;二是各党(总)支部建立党员考勤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做好会前通知、会议考勤、会议记录、会议台账,并要求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经统计,2018年起机关支部和下属单位各支部召开会议的到会人数平均在80%左右,有的支部还超过8成以上到会。日后将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活动的党员加以批评教育,敦促其改正。

(2)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仅有计划,没有学习记录台账;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少”问题。一是修订并印发了《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上级要求按时按质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做到了有计划、有通知、有记录、有专人跟进;二是制定公用事业分党组成员讲党课计划表,做好领导干部上党课的安排并按计划实施。

(3)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不充分,谈话记录不完整,接受组织指导点评的气氛不浓,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辣’”问题。一是严格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求进行会前谈心谈话并及时做好了记录,完善台账;二是2017年度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均严格遵循要求开展完毕;三是重开2017年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直面问题,不躲闪避讳,会上督导组就重开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表示本次重开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4.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不实

(1)针对“有的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的核心内容不清楚,对自己编入哪个党小组不知道,甚至个别支部委员不了解‘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问题。一是在巡察组进驻前,公用事业分党组各支部并没有对党员划分党小组。为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各支部已按要求设置了党小组,目前已划分好党小组,党小组组长的选举工作已完毕并开始履职;机关支部和其他支部已制定党员量化考核的办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是各支部已经通过微信群以及制定“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工作方案及计划等方式,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的核心内容和“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下步将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央最新思想、方针、政策,并通过活动加强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

(2)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费登记和公示工作,已对党费收缴机制进行完善,各支部已分别制定党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对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进行量化考核;二是自巡察指出问题开始,已严格落实专人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并严格落实党费登记和公示制度。

(3)针对“下属单位组织党团活动较少”问题。指导各支部制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活动计划和政治生日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2018年以来各党支部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

5.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严重滞后

针对“下属单位改革从2014年就开始酝酿,而分党组直至2017年7月底才明确下属单位的党组织架构,9月份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党组织,导致逾百名党员的组织生活近半年未能正常开展”问题。一是2016年底至2017年中大批党员随事业单位单位改革重组划转至新中心,分党组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改革上,导致部署党建工作精力不足,今后分党组将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从行动上确保党要管党,党管一切;二是已将党建工作列入分党组议事目录清单首位,从制度上确保分党组研究部署党组织各重要事项。

6.发展党员工作重点不突出、程序错误

(1)针对“吸收一线工人入党的针对性措施不强”问题。一是公用事业线党委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统筹,合理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发展党员梳理工作和2018年发展党员摸底工作的通知》上报发展党员计划;二是公用事业线党委2017年发展的3名党员中,2名为下属国企的一线职工,下一步将挖掘基层先进分子,重点培育一线工人中政治觉悟高,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又强烈要求入党的同志作为入党对象进行培养。

(2)针对“发展党员的程序错误”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党委书记已召集三个直属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党务的工作人员开会并在会议中分析发展党员程序错误的原因,要求各党务人员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对党籍材料进行复核;二是公用事业线党委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党员发展程序,会议要求各党委委员加强工作责任心,避免再次出现发展党员程序前后颠倒,会议记录出现错误的现象。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

(1)针对“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分党组切实做到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并建立好学习台账。2018年2月7日,区纪委全会召开的第二天,分党组马上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并结合实际对审计、巡察整改、年前年后正风肃纪等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研究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提醒谈话工作安排,针对分党组实际情况进行部署落实;三是加强对直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研究分析公用事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存在问题,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剖析身边案例,层层传导压力;四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签订,实行压力传导。

(2)针对“下属单位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问题。一是2018年公用事业分党组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在重点工作安排中明晰责任,开展对直属单位述责述廉工作;二是直属各单位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和中层干部会议,提高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按规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资料;三是直属各单位结合纪律教育月、提醒谈话等活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强化台账意识,妥善保管好各种会议记录本。

2.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

(1)针对“原环境卫生管理处两名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党纪处分,但局机关及该处党支部均没有对案件进行专题剖析,也没有运用身边典型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2017年8月21日,派驻纪检组在纪律教育月动员大会上对原环境卫生管理处党员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党纪处分的事件进行了通报并做了警示教育,但没有及时进行专题剖析研究。今后若再出现类似事情,分党组将及时深入开展专题剖析工作,对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二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环卫养护中心已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负责人将原环境卫生管理处两名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党纪处分作为典型进行专题剖析,举一反三,并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分党组书记在传达2018年区纪委全会精神会议上,结合区通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起到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2)针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案例,以案治本力度不强,吸取教训不深刻,导致干部职工违反因私出国(境)规定的行为一犯再犯”问题。一是在巡察前的2017年8月21日纪律教育月动员大会上,派驻纪检组专门针对下属单位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案例进行剖析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在申领通行证或护照时做好提醒和政策宣讲;事前提醒出国(境)人员要周详考虑不可控客观因素,尽早安排回国,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回国,提醒出国(境)人员第一时间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并提供佐证材料;三是修订完善《分党组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牵头直属各单位重新核对并更新《因私出国(境)人员信息登记表》、《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四是各直属单位召开会议强调出国(境)要求和纪律,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理。

3.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针对“分党组及下属单位班子对谈话提醒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敷衍了事”问题。一是强调谈话提醒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扎实推进民主生活会前谈话工作和日常各项谈话工作;二是制订2018年谈话提醒工作方案和谈话提醒计划并已严格按方案和计划进行谈话。

4.纪检组“三转”不到位

针对“两任纪检副组长均分管具体业务,会议讨论、表决时出于分管业务领导身份进行表态”问题。一是分党组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分工,派驻纪检组不断强化主业意识,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工作落实;二是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在会上讨论、表决时从派驻纪检组职责出发提出相关意见。

(四)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班子深入基层一线不够

针对“分党组成员到基层一线单位专门调研、倾听党员群众声音较少,疏于关心慰问下属单位员工,掌握基层情况不透不及时”问题。一是为进一步做好倾听收集意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分党组修订《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保证了调研方法的科学性,并建立了调研长效机制;二是为解决基层单位实际困难,分党组书记及各分管领导在改革或其他期间均到基层调研、协调相关工作;在特定节日,分党组成员开展一系列慰问工作,关心一线员工;三是为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分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微信工作群,方便及时快速收集、倾听基层意见。

2.下属单位执行“三公”经费使用规定不严

(1)针对“一些公务接待只有餐票进帐,未附公函和接待清单等相关附件;一些餐费单张发票金额大、发票开具时间间隔短,有套取资金嫌疑;发放合同临时人员加班费未附加班登记表及加班原由等佐证材料”问题。一是经核查,分党组机关未有发现公务接待只有餐票进帐,未附公函和接待清单等相关附件的情况;机关涉及单张发票金额较大且开具时间间隔短的餐费单据为2014年花市期间值班人员加班盒饭餐费,但账实相符,未有套取资金情况;直属各单位在2016年以前将工作餐费、退休人员及军转干慰问等茶话会餐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误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因此该部分餐费就只有餐费发票进账,未附公函和接待清单等相关附件;直属各单位均未核查出有套取资金嫌疑的发票;二是发放合同临时人员加班费的发放对象为饭堂、保安、保洁人员,报账审批流程规范,但经办人未及时系统提交台账资料作为报账佐证材料;分党组已对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教育。并已对合同工加班进行规范管理,明确了凡加班必附原由进行书面申报;计财科对加班费报账关进行了进一步严控,明确凡报账必附加班登记情况汇总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均对接待制度(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2)针对“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中心违反财经纪律要求,2015、2016年以现金的形式给职工发放生日慰问金”问题。一是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中心在2015、2016年对文件理解有偏差,出现了以现金给职工发放生日慰问金的现象,2017年已停止现金发放;中心领导已就问题约谈了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错误。二是现已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最新工会规定。

(3)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给长期抽调到局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贴”问题。一是由于台账资料不完善,公务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登记、审批不规范的情况,目前分党组、直属各单位已修订完善公务车管理使用等规定,明确车辆使用登记、审批事项;二是两名抽调到局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故对其给予一定的补贴,两位工作人员的补贴已于2017年停发。

(五)执行人事政策有偏差,管理干部队伍宽松软的问题

1.执行程序不规范

(1)针对“局机关2017年提拔中层干部,未按组织部审定的方案确定谈话推荐范围”问题。分党组深入研究学习关于干部选拔的相关规定,明确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选人,对提拔干部的各个环节、各个节点明确到位、部署精准,保证选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详细记录谈话情况,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在此后的推荐考察工作均严格按干部选拔相关规定进行,保证了民主质量。

(2)针对“2016年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选任中层正职,组织民主测评时向干部群众说明填写要求不详细,导致填写不规范”问题。一是通过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相关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对民主测评的要求,并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监督意识;三是在选票或测评开始前,由主持人对填写方式认真解释说明,确保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确保选票有效,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人事管理不严

(1)针对“擅自设置局宣传办、内部审计科,更名人事科为综合室”问题。一是印发了《公用事业分党组关于规范内设机构称谓的通知》,明确分党组现有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公用科、项目招标管理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共7个科,要求规范使用现有内设机构名称,不得使用非规范性称谓;二是分党组的内部审计科根据《关于各单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通知》(禅机编〔2015〕46号)设置,并非违规设置。

(2)针对“人事工作把关不严,制作干部选任全纪实材料不规范”问题。一是分党组班子充分认识到人事工作的严肃性,为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分党组根据班子成员特点和工作实际进行分工调整;二是今后将加强工作规范性,完善干部选任信息等台账资料,确保材料规范准确。

(3)针对“下属单位犯常识性错误,在文件上将分党组简称为局委、班子会议记录在个人‘两学一做’笔记本上、党总支会议记成支部会议,等等”问题。一是分党组将加大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避免直属单位在做会议记录时犯常识性错误;二是分党组要求直属各单位加强党务知识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各类会议记录。

3.干部调配不科学

(1)针对“部分岗位变动过于频繁”问题。一是参照区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中层干部轮岗实施方案》;二是对上年轮岗工作进行总结,指出问题,汲取经验,下步将按《方案》做到有计划、分期分批分层次对干部进行轮岗,避免一次性大面积轮岗造成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

(2)针对“局机关临时抽调人员多、时间长”问题。一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升级、城市管理、城市考评、创森、创文、巩卫等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公用事业分党组结合实际,通盘考虑,临时借调部分人员参与,以保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前正着手拟定《机关和直属单位之间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办法》;二是针对此项问题,分党组将加强工作统筹,提高工作效率,实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返还抽调人员。

4.干部教育管理松散

(1)针对“一些干部因长时间未提职晋级,思想不稳定、波动大,班子未做针对性教育,听之任之”问题。一是树正气、创氛围,着力打造“能者先上、任人唯贤”的舞台,让有能力的同志发挥所长;二是开展“暖心工程”,制定领导班子定期谈心谈话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关心干部成长,了解干部的工作需求,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三是2017年年底提拔了5名副股级科员,完成了直属单位1名副主任的推荐考察工作,系统活力得到激发,干部积极性得到提高。

(2)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松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在巡察组谈话后的闲聊间提及谈话内容,分党组掌握情况后立即对此情况进行教育制止,在巡察期间已完成这方面整改;二是严格按程序做好2017年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工作,认真查摆问题,直面不足,不躲闪避讳,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以实际行动化解群众心中的疑虑。

(3)针对“在文华公园园道施工现场,巡察组发现道牙石安装明显不符合要求,多次敦促业务科长整改,但其回应极为缓慢,经巡察组多次催促才着手整改”问题。一是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公用事业分党组、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就此问题已对该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举一反三,对在建项目就类似问题立即进行排查及整改,施工单位已于2017年11月初按要求完成道牙石的整改;二是在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后,该业务科长立即协调跟进,当时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但由于该同志对工程建设管理细节掌握不细、经验不足,加上施工单位重视不够,监理单位现场疏忽导致未能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巡察组。事后,该同志已深刻反省,并由分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对其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他表示将努力提高责任心,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做好工作,并牵头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完整清晰的工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强化参建单位履行合同的检查,将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培训,聘请专家对重点项目施工加强指导、监督,确保管理到位,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

5.部分干部失职失责

针对“部分领导和中层干部处理重大事项考虑不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一是广告经营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当年选址和审批工作多有不规范之处,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分党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后推进的各项工作均应以各项法律、法规为准绳,按规矩办事;二是分党组处置该项工作中能主动作为,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完善广告经营权所涉管理机制,但事件处置过程中,也存在个别科室人员合同细节把控不够严谨、班子讨论台账记录不全、在原合同所述补偿方式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转变补偿方式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请示等问题,分党组认真剖析原因,认识到存在问题主要是对重大事项请示意识不足、对合同履行关键环节把握不准、对法律诉讼应对经验不足,今后将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规矩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三是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对重要诀策认真听取专家、法律顾问意见,减少决策盲区;四是目前该合同纠纷已严格按区政府批示要求处理完毕,并形成报告提交区政府;五是区纪委已对本事件立案并分别对分党组相关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处理;分党组根据纪委监委的要求,严格做足规定动作,依次认真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使广大干部受到了震慑,提高了站位,“以案治本”落到实处。

(六)在工程建设、资金监管等重要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问题

1.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1)针对“多个工程项目违规拆分规避招标,违规转包分包或直接发包个人”问题。一是分党组认真开展自查,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建设项目归档资料进行抽查,未发现其他违规现象;二是对于规避招标和违规转分包的问题,分党组进行了原因分析,事实上建设单位对有关工程展开了若干个子项,有关子项的决定和实施是按两园提升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执行的,由于决策时间和实施时间存在前后时差,且时间任务紧迫所导致。但也暴露出建设项目阶段性计划的严谨性、前瞻性不足等问题。另外,由于园林中心下属岭南公司、工程公司、花木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一直以来以绿化管养业务为主,欠缺钢结构、给排水、电力照明、园建铺装、扎作灯饰等专业性较强的配套工程的人员、设施配备。加上部分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充分,造成三公司在实施上述专业配套工程时存在简单分包的情况。虽然三公司在实施过程中也参与工程建设管理,但严格上说已违反了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关于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分党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一是责成下属单位约谈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分党组“先优机制塞漏洞,后查事实强执纪”的原则,派驻纪检组介入,启动责任倒查和问责机制,目前相关报告已完成并提交,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二是加强检查监督,研究制定《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严格执行《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立项审批的规定,从源头上加强对100万以下项目的审核,把好立项审查关,并建立完善有关审查、报备制度,防止违规分拆规避招标,形成层层把关、多重监督的管理机制。三是要求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行排查分析,对有关单位进行发函咨询情况,勒令整改。并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违规分拆,违规转包分包。目前经中心班子的集体讨论,已经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招标及政府采购事项管理制度和《工程室管理手册》。四是要求园林养(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护中心针对下属公司自身没有能力完成的配套工程,尽快研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逐步建立起零星小额工程的资格库,确定4-5家专业的园林公司,完成配套工程,4月中旬已完成了资格库的招标工作。五是要求下属三公司修订完善有关内部制度,进一步梳理工程外包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外包程序。六是分党组在前期与公资办研究的基础上明晰对下属公司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2)针对“禅城区‘禅桂新’中心城区道路彩化工程—中山公园正门项目、五峰碎枝场硬底化铺装工程项目、佛山大道(同济西至澜石大桥)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存在违规转包分包问题,且部分工程先施工后补合同,签订合同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开展自查,核实摸清情况。已责成下属单位约谈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花木公司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园林中心下属三公司已修订完善了有关内部制度,进一步梳理工程外包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外包程序,坚持外包工程限价审核和市场询价制度。加强对外包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合同签订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三是针对三公司确实自身没有能力完成某些配套工程的情况,园林中心已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建立起零星小额工程的资格库;四是派驻纪检组介入,启动责任倒查和问责机制,目前相关报告已完成并提交,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3)针对“工程监理制度有较大漏洞,对监理单位缺乏科学有效的优质资格认定、考核惩处机制”问题。一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单位库(监理服务类和规划设计服务类)是由分党组作为采购单位,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开招(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标的方式选取有关专业的服务单位。其准入门槛和资质要求均按要求设置,每个专业设置3-10家的单位。由于本身部分专业的投标单位不多,最后通过专家评审的入库单位数量少于10家,但满足最少3家的要求。分党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单位库(监理服务类)入库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咨询服务库动态管理的手段,目前已完成对《监理质量评分表》的修改,并下发通知执行。日后对于同类的招标项目,逐步优化招标条件的设置,争取吸引更多优质单位参与投标;二是对于在采购限额以下的监理服务,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每年依据《监理单位年度服务质量综合评价表》对小额工程监理库的单位进行评定,综合评审低于70分的将移除其下一年的资格。

(4)针对“工程监理流于形式,日常监督管理不严”问题。一是项目的监理单位已在2018年2月8日补充完善了监理资料(提供了监理日志和月报、在工程材料报审表上补充了审批意见和签署了日期、完善了监理工作总结);二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就此问题立刻对工程归档资料进行排查和整改,目前已修编完善并正式印发了《工程室管理手册》。该制度明确对工程资料的检查和复核等要求,确保以后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制度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针对“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收费核定较随意,应收与实收差距较大”问题。一是建章立制。2018年4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公用服务中心委托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征收室内控制度通过中心职代会审议并开始实施;二是严格核定收费。针对餐饮服务行业,公用服务中心已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核量收费;三是科学调整收费标准。针对原来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一吨计费的单位进行全面核查核量,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重新签订收费合同;四是积极催缴欠费。以发催缴通知书形式加大欠费追缴力度,全年共收回欠费约238万元;针对物业大表收费部分,公用中心与各物业公司加强沟通,明晰应收费用和实收费用的数据,缩小了应收、实收费用的差距;五是持续关注,一跟到底。在局领导就此问题多次前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调研,共商解决办法的基础上,9月28日下午,分党组召开区委第二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专题推进会,分党组书记对此问题在攻坚环节的处理上做了细致指导,提出应将依法行政作为解决具体难题的有力武器,加速整改进程,确保完成问题整改;11月27日上午,分党组再次召开未完成整改问题专题研讨会,重点对本问题进行研究,分党组书记指出,从长远看,收费制度还是需完善,应提请区政府加快修改收费文件。

(2)针对“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部分收费收入存在滞留和挪用资金嫌疑”问题。一是委托水业集团代收垃圾处理费,直接划入专户,已重新签订委托协议书;二是避免收取现金,已与收费单位及相关企业沟通尽量采用转账、支票或用POS机(含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三是对于开出发票未能及时收费情况(342户/季,约314万元),落实责任制,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征收办法和制度,及时采取追收措施:先发收费告知函,逾期仍未交的,再发催缴函,继而发律师函,最后进行行政诉讼,依法行政;四是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避风险,应争取“先收款后开票”的做法,但是,如有特殊情况的,对于“未收款先开票”的单位,需严格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先走内部审批流程,并对其监督到位;五是按照内控规范,落实前台备用金领用制度和执行现金存款制度。

(3)针对“原区园林管理处及下属3个企业存在管养用水缺乏监管、造成损失浪费,对外单位借用水凭口头协商不签订合同,亚艺公园网球场管理不到位、绿地管养成本核算混乱等问题”。一是针对管养用水缺乏监管、造成损失浪费,对外单位借用水凭口头协商不签订合同问题的整改措施:已责成园林中心约谈了三公司负责人,对用水管理存在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已敦促园林中心制定了《禅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对外借水管理办法》,并敦促三公司完善、修订了各公司的《用水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不符合用水性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借水,对借水行为必须双方签订借水合同,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借水合同的统一管理;已敦促三公司成立了用水管理监督小组,加强巡查和监督管理,对每一水表的每月用水量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发现问题马上排查,减少损失浪费;针对沿街商铺或个人偷水盗水行为,已敦促三公司继续加强预伏取证、报警立案等措施加以制止,设法减少绿化用水被偷用或绿化设施被破坏的现象发生;根据不同路段植物的生长特性及天气情况,三公司试验控制开关水量的时间,尽量做到节约用水;已敦促园林中心加强对三公司日常用水情况的监管。二是针对亚艺公园网球场管理不到位问题:园林中心已约谈岭南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网球场管理;开展自查,马上对网球场进行停业整顿;公用事业分党组与区公资办针对网球场下一步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沟通协商后,建议将该网球场转为公益场地,并发请示至区政府,区政府已发文批复。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岭南公司通过加强管理落实以下措施:为网球场制定《开放时间和收费标准》、《管理规定》、《日常维护制度》并在场地醒目位置公示;要求场地租金的支付通过微信转账直接打入岭南公司的对公账号,便于上缴区财政;完成场地的修整、周边园路和管理用房(内含更衣室、仓库、收银办公区)的增设工作,完善网球场配套设施。网球场已于2018年12月31日起重新开放运营。目前岭南公司正着手开展增设广告牌、指引牌等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网球场的群众知晓度。三是针对绿地管养成本核算混乱问题,已责成三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精细化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实施。已明确外借人员费用不再全部列入绿地管养成本支出,须列入公司管理成本,按比例在管理费中分摊。四是派驻纪检组对下属3个企业借用水问题启动责任倒查和问责机制,目前相关报告已完成并提交,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4)针对“花木公司应收工程款存在风险,该公司账目反映应收南海市政工程公司一笔绿化工程款,金额为24.06万元,但自2004年挂账至今仍未收回”问题。一是明确“谁实施谁追款”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责成花木公司切实追回应收款,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二是花木公司领导班子、财务人员已约谈了佛山市南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生,协商解决工程欠款问题,2018年1月30日已收到扣除税费后的工程款收入。

3.局机关财务管理有漏洞

(1)针对“财务制度内容不全面,未出台合同管理、备用金管理办法。一些原始凭证未盖章或缺经手、审核人签名;一些货物采购和办公日常支出,发票未注明数量、货物详细名称、单价,未见货物采购明细清单等等。2017年《墙壁展示摄影作品制作及安装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内容’约定制作壁画38幅,但最终结算却改为45幅”问题。一是分党组严格执行《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分党组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公用事业分党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及《关于加强使用现金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制定《备用金(暂行)管理办法》;二是在采购环节方面,办公用品供应商确定前,都有各类货物报价。分党组自2017年5月来,对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先列出需求,经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采购时要求发票中需列明货物数量、名称、明细清单等,并建立好办公用品采购台账资料;三是财务审批方面,于2016年9月30日在工作流印发《关于规范经费报销附件资料清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报销货物或办公用品提供发票及明细清单,原始票据后面需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核人签名。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够严格,导致部分单据信息不完整。经过对2014至2017年票据全面审查,已全部整改完毕。目前,已再次强调报销事项通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必须提供完整手续和资料清单才能报销;四是针对“定制作壁画38幅,但最终结算却改为45幅”问题,立即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对存在问题出具说明。

(2)针对“工程款支付把控不严,存在提前支付问题”问题。一是开展自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合同签署法律讲座等方式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制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目前正在实施;加强对合同条款审核,避免再出现文字歧义造成合同执行不规范问题。

(3)针对“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历年利息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问题。一是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该账户应在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全额支付后才能向区人社部门申请退回和核销该账户资金,在未接到人社部门和国土城建和水务部门退款、核销通知前不能对账户内的资金(包括利息)进行转存或提取,因此巡察期间该账户资金尚不能向区政府上缴;二是所涉工程至2017年11月全部支付完毕。通过前期的退款和销户申请、公示、批复等工作,目前,公用事业分党组已完成该账户销户和账户利息全额上缴区财政。

4.机关饭堂管理有隐患

针对“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的日常采购,饭堂未与任何一家供货方签订合同,未针对采购的货物、数量、付款方式、责任等事项,与供货方作出具体约定;确定供货方较随意,对供货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也未经考核。班子亦未对上述做法进行集体研究决定”问题。一是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间,机关饭堂的日常采购,实际上都有询价比对、资质审核、专人把关,但法律法规意识、台账意识缺失;巡察指出问题后,分党组立行立改,强化流程意识,规范各项采购。通过询价、邀标、评标、分党组会议(涉5万以上金额事项)研究决定等程序,确定相关供应商。2018年饭堂的肉菜、水果、粮油等采购已签订了规范供货合同,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约,同时及时建立起台帐资料;二是为严纪律、促规范、强管控,分党组就此问题专门进行了集体研究并成立后勤历史支出问题专项清算工作组,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并对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制定印发了分党组《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日常用品管理办法》。

三、落实长效机制,推动禅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接下来,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树立全区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思维,紧密结合2019年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工作,进一步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学懂弄通做实;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城市管理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

在全局营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思想政治学习,进一步强化全局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四个意识,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工作实践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更好地指导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结合实际,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展

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并深刻认识到十九大会议报告与城市管理工作息息相关,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精细化管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立足佛山市中心城区的定位,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态城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城市管理系统结出丰硕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7-82280526(工作时间);邮政信息: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dengj@chan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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