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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发言]湖北省信访局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下旬至8月底,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局开展了一个多月的政治巡视,并于2016年12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完成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任务 

巡视以来,省信访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省委部署对省信访局进行政治巡视,是对我局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信访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省信访局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

(一)聚焦政治巡视要求。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平台,肩负着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使命。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此次巡视聚焦政治巡视,是对政治品质的大检修、大检验,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和践行“四个意识”,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党的方向为方向、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到政治上坚定不移,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健全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四个意识”纳入局中心组和各支部必学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先后召开局办公会2次、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次,举办辅导讲座1次,做到深学笃行。二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要求,管队伍、管导向、管阵地,出台《湖北省信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开通湖北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信访客户端,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新媒体矩阵入驻“今日头条”和“长江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话语权。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重要人事任免由局长会议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由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反复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四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按时交纳党费。2016年以来,局领导以普通党员参加支部活动5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27次,局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13次,带动各支部书记讲党课29次。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也是做好信访工作和推进信访改革的根本政治保证。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必须牢固树立“抓好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抓不好管党治党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务虚研讨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围绕议事决策,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办法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办法。三是围绕工作运行,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以及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四是围绕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办法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忠诚践行者

省信访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处室,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一)把责任扛起来。一是把“两个责任”作为主业来抓,先后18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明确“一岗双责”,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力量。二是突出不同级别、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区别设置内容,层层签订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使责任更加明确、更加具体,避免“千人一面”。三是制定省信访局机关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的暂行办法、省信访局反映处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办法,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经常扯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四是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民主评议、党员谈心等9项制度,制定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实管理办法,压实主体责任,探索厘清局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支部和党员个人四者之间的关系。

(二)把自身摆进去。一是虚心听取意见。结合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处室负责同志务虚会、40岁以下年轻干部座谈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厅级干部、各处室负责同志、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交心谈心,书面征求省直部门、市州信访部门和局机关各支部意见。二是坚守廉洁自律。带头学政策,读廉洁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加党规党纪学习测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虚心接受群众和党员干部监督,按制度规矩办事,“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带头整改超标办公用房,按规定使用公车,主动管好家人和亲属。三是自觉认领问题。巡视以来,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深查细照,正视问题,认领问题,从思想找根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比如,信访解难资金使用问题,省信访局有完备的制度、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但资金拨付后,对使用情况跟踪督查不够,监管缺失。为此,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11个市州、31个县(市、区)实地督查,查问题、堵漏洞、建制度。

(三)把规矩立起来。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对中央、省两级信访解难资金,组织专项督查,严格申报、审批、使用程序,防范风险。二是建立“确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避免“两个责任”向下传导不力,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三是印发省信访局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实管理办法,制作局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实手册,对党风廉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个人廉洁承诺、季度履职情况进行纪实,并把纪实管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目标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四是印发省信访局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明确。

三、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对巡视反馈有关省级解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3个具体问题指向明确,问题客观存在,暴露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予以防范。坚决克服思想上麻痹松懈认识,加大培训和指导工作力度,严格解难资金使用程序和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变局机关现在各业务口多头办理现状,省信访局明确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此项工作,明确一个处室承担具体业务工作,处长是第一责任人,处室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经办人员对地方申报省级解难资金有关材料认真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处长审核;处长审核把关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根据实际工作中的漏洞,省信访局修订《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访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申报程序、批准拨付等工作流程,从制度上筑牢防范篱笆。建立定期抽查机制,省局对各地各部门使用省级解难资金情况每年按40%比例随机抽查,同时纳入省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实施范围,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及时纠正并通报全省。2016年11月,省信访局开展了2016年度省级解难资金使用情况全覆盖检查。

将《国家信访局信访工作要点》、《全省信访工作要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纳入履职尽责管理,局办公会半年听取一次汇报,年终考核结硬账。同时,把信访要点作为全省信访工作考核重点依据和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传导压力,年底对照考核。深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运用,进一步夯实服务平台,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提升县乡两级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能力。注重挖掘基层特色实践,加大典型经验推广力度。通过综合措施,全省信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7%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下一步,一是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培训,采取分层培训、跟班学习、在线答疑等方式,帮助各级信访工作人员掌握业务规范。二是把信访事项规范办理作为信访督查的重点,坚持抽查回访、实地督查、每月通报,压实规范办理责任。三是依据《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规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湖北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规则(试行)》,使全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重要人事任免由局长会议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由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反复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从2017年开始,提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与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县、乡相应层层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检查责任书落实情况。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及时组织支部换届选举,做到“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形成局领导班子负总责、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机关党委具体抓、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机关每月第一个星期四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第一项议程为缴纳党费,确保按时足额交纳,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针对2名聘用人员欠缴党费问题,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及时补缴党费。健全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支部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图书室制度等4项党员教育制度,以及党员党费管理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等9项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抓党建、制度促党建。

实行局领导领题调研。制定调研计划,将调研工作列入全省信访工作要点,与信访改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每位局领导领题一项改革课题,责任处室参加,及时形成调研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注重以上率下,抓本级带下级,推动市、县信访部门围绕12项工作和6个专题开展调研,及时精选50多篇优秀调研报告,汇编成册作为全省信访工作专题研讨班学习资料。

探索厘清局领导班子、机关党委、支部和党员个人四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支部抓好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及党员干部职工个人的主体责任共4个方面21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项目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人人制定落实党内职务履职尽责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由机关纪委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完善省信访局机关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做到“五个一”,即一项目清单、一平时记实、一月度通报、一季度评鉴和一年终考评。以创建红旗党支部为抓手,每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红旗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定期组织开展“上班查纪律、在岗查状态、下班查安全”的“三查”活动,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把“两个责任”作为主业来抓,2016年召开局长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会和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30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一岗双责”。印发省信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省信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实管理办法,制作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实手册,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个人廉洁承诺、季度履职情况进行纪实,并把纪实管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目标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建立“确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避免“两个责任”向下传导不力,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到花山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观看《永远在路上》、《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典型案例。

成立机关纪委,与局机关党委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干部任机关纪委副书记,配备3名纪检委员,各支部全部配备1名纪检委员。制定省信访局机关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的暂行办法、省信访局反映处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办法,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在局机关定期开展“上班查纪律、在岗查状态、下班查安全”的“三查”活动,对干部职工身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及时制定政治纪律学习教育方案,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教育干部职工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深入查找问题,打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省级信访解难资金、信访干部关爱资金、档案系统建设、省网上信访服务外包等支出项目经费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安排落实预算内计划的工作,督促相关经费支付。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合理确定付款比例,保证项目质量。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围绕议事决策,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办法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办法;围绕工作运行,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围绕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办法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借还款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单独设置采购工作岗位,财务人员不再经手采购事项,避免经办审核支付记账一人办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重大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对各类日常维修和消耗支出的审核。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党委组织部长、机关分管干部人事工作领导成员、机关干部人事处(科)长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清单》,把好动议关、资格审查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公示关、谈话关、监督关,切实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每次选拔任用干部时,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请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审核把关,把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前面。

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积极推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高度重视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科学严密、具体实在、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央的精神融会贯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多用、常用、用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三是抓好“堡垒”建设,督促支部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六事联动”,诵读党章强党性,交纳党费明义务,学习党规跟党走,开展组织生活回本源,实行民主评议增活力,落实党务公开保权利。

(三)严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是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二是建立“确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避免“两个责任”向下传导不力。三是加强对重要领域、重大工作、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四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五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挪用、虚假冒用、重复申领问题再次发生,把党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

(四)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突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机制,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严管与厚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五)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突出改革牵引,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省委提出“2451”改革总思路,推进信访工作回归群众工作本源和法治轨道。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剩下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围绕依法分类处理、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阳光信访、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等项目,一个个督进度、一项项抓落实,以有力有效的工作展示巡视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特此通报。

湖北省信访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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