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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委主体责任五个方面要求,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内容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委党组班子是落实发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程动态监督部门各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每年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严肃纪律责任。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3.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正风肃纪责任。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正风肃纪,解决“四风”问题。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系列制度,严控资金使用。深化专项治理,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5.权力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
6.齐抓共管责任。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做到“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问题。积极支持委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保障。
7.表率示范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制定本人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年中抓好责任项目的推进实施,年末对本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带头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自觉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示范。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按照要求定期向市委、市纪委书面和口头报告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并督促办理。
3.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常态接访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积极支持和配合执法机关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保障,为排除阻力和干扰提供坚强后盾(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5.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6.加强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监管。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委中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三)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委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主要领导抓好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抓好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制定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责任项目的推进实施,并做好年终总结分析。
2.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条线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3.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发挥示范作用。
三、基本机制
(一)工作报告机制
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对本单位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委纪检组向市纪委监察局定期汇报本单位廉情状况,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年底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点题分责机制
委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的分工,就分管领域提出需着力完成的年度落实(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构建重点工作项目,并制定完善实施方案。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年中跟踪、年底评估。
(三)签字背书机制
在信访调查、公务接待情况报备等情况签字背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环节的党政负责人签字背书工作机制,明晰责任并问责追究。
(四)廉情预警机制
委纪检组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风状况的预警评判,全面收集掌握党员干部廉情动态,及时上报到市纪委。
(五)综合巡查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综合巡查,特别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巡查,确保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六)廉政约谈机制
对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室、单位负责人,由委党组主要领导会同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正风肃纪、效能督查、综合巡查等工作中发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苗头的机关工作人员,由委纪检组负责人会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