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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发言]甘肃纪检监察网|省疏勒河流域管理局党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1月6日至2月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3月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在我局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巡视意见,在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常研究、常部署抓得还不够到位,党委会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听取纪检监察的工作汇报次数偏少”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水利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中的“研究部署”、“支持保障”条款,年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局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下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局党委与16个单位、部门及38名处级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两个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3月份以来,先后两次召开以议廉为主题的党委会议,研究分析形势,制定工作措施;两次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出安排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先后三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通过整改,局党委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按照“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的标准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强化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采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签订干部廉政承诺书和家属助廉责任书、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等措施,切实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规章制度专项学习测试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努力做到知规知纪、遵规守纪、严格执纪,不断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措施,把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干部职工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把人管到实处、严到份上、爱在根上,防止出现管理缺失、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重要业务领域腐败问题及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和顶风违纪问题的惩治力度,加强对案件的总结、剖析和通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截止目前,已对违反党纪政纪的2名科级干部和1名职工进行了严肃处理,下发了通报,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力、干部监管不严的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的1名科级干部和2名职工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部门及领导的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与单位、部门业绩考核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省级以上通报批评、处级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职工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部门及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通过整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腐败、违纪案件的惩治力度、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

(三)关于“局纪委对本单位风险防控点的有效监管,还存在办法不多、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针对人员和岗位变化情况,督促各单位、部门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实施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并把《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执行和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情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和考核。研究制定了纪委《2015年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把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纪律作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灌区灌溉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6个方面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工作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局纪委书记对12名纪委委员和15名处级干部开展了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纪委干部和处级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督促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认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主动防范廉政风险。

通过整改,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了对廉政风险防控点的有效监管,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关于“ 班子成员及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到位,注重抓业务工作落实多,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发挥表率引领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放在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了逢会必讲廉政,检查业务必查廉政建设,时时关注廉政措施的落实情况,真正担负起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1名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级干部开展了诫勉谈话;2次听取了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属领导班子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对6名班子成员和37名处级干部开展了集体工作约谈,督促提醒告诫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严格自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靠实落地。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普遍通过开展集中学习、集体约谈、抓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了每一项业务工作、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干部职工。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的职责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范围业务工作中,在听取业务工作汇报的同时听取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在检查分管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提醒。督促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安排、检查业务工作过程中,与分管单位、部门处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5人次、与科级干部谈心谈话30人次,提醒告诫处、科级干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自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中的责任追究条款,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部门领导的责任。

通过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范围业务工作中,形成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格,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在去年清理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及省委关于严禁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相关要求,于4月份对全局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再一次清理复查和彻底整改。

通过整改,全面清理和整改了干部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个别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正在调查落实处理当中。

(六)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有些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都未实行公开招标,造成影响工程进度、增加建设成本、质量监管缺失,工程分包、转包严重等诸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由局规划计划处、工程建设管理处、水政水资源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于3至4月份对2011年以来全局已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了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对违规招标和限额以上工程不招标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纠正;对招投标项目相关资料重新进行了核查,重点对违规招标、评标,出借资质进行挂靠,分包等问题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投标人资质要求和资格审查。对违法违规企业,按照省水利厅要求上报列入全省水利工程建筑市场黑名单,停止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联动机制,严格合同履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促进中标单位诚信履约。

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积极推进设计招标制,尝试引入设计监理机制。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阶段工作时,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所需合理时间,以保证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方案精度不够造成建设成本增加和建设质量下降。工程招标在招标准备阶段充分核算项目建设成本,确定合理概算控制价,杜绝恶意压价抢标、围标;在评标过程中加大对工程设计细节、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单价平衡、报价中是否存在漏(缺)项、算术错误检查等审查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招、评标工作职责,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避免因招标工作质量不高造成项目成本增加和实施过程发生纠纷;在招标过程中,增加对施工单位的考察环节,杜绝资质挂靠和转让分包行为,避免履行合同能力差的单位中标承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承诺的人员和设备资源足额到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不到位的坚决不让其开工;严格对监理单位总监资质和监理工程师资质对号入座,保证了监理资源完整到位。

三是加强进度质量监管。召开了省疏勒河管理局201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对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快全局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做了安排部署。研究出台了《省疏勒河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立日常质量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常规质量管理与重点督查相联动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程序和规范要求,抓好工序施工和原材料进场等各环节质量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面推行工程联系单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工程联系单逐级报批,一事一议,有效减少了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推诿扯皮、问题解决不及时的现象。

四是实行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制。局纪委根据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区域实际情况,从局纪委委员和各基层管理处纪检小组成员中确定纪检监察派驻人员,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职责任务,承担对所辖区域骨干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对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等环节《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局纪委汇报。全面推行工程联系单制度,将工程建设的各环节置于阳光之下,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整改,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项目招投标管理及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资质挂靠和转让分包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工程廉政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

(七)关于“有些项目实施中,执行工程结算程序不严谨,未能按工程进度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而是由施工方拿着借款单,分别找相关人员签字后,直接到财务借钱,不符合工程结算程序,存在廉洁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清理了已往项目建设工程借款,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基建项目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结算,杜绝不符合工程结算程序的项目资金结算现象发生,进一步消除廉洁隐患。

通过整改,杜绝了不符合工程结算程序的项目资金结算,进一步消除了项目资金结算中存在的廉洁隐患。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偏少,上下沟通不够紧密,对情况掌握不深不细;调研工作不够深入,走马观花,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少”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l个基层管理处、1个局机关党支部、1个农民用水者协会、1个“双联”行动贫困村;处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基层管理所(电站)、1个农民用水者协会、1个“双联”行动贫困村;坚持局领导每年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处级干部用一半的时间、科级干部用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到自己的联系点,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宣讲政策、服务指导、解决问题,每年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局党委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调研工作交流会,通报联系点上的工作情况和调研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日志,将每次到联系点和基层一线调研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把联系点工作和基层调研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中明确陈述,与干部晋升、任用相挂钩。局党委对联系点工作、调研工作出色、措施具体、富有实效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通过整改,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宣讲政策、服务指导、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更加深入,上下沟通更加紧密,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效果明显增强。

(二)关于“办事程序繁杂,手续多,办一件事,需要二十人以上的签字,工作效率低”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了由相关单位、部门,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的省疏勒河管理局201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计划安排、质量管理、资金支付任务的对策措施,安排部署局规划计划、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在保证工程结算支付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基建项目资金结算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支付审核把关,严格资金支付进度,加快工程结算,改以往的月结算制为随到随结,只要工程量属实,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即可随时办理结算,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确保施工单位的资源投入,促进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银行的支付清算行为,做到资金汇划清算及时、准确,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概算,严格预备费和暂定金额的使用审批程序,做到动用预备费必须按程序报批。

通过整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财务支付更加严格,支付进度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源投入,促进了项目工程建设的加快实施。

(三)关于“车辆管理仍有漏洞,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和财务处配合,4月份对全局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查看相关资料、财务凭证和暗访核查的方式,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局《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和《财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财务处配合,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公务用车是否定点封存、出车里程与车辆用油是否一致等关键问题,同时对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了公车管理严格规范,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通过整改,全局各单位、部门公务用车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进一步加强,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三、关于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局机关干部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队伍老化,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够。处级干部51至59岁、科级干部41至50岁比例偏大,均超过50%”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制定了《省疏勒河管理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省疏勒河管理局科级后备干部库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加大年轻干部和年轻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从近年来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录用的大学生中,选拔技术能力强,有发展前途的苗子,通过组织程序安排到重要岗位、重点岗位、特殊岗位进行锻炼,通过压担子、加压力,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年轻后备干部。今年,局机关已确定30岁以下青年大学生后备干部3名,基层管理处有5名近年来参加工作的青年大学生走上了段站长岗位。

二是开展科级干部交流。按照《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试行)》,3月份对全局科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分析梳理,对2014年12月31日止符合轮岗交流任职年限的科级干部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形成了专题分析报告,制定了《省疏勒河管理局2015年度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计划方案》,4月中旬开展了第一批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交流调整科级干部10名。

三是进行干部职工交流。根据基层工作需要,3月至4月对基层各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交流,基层4个管理处共调整交流干部职工54名,占基层职工总数的10.6%,其中处机关交流进基层10名,基层各管理所、水电站之间交流调整26名,基层水管所内部各水管站(段)间调整16名,处机关科室间交流1名,基层各管理处之间交流调整1名。通过交流,机关与基层、基层与基层、灌区与电站之间干部职工形成了适度合理流动。

通过整改,有计划地推进了机关年轻干部的培养,全局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为建立轮岗交流工作常态化奠定了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合理适度的流动性,对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处级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全局处级干部37人,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有5人,满10年的有5人,其中有5名处长自管理局组建以来,从没有被交流过,不符合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甘组通字〔2014〕2号)精神和水利厅党组要求,研究划定了我局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中的重要部门4个,关键领导岗位8个。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我局处级干部的现状,研究拟定了《省疏勒河管理局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建议方案》,待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水利厅党组。

通过整改,处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干事创业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三)关于“局机关和四个基层处机关人员相对较多,人员配置不均衡,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基层站所工作量大、任务重,人员编制及配备不足,缺员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逐步缩减机关工作人员。继续深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单位处机关,对现有的工作岗位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待梳理资料汇总后,将组织人员对局、处机关各岗位工作饱满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机关岗位设置调整方案,逐步整合岗位人力资源,缩减机关工作人员,改善人员配置不均衡,解决人浮于事现象。

二是有计划地补充基层工作人员。坚持新进人员一律先下基层的原则,首先保证基层人员不足岗位得到补充,逐步改善基层缺员问题。2014年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16名工作人员,2015年1月先后报到,经局党委研究全部分配到基层单位工作。2015年计划招聘的20名工作人员将继续分配到基层一线岗位。

通过整改,岗位设置管理得到进一步深化,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量进一步饱满,岗位设置更趋合理,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得到了有效补充。

(四)关于“局机关部分处室存在职能交叉重叠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对机关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进行梳理,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研究制定内设机构设置调整方案,重新划定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分工方案和职责内容,解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通过整改,为进一步深化单位改革,提高工作效能做了积极的准备。

(五)关于“用人视野不宽,偏远基层的干部不容易被发现,提拔使用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合理倾斜的机制,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是向有长期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倾斜,二是向有水利工程建设经验的专业技术干部倾斜,三是向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倾斜,鼓励基层干部立足岗位做贡献,稳定基层一线干部基础,不断加大基层干部的培养力度。3至4月份,基层各单位调整水管站、段长12名,通过竞聘选拔5名,占水管站、段长变动人数的29.4%。

通过整改,通过政策倾斜和竞争上岗,一批基层一线业务熟练、管理有方、业绩突出的干部职工被选拔聘任到了基层段、站、运行班组长岗位,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六)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本混用,有的记录不详细,(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没有召开时间,没有会议名称,不知道开的是什么会;有的会议记录只有一个题目和一个结果,没有真实反映班子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决策的过程”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类会议制度,统一制作了各类会议记录本,明确了专人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做到了会议记录详细、规范、准确,重要会议均形成了会议纪要。

通过整改,全局各级各类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重要会议均形成了会议纪要。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职工、灌区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局党委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继续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敢于动真、敢于碰硬。二是继续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牢抓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聚焦水利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三是继续抓好建章立制。把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扎实有力的整改举措,汇聚起深化流域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灌区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7-3352106 ;邮政信箱:甘肃省玉门市新城区清泉路1号党政办公室,邮编:735211(请注明“对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lh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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