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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加强政治建设 |
1.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并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议事决策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研究贯彻、推动落实。 |
及时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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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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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谋划、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机制,聚焦“三新一高”重大战略,紧扣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南宁市“1+3”重点工作,围绕城区“1+1+2+3”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城区“一极两翼三区”发展战略,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台账,定期梳理、研究分析、跟踪督促、纠偏正向,确保决策部署有人抓、质效进度有人管、遇到问题有人解决。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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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内针对巡视巡察、审计、上级专项督查督导等反馈的问题,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统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分解责任,统筹组织推进,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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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政府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
一季度 |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 ||
6.按规定要求向城区党委分别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一季度 |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 ||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加强政治建设 |
7.迎接上级党组织对城区政府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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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党组年内安排专题听取班子成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政府部门“一把手”在城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直属机关党工委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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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内组织对本城区政府系统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不少于一次,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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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内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至少通报一次城区政府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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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对政府机关和政府部门党组织工作的领导,找准载体抓手,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城区政府系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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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建设 |
1.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第一内容”。 |
及时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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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党组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政府党组中心组年内至少组织安排 1次涉及党纪党规内容的集中学习。及时组织学习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教育。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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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 |
1.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专项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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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治本城区政府系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加大关心关爱干部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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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找准载体抓手,推动城区政府系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同,年内开展专题会商、通报城区政府工作有关情况、对所承担的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组织联动监督等,形成工作合力。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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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加强作风建设 |
4.执行党员干部下乡镇缴纳食宿费用管理制度。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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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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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三不” |
1.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重要节点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加强防范管理。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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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强化宗旨意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本城区实际,年内进一步梳理本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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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开好民主生活会。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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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内按规定要求办理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对所采纳的建议,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做好整改反馈。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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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城区政府党组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党组副书记通报案情,分管领导检视反思,其他成员对照查摆,党组书记全面点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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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完善“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年内对本城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以及有班子成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对案例中反映出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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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府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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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 |
1.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建立完善并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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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本城区政府部门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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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实际开展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家访活动。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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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对新任职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组织有针对性的廉洁教育活动。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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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城区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城区政府系统清廉建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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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统筹抓好基层减负工作,开展减轻村(社区)负担专项行动,巩固基层减负成果。 |
4-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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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违规经营办企业、长期缺岗“吃空饷”等问题。 |
5-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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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立足工作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同,持续整治和防范各级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假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私车公养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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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统筹抓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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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清廉广西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社区、清廉乡村、清廉家庭建设。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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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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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年内组织对所牵头负责或督促推进的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普遍或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视情况开展全城区性专项治理。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