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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发言]个人廉洁谈话汇报材料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11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2011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2011年3月份,在xx铜川、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2011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温家梁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强了创业干部的民主意识,接受监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现在,各项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购、招待费使用、工人工资奖金分配等敏感性问题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少数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区队行政干部,也认识到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意义,在材料采购、工资分配时,主动与监督员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的还主动向监督员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镇所有农村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理论学习。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掌握基本理论、把握政策水平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组织领导能力。重点看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和解放思想等工作中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和业务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勤,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看事业心、责任感与永济的科学、迅速发展是否相适应,思想观念是否得到了解放,是否求真务实、勤奋敬业。重点查看干部落实日志,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工作实绩。看履行本年度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重点工作情况,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复杂问题和注重长远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等重点工程、中心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有何建树。着重看各项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看其在重大问题上的科学决策水平。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看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严于律己的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镇党委组建考核组会同村级党组织组织实施。

1、召开述职大会。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村主干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报告。召开会议,村主干分别代表“两委”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

参加年度考核会议人员的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考核组要组织参与考核的人员认真学习评价要点和填表要求,对理解不清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测评结束后,要做好汇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个别座谈。

通过与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谈话,掌握农村主干2015年度各种情况,谈话内容以考核内容为主。谈话中,考核组要注意谈话方式,引导参加谈话的人员积极反映情况,提出问题,重点了解掌握农村主干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以及与领导班子的团结情况、干群关系情况等。谈话情况由考核组负责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的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

4、实地查看。

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工作总结、调研文稿等资料,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及为群众所办的实事。

5、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根据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情况,联系所在村工作基础、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先由考核组对农村主干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镇党委根据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其中镇确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能超过农村干部总数的15%。正在受到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或处理的,考核等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优秀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

6、整理反馈。

考核组将考核有关情况整理、归纳、汇总后,将农村主干民主测评情况和实地查看情况,特别是个别座谈中了解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反馈意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努力方向。

7、总结汇报。

镇党委在认真听取派出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考核组情况,写出专题考核汇报材料

一、继续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水平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今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为契机,每月一次,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实行局领导轮流上党课、讲廉政课,开展“廉政大家谈”心得交流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外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等。

二是实施廉政谈话。年内,局党委对全体股级干部适时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个人汇报。汇报本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基本情况;查找本科室、站、所容易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岗位廉政风险点);本人就廉洁勤政做出表态、承诺。上述内容由个人形成不少于2000字书面材料,由谈话人谈话后带回存档。二是询问、提醒。对群众反映的股级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询问,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谈话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指出谈话对象一些不良反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并进行廉政提醒和警示。三是个别诫勉谈话。对个别股级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明显反映,但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警示性诫勉谈话。

谈话人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有关要求等通知谈话对象;谈话人由两人以上组成,并做好记录,谈话笔录经谈话对象本人签字后存入本人廉政档案;谈话中如谈话对象隐瞒事实,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则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创建高绩效机关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以创“高效服务机关、高效落实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双高争创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继续坚持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三联三包”的要求,针对联系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解决。及时总结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做法,上报推广。年内向上级报送刊发有价值的纪检监察信息3篇以上,发表有影响力的纪检监察宣传稿件2篇以上。认真在全局推出一批廉洁勤政典型人物,整理典型事迹材料,一方面向上级推荐,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一次“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典型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继续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落实以下制度:

一是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确定责任人和责任科室、站、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组织局领导班子、科室站所和局领导、股级干部每年两次(6月25日、12月25日前)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书面向派驻纪工委(监察室)做专题报告。

局领导班子和科室、站、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指示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及时解决、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情况。

局领导及股级干部本人报告的主要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汇报个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指示和规定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制度等情况;本人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情况。

平时局领导和股级干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内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凡属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除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外,同时报告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股级干部向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进行报告。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按规定报告和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等处理。

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科室、站、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检查,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的基本程序是:局组成考核组,公布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由考核对象向考核组提供报告和相关资料,并根据要求和需要,安排进行工作汇报或个人述职述廉;根据需要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组织座谈、走访和个别谈话,听取群众对考核对象的反映;考核组作出综合评定,报局党委和派驻纪工委审定。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的奖励、惩处、选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登记制度。局所有工作人员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必须一律登记上交。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收受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一律登记上缴;按规定应登记上缴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收受人必须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一并交局综合科。局综合科对于登记上缴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应当在一个月内按以下办法处理:收缴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一律上缴国库;收缴的礼物,进行造册登记,视情况可由局公用,也可变卖和折价处理,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礼物转卖给受礼当事人,礼物的处理款必须上缴国库。凡属应上缴国库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物处理款,由综合科统一汇总,如数上缴财政部门。局综合科要认真做好礼品登记、收缴和处理工作,并将上缴情况汇总后送派驻纪工委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凡违反规定不如实或如期登记上缴的,必须严肃处理。第一次违犯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缴所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第二次违犯的,除追缴所收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外,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建立局领导和股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基本情况表。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住房、收入情况等。2、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3、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4、个人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材料。5、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6、上级平时检查、考察结论性意见和廉政谈话笔录。7、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8、群众民主评议结果。9、廉政方面受到的奖惩情况。10、其它。廉政档案是检查监督党员干部在廉政方面所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有关材料,要实事求是填写、认真进行审核,妥善存放,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汇总档案材料,及时向上级报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为上级对干部管理考核、任用提供依据。

三、继续加强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不发生问题

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

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局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3、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4、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5、党建工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6、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7、其他应当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是对干部人事工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全局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2、副局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意见;3、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和提名;4、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5、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自聘人员;6、其他重要岗位公职人员的选拔、任免、推荐和调动。

三是对重要项目安排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不动产购置,大宗房屋修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2、各类固定资产处置;3、涉及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涉及群众和单位大多数人利益的重大工程的安排。

四是对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主要包括:1、财政(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原则、制订、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原则;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3、单位固定资产、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4、单位单项非生产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

二是完善监督方法和措施

一是强化事前监督。1、局召开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领导班子会议,提前一天通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提交会议相关议题以及讨论研究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2、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员参加或者列席会议时,重点针对局的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和民主议事程序、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是强化重大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1、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点把握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在干部人事方面,重点抓好对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统计及运用、组织考察、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等环节的监督。2、对重大项目安排的监督,重点把握立项依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是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质量、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等。3、对固定资产的监督,重点监督增加固定资产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是否规范、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投标程序是否完备等。4、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局应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抓好纳入预算外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应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是否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帐外帐”、“小金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的监督。

三是强化重大事项实施后的监督。要通过举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属实的举报和在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四、强化检查,保证党员干部不偏离政治和工作方向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工作指示,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保证政令畅通,发现违的政治纪律问题,立即制止并上报。年内对各科室、站、所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查理论学习笔记、组织理论测试和实际工作查看等形式,对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二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年内以规模养殖场、良种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集贸市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为重点,对各科室、站、所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具体采取听、查、问、看、议等方式。

一是听。听取服务对象对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站、所执法服务情况的汇报,具体包括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是查。查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是否齐全。主要涉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及《畜禽养殖备案证明》等。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拖拉、违规审批等问题。查档案资料是否规范:主要涉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畜禽养殖防疫档案、饲料兽药购销档案、生鲜接单、畜产品加工检疫档案等。档案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了填写,是否按规定年限进行了保存。查检验检疫和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动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否存漏洞,严防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查各项惠农资金补贴材料、发放情况等,对各科、站、所监管的各类惠农补贴,如: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补贴,蛋鸡以奖代补补贴,生猪和奶牛良种补贴等项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督促把补贴资金及时如数按规定发放到户。各科室制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招投标、检查验收、研究确定对象等重要环节,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审查、参与、检查、确定。对违反支农惠农政策、挤占、挪用支农惠农资金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及借机收受钱物,捞取个人利益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惩。

三是问。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经常接受执法服务对象宴请、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借机敛财等问题。

四是看。看“三联三包”活动开展是否到位。主要查看各联包责任科室是否认真按照活动方案开展了实质性工作,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是议。组织执法服务对象对各科室、站、所执法服务工作情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民主评议。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和中纪委关于实行“局纪律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规定,健全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实行局纪律书记同股室负责人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事前防范,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三)本暂行办法所指的谈话制度,纪委书记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围绕加强班子与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勤廉效能等目标集中或单独谈话,收集相关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等。

(四)被谈话的领导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党纪政纪,主动接受教育和监督;应当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切实总结工作、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履职水平。

(五)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听取被谈话人汇报本人及班子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听取被谈话人汇报本人及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3、听取被谈话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情况;

4、听取被谈话人对上级组织的意见、建议;

5、听取被谈话人对局纪委的意见、建议;

6、谈话人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向被谈话人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和建议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并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谈话:

1、职务晋升或变动时,进行必要的党风廉政教育;

2、有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苗头时,进行提醒或者帮助教育;

3、有群众反映或信访举报一般问题时,进行澄清或者诫勉谈话;

4、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例行监督检查,听取情况汇报,进行廉政谈话;

5、组织认为需要进行谈话的其他问题。

(七)谈话的方式一般采取个别谈心、交心的形式,特殊情况可集体谈话。谈话人可以请被谈话人到局纪委谈话,也可以到被谈话人所在地进行谈话或根据需要指定临时谈话地点。

(八)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对被谈话人的谈话,由局纪委常委会统筹安排,区局纪律书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谈话人谈话时间;

2、局纪委书记做出谈话决定后,由局办公室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被谈话人;局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时,局办公室应派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3、谈话人根据谈话范围和内容向被谈话人提出需认真回答的问题。其间明确要求被谈话人改进或纠正的问题,被谈话人应及时改进和纠正,并向局纪委书面报告结果;

4、被谈话人针对谈话意图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如当时不能解释和答复的,谈话人可以通过一定时间与程序的研究后,将有关情况反馈被谈话人。

(九)谈话应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谈话应注意保密,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单位、姓名,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谈话情况要及时向局纪委汇报,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局党委汇报。

二、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一)任前廉政谈话是为了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干部正确用权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构建预防工作机制。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拟提任的股科级以上干部廉政谈话由比照此办法执行。

(三)任前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增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意识,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努力经受权力、名利、金钱、美色考验。

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规范权力行为。

3、增强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切实承担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政治职责。

4、提任干部新岗位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

5、根据信访或其它渠道反映,提醒拟提拔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重点加以注意的问题。

(四)单独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在任前公示结束之后、正式任命宣布之前。对干部的谈话,由局纪委书记主谈,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谈话。谈话记录归入被谈话人的《个人廉政档案》。主谈人也可视情况商请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一同参与廉政谈话。

(五)主谈人认为确有必要,可以要求被谈话人在谈话后一定时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三、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及函询制度

(一)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是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局纪检监察机关可视情请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三)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故意引发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四)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和目的,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责其提出改正措施。

(五)诫勉谈话之后可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干部诫勉谈话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由诫勉机关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做出组织处理直至处分。

(六)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党性品质、廉洁勤政、内部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七)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回复。对函询问题没说明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可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求实行年度一票否决。

(八)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九)接受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如实坦诚回答问题,不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任何人无权追查举报和打击报复猜想对象。违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党员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和回复组织函询的签名材料,由诫勉谈话和函询的主体机关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留存备查。

(十一)凡参与工作人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诫勉谈话和函询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适用本办法。

四、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拓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规范管理和群众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对象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本局的相应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有:述职人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履职设想和打算;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公开说明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度末或次年初进行,可采取会议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也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干部绩效测评一并进行。各单位部门要适当扩大参加领导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直至实行述职述廉全员民主测评。

(五)各位领导在述前要认真总结班子工作的得失,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提前7天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派人参加述评会。述后要根据领导干部个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民主测评反馈意见分析,梳理新一年领导班子整改目标和提高领导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措施。

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按照市纪委、市党廉办谈话提醒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常态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谋划和抓好谈话提醒工作落实,按照谈话提醒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及时梳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照区委、区纪委的要求,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纳入日常谈话提醒、任前廉政谈话等谈话提醒的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提醒,结合“七个有之”问题,提醒新任职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洁身自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前哨探头和派驻的优势,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所监督的地区、单位常态化落实谈话提醒工作。

二、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

(一)区几套班子领导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区委办、区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区几套班子领导谈话提醒季度统计工作,于6月20日前将自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以来,区几套班子领导的谈话提醒记录复印件(对应以往季度报表)及《区领导谈话提醒统计工作负责人名单》(附件1)报区党廉办(区委大院C栋112室,联系电话3343893),以备市纪委、市党廉办检查;今起,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区领导谈话提醒工作季度报表时,连同对应的谈话提醒记录复印件一并报区党廉办。

(二)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织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镇、街道党(工)委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2)、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区党廉办,谈话提醒记录由各镇(街道)纪(工)委保存备查;6月11日前将《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3)报区党廉办。

区直单位党组织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2)、单位班子领导谈话提醒记录复印件、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区纪委派驻线口单位纪检组;6月11日前将《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3)报区纪委派驻线口单位纪检组。

一、廉政谈话提醒对象

1.全局干部职工

二、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1.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或转任岗位的干部,应当结合有关要求的任职谈话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谈话;副股级干部的任免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提出要求。根据考核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及测评结果等情况进行个别提醒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具体实施。

2.谈话制度。对反映干部职工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属于廉洁自律不正之风方面一般性问题的;对反映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或者一个时期集中反映局属单位党风廉政问题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

3.审计谈话制度。对审计发现不廉洁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涉及单位资产管理、挥霍公款、奢侈浪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违反“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方面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必要时,由局纪检组提请,报送区纪委约谈。

4.案后整改谈话制度。对发案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漏洞的;发现干部职工存在轻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存在较小廉政风险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对单位或个人涉案,或者发生窝案、串案以及影响恶劣案件的,由局纪检组提请,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部门。

5.廉政责任谈话制度。对于干部职工个人违反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改变集体决策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本单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在全区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名靠后,补充列为次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庸懒散奢现象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必要时,由局纪检组提请,报送区纪委约谈。

6.年度述职述廉谈话制度。单位负责人在每年年终考核时,要在全局会议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及单位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7.完善其他谈话制度。干部之间、单位内部出现不团结、不协调的苗头和问题,或者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问题主动要求谈话的,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

三、组织实施

1.实施程序。一是由局纪检组根据举报、监督检查或任职廉政谈话等需要,明确廉政谈话提醒对象及谈话方案;二是填报《区农业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登记表》(见附件1),经主要领导审批后谈话;三是谈话时填写《区农业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记录表》(见附件2)。谈话提醒要做到及时、适时,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必要时,廉政谈话提醒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法院队伍。贺州市八步区法院结合实际,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建立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院党组、党总支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党性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干警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一、首先,该院结合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现阶段将继续认真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神,尤其是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通过学习有关廉政教育规定和学习生动鲜明的反腐实例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确保警钟长鸣。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治区高院“万名法官下基层”活动,通过走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情况,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突出”问题,找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经过汇总之后,由纪检监察室会同政工科下发通知,勒令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个人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严肃整改。对于问题突出者,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改结果通报全院,同时将整改结果在公告栏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宣传在评先创优活动中的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该院彭惠娟、陈梅娟等全国、全区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动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不断树立新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坚持方面教育为辅,公开个别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努力使党风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

四、通过开展座谈会、个别干警谈话等形式,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的变化,及时掌握和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特别是要了解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防微杜渐。注重将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有效结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时,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

五、将组织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通过组织生活、集中教育、廉政谈话等有效措施,开展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的组织教育;积极地将廉政教育向家庭延伸,采取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以及在每年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前都向干警家属发放“致干警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号召干警家属争当“贤内助、廉内助”,共同帮助干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铸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此外,该院充分认识到党性党风党纪问题说到底就是作风问题,反映到法院中来就是审判执行的质量与效率问题、就是干警的司法礼仪作风等问题,纪检监察工作连续获得贺州市纪检部门肯定和表彰,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今后仍将继续把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抓紧抓好,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司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法院队伍。:

       一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方便群众监督。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等情况认真记录,报分管副部长、部长阅示后,派专人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和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中聘请了40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并制定出台了《大丰市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及工作要求。我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干部监督信息员对干部任用工作和科级干部廉政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社区生活表现监督制度。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立社区宣传栏、开辟电视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途径,广泛宣传活动的内容、目的、意义。聘请领导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8名离退休老同志、社区代表为社区监督员,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监督,进一步拓宽了掌握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的渠道。今年以来,我市科级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止,收到明显的成效。

   二、“五法”并举,积极创新新提拔干部教育形式

   积极创新新提拔干部的教育形式,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XX年以来,共有137名新提拔干部接受了教育,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一是警示教育敲警钟。赴看守所、监狱,参观关押人员的居住和劳动场所、听取情况介绍,对违法犯罪的蜕变过程和给家庭、个人、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深入剖析、反思。二是集中谈话提要求。告诫干部强化政治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思想境界,认真落实“八荣八耻”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勉励干部家属发挥“贤内助”、“廉内助”作用,吹好“枕边风”,切实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三是廉政承诺表决心。集中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向组织庄严宣誓,表明“廉洁从政、清正做官、清白做人、勤奋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决心和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诚心。四是共签公约常提醒。夫妻共签《家庭廉政公约》,引导新提拔干部及家属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净化家庭环境,营造廉洁家风,建设和谐家庭。五是撰写心得谈体会。撰写教育的体会和收获,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效果,并有选择的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登载、点评,以此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上,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自律。截止目前,受教育的新提拔干部中,未发现任何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映。

   三、建立四项制度提高干部监督信息员监督实效

   今年,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48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效能,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网络。为保证干部监督信息员的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的通知》,确立了四项保证制度。

   1、联席会议审议制度。利用每季度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机会,将梳理汇总后的干部监督信息员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与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信访局等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单位进行联络与沟通,对一些经过初步验证或有待进一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审议,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2、监督意见函询回复制度。对干部监督信息员所反映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组织名义进行质询,要求干部在规定期限就具体问题向组织作出负责的书面解释和说明,从而达到提醒教育干部的目的。

   3、跟踪督办制度。在认真分析干部监督信息员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调查和核实,确定重点人员和问题,由组织部门发出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能如期改进的,则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4、公开听证制度。对干部监督信息员反映问题较多或有较为严重问题的单位,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干部监督信息员、部分群众和该单位负责人参加,请该单位负责人就存在问题向大家作出解释,对确实存在的问题,保证限期整改。

    

   近期工作思路及做法:

    

   一、继续推行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

   在建业社区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对社区监督的范围、对象和内容等进行完善和充实。力求做到“三个扩大”,即扩大干部监督范围,将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从试点社区向育红、健康等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推广。扩大干部监督对象,在将社区范围内的科级干部作为监督对象的基础上,将监督对象扩大到股级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扩大干部监督内容,将社区监督的内容从社会圈、生活圈、家庭圈和社区公德等四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向更高的要求延伸,同时将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以及干部任前公示进社区。

   二、对镇科级干部住勤情况进行督查

   认真贯彻落实大办发[XX]39号《关于印发<乡镇领导干部住勤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乡镇干部的作风建设,会同市纪委对镇领导干部住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镇机关夜间值班情况和镇三套班子住勤、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全市干部任用工作、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为全面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情况,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检查前将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各基层党委(组)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组采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别走访、民意测评、查阅资料等形式,多方位了解执行情况。检查中把是否坚持《条例》规定的6项原则、6条标准及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作为重点。为广泛听取群众反映,到每个单位检查时都将在醒目位置张贴《检查公示》。检查结束后下发检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四、服务大局,做好重点工作督查及干部审查的有关工作

   1、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督查。下半年重点参与了城市拆迁拆违、社区封闭管理等工作的情况督查。

根据集团党委、纪委有关要求,围绕廉政谈话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我从思想认识、履职尽责等方面做了深入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业情况

新的征程上,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严守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始终把党的纪律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大局,增强组织观念,强化主动看齐。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做到“两个维护(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党章》、《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己,本人2020年至今没有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记服务为先、淡泊名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个人生活方面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个人事项的情况均能如实向组织汇报。同时,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按规矩办事,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做好研究院本职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抓廉政建设情况

深化主体责任落实。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部门重点工作、工作时间进度等亲自督促,研究院每周一上午,召开部门内部工作例会,实现部门工作思考在前,安排在前,行动在前。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项目以及集团交办的重要事项及时跟进,针对《研究院周报》、《国信研究》(季刊)及各专项研究课题,按期了解情况,保证事项落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促进部门管理重要措施的顺利实施,加强与集团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与工作支撑。

传递压力,管好“身边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做好榜样和垂范。部门内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做出表率,严格要求自己,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同时,通过工作例会、定期交流、一对一面谈等形式准确掌握部门内部人员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指导其在日常工作及行使权力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三、廉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廉政监督强度有待加强

在落实部门抓廉政建设过程中,平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院具体工作开展上,没有科学统筹好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两者安排没有做好协调。特别是研究院成立至今未向领导汇报研究院定位及工作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院作用的发挥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在此也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听取研究院定位相关汇报,以理顺研究院工作思路,实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对研究院的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部门内部要求提得多、督促检查较少,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缺乏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压力传导、监督强度有待加强。

(二)管理教育思路有待改进

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存在经验主义,习惯用老方法做新形势下的廉政工作。没有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造成学习形式呆板,工作手段单一。读读文件,看看案例、交流谈心等学习手段的学习深度不足,学习效率不高,对部门年轻同志的思想教育力度不足,缺乏典型带动,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广大党员干部的指导和帮忙下,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促进部门内教育

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总开关,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部署的信心,增强用理论指导工作的意识和潜力。

具体措施:一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集团会议精神,围绕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学习好、运用好、把握好相关规范及准则。同时,利用部门周例会机会与部门人员交流心得,传播新思想、新知识,增强部门内政治认同。二是每天安排不少于一小时的自学时间,每月读一本综合书籍,避免出现因政策法规把握不准而致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抓廉政

履行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强化部门党风党纪管理,抓业务的同时抓工作纪律,抓纪律的同时抓部门党建,抓党建的同时抓人员思想。

具体措施:将日常部门工作会议升级为“业务及党建工作推进会”,协调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利用会议碰头机会,部门内老同志谈经验,部门内年轻同志讲认识等手段,培养部门人员自律意识,在部门内部形成“传帮带”的党性教育氛围。

五、有关意见建议

(一)与时俱进创新党建方式

深入了解员工实际,全面调研基层员工工作学习中的热点及难点,了解所需所盼,着力解决思想建设虚而不实,党性教育流于表面的情况。因材施教开展党性教育,创新教育手段,采用一些适合年轻人的教育措施,从传统的读书、开会转变为有奖问答竞赛、茶歇时事讨论、党建短视频评比等。

一、对加强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的基本认识

1、严格自律是一名党员应有的本色。

我们党执政的一条宝贵经验,就是只有廉政,才能长期执政。作为一名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本,这个“本”就是廉洁从业,做到两袖清风,永不褪色。

2、廉洁从业是一名党员应有的风范。

只有廉洁,才能洁身自好,不为物质所诱,不为外界所惑,心无旁骛抓工作,一门心思谋发展。

3、自我修为是一名党员应有的作风。

作风决定党风,体现司风。作为一名市州分公司党委委员,不加强自我修为,不加强作风建设,带队伍就会走入歧途,干工作就会丧失激情,就不能在广大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就无法在实践中国人寿特色发展道路上体现先进性。

二、挂职锻炼期间工作情况回顾

我是今年元月份到张家界分公司挂职锻炼的。挂职锻炼期间,我切身体悟到了张家界分公司的发展,看到了以田总为首的分公司班子和广大员工为之付出的心血和汗水。无论是在张家界协助田总分管柜面、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工作期间,还是在永州参与案件处置工作期间,我都没有忘记组织上的期望和信任,勤勉而为,尽心履责,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实事求是讲,还是努力做到了“四个不忘”:

1、不忘学习,修身养德。

我一直把学习看作是自己思想的“空气”。作为一名挂职锻炼干部,异地工作,八小时之外难免寂寞无聊。但面对飞速发展的行业形势和市场竞争态势,必须不断充实自己,用新的理论、新的理念武装自己,以更好的适应形势变化和改革需要。在挂职锻炼的期间内,无论是在张家界,还是自5月20日起被抽派永州参与樊华案件处置工作,我尽量从杯觥交错中解*脱出来,从迎来送往中摆脱出来,看点管理理论,读点经典诗书,学点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写点体会文章,乐此不疲。我认为,高雅的追求,可以替代庸俗的欲望。尽管这种生活方式,容易被人视为“书呆子”,但我再忙都始终没有忘记学习,忘记给自己充

电。我想,只有学在前,才能干在前。我一直认为,学习力不强的人,难有大的出息,也不可能有新时期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魅力”。

 

2、不忘大局,维护整体。

我对党委和总经理室议定的决策和部署,从不犹豫执行,也从不搞什么变通,出了会场的门,就一个任务,和所分管的部门经理一道,赶快执行,赶紧落实。我还调试加大自己的“柔性”,与其他班子成员坦诚相待,和谐共事,当需要我“挑土”的时候,我往往搁下自己的工作去“逮”(包括为公事喝酒,醉了也不后悔),比如协助起草一些代表公司总经理室向省公司的重要汇报材料,又比如在永州期间,为办好全市系统“助飞2010”服务销售活动启动仪式暨运营管理流程优化培训班,通过电话、邮件等渠道,积极参与策划,认真起草一把手讲话稿,等等。

3、不忘履责,提升绩效。

uo;的局面。信*息技术职能考核,排到了全省系统第4名,出现了历史上最好的成绩。教育培训部,作为新设部门,在专职讲师配比困难、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考核排名没有到后3名。我想,只有紧紧围绕绩效干工作,才是硬道理,才是真正维护大局的体现。在永州参与办案的四个月来,积极担负起综合组组长的责任,坚守阵地,服从安排,不出问题,其中的重大信息综合、重要汇报材料撰写,都做到了让省公司领导“需要我”,特别是在6月上旬的向周英书记的汇报材料,被周英书记在省公司汇报会上公开评价为他多年来办案中“看到的最好的汇报材料”。

 

4、不忘操守,严于律己。

由于自己在张家界是个“单身汉”,生活上难免有人会好意好心的给予关照,但我坚持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推崇一种简单的和谐的人际关系。我认为,人生幸福,不一定要拥有好多物质上的东西,内心充实,心灵充盈,才算幸福。我也时刻警醒自己,我离开张家界后,张家界的兄弟姐妹们不戳我的脊梁骨,也不能留下任何错误和遗憾。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行为举止有时候不够严肃。我认为,快乐工作最重要,跟同事相处,不必成天摆着一张没有生气的脸。有时候,工作之余爱与大家打成一片。员工其实都不喜欢领导有官架子,官架子摆多了,员工就疏远你了,你也就难以听到员工最真实的声音了。

二是谈工作有时候过于直言。不善于搞什么“迂回”战术,容易得罪人,这可能与我的性格有关。但我认一条,就是对于影响公司绩效的人和事,我是深恶痛绝的。

三是与一线员工沟通不够。受层级化管理思想左右,认为普通员工的思想教育责任主要在部门领导。因此,与所协助分管的部门负责同志沟通得多,与部门普通属员沟通得少,即使沟通,都往往是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没有过多的交心,也就没有很全面的掌握这些普通员工的所思所想所惑。

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当然,肯定还存在其他一些不足,恳请田总和我们班子成员、党委组织部长给我指出。

四、今后的主要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1、努力加强学习,一心一意抓提升。

一是学做人。做一个思想干净的人,做一个为人厚道的人,做一个正直可靠的人。二是学政策。把准尺度,不违规,不犯事。三是学规范。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努力践行省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把“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执行好,把党的廉政规定遵循好,把省公司党委的发展战略贯彻好。四是学涵养。多读一点经典,多看一点箴言,充盈自己的内心,提升自己的修养。五是学业务。学习实务处理,掌握运作套路,努力提升对一线的指导能力、掌控能力。

2、努力加强履责,一门心思干工作。

兼顾张家界工作,紧紧围绕配理念、控细节、善沟通、强督办的工作方法,抓好全年所协助分管的部门工作,争取柜面年底整体绩效考核至少彻底改变全省系统后3名的落后面貌,信息技术和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力争都进入全省系统前10名。继续服从调度,蹲点永州,一如既往参与做好后续的案件兑付、维稳处置等工作,让组织上放心,确保案件处置平稳过渡。

3、努力加强修炼,一片冰心葆本色。

我将以学习实践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准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防微杜渐,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嘴,不铺张浪费;管住自己的脑,不该得的不去想;管住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不去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绝不涉足,做一个政治坚定、思想纯洁、群众信服、同事喜欢的人。

今年元月,我从宣教科长岗位到纪委副书记岗位,协助书记分管审理教育工作。一年来,在局党委及的下,本人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应对挑战,求真务实,新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全体纪检干部的力量,地了自身工作职能,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纪律保障。

一、学习,素质

纪检工作到对我来说是全新课题,要想尽快岗位,努力学习,才能好岗位职责,不负组织和的期望。一年来,除了参加局里组织的学习活动、学习任务之余,我学习反腐倡廉的重大方针政策、纪检工作及党务工作理论,学习党纪法规知识,并学习笔记,尽早角色。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精神的学习,熟悉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了支部工作的方法,为工作的奠定了基础。遇到不懂的地方,能者为师,向向同事请教。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在程度上了的工作能力。

二、团结协作,带好班子

一年来,队伍建设是、是的要求,我注重抓了班子建设,队伍稳定,为工作的保障。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警示教育、传统教育,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与支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了支委班子的团结,了大家对我个人的理解信任;岗位工作职责、内务管理、支部议事、民主生活会、考勤讲评等制度,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了纪检干部队伍清廉正派的形象。在全体党员的努力下,支部建设,被评为“五好党支部”。在日常工作中,大事向主管汇报,的支持,当好参谋和助手;在过程中,注意发扬民主作风,与支委沟心通气、集体,注意大家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在工作上,既是组织者,又是者,既动口又动手,全程关注,工作质量,努力精益求精。对同志同事,尽己之力,帮助,使同志们能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三、职责,制度

岗位职责的要求,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一年来,局里组织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了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制定部署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了“两个违规”、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纠风治乱减负工作的专项清理,推行效能监察和政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为纪律作风建设、公安机关廉洁从警、预防违纪了的作用。工作,我主要起了牵头组织、检查、督办的作用,工作是大家一起做的。除此之外,个人抓了信息材料工作,对方案、计划、总结、报告的拟定从文字上把关,动手撰写了余篇纪检工作信息及典型材料,在公安干校警衔班上好党风廉政教育课和组织好廉政之声节目演出活动,地了工作任务。

四、要求,廉洁从警

党风廉政廉政责任制要求,与分管人签订责任书,并按责任书的内容好监督职责,提醒谈话,纪律要求,管理。对队伍中的不良倾向、苗头,敢于批评,督促其改正。在遵守纪律制度,以身作则,带头,严于律己,不当特殊干部,亲友中也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也不个人职务为亲友谋取任何利益。在接待开支上,勤俭节约,不搞铺张浪费,不乱花公家一分钱。在社会交往中,不参加公安工作、纪检形象的休闲娱乐活动,不手中的权力索拿卡要,下面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他人的红包礼金,不为他人了难干扰层的执法工作。在执纪中,纪律,顾全,不搞无原则的交易。

一年来,本人为纪检工作费了心思,了微道的一点,这都与的支持、同志们无私帮助的结果。与岗位职责的要求,与的期望相比,个人在能力、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在廉洁自律上也清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上的学习,自我,进步。

根据榕教纪〔2016〕17号文件《关于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习并模范遵守廉政规定,端正师德师风,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行为,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于11月份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党员、教师

二、教育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教育学习内容

教育月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纪律条规。重点学习近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认真学有关担当和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相关文件;人力资源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汲取近年以来市教育系统发生的公职人员介绍学生违规入学收受钱款、纪检机关司法机关进行追责的反面典型案件深刻教训。

学习材料于学校教师乌石师苑QQ工作群。

四、教育活动安排

1、10月27日,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提交党总支委扩大会议审议。

2、11月4日:召开廉政教育大会暨廉政教育月启动仪式,并由方晓敏校长上专题党课。

3、11月5日至23日,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与实践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系统反腐案件警示教育、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围绕三访三创总目标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访谈教师、党员教师访谈家长活动、撰写读书思廉文章及《筑梦中国》影片观后感。11月25日,各党支部将有关活动材料及心得体会文章汇总党总支。

4、11月9日至23日,通过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读书节、讲故事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做诚信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

5、11月25日,全体党员、教师签订拒收节日礼品(含购物卡、礼金)为重点的《廉洁从教承诺书》,加强自律,形成长效机制。

6、12月3日,进行活动总结汇报,并将活动总结报送市教育纪工委、市教育局监察室。

小学2016年第18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二】

今年7月是全区第18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根据区委、区教育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为扎实开展好我校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纪律 讲规矩 作表率

二、总体要求

按照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推进我市四城联创工作和实现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纪律保证。

三、活动内容

在宣教月活动期间,重点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

(一)深化一个主题,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党支部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学习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编印讲纪律守规矩学习材料,做到人手一册对照学习。

(二)贯穿一条主线,开展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专题学习。

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区委杨军安书记、镇委刘茂洲书记、杨店学区程崇敬主任等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严纪律、守规矩,把握角色定位,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三)用好一个载体,开展专题警示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QQ工作群的作用,每逢节假日学校纪检组提前在群里向党员干部打预防针及时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案件、案例上传至群共享,通过反面警示,促进党员干部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对违法违纪、违法中央八项规定、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和案件实行实名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四)做好一个结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深刻剖析、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引导党员干部用显微镜查问题,用放大镜看危害,用多棱镜找根源,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五)搭建一个平台,利用教师学堂举办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

邀请杨店学区驻校干部崔春同志为全校教职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专题报告,宣讲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基本内涵、历史足迹、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让全体教职工接受思想大洗礼,同时结合教职工师德师风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六)打好一个基础,利用家校合作开展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

进一步深化拓展家校合作模式,利用家校合作平台开展廉政文化进万家活动,放大学校廉政文化的宣传视角和辐射范围。对干部家属加强廉政教育和宣传。达到以良好的家风带质朴民风,以质朴民风促清廉校风的目的。

(七)打造一个链条,建设廉洁高效的教职工队伍。

把廉政教育纳入新教师、新党员培训和干部任前教育,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链,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教职工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学校党支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既要按照中共杨店教育总支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抓好落实,又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做到教育月活动与班级工作、支部建设、学校发展等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学校党支部要把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学习贯彻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上来,统一到区委、局党组和杨店教育总支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不断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将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运用QQ工作群、校园网、橱窗和黑板报等多钟媒体形式,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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