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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材料]通知公告

市总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新余市总工会2019年度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新余市总工会党组

                          2019年3月29

新余市总工会2019年度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加强政治建设

1.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本单位具体贯彻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2.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严肃六项纪律要求,确保全市工会改革顺利实施,确保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做到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3.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每年要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抓好各自的工作落实,并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

(二)加强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新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2.结合市委巡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问题反馈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重大部署贯彻、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为政不廉、为官不为、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

3.每逢节假日,开展节前集中提醒教育活动,督促市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绷紧纪律之弦。  

(三)加强纪律建设

1.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作风建设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适时督查。

2.每季度组织市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

(四)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涉及选人用人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派驻纪检组的廉政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3.从严管理管干部,强化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杜绝不良习气发生。

(五)担负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1.按照上级扶贫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2.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扶贫工作纪律散漫、作风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3.对市总工会困难帮扶资金和扶贫项目开展风险问题排查,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认真落实党风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

  2.推行一述两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严格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3.对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党务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定期向全体干部职工、工会代表、老同志等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意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6.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职工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

(七)加强组织领导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每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4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4.每年年底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总结责任落实情况。

  5.每年12月底前向对派驻纪检组专题报告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6.领导、组织并支持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7.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和派驻纪检组汇报。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履行主体责任

1.组织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并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具体指导,带头落实。督促分管领导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2.带头制定市总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3.带头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市总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机关相关职能部室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

(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市总部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管理,年内同班子其他成员、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

2.年内为市总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3.对领导班子成员、市总部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三)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市总机关网站上公示。

4.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强化工会财务管理

    1.组织研究修订《市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市总机关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制度》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2.严格落实市总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严明财经纪律,对市总本级及事业单位财务进行审查审计。

3.完善市总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工会资金管理风险预警。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参与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廉政建设情况。

3.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讲专题廉政党课或作专题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5.建立健全党组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6. 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7.积极参与市总工会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坚持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报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9.协助市总工会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10.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和单位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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