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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材料]个人履职巡察整改报告样例十一篇

一、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三、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一、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三、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2017年,在上级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各级党委、纪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十九大精神及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狠抓企业巡视和巡视回访发现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启动内部巡视,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失之于软、失之于弱等问题,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认真履行领导主体职责。

一是深化“两个责任”体系建设。公司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在深入落实《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基础上,研究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追究、检查考核与结果运用,形成了常态化的推进保障机制。二是全面部署,组织推动。年初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纪委工作报告,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公司工作会议上,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办公会议,听取党群各部门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月的重点任务。三是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检查指导各单位、本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为其充分履职创造条件。

(二)认真履行协调主体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结合企业巡视和巡视回访、审计等发现问题,进行任务分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办验收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协调,同步推进。加强党政纪工团协调配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纳入企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积极督促各级党政纪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分头把关,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审计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审计联席办公,完善执纪审查协调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三)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职责。

一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年初,公司党委与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实行“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每季度向公司党委书面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建立实行约谈制度,公司党委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XX人次,纪委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XX人次;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八项规定”落实不力或出现其他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抓早抓小抓苗头,共谈话提醒XX人次,函询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二是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上级巡视回访反馈的问题逐级分解,以问题整改清单方式,一对一地向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进行交底,强化跟踪落实。共受理、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XX件,其中函询XX人次,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三是突出整改,启动巡视。按照公司党委、纪委总体部署,启动了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工作,完成了首轮对两家单位巡视,共发现选人用人、职务消费、公务用车、报销大额招待费、年薪外收入清理不彻底、固定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XX个问题。将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XX件次,及时移交纪委调查处理,共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调离XX人次,经济处罚XX万元,对XX个单位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发挥了巡视震慑作用。

(四)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共表彰“四好班子”XX个,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了第XX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XX人;成立两个考核组,对XX个单位进行领导班子大考核、XX名领导人员日常履职巡察、XX名试用期满和XX名诫勉期满领导人员考核、后备干部推荐和领导人员补员考察。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发挥了选人用人定向把关作用,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力。一年来,共提拔使用、调整交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XX名。三是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加大多维度考核,严格领导人员个人报告事项审核,对隐瞒不报XX人,其中移交纪委进一步核实情况XX人、诫勉XX人、批评教育XX人、暂缓提拔XX人。加强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对XX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护照进行全面清理。

(五)认真履行教育主体职责。

一是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及《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党政纪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找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不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上率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教育、专题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大宣教格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参培人员累计XX余人次,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弘扬廉政文化。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道德讲堂”、廉政示范单位创建、企检共建、区域联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弘扬“崇廉尚俭,廉勤立身”的廉政理念,命名表彰了XX个“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彰显了廉政文化教育和导向作用。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发了《关于XX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XX公司责任亏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组织机关XX名党员干部参观了XX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警示之门、正义之路、警示展厅、体验监舍”四个环节,接受了体验式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公司纪委与XX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共建合作,运用全新的廉政教育模式,通过微信新媒体,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观看廉政教育微短片并撰写心得体会,取得了较好效果。

(六)认真履行预防主体职责。

一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订出台了《企业管理约束性条款》、《合同管理“十禁止”规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XX项,修订XX项,废止XX项,有力支撑了惩防体系的平稳运行。二是组织开展了“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查找“四风”问题XX项,通过清单式管理,整改问题XX项,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每逢重大节日,针对“四风”易发问题,提出明确纪律要求,部署监督检查。国庆期间,开展自查XX次,暗访XX次,突击检查XX次。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植入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了劳务、资金、物资、设备等关键领域的集中管理,大力推行成本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施量价双控。

(七)认真履行惩处主体职责。

一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完成了公司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了执法监察室,增加了定员编制。推动理顺了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落实“两个为主”,推进“三转”,积极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扎紧制度“笼子”,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针对股份公司巡视发现问题、亏损单位目专项审计、遗留案件处理,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着力查处了失职渎职、有章不循、损害企业利益等违纪行为。

(八)认真履行考核主体职责。

一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落实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实施办法,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职代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组织实施考核。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利用党建调研、专项检查、综合考评等工作,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列出责任清单,由公司班子成员带队,纪委(监察部)、组织部、干部部人员参加,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量化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书面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二、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监督职责。

一是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公司党委的总体安排,制订了《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制度》、《纪委(纪工委)书记履职履责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每半年书面听取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全面了解和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在年初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落实纪委(纪工委)书记述职制度,交流经验,查找不足。二是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股份公司巡视、巡视回访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多措并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机关相关部门发挥主责作用,种好本系统的“责任田”。三是配合公司党委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针对检查考核情况,起草了《关于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二)认真履行“两个为主”监督职责。

一是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按照《企业纪委领导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提名考察基层单位纪委副书记XX名,实行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XX名;二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严格落实《重大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报告办法》、《关于加强反映问题线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督办制度;积极规范线索处置及案件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线索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认真履行深化“三转”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继续加大纪检监察职能清理力度,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定位,将不该管的业务交还给主责部门,聚焦主业,有效解决了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针对个别单位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了调整建议和要求,指导各单位完成了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细,在执纪问责中不仅惩处腐败行为,更加关注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更加关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从业情况,积极实施“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努力实现从管少数到管全面的转变。

(四)认真履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职责。

一是坚持主动作为。协助公司党委制订并与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办公会议,总结分析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夯实基层防控基础。贯彻落实《共建规范廉政铁路建设市场意见》,认真执行“六个不得”、“一个拒绝”,与铁路公司业主签订廉政建设协议,加强了协调互控;深化区域联建、企检共建活动,强化了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了廉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认真履行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职责。

深入落实《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向班子成员派发了《落实“两个责任”个人记录本》,两级纪委书记坚持每季度与同级班子成员面对面沟通,了解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对各系统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交换意见、商议对策。据统计,公司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当面沟通交流XX人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坚持在职代会上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政从业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报送上级纪委,强化测评结果运用。

(六)认真履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监督职责。

一是规范线索处置。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排查、初核立案、审理执纪情况。纪委主要领导坚持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上级纪委移交及审计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审阅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有效防范有案不查;二是严格执纪审查。围绕执纪审查重点,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强化对各单位纪检监察重大问题审查的跟踪督办,特殊问题直接接手,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XX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X件次,同比增加XX%;立案调查XX件次,共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组织处理XX人次,对XX人追究资产损失责任,经济处罚XX万元。三是严格“一案双查”。针对XX公司违规选用劳务队伍、XX公司责任亏损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了相关领导责任,其中包括党委主要领导XX人,纪委主要领导XX人。

(七)认真履行干部遵纪守法监督职责。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约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公司“十五项规定”,针对巡视回访反馈的年薪外收入清理不彻底、报销违规消费等问题,督促各单位开展专项清理,进行自查自纠,发挥了警示作用,管理行为日渐规范;二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参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初始酝酿,参加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大考核、领导人员履职巡察、试用期考核、后备干部推荐和补员考察,坚持阳光透明,强化过程监督;三是加强督查督办考核。共督查督办考核XX项,对到期未完成事项进行了认定和处罚。三是强化执法专项检查。按照好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XX个,归纳整理共性问题XX个,下发《执法检查建议书》XX份,对发现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四是深化效能监察。针对各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立项开展了机械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共发现问题XX个,下发监察建议书XX份,给予通报批评XX人。

一、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切实提升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各类学习xx次,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邀请省市理论专家辅导xx场次,开展各类理论辅导、理论宣讲、理论对谈、理论研讨等活动共计xx场次,参加宣讲人数达到xx万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县良好的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支部的主体作用,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创新“两学一做进行时”栏目,全面推广学习教育动态、书记“谈党建亮承诺”和“一把手谈作风”等内容,定期在县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展播,切实形成了转作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一岗双责”,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抓六改三报告”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到管党治党党委(党组)班子“不松手”,主要负责人“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形成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xx次;坚持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与各乡镇、县直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三述”、约谈等监督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xx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集体约 谈。同时,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集体约谈。坚持县级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分组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安排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等专题督查xx次,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权责分明、履职到位、问责有据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落实。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分工、专项检查、专题汇报,对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定期过问,督促全面履职尽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督促,强化对部门、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管,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xx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健全完善了检查考核、约谈、诫免谈话、“三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推行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了履行第一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向党委(党组)报告了个人履责情况。

三是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两准则、四条例”和《监察法》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和“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教育党员干部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高度警惕“七个有之”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对各级党组织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谈话函询xx人,诫勉谈话xx人,谈话提醒xx人,提醒、告诫约谈xx人,通报批评xx人。

四是坚持压力递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逐级推动落实。召开了全县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部署会议,严格按照《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督查倒逼问效。不断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充分发挥“两个责任”督导组督查检查作用,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各级党组织理思路、找措施、补短板,有效促进全县基层党组织 “两个责任”的深度落实。坚持细化责任清单。修订细化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xx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兑现了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签订了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任务,对县委部门负责人、政府系统负责人、xx扶贫部门负责人和xx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排名靠后乡镇进行了约谈,构建了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部门协调配合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

五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实见效。紧盯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续深入查找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坚持在巩固、拓展、深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牢做实。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省委第xx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落实省委第xx巡视组关于巡视xx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七个方面xx条问题细化为xx条具体问题,逐条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认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省委巡视反馈的xx个方面问题,紧密联系县委常委班子和个人实际认领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至目前,县委向省委巡视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xx次,对即知即改、短期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落实的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xx件,现已处置巡视范围内移交问题线索xx件,办结xx件。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核 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六是紧盯关键领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xx市扶贫领域精准监督法”为有力抓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联合督查检查、专项巡察、市县乡三级联动全覆盖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监督检查。开展xx轮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整改问题xx条,发现问题线索xx条。成立xx个脱贫攻坚暗访小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已暗访贫困村xx个、非贫困村xx个,下发暗访通报xx期。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县委巡察,及时成立县委巡察办,选优配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配全了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巡察办正常有序运转。切实抓好村社巡察问题整改,启动了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xx个“xx”扶贫部门和xx个乡镇进行巡察,充分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巡察办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不定期督查检查第一轮村级巡察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情况,反馈的xx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了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有序推进。

七是突出选人用人,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规范干部选任用程序,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xx县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实行领导干部自然退出制、任期退出制、淘汰退出制、主动退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对xx名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开展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廉政测试,切实增强了新提拔任职干部履职尽责、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出台《xx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xx年,共调整干部xx次,涉及xx人,其中提拔任职xx人,进一步使用xx人,交流调整xx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xx人。通过干部调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更趋合理,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为整县脱贫和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强化执纪问责,从严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

县纪委聚焦监督主责,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正风肃纪,严厉惩贪治腐,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监督无处不在。

一是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强化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召开后,召开县纪委全会,细化责任目标,制定了《xx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xx县纪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下发了《xx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xx县关于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措施。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金融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信息互通、协作反腐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持续纠治“四风”。坚守职责定位,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拿出新对策、硬措施,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布严明纪律要求通知xx份、开展机动式监督检查xx轮次,通报本地违纪违规典型案例xx期xx人,查处违纪违规问题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督促各级党组织修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以实际成效将作风建 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三是丰富宣传载体,营造廉政氛围。督促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县乡纪检机关确定廉政信息员xx名,新建廉政文化墙xx处,廉政宣传专栏xx余个;向上级报送信息xx篇,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xx余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xx万余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廉政党课xx余场次,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xx余场次。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xx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剖析,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贪治腐。创新建立了“善用请、真用心”来访接待工作法,一年来,受理信访举报xx件,接待非业务范围来访xx件次,有效发挥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严格落实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逐步实现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请示报备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和立案案件及时向市纪委请示报备,向市纪委上报审理及初核请示xx件,上报线索xx件。全年处置问题线索xx件,立案审查调查xx件,增长xx%,审结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增长xx%。移送起诉xx件xx人,增长xx%。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今年以来,函询xx人,发出检查(监察)建议书xx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xx人次,增长xx%,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xx人次、增长xx%,第二种形态xx人次、增长xx%,第三种形态xx人次、下降xx%,第四种形态x x人次、下降xx%。较好实现了执纪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狠抓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快速评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办理。省委第xx巡视组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和信访件xx件。现已处置巡视范围内移交问题线索xx件,办结xx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xx件,审结xx件(移送司法机关xx件xx人,党政纪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予以了结xx件(对xx人进行谈话提醒,对xx人进行诫勉谈话);正在初核xx件,市纪委提级办理xx件。处置非巡视受理范围信访件xx件,办结xx件,其中予以了结xx件(诫勉谈话xx人,谈话提醒xx人)、立案xx件、办理待请示xx件。正在办理xx件。牵头整改的xx条问题已整改到位,在反馈整改问题中梳理问题线索xx件,办结xx件,立案xx件。

六是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三项行动。扎实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整治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自查问题 xx个,督促完成整改xx个;xx个重点推进工作,已完成整改xx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通报批评单位xx个,通报曝光xx起。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将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与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紧密结合,重点聚焦“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自查梳理的“五种”地方病,从严履行执纪考核组工作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作风专项督查检查xx次,联动和交叉监督检查xx次,明察暗访xx次,给予组织处理xx人,责令书面检查xx人。着力查找作风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排摸出问题线索xx条,初核xx件,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执纪问责和严查“保护伞”职责,把扫黑除恶列入“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实行月报告制度,健全与政法机关各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止目前,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x件、受理xx件,经初核了结xx件,立案审查调查xx件;结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正在审查xx件。

七是深化体制改革,提高治理效能。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解读、分组办案等措施,纪检监察干部互帮互学、取长补短,有效促进了工作融合。按照统计要求,全县统计监察对象xx人,增加比例为xx%。使用谈话措施xx人次,讯问措施xx人次,询问措施xx人次,查询措施xx次,调取有关单位或个人财物和相关资料xx次;扣押有关财务、文件和资料xx次,委托有关单位勘验检查xx次。协调公检法司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分别出台了支持配合监察委查办案件《工作办 法》《工作规定》和《工作流程》等制度机制,有效加强了政法部门和监察委的衔接配合。

一年来,法院移送xx件xx人,公安移送xx件xx人,县纪委监委给予党政纪处分xx件xx人,监委移送xx件xx人。结合派驻纪检组运行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意见》《派驻机构职责清单》等制度规定,为派驻机构工作进一步细化了措施,明确了方向,压实了责任。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干部队伍和作风纪律持续明显好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是表现出了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还需强化。有些基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思路不清,导致措施不力、责任不实,依然流于形式。

二是制度措施落实有待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管人、管钱、管物的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

三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意识还需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力度还需加大,个别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危害的严重性和中央解决“四风”顽疾的坚定决心,还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是责任追究工作还有待加强。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没有常态化,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突出薄弱环节,明确着力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度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新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检监察系统时时刻刻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重要工作亲力亲为,真正做到管好自己、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按照“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继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年初,我们召开了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工作例会。三个月来,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稳扎稳打地抓住全年工作布局的关键期,盯住重点任务用心谋划,开局各项工作起步平稳。下面,我就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情况,结合一季度工作推进和二季度工作要点,再作两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一、严格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区纪委全会已经明确,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并明确了全年6方面的重点工作,这里我不再重复了,主要围绕第二季度,大家仍需特别关注的5项内容谈几点看法。

1.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要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党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要一直持续下去,这个过程中希望大家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学过了”不等于“学好了”。自去年两个党内法规发布起,我们看到不少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停留于表面,一定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作为全年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重在深刻领会精神,听过辅导报告,只是最起码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通过学习讨论、评论解读、体会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解,最终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领导学过”不等于“党员学过”。两个党内法规,面向的都是全体党员,不但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模范遵守,而且全体党员都要接受约束。因此,仅仅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是不够的,还要辐射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唤醒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做到入脑、入心、自觉践行,增强党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换届工作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换届工作全过程都要严明纪律,体现遵规守纪。在区纪委全会上,负春书记明确了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希望同志们再好好学一学、逢会讲一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风清气正。

为配合做好换届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门的换届工作小组,接下来工作中,涉及相关人员情况调查或信访查实时,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届时同志们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稳扎稳打、不折不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必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一季度以来,全区各处级单位根据区委要求,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从目前各单位上报的清单看,大家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梳理在分管领域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措施,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责任清单,查找的问题更贴近实际,制定的措施更加细化。比如,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机管局等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分工的牵头任务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中,明确责任人。田林街道、华泾镇等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前充分听取所分管办公室、直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细致排查薄弱环节。许多单位的纪委书记把深化“三转”,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天平街道等单位已经将责任清单在区委党建网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单的梳理是明责的过程,更是履责的前提,希望还没有梳理好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二季度各单位要着重在推进落实上见到成效。同时强调一下,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抓好“一岗双责”的推进。2月份,我们邀请处级班子中的副职代表列席区纪委全会,今天,又把述责述廉单位全体班子成员请到会场,共同参与述责述廉的过程,请他们共同评议主要领导的履责情况,这对他们认真履责也是一种鞭策。这个关键点,请各单位一定要牢牢把握好。高兴的是,我们了解到,漕河泾街道开始率先探索对副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报、评议,希望更多单位向他们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更多的有益尝试。

下面,我对去年三季度述责述廉和报告工作情况作个简单点评。2015年9月15日,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虹梅街道、凌云街道4家单位的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区纪委委员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26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测评。从总体上看,4位党政正职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较好地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跟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报告中,几位正职都提到加强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但对检查结果、整改成效缺少具体描述。当天会议上,区房管局纪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斜土街道纪工委、长桥街道纪工委4家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工作,总体评价较好,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等项得分相对较低,望各单位及时加以整改。

同时,针对部分纪委委员反映的,个别评分项目评分依据不明晰、难操作,个别项目与当前工作要求脱节等情况,去年年底,我们对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工作的评分表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测评内容,述责述廉评分表从原来的8个方面11项内容调整为6个方面25项内容,报告工作评分表从原来的10个指标调整为4个方面17个指标,使评分内容更加具体、更便于评价。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导向,通过指标的修订,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当前的重点任务,使指标既成为履责的评价标准,又成为工作的指导依据。如在述责述廉评分表的指标权重分配上,对“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分值进行大幅度提升,从原来32分提高到55分,占了总分值的一半以上;再如报告工作评分表项目划分中,始终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三转”后纪委的职能定位,强调监督责任和纪律审查,使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目标更加明晰。会前,我们已将两张评分表和其他会议材料一起发到各单位,希望今后述责述廉和汇报工作时,大家能对照指标,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以“述得清”,促“落得实”。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3月24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工作会议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办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精神是,第一,市纪委将与市委督查室联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上半年以“回头看”为主,下半年开展全方位检查;第二,按照“通报是原则,不通报是例外”的方针,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原则上给予处分的都要通报,市纪委每月通报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5个案例,对突出的典型问题将专题通报;第三,对市纪委信访室转办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按照侯凯书记“不能一转了之,要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由联络员联系、协调、督查和指导,对纪检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提办,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又查纪检部门的履职问题。对此,区纪委将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抓好推进落实,希望在座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八项规定这根弦松不得,也不会松。

前几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行业协会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都发生在本市行业协会,这一领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卡发卡、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屡禁不止,反映出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也说明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还有不足。类似问题,我区各相关单位也要举一反三,负起责任,加强协会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的态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这里再提一下,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同志们注意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监督。

5、稳步启动2016年巡察工作,关键是整改,重点在抓落实

2016年全区巡察工作仍分4个组进行,目前,组长、副组长人选已经配备到位,今天上午已召开区巡察工作会议,正式入驻年度巡察单位。今年主要对2013-2015年已巡察的18家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回访,每家单位回访时间10个工作日。大家都知道,巡察成果能不能落地、扎根、开花,关键看整改,习近平同志曾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因此,今年的巡察回访,就要以外力倒逼已巡察过的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既是对巡察不容敷衍的严肃性的体现,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更是对其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考验,希望涉及到的单位正确对待。这里表扬一下区国资委,他们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国资企业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清理、修订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费用支出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由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问题整改,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强集团对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履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实现关口前移、监管传递。类似的,华泾镇针对集体经济运作不够规范等情况,参照国资委对国企加强监管的办法,探索规范集体经济企业相关制度,也体现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之相对的,按照市纪委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不仅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而且有多少就问责多少,决不放过。在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轮巡视中,第六巡视组发现上海城建集团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问题。向被巡视单位移送线索后,城建置业纪委敷衍塞责,仅凭当事人说辞和事后编造的材料起草了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城建集团党委未经严格把关,就将不实结论写入整改报告。为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下属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欺瞒组织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朱晨红作为城建集团纪委书记,轻信城建置业纪委不实调查结果并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裴建群作为城建置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对组织公款旅游这一顶风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在明知公款旅游性质的情况下默认“项目考察”的说法,负有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董事长职务;张连凯作为城建置业纪委书记,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继康对城建置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编造材料应对组织调查,被免去城建置业总经理职务;王琳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事发后编造材料统一口径应对组织调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置业投资部经理职务。相关人员退赔全部旅游费用。这个案例希望引起大家警醒。

中央已经明确,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可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进问责常态化、制度化,将成为新的常态。

二、落实监督责任掷地有声,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我们逢会必讲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是我们的生命线,要维护党纪的尊严,首先必须模范执纪。3月初,我们分4场召开了委办局、街镇、集团公司的57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会议,围绕2016年重点工作,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专题工作部署和工作提示。总体上看,大家的贯彻执行是好的,特别是会上提出《关于徐汇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告备案的规定》及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后,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但是,去年二季度例会上我们明确提出过: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报表,要求即使没有线索也要零报告,虽然大多数单位是严格执行的,可极个别单位3月份的报表到4月8号以后才陆续上报。不知道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没有把铁的纪律牢牢装在心间?今天大会给予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对相关人员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

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创新。为规范学校党委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务求监督实效,根据学校党委对校内巡察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流程(试行)》(XX)、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2020年全省巡察工作要点》(X),和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准备阶段

1.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组长及其成员。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巡察工作动员会。

3.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材料准备。内容包括: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讲话(模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讲话(模板)、巡察工作报告(模板)等。

4.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

5.巡察办发布巡察公告。内容包括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

6.被巡察党组织材料准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账等。

二、人员培训阶段

1.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组织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巡察办主任作具体要求。

2.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

(2)解读巡察工作规则。

(3)明晰巡察工作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等“七个环节”,按照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三个步骤,通过情况通报、巡察了解,形成巡察报告;领导小组听取报告;党委听取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察移交、移交后处理等环节,形成处理结果报告,注重巡察结果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督促整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培训,使巡察组成员明晰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规党纪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规则的准确把握,精准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内容、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机制、巡察责任、成果运用、整改责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规范 “十个明确”。

(5)明晰五类责任主体。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部署责任,巡察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和整改落实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

1.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巡察办于巡察组进驻前一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2.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专题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汇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范围为被巡察二级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必要时可特邀学生代表),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谈话提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部门工作职能,需要涉及的其他问题。

谈话方式方法:

在与被巡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时,可以选择“二对一”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

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授、博士、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为必谈对象;巡察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找其他干部进行谈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的干部应由巡察组长组织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巡察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保持“五个敏感”,做到“五个善于”。即:对“矛盾问题”保持敏感,善于倾听;对“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于追问;对“只谈成绩”保持敏感,善于引导;对“无话可说”保持敏感,善于提问;对“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于反问。

同时,对谈话对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询问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材料,会议记录等。

(7)召开座谈会。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要召开两个座谈会:教职员工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8)列席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及特邀学生代表,也可采取抽样调查等民主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

(10)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下属部门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

(12)受理信访。

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党委巡察组重要信访件呈批单》报巡察组组长批示后办理。对其他信访件进行登记。

(13)提请协助。

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4.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所有信访件分类汇总后移交学校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类别分别移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5.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6.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巡察办,经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整改。

7.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问责意见,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8.巡察办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总结报告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报告机制。

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等。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3.整改要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构建整改监督闭环,推动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双反馈: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双责任:即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双报告:即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工作情况。

今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股份公司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一)强化政治学习和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纪委会议、干部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日常教育推送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督促年轻干部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强化领导人员的“四个意识”。

(二)组织开展“廉洁活动月”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教育主题,集中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公司核心管理制度,并继续组织廉政考试。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岗位人员及全体党员全部参与到活动中,持续提高廉洁从业和严守制度的自觉。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单位党委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领导人员临时出国(境)报批制度等。2018年度接受过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按照“五责”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协同发力

(一)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书记主动担当、善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发挥好“头雁效应”。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要点、考核方案和考核兑现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亲自督办信访案件;研究制定班子副职“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并督促落实;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督促党委书记通过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方式,把责任传导给各党支部书记,把压力传递到每一名基层党员。

(二)扎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规定内容。通过强化“日常、任职、履责、警示、诫勉”五类谈话,督促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和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飞检”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零信访、零问责的单位的检查力度,突出对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到位和工作落实落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股份公司《关于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规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滞后、在项目管理中失职渎职、以情况特殊为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故意规避公司监管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守责尽责。

三、全面监督和精准监督并重,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一)深入推进“1+X”大监督工作模式。纪委作为“1”要发挥好监督协调职能,每年至少牵头组织召开2次全面监督工作联席会,做好信息共享、问题共商、联动处置,督促总部部门逐条认领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逐项销号,及时通报成效,督促职能部门发挥好“X”的职能,以“监督的再监督”促进职能部门主动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二)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监督。深刻汲取王晓林案件的教训,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分包结算、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食堂补贴费用管理、备用金管理以及职工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监督。建立分包队伍廉洁评价制度,将合作方的廉洁评价纳入整体信用评价体系,对评价不合格、履约差、廉洁风险大的合作方要坚决清理。根据股份公司要求,集中整治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分包业务专项治理。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巩固巡视巡察工作成果。一是以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涉及公司层面的公司改、二级单位层面的二级单位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公司纪委将把监督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二级单位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切实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对巡视巡察整改走过场、敷衍整改的,坚决问责。二是及时总结巡察工作经验,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巡察工作制度。

四、坚定不移纠“四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按照公司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严肃查处“口号式”贯彻落实、“走秀式”调查研究、“忽悠式”应付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失职渎职和领导干部慵懒散等问题,并从6月份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长期来抓。

(二)日常检查常态化。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坚持明察暗访,紧盯“三类人”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娱乐、违规收受土特产等问题,同时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对发生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问责、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五、严肃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关键领域腐败问题

(一)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日常廉洁提醒谈话作为工作常态,党政一把手和班子副职谈、纪委书记和其他班子谈、领导班子与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谈,且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谈心谈话,本着严管厚爱的态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点名批评,防患于未然。

(二)继续紧盯“三类人”和“关键少数”。两级纪委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选人用人、工程分包、结算管理、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重点业务,以权谋私或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并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坚持一案一警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职工被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传唤、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须即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并于5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三)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纪依规进行核查,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惩处,并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

第二条巡视巡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第三条“三委”巡视巡查人员组成为:县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常委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县纪委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第四条本办法的巡视巡查对象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党政一把手。

第五条巡视巡查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委成立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巡视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巡视巡查职责

第六条巡视巡查组的主要职责: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巡视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巡视巡查任务,提出巡视巡查方案;根据“三委”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巡视巡查组进行编组;联络协调、督促办理巡视巡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巡视巡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的专项巡视巡查。

第三章巡视巡查内容

第九条巡视巡查工作主要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五种能力”建设情况。

(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完成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目标任务情况,特别是履行“第一要务”,完成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情况。

(三)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情况。

(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驾驭全局、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情况。

(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抓落实等工作作风情况。

(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第四章巡视巡查程序

第十条巡视巡查工作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巡视巡查专题,组建巡视巡查组,组长由县委指派。

(二)根据巡视巡查专题和要求,制定巡视巡查方案。

(三)巡视巡查组提前告知巡视巡查对象并在一定范围预告:

乡镇预告范围一般为乡镇机关,乡镇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县级部门预告范围一般为部门机关及下属单位。

巡视巡查预告一般采用内部文告形式进行。

(四)巡视巡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巡视巡查结束后,巡视巡查组要写出巡视巡查报告,提出巡视巡查建议。

巡视巡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根据巡视巡查内容对被巡视巡查单位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或建议。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既不随意拔高,也不回避矛盾。

(六)县委听取汇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巡视巡查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被巡视巡查单位反馈意见,并交由有关部门督办落实。

第五章巡视巡查结果的运用

第十一条巡视巡查结束后,县委专题听取汇报,并把巡视巡查结果作为考核县乡领导班子政绩、识别考察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在巡视巡查中发现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班子建设、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由县委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失误和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第十三条巡视巡查中发现大要案线索的,需及时移交县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巡视巡查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巡视巡查组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干预被巡查单位和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

(二)发现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及接到举报材料,应做好材料的收集和保密工作,并及时请示、报告。

中共XX省税务局党组:

2020年上半年,在省税务局党组纪检组、市税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XX市税务局党组纪检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统领、体系推进、创新助力,持续深化“三转”,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职责定位

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形式全员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召开联席会议,传达上级关于税务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督促指导,深入基层专题廉政调研3次,督促指导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十九大精神加强学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

坚持用新思想推动工作。积极协助党组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议及全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讨论会,就纪检监察队伍新形势下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执纪监督问责等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对各县(市、区)税务局2019年度领导班子和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完成全系统科级干部2019年度的廉政考核测评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上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突出组织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织密监督网络,全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双签字背书”和零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各部门人员外出会议、培训、调研和检查等执行八项规定情况报告。严格实行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制度,要求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重要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2020年上半年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针对日常作风纪律、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慵懒散奢等内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将“四风”问题整治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加强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提醒。

三是突出开展明察暗访。开展市、县区税务局两级联动暗访,加强对基层税务分局明察暗访,采取随机突访、实地察看、听取情况等方式,检查人员在岗情况、涉税部门落实《外出人员登记表》情况。2020年上半年,市局和县区局两级分别对县(市、区)局开展明察暗访共15次,对12个基层税务分局开展明察暗访23次,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突出对企业廉政走访调研。筛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一书一卡”发放使用情况及税务人员下户廉政执法情况,探索廉政监督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不足,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五是突出发挥特邀监察员沟通监督作用。拓宽社会监督途径,走访部分特邀监察员,就作风建设、税收执法风险等方面进行探讨,推动特邀监察员当好执纪检查的“监督员”。

持续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认真履行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中纪检监察职责,督促各县(市、区)税务局及市局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改革工作相关要求。

一是督促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思政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开展谈心谈话,强化税务干部执行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督促强化组织纪律。督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每月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督促强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律。

结合“三重一大”,加强对全系统人事调动、机构编制情况的监督,市局监察室联合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明上下班工作纪律;督促强化财经纪律,要求财务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规定;督促落实保密纪(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律,要求办公室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抽查保密文件资料的存放和保密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联合日常检查、巡察工作,于5月底开始,重点聚焦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和保密等纪律和当前税收中心工作情况、“三重一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检查的时间表、路线图、具体事项内容等,把监督执纪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婚丧喜庆事项、述职述廉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今年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述职述廉190人次,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项。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2020年上半年对考察对象出具廉政评价22份,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

三是加强事前监督。围绕“六大纪律”对72人次开展谈话提醒356次,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县区局党组书记、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27人次。

四是积极应用“一书一卡”信息管理系统。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一书一卡”1195份,对纳税人回访50次,暂没有反映问题情况。

五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制定下发了《XX市税务系统2020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全市税务系统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责任履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目前已对全系统开展了八个扶贫点和三大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持续严肃执纪问责。

一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组织召开了“一案双查”工作联席会,调整案源标准,审定了2020年案源,研究制定了《XX市税务系统“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以量化标准明职责、多方联动齐推进、固化成果建制度三大措施推动“一案双查”工作开展,上半年已完成“一案双查”1宗。

二是按期解除税务干部行政处分。根据解除行政处分流程,对原接受行政处分期满的2名税务干部办理了解除行政处分程序。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2020年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受理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2件,同比去年减少4件,初核率100%,严肃问责,针对XX春市税务局一名税务人员违规经商给予记过处分,并开展排查整改,形成震慑。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全面排查风险点。在全系统举办3期“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围绕当前反腐败态势、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六大纪律”案例警示、税务系统常见的职务犯罪案例等方面分析讲解,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紧跟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一是坚持紧跟时代丰富理念。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将“廉政惩防体系”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下发工作方案,并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全过程,拓宽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涵,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坚持扎牢制度笼子。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废止、完善、集成监察巡察工作流程,推进监察巡察“两化”建设,实现程序流程化、工作标准化、文书模板化,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坚持突出信息建设。积极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运用纪检监察信息平台系统、“一书一卡”微信版平台、巡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内控监督平台等,增强平台资源共享,扩展数据分析的深度,强化成果应用,加强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明确巡察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2020年巡察目标任务。制定市局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明确2020年度巡察对象、巡察时间和巡察方式、内容等,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系统共召开主题座谈会8次,座谈100人次,收集学习心得48篇,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与巡察工作相结合。

三是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系统应用。举办了一期全系统关于巡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推广应用巡察过程管理子系统和日常管理子系统,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2020年上半年共上报 “三重一大”事项67条,完成对县(市、区)税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审核333条,加强数据审核分析,深入查找疑点,深入推动重点监控常态化。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严明六大纪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为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保驾护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契机,总结监督执纪、巡视巡察、督察审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统筹多种监督手段,完善监督网络,实现成果资源互享、方式方法互鉴,统筹一体推进,督促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适应改革的新要求

一是加强对税务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和执行改革纪律情况检查,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察暗访的检查内容,明确并完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台账式销号管理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加以整改,达到传导压力、正风肃纪的效果。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涉税中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地走访扶贫点及贫困户,了解扶贫项目进展及成效、贫困户处贫脱贫等情况,加强扶贫领域监督,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税收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严肃治理基层税务干部吃拿卡要、收人情税等行为。

三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堵塞漏洞,强化警示教育。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严明审查纪律,深入贯彻《问责条例》,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

(三)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巡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开展巡察工作,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情况,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神经末梢”。

二是优化方式方法。深入推动巡察“双闭环”管理机制,从发现问题到规范管理,从巡视整改到推动问责,环环相扣、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开展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利用信息系统排查疑点,发现问题,更加机动灵活开展巡察工作。

三是转化巡察成果。注重标本兼治,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找原因,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以问责倒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成果运用。

(四)坚持提升素质抓管理,强化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

一是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把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权力的分解,规范权力行使,坚守党性原则,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以担当诠释忠诚。

按照市委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第X巡察组从今天开始,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为期X天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下面,就做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突出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工作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将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开展X届市委第X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就是要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此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障。同志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认真自觉的接受市委巡察组的专项巡察。

二、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巡察主要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内容更加聚焦、问题导向更加突出,

方式方法更加机动灵活。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的政治责任,围绕以下五方面查找问题,开展巡察。

(一)紧盯责任落实,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是党组认识是否到位,是否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措施。二是党组领导机制是否健全,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领导脱贫攻坚有序有力、统筹推进;是否合理确定脱贫任务,建立并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等。三是履行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情况,是否存在执行相关规定不够严格,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深入等问题。四是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是否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的问题未查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等问题。

(二)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脱贫攻坚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细化落实情况。

一是扶贫政策是否真正落实,是否能够把扶贫政策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有无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二是扶贫资金是否统得住、用得好,按政策要求分配拨付、按资格条件规范使用;扶贫项目是否抓得实,是否能够紧紧围绕本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扶贫工作。三是对口帮扶工作推进情况。结对帮扶机制是否顺畅,帮受双方是否全面参与,帮扶目标、帮扶措施、任务时限是否明确,落实帮扶责任是否到位等。

(三)紧盯整改工作落实,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对扶贫领

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的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是否存在思想认识不清、整改责任不明、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较差等问题。二是对上级党组织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检查、考核评估和相关部门专项督导、督查、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重视不够、应付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层层推卸整改责任的问题。三是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是否严肃追责问责,是否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

(四)紧盯干部作风,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不力、脱离实际、追求形式等问题。

一是被巡察党组织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进扶贫工作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是否存在搞,数字造假,虚报浮夸等情况。

(五)紧盯扶贫腐败问题,重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情况。

一看是否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有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消极应付、敷衍塞责,致使扶贫政策被严重歪曲、扶贫资金被大量挪用、扶贫项目出现严重问题等。二看是否以权谋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力寻租,有无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对特定关系人搞利益输送、贪污侵占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其他问题,也要视情纳入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市、县(区)联动,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仁和区、米易县、盐

边县同步对承担相应职能的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巡察组主要通过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方面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结合市县联动,对有关问题进行实地了解和核查;对群众反映的与本次巡察内容无关的事项和个人诉求等,转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派的巡察任务

《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X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此次专项巡察是市委巡察组和市财政局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把这次市委交派的任务完成好,不辱使命。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市财政局党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认真对照巡察组提供的工作清单,详细、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二是为巡察组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有关账目等资料提供方便。三是及时在办公场所张贴巡察公告,公告巡察时间和举报电话,并设置意见箱,保证巡察组的来电、来信、来访渠道畅通。四是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做好协调联络,调研走访,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如实反映问题。个别谈话是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方式,我们将根据巡察任务的实际需要确定谈话对象。参

加谈话的同志要围绕巡察组需要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做好谈话准备。按照中央要求,谈话只谈事实,不谈认识,只谈问题,不谈成绩,谈话时能不能如实反映问题,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的事业负不负责的具体检验。大家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要围绕巡察重点内容进行梳理,实事求是的向巡察组反映。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市财政局开展工作期间,设有专门的联系电话:X,受理电话时间为8点30至18点30,同时开通电子邮箱X@163.com;并在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意见信箱。这些都将向社会公布,欢迎大家与巡察组联系,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同时,也请大家放心,巡察组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为反映问题的同志严守秘密。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巡察期间,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讲规矩,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安排和纪律审查事项,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等情况应及时向巡察组通报。要坚决杜绝干扰妨碍巡察工作的问题发生。这里也按照要求向大家宣布,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①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②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③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④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⑤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⑥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⑦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

形。

市委对巡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高度重视,巡察组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也将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同志们,做好这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这是市委交给我们的一项共同政治任务,我们一定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希望市财政局党组以这次专项巡察为契机,牢牢把脱贫职责抗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在市委第X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见面会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市委第X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见面会,主要目的是对市委在我局集中开展第X轮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首先,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及全局干部职工,向市委巡察组莅临我局开展集中巡察工作表示热烈欢迎!这次市委巡察组来市财政局进行巡察,既是市委对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市委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局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刚才,巡察组组长X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本次巡察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要求,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好市委巡察组的各项巡察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班子进行郑重表态。

一是全员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市财政局党组班子和成员及干部职工将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切实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以严明的政治纪律确保此次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全面自觉接受监督检査。

我们要主动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局党组的各项工作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本着对党组负责、对干部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为巡察组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提供便利,决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是全体严明巡察工作纪律。

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有条不紊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优质高效地为巡察工作做好协调联络、材料提供和服务保障工作。

借此机会,我对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市委巡察是一项政治巡察工作,无论对单位还是对个人都是一件好事,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实行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巡察工作,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中央、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有助于我们正视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统一,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此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全力配合巡察工作

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坚决服从市委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巡察组搞好巡察工作。要紧扣这次巡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反思班子和个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足,反思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讲成绩不粉饰拔高,谈问题不护短遮掩,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要畅通巡察组同我局各个层次干部和群众接触的渠道,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局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的真实情况。局属各科室(部门)、各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服务,提供一切必要条件,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做到查改并进

我们要把这次巡察工作看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增强工作能力的良好机遇,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我们要做到立行立改,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我们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通过整改,更好地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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