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材料]干部作风建设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对照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清单进行了个人自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干工作平心情、看喜好、看轻重、看得失,不喜欢干的少干。把喜好和情绪带到了工作之中,缺少奉献精神,缺乏大局意识,工作应付差事,草率处理。对有些工作亲自调查研究的少,只强调别人应该怎么干,自己缺什么也没干。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待工作报有应付了解态度。

2、存在纪律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没有紧迫性,节奏比较缓慢。有时自己工作上的问题,就到别的同事那里频繁问询,没有意识到影响别人工作。所有这些都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3、存在自由主义问题。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政治敏锐感极差,不掌握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没有大局意识。无事闲聊,没有把时间用在自觉学习上。

一、存在的不足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一)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1.在“不思进取”方面,一是“本领恐慌”危机意识不强,对工作要求不高,表现在:作为项目党工委书记,对自身岗位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对公司党建工作的思想路线、政策制度的理解、掌握不够全面,致使自已在行动上出现了对上级的要求不高和执行不力的问题,例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对发展党员各阶段工作规程标准不熟练,审核不认真,导致资料上报公司后不能一次审核通过。二是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思想,对待工作得过且过,不超前、不主动,表现在:对自已的要求不够高,认为工作那么忙、事情那么多、时间总不够用,自已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没有主动与领导班子、各部门、各架子队多做交流;工作中未能超前谋划,大局意识不强,开拓进取精神不够,既不争先,也不落后,甘居中游,只要项目上不出事就行了。

2.在“不敢担当”方面,一是存有好人主义,怕得罪人,不敢抓不敢管,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比如对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是敢于去说,但碍于情面,未能坚持项目管理制度的处罚原则,能不处罚的就不处罚,不想得罪人,好人主义。二是对困难预见不足,行动迟缓,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表现在:工作中对待突发事件不够冷静,还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站得不高,想得不透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3.在“不重学习”方面,一是对上级和公司的制度文件学习贯彻不及时、不到位,对基层宣贯不到位,表现在: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学习只是走过场,停于形式,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使自已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带头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没有及时组织对项目部、各架子队进行集中宣贯学习,没有结合项目实际将上级文件进行细化和分解。二是不重视业务工作的学习,业务工作内容和流程一知半解、不熟练,表现在:疏忽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没有熟练掌握业务工作标准和流程。

4.在“不讲规矩”方面,存在站位不高、工作视野不宽,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表现在: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有时候工作带有情绪,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已的情绪。

(二)工作作风建设方面

1.在“工作不务实”方面,存在只重视工作部署、不注重检查落实,缺少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决心和勇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例在项目的党建工作上,只是在会上部署安排到各党支部,至于各党支部是否按照公司和项目部的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完成的结果怎么样,自己过程中未进行监督与指导,也未亲自去检查,认为已经安排了的事,下面的人就应该干好,这种工作态度严重错误,需立即改正。

2.在“工作不深入”方面,存在工作浮于表面,心中无数,抓不住本系统、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表现在: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按部就班,存在慢落实现象,工作跟踪力度不够,存在工作布置多,跟踪检查落实少,对于一些棘手问题、困难复杂问题不敢下势去抓,在推进工作上缺乏新思路、新举措,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满足于过得去,工作标准不高。

3.在“工作不严谨”方面,存在考虑问题不全面、发现问题不解决、布置工作不具体、检查考核不细致,表现在:考虑问题时不能站在整个项目集体利益去考虑,只是站在自身的岗位上去考虑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虽进行了布置和安排,但没有进一步细化分解,在整改的同时,未能举一反三,没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4.在“工作不善为”方面,存在工作只求四平八稳,不善于总结,表现在:对工作没有进行时常性的总结,没有及时总结出自身工作上到底存在哪些不足,应该怎么去改正。

(三)生活作风建设方面

1.在“生活不勤俭”方面,存在缺乏主人翁意识,对项目上的财产不爱护、不珍惜,表现在:在工地上发现浪费混凝土的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对现场完工后施工材料、料具没有及时回收现象,没有及时向物资部门报告,造成项目上的财产不必要的损失。

2.在“生活不自律”方面,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自由散漫,我行我素,表现在:经常早点名会不参加,作为党工委书记,在工作纪律方面对自已要求不够严格,未能以身作则,没有起到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作用。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通过深入剖析、细致研究发现产生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作为项目党工委书记,同时也是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没有持续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道德情操、思想文化和专业知识等修养,放松了对党性锻炼的要求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追求和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时刻以一名党员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

(二)政治自觉不够主动。没能把抓好工作上升到关乎整个项目集体利益的高度来看待,对抓好工作缺乏力度,还没有真正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担当作为不够积极。随着项目管理各项工作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有所弱化,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不够强,推动再上新台阶的精气神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将行动在前、以上率下,认真制定个人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扎实整改,力争早日去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为目标,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的工作环境,做到学以致用,争做一名政治合格、能力合格的项目管理领导者。 

一、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彻底。一是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习惯于为解决问题、应付问题而学习,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上习惯拖沓,一些不感兴趣的科目学习流于形式。二是缺乏学习的系统性,只注重学习与当前相关的知识,一知半解,缺乏深入的研究,总是在应用是才发觉掌握的知识不够。三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只注重知识、技能的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造成政治素养和理论素质不够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光难以透过表面深入本质,影响了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2、工作不够务实。作为一名班干部,表现在邻近毕业了,面对班上出现的老问题没有积极的去抓去管,总是摆出一种算了吧,不想得罪人的态度。工作繁重时比较浮躁,总想尽快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只求做完,不求做好,只讲效率,不讲质量。

2、服务意识不够深,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强,思想作风抓得还不够紧,深入指导帮助他人,为他人提供服务做的还不够。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精神还不够,而强调客观困难居多。

3、生活作风不够积极,特别是在假期期间,生活规律、习惯不太好,常常因为这些问题而不能很好的按计划完成相关的学习工作,进而拖沓了事,进入恶性循环。

4、纪律性有待加强。执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有时不够严格,有时由于碍于情面,包庇他人,对班级同学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高,对一些小问题上有所放松。

二、解决之道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作风不够踏实,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是密切相关的,通过认真的反思,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培养良好的学风,学习态度,提高素质。一是要全面学习,在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学习的同时,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和政治、经济、法律知识,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对大学生的要求。二是要深入学习。要改变浅尝辄止、应付了事的学习态度,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立身之本,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技能水平。三是要学用结合。将学习与当前的应用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以理论指导实践,以知识辅助工作。

2、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自己的行为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同学们为主要服务对象,乐于在学习生活中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不摆架子。

3、端正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规律,以雷厉风行的态度及时做好当前的事,不拖沓,今日事今日毕,严格进行计划。

自从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局里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单位组织的职工学习会,还是小组学习会,我都按时参加,没有缺席。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自己存在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情况。

对照要求查找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查。一是服从大局观念好、有强烈的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和同志们的工作展开了更好更多的合作。不管是份内份外,只要有任务,只要有利于工作,我们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认真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直把搞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三是在平时的工作作风上,个人也是做得比较好,十分注意工作纪律。我从参加工作以来,就养成了不迟到、不早退的习惯,一般都要提前到办公室。到了办公室,就认认真真地做事,没有擅自脱岗。四是责任感较强,精神状态好,我一直都有一种不甘落后的信念,千方百计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所做的一切也受到了领导的肯定。五是能不断充实自已,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持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掉队。

当然,与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身的能力和知识的局限,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有时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被动应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思想跟不上形势,没有从政治大局考虑。在理论学习中,自己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从而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念,因此在思想上出现偏差。

2、思想认识反思不够。平时总是认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只要不违犯纪律、不犯错误,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没有从领导角度方面和政治高度方面考虑问题。

四、今后的整改措施

1、以学习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____〕19号)等党内法规制度和________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闽委发〔____〕18号)、《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侨办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主体责任,是指省侨办党组领导班子全面领导省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负的集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领导、推动、执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个人责任。

第三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为指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第四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支部(处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支持参与,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________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以下统一简称为驻部纪检组)的监督。

第二章 党组集体责任

第五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切实当好省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一)改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完善相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制,强化办事协调机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综合性、事务性工作落实。

(二)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形势分析会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目标要求、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和具体措施,抓好任务部署和贯彻落实。

(三)按计划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各支部(处室、直属单位)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四)准确掌握干部队伍廉政情况,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讨对策措施。

(五)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奖惩处理和责任追究有关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第六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选好用好干部。

(一)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严禁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拓宽干部选任视野,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三)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严格执行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等6种干部“下”的规定,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5〕42号)中明确的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

(四)全面考察拟提任人选的廉政情况,在动议酝酿提任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时,上会前应通报驻部纪检组;考察人选确定后,应书面征求驻部纪检组对拟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建立拟提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提交党组备案和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在线测试的制度。

(五)严格落实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对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实行“凡提必查”。对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过程监督、离任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封官许愿、营私舞弊、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予以严肃组织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七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持续整治“”,强化常态化督查,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约束党员干部业内、业外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持续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反对衙门作风,着力防止和解决“庸懒散”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加强同侨胞及干部群众的沟通联系,认真处理侨务

投诉,加强综合分析和舆情跟踪研判,掌握社情民意。第八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2次集中学习,并将学习研讨情况上报上级党委、纪委。深入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反面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从政道德以及“三严三实”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崇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自查自纠活动。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加强制度创新,着力规范权力运行,针对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究的监督防线。

(五)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党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九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支持执纪机关开展监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一)为驻部纪检组落实中央纪委“三转”、省纪委“四转一强”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供必要条件。

(二)支持配合驻部纪检组深入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以任何形式干扰、阻碍开展纪律审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机关纪委在向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驻部纪检组报告。

(三)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组的监督,并在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安排、拟定重要制度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处理举报、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

(四)认真听取驻部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安排有关处室、单位及时研究、抓好落实,对发生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整改”。

(五)支持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合力。

第十条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廉洁自律,做好廉政表率。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牢固树立意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强化常态化监督,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践行“三严三实”和群众路线,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树立良好作风。

(三)保持清醒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定期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重要理论、讲话精神和制度法规开展学习。

(四)落实“一岗双责”,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主动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五)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组分权制约和相互监督机制,落实和完善议事决策有关制度,探索建立听证质询,专家评审和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防控党组决策的廉政风险。

第三章 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党组书记是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抓好省侨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好本单位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有问题的班子成员,要亲自进行谈话提醒。对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约谈。

(三)每年开展党组书记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工作。发现班子成员或办领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四)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重视培育良好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及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

第十二条 班子其他成员及厅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保持自身廉洁的同时,主动作为,加强请示汇报,领导和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是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一)与分管工作同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和办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分管处室、单位抓好落实。

(二)与分管工作同步推进。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处室、单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党组、驻部纪检组和人事、审计、效能等部门提供情况,及时对相关处室、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教育,加强队伍管理。在分管处室、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三)与分管工作同步检查。主动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组织深入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督促有关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组织深入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强化防控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四)与分管工作同步报告。定期向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党风廉政问题,应及时向省侨办党组和驻部纪检组反映。

(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六)主动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组织深入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督促有关

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组织深入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强化防控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七)在外事活动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____省侨办机关工作人员与侨交往“十不准”》,严防超标准接待和私自接受海外华侨华人赠送的贵重礼品等。

(八)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防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不实。

第十三条 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的情况,应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四章 相关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坚持执行和完善我省落实主体责任的既有制度,使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各支部书记(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第十五条 党组领导班子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廉责办〔2003〕4号)要求,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度至次年1月10日前,将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省委和省纪委,内容包括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支持驻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完成责任制分解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办理上级交办事项等方面情况。日常工作中,遇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六条 党组要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5〕30号)要求,组织好领导班子和各支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

第十七条 党组要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闽委办发〔2013〕16号),会同驻部纪检组完善并执行任职廉政谈话、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

第十八条 党组要落实《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要求,会同驻部纪检组,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为扎实推进我市直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文化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文化工作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目标: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局党委和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二、强化局党委主体责任。

局党委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的主体责任。

(一)完善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局党委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经常分析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作出决策、部署推进、督查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2.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完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深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

5.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派驻纪检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6.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7.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二)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局党委书记是市直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

3.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听取派驻局纪检组的意见建议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排名靠后或职工群众反映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zhu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6.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点评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廉政勤政、落实“一岗双责”。

(三)明确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责任。

局党委其他领导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指导分管处室、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对分管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落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市纪委派驻市X局的纪检组,对市直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指导局机关纪委工作。

(一)维护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组织协调。

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三)严肃查办案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四)深化教育预防。

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五)强化执纪监督。

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

(六)严格追究问责。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

(一)加强廉政教育。举办培训班,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要上一次廉政党课。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强化“以案说纪、以案促廉”效果。

(二)深化作风建设。

坚持整治“四风”不放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重大考核评比、文艺评审和重大文化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三)从严管理干部。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动议、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和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对于廉政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不得列为提拔考察对象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民zhu评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严格依法行政。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推进民zhu管理。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zhu化。坚持和完善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凡涉及到单位发展的全局性事项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单位发展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收入分配方案、劳动用工、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保险福利、奖惩办法等都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审计监督。

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部审计。单位重大业务支出财务人员要提前介入。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对直属单位开展一年一审的内部审计工作,坚决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设备政府采购、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和有关专项财务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重大文化活动、重点剧目创作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奖惩、任用、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党内监督。

落实好民zhu生活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要情况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和审批(执法)事项等“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八)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文化系统人才、资源、阵地等优势,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探索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九)严肃查办案件。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力度,对实名举报要进行反馈和回复。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及时上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腐化堕落案件,坚决惩治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履职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局党委要对做好全年度党内廉政建设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作出部署。年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局党委递交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抄送市纪委第四纪检组。局党委按照要求分别向市委、市纪委递交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开展廉政谈话。

制定实施《X市X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把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经常提醒督促,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民zhu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或个人,局党委、纪检组要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干部,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配强配齐纪检监察队伍。

逐步构建结构完整、责任明确、人员充实、监督有力的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指定一名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单位党组织要落实纪检委员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的领导,配备一名从事具体工作的纪检员,每年年底向局机关纪委书面报告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情况,同时抄送市纪委第四纪检组。

(四)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分管的领域、单位出问题谁负责,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政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持之以恒地促进八项规定和地方党委相关规定的落实。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与审计机关党组主体责任专门机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与协助,加强对中央、地方党委和审计机关党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审计机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根据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加强研判、分析和调研,一方面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向审计机关党组提出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审计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和处室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按照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的要求,积极协助审计机关督查机构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努力推进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问题的严肃查纠。对“”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反复抓、抓反复,并不断加强、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既要敢于及时制止和纠正,又要严肃执纪、严肃处理,努力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查出的违反“”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严肃处置党员干部违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不断强化纪检职能。不断拓宽举报渠道,重视举报案件的受理,加强举报工作制度规范建设,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

3.提升案件查办功效。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机关执纪执法协调机制,努力发挥执纪执法的整体效能;加强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注重典型案件的动因剖析,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努力发挥查办案件对治本的推进功能。

二、关于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措施的构想

(一)加强教育防范。一是教育引导。及时收集上级纪委曝光案例或身边典型案例,坚持每月传输给审计机关各处室,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根据审计工作程序重要节点,通过审前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议宣读纪律、审中检查督促提醒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根据形势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实际,集中组织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培训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二是营造氛围。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办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廉政宣传滚动视频、廉政书屋或书架、审计廉政文化长廊、廉洁审计大讲堂等廉政宣教阵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推动审计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适时约谈询问。一是定期约谈。对审计机关各处室领导干部进行1-2次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重要处室和岗位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两次约谈,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措施。二是及时询问。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结果较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较差,以及在监督检查和审计回访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处室,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一是督促自查自纠。通过提醒和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各处室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堵塞工作漏洞,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动态监督。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动态监督,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上宣布廉洁审计纪律要求、审中现场检查、审后上门回访等工作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置腐败或不廉线索。

(四)实行工作报告。一是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向上级纪委报告年度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适时提醒审计机关党组每年向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二是按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报告。每年1月30日前向纪委专题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纪委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研究并积极整改。三是主动接受上级纪委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贯彻并积极配合纪委关于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约谈、处置和反馈等制度的落实,主动虚心接受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职责。

(五)开展述廉述责评议。一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适时提醒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规定和要求述廉述责,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等职责情况,接受评议和测评。二是开展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求每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纪检组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上进行述廉述责1次,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测评。三是将评议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备用。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评价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一案三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一要调查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的执行情况,二要调查涉案处室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三要调查涉案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一律追究应负的相应责任。

(七)接受办案考核。一是及时上报办案情况。对于查办的各类案件,及时向纪委报告办案情况及结果。二是自觉接受办案考核。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及时纪委报告难度、原因及相关案情,并自觉接受纪委的办案考核和指导。

三、关于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措施的思考

(一)加强组织协调。一是纪检组应当积极主动向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请示汇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接受纪委对纪检组工作具体督促和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系协调,建立和不断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机制。

(二)整合监督信息。一是审计机关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加强反腐败工作舆论引导,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快速处置媒体和网络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信件、电话、来访、网络、举报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健全通畅的审计现场《审计公示》、《廉洁审计情况反馈表》、与被审计单位及其派驻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对接沟通、审计现场检查、审后回访被审计单位等信息渠道。

(三)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地方党委要求,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和督促处室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公开制度;二是完善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办法,用制度确保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三是探索处室负责人监督方式方法,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并将监督项目、方式、进度等内容纳入其中;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三项禁令八不准规定”、审计组廉洁审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廉洁审计承诺书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的廉政工作职责以及各处室廉政建设信息员的岗位职责;五是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建立和不断完善案件线索处置分类和流程,及时审查、规范管理;六是制定典型案例剖析通报、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丰富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打造审计机关党员干部不易腐的制度“笼子”。

(四)落实改革措施。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和统一部署,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纪检组服从纪委领导的意识,积极投入办案体制机制试点和推广工作,查办案件以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审计机关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纪委;三是积极配合落实上级纪委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服从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要求;四是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有关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部署和安排。

    根据《中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叉检查的通知》(鄂土资党发〔2018〕26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十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层层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市局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等,综合传达学习央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做到学习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致全市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经常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全市2018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分解安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印发《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纪检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对19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印发《2018年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从10个方面对24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责任分工,强化科室、直属单位、支部的责任。3月12日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领导赵组长到会提要求。上半年先后召开局党组会11次、局长办公会6次、局务会3次,研究、部署、督办“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局领导逢会必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善用“婆婆嘴”,念好“监督经”。每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总结所做的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季度工作。

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修订局党组成员、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火廷与6名局党组成员签订了责任书,6名局党组成员与14个科室、11个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分、工作任务和“一岗三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四是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根据党组成员分工的变化和新的工作要求,制定《中共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及其成员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清单》,将主体责细化为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6个方面23 项、党组书记责任7个方面31项 、党组其他成员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6个方面56项具体责任清单。督促各县(市、区)局党组参照此件细化制定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指导下级党组织分层次制定责任清单,将责任固定到岗、到人,确保责任上肩、压力到位。每月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清单完成工作。

五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如实、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完善政档案,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全市系统137名正科级及以上在职干部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涉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国的4名干部职工事前、事后报告、报备了相关情况。

六是党组带队下基层调研督导。5月份,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分局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工作集中调研督导,并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各调研组情况报告,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确保调研工作实效。局领导多次到社区、综合治理联系点、精准扶贫驻点村、地灾隐患点、矿区和重点项目用地企业开展工作调研、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

七是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注重实绩、重视基层、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五个导向”,对市局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做到及时公布方案,公开程序方法,广泛听取意见,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商,共同考察和使用干部,严格落实“凡提必查、凡提必考”要求,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上半年,提拔重用科级干部22名,平职调整2名,试用期转正4名,退休4名,改任非领导职务1名,晋升职级3名。

八是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实支部主体责任,建立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要求各支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强化监督,1个总支、16个支部纪检委员签订了《落实2018年度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承诺书》,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3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创建带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好转。

九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在市纪委监委网(上半年采用13条)、市直机关党建网、局门户网站宣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立“精准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月”“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防“四风”反弹,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行廉洁提醒。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专门印发通知重申纪律规定,要求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节俭过节有关事项。督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自查”活动,五一端午期间开展机关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四个专项检查”,对自查检查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7名高考考生家长专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签订《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

二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上半年,市局机关“三公”经费共支出6.1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用 4.88 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22万元(同比下降23%),无因公出国费用。严格落实《孝感市进一步改进作风实施办法》,会议能合并就合并召开,能不发文就不发。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土地出让问题、矿业权出让问题、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土地执法案件查处突出问题、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等6个专项治理,查找违纪违规、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对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办公室对上级、局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每项必查”,每季度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次必查”。机关纪委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机关纪律、公务用车、三公经费、外出报备、请销假情况、发文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财务科、党群科、机关纪委组成的检查组对市局系统春节前、后“四风”问题各检查一次。机关纪委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交叉检查,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作用。对每次检查情况都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督促整改。

五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从调研、会议、文风、政绩、履职、项目、决策、表态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从制度层面上制定有效措施,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牢制度的笼子。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的查找剖析整改工作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今年我们特别重视项目服务工作,大力推崇“快、准、实、细、严、合”的工作作风,克服“推、绕、懒、散、拖”的陋习,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8个重大专项、100个重大项目全部纳入五化管理,主动对接上门服务,确保了重大项目的土地供应,为孝感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六是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五化”管理。实行重点工作“五化”管理,制定“五化”管理实施办法和“五化”管理实施细则,纳入市政府“五化”管理的12个项目在全市部门半年考核中排名靠前。搭建“五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市局系统90个项目均已上线运行,实现任务落实、目标落实、举措落实、责任落实,培养务实重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促进年度重点工作出成效。将3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五化管理。

(三)突出宣传教育,狠抓源头预防腐败。

 一是认真开展宣教月活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各支部组织学习了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及《吴海涛同志在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后的讲话》,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性锻炼。各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岗位,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行为自查互查,并签订服务承诺、廉政践诺书。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火廷与其他6位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黄局长要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严格自律,做遵规守纪、敢于担当、创先争优、勤学善思、团结协作的表率;要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取意识,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5月份,督促各级都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效果落地、落实。还组织市局系统2018年新提拔的10名科级干部参加了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的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基层所负责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以鲜活的案例、惨痛的教训,给在座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向全体党员干部家属送达了《致广大党员干部家庭助廉的公开信》,充分发挥家属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引导干部家属常吹枕边风,当好贤内助,助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系列活动,按市纪委通知时间,组织市局系统21人参加市纪委组织的知识测试;5月30日,市局系统设12个考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国法知识情况闭卷测试;5月29日至6月8日,市局系统172名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内容,按照《“宣教月”知识测试操作指南》要求,通过“湖北纪委监委”客户端进入“楚韵•清风”学习平台,认真答题测试。测试成绩100分41人,90—99分75人,80—89分49人,70—79分6人,69分以下1人,平均92.6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5月10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城区国土资源所所长观看专题片《许白昊》,学习《市国土资源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对宣教月活动再动员、再部署;5月24日,组织局机关纪委和各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到应城参观许白昊烈士纪念馆和应城廉政教育基地;6月7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委员到市博物馆参观“廉政文化作品展”。

二是加强纪律文化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采取“一周一条、一月一文、一年一考”等措施,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准则》《条例》《宪法》《监察法》等法规的学习,深化对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强化纪律“硬灌输”,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3月15日,对市局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2017年度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局机关纪委编印的《党风廉政建设热点法规问答》发给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将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进机关相结合,在办公楼走道、楼梯间、办公室悬挂廉政教育宣传牌,在微信群、QQ群发布正能量的名言佳句和文章,让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与干部职工天天见面,时刻提醒工作人员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主办廉政教育大讲堂,结合年度工作形势任务,将纪律文化建设重点内容与党建工作、法制建设、道德建设、意识形态、业务工作等内容统筹结合、有机融合,制订学习教育计划,邀请专家、领导辅导授课。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交流、征文和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活动,激发全员参与热情,全面提升纪律文化建设成效。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动产登记再提速,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目前首次登记、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及时办结。

四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制度,制定《市国土资源局“五化”管理办法》《市国土资源局“五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市国土资源局出差人员到基层缴纳伙食费规定》《市国土资源局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实施细则》《市国土资源QQ群微信群管理办法》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管物。超过3万元的财务支出,必须上党组会研究,上会前财务科必须预审,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

五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深刻反思在工作流程、环节、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可以采取哪些改进的措施,最终达到规范工作、防范风险的效果。将公共服务6项、其他类权力2项、行政许可20项等审批事项的审查细则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四)强化执纪问责,大力支持纪检工作。

一是主动配合工作。及时向市纪委、驻厅纪检组、省厅机关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履责情况;配合各级纪检部门开展调研、检查、调查、办案等工作。

二是健全纪检组织和工作制度。局机关纪委配备2人专门负责纪检业务,配齐党支部纪检委员。强化县市区局纪检监察室职能。制定局机关纪委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议事规则。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月填报“1+6”廉政报告表,1-6月,按规定及时上报全市系统土地交易121宗,大额资金使用145起,土地整治项目3个,地质环境项目5个,提拔任用干部22人的情况,并对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切实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市局系统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多人。 

五是及时回复信访件。调查回复驻厅纪检组转办信访件3件、市委组织部转办信访件2件、厅机关纪委转办信访件1件、群众举报信访件2件。

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不足:一是少数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廉洁风险点有待及时更新,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

(一)“两个责任双百分考核”制度。按照省厅、派驻纪检组设置的考核评分表,每半年对县市区局、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中实行交叉考核,年底由局领导带队与“多考合一”工作一起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同级纪委监督考评同级党委并上报的制度。从2017年年中开始,局机关纪委对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考核3次。

(三)“1+X”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1+6”廉政报告表纸质版邮寄驻厅纪检组。

(四)“六个所有”决策机制整治。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六个所有”决策机制整治,明确47项上会清单。每个上会事项都有定论,并及时出具会议纪要。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办法,建立《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审议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进行重点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将28项审批、服务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

(五)“全员一年一次闭卷考试、凡提凡晋必考”制度。2017至2018年,组织市局系统2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考试,考试采取集中闭卷形式,并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对2018年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

(六)纪律文化建设“八个一”举措。加强宣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制定纪律文化建设和党纪党规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方案,去年和今年共开展22项活动进行纪律宣传教育。

(七)矿业权审批、土地执法专项整治。两个专项整治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召开了动员会,开展了自查自纠。分别向省厅上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八)“四个大排查”后续整改、建章立制情况。对照“四个大排查”23项58条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市局系统前期自查和“回头看”共查找问题29个,整改29个。相关责任人2人作出书面检查,约谈32人。针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建立健全《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17项制度,编印《孝感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工作操作流程及规范化管理手册》,开展土地整治工程在线监管平台建设等措施,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

(九)“三大攻坚战”开展情况。成立三大攻坚战指挥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行“项目+扶贫”“土地整治+精准扶贫”模式,从行业政策上全力助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选派19名工作队员到6个驻点村,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严把企业用地预审关,坚决杜绝向高污染企业供地,严格落实河(湖、库)长制,落实巡河工作制度,督导整改问题隐患。严密防控国土资源领域风险,积极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严防地质灾害引发的风险,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风险,开展土地征收、矿业权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精准扶贫等领域纠纷排查,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行为,积极防范土地抵押融资债务风险。

(十)局机关纪委及各级纪检机构履职情况。制定局机关纪委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每年签订了监督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纪检委员责任。局机关纪委每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并按清单组织落实。建立纪检工作台账,时刻提醒,以免延误。及时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认真调查回复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转办、群众举报的信访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在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上,因资金困难,土地整治工程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未达到预期建设进度。

三是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上,因市城投公司资金较为紧张,前期已经抵押的土地难以解押,导致部分宗地没有收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以厘清责任界限为重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健全分解、落实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在各党支部中设立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负责抓党风廉政工作;强力促进党支部和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构筑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按照支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1)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4)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5)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日常督查、巡查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6)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督导巡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7 )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2.履行正风肃纪之责。

(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入持久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防止和纠正“四风”。

(2)针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服务不到位、慢拖蛮等行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 )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作风民主评议工作。

3.履行源头预防之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 )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重要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4)实施精准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学习效果检查测试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5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6)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

1.带头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3)建立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带头抓班子带队伍。

(1)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2)对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3)支持纪检委员专职负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4)配合搞好巡视工作,支持开展党建巡查工作。

3.带头廉洁从政。

(1)带头执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领导作风、

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

众监督。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1.强化分管职责履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专题分析研究、督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三次。

2.强化预防腐败。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工作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强化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落实纪检委员责任清单

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执纪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中心任务,从根本上履行好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支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检查考核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3)对支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4)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根据上级纪委和党支部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纪律监督。

(1)加强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加强对本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三)加强作风监督。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检委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约谈1次。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四)加强工作监督

(1)参与并监督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2)做好对本单位基建维修等项目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3)参与并监督本单位阳光采购等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履责问责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各党支部负(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责对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党支部加强对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责任分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出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一致,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3月底前报送局党委,作为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的,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履责报告机制。各党支部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局党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