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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材料]【巡视整改】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日至4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港澳办党组进行了巡视。4月27日,省委巡视组将巡视情况向省港澳办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6个方面共46个问题:其中,“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6个,“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责任落实力度不足”方面问题11个,“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亟需加强”方面问题5个,“重点领域权力监督制约不力,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方面问题8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方面问题4个,“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方面问题12个。省港澳办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6月27日,对巡视组指出的46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整改完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视整改

(一)高度重视,“一把手”以上率下

办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将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省委交给我办党组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肩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办党组书记、主任廖京山带头主动承担责任,巡视整改全过程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落实,带动全办上下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巡视反馈会后,廖京山同志共主持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的党组会5次、主任办公会2次、班子碰头会1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8次。在党组会上,廖京山同志带头主动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反思,剖析原因。他指出,巡视发现和指出我办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以及在权力监督、执行规定、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在办党组、在党组书记,反映出办党组特别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抓常抓严抓小还不够深入细致,在统筹谋划单位建设上还存在诸多弱项短板和问题不足。他进一步分析指出:党的领导弱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思想上的松懈和责任上的缺失,提醒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加强党的领导是党组班子和党组书记的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不强,提醒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全面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实硬转变;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提醒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权力监督、执行规定、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违反规定要求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纪律意识扎根不深和执纪监督不严,提醒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构建教育预防与监督执纪并重的防范体系。办党组成员叶维园、黄锻炼也结合分管工作,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指出自身在管党治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体现责任担当和协作精神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通过认真反思和剖析原因,办党组从思想上高度统一,态度鲜明,一致表示坚决做到正视问题、严肃对待、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按照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十巡视组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按照严、实、硬标准,从严从实全力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办党组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廖京山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叶维园、黄锻炼和副巡视员邓永忠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党支部书记和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对整改责任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跟进、汇总,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月2日、5月5日办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台帐,共确定了139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承办处室(中心)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组反馈的每条意见和每个问题都有班子成员负责、有对应处室协助落实。整改工作启动后,党组书记廖京山亲自抓、负总责,将“研究巡视整改相关工作”作为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推进;党组成员叶维园、黄锻炼和副巡视员邓永忠分头负责,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督促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加强督办,机关党办、机关纪委每两周一次检查抽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并向办党组汇报工作进度。全办10个处室、中心党支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确定的内容和时限,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分管办领导指导下,进一步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人,从严从细落实整改工作,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三)强化整改,突出实效

全办认真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台帐,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对于针对具体问题的,即知即改、马上纠正,让广大干部职工看到立竿见影的成效;对于需要举一反三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抓好整改;对于重在长效的,坚持从制度层面上建章立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5月19日、6月5日和23日,专门召开办党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督促督办力度。截至6月27日,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已作出整改但需要按计划分步实施事项有2个;新制定规范性制度或文件13个,修订完善制度5个,停止执行制度1个;开展涉及巡视整改的谈话提醒教育27人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班子凝聚力不强。二是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三是带队伍不严,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四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五是违反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六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对“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狠抓政治思想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办党组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订了《省港澳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办党组模范带头、先严先行,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带头讲党课等,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为党员作出榜样。2.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办党组于5月5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自查自纠。办党组成员之间要始终坚持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3. 办党组会议强调,党组各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抓好分管部门的纪律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和协作精神,绝不容许出现“小圈子”、“山头主义”等现象,一经发现有工作推诿等问题,对有关干部要作出口头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问题突出经常提醒教育仍不改的,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各处室、中心要有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勇于承担工作,出色完成任务。4. 合理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由列席党组会议的副巡视员协助办领导管理秘书处、机关党办,并担任专职机关纪委书记,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领导力量,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

(二)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对巡视指出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省港澳办党组高度重视,边巡边改,立行立改。3月28日,办党组书记廖京山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委宣传部意识形态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一致表示,要全面系统、持续深入抓好意识形态纲领性文件的学习领会,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深入、贯彻有力。2. 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教育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干部开展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制订《省港澳办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评议。3. 扎实稳步推进粤港澳经济社会民生交流合作,深化粤港青少年交流合作,积极培育品牌和特色基地。

(三)对“带队伍不严,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制订《省港澳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发挥办党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机关党委统筹督导作用,压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支部党建责任,积极安排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学习教育培训,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发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支部党员中的表率作用。2. 修订《省港澳办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加强反思对照,模范遵守单位各项制度,带好分管部门及人员,对分管部门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党员干部的管理,对问题不回避,对干部不偏袒。落实党支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3. 机关纪委强化检查监督,今年内对科级干部谈话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落实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按时向省纪委报告落实谈话提醒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修订完善《省港澳办工作人员请休假暂行规定》。4. 机关纪委对涉及违反办财务规定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其全额退回违规报销费用,进行深刻反思,并向机关纪委提交反思材料。5. 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增加规范报账流程的相关内容:处室(中心)经办人员在各项支出结束后及时报账,提供真实、有效、合规、完整的原始凭证,经处室(中心)领导确认,报秘书处按权限进行审批,最后由出纳支付款项或冲抵借款。审批流程完结前如遇公务卡到期、急需支付等特殊情况,经办处室(中心)需按借款手续提出申请,方可先行支付;否则,在审批手续未完结前,财务部门不得先行支付。从制度上杜绝财务风险和漏洞。6. 制定《省港澳办车辆使用公示制度》,各处室申请公务用车时,须填写《省内工作用车申请表》或《赴港澳工作用车申请表》,报批后在公示栏内公示5日,公示内容包括用车部门、用车人、用车时间、用车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审批人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四)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继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自查自纠。继续严格执行我办《中共广东省港澳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凡属“三重一大”问题都按照集体研究、会前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继续坚持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 继续坚持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和政策,切实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继续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审核和报告、组织考察、研究拟任人选、公示和任职等重要环节,一环扣一环,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一步工作。3. 继续加强与省纪委驻省外办纪检组的沟通请示汇报,党组开展重要政治学习、讨论重要问题、研究包括重要干部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问题时,事先向纪检组通报议题并邀请参会,认真听取纪检组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4. 制订《省港澳办党组会议记录规定》,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本,新增加调配任免干部记录本,指定专门记录人员,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严格监督检查会议记录情况,组织人事部门指定专人妥善管理党组会议记录本和调配任免干部记录本。

(五)对“违反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继续严格执行《中共广东省港澳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领导班子成员间互相监督,严防领导班子成员搞“特殊通道”,任人唯亲。2. 5月5日办党组会议对此问题进行了自查。班子成员一致表态,今后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议事规程,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3. 办党组研究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问题时,事先向省纪委驻省外办纪检组通报议题,邀请派员参会进行监督指导,处级以上干部任免由纪检组出具廉政意见,科级干部任免由机关纪委出具廉证意见。

(六)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与港澳公务交往的往来礼仪,新制定了《省港澳办关于涉港澳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并在全办规范执行。2. 我办2015年9月6日制定的《关于在国(境)内外交往中收受礼品礼金进行登记处理的规定(试行)》,主要是机关纪委为处理好本办个别工作人员主动上交的小额礼品,根据当时省纪委有关精神制定的一项针对全办人员的普适性规定。2016年8月,省纪委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一律注销,今后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据核查,我办并无专门设立廉政帐户。根据本次巡视指出问题及省纪委的通知精神,办党组经过研究,认为我办试行此项规定以来,发挥了有效作用,但当前省纪委对相关问题已有新的处理规定,办党组决定从2017年5月26日起,停止执行我办原有规定。3. 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拒收“红包”的通知》,规定今后党员干部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或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应当场拒收。确实无法拒收的,立即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书面注明送“红包”的人员、时间、地点和缘由。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报告后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可免予处理,所收“红包”按违纪款物收缴;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没有全额上交的,应对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按顶风违纪处理。

三、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责任落实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重业务、轻党建。办党组、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党支部换届不重视,换届不及时;重制度建设、轻工作落实;存在以业务代替党建工作倾向;办领导过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二是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支部活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务干部配备不强。三是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党员档案材料缺失;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

(一)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办党组、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党组、办主要领导进一步强化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办党组切实把党建工作当成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3月1日以来,办党组分别对13项党建议题进行了研究审议。其中,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了《省港澳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任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省港澳办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省港澳办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省港澳办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港澳办党组关于打造青年活动品牌项目的意见》;以机关党委名义印发了《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拒收“红包”的通知》。(2)认真落实《省港澳办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抓好“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等。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共8人次,讲党课或对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指导意见8次。(3)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督导检查工作。建立机关党委对支部建设和学习的每季度督导机制,机关党委书记每季度听取各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每季度督导情况及时向办党组汇报。(4)制订并印发《省港澳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采取自查、随机抽查、检查评分等方式进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

2.关于对党支部换届不重视,换届不及时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党组、办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委根据《省港澳办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清单》,按照党支部两年一换届的要求,将党支部换届列入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提前做好有关工作准备。(2)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办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委员增补等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支部换届提醒、到会指导机制,由机关党办结合人事调整等情况,对需要进行换届或委员增补的党支部及时进行提醒,由党务干部对有关程序调整增补程序进行指导,加强请示汇报,严格按程序进行。(3)各党支部对本支部按期换届、支部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各党支部于2016年5月全部换届完毕。近期,秘书处、经济处、促进中心3个支部因巡视指出轮岗交流问题进行了人事调整,需对支部书记、支委人选进行调整或增补。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办加强指导,各党支部结合人事调整情况,将严格按程序完成支部书记调整和支部委员增补工作。(4)社会处党支部针对本支部党员人数增加的实际(支部党员人数达到7人),及时向机关党委提出设立支委的请示。经批准,于3月召开支部党员会议,顺利选举产生了支委会。机关党委书记叶维园同志亲自参加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指导,机关党办对选举程序进行了指导,并认真协助向机关党委履行报批等程序。

3.关于重制度建设、轻工作落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党组制订《省港澳办党组2017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清单》,细化责任,任务量化到岗,形成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各处室负责人与办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处室负责人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2)制订并严格执行《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巡视反馈意见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共8人次,讲党课或对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指导意见8次。(3)机关党委强化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任清单情况的督导检查。各支部制定了年度组织生活和学习计划,完善了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机制。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书面汇报落实党建抓学习的情况,以及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情况。(4)每年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自查。重点对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以及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工作。

4.关于存在以业务代替党建工作倾向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党组、党组书记进一步加强指导,推动完善“书记项目”,分管办领导和机关党办严格把关审核“书记项目”立项内容。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做到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肩挑,以党建工作指导促进业务工作。突出党建工作的理论指导、思想动员、凝聚斗志作用,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带领支部成员共同克服业务工作的难点,保质保量完成“书记项目”。(2)2017年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处室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确定了“书记项目”,在“书记项目”立项内容上进行了深入研究,将党建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贯彻项目始终的主线,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紧密联系,实现相互促进和提高。(3)机关党委加强对“书记项目”的督导和指导,各党支部书记按季度汇报党建及“书记项目”进展情况。将各支部“书记项目”与年度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以更好地体现共产党员在推动落实“书记项目”中的模范先锋作用,让“书记项目”成为各党支部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和平台。

5.关于办领导过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整改过程:(1)制订《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办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带头,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和帮助,为全办党员作出示范和表率。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办领导参加支部会8人次。(2)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并主动发言,支部由专人做好记录。办领导班子所在党支部在每次支部活动前,通知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办党组书记廖京山同志所在的综合处党支部,每次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前,由支部书记向廖京山同志汇报情况。会议期间,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全程记录廖京山同志参与及发言情况。会后,按要求将会议情况向机关党办报告。(3)机关党委做好督促落实工作,班子成员所在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班子成员组织生活情况。今年以来,办党组成员廖京山、叶维园、黄锻炼,副巡视员邓永忠同志均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积极主动发言,为支部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指导。所在支部由专人原原本本地记录包括办领导在内的所有支部党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上的发言。

6.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廖京山主任在党组会议上要求,切实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要加强规范性和完整性,杜绝以纪要代替记录和出现撕页、粘贴等现象,务求详细如实地反映办党组的组织生活状况。(2)根据办党组和办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订了《省港澳办党组会议记录规定》,规范会议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明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统一使用专门的办党组会议记录本和调配任免干部记录本。(3)办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对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及时检查。每次党组会议结束后,由办分管领导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存档,并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定专人妥善管理会议记录本。

(二)对“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1.关于支部活动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主要领导要求各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做好支部活动记录的重要性,按照要求完整规范做好支部生活记录,严肃对待党组织生活。机关党委要加强督导,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过好组织生活的责任。(2)机关党办给10个支部配套完善“两个一”:一套党务工作参考工具书籍和一套党支部日常工作文件资料(含支部记录本、党员名册、党费收缴登记本、相关文件资料、录音笔等工作用品)。(3)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党支部活动记录本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并指导规范记录,各党支部对有活动无记录的及时补齐,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及时整改。(4)机关党办将《党务工作规范文本》内有关支部会议记录的格式要求、范文模板等内容印发给各支部学习,对支部活动记录内容和规范作出具体规定。(5)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支部活动记录、档案整理,每次支部活动严格按规定做到及时记录、真实记录、详细记录。(6)各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认真审核把关支部活动记录,促进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7)机关党委对支部学习加强督导。机关党委每季度定期开会督导,支部汇报学习活动情况,机关党办加强参与指导各支部学习活动。

2.关于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制定了《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要求。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组织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2)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切实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年述职述廉,重点报告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党员领导干部严起,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支部书记自觉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解决本支部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4)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大对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检查,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严督实导。各支部加强党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5)各党支部均严格落实《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个党支部制定了2017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组织生活计划,认真按照计划执行有关安排。

3.关于党务干部配备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制订了2017年《省港澳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从严治党系列法规制度、中央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四个方面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明确学习的组织方法和学习要求,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为全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好方向。(2)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办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传达学习,并结合粤港澳合作实际,对下一步全力推动粤港澳重点合作项目进行了部署。机关党委制订并印发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计划》。(3)根据《省港澳办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各党支部均制定了2017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组织生活计划,认真按照计划执行有关安排。有些处室还建立了早读制度,每周利用1至2天早上半小时时间进行理论学习。(4)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推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今年以来,10个处室、中心的党支部书记普遍带头为支部党员干部上了党课。(5)在各党支部建立了“党务工作联系人”机制,由各党支部指定1名党员为本支部党务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并协调日常党务工作。(6)积极派党员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等组织的党务知识学习和党务干部培训班。3月份以来,选派1名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副巡视员)参加中纪委“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和省直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1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支部书记培训班,1名处长参加党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0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委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会,1名党务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党务骨干培训班。(7)机关党办汇编党员应知应会内容印发给各党支部,要求结合本年度的支部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学习。

(三)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党员党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员档案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对全办党员档案进行了逐一核查(省管干部档案由省委组织部核查)。至2016年6月底,我办已将补齐缺失材料工作全部整改完毕。(2)机关党办(人事)做好对新调入党员干部的党员档案缺失材料的补充完善,并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将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基础资料复印交各党支部保留,建立党员的基础档案。

2.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关于规范我办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支部生活记录制度,设立党费单独帐户。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支持纪委工作不够。二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足。主业不聚焦;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不落实。

(一)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办党组在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上就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进行了分析和自查。党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办主要领导与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处室负责人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今后,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办党组会议经常研究的议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3月份以来,已安排3个党风廉政议题列入党组会研究议题。(2)根据办党组、办党组书记的指示,制订《省港澳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从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规党纪、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对主体责任的内容进行细化,强化责任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对承诺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进行跟踪、考核和问责。(3)进一步严格执行《省港澳办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流程,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查缺补漏。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各处室业务、人事的调整情况,机关纪委组织各处室、中心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一次新的梳理排查,使风险点与岗位对应相适,增强各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4)明确把全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列入每年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一岗双责”从办主要领导做起,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经常对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开展检查督促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利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督导。处室(中心)负责人是所在处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问责追究,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问责。(2)明确班子成员今后在“三述”报告中,要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包括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成效不足和下步工作安排等,推动机关廉政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3.关于支持纪委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调整充实机关纪委领导力量,经省直机关工委、省直纪工委批准,我办专门安排副巡视员邓永忠担任机关专职纪委书记,同时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实现“专人专职”。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职责。(2)办党组决定适当调整人、财、物、纪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处室分工,对原秘书(人事)处集人、财、物于同一处的业务作合理分解,把人事工作归并到机关党办,由副巡视员邓永忠协助分管机关党办(人事)和秘书处。(3)待办领导班子成员职数配齐后,再对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分工安排作调整。

(二)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业不聚焦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机关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要挺纪在前,集中精力和人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办党组专门研究加强机关纪委领导力量的问题,决定由副巡视员邓永忠任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同时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实现“专人专职”。(2)机关纪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监督。今年机关纪委要实现对科级干部谈话全覆盖,切实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收集分析,主动排查处理。积极主动向纪检组提供处级以上干部有关问题线索。(3)根据《省港澳办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是落实逐级管理,各负其责。各级廉政风险点由各岗位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负直接监管责任,分管办领导负分管领导责任,办主要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各处室、中心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廉政风险岗位的人员调整,及时对有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工作,增强各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三是落实动态监管。各廉政风险点岗位有变化的处室,要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办机关纪委审核,办机关纪委将适时调整廉政风险点。(4)制订《省港澳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纪工委的联络,加强请示汇报,按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根据省纪委驻省外办纪检组综合监督机制的要求,加强请示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尤其涉及“三重一大”问题,请纪检组参与研究指导。

2.关于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不落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省港澳办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办领导与处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处领导与普遍党员干部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干部职工新调入必谈、节假日前必谈、有新政策新法规必谈,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并启用专门的《谈话提醒记录本》,做好登记,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步成为党内生活常态。(2)明确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以业务交流、支部会议、每周碰头会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谈心活动,力求做到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督促指正工作不足,鼓励鼓舞工作斗志。(3)每季度按时向省纪委驻省外办纪检组报告办内开展谈话提醒情况。第二季度,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相关问题,我办共开展了27人次谈话提醒教育。

五、对“重点领域权力监督制约不力,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关工作经费使用中廉政风险较大。经费开支使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经费申请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经费使用效益不高。二是课题委托涉嫌规避政府采购。同一单位、同一时间分项目签订课题合同,涉嫌规避政府采购;课题项目合同约定付款条款不合理。三是会议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会议费用报销管理不严格。四是促进会部分支出无法核定真实性。

(一)对“有关工作经费使用中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经费开支使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对《省港澳办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对经费开支的管理原则,进一步严格经费拨付的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经费的监督管理。明确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中共广东省港澳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对有关资金的使用决策过程,按规定报省纪委驻省外办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

2.关于经费申请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根据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办修订完善了《省港澳办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的严格管理,经费使用开支须严格按照财务要求,经费申请单位与收款单位必须一致。强调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3.关于经费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修订了《省港澳办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强化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财务和审计制度,切实做到从紧、从严、从实管理和使用经费,使工作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二)对“课题委托涉嫌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同一单位、同一时间分项目签订课题合同,涉嫌规避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经核:3项研究课题与受托方分别签订了合同,每项均不超过采购限额(20万元)。但由于相关处室对申报委托工作经验不足,只是考虑到3项研究课题委托同一所机构研究,故一并提交讨论。(2)已将《政府采购法》和《省港澳办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再次印发各处室、中心专题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及我省公开招标工作有关要求执行。(3)目前我办拟开展的3项课题研究,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港澳办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省经费的原则,修改、审核委托合同,按程序报批,坚持委托课题研究符合相关规定,杜绝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使委托课题研究合法合规。

2.关于课题项目合同约定付款条款不合理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将《政府采购法》和《省港澳办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印发各处室、中心学习,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有关民商事法律的学习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合同法》的学习理解,强化法律意识,熟悉法律规定。(2)严格按照《省港澳办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拨付方法向受托方付款:研究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即课题批准立项后,拨付40%,课题研究报告初稿通过后拨付40%,定稿验收发挥应用后,拨付其余20%。目前,我办拟开展的3项委托研究课题均将严格按此规定与受托方订立合同。(3)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审查把关,避免出现法律漏洞,防范廉政风险。使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有效防控财政资金损失风险,有效防范以权谋私等廉政风险。

(三)对“会议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会议费用报销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议费使用的规范管理。会议经办人须据实填写《会议有关费用结算明细表》,连同《会议预算报批表》、会议批文、会议通知、会议方案、会议签到表、会议费发票及附件(伙食费、住宿费、场租等开支项目明细表),办理报销手续。(2)进一步厘清和明确省港澳办与促进会的财务关系。我办下属事业单位促进中心于2014年11月与促进会正式脱钩。目前促进会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我办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向省财政厅申请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并整笔拨付促进会。2015年2月促进会制定《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促进会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项目支出,需报我办秘书处审核,呈我办负责联系促进会工作的副主任审批;促进会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10万以上(含)的项目支出,应提交我办党组会议审批。(3)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要求促进会加强整改,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社团财务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每项财政经费开支各职能部门及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自有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是凡重大或相关活动项目必须有方案、经费预算计划、呈报省港澳办党组会议审批,活动结束有总结报告。三是加强会议费和接待经费开支管理,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港澳来宾及国内接待经费管理执行办法》执行。报销凭证做到有接待通知、公开事项、出席人员签到表,安排用餐人员、规范发票等作为依据。四是规范报账程序,所有会议及接待项目完成后必须10天内及时结账,一事一报,不可拖延或累计开发票报账。五是促进会财务人员要坚持节俭有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所有资金开支审批都必须通过OA平台流程并保存,使用规范的原始票据报销,定期盘点。每年促进会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自觉接受省港澳办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对“促进会部分支出无法核定真实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经核,此项费用是从促进会的自筹经费中支出。办党组、办主要领导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重点研究了涉及促进会的相关问题整改,并指定由联系促进会的办领导专门负责。

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开支洗衣费。二是存在无公函、无清单公务接待的情况。三是虚开发票冲抵办领导赴美国、加拿大考察经费。

(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开支洗衣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由于我办与港澳特区政府及港澳各界人士交往较多,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着装、仪容仪表均有一定要求,我办与广东大厦合作(我办建办之初曾在广东大厦办公一年,洗涤就近较为方便),每月干部可使用价值30元的洗衣票。2.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办已全面停止支出洗衣费用。3. 今后,我办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或支出不当费用等问题。

(二)对“存在无公函、无清单公务接待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将《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印发各处室、中心,全办人员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公务接待中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的必要性,按要求做好经费使用。2. 修订并严格执行《省港澳办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公务支出坚持节俭有效原则,按规定伙食标准安排工作餐,完备报销凭证,报销手续规范化、程序化,自觉接受监督,有效防范违规风险。3. 进一步厘清和明确省港澳办与促进会的财务关系。我办下属事业单位促进中心于2014年11月与促进会正式脱钩。目前促进会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人员,我办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向省财政厅申请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并整笔拨付促进会。2015年2月促进会制定《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促进会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含)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项目支出,需报我办秘书处审核,呈我办负责联系促进会工作的副主任审批;促进会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10万以上(含)的项目支出,应提交我办党组会议审批。4.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要求促进会加强整改,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社团财务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每项财政经费开支各职能部门及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自有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是凡重大或相关活动项目必须有方案、经费预算计划、呈报省港澳办党组会议审批,活动结束有总结报告。三是加强会议费和接待经费开支管理,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港澳来宾及国内接待经费管理执行办法》执行。报销凭证做到有接待通知、公开事项、出席人员签到表,安排用餐人员、规范发票等作为依据。四是规范报账程序,所有会议及接待项目完成后必须10天内及时结账,一事一报,不可拖延或累计开发票报账。五是财务人员要坚持节俭有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所有资金开支审批都必须通过OA平台流程并保存,使用规范的原始票据报销,定期盘点。每年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自觉接受省港澳办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虚开发票冲抵办领导赴美国、加拿大考察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 办党组在5月5日的党组会议上强调,全办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临时出国(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的管理规定,以及省港澳办《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审批、报账、涉外纪律教育等工作。财务部门要加强把关监督。对反映我办原分管副主任带团赴美国、加拿大考察冲抵有关经费问题,由机关纪委牵头,责成有关人员向促进会清退有关费用,并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 已责成有关人员向促进会退回有关冲抵费用共计2.3万元。机关纪委对违反财务报销规定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促进会牵头做好接收退款工作。目前,8名有关人员已按要求如数退回款项。3. 进一步厘清和明确省港澳办与促进会的财务关系,财政拨付资金与促进会自筹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要求促进会加强整改,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社团财务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每项经费开支各职能部门及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自有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是凡重大或相关活动项目必须有方案、经费预算计划、呈报省港澳办党组会议审批,活动结束有总结报告。三是加强会议费和接待经费开支管理,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港澳来宾及国内接待经费管理执行办法》执行。报销凭证做到有接待通知、公开事项、出席人员签到表,安排用餐人员、规范发票等作为依据。四是规范报账程序,所有会议及接待项目完成后必须10天内及时结账,一事一报,不可拖延或累计开发票报账。五是促进会财务人员要坚持节俭有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所有资金开支审批都必须通过OA平台流程并保存,使用规范的原始票据报销,定期盘点。每年促进会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自觉接受省港澳办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巡视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任人唯亲,“小圈子”问题;任职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执行《条例》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违规设置岗位和配备部门领导;干部交流轮岗不规范。三是混编混岗问题突出。机关公务员与下属事业单位职员混编混岗严重;存在非中共党员的编外合同工在机关从事涉密岗位工作的情况。四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因私出国(境)管理把关不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认真不严格。

(一)对“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存在任人唯亲,“小圈子”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对全办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经核,我办有28名处级干部,来自11个省、直辖市,其中,广东籍有13人,分别是:潮州2人(正处职)、揭阳2人(1正处职,1副处职)、阳江2人(1正处职,1正处级)、佛山2人(1正处职,1副处职)、梅州2人(副处职)、河源1人(副处职)、茂名1人(副处级)、湛江1人(副处级)。(2)办党组和人事部门再次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坚持五湖四海原则,严格选人用人的程序、条件和纪律要求,全面实行选人用人全程纪实。(3)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和管理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调配使用干部。

2.关于任职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作整改,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整改过程:办党组已安排2名没有参加过任职培训的干部参加培训。下一步将积极争取培训主管部门的支持,多争取培训名额,保证干部都能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

(二)对“执行《条例》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经核,2014年党组研究选人用人各环节时,纪检组长是党组成员,会议均有听取纪检组长对人选的廉政意见。根据有关要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提拔处级干部实行“凡提必核”,核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今后我办将更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干部档案“凡提必审”、派驻组意见“凡提必听”、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信访举报“凡提必查”。(3)科级干部选拔,在有职数前提下,人事部门应在人选所在处室(中心)组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按照选拔干部的资格和条件,形成考察材料及使用意见,提交办党组研究。(4)继续按要求严格做好征求纪检部门廉政意见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工作。同时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进一步强化干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延伸考察等方法,广泛深入地准确考察干部。

2.关于违规破格提拔干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经核,在2006—2010年,有7名科级干部未满任职年限破格提拔。2006—2011年,有8名处级干部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破格提拔。(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任用干部,从严把握破格提拔应具备的“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双特标准,对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提拔要认真做好破格提拔的报批工作。

3.关于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经核,2015年,在办证中心尚有1个七级职员和1个八级职员职位空缺的情况下,人事部门向办党组提出启动提拔2名事业编人员为七级、八级职员;2015年5月11日,办党组会议同意提拔2名事业编人员为七级、八级职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规定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

4.关于违规设置岗位和配备部门领导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根据“三定”方案,我办内设机构联络处(与因公赴港澳管理处合署),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联络处(与因公赴港澳管理处合署)设置了因公赴港澳管理处处长1名,专门负责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批工作。配备后,总的处长职数没有超过“三定”方案所规定的数量。针对秘书处只有1名处长未配备副处长的问题,已从其他业务处调配了1名副处长任秘书处副处长。

5.关于干部交流轮岗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作整改,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整改过程:(1)对10年没有轮岗的3位干部(其中综合处1位副调研员,经济处1位处长、1位副处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步开展交流轮岗。目前已安排1位经济处副处长轮岗到秘书处。由于经济处负责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自贸区建设等经济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繁重且具有连续性,若同时安排1位处长和1位副处长轮岗,将对工作造成影响,因此,经济处处长轮岗将于下一步进行安排。综合处应轮岗的副调研员也将在近期会作出调整安排。(2)党组研究制订出台《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暂行)》,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一个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后,须进行交流轮岗。

(三)对“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机关公务员与下属事业单位职员混编混岗严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5月5日办党组会议决定,一是彻底解决机关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问题,已将机关调研员兼任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主任的同志,调回办机关,安排在秘书处任调研员,不再兼任促进中心的职务和从事促进中心工作;将任职机关副处长,但实际在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协助工作的1位同志,调回机关,安排在协调处任副处长。二是解决事业编制人员在机关混岗问题,已将在机关工作的14名事业编制干部,全部安排回事业单位。(2)充实促进中心的工作任务,对不涉及官方的民间交流业务、泛珠业务和海博会相关工作,以及本办图书资料室管理工作归口促进中心。

2.关于存在非中共党员的编外合同工在机关从事涉密岗位工作的情况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经核,有关的2名非中共党员编外合同工在机关工作中接触到的相关内容属内部材料,不涉密。经5月5日办党组会议研究,将有关合同工安排回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四)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经核,2014年以来全办有14名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完整,主要包括:漏报股票基金数量、住房面积、出入境内容等。此前已要求他们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2)今后我办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从政治高度要求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认真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今年我办党组书记已在全办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共产党员的一项政治要求,是对党忠诚的体现,若不如实填报,将按有关最新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填写指导工作。今年我办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填报人员对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逐项讲解,以提高填报的“一致率”。三是加强填报审核工作。由人事处严格初审,发现问题,先行纠正。

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组织各处室、中心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06〕10号),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使干部更清楚对出国(境)的次数限定等内容。(2)做好节假日、出境等情况的报备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把关,在个人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中相应增加“去年出国(境)次数”、“今年出国(境)次数”、“出国(境)往返时间”等栏目,防止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干部1年因私出国(境)超过两次,同时要求在出国(境)前再一次递交申请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从人事处领取通行证(护照)。(3)明确要求各处室及人事部门认真核对,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注)。(4)目前已对全办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了清查:一是对全办备案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造册,按时将登记备案人员的姓名、性别等相关信息报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二是对登记备案人员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人事处统一收缴、集中保管,逐一登记。人事处定期向党组报告本办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5)修订我办《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出国(境)制度管理。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认真不严格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过程:(1)对于信息不一致的,2016年4月底前已按照中组部《组工通讯》(第10期)有关答复意见,进行了认定。(2)对缺少材料的,已要求有关干部补齐。(3)经核,有3人的出生时间最早形成档案有涂改痕迹,结合他们各自档案的其他材料的出生年月来看,属于写错后再改正过来,并非主观故意涂改。因此,判断涂改痕迹为笔误。(4)建立档案管理长效制度,明确凡进必核,即今后凡新进入专项审核范围的干部档案均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2014年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审核。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严纪律转作风。通过这次巡视整改,办党组和全办干部深刻认识到,这既是省委对我办领导班子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全体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巡视既肯定了我办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所作的努力,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同时更严肃地指出了我办存在的问题,促使我们深刻反思,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狠抓整改,全面改进工作。我办将全面推进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抓严纪律转作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防止虎头蛇尾,通过巡视整改促使我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是聚焦组织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我办将以这次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更坚定的政治担当,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主责主抓意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始终保持常抓作风建设的韧劲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我办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努力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

三是坚决巩固巡视成果,全力推动我办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在完成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切实提高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严格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制度环境。我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坚决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港澳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攻坚克难,创新突破,持之以恒地推进粤港澳全面深化合作,推动全省港澳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为83135685,83135646;邮政地址为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510031;电子邮箱为gab_db@gd.gov.cn。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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